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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作文怎么写?下面是我们范文网读后感频道给大家精编的17篇关于孔乙己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同时,拿孔乙己当取笑的把柄那些“看客”,体现出了他们对不幸者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也是导致孔乙己悲惨结局的一种原因。同是我也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里也是否存在着那种“看客”?
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
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道德底线。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
“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
通过肖像描写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通过一件破长衫的描写,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
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课文多次描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话说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后,就很少抛头露面了。连日下来,除了伤痛和饥饿陪伴着他,连鬼都不上门,整个鲁镇像是彻底淡忘了这个落魄书生。伤口疼得直钻心,难以成眠;直饿得饥肠辘辘,两眼昏花。可他呀,心中念念不忘的是咸亨酒店的老酒,想必是“何以解忧,惟有杜康”罢了。一想到酒,就忘了伤痛,忘了饥饿,忘了羞辱……
一日,他酒瘾发作,想再到咸亨酒店一饮老酒。他抖索着形如枯竹般的手摸索长衫口袋,摸遍了口袋的每一角落。没有!口袋里空空如也,一个子也没有。他颓然长叹,一双浑浊的老眼死盯着集市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有了!他想到了重操旧业——偷。刚想到偷时,他还禁不住哆嗦了一下。但空空如洗的肚腹,尤其是那撩人心魄的酒瘾,却一再地提醒着他。无奈他只得狠狠心咬咬牙,用两只手走着来到这人声嘈杂的市面,四处逡巡,搜寻目标。有好几个目标,他都不敢下手。一看人家,不是五大三粗的,就是像丁举人那样有钱有势的,他心里就直发怵。猛然间,一阵乞讨声在耳畔响起:“各位大爷大伯,大娘大婶,大哥大姐,行行好吧,可怜可怜我这老瞎子吧!”转眼望去,人群中一位盲乞丐正在向来来往往穿梭如织的行人行乞。孔乙己陡然来了精神,想扒开人群,从人群里钻进去。有人转身一瞧,见是蓬头垢面的孔乙己,尤其是见到他条化脓溃烂的腿,便撇撇嘴走开了。其余的人见是孔乙己,就当面取笑起孔乙己来:“孔乙己,你如今用这三条腿走路,稳健啊,潇洒啊,哈哈哈!”“孔乙己,未必那书还真能当饭吃,那东西啥滋味呀?”“你不是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么,你的黄金屋呢?你的颜如玉呢?”“你不是说,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么,你高在什么地方啊?”人群里立刻爆发出一阵阵哄笑声,如鸭鸣,似牛哞。孔乙己先是脸色红一阵,白一阵,青一阵的,继而面如土灰。只见他绝望地闭上双目,一行浑浊的老泪从眼眶里溢出,滑落在他沟壑纵横的面颊上。人群就这样在笑声中走散了。这么一来,倒也成全了他,帮了他的大忙。原来,这孔乙己,他讲的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至于当着人家的面去强拿,他是打死也不干的。此时,他悄无声息地蠕动着身子,径直朝那盲乞丐爬去……近了,近了,他看得分明,那盲乞丐的讨饭碗中正散落着稀稀落落的四文铜钱。他不动声色,一枚枚地拿走了盲乞丐破碗里的四文铜钱,而后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消失在人群中……大约半小时后,他来到了昔日常顾的咸亨酒店,照例要了一碗酒,一碟茴香豆,慢慢地品味起来。说实在的,他已经好久“粒米未进,滴酒未沾”了。可他哪里知道,自己喝的竟是别世酒。
酒瘾过足之后,他又慢慢地用这双手走了回去。回到那破落不堪的窝棚里,他任由自己的身子仰面八叉地横躺在用两条破板凳支起来的木板床上细细地咋味着酒的余香。不一会儿,他便酣然入梦了。他梦见自己身着华丽崭新的二品官服,两旁侧立着如云的奴婢差役,桌上摆满了美酒佳肴、山珍海味。孔乙己满脸春风,面目生辉……回想起咸亨酒店雅间里那些长衫主顾们逍遥自在的吃喝相,自己不由自主地学着他们的样儿悠闲地品味起来。忽听门仆来报:“孔老爷,丁举人前来拜访。”只听得孔乙己懒洋洋地问:“哪个丁举人?”那门仆一巅一巅地走上前来,附在孔乙己耳旁低语:“还有哪个?就是从前欺负你的那个呗。”提起丁某,孔乙己不由得心中隐隐作痛,怒火中烧。“这个混蛋,他来何干……”正待发作,不料丁举人却径向他走来,满面含笑,又是拱手又是作揖,朗声道:“恭喜孔老爷高中,还望您老高抬贵手,大人不计小人过……”说着指着下人抬进来的满满两大箱白花银,嗫嚅着说:“微薄心意,不成敬意,望乞笑纳!”孔乙己原想发作一番,以泄当年之恨,无奈看到满满两大箱银子,当年之恨、旧时之怨竟全跑到九霄云外去了,庚即露出含笑的温情。
次日早上,鲁镇的街坊乡邻们发现了身子早已冰凉的孔乙己,他正直挺挺的躺倒在那张破木板床上,脸上还挂着一丝微笑……
孔乙己喝完了酒,便(坐)捉着这手走了。他慢慢地用手挪动着,他原本高大的身体显得有些佝偻。蒲包与地面摩擦出沙沙的响声。这时已是黄昏,街上很冷清,只剩下了孔乙己长长的背影。孔乙己穿过窄窄的小巷,眼看就要到家了,但他看到的,不再是简陋破旧的茅屋,而是漫天的大火在铺天盖地地咆哮。一群人扔下火把嚣张地走了。孔乙己看出他们是在丁举人家里打他的人,他想冲过去,但那只是徒劳。他无奈(的)地摇头,就连最后的家他都失去了。孔乙己只好离开这里,他沿着青石板路慢慢地挪动着。不知不觉中他就走出了鲁镇。这时天已经很黑了,不知不觉中刮起了刺骨的寒风。孔乙己紧了紧破旧的夹袄,他不知道自己此刻在哪里,又将要去哪里,能有一个住宿的地方是他此时最大的奢望。孔乙己找了一棵树靠了下来,朦胧中他看到了豪华的房子,家丁,仆人,丁举人和酒店老板。他一边享用着美味的食物一边听着丁举人和酒店老板的奉承。“好冷啊!”孔乙己微微地睁开眼睛,吃力(的)地吐出这几个字。这时空中也飘起了冬天的第一场雪。孔乙己无助地闭上眼睛,幻想着属于他的天堂。第二天清晨,人们在街角发现了一具尸体,没有人知道他是孔乙己,人们只以为是又死了一个乞丐。
鲁迅先生通过诸多正、侧面细节描写突出了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悲惨遭遇,在这之中少不了对他语言上的精细勾勒。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孔乙己夹在长衫帮、短衣帮中间,既贫困潦倒又要与短衣帮划清界限,卖弄学识,因此满口文言词句,充分体现了一个自卑又虚荣的小人物的心理,悄然为他的悲惨命运埋下伏笔。
孔乙己进入咸亨酒店,是因为他嗜酒。“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温一碗酒”前后两处看似平淡无奇的“要酒”话语,可以推测出他由一开始境遇尚可到后来命运悲凉的变化,也与前后虚荣地“排”和颓唐的面容照应。
教小伙计认字一节,恳切的语言和热心的态度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善心但十分迂腐的读书人。鲁迅设置的“回”字四样写法令人回味悠长。中国古代科技发达,而近代则远远落后于西方,正是因为知识分子一味“咬文嚼字”,不重实用。
与小孩分豆吃,一样可见孔乙己的童真与迂。来之不易的茴香豆与小孩分吃,之后“直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便是卖弄学问的体现。
尤为精彩的是孔乙己与看客辩解时。先时是:“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对自己的自欺欺人偷窃行为辩解;然后是:“这回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用这种方式自诩清高又逃避他不能进学这一事实;最后一次他出场,颓败不堪并且放弃了读书人的最后一点固执和尊严:“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跌断,跌,跌……‘”。孔乙己到最后褪下长衫,改换神情时,语言也不再着意“读书人”这一身份……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清末时期处于下层的小知识分子们由于当时社会的黑暗,备受科举制度的摧残,愈过愈穷,变得穷困潦倒,可是仍然瞧不起当地农民,一副旁若无人的架势,使他们成为了不高不低的地位。孔乙己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在收到科举考试的打击后,走上了偷窃的道路,在偷人东西后被发现竟还振振有词的说:“窃不能算偷。”有一次,他偷啦一个大地主丁举人家里的东西,被打折拉双腿,变得少言少语,很少出去,最终,他的生命走向拉尽头。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百感交集,既有对孔乙己好吃懒做的讽刺也有对他可怜遭遇的同情。既有对旧社会封建教育、科举制度腐朽的批判,对地主阶级人冷酷暴虐的痛恨,也有对我们今天幸福生活的满足。孔乙己的遭遇让我们清楚的认识到旧社会的可怕,生活在那的时代的人的命运是多么悲惨啊,失去家庭,亲人,金钱一切的一切,这是我们所想象不到的,也更加的让我知道啦今天我们生活的美好。
在我们现今的社会,人人平等,再也没有了地主,包身工一类的人,每个人都享有平等念书,公平考试的权利,都能如愿以偿的上理想的学校,不再有身份高低贵贱的区别,即使是局长等官衔的子女和农民的孩子一起上学,他们也会同样的享受九年义务教育,老师的平等教学。现在的法律法规,不像旧社会那样几乎名存实亡,贪官污吏可以随意犯法,我们每个人都要尊重法律,实行法律。再一次新闻报道中,一位市长贪污受贿,是整个市区经济落后,人们不顾权贵,勇于举报,最终那位市长被依法判刑有期徒刑十年,审判结束后,人们高兴的欢呼起来,为这次公平审判作出赞颂。
我相信,社会在逐渐进步,孔乙己的遭遇永远不会再重演!
喝了半碗酒,离开了咸亨酒店。慢慢地用两手在地上挪着,两眼不敢向旁边斜视。几个顽童跟着他,一边跑一边叫着,孔乙己只是低着头毫不理睬。过了一阵,顽童们便觉得无聊,便各自散开了。
一阵寒风吹来,树上的黄叶纷纷往下落,整个鲁镇显得格外寂静,只听见孔乙己身下的蒲包在地下摩擦的刷刷声。偶尔有一两个行人从孔乙己的身旁走过,瞧也没瞧他一眼。
孔乙己漫无目的地挪着,不知不觉出了鲁镇,路上铺着一层厚厚的灰土。只见他的脚刚落到地上,“扑”的一声便尘土飞扬。他的眼睛被迷住了,满脸灰突突的,但他不回头,就这样一直走下去……
傍晚的时候,孔乙己一蹭到了一座小山冈上,蒙蒙胧胧的望见了不远处有座村庄。此时的他早已筋皮力尽了,挪不动半步了。凛冽的寒风迎面吹来,枯黄的树叶在风中摇曳,不时传来一阵阵乌鸦的“呱,呱”的叫声,孔乙己浑身一颤,抬头呆呆地望着灰冷的天空,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涌上心头。
他向四周看看,发现前面有间小草房,两边的土墙歪歪斜斜,屋顶上的茅草经风一吹,横七竖八的飘落着,孔乙己拼命挣扎过去,推开虚掩着的门,挤了进去,他想暂时在里头避避风,可以稍稍休息一下。借着门缝透出的一丝微弱的亮光,屋里阴暗潮湿,墙角堆着一些稻草,除了这些什么也没有了。孔乙己把散落的稻草收拾了一下,铺在地上躺在上面,两眼紧闭,此时的他肚子早已饿得“咕咕”直叫,连睁开眼的力气也没有了,全身像散了架似的,大概由于太累了的缘故吧,不一会,他就迷迷湖糊糊地睡着了。
只见他的眼前忽然金光一闪,身子也慢慢地浮了起来,飘出了小草房,落在一座小花园中,一身华贵的状元服,头戴官帽,脚穿官靴,好不气派。他满面春光,一只手捋着梳得很整齐的胡须,踱着小八步,在府中踱来踱去,时不时露出一丝微笑。
恍惚中孔乙己坐着官轿回到了鲁镇,又来到了咸亨酒店。他背着两手,踱着小步,用两眼扫视了一下掌柜的。掌柜的一眼就认出了孔乙己,连忙跑出来,惶恐地弯下腰说道:“给大爷请安,大爷赏光,进屋坐坐。”孔乙己没搭话,昂着头,双手倒背,漫漫地踱了进去,后面的随从紧跟着。掌柜的快步过来,掀开里间的门帘,让孔大人进去。
孔乙己一座定,掌柜的连忙亲自用抹布把桌子擦了又擦,然后双手捧着菜单递到孔乙己的面前,孔乙己捋着胡须,看了半晌,慢慢地点了几道菜,又慢条斯理的说“就这些,再给我那些随从们弄些酒菜,一块算帐,连同上次欠的十九个钱一块结了。”掌柜的笑着说;“孔大人,您说哪里去了,您能到小店坐坐,是您看得起,以后还得多多关照。”只见掌柜的边说,一边拿着酒给孔乙己斟满,而孔乙己只是笑笑,伸出两指,端起酒杯放在嘴边抿了抿,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一阵狂风吹过,那扇破门被吹开了,屋顶上的草慢慢飞了起来。孔乙己全身哆嗦了一下,醒来一看,原来是一场梦。他连忙用双手爬了过去,使尽全身力气想要把门关上,突然哗的一声巨响,小屋连顶带墙塌了下来。孔乙己连哼也没哼一声,就被埋在底下。
一阵寒风吹来,只见光秃秃的树上几只乌鸦呆呆地站在上面,鲁镇显得寂静极了……
孔乙己离开了咸亨酒店,用那满是泥污的双手走了。
在他的面前,什么东西也没有。他只是一味地走啊走啊,渴了,讨口水喝。饿了,要口饭吃。只不过,他也不知道他要去的地方是哪里。
只是有一天,天下起了雪,冬天来了。孔乙己还是那单薄的衣服,双手早已溃烂不成样子。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他很是努力地向前挪动着身子。在他的后面,只留下一道歪歪扭扭的雪痕……
在不远处,有一间茅草屋。孔乙己很是欢喜。他现在最希望的是茅草屋的主人允许他逗留一些时日。然而不幸的是,那只是一间茅草屋,什么也没有。
走了那么多天,孔乙己是第一次这么安稳地睡了一觉。在梦里,他看见了小时候供他读书的爹娘,后来他就突然间长大,有梦见了咸亨酒店的老板问他要钱。吓得他急忙跑出酒店,可是,就在这时候,那胖胖的丁举人朝他走来,挨打的场面有浮现在他的脑海,满脑子痛苦的叫声……
“啊!”他大喊一声,坐了起来,想起了刚才的梦。窗外的冷风刮着,时不时地从破旧的门缝里吹进几片雪花,落在地上,悄无声息地蒸发掉了。他活动了一下僵硬的双手,只有胳膊晃动的感觉。那双手仿佛已经不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了,只是机械地掏出了在白天讨得的半块馒头,只有那半块馒头。他用双手捧着那半块馒头,久久地,他忍不住叹息一声,然后捧到嘴边,使劲地咬了一口。
雪,下得更大了。那扇破落的门也被阵阵寒风撞击开来,无情地掠夺着室内的温度。在房间的外面,那一道歪曲的雪痕早已被蒙上一层细细的雪花,没有一丁点痕迹了。
或许以后,谁也不会想到,一个叫孔乙己的人,在一个不知名的茅草屋了,又不知名地死去了……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孔乙己》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00后,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 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 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 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 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且说孔乙己最不风光、也是最后一次“走出了咸亨酒店。
他听到了别人的欢笑声,但他早已是满心颓丧,满心悲凉。是什么支持他的身体?他不知道。他像具死尸一样麻木,一点一点地向前挪动身体。
“听说了吗?小六子是…”不知是谁的声音这样大,这样尖锐.几乎将孔乙己吓懵了。“是谁,谁在说笑?他在说我么?”孔乙己想到这儿,浑身一激灵。
我与人无冤无仇,干吗要说我?那,那声音怎么如此之熟?难道,难道是……他?孔乙己想到自己被打断的双腿,心中的恐惧已是难以形容。他竟然能在又饥又冷的情况下,以惊人的速度“走”了好久。他慌了,乱了,脑海中一片空白,心中只有一个字:逃。
最终,他在一棵光秃秃的大树下靠直了身体。
风又大。孔乙己又黑又瘦的脸上总带着恐惧的神色。他很累,闭上双眼休息。忽然,他听到了马蹄的声音。
——是马车,马车!他们,他们追来了!
孔乙己睁大双眼向前看去,隐约有马车过来的样子。孔乙己想逃,可哪有力气呢?他闭上了眼睛。
“啪!”孔乙己吓一大跳,努力睁开双眼。他看到一个蓝色的小口袋,也许是方才那驾车人掉下的吧1——里边是什么呢?钱吧,一定是钱。
孔乙己眼前顿时一亮。钱,可是好东西吗!于是他努力伸手去钩。
——钱!我欠掌柜的十九文大钱呢,说过要还的。不还,别人把我孔乙己当什么人?有钱了,该干什么?考举人。考上举人呢?打,打丁举人,丁举人……这时,他的眼睛瞪大了起来,说:“那还是我这个孔乙己干的么?我还是自己么?”
刹那间,他只觉得无数双丁举人的眼睛瞪着他,疯狂的、奸诈的、残忍的……他倒下了,紧紧蟋成一团。
第二天,有人从这儿经过,看见了一幅古怪的画面:一个怪人,紧蟋成一团。手边不远有另一个人的头骨,白森森、白森森。
别以为那是什么好画面,当时吓晕的就有一个人,外加一匹可怜的老马。
我想.这是孔乙己受到的惟—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最优厚的待遇。
结束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的教学后,颇有感受,课余得些体会,笔录如下,敬请各位老师斧正。
孔乙己者,不知何许人也。旁人常议,乃知其幼时天资聪慧,遂拜师于私塾,潜心苦读四书五经,以求功名。然功名未得,却迂腐之至。常以圣贤居之,不思营生,当婚未娶,孤寂一生,至死孑然。悲哉!
与之谋面,乃半百之人,天命定也。其生活窘迫,濒临绝境。常食不裹腹,衣不敝体,为求温饱,时有偷窃之举而遭殴打,乃至遍体鳞伤,加之秉性不改,所谓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为解忧闷,常独饮于咸亨酒店,饮罢,仰天长叹,留下之乎者也之语,飘然而返。长此以往,人已不人,鬼未为鬼,终不知所终。其命之苦、其终之悲,令人痛之。故父斥玩儿、妻妇相夫,皆以此为戒。嗟乎!典制止毒莫如此也,世人之愚焉有情乎?
然,余观孔乙己之境遇,岂不事出有缘哉?语曰:凡事因内外之因而变,外因者有相辅之效,而内因则具锤音之功。此理世人皆知也。而孔乙己怨天尤人、自甘颓废,真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愿世人明其理、衡其力、定其位、肩其责、平其心,不履孔乙己之覆辙矣。
梦中游绍兴,来到慕名已久的鲁镇咸亨酒店。酒店掌柜早已唤作“经理”,并且也已经不再“凶脸孔”,而是笑脸相迎我等天下慕名而来的游客。忽见一位穿长衫的人,一条腿好像不太利索,进来后与其他主顾抱拳打着招呼:“各位别来无恙乎?”主顾们面面相觑,不知何许人也;但我下意识地脱口而出:“孔乙己先生!”那穿长衫者打量了我一番:“您是……”“您老人家忘了,我们在中学语文课本中见过面的。”“然也,然也,想起来了,想起来了……”我说:“我那些弟子敬佩您的学问,也很喜欢您;我还向他们许诺,只要来咸亨酒店,就跟您讨些茴香豆回去,与他们分享呢!”先生显然高兴起来:“那好。伙计,来两包茴香豆!”我说:“谢谢孔先生。这样吧,如肯赏光,我请您喝酒。”便向伙计要来一坛绍兴黄酒,与孔乙己先生对饮。什么站着、坐着的规矩早改了,凡来酒店的主顾,一律坐着喝酒。
酒逢知己千杯少。几碗黄酒下肚,孔乙己诉说起当年旧事:早年,他与丁晋京一同在绍兴城里一家私塾求学。丁晋京者,绍兴鲁镇人也。祖父是绍兴城里的丁员外,他父亲却无意仕途,在外地做起了生意。祖父便将所有希望寄托在孙子丁晋京身上。他呢,也很用功,但不曾付出悬梁刺骨之苦,亦无凿壁映雪之艰,成绩不如我。然而他爷爷丁员外毕竟有门子,花些银子给他捐了个“优等生”,你知道,“优等生”是要享受“加分”待遇的;我家乃寒门,花不起银子,我也不屑于如此勾当,而认为凭自己真本事,怎么也能考入官学。然而后来世事难料,晋京他父亲脑子活络,一举将他的户口买到了京城,真的晋了京。
民国初立,咸与维新,废除科举,那年我比他高出一百多分,竟没有考上我所报的北洋大学,却被一所什么水师学堂录取;人家晋京比我少一百多分,又有个“优等生”的名号,就上了北洋大学。我一气之下,水师学堂也没去上,就整天流落街头,借酒浇愁,跟孩子们讲“回”字的四种写法……换来这些孩子家长给的几文酒钱……这是后话,想必您也是知道的了。后来我打听到,人家京城的录取分数,要比咱这吴越之地低得多,你猜人家京城官员如何说:这是为了缓解京城子弟的就业压力,与其让他们花高额学费去留洋,银子让外国人赚了,还不如让他们上咱们自己的大学……如此说来,尚何言哉!
孔乙己又干了一碗黄酒,继续诉说流浪街头的不平:知道了这些内幕,逢人便不免有所微词。谁知被丁举人听到了,您知道吗,丁举人那“举人”头衔,也是花钱捐的,为的就是街面上混个体面。丁晋京就是他的一个本家兄弟。揭了人家兄弟的短,人家族人当然不爱听。那天,丁举人带着一帮市井无赖围住了我,言语不和,他们就动了手……我这腿,就是那回被打折的。后来,林家铺子的林老板是个好心人,懂些医术,听说我被丁举人打成这样,愤愤不平,便免费来给我推拿疗伤。慢慢的,这腿也就好了些。外界有人传言,说我被打死了,就连来我们镇上走亲戚——对了,就是当年这咸亨酒店里管热酒的小伙计,后来成了著名作家的鲁迅先生也不知底细。不过鲁先生也是个好人,是个大好人,那篇小说出来之后,好多人来咸亨酒店喝酒时,纷纷打听我的下落,据说还很同情我……这不,当年丁晋京的孙子丁望祖做生意发了大财,回来要开发“第三产业”,要与咸亨酒店合资,酒店要扩建,要成立集团公司,还要聘请我做“形象大使”,说这是他爷爷的嘱托,让他来拜访我这早年同窗……可我得考虑考虑,您说,当年我连大学都没上,还差一点丢了性命,这腿至今也还不太利索,走起路来形象不佳,这“形象大使”,我是做乎哉,不做也?
不知道孔乙己后来怎样了,“形象大使”做也没做。没等我“且听下回分解”,翻了一个身,我就醒来了。
读完鲁迅先生的《孔乙己》,心情不禁有些沉重。
孔乙己是一个封建社会的读书人,生活拮据又死要面子,迂腐却又不失善良本性,但最终还是被冷漠的社会和麻木不仁的人们所吞噬。
在酒馆里,长衫主顾鄙视的笑孔乙己穷酸;短衣帮麻木不仁地拿孔乙己的痛苦作为笑料;掌柜见孔乙己惨不成样的样子,没有人性的拿他取笑作乐……孔乙己当然是不幸的,分明是偷了别人家的东西,在被人嘲笑时,却又死要面子,据理力争,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便是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人罢了,然而又读到后面,却又发现孔乙己是个善良、热心的人,还总使得旁人发笑、快活,但他自己却又一次又一次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严重的打击。
孔乙己是在笑声中出场,却也是在笑声中走向死亡,这样的秋天甚是悲凉。旁人鄙视、嘲笑孔乙己也就罢了,连“我”这样的一个小伙计也甚鄙视他,说话都不愿与他多讲几句话,足见这个社会对于孔乙己这样的不幸者是多么冷漠,人们是多么的麻木不仁。最后,“我”都没有亲眼所见或亲耳听到孔乙己的死讯,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孔乙己看来是必死无疑。
人们的自私麻木逐渐把自己本性中的善良和宽容泯灭了,人们同时也忘记了:一个人越是能宽容别人,就越是有爱心和同情心,越能得到他人的尊重与敬重。
读完《孔乙己》,心中也感慨万千:人活在世上,必然会有坎坷,历经不幸,若是有能力,得多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他人;若没有能力,也不能对那些更加不幸的人投去冷笑与取笑。这个世界,这个社会,需要我们尊重、友爱、给予帮助……
阅读完《孔乙已》之后,我从冷酷无情的封建社会制度的背后,看到了社会的残酷——社会本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环境,如果你不够优秀,就会被淘汰。
孔乙已本是一个读书人,因比较懒惰,才堕落到成为“站着喝酒而不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虽是个书生,自恃比“短衣帮”多些文化,可因好吃懒做,总是窃书,以至被他瞧不起的人嘲笑。后来他被打断腿,更是无人关心,无人过问,只是年关掌柜算帐时才提起他还欠数十文钱,最后只是“大约的确死了”
现在我们生活不是一样吗?如果足够优秀,他就会走到社会的上层,拥有金钱、名誉等等,可是,一旦在上进的过程中放弃了努力,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被社会遗忘,甚至连他的生死都是别人的一句“大约”,难道我们不应该努力吗?如果我们再不努力,不能使自己优秀的话,那么,我们就会掉队,就会被无情地淘汰,孔乙已,努力过,奋斗过,但他不是优秀的,既没有短衣帮的勤劳,也没有其它穿长衫的人那般阔,自己又无法改变现状,只好去偷,最后自然是落了一个悲惨的结果。
所以,我们必须现在开始努力奋斗,不是为了他人,只是不在严酷的毫无竞争环境中保持在队伍中,就必须使自己优秀,孔乙已用他的经历告诉我们——不优秀,就会被淘汰。
快,快闪开,看你全身污泥,小心把我们县太爷的衣服弄脏了。”凶巴巴的师爷大声幺喝。
“真是个可怜人!给他一个铜钱吧。”身穿葵花色圆领、金带、皂鞋的老爷说道。他,正是新中举的新贵人范进。
“铛、铛、铛”,一个铜钱掉在孔乙己的脚边。孔已己无奈的用余光看了看,一瞬间的喜悦掠过他黑且瘦极的脸。他慢慢的抬起头说:“这位老爷,我虽然是穷,可是请你看看这是什么(他指着身上破烂的长衫),我也是个读书人而不是乞丐。”范进细细的打量了一番孔乙己,答道:“哈哈,果然是穿长衫的,在下冒犯了。”孔乙己听得脸上泛起一丝微红,瘦骨磷殉的手乱抓着蓬乱的头发,低声道:“不知者不罪,不罪也。”
围观的人群看得迷糊了,都在大眼瞪小眼,大家现出百思不得其解的神情,有人还低声说:“县老爷居然与孔乙己套近乎,他是不是还没清醒?”
“请问老兄高姓大名?”范进追问道。
“在下的名也……,不过大家都呼我孔乙己……”。孔乙己吱吱唔唔的说。
当孔乙己得知头一遭遇到的好人是新中举的范进,也就是现在的县老爷时,不由得黯然起来,绝望的神情爬上了孔乙己的脸。这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了。
“让开,让开”,原来是不可一世的胡屠户冲了进来。他慌张的凑到范进的耳边轻声说“贤婿,你是老爷,不该与这没中用的东西一道的。”范进一惊,然后镇定的说:“老兄,在下有要事,先告退了。”说完,匆忙的走了。
“范老爷在体察民情,多好的官呀!你们还不快散去!”胡屠户边大声的嚷着,边拥着范进远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