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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550字(25篇)

读后感怎么写?下面是我们范文网读后感频道给大家精编的25篇关于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读后感550字篇1

我想谈谈苇岸。对许多人来说,这也许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就如同他的书从来不会上畅销书架,只是静静地待在一个偏僻角落里一样,苇岸居住在小城昌平过着简单而满足的生活。然而今天,我却只能以“纪念”为题了,因为5月7日是他周年的忌日。《中国青年报》为此发了两篇纪念文字,分别是林莽和宁肯写的。而我也觉得,作为一个普通读者,或许我也该说些什么了。

?我与苇岸的相遇实是出于偶然,并且也几乎只能是偶然。那天我随手翻了翻《中学生阅读》,里面刊载了苇岸未完篇的《一九九八 廿四节气》。质朴而富含乡土气息的文字很快征服了我,我一遍又一遍地读,惊叹于作者观察的细致与他平和、温柔的心。后来,在《读书》20XX年第2期中,见到《中国当代散文发展报告》的编著者之一,陈旭光称苇岸为“谦卑的大地的倾听者”时,我马上对自己说:“对了,就是他。”于是,当我无意间在一家小书店的角落里发现了他的《大地上的事情》,毫不犹疑地便买了下那唯一的一本,尽管其时我手头仅有10元钱。付款后,我把书紧紧地贴在胸口,就像拥着久别的女友。

?我的激动并没有错。读竟全书有种发呆的感觉。平静如水却爱憎的文笔和处处显现出的简朴而高贵的心灵,恍如隔世,好似一朵七色花从离自己已是久远的童话世界飘来,丝毫不逊于陈旭光先生,具有“卓而不凡的风度”“展示了一种被我们熟视无睹,忽略已久甚至因麻木钝化而遗忘了的‘原生状态的大自然,这种沉静、凝重,不无神秘而充溢着主体灵性的内在呈现,不禁使我仿佛沉睡着的审美倍觉‘陌生和‘震惊”的盛誉。在他的文字中,你找不到任何谩骂的字眼,也找不到现代商业文明的浮躁心态。他就是那样平平静静,温文尔雅,有着周恩来般的细致与温情。然而,他又不是毫无忧思,对现代文明背离土地,背弃心灵,它有着切肤之痛:“我的视野,将尽被剥夺;我的景色,将彻底消灭”(《进程》)。但他并没有起而怒骂,他的特别之处就在于他从不自视为征讨者,他更在乎的是每个人内心对土地应有的亲切之情,他的文章重在唤起人们心底最善良的温情,用爱和感激来重建人们与土地的联系。在文坛一片刀光剑影的征伐声中,突然出现了这么一条清澈幽秘的小溪,实在令人欣喜。

读后感550字篇32

如今,《红楼梦》已被翻拍了许多回,看看电视上鲜艳的画面,动人的情节,但总觉得少了一些什么,不禁让我梦回红楼,重回我的精神家园。

依稀记得,当我还是小学生时,抱着《红楼梦》,看着书上的插图,津津乐道。总认为林黛玉是个傻姑娘,小心眼,犹是讨厌。可曾想,现在我读起《红楼梦》来,另有一番滋味,如同身临其境。

当初我厌烦的林妹妹,现在我不禁打心眼里喜欢。曾记否,林姑娘只身进京都时那份胆怯与不安,俏语谑娇音桃花 黛玉泣残红时那份忧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些隐隐约约浮现脑海,我知道林妹妹乃是美貌与才华的代名词。她忧郁,她不开朗,这又如何,人非完美,那温婉充满伤感的眼神让人们诉说她苦难的命运以及他对宝哥哥坚贞不渝的爱恋。又曾记得当生命已经到了尽头,林妹妹独守空房,心中充满了不舍与眷恋,她不得不离开。惊天地,泣鬼神,黛玉香魂依旧。殊不知,当我十年后再次品读林妹妹时,心中有何触感,我想有的只是对生命的珍惜,对生活的期待。

《红楼梦》亦是如此,我常常用心去斟酌何为精神家园。

我读过名著,读过小说,也读过传记,连一些花边小文章我也浏览过,我不知道它们能否建造我的精神家园。我只知道闲来无趣,信手掂来。

我还记得曾经为了一本书,整日废寝忘食。我如饥饿似渴的读着它,于是我的精神世界多了一束阳光,少了一点阴霾。从那一刻起,我打下了家园的地基,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往上建造。

王小波在《我的精神家园》里说过:井底之蛙也拥有一片天空,十三岁的孩子也可以有一片精神家园。这个家园里外观不美丽,房间不够多,没有庭院,没有苗圃,但可以有无尽的快乐,无尽的幸福。

我不理解那些文人骚客的精神家园,我也做不到那种炉火纯青的境界。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我会有新的看法,就如当时我读《红楼梦》一样。

回顾十几年来的读书生涯,当年的《水浒传》《繁星·春水》《唐诗三百首》《史记》等等,我仍觉得那么亲切,它们都是我的家园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为了更美好的家园,我要不停的加工,如果沦落到屋漏偏逢连夜雨,那就不好了!

精神家园,我的家园!

读后感550字篇33

一天就把郭沫若先生的《女神》给看完了,看到精彩处的时候不自觉的朗诵起来,强强也受到我的感染,和我一起朗诵。今天下午的时光真是幸福啊,呵呵。

郭沫若,原名郭开贞,号尚武,沫若是他留日时根据故乡四川省乐山县的两条河流——沫水(大渡河)和若水(雅河)而取的名字,诗人的思乡情怀由此观之。

他的诗充满活力,诗中运用了大海、波涛、地球、太阳、万里长城、金字塔等豪迈壮阔的青春的意象构成了阔大雄浑的意境。闻一多曾评论《女神》说:“若讲新诗,郭沫若君的诗才配称新呢,不独艺术上他的作品的旧诗词相去最远,最要紧的是他的精神完全是时代的精神——二十世纪时代底精神。有人讲文艺作品是时代的产儿。《女神》不愧为时代的一个肖子。”

他感到大自然“到处都是生命的光波,/到处都是新鲜的情调,/到处都是诗,/到处都是笑”(《光海》);他在“崇拜”太阳、山岳、海洋、江河的同时,又“崇拜偶像破坏者,崇拜我”。他礼赞太阳,要太阳把他的生命“照成道鲜红的血流”;他同时也反映了自己的自我意识“我是一条天狗呀!/我把月来吞了,/我把日来吞了,/我把一切的星球来吞了,/我把全宇宙来吞了。/我便是我了。/我是月底光,/我是日底光,/我是一切星球底光,/我是x光线的光,/我是全宇宙底energy底总量!”(《天狗》)。

《凤凰涅槃》中,凤凰“集香木自焚”体现了彻底破坏旧世界的精神,“复从死灰中更生”则是创造意志的写照。《女神之再生》中,他借女神们高唱:“我们要去创造个新鲜的太阳。/不能再在这壁龛之中做甚神像!"表现出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创造意志。《立在地球边上放号》中,“力的绘画,力的舞蹈,力的音乐,力的诗歌,力的rhythm哟!”表现出与中国传统温柔敦厚的人格理想截然不同的现代性格。

总之,《女神》中的优秀诗篇,都活跃着一个个性鲜明的抒情主人公形象。他是一个充满青春朝气、热情洋溢,对自我的力量充满自信、对光明的未来充满向往的五四青年,他厌恶一切陈腐的事物,厌恶平庸无为的生活。憎恨现实生活的黑暗和残酷,赞美一切新鲜的生命,崇拜一切具有旺盛生命力的伟大事物。诗人的诗思在整个宇宙和整个世界自由驰骋,从而又显示出想象力极为丰富,跳跃迅捷,奇丽壮观的特点。诗歌的语言上,可以明显看出古典诗词在节奏上的影响,排比、叠句、反复等修辞的运用,词语的两两对应,平仄音韵的协调,使诗句既能挥洒自如,又朗朗上口,甚至个别字的粗糙也没能减损诗歌激荡的节律和摇滚乐般的震撼力。

读后感550字篇34

《女神》——诗集,郭沫若著。收入1919年到1921年之间的主要诗作。连同序诗共57篇。多为诗人留学日本时所作。其中代表诗篇有《凤凰涅槃》、《女神之再生》、《炉中煤》、《日出》、《笔立山头展望》、《地球,我的母亲!》、《天狗》、《晨安》、《立在地球边上放号》等。在诗歌形式上,突破了旧格套的束缚,创造了雄浑奔放的自由诗体,为“五四”以后自由诗的发展开拓了新的天地,成为我国新诗的奠基之作。今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本,后又重印多次。

中国新诗是随着“五·四”文化运动和“诗界革命”而发展起来的。诗体解放事业肇始于胡适,而完成于实践着“文学为人生”主张的文学研究会诸诗人。1921 年以郭沫若为旗帜的创造社的成立,可谓“异军突起”,把目光投向“充满缺陷的人生”。假如说,首倡“诗体的大解放”的胡适和他的《尝试集》,只可视为区分新旧诗的界限;那么,堪称为新诗革命先行和纪念碑式作品的,则是郭沫若和他的《女神》。

《女神》运用神话题材、诗剧体裁、象征手法等来反映现实。其中《女神之再生》是象征着当时中国的南北战争。诗人说过:“共工象征南方、颛顼象征北方,想在这两者之外建设一个第三中国——美的中国。”不过,诗人早期的社会理想是模糊的。他曾说过:“在初自然是不分质的,只是朦胧地反对旧社会,想建立一个新社会。那新社会是怎样的,该怎样来建立,都很朦胧。”因此,女神要去创造新鲜的太阳,但仍是一个渺茫的创造,只是理想的憧憬,光明的追求。但在五四时期,它曾给了广大青年以力量的鼓舞。

《女神》的艺术网络是多样化的统一。激情如闪电惊雷,火山喷发;柔情如清风明月,涓涓流泉。而《女神》中的代表诗篇《天狗》其艺术风格当属前者。这首诗写于郭沫若新诗创作的爆发期,正是青年郭沫若情感最炽烈的时刻。这首诗的风格是强悍、狂暴、紧张的。

一开始诗人便自称“天狗”,它可吞月、吞日,吞一切星球。而“我便是我了”则是个性获得充分张扬所带来的自豪感。所以它是诗人在五四精神观照下对个性解放的赞歌,也正因有了冲决一切束缚个性发展的勇气后,个性才得以充分发扬,五四新人才具有无限的能量:“我是全宇庙底energy底总量!”这样的五四新人将会改变山河、大地、宇宙。“我飞奔,我狂叫,我燃烧……”诗句所释放出的情感力量像猛烈的飓风、奔腾的激流,在那个时代产生了强烈的冲击波。“我飞跑”则是令人振奋的呐喊,充分展示五四时期个性解放的痛苦历程。总之,《天狗》是五四时期奏起的一曲惊心动魄的精神赞歌。是五四时期人们第一次从诗歌中听到的勇猛咆哮的时代声音。“天狗”那可吞掉“一切的星球”的豪迈气概,正是五四时期要求破坏一切因袭传统、毁灭旧世界的精神再现。

而《天狗》只是《女神》创作中诗人情感与艺术碰撞、融合、激溅出的一朵小小的浪花。可见,《女神》创作想象之丰富奇特,抒情之豪放热烈堪称诗界一绝。它所具有的无与伦比的浪漫主义艺术色彩将是照彻诗歌艺术长廊的一束耀眼光芒;它的灼人的诗句就像喧嚣着的热浪,轰鸣着狂飙突进的五四时代的最强音。

读后感550字篇35

提到阿凡提,一个哼着小曲儿,骑着小毛驴的新疆大叔就浮现在我的眼前。两撇“八字”胡,小的几乎看不见的眼睛,头上缠着头巾,看上去就让人觉得忍俊不禁。

阿?凡提是正义、勇敢、智慧的化身。他看似普通,却有着不同于常人的机智。小时候看过阿凡提故事的动画片,那时候只懂得看笑话,每次看到阿凡提用非同寻常的智?慧帮助了弱者,把巴依老爷气得吹胡子瞪眼却哑口无言时,我就会哈哈大笑。现在有了这本书,我开始跟着阿凡提一起去了解各地的风土人情。

有?一个故事让我难忘。阿凡提和几个商人住进了一家“明天不要钱”的客店,几个人都满心欢喜。可过了一天,老板却理直气壮地说:“明天不要钱,今天还是要钱?啊!”看到这儿,其他人都很气愤,我也岔岔不平。可阿凡提却悠然自得地继续在这间店里大吃大喝,总拿“明天再结帐”来搪塞老板。最后老板不得不把“明天不?要钱”改成了“今天不要钱”。看到这里,我彻底被阿凡提的智慧“打败”了。

有些时候,阿凡提凭借自己智慧的公断,让一个又一个本来心灰意?冷的人重见希望;又让一个又一个无恶不作的人改过自新。通过这本书,我对阿凡提的了解又多了,以前我只认为阿凡提只是用他的聪明机智让坏人、恶人出丑。如?今,我还发现了阿凡提身上一个很可贵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那就是无私。他的无私不仅是帮助别人不求回报,还体现在别人暗害他后,他并不追究报复,而是宽容?地谅解,语重心长地告诉他真正的人生价值。使“犯人”在感动过后,重新认识自己,这比受罚更有效。

这本书令人难忘,它用让人捧腹大笑的语言向人们讲述深刻的道理,是一本难得的好书,我力挺它!

读后感550字篇36

余性爽直,落拓不羁;芸若腐儒,迂拘多礼。偶为之整袖,必连声道“得罪”;或递巾授扇,必起身来接。余始厌之,曰:“卿欲以礼缚我耶?《语》曰:‘礼多必诈。”芸两颊发赤,曰:“恭而有礼,何反言诈?”余曰:“恭敬在心,不在虚文。”芸曰:“至亲莫如父母,可内敬在心而外肆狂放耶?”余曰:“前言戏之耳。”芸曰:“世间反目多由戏起,后勿冤妾,令人郁死!”余乃挽之入怀,抚慰之,始解颜为笑。自此“岂敢”、“得罪”竟成语助词矣。

现在人们讨论起人际关系来经常用到一个比喻——“刺猬取暖”,就是人与人相处就如同两只刺猬互相偎依取暖,太远了没有左右,太近了会扎伤对方,因此要想和睦相处,必须保持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其实芸娘的意思也正是如此,夫妻之间不能太恣意妄为不讲礼数,水至清则无鱼,太随意了反而会失去爱意,所以芸娘坚持的是,越熟就越要讲礼貌规矩,夫妻恭而有礼,举案齐眉,才能有长久恩爱。

读后感550字篇37

我看过很多的书不过给留下我印象的不多,但是《巴黎圣母院》这本书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原因无它,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巴黎圣母院读后感1000字 -极端的美丑对照

。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形成了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是雨果第一部大型浪漫主义小说。《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道貌岸然、蛇蝎心肠,先爱后恨,迫害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而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伽西莫多却舍身救助爱斯梅拉达。小说揭露了宗教的虚伪,歌颂了下层劳动人民的善良、友爱、舍已为人的优秀品质,反映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其情节曲折、人物性格更具有冲突性,是一部富于戏剧性的著作。而《巴黎圣母院》的历史背景,也反映了路读后感《巴黎圣母院读后感1000字 -极端的美丑对照》。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她天真纯洁,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因为不忍心看到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性命当心神不宁的富洛娄听说干果阿和姑娘已结为夫妇,怒火中烧十分生气,当得知他们只是名义夫妻,又转忧为喜。他在街上遇见喝得烂醉的侍卫队长菲比斯,听他说要去和姑娘幽会,立即正言劝阻,声言姑娘已是有夫之妇,但菲比斯反驳说:“你何必把爱情和婚姻混为一谈。”谁又该劝谁?自私难道真的是人类的灵魂?邪恶?黑暗?齿轮仍在悄悄的转动着……

当乞丐王克劳班听说教堂避难权将要结束,率领成千上万的巴黎流浪人和乞丐,前来攻打巴黎圣母院,营救大难临头的姐妹!而不明真相的加西莫多怎容这些人冲入教堂,他从楼顶上仍下巨大的石条石块,翻倒灼热的金属液体,企图驱散众人。那种超越自我的保护另人不得不折服!勇敢的乞丐终于攻破大门,救走了埃斯梅拉达。不料国王的士兵已从后门进入教堂,雨点般的箭刺向埃斯梅拉达和流浪汗们。乞丐王也在混战中被人杀死。加西莫多站在楼顶上,看着心爱的姑娘又被吊在绞刑架上,痛不欲生。当他发现富洛娄正在钟楼上对着埃斯梅拉达狞笑,他把这个道貌岸然的野兽举过头顶仍了下去.一种疯狂的举动,一种超越的爱,划下永恒……

埃斯梅拉达,不但有着惊人的美丽,而且拥有一颗高尚纯洁的心灵,美与善在她身上结合得那么完美。因为她惊人的魅力,引来了邪恶者的欲望,因为她的纯洁天真,使她陷入了灾难的爱情悲剧。她应该是上帝的宠儿,却被处以绞刑。尽管如此,她还是幸运的,因为她有一个永远陪着她的人,永不孤独。

加西莫多,他独眼、驼背、罗圈腿,而且还是个聋子,可说是奇丑无比。但他却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灵,为报答埃斯梅拉达的滴水之恩而宁愿肝脑涂地。尽管他对埃斯梅拉达怀有极为强烈的爱慕之情,却只是像守护神一样守护着她,不去亵渎她。当目睹心中的爱人被无情地处以绞刑,他无助而又绝望,最终到墓地去与她同葬一穴。他的丑达到人类的极至,而在他身上表现出的深刻的人性美,却使他成为最独特又最感人至深的艺术形象。

富洛娄,身为神甫的他必须压抑自己的欲望,正是这种压抑扭曲了他的人性,情欲和嫉妒最终造成了他的理智失控,成为自己欲望的奴隶,由神甫变成了魔鬼。

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我们看到了宗教的残酷和虚伪,体现了雨果心目中最崇高的感情和最美的形象。

读后感550字篇38

禁不住友人的强烈推荐,终于翻开《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过去的和现在的,两条主线并行描述,到最终汇合,揭开所有的谜底,感叹作者的巧妙构思,令情节更加引人入胜。加之作者深厚的文字功底,不乏精美文句,光是读这些文字就已然享受了,更别说情节扣人心弦,果然是本好书呀。

再说说剧中人物,无一例外,都是悲剧,所以看的过程,心情略显沉重。

最大的悲剧人物是碧儿,她是所有角色中最虔诚的穆斯林教徒,严格恪守着穆斯林的教规。早年丧父,为了家业,嫁给了父亲的徒弟韩子奇,碧儿不懂爱情,她认为教规最大,祖业最大,但是现实生活却跟她开了天大的玩笑。因为时事的变迁,韩子奇娶了玉儿,并生下了新月,新月生活在她的身边,时刻提醒着她曾经的痛苦,但又不能恨新月,毕竟是胞妹的孩子,有着同样的血脉,既爱又恨,复杂的情感,令新月对这个妈妈时常琢磨不定。最虔诚的穆斯林教徒,却原来嫁给了一个汉人。她最在意的儿子天星,因为她的从中作梗,拆散了一对情投意合的鸳鸯,非但没有得到儿子的爱,却只有儿子的怨恨。胞妹玉儿,因为她的不宽容,远走他乡,唯一的亲人从此天涯两隔。祖业“奇珍斋”因她的猜忌,葬送在她的手里——她不仅自己不幸,也给别人制造了很多不幸,她是故事情节的起因,一切因她展开。玉儿的远走他乡;天星没有娶到真爱;当年管家老侯受冤致死,老侯的子孙得以抄家,抄走了韩子奇的毕生收藏,致韩子奇抱憾离开人世;新月和楚雁潮的爱情随着新月的离去成为最大的遗憾,令人唏嘘不止。

读后感550字篇39

那本《普希金诗选》,让我知道了他。有的人读着他的诗长大,而对于外国诗有着本能反感的我,却在初中的最后一年,才认识他的作品。“俄罗斯诗歌的太阳”,神圣而辉煌的东西,我总是敬畏的。可我没有想到,他是那么地平易近人,带着宽容的微笑,像一位兄长,轻拍我的肩:“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会过去;而那过去的,将会变成亲切的怀恋。”我抬起脸,把那本书捧起来,贴在怀里。阳光于是顺着外套,爬上胸口,潜入了心里。天地之间,有了光亮。像所有皆大欢喜的小说结尾,我振作了起来,这之中包含了许多老师和朋友和父母的劝导,而那本书的力量,终于还是让我震撼了。我开始读外国诗了,尤其是普希金的。我喜欢他行云流水,不加雕饰的自然,喜欢他诗歌中透出的明媚阳光,喜欢自己的心被他的热情燃烧,喜欢自由和爱情,青春和生命的舞蹈。没有人会认为普希金的生命历程是幸福的,正如没有人可以否认他的伟大一样。他短暂的一生,充斥着太多理想和现实的矛盾,在夹缝里尴尬地挣扎。沙皇仇视他,贵族排斥他,妻子无法理解他。可天才,终究不会寂寞。有如一头高傲的狮子,撇开囹圄,无视阴霾,他举起太阳,把光明撒到人间,撒到人们灰暗困惑的心灵里。我深深景仰着普希金照耀在那个黑暗年代里人格的光辉。而少年时代的那段往事,让我更多的,对他有着一种亲切的依恋。以至于后来常常,在人生路上跑得跌到时,我总觉得背后有一双温存的眼睛在注视着我,轻声鼓励我:“假如生活欺骗了你……”是的,从第一次认识他起,许多年过去了。我的心情已不再偏激而狂热,一如年少时。那个时候把心灵放飞得太高,难免摔得很疼。生活如水般流过,它善意而无可避免地,为我磨去了理想尖端上,太过锐利的锋芒。我变得不那么急切,可以放慢脚步看看沿途风景,甚至停下来,掬起路旁的溪水,端详在那里面安安静静地舒展着的,天空和云彩的倒影。那次挫折现在想来,真的不算什么。我得感谢那位不知名的朋友,送给我的那本书,把普希金的阳光,照在那个容易感动的年龄里。不算太迟。心灵还没被时光与世故磨出茧来时,高尚和光明进来了,我接受了它。于是我唱着《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唱着《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唱着《心愿》,一路走了过来。生命在不经意中,又转了几个弯。上星期天与几个老同学在趣胜堂喝茶聊天,期间谈到了每个人博客的写作,谈到了年轻时的理想与心愿,也聊起了各自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其中也聊到了诗人普希金,回到家翻开过去年轻时的日记,扉页上赫然抄写着普希金的著名诗作《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仅感慨万千!

同时,普希金也培养了我对俄罗斯文学的热爱,从阅读普希金扩展到阅读莱蒙托夫、屠格涅夫、契诃夫、车尔尼雪夫斯基、托尔斯泰、高尔基、玛雅可夫斯基、奥斯特洛夫斯基等名家名著,可谓是“一花引来百花开”,使我拥有了一座“俄罗斯文学百花园”,它滋养了我的思想情感和对高雅文学的爱好。 不过,寻思起来,还是《小花》给我的影响最大。这朵“小花”从闯入我眼帘的那一刻起就融进了我的生命里,甚至,它刻画我的性格,美化我的人生,塑造我的情感。

读后感550字篇10

于丹教授在她谈《论语》心得时,开篇就讲到:宋代开国宰相赵普曾经标榜说,自己以半部《论语》治天下。可见《论语》在古代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发挥的巨大作用以及古人对《论语》的推崇。于丹教授明确地阐述自己的心得:“《论语》告诉大家的东西,永远是最简单的。《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

我最欣赏的,就是于丹教授对《论语》的这种简单,快乐的感悟。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母体文化。中华民族尊崇皇天后土,以大地为母亲,所以形成了以儒家的中庸之道为主体,以平和敦厚为特征的民族传统文化。我们知道,西方国家以宗教立国,中国长期以儒学立国。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不管多少岁月的风霜雨露,多少朝代的更迭变迁,都没有改变道儒文化在民族文化中的核心地位,两千年的农耕文明也就这样一代一代地传承下来。

我们从小接受的就是儒家的“仁,义,礼,自,信”的伦理教育,从孔融三岁让梨的尊礼,守礼,到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忧患意识,无不显示着儒家学说对国民成长过程中千丝万缕的渗透。几千年来世人仍愿意尊奉孔子,把他的话作为座右铭,作为修身养性的准则,我想这与孔子的“直道而事人,何往而不做黜!”的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我们都坚信:明天是正直人的世界!

我喜爱伺茶,每每在茶的面前,我会感到一切都变得平和美好。品味人生,忧患生命是茶道与儒家的共同主题。有人品茶“茶可雅志,茶可行道”,有人品茶“茶烟一塌拥书眠”,道心文趣兼备。过去儒士不能一日无茶,其文也不能不常以茶为喻,我感悟到,这种闲适人生就是儒士茶人的品茗追求吧!于丹教授理解《论语》“终极传递的是一种态度,是一种朴素的,温暖的生活态度,孔子并以此来影响着他的弟子。”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温暖的,快乐的生活?我理解为:平和。

茶是个和气的性子,与谁都合得来。柴门也进得,侯门也进得,不卑不亢,不做宠物状。所以,和柴米油盐酱醋过日子的时候,也能与琴棋书画诗酒共发雅性,且在那个浪漫天地里,还担任着缺一不可的角色。只是就像一个艺术天赋极高的人一样,绚烂之后归于平淡,自己不评说,只待旁人去品味罢了。在儒家的眼中,和是中,和是度,和是宜,和是当。和是一切恰倒好处,无过亦无不及。平和,是儒家思想的根本,是中庸之道。平和下来,会使人“怡”,“怡”者,正是和悦,愉快之意。在茶道讲求的要让身心“怡”的过程中,就又与《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于丹教授语)不谋而合了。

孔子提倡仁爱,但他并不认为应当以丧失原则的仁爱之心去宽宥所有人的过失。《论语》告诉我们,要本着平等和理性的态度去尊重每一个人,且彼此之间要留有一点分寸,有一点地。常言道:世界是个大家庭。既然是在“家”里,就不免人各有志,人各有禀性,正如有爱茶者喜欢龙井,有爱好乌龙茶一样,不过都是求真的一种心境。“不夺其真香”,“不损其真味”,那么,还有什么不可以真心待人,真诚说话,真情做人的道理呢!

品味人生,修身养性,其目的正是要在愉快地生活中度好这一轮回。淡泊的襟怀,旷达的心胸,超逸的性情和闲适的心态去生活,将自己的情感和生命融入自然状态,这样才无愧与祖先,也才能如孔夫子教导我们快乐地生活的秘诀那样,去找到你内心的安宁。

读后感550字篇11

随着整本书临近尾声,心中不禁感叹人的本性在经历那样一个年代,承受如此多的磨练后,展现得如此真实,区区一个小羊胡同,形形色色的人物却已代表了当时千千万万不同心态的中国人,已成为了那个年代整个中国的一个缩影,有年过半百只求享清福的祁老人,有被日本人迫害而家破人亡,放弃知识而立志报仇的钱老人,有受过新中国教育却被旧中国古老陈旧的封建思想紧紧缠住的祁瑞宣,有没受过多少教育却很真很纯一心为国的市井小民孙七和小崔,也有为了升官发财,虚伪的卖国贼大赤包、祁瑞丰……还有很多很多,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特征,但最终,经历了这么多震惊、愤怒、喜悦,老舍先生使我仍然相信,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四世同堂》开始于抗日战争之前那个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光,结束于抗日战争胜利的美丽时刻,而期间人们经历的便是那个最黑暗,最痛苦,最磨练自己的时光,其中一个关键词自然是被中国人民深恶痛绝的日本鬼子,他们所做的种种令人发指的事以及他们近乎变态的心理,使每一个描写他们的作家不得不咬切恨齿、紧缩双眉,但使我钦佩的是,老舍先生并没有用非常激烈的语言去深批日本人,一方面他用一种冷幽默表面上轻描淡写、若有若无,蜻蜓点水般描写,但就是这么几滴水,已足以揭示出他们令人恶心的心态,通过这些文字,我的脑海里浮现出的是老舍先生轻蔑的眼神和淡淡地冷笑;另一方面,作者也没有全盘否定日本人民,这从书中小羊胡同1号门的一位日本老妇的言行举止便可看出。可见,对于日本人,作者还是很理智的。

读后感550字篇12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读后感550字篇13

《哈姆莱特》是一部悲剧,写的是,哈姆莱特为父复仇的一个故事。

父亲的猝死,叔父的篡位,母亲的改嫁,直至,自己与奸王同归于尽,母亲喝毒酒身亡,都一直充斥着一种悲剧的色彩,让人不忍卒睹。不愧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首"。《哈姆莱特》本身是一部戏剧,情节性非常强,戏剧色彩很浓厚。

哈姆莱特是一个有着崇高社会理想的年轻人,是一个充满人文精神的青年,他出身于皇室,却只接受人文主义教育,同当时的人文主义者一样,对"人"充满了热情的赞誉:"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而,在他的心目中,他的父亲,老哈母莱特正是这样一个人的典范。他对朋友坦承,对爱情忠贞,在哈姆莱特的情人菲奥莉娅的眼里,他是一个受人民喜爱的、优雅的王子,自然的得到大家的拥戴。开始的一切,是那么的幸福。

直至,一切的打击,一切的不幸落到他的身上,才感悟到了这个社会的不幸和不合理!对于哈姆莱特而言,复仇,已经不是一件单纯的为父报仇的事了,而是关系到拯救国家,拯救民族的责任。就这本书来说,哈姆莱特,把他个人的遭遇同整个人类社会和国家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或许就是哈姆莱特经久不衰的原因了吧精神可贵!

在戏剧上,《哈姆莱特》是代表了莎士比亚戏剧的最高成就。他成功的塑造了,不同性格的人,即使是同样是反面人物也会有不一样的表现方式。

至于,《哈姆雷特》更高的艺术成就和地位,就不是我可以理解的了,没那么高的水平去评价。

那个"to be or not to be"的重大命题,更是一个充满哲学性的世界话题。并且,向人们昭示:人应该为美好的理想而生存,为社会的正义去献身。

读后感550字篇14

《四世同堂》是我读的最过瘾的一部中国近代文学书籍,没日没夜的看了几天,给我的冲击却是久久不能平静的。故事里的人都是那么活生生的,在小羊圈胡同演绎着自己的悲欢离合,荣辱沉浮,他们的生活因为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去而发生了质的改变。

谨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略带忧郁的瑞宣、由隐士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任劳任怨的大嫂、热血青年瑞全、耿直的常二爷、狡猾却正直的白巡长、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四大妈、无聊无耻的瑞丰、冠晓荷、阴狠的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高亦陀、一步步堕落的招弟、聪明勇敢的桐芳、最终成为革命青年的高弟,还有孙七、小崔夫妇、陈长顺、小文夫妇、丁约翰……八年的厚重写在了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的身上,我们看到的是那个年代的风雨飘摇。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无尽的苦难,给中国留下了无尽的伤痕。

说到《四世同堂》,就不得不提里面那些很具有代表性的汉奸形象。“汉奸”,这个在那个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只是目光短浅的爱财小人,为了财出卖了国家和自己的灵魂。他们风光,人们看着恨;但他们死,人们看着却不是想象中的痛快。“汉奸”是可悲的,因为没有了对国家的爱对自己的尊重,他们只是一些迷失了方向的可怜人。其实,他们因为日本人的到来而生,却没有因为日本人的撤离而亡,他们存活在很多人的潜质里,只是后来的社会不同了,“汉奸”不流行了,不流行并不代表就不再存在了。

钱默吟老先生是全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忽略书中如此坚强的一个老人。撇开他的政治观点不说,单单他的坚强勇敢,就足以是全书一抹不容忽视的风景。钱老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懂事理的人,这在那个年代是个不可多得的革命战士。在全书缓慢的节奏中,钱默吟是一个紧凑的神秘的形象,俨然为书增加许多铿锵之力。中国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才终于站起来走向光明。

中国人是痛恨日本人的,看着《四世同堂》,你会更加确信自己对日本人的恨。然而那个年代的中国人又是无助的,新旧社会的交替给人带来的迷茫是无尽的,人像是迷了路,是不知所措的可悲。所以有的人革命了,牺牲了,有的人背叛了,惨死了,没有一个人是完整的存活了下来。

战争结束了,没有胜利的喜悦,更多的是悲壮。然而,《四世同堂》并不是一个悲剧。人们一直疑问老舍先生为什么要给大家一个不是结尾的结尾,人们诧异于故事的戛然而止却不知结局。其实所有的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结尾一句“起风了”,我想就足以表达老舍先生的意思了。历史的车轮辗转向前,历史的洪流潮起潮落,起风了,但不一定吸沙,或许打雷,或许下雨,渺渺茫茫。中国始终推着大车前进,泥泞和伤痕总是有的,但回首过去悲壮的一页,除了记忆和叹息,我们应该看见预示着的光明的未来。

感谢老舍先生给后世留下了这部中国的《战争与和平》。

读后感550字篇15

第一次读《我的精神家园》,有一些语言,不懂。

再一次读。觉得《我的精神家园》是一本杂文集。书中的每一篇文章都值得深思,风格却又是黑色幽默的,让人一边笑一边思考,这并不代表抛弃了严肃,话题是严肃的,只是用了不同的方式来叙述而已。王小波说过,他喜欢有趣的东西,所以他书中的人物始终都是笑着的,这是一种黑色幽默,可是他喜欢。我也喜欢。有人曾这样说过:“《我的精神家园》是一个充满睿智的诗意的世界,一个自由思想家的精神家园,是使人忧伤的幽默。”

读后感550字篇16

三毛是聪明的,她不会让自己被束缚在一片狭小的天地,她由来向往自由,喜欢我行我素,所以才会有《撒哈拉的故事》,所以才会有在她装点下异常美丽的沙漠。要知道,摆脱尘世的束缚,只做自己,没有一颗坚定的心与非凡的勇气,是万万不能做到的,纵使做到了,亦不能坚持下去。但我们的三毛做到了。 读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仿佛在与三毛默默地交谈。 在她的口中,我知道粉丝又叫做“雨”,小黄瓜也可以代替笋片,猪肉干被说成了中药。她不是在胡说八道,她是在培养生活的情趣,谁说异想天开是犯法的呢?她与丈夫荷西,每时每刻都在生活。也许你会说,我们不是每时每刻都在生活吗?但我想,有许多人是在每时每刻生存,会生活的人,又有多少个呢。又有多少个人会愿当素人渔夫呢?又有多少个人会把几个石雕看成宝贝呢?又有多少个人会在家里开免费的女子学校呢?又有多少个人会拿棺材外箱做家具呢?也许只有三毛夫妇了吧。谁说沙漠里的生活很苦闷很枯燥呢!三毛与羊的战争不是痛并快乐着吗?与姑卡的友情不是让她哭笑不得吗?与荷西结婚时不是上演了一幕幕滑天下之大稽的闹剧吗?所以说,苦闷的不是生活,是人。三毛让我明白,很多时候环境只是客观因素,并不能决定什么,只有自己,才能决定故事结局的悲与喜。大凡这个世界上的事,都没有绝对,枯木也能逢春,就看有没有盼春的寄望了。 三毛带给我的,还有那一片异域所散发的神秘气息。残酷的婚礼,是在可笑的风俗幌子下愚昧的人们孕育出来的畸形产物,用暴力夺去一个女孩子的贞操在他们看来是那么地值得庆贺。女人在那里是多么地卑微,一个丈夫可以有四个老婆,保守的她们在生产时竟因为医生是男的而拒绝去医院。他们的愚昧,用三毛的话来表现,就是“对沙哈拉威人来说,迈向文明唯一的象征就是坐在自己驾驶的汽车里。至于人臭不臭,这是无关紧要的。”然而就是这些愚昧的人们,让三毛的沙漠生活绽放了光彩。三毛纵使不喜欢他们落后的风俗习惯,却从来没有看不起那些愚昧的人们。面对他们无理的甚至啼笑皆非的要求,三毛都应允了,甚至帮他们治病,教妇女们知识,帮房东的母羊脱掉衣胞。文明与愚昧是不分等级的。文明人并不意味着高人一等,只是侥幸出生在一个文明的国度,侥幸比那些落后地区的人们多学了点知识,所以,这并不能成为文明人炫耀的资本。在《撒哈拉的故事》这本书里,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三毛对当地居民的尊重和爱护。也许在相处过程中,有小小的矛盾和不满,但三毛总是机巧地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她始终以公平的心态与他们相处,不卑不亢,于是,所有的摩擦都变得那么的有趣,在孤寂的沙漠里时常会听到三毛的大吼大叫。 这本书,还有一个主题词,是“爱”。当初三毛不顾一切来到撒哈拉,荷西只是默默的收拾行李,在沙漠找到了工作,等着三毛踏上那片土地。这份爱也许不轰轰烈烈,却平凡得伟大。荷西默默的追随,已然表明了心迹:对三毛,矢志不渝。三毛是一个一意孤行的倔强女子,但当有一个人愿意为了她去沙漠里受苦时,这个倔强的女子已经决定要跟那个人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了。这平淡深远的结合,意味着不离不弃。所以,在荒山的那一个惊心动魄的夜晚,三毛没有选择离去,而是想尽办法营救心爱的丈夫;在符咒让三毛痛不欲生的时刻,荷西一直陪在她身边,因担忧而变得慌乱。这就是简单却深刻的爱。没有山盟海誓,因为誓言早已刻于心中。这是三毛与荷西的爱。沙仑的爱则让人感到莫名的痛惜。他对沙伊达的爱是疯狂的,是那么地执着,因为对于他那颗孤寂的心,哪怕是假的爱情,一样能给他精神的慰藉。无奈沙伊达是骗子,沙仑的执着,只能带来悲伤地结局。但也许如三毛所说:“飞蛾扑火时,一定是极快乐和幸福的。”这样的爱,令人肃然起敬。还有马诺林的爱。错误的爱,只有一句“对不起”,再无它句。爱情是双方的,如果缺了一方,就不完美了,不完美的爱,放手,比苦苦纠缠来得洒脱,更不容易遍体鳞伤。 不知道三毛为什么要把《白手成家》这一篇放在最后,明明这一篇才是故事的开始。但我又想,在描绘了沙漠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后,回过头来看初来沙漠时的情景,这故事,才会异常深刻,才会让人深切体会到在这诗意的生活背后,有初来的困窘,有别样的艰辛,更有对沙漠和生活的热爱。 不知道你要多少字,给了篇最长的,字多了你就漏抄几节。应该不会嫌少吧。

读后感550字篇17

读《当我死时》有感当“断肠人在天涯时”,那满怀羁旅之思的游子是何等惆怅呢?读着余光中的《当我死时》,我的心也仿佛飞向遥远的美国,却牵连我的母亲国度——中国。人在密西根享福,心在故乡受苦,苦在心里,苦在心的心里。春天,我思念故乡江南水乡的诗情画意,白堤上的绿柳扬着长长的绿袖子,向游客展示妩媚的春意;梅园的梅花开得热火朝天,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淡淡的含着浓浓人情味的香从中国传进我的鼻。夏天,我思念故乡那浪漫的情调。“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杭州西湖的荷花引人入胜,在清爽的河水里自由地游泳。秋天,枫叶们化成了火,时时燃烧着我思乡的炽热的心。瓜果飘香,让我每个细胞都感到甜甜的,很温馨。冬天,松竹梅三君子傲霜斗雪,感动人心,偶而下场雪,寒意覆盖了一切,也覆盖了我思乡之心。我要葬在故乡,余光中要葬在故乡。

读后感550字篇18

《山居笔记》读后感

今天,看了《山居笔记》和《山居笔记(新版)》,其实,除了里面的序,两本书大致是一样的!原版的序很长很长……但用余秋雨的话来说:“权当我给你们送一束花草,还带着点儿根茎上的泥土……”,而新版的序就是很简略了……不过两本书看了候,都有许多感触:感于余先生对历史文化的独到见解;感于余先生对现代文化的责任感;更感于他的文章里所散发出的深情、大度的光彩。(还有感于《山居笔记》到底有多少是正版的,应该说,余秋雨的书……)

一座繁华的城都消失的无影无踪,这不仅会引起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的浓厚兴趣,而且对普通老百姓也永远是一个巨大的悬念。

一千九百多年前的庞贝古城突然湮没;更古老、更辉煌的都城—雅典消失的不明不白;柬蒲寨吴哥窟的殒落也是一个千年之谜 …… 时间过滤了一切,我们无法再找回答案。

黑龙江省宁安即清代著名的流放地宁古塔,一圈巨大的城墙墙根让人无法想象在遥远的古代在这里屹立过一座什么样的都城。现在的它只剩下一道泥土砌成的的基座,但曾经的它可是渤海国百城之首,亚洲最大的城市之一,东北亚地区的重要贸易枢纽!如今的城里保存最完好的只是一口“八宝琉璃井”,它回忆着几千年来周围发生的一切,波光一闪,就像是一只看得太多而终于看倦了的冷眼。都城的西部和北部竟还密密地排列着五座跨江大桥桥墩的遗址。

如此繁华的城市、如此繁荣的一派景象,是什么使它消失地如此彻底?!

读后感550字篇19

国文化史上一直是个奇怪的现象,越是超时代的文化名人,往往越不能被他们所处的年代想包容。每个年代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字狱。不同朝代有不同的特点。于是《流放者的土地》《苏东坡东围》中寂寞与孤独更多的是悲哀。由此也让我们接触到了许多历史暗角的小人。

看着这些,我不禁关注他们,痛心与漫漫无际的孤独,并触摸到中国历史文化中不愿张扬的暗角。而苏东坡,正是由于过于出色而被围攻。贫瘠愚昧的土地上,苏东坡,这个世界级的伟大诗人示众,而我们呢?“中国文化史,有很长时间一直把诸多文化大师捆压在被告席,”“小人顺手把手绳重重一抖,于是大师和历史变得黑暗。”而这些令人心痛的历史也成就了不少惊世作品,一切始于苦难亦止于苦难。

我在书中,在遥远的历史,狭路相逢并擦肩而过,无论一个王朝,一个都城,一群文人亦或是一个流放者,都在我心中,用震撼来形容。

余秋雨的文字,使我在眺望历史的时候不再仅仅局限于过去单薄的理解。望着自己祖国的历史。触摸她的喜悦,她的悲凉,她的过去,我不禁让心灵悄悄融化在文字的世界。

也许当铅华褪去时,当繁尘落定时,我的心灵与她的故事靠的最近,看尽历史喧嚣,不禁又想起余秋雨先生的那句话:“堂皇转眼凋零,喧嚣之是短暂的别."

读后感550字篇20

当我读到“这种不落在肥土而落在瓦砾中、有生命力的种子决不会悲观和叹气,因为有了阻力才有磨炼。生命开始的一瞬间就带了斗争的草,才是坚韧的草,也只有这种草,才可以傲然地对那些玻璃棚中养育着的盆花哄笑。”的时候,我体会到小草顽强的生命力,同时也感受到小草顽强的生命力启迪人们:在困难面前不要悲观叹气,要以顽强的意志克服一切阻力,奋然向上。这时,令我想起了暑假里的一件事……

我先用手把车头抓得紧紧的,再用一只脚跨过车身,踏上踏板上,还未坐稳,忽然车身向左一晃,车子和我一起倒在了地上,同时我发现我的腿也很疼,把裤子卷起来一看,发现腿上长了一块“大青苔”。我坐在旁边的石阶上想:人家骑自行车就可以像小鸟一样自由自在,还能做急转弯呢,我呢,连骑都不会,真丢脸!忽然,我的耳边响起老师的话:面对困难不要悲伤,千万不能半途而废。我立刻走到车子旁边,充满信心地骑上了车,小心翼翼的踩了半个圈,我高兴极了,谁知,车头又开始左摇右摆了,不幸的事情总是发生在我的身上,我的脚卡在了自行车轮子上,幸好我眼疾手快,用双手撑在地上。我还是不服气,从地上爬起来,又继续骑。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下午,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还学会了急转弯呢!

读后感550字篇21

读了《窗边的小豆豆》后,我为主人公“小豆豆”感到高兴,她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学习生活,继续保持着活泼、率真的性格。

这本书的作者——黑柳彻子叙述了自己小时候真实的一段经历:小豆豆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巴学园有许多与其他学校不同的地方,在那里教室是用废旧的电车做成的;在那里每天不必穿校服,只需穿最简单的服装;在那里没有“规定”的课程,只需将老师的要求在当天完成。小林校长常常对小豆豆说:“你真是一个好孩子呀!”在小林校长的爱护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

我认为是巴学园这种随和、亲切的教育方式使小豆豆变的更礼貌,更懂事,并让她体会了学习的乐趣,我想老师、学校对学生的成长真是太重要了。

读后感550字篇22

我觉得读某个人的文字,常常像一场恋爱,最初颇觉惊艳,一读再读,便生出些许别扭。这正如和恋人日日厮守,总归会碰触到对方一些顽固的个性。然而唯有天才方能张扬出令我们不得不退避三舍的个性来。西川讲到李白说:“这就是你,不断误解着生活,而别人比你误解得更深。”这话用来形容张爱玲,亦是再合适不过。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但读过之后,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仿佛在久旱的土地上忽然看到黑云压城,大风闪雷激动地喧腾了好一阵,结果淅淅沥沥掉了几点雨,又安静地收晴了。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她的散文却往往有戏谑和随意的气氛。她写小说有些哀伤的快意,而散文却是在笑中露出一丝冷苍来。

一九二零年,正是疯狂的年代。九月,张爱玲出生,带着这个月份特有的冷静和犀利。她无疑有巨大的天才,但可悯的是她的天才无论怎么飞跳,也跳不出她那种逼得人发狂的理智。她说自己“是天生的俗”,正透露出这无奈的意思。她在十二岁的时候正为当画家还是音乐家犹豫不决,最后看了一张贫困潦倒的画家的影片,她哭了,于是选择了后者。她的父母离异时她仔细分析过,父亲虽然有钱,却未必是归她的,为了不耽误学业这才跟了母亲。她在香港沦陷的时候当过临时看护,有病人得了蚀烂症,整天哀嚎,她却能视而不见,后来那人死了,她还和同学欢呼庆祝。胡兰成也曾说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作为一个在浮华乱世中挣扎求生的女子,她是相当理性的。对于在五四反叛传统浪潮中的女性,鲁迅曾尖锐地提出 “娜拉走后”在中国的现实中只会有两种结局:堕落,或者妥协。张爱玲写到:“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她们就会下来的”。这确实道尽了当时民族资产阶级“新女性”矛盾尴尬的处境,她们既渴望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又无法获得经济上的独立。非常不幸的是,她把自己这类人看得如此透彻,以至于总不免有几分自嘲自怜的情绪。我分不清是她的高傲使得她有些自卑,还是她的自卑令她有几分高傲,这些个性她总十分用心地掩饰着。

然而张爱玲同样是分外敏感和多情的女子。“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她对身边事物的感受细致到一丝一毫,对人性的观察洞若观火。她想到“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马上定乾坤”这样的纯洁和光整便要落泪;看到床头叠得很齐整的蓝青睡衣便会很高兴。和张爱玲谈文艺,总要令胡兰成惊叹,更令我们惊叹。胡兰成曾对张爱玲赞到:“这书里的句子像是街上的行人,只与你打招呼,我倒真像是乡下人来上海,端得只有看的份了!”受过西方教育的张爱玲,其天才是诗意盎然的,无拘无束的,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的天才和理智似乎一直在斗争。天才不断地生出梦幻的花朵,这花旋而又被理智掐灭了,然而天才的梦却总是不屈不挠地继续盛开。所以她终究是个不彻底的人――既成不了彻底的天才,也做不到彻底的俗人。

这种斗争造就了她作品中的虚无色彩。理性洞彻了人生所能洞彻的部分,终于便触碰到了余下的荒谬。一切人生的美好、繁华、灿烂。在刻薄的理性面前,都会成为烟花过后的沉寂。理智这条盘踞在心灵王位上的蛇时刻提醒我们,欢乐的代价是痛苦,繁华过后是没落,人生的终点是死亡。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读后感550字篇23

初读《林清玄散文精选》一书时,书中优美的辞藻,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清香,引人入胜。书中深厚的含义深深地吸引了我,或许是志趣投合吧,喜欢淡雅散文的我,一下子喜欢上了《林清玄散文精选》。

最让我喜欢的是,林清玄叙述自己儿时的故事。虽然表面说着自己儿时的事,但总表达着一种情感。每次看这本书时就会情不自禁融入其中,看到了林清玄与“棋子”下棋,看到了林清玄和小松鼠嬉戏,也看到了林清玄过火时的恐惧、害怕。

最让我欣赏的是,林清玄撰写自己现在的生活。每篇文章都表达了自己对乡村的怀念,或是一则意味深长的道理。每则故事故事都写得十分真实,不仅让我想起林清玄思念番薯之情,林清玄城市种菜记……

未了,似乎还沉浸在林清玄淡雅的散文中。不由得也吟诵出一句话:

活在苦中,活在乐里;活在盛放,也活在凋零;活在烦恼,也活在智慧;活在不安,也活在止息。这是面对苦难的生命最好的方法。

读后感550字篇24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后三个时期比较熟悉,也就不一一介绍了。

《三国演义》中刻画了200多个人物,印象最深的,文属诸葛亮,武属关羽。

说起诸葛亮,大家都是比较熟悉的。无论在中国历史上,还是在民间,诸葛亮向来是位大红大紫的风云人物。在诸葛亮身上,除了忠、孝、义集于一身外,最大特点主要表现在一个“谋”字上面。诸葛亮的智谋,超群出众,足智多谋,神机妙算,上知天文、下晓地理,而且还精通阴阳之道,能呼风唤雨、感知天地万物,运筹帷幄,用兵入神,百战百胜,决胜于千里之外。观其诸葛亮的一生,为了刘氏父子的江山社稷,可谓呕心沥血,忠贞不二,鞠躬尽粹、死而后以,直到五丈原孤魂归天时,还念念不忘刘家的江山社稷大业。算得上模范军师、模范丞相、优秀相父与师爷!

至于关羽,则是忠、义、勇的象征。但缺点就是有些自负,此处也就不再一一列举。

由于《三国演义》是战争小说,描写战争题材,从围绕大小战争故事所形成的特殊情节去观察,也可以理出一个结构脉络。郑铁生《三国演义艺术欣赏》就尝试这样去分析其结构,以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和彝陵之战三大战役为主线,中间夹杂一些较次要的辅助性战役,贯串了全书,形成一个战争系统。冒忻和叶胥也有类似的说法,他们以赤壁之战为例:从起因到结束,共计八回,其间包括曹操下书,诸葛亮舌战群儒,蒋干中计,黄盖用苦肉计,孔明借箭,借东风,华容道释曹操等一系列小故事,各小重点组成了大重点,成为组织严谨的结构。

总而言之,《三国演义》可以说是四大名著中的精品。虽然其中有些思想值得我们去探讨,但是它留给中华民族的意义是深远的。

读后感550字篇25

余光中先生是以写诗出名的。大家耳熟能详的《邮票》,是他的代表作品之一。然而,余光中的散文写得不比他的诗差。这本《左手的掌纹》所选的作品五十多篇,有短到数百言的小品,也有长逾万言的巨制;有纯粹的抒情文,有夹叙夹议的杂文,有他自己出书的序文,还有不折不扣的论文。无论篇幅与文体都不拘一格,可谓最广义的一部文选了。

文杂情亦杂,作家的情感像喷涌的泉,丰富多样,即使这样,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印象最深的是他贯穿始终的两种情感。一是思乡爱国,二是念女思亲。

先来谈谈我对他第一种情感的理解。

在《从母亲到外遇》这篇文章中,余光中把大陆比作母亲,台湾比作妻子,香港比作情人,欧洲比作外遇。余光中出生在南京,为了躲避战乱。18年后,他与母亲离开大陆,去了台湾,一住就是37年。期间他也在香港和欧洲待过。其实,余光中待在祖国的时间是很短的,但是,他的根在祖国,因此,他把大陆比作母亲,台湾比作妻子不无道理。他这样说:“烧我成灰,我的汉魂唐魄仍然萦绕着那一片后土。那无穷无尽的故国,四海漂泊的龙族叫她做大陆,壮士登高叫她作九州,英雄落难叫她做江湖…”“我离开她时才21岁呢,再还乡时已经64了;掉头一去是风吹黑发,回首再来已雪满白头……”“这许多年来,我所以在诗中狂呼着,低语着中国,无非是一念耿耿为自己喊魂,不然我真的会魂飞魄散,被西湖掏空。”即使余光中离开了中国,在他乡生活时间太长,他也无法真正融入他乡,因为他身上流淌着的是中国的血液,血液里流动的是龙族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