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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感悟作文怎么写?下面我们范文网世界读书日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30篇关于读书感悟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在寒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有很多人物比如;刘备、关羽、张飞、曹操、董卓…但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刘备。
刘备(161-223),字玄德,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三国时期蜀汉开国皇帝,三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刘备虽然是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但是他父亲早死,家境贫寒,与母亲赖贩草鞋、织草席度日。但他志存高远,以卓越的品质、谦逊的作风招揽了一大批至死不渝的忠志之士,虽然他一生遭遇多次挫折,最后却坚韧不拔的毅力,终成大事,建立蜀汉从一个卖草鞋的变成昭烈皇帝,其一生是充满传奇色彩的。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各地军阀在镇压了农民起义后,拥兵自重。西凉董卓把持朝政,被王允使出连环计除掉。曹操把皇帝挟持到邺城,挟天子以令诸侯,实力迅速强大,并统一了孙策据长江天险占据吴地,经其第孙权的巩固发展,一统江南。刘备在诸葛亮的辅佐下占据西蜀。
天下三足鼎立后,司马炎夺取曹魏政权,并先后灭掉蜀国,吴国。中国历史进入了晋朝。三国时期既是一个人才倍出的时代又是一个浪淘英雄很快的时代多少英杰为自己的国家自己的主公献出了自己的一生。
从此以后我一定要努力学习,为祖国献出自己的能力,也愿我们的祖国 “分久必合,合久长合”!
读书的感悟
我爱读书,书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古话让我对读书有了兴趣。后来我发现,书中没有黄金屋,有知识。书中的智慧是永久的,无论过了多少年,都是不会变的。读书是一种乐趣,有的书是关于科学的,有的书是关于地理的……科学是很深奥的,可书中讲得十分细致,一读就读懂,我飞翔在科学世界里。地理书,是旅游的好帮手,游客在大海边玩耍,拍照,到处买东西,这样会远离团队,地理书就能找回团队。书一翻,找到海边的图纸,一看在哪下的车,脱的队,就能回去了。还有我最爱的故事书和探险书。故事书永远是梦幻的,发挥所有想象,就有了白雪公主、灰姑娘等著名童话故事。在大森林中探险,寻找金字塔的秘密,去解开所有迷……这种探险,惊心动魄、引人入胜,让人仿佛身临其境,不由得惊叹大自然的伟大。
书,这个充满智慧的精灵,还有一个功能。
通过阅读,不但能获取知识,而且还可以让人们的心灵得到净化。读着语句丰富、优美的童话书,每个女孩都想成为一名最美的公主,每个男孩都想成为一名英勇杀敌的王子。这难道不是很好的梦想吗?当然是,这能让我们的心灵充满梦想之花!读着那优秀的散文集,那真实又贴近生活的一个个故事,让我们有了一种亲切的感觉,有的人还以为说的是自己呢!这是什么感觉,这是心灵的共鸣!
我爱读书,书能让我的大脑拥有无穷的智慧,心灵获得一种美好的空间,种植着我的智慧之花和梦想之花!让我的心灵变得纯净,被美好包围。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在课上,我们学习了《鲁滨孙漂流记》这篇课文,读了这篇课文后,让我越发想买这本书来读了。
这本书里讲了主人公鲁滨逊喜欢航海冒险,一次,他乘船前往南美洲,途中遇上了大风桅杆吹断了,船也翻了,同伴们都死在了海里,只有他一个幸存者,被大浪冲到了一个荒岛上。后来,潮水退了,船浮在海面上,他在船上找了许多的用品,后来他开始在海上生存,20多年后一个过往的船只,把他送到了英国。
在这篇课文里,最让我喜欢的就是鲁滨孙,他发了善心救了一个野人,后来又开始教化野人,还给这个野人取名为“星期五”让野人陪他聊聊天儿,让他不再孤独寂寞,后来,这个野人叫醒了睡梦中的鲁滨孙,后来,又发现船长被水手们绑架了,他和星期五又救了船长,船长答应了带他回国。
鲁滨孙是一个不畏艰险、知足安名的人,我觉得我和他很像遇事都会冷静下来想办法解决。
一次,爸爸妈妈带着我到达活泉公园里玩儿,爸爸妈妈说:“你去那儿玩儿吧,我们在这里等着你,玩儿累了,咱再回家。”“知道了。”我回答说,然后,我就去里面玩儿了,结果,我出来了,因为人太多,我找不到了爸爸妈妈,我看过电视,当找不到家长时,可以,向旁人借用电话打电话。我记住了这一条,然后,找了一位阿姨,向阿姨说明了事情的原因,阿姨愉快的答应了我,我拨通了妈妈的电话号码,不一会儿就找到了爸爸妈妈。
我们以后要做一个勇敢坚强,懂得自我保护的人。
今天,我读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的小说,读后使我受益匪浅。
故事主要写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险,船翻了,同伴都淹死了,他一个人漂流到一个孤岛上,面对种种困难,坚持不懈,在孤岛上种庄稼、搭帐篷,历经千辛万苦,生存下来,28年后终于回到了英国的故事。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鲁滨逊烧陶泥的那一段。当初,鲁滨逊来到荒岛上,他没有餐具、没有器皿来贮存粮食,于是他便有了烧陶泥的想法。他先花了大约七天的时间,才找到了陶泥。在烧陶的过程中,鲁滨逊可谓是煞费苦心,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他捏制了许多陶陶罐罐,放在太阳底下晒,有的晒裂了,有的拿去烧,爆裂了,控制烧制的火候很难,烧过了火候,陶泥便像玻璃一样,碎了一地。在偶然的一次,他发现火中有一些烧红了的炭,他想:如果能用炭火来烧这些器具,就一定能烧好。就这样,他经历了反反复复的试验失败,从中总结了经验,用火炭去烧,最后终于烧出了各种各样的陶器。他之所以能成功,就是因为他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
鲁滨逊的故事告诉了我们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
我也有过坚持不懈的时候,记得那是在学书法的时候,上了几节课后,我的书法还是和以前一样,把字写得东倒西歪,十分难看。我心想练和不练一个样,还浪费我时间,还要花钱,干脆放弃吧!不仅如此,这几周以来,我每次上课都要练习很多的笔画,所以导致了我的手又酸又痛,连拿筷子都很吃力。这时妈妈教诲道:“做什么事都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我这才恍然大悟。我不论严寒酷暑,都坚持不懈地练字。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书法比赛中接二连三地获奖,得到了许多人的赞赏。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只有坚持不懈,才会成功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读书。握一卷诗书,添一杯香茗,盘膝而坐,让暗香盈袖。
我爱读书,爱那一本本放在书架上可感可触墨香飘逸的书,爱那一张张似有余温留有残香的纸。当朋友们大谈各种体育运动后甘畅淋漓的快乐,我辩不过,也不愿辩,我只是单爱那静坐书屋的灵动美妙,我只是单爱那闲走在花香小径上的一缕暗香。
课余间,我总爱矮纸斜行闲作草,悄悄翻动一业一面,改动那一语一言。仿佛自己是那侧卧草屋一把辛酸泪的曹雪芹;仿佛自己是那充满怪异梦想的蒲松龄;仿佛自己是那热血沸腾、心犹澎湃的罗贯中。
初看红楼梦,看一个朝代大家族的昌繁与到头灭亡。总不舍看主人公坎坷曲折的命运,便改动一语一句。当一回李时珍,当一回子翼,将最后结局补完,贾家兰桂齐芳。雅致幼稚的语句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我亦爱在灯光下阳光下大声诵读每一卷歌书。仿佛自己是那斗酒作诗,“高呼安能催眉举腰示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李太白;仿佛自己是那不染尘事的白衣相卿柳永;仿佛自己是那一代诗圣杜甫。
初念《三字经》,总愿大声诵读,读多了,便想背。一句一句,磕磕碰碰,一气之下,我摔书干脆不背了。
还是几日后,一回想决定再努力克服它,一背顺多了,之后便如行云流水。
之后当飞快地背出《三字经》,心里便百感交加,五味犹生。
累了倦了,出去走走,闻闻花香,巩固知识,心里自然特别开心。
散步时,我亦会默默轻吟,会像杜甫一样不能甘眠,辗转反侧。书中有贫有孽,有孝有逆,有喜有忧。我乐于合上书时不禁泪流满面,我乐于花一个阳光午后去品书,我乐于在书中永不止步地寻找、追求。
如今,回想那读书一路,总能感到自豪不已。读书,是蛹化蝶的壮丽和甜美!
愿握一卷诗书,添一杯香茗,盘膝而座,暗香萦怀。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以及其夫人从1954年至1966期间写给孩子们傅聪,傅敏的家信摘要。该书是一本优秀的青年思想修养读物,是充满父母之爱的教子名篇。他们教导孩子———傅聪(著名钢琴大师),傅敏(英语特级教师),教他们先做人,后成“家”。因此,傅雷夫妇也成为中国父母的典范。
《傅雷家书》中的一封封家书,凝聚着傅雷对祖国,对儿子深沉的爱。信中首先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如何对待生活的问题。
例如:“真诚是第一把艺术的钥匙。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真诚的‘不懂’,比不真诚的‘懂’,还叫人好受些。最可厌的莫如自以为是,自作解人。有了真诚,才会有虚心,有了虚心,才肯丢开自己去了解他人,也才能放下虚伪的自尊心去了解自己。建筑在了解自己了解别人上面的爱,才不是盲目的爱。”本段的书信内容由莫扎特乐曲的特点谈起,论及了艺术家要有一颗赤子之心,要真诚。信中的父亲还要求傅聪,在做小事时都要养成一种干净的习惯。
傅雷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做人要谦虚,严禁,面对困境不气馁,面对顺境不骄傲,礼仪要得体;对待艺术要真诚,有艺术尊严,有民族荣誉感;在日常生活中要劳逸结合。
每个人都有父母,都体会过父母的慈爱与教诲。当我读到家书时,感到的是另一番教诲,不是老师的教导,不是长者的叮嘱,而是父母对儿女的关切。我似乎找到了另一种父母之爱,那是大多教孩子所体会不到的。那一封封家书就像一次珍贵的交谈,拉近了我与书的距离,仿佛身临其境,我如一个乖孩子在感受,聆听着,感受着。
《傅雷家书》,我成长路上的一盏明灯!
“现在我要开始过一种世界上闻所未闻的忧郁而寂寞的生活了。”这是一本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书中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鲁滨逊是一个喜欢探险的人,有一次探险的路上遇上大风,桅杆断了,伙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孙一个人流落在一个荒岛上。鲁滨孙一人在岛上生存,他乐观地面对这事实,就这样,鲁滨孙在这座荒岛整整生存了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里鲁滨孙也做出了许多不可能办到的事情,由此可见鲁滨孙的品质值得我们现代人学习。
读了之后我觉得自己非常的惭愧,鲁滨孙在千里之外的地方都不害怕,而我只是离开家人一小会儿都害怕,由此可见我是有多么的差呀!
我记得那一次我和家人出去,我由于说话说得太入神而走到了别的地方,当我发现时已经有半个小时,我开始四处张望家人,可就是找不到,我当时心想:怎么办呢?难道我再也找不到家长了!怎么办才好!我越想越害怕,脑子里一片混乱,顿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好想哭,可是哭有什么用处呢?我呆在原地,希望家人能找到我。终于!在我精神快崩溃的时候我的家长来了。我顿时跑向家长那里。
想起这件事后我感觉非常的惭愧,相比之下走丢了也算不上什么,而我却如此的面对问题,那以后磕磕绊绊可就没法解决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任何事都要沉着。
《水浒传》是一部以描写古代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它写了农民起义从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过程。深刻提示了起义的社会根源,歌颂了起义英雄的反抗斗争和他们的社会理想。《水浒传》也是中国历最早用白话文写成章回小说之一,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一百零八位好汉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的故事。
《水浒传》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有及时雨宋江,刚正不阿的托塔天王晁盖,有勇有谋的豹子头林冲,还有崇尚忠义的武松。在《水浒传》中有各种各样的人物。今天,我来讲讲我比较喜欢的人物,武松。
想必大家都知道武松打虎的故事吧!武松是一个脾气倔犟的好汉,他在景阳冈喝酒的那一天,不听酒家劝告摇摇晃晃的上山,见一块大青石,便在那块大石上稍作休息,忽然有狂风刮来,之后那大老虎便已落在武松背后,武松一回头,急忙一闪,闪到大虫背后,大虫连武松边都没沾上,爪子一搭地下,猛吼一声,把虎尾一甩,武松又闪到了一边,武松抡起超哨棒,尽全身力气一棒击去,不料打折了旁边的树杈,哨棒一截两半,大虫再次扑来,武松把那跟只有半截的破哨棒,赤手空拳就接着虎,只见武松把那虎头只往土里按,抡起拳头,使尽平生力气,只往虎头上用力打,打得那老虎七窍出血,不久后便没气了。武松寻思着把这头老虎带下去给景阳冈的酒家,没想到自己早已没有力气,所以他打算第二天再将这老虎拎下去。
林冲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个人。因为他为人最忠朴。本来他的生活也是挺安分的,但是让人没想到的是林冲的妻子被高衙内看上了。于是,高衙内就请了林冲的好朋友——陆谦来帮助他,陆谦利用了调虎离山这计,陆谦先去把林冲叫走出去吃东西,又叫人把林夫人骗走,但是这个计划到最后还是失败了,于是高衙内的父亲高俅亲自出马,让林冲误入白虎堂。结果,要被押送到沧州,去沧州路上险些被两个贼子受害,幸亏鲁智深相救,林冲到了沧州后,高俅又派路谦来放火烧死林冲,结果林冲直接杀死路谦等人连夜赶上了梁山。
《水浒传》让我知道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也让我知道了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汉的忠义。《水浒传》十分值得我们去读。
皮埃尔·阿龙纳斯被美国海军部部长邀请去寻找令人们不得安宁的“独角鲸”。在船上认识了尼德·兰,并成了好朋友。他们在一次次地追逐“独角鲸”,但都没有成功。在一次捕捉过程中却不幸与其仆人掉入水中,却意外游到了这只怪物的脊背上。后来得知这只惊动一时的独角鲸原来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这潜水船是一位叫尼摩船长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其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途经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然后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稀罕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奇异景象。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有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
看完这一本书,我想到了一个充盈丰富的世界,一片浩瀚无边的海洋,尼摩船长带着我们一起探索海底的奇妙。在这本书里,我感受到了平时感受不到,想到了我们平时想象不到的东西。
在这本书里,你可以知道海底森林是能漫步的;可以知道在海底是如何打猎的;可以知道尼摩船长是怎样制服鲨鱼的;还可以了解到诺第留斯号是怎样冲破冰山的围攻脱离险境,安然无恙地奔驰在危机四伏的海底的;这里能给你全新的感受,体验到另类,刺激的人生。
暑假里,我看了许许多多的书,我最喜欢的还是《十万个为什么》,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世界原来如此奇妙。
这本书里,我觉得最有趣的是:的瓜果为什么特别甜,大部分地区气候干燥,阴雨天少,白天日照时间长,阳关强烈,植物可以充分进行光合作用,制造养分;一到夜晚,气温又迅速降低,植物的呼吸作用减弱,也就减少了养分消耗。这样,果实中就积累了大量的养分,所以长得又大又甜。
哦,原来如此啊,怪不得的瓜果这么有名。
在安静的夜晚,没有了白日的喧嚣嘈杂,心灵静谧得如同一泉清水。独坐在书桌前,拾一本书,在慢慢地品着书中的韵味,这或许也是一种境界,一种享受吧!
伟大的导师列宁曾说过一句格言:“人的一生有三项任务:学习、学习、再学习。”细细得想,人生好比一次长长的跋涉,在走过的每一段历程中,我们都会有欢乐、有困苦;也会有所思,有所想。而这苦、乐、思、想的源头便是我们在读书的过程中受到的启示。如果人生如画,那么书就是那多彩的颜色;如果人生如海,那么书就是那奔泻的江河;如果人生如山,那么书就是那绵延的山峰。
当你寂寞无聊时,捧读小说,那多姿多彩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会为你的寂寞无聊画上句号。体验西天取经的艰难,品味大观园里林黛玉的粉粉盈泪,感受马蒂尔德人生的曲折,学习简爱倔强的个性。他们有着人生的辛酸甘甜,有泪,也带着笑。
当你失意时,浸泡在优美的诗词氛围中,洗涤你的烦躁和忧愁。屈原给你“宁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的执着,杜甫给你“穷年忧黎元”的胸怀,苏轼给你“羽化而登山”的超脱。他们都有着“路漫漫而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追求,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气概……功利在他们的心中隐退,取代它的是一种思考和感悟,一种经过洗礼的凤凰涅槃。
读书就如同在读人生,读作者的人生,读自己的人生。读书,更像赏花,细细得看,每一朵花都有各自的美丽之处;书也是如此,每一本书都有各自的精妙之处。当孤独、寂寞时,我们读书;当失意、困惑时,我们读书;当快乐、喜悦时,我们也读书。读到悲伤之处,我们为之流泪;读到喜悦之处,我们为之兴奋。如酷夏之凉风,更似寒冬之温暖。给人力量,使人乐观,催人奋进,贯穿我们的人生,使我们的人生具有了迷人的色彩和温馨的梦想。是书充实了我们的生活,教我们做人的道理。
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沉浸在淡淡的书香之中;这是我感悟到,书是多么的繁华,它是人类走向美好未来的阶梯,是对人生反复思索的结晶!
读书最美的季节,于春?于夏?于秋?于冬?
在我眼里,读书最美的季节于秋。
春,万物复苏之季。细柳折腰,雨落河堤生碧。黄鹂歌于枝头,剪尾翔于青天。此乃一年中大好之季,万事欣欣向荣,生机勃勃。但此中似有一丝缠绵之意,昏昏然,如痴如梦。“春眠不觉晓”,诚然是也!
夏,金乌当空之季。炎炎烈日,挥汗如雨。池中蛙声不绝,林间蝉鸣不休,令人难以安心。如此季节,令人着实难以恭维。
冬,一年最末之季。皑皑白雪,寒气逼人。天地一色雪,草木尽枯萎。冰寒刺骨,雪冷杀人。可谓“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如此宁静之季,死气沉沉,天地亦为之鼾,实有一种莫大的空虚。
以上三季,于我看来,皆非读书最美之季。惟独一秋,读书最美。
秋,五谷丰收之季。金穗飘香,麦浪层层。更兼秋高气爽,枫叶叠嶂。当秋之时,秋风瑟瑟,确实可人。
若将一年比作一日,为春则朝日鲜明之时,为夏则烈日迎头之时,为秋则夕阳西落之时,为冬则月明星稀之时。恰如有人喜爱黄昏,吾独爱秋。当秋之时,捧书一卷,清茗一杯,其中自有无穷滋味。凉风拂面,携书香入鼻,伴秋声入耳,如饮美酒佳酿,怎能不令人陶醉?
秋独具之纯厚与凝重令千古骚人词士为之扼腕,此之为“悲秋”,而抚卷怀想,追溯时空,吾亦为之心颤共鸣,甚为凄然泪下亦有之。我独钟意读书于此悲伤气氛之环绕中。吾惯于用“悲”之目光去读书,并会因此从中发掘更多的东西。浑浊的轻风一带而过,枯叶随之而落。于赏悦秋色之时,人已入书,入书则已会意,会意乃读书之本旨。读书至此,不管手中之书或身外之秋,皆美也。既美已至,何不享受?
春夏秋冬乃自然之时令,亦人生之一种境界,一种心情。
读书最美的季节,于春?于夏?于秋?于冬?
在我眼里,读书最美的季节于秋。
《简·爱》是唯一一本我看到午夜也不肯入睡的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简·爱,一个从小就是去双亲的可怜女孩。她的童年被寄托给她的舅妈里德太太。虽然居住在高档的住所(应该说是府),但简·爱扔没感觉到一丝快乐。“他(约翰·里德)一靠近我,我就浑身打颤,还经常会被他吓得不知所措。”后来简被送进慈善学校,结交了一个朋友——海伦,遇到了一个善良的老师——坦普尔小姐。有一次,学校闹起了猩红热,许多孩子因此病倒了。但是简·爱却有幸逃离了这场疫病。在没有课堂的日子里,简·爱过得很快乐。后来海伦也病了,但不是猩红热,而是可怕的肺结核。在海伦离世前的最后一天,简·爱搂着她过了夜,给她带来了莫大的温暖。
简·爱在洛伍德的八年学到了很多知识与做人的真谛。
在简·爱向洛伍德道别后,她选择了冒险,来到了桑菲尔德府做家庭教师。但她绝没想到在这里将发生一段爱情。每天,简·爱把知识灌输给主人的女儿,那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阿黛勒。主人罗切斯特先生喜欢上了这位家庭教师。虽然有着一辈年龄差距的墙挡着,却仍抵不住爱的撞击。正当爱情上演时,她的“恩人”里德太太家里出事了。
简·爱决定回到那个灰暗的童年之地。当得知里德太太的长子约翰自杀,而她自己也重病在身时,简·爱时刻照看着她直到最后。临终前,里德太太拿出一封信——原来简·爱有亲人!虽然里德太太欺骗了简,简对此并未埋怨,以一颗宽容的心包容了舅妈。
幸福突然降临。罗切斯特先生向简求婚了。并承诺28天后举办婚礼。
婚礼当天,突然一个女人朝罗切斯特跑去。原来罗切斯特先生已有妻子!伤心欲绝的简·爱向桑菲尔德道了别,又继续流浪。
简·爱弄丢了手提包,身无分文的来到一座城市寻找生机……失败了。在死亡的边缘,一户人家收留了她。主人是个牧师,简被安排到牧师办的学校做老师。后来,简继承了亲人的遗产,却没有独吞,而是与其他的亲人平分了。
简·爱被牧师李维斯先生求婚了,但她却选择了拒绝。因为她知道这世上只有一个人能做她的丈夫——罗切斯特先生。
简爱还是回到了桑菲尔德,却惊奇的发现曾经的豪宅已经变成了废墟。多番打听,简得知罗切斯特已经搬进了枫丹庄园,双目失明,也不再富有。
故事很坎坷,结局却也温暖。简·爱没有抛弃罗切斯特先生,他们最终生活到了一起。
本书的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善良、聪慧、勤奋刻苦的坚强女孩。这些优点值得我们学习。她的人生令我们叹息,逆境成才更是给我们这些生在福中却不知福的人上了一课。
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绿叶婆娑,阳光的影像从树叶的隙缝中筛了下来。蝉翼笔挺的磨擦,拭出了丝丝的清凉。成片黄绿不匀的草地,缀上几朵不知名的小白花,远方的牧童,悠然的坐在老黄牛上,吹起悠闲的长笛,把云吹成一个个音符凑数一首首小曲。
我们生活的地方是如此的美丽,而他呢?一个积极上进,扎实肯干的大好青年,最终沦为无恶不作,好赌成性的社会隐形人,充分体现出当时社会的肮脏腐败,狠狠批评了当时吃人的恐怖思想风气,批判了当时政府的无能,封建社会制度的无良。祥子就是这样一个例子。他的遭遇与思想行为上的巨大变化,将人性的丑陋与社会肮脏的一面毫不保留地揭示出来。
祥子在文中开头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心地善良、纯朴,有上进心的青年。在文中他积极上进,在被敌兵捉去后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唯一担心的只是他的车,因为车子没了,他就难以维生;再逃出来后,他又设法将一并带出的三只骆驼卖掉,但买来的钱却不购买一辆车。但祥子希望买上自己的车,扎扎实实过辈子的信念是他始终没有放弃、灰心,而是更加的勤劳。于是他借了车,每天早早起床,已有客人就跑。每天都是除去得早,回来得晚。他虽然很累,但他忙得不亦乐乎。因为他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就是能买上车,有车就好!他坚信自己总有出头之日!
人性光辉的一面完全展现在祥子伟大的生活上。纯洁透明的心,闪烁无尽光辉。理想的力量使一个人不断奋斗,屡战屡败,却又屡败屡战,他坚信,理想的劲头不远了!到那天,那颗纯洁而自豪的心将成为世界上最闪耀的一点!
然而,能坚持下去的又有多少人呢?本文真是描绘了一个北平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以祥子的遭遇带来心理上、生活上的变化主线……
祥子终于买上了车,可妻子虎妞却去世了,无奈他又买了车子帮补。这时,他所爱的小福子也上吊自尽了。于是,做一流车夫的信心被不愉快的婚姻生活破灭,自虎妞去世后,祥子对拥有一辆自己的车已经死去了信心。于是,当日积极上进的祥子变得苦闷消沉,当日比提高的大志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自甘堕落的他后由与夏姨太太发生了关系,染上了性病。从此祥子变了,染上了抢生意、抽烟、酗酒、赌博。因为身体懒了,力气大不如从前,所以不拉车了,干些零活儿。后来竟为了六十块钱出卖了阮明的命!
从此,他丧失了对生活的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沦为自甘堕落的败类,原来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的粉碎。
真实的心就如玻璃,是经不起磨打的。破碎了,就很难再回复原来的样子。就算重新黏好,在原来平滑的面上也多少会增加破裂的痕迹。在社会的糟蹋和折磨下,再正的心也总会多一丝罪恶。肮脏的社会风气将毫无保留地将人性最丑陋的一面镜子。
这写的仅仅是祥子吗?这不是写给我过去的信吗?对于别人来说这是多么的可笑啊!过去的自己早已随风而散,有谁能看得清楚,又有谁能看见,可这不是能很好的看清自己,了解自己呢?变了什么,改了什么,多了什么,少了什么。一列列,像账单般告诉自己,今后的我是否会像祥子一样,是别人比我懂还是我比别人懂。
没有遗憾的人生,是最好的人生。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是莎士比亚说的。我爱读书,因为读书是一种快乐,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心灵的沐浴。什么《成长的书香》,《100个智慧故事》我都爱读。书中的故事让我感到悲惨与善良,正义与邪恶。
书就是一种魔法,它能让人如醉如翅。有些书,像甜甜的蜜桃,很有味道,有些书看起来有点苦涩,但只要你多嚼几下,便会感到一股清香。我喜欢读书是因为它能带我到骏马跑不到,飞机飞不到读神奇世界。书里面有千奇百怪的人物,有传神的神话,还有长篇的小说。
我读《100个智慧故事》时,我会认真的把它读完,里面的《蔡文姬听琴》它告诉我们:她是一个聪明的孩子;《派兵把守的土豆》又告诉我们:他的聪明之处是巧妙利用了人们的好奇心。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就像磁铁一样吸引这我,使我不由自主的就翻到了下一页。《成长的书香》,这本书又把我带到了充满梦幻的童话世界里,《偷蒙的小妖精》让我们看到了它善良的一面;〈〈一瘸一拐的好骆驼〉〉又让我们懂得:有付出就有收获的道理。它的每一个童话,就是一个魔法,我们没经过大脑思考就被书施了魔法。书的魔法让我感到了文字之美,也找到了自己需要的精神食粮。
一本你喜欢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一本你喜欢的书就是一个知识王国,也是你迷失方向的航标。让我们一起在书的王国遨游吧!书就像一只小鸟指引着我发现许多奥秘,书就像一匹宝马,驮着我领略各国风光。让我们更爱读书吧!因为书会让你的生活变的更加精彩。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部有许多知识和科学的科普读物,里面的知识包罗万象,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科学、地理、动物、植物。有许许多多的科学问题都可以在《十万个为什么》里面找到答案。
以前,每次下雨过后我都会在天空看到一道道美丽的彩虹,在我没看《十万个为什么》的时候我不知道彩虹是怎样形成的,读了《十万个为什么》以后,我知道:其实彩虹是飘浮在空中的小水珠反射太阳光而形成的,这是因为下雷阵雨,水珠也比较大。往往一阵雨过后,很快转晴,水珠在空中反射太阳光,所以成了彩虹。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以后,我还知道雨和雪是怎样形成的。由于太阳照射,使水变成水蒸气升上天空,在天空上形成了云,当云积满水后就会有雨水来,这就形成了雨;雪的形成是因为:水蒸气在天空遇到冷空气,凝成了一点一点的小冰点,落下来就成为了雪。
看了《十万个为什么》,我还知道了“为什么石头有毒”、“什么是三角洲”、“沙为什么会鸣叫”,《十万个为什么》真是一本百读不厌的科普书!
曾经听过大人讲愚公移山,记得当时我对老愚公的做法很不理解,还和家长争辩,固执的认为老愚公率领子孙一起移山,实在是太愚蠢了,真不如搬到山前去住。
上了六年级,还像三年级那样“学着玩”。期中考试成绩出来了,我惨败到自己难以置信的地步!痛定思痛,我又重新读了《愚公移山》。
也许是失败的惨痛教训吧,重素使我对文章内容的理解透了。
与老愚公相比,我就失败在梦想不费力气,不必刻苦努力,就可以取得好成绩;就在与没有从内心深处认识到学习的困难就像太行、王屋两座大山,使人“出入之迂也”,学习就像搬走这两座大山一样,本来就是苦差事。我这次失败,正因为潜意识中不自觉地企图绕开困难,这不正是对自己不负责任吗?
我还深深地认识到,小到一个人,大至一个民族,“愚公精神”至今仍是我们必须发扬光大的。如果安于现状,不敢冒失败的危险,就不会尝到胜利的喜悦,事业也不会有所发展。
由此看来;“愚公精神”不仅没有过时。相反,它正激励我们克服困难,夺取胜利。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学会在书海里畅游。
正所谓“学海无涯”。我们正像一群群鱼儿在茫茫的知识之海中跳跃,嬉戏,在知识之海中出生,成长,生活,我们离不开这维持生活的海水,如果跳出这个海洋,到“陆地”上生活,我们就会被无情的“太阳”晒死。我们要学会不断的汲取,源源不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我们要好读书,读好书。
读一本好书可以塑造一个人的性格和品质,提升一个人的自我修养。伟大的文学家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高尚的人谈语”。读者是一个美好的身份,我们要学会利用这种身份充实自己的生活,丰富自己的情感。读书能够使人获得一种更为开阔的眼光,一个更加丰富多彩的世界。
利用一点点课余时间或者闲暇时光去读一本好书,丰富自己的知识的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写作水平。那么,书是不是读得越多越好呢,当然不是这样,选择怎样的书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选择对自身没有价值,只是无关的书,那看了也没什么太大的作用,因为没有选择正确的东西。
看书的同时学会推敲细思,琢磨其中的道理,这样可以使自己富有知识。有人说读书不一定有用,但是我想不读书就一定没有用。读越多的好书,对自身是非常有好处的,简而言之,读书对我们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读书不仅改变自己的命运也改变社会的命运,它改变社会的流动性和活力。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让我们在书海里泛舟,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
“昨夜明月星稀,沉读不知疲倦。试问催我人,却道‘读虫’一个,知否知否?读书我的至爱。”我低吟着自编的小词,俯在窗台上,遐想着……想必李清照当年也和我一样爱读书吧?否则怎么能写出如此绝妙的词句呢?
从小我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丛书中,我认识了司马光,佩服他的智慧;我认识了爱丽丝,羡慕她神奇的经历;我认识了一个撒尿的小孩,崇拜他的勇敢……丛书中,我画得乐无穷的欢乐,是它们伴我度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童年。
稍大后,我又读了许多名人传记:张海迪、海伦。凯勒身残志坚,陈景润、华罗庚刻苦自学,居里夫人投身事业,鲁迅拿起笔与敌人、以旧社会作斗争……这些事例,使我深受感动。学习上、生活上遇到困难时,我想起他们,想起狄更斯的名言:“毅力能攻克前世界上的任何一座险峰。”我坚持了下来;当我取得成功时,我又想起他们,想起鲁迅“不满是向上的车轮”的谆谆教导,在胜利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继续努力……这些都是书给与我的。在人生漫长又曲折的道路上,是书指引了我前进的方向。
后来,我又接触了小说:《红楼梦》带我进入人物众多、亦忧亦喜的贾府,《三国演义》带我进入勾心斗角、智慧多多的战场,《西游记》带我进入烟云腾飞的神奇境界,《水浒传》带我上了好汉云集的梁山……从中,我领略到了祖国的语言、文化的精髓,领会了文学的无穷魅力。他们伴我度过美丽的花季。
用心灵去读书,用心灵去领会书的美好,我爱读书!书将伴我一声,它永远是我人生道路中的良师益友。
吴承恩先生写的长篇小说《西游记》也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个性鲜明的人物特点使得我记忆犹新,那我就在这里给你们介绍一下吧,孙悟空是西游记里的主人公,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人物,不但会七十二变,而且聪明机智,天不怕地不怕,也把天宫闹的一塌糊涂。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小缺点。他机智、勇敢、聪明、急躁。他最大的缺点就是自认为是对的东西会不计后果,敢与玉皇大帝斗,被称为“齐天大圣”的美名,敢于妖魔鬼怪斗,绝不退缩,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明磊落的神话英雄印象。
影响最深刻的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一天,他们师徒四人来到了一个叫做白虎岭的地方,这山上有一个妖精,他看见唐僧的大师兄孙悟空不在身边,见唐僧坐在地上,心中暗暗欢喜,于是变一个非常漂亮,又可怜的女子,想尽办法想让唐僧吃东西,可是任凭他怎么说,还是不吃他给的食物,这可急坏了一旁的猪八戒,八戒说人家姑娘好心给您食物您不吃,他正准备要吃,正在这时,孙悟空来了,他火眼金睛一看,那是个妖精,孙悟空拿出金箍棒将妖怪打死,只留下一具尸体。这次妖精又变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婆,拄着拐杖,路过这里,来寻找他们的女儿,悟空一看其中必有诈,也没有多说,又是当头一棒,又留下一寻找他的老太婆和自己的女儿,悟空不容分说拿起金箍棒,将老头给打死了。
唐僧太善良了,以至于不分好坏,见悟空这麽不尽人意,于是让唐僧让沙僧拿了笔和纸,写了一纸贬书,对悟空说,这一次再也不让你留着身边做我的徒弟了,悟空长叹一声,转身握住了沙僧的手,含着泪说好好保护师傅,说完悟空就回花果山水帘洞去了。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但这个形象同样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满身的毛病,贪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爱撒个谎,可笨嘴可是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大师兄孙悟空吃点苦头。沙僧的勤快能吃、勤勤恳恳整天挑着沉重的担子,不好出风头,白龙马的脚力好,聪明、勇敢、机智。师徒四人都有一点点缺点,师傅的善良、懦弱被别人利用、悟空急躁、八戒的懒惰、沙悟净的沉默,可是他们却经过不屈的努力,取到了真经,并修成了正果。这说明任何人任何事都不是一帆风顺,一个团体应该相互取长补短,团结他人,获得意想不到的收获。
草原上,老班长和三个病号走着,瘦弱的四个身躯在泥泞的大草原上,慢慢前进着,拼命追赶大部队,可还是落下了许多路。
草原上的太阳慢慢下沉。星星月亮都出来嬉戏。可在这月朗风清的晚上,却有四个与环境不协调的人,老班长、小梁和两个红军战士。大部队因为赶时间,早早的与他们分别,先行而去了。
没有食物的晚上,老班长只得先对其他战士撒一个谎,去河边钓鱼。老班长先找几棵野菜,伴着鱼刺吃下去,然后找几只蚯蚓,准备明天的粮食……我们不禁要问“老班长有鱼吃不吃做什么”“老班长难道很喜欢吃野草吗”等等问题。
肯定不是的,那只是一种奉献精神,老班长临死前看见“我”把鱼汤端到自己面前,仍一心想看看伤员,只要还有一口气,一定要把伤员带出草地。老班长忠于党,忠于人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当今社会也需要像老班长一样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这样才能使社会变得更美好。我们要向老班长学习,在生活中多为别人着想,不要只顾自己。
老班长,你虽然不在了,但你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是我们的好榜样。
《骆驼祥子》是现代作家老舍的代表作,也是他自己非常喜爱的作品。小说描写了一个普通人力车夫的一生,反应了一个有良知的作家对底层劳动人民生存状况的关注和同情。
老舍把祥子这样一个“小人物”写活了。祥子本是农村人,后来到城市谋生。来到北京后,他选择了当时城市底层老百姓常见的职业——拉洋车,想凭自己的力气挣饭吃。他老实,健壮,坚忍,最大的梦想不过是拥有一辆自己的洋车,自己能养活自己,不受车厂老板的盘剥。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他的希望一次又一次地破灭了,他与命运的抗争最终以失败告终。到小说结尾,祥子已经放弃了自己的理想,从一个诚实可爱的青年变成了麻木、潦倒、狡猾、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
读了《骆驼祥子》,我感受到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会一波三折,崎岖坎坷。我不由得为祥子的命运所感叹。祥子一开始是那样老实善良,正直勤劳,可是在生活一连串的打击下,他变了,变得不求上进,对这个世界也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己的朋友、利用他们,他变得奸诈,甚至可以说是无耻。为了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
读到这些内容,我对祥子的前后反差感到悲伤,也对他后来可耻的所作所为而愤怒。然而,我更多的是心酸以及失望。祥子生活的社会是黑暗的,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面目也是丑恶的。黑暗社会中,人性变得扭曲,人与人之间充满着仇恨。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社会环境下,祥子一类的下层市民被压迫,祥子在接受了几番打击后终于明白:即使肯吃苦受累,即使心地善良,也不能实现自己的美好理想,过上美好幸福的日子。祥子变得堕落,除了他本身的目光短浅、狭隘自私,更多的则是因为这种强大的社会压力。作为青少年,有书读,而且处处都有人呵护着、鼓励着。所以,我们不能辜负社会对我们的期望,至少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精神!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因素。不管怎样,环境对人的变化或多或少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如果当时的社会背景好一点,祥子也许就能实现他的理想,也许就不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人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决定着人,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就会迷失自我。
人是有思想的,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而异,因社会而异。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挫败一个人的意志,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麻木、潦倒、自暴自弃。
现在的生活条件优越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一开始奋发向上要强的精神,而应当吸取他堕落的教训,引以为戒。
大家一看题目就知道这是一本兵书。的确,这本书在我国的历史是是赫赫有名的。《孙子兵法》是我国古代时期的军事家孙武为中华文化留下的宝贵财富。在刀光剑影的历史上,他用最为精彩的语言记录下来那些令人惊叹不已的军事事迹和个人智慧,这本兵书得到了世界人民的认同和高度的评价,被称为中华民族智慧的宝典。
我觉得这本书中所采用的语言都是非常精彩,也非常深奥的。初读的时候,像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后来借助于注解,才能一一看懂。其中的《计篇》是我比较喜欢的。原文是这样的:“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不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
这段话中的第二部分的意思是说:开战之前,反思“庙算”获胜的,是由于谋算筹划得比较周密,得胜的条件就多,“庙算”不胜的,则由于谋算筹划得不够多,得胜条件就少。事先谋划得多的就胜利,少的就不能胜利,何况不加谋划呢?
《孙子兵法》不单单是用在战争上的,在生活中也是有用的。比如说下棋。也需要动用策略。就像上面说的那样,需要多谋划,并且要谋划周密。不然容易失败。最近和爸爸下棋的时候,我经常采用《孙子兵法》上教我的有效方法去攻击或者防守,在下每一步棋之前先好好想想,算算我这样走之后爸爸会怎样应对,然后我又怎样回击……使用了这个方法,我连赢了爸爸好几局呢!
《孙子兵法》是我国的文学巨著,它让我知道了古人在军事方面的伟大成就,在这本书中,同时还让我体会到了孙子的写作的笔调风格和豪情壮志。
读了《金色的鱼钩》这篇课文,我感慨万分。
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一位炊事班长接受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照顾三个生病的小战士过草地而不惜牺牲自己的感人事迹。我从中悟到许多道理:首先,我很佩服这位老班长,老班长快四十岁了,个儿挺高,背有点儿驼,四方脸,高颧骨,脸上布满了皱纹,两鬓都斑白了。从中我知道老班长是个吃苦耐劳的人。老班长不仅吃苦耐劳,还是个舍己为人,为了给三个病号弄吃的,想方设法给他们弄了点鱼汤,自己却没吃,而坐在那里捧着塘瓷碗,嚼着几根草根,吃剩的鱼骨头,嚼着一会儿,就紧皱眉头哽咽下去。我从“紧皱”、“哽咽”可以看出骨刺难以下咽。可小鱼给三个病号吃了,老班长只能吃鱼骨头充饥,真令人怜惜。最让我感动的是几天没吃饭的老班长竟用自己的精神支撑下来,可是就在他们快出草地的时候,老班长壮丽牺牲了,死前还抱怨自己没安全把你们送出草地,辜负了党交给自己的任务,这时我流下了眼泪。
老班长的高尚品质永远留在我心里。
我第一次读《西游记》是在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当时还小只觉得好崇拜孙悟空。他真厉害,他会72变,唐僧不仅傻还很啰嗦,他呀,只会念紧箍咒,他念紧箍咒时,真是跟老爸老妈说我要好好学习时,那神情,那语气,那语调真是一模一样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同一个人说的呢,当然啦,我跟孙悟空一样———头疼呀。
唐僧呀,他最傻的一回是三打白骨精的时候。哎,我都不愿意提了,他没发现妖怪也就算了,他还不让孙悟空的。谁叫他没火眼金睛呢?可是孙悟空有呀。三打白骨精,“三打”是因为白骨精第一次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姑娘!孙悟空发现那是妖怪。结局你也猜到啦,那个美丽的姑娘被孙悟空打死啦;第二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老爷爷,那个老爷爷说他来找他的女儿。唐僧气坏了,因为他知道那个老爷爷的女儿被孙悟空打死了。孙悟空第二次又看出了那是妖精,他又把老爷爷给打死了。唐僧快要气死啦!还有更精彩的在后面呢,听我讲;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老奶奶,那个老奶奶说她找她的丈夫和她的女儿。他还说他的女儿几天前出去了还没有回来,她的丈夫就来找她的女儿。过了几天还没有看见她的丈夫回来,她这又来找她的丈夫和她的女儿。这个老奶奶的丈夫和女儿都被孙悟空打死了。唐僧真的气坏了,他把孙悟空赶走了。孙悟空真是冤枉呀,我都可怜孙悟空了。告诉你们吧,他第一次的话他是没有念金箍咒他,第二次他念了紧箍咒,第三次又把孙悟空被赶走了。
现在我已经上了五年级,我又读了一遍《西游记》,是另外一种感觉,比如像唐僧,他有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意志。他的领导能力很强。不然他为什么是师傅?他为什么又可以带领他们取得真经呢?如果没有了唐僧,他们就取不到真经。比如,你看。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白龙马他们几个中能力最强的是孙悟空,如果孙悟空来当师傅,孙悟空性子急。毛毛躁躁的,他取不到真经。孙悟空都取不到了,那么猪八戒和沙和尚白龙马,都可想而知啦!从这样就可以看出唐僧是多么的重要呀!
这让我明白了:要想成功必须有一个正确的目标,还有就是自己不懂的事,不能果断的下结论,还要有唐僧那样坚定的信念,克服困难的决心和顽强的意志,还有要吃苦耐劳才能吃成功。
唐僧的目标是去西天雷音寺取经,我的目标是去清华北大学习。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让我深深入迷。因为我从中学到了许多知识。
例如:跳蚤跳高的世界纪录是多少厘米,跳远是多少厘米,爬行直立的玻璃达多少厘米高等等。其中最让我佩服的是跳蚤。它是昆虫世界跳跃冠军,跳蚤一跳就是自己身长的上百倍,就这一点来说,任何善跳的高等动物是无法与它相比。读书能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我爱读书。
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了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他们仍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天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里。
——三毛
小时候,睡前总要在妈妈陪伴下读《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亦或是《唐诗三百首》,每晚都是在听故事中逐渐睡去的。后来就自己翻,两本童话书早已被我翻烂。古诗有点枯燥无味,大字不识几个,更读不懂诗人高尚复杂的情怀,所以还是看的童话寓言故事书多。
其实最喜欢的还是那些有趣、好看的图片,也跟着拼音大概了解了那些精彩离奇的故事。真正意义上接触到文学书,应该是小学三年级所读的少儿版《西游记》,那语言有趣生动,故事好不精彩!你看那潇洒狂傲的孙悟空,大闹天宫又棒打妖怪,多么霸气!而后又读了一些散文集,虽不能品出什么韵调,但觉得文字极美。
再后来读了更多的书之后,悟出书的好来。读国内外名著,书中那些爱恨情仇令人懵懂难解,又不自觉地潸然泪下;品林清玄先生的散文,描摹其语言意境,试图仿到片缕灵魄;读许多获奖小说,了解了社会百态,学到不少人生道理。
到了五年级,我疯狂迷恋国外魔幻、科幻、悬疑巨著,常是茶饭不思,夜不能寐,被其浩大的世界观人文风格所震撼;被其大气磅礴,使人惊叹的情节所吸引。紧张刺激的情节,潸然泪下的感情,充斥在我的脑海里。每日时常回味,忽然红了眼眶,又或是停在某处细细思索……在期间了解到许多学术性知识,同时它们也成为我平日里的主要谈资。
上初中后,我真正热爱的是独具国韵国风的真挚文字。读了余光中先生的《乡愁》后,在好奇心驱使下进一步了解他的“酒入豪肠,七分化作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了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彻底爱上了诗韵文风;读杨绛先生、巴金、冰心的作品,读余秋雨先生《文化苦旅》,读余华的《活着》,读朱自清的《背影》……那些质朴动人的文字,触动着我的心灵。
书合,不止回甘。文字积累多了,就不自觉地渗到平日的作文里了,虽说不上佳词妙句,也可把平白无华的叙述转换成有声有色的画面,融入了自己的真情实感。因此作文屡屡得高分。
书籍,洗涤了我的灵魂,给了我别致的心境,使我的谈吐举止中总有一种不一样的韵味。我愿意永远与书为伴,成为一名飘着书香的女子。
如果没有书,就没古印度文化,如果没有书,就没有华夏灿烂的五千年文明,如果没有书,人类也就失去了支柱,没有了灵魂。
从竹简到白纸,经过了几千年的演变,才有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书!一本本知识丰富的书,包含着无限美丽的文字,叙写了无数壮丽的诗篇。
它指引着我们前行的方向,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
大多数人都会说,我们读书是为了增长学问,提高修养,为自己的将来做好准备。但是多少人在读书过程中意识到读书的根本目的是要认识自己,完善自己。我们往往能从书中看到和得到存在自己身上的东西,但似乎在平时并没有发现书虽客观,但来源于生活,书中的内容再怎么离奇再怎么变化,它都脱不了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
读书靠的是顽强的毅力,执着的热情。充分利用时间,发挥效率,有的书可以浏览,有的书需要细读、精读,这样才能从书中悟出真谛,发现书中的“黄金”,读到动情时,还要学会把自己的切身体会写下来,这样不仅可以加深对书的理解,还能提高写作能力。
在书中,我领略了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体会了人生的酸甜苦辣;在书中,我参与了重大决策的谋划,目击了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在书中,我参悟了佛学禅机,感受人生的哲学;在书中,我兴奋过,怨恨过,愤怒过,畅想过。书的内涵,绝非薄厚不一的几页或几十页的纸张所能包含。
读书是为了充实人生,丰富人生,使人生变的有意义,有意义的人生是在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中实现的,因此,我们可以说,读书就是为了了解自己,修正自己。
在漫长的浏览中可以将书中的神奇自然化,又可以将书中的平淡神奇化。总之,书中的世界奥妙无穷,它以其“魔力”创造着神话,传播着知识,另人神往,使人痴迷。我情愿做一个书痴,用毕生去破译那永远也解不开的谜。
古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由颜如玉。”朋友,认真读书,为自己的人生添上一片光彩吧!
我从小到大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由小时候读的儿童漫画,到现在读的儿童文学、三国演义等书籍。
这些书籍让我们学到了很多深刻的道理,也懂得一些好的知识和成语,包括那些好词好句、优美的图片,都让我们看的全身贯注,根本无法忘记。
小时候,我经常会读一些《儿童漫画》、《睡前故事》等一些非常幼稚的漫画。让我现在感觉小时候看的书不利于现在的学习,应该多读寓言故事之类有道理的书。
现在,我会做到去哪里也能拿一本书。到休息的时候,我会把它拿出来看。我会经常看一些《西游记》、《红楼梦》、《鲁滨逊漂流记》等一些国家经典书籍。我对现在读的书非常满意吧,因为从现在的书里,我能悟出许多原来不知道的道理,收集一些好词好句及成语。
我觉得读书就是在玩耍,读书时就是把自己全部投入到书中,让自己就像一只展翅翱翔的老鹰在空中自由自在地侦探,仔细看有没有食物、猎物等可以吃的东西。
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让我们学会许多很深刻的道理,积累一些好的词句、成语,可以用在生活中及写作中。所以我喜欢读书的原因是,可以帮助生活、学习。
我感觉书就是人类的老师,无论是婴儿、儿童,还是老年人,都有他们这些年龄应该看的书,书教会了我们认字,告诉我们许多不知道的事情,比如:“灯是谁发明的?我国的四大发明是什么等等……”。
暑假要用读书来度过,我阅读了《骆驼祥子》。很好奇它为什么那么出名,合上书的那一刻,我有了自己的答案。
书中的主人公—一个好强、老实、又富有理想的乡下人——祥子。来到北平后,干起拉车这一行。他的理想就是买上一辆自己的车。为了车,他吃尽了苦头。被抢、被诈,无奈成亲,却丧了妻,喜欢的人也走了。这人生之路起起伏伏、坎坎坷坷,无情的社会就像一瓢冷水,将希望的星火浇灭。
曾经向上、不屈的祥子变了,他变得无赖、自私,变得沉沦自弃。残酷的现实总是与祥子的理想过意不去,最终使他的理想灰飞烟灭,甚至让他不成人样。其实,为祥子感到悲哀之外,我也很佩服他。他这一路上起起落落这么多次,其中有很多次想放弃拼搏,也想自暴自弃,和别的车夫一样——在那个时候可能是一种解脱吧——没有能力改变现实,空有理想有什么用。但祥子不一样,他一次次用理想激励自己站起来,一次次为了自己心中的目标而拼命,这应该与他那踏实的品性分不开吧。
《骆驼祥子》的文字是鲜活的。老舍先生注重人物的动作、神态、语言等,让我身临其境感受到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面对生活的无奈。那些人物的心理,他们的情感,让我的心也为之震动。
我从祥子身上学会了遇到问题时应当具有的精神:无论再苦再难,都要奋斗下去,“不抛弃,不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