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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作文怎么写?下面是我们范文网读后感频道给大家精编的30篇关于孔乙己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话说孔乙己用他那只满是泥土的手周来咸亨酒店喝了一碗酒,便又用他那只满是泥的手走回去。
这一晃啊,就n年过去了,粉版上孔乙己的名字已渐渐模糊到不见了,大家也没有提过他,他那一次离开咸亨酒店竟然毫无音讯了。
这天,鲁镇的码头上比平时热闹了起来,原来是一位十分有钱的富商回来看他的故土。他是从小从鲁镇买到别处去,后来自己经商发了财的。着到没什么看头,令大伙儿惊奇的是跟着富商后面的那个跛脚的人,衣着华丽,脸色发亮,身子还有些发福。大伙儿你看我,我看你,都不大相信,但最终还是忍不住一块儿说道:“孔……乙己?”那个跛脚的人眼睛动了一下,又恢复了平静。他身边几个随从叫到:“乱喊什么?这位是孔子曰,是前面那位老爷的亲弟弟。前几年才相认的,你们这些草民懂什么?”于是大伙儿更惊奇得张大了嘴巴。孔乙己,不,现在是空孔子曰了,望着他们露出不屑的神情,其中一人一时失口说道:“孔乙己,你又干起骗人的事了?”孔子曰脸色有些变了,望着他们说:“胡说!本来就是,就是。不假不假,假呼哉?不假也。”便不屑理会他们,自个走了。
次日,孔子曰同他哥哥孔子夫来到了咸亨酒店,掌柜的一看,傻了眼,忙招呼他们进隔壁的房子,好酒好菜不停上……
不久,孔子曰同他哥哥走了,听说,丁举人也去拜访过他,向他赔不是,还送了不少银子……自此,孔乙己又开始闻名了起来,成了人们谈论的焦点。他人呢?兴许过得不错吧。
清末时期处于下层的小知识分子们由于当时社会的黑暗,备受科举制度的摧残,愈过愈穷,变得穷困潦倒,可是仍然瞧不起当地农民,一副旁若无人的架势,使他们成为了不高不低的地位。孔乙己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在收到科举考试的打击后,走上了偷窃的道路,在偷人东西后被发现竟还振振有词的说:“窃不能算偷。”有一次,他偷啦一个大地主丁举人家里的东西,被打折拉双腿,变得少言少语,很少出去,最终,他的生命走向拉尽头。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百感交集,既有对孔乙己好吃懒做的讽刺也有对他可怜遭遇的同情。既有对旧社会封建教育、科举制度腐朽的批判,对地主阶级人冷酷暴虐的痛恨,也有对我们今天幸福生活的满足。孔乙己的遭遇让我们清楚的认识到旧社会的可怕,生活在那的时代的人的命运是多么悲惨啊,失去家庭,亲人,金钱一切的一切,这是我们所想象不到的,也更加的让我知道啦今天我们生活的美好。
在我们现今的社会,人人平等,再也没有了地主,包身工一类的人,每个人都享有平等念书,公平考试的权利,都能如愿以偿的上理想的学校,不再有身份高低贵贱的区别,即使是局长等官衔的子女和农民的孩子一起上学,他们也会同样的享受九年义务教育,老师的平等教学。现在的法律法规,不像旧社会那样几乎名存实亡,贪官污吏可以随意犯法,我们每个人都要尊重法律,实行法律。再一次新闻报道中,一位市长贪污受贿,是整个市区经济落后,人们不顾权贵,勇于举报,最终那位市长被依法判刑有期徒刑十年,审判结束后,人们高兴的欢呼起来,为这次公平审判作出赞颂。
我相信,社会在逐渐进步,孔乙己的遭遇永远不会再重演!
鲁迅的《孔乙己》一经发表,加上媒体大力炒作,孔乙己一路窜红。不仅如此,他还当上了教育局副局长。想当初,他教人写字,连毛孩都不搭理,谁能想到他如今当上了教育局的副局长呢?这就是所谓的“名人效应”吧!
刚听到风声,那些取笑过他的人纷纷前来拉关系,也有部分人是慕名而来,虽然他的破屋子因此受了不少磨损,但他却满心欢喜。
上任第一天,他就优先分得一间屋子,还预支了工资。之后,几乎每天都有人登门造访,他家堆满了茴香豆和酒。其中许多人都是来拉关系的,说希望孔乙己照顾照顾,可孔乙己从没放在心上,其实是他不懂那些人的意思。他吃着茴香豆,想着要为大家作贡献,于是抛开以前好吃懒做的习惯,靠着他的偶像――孔子的精神全心全意为教育事业作贡献。
果不然,那地方的教育工作搞得有声有色。两年后,孔乙己晋升为教育局局长。
这回他的屋子更大了,而且常常是高朋满座,来客除了带一大袋茴香豆外,还提着茅台、金六福、五粮液这些名酒,敬的都是红塔山、熊猫、大中华、芙蓉王这些贵烟。现在的孔乙己再也不是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穿着又脏又破的长衫的那个孔乙己了,他现在是西装笔挺,已完全解决了温饱问题,基本上走上小康之路了,其实他算不上很富有,住的只是屋,而非楼,每天骑着摩托车上下班,对于一个教育局局长而言,算是挺寒碜的。
有一次,有人找他说是希望给他儿子安插个工作,那人先是敬了支芙蓉王,又给孔乙己一瓶小糊涂仙,还塞给他五百块钱,意思是好歹糊涂一回,就安插一个。哪知孔乙己一脸严肃,说:“你把我们读书人当什么了?怎么会干这种勾当!”那人一听这话,缩回那只手,灰溜溜地走了。
而后,来他家的人越来越少。任谁都看得明白,那些极力讨好他的人无非是想讨个工作,安心工作或者升职,他们一听孔局长不吃这一套,怜惜以前送出去的贵烟酒都来不及了,谁还会再去送几回呢?而孔乙己去年看不明白,一直在纳闷。
一天,孔乙己独自走在街上,忽然一辆“奔驰”停在他旁边,司机向他招手,谁呢?定眼一看,原来是老乡阿q呐!阿q俨然一副富豪样,他俩寒喧了几句,阿q载着孔乙己到了他家,是一幢别墅,现在他的老婆就是那个小尼姑。阿q谈起了他自己的事,显得自豪而得意:“俺当初也只不过是文化部的小职员,后来花了近万元请领导吃了几回饭,到领导家作了几回客,不到两个月的功夫就一步一步升到了文化部部长。俺是有求必应,收钱是多多益善,没两个月呢,就将那请客用的本钱捞了回来……”
阿q说得是津津乐道,孔局长听得是咬牙切齿,所谓“人比人,气死人”,想想自己兢兢业业干了两年,生活水准不过是在一个层面上徘徊,而阿q呢?这个大字不识几个的家伙不足两个月就攀上文化部部长的地位,又才一年零十个月的功夫就住上了别墅,开起了汽车,连尼姑都还俗给他当了老婆!哎……
阿q看见孔乙己这副表情,便说:“想要致富,就这条路;不要这路,忙忙碌碌。”想必这是阿q说过最押韵的话了吧。这话可不得了,孔乙己这个知识分子那坚固的心理防线,连500元也没有使它一丝动摇,这寥寥数语就彻底攻破了。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呐!
从此,孔乙己是一边受贿一边行贿,有时做梦都会梦见自己在数钞票,嘴里还叨念着:“多乎哉,不多也。”想必是早已忘却了他的偶像,也是同姓之人的“之乎者也”了吧!
过了再三年,孔乙己果真和阿q一样住别墅,开小汽车。而孔乙己所在区域的教育事业一直在走斜坡路。终于孔乙己被撤职,不久又接到法院传票,最张孔乙己以受贿罪和行贿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所有个人财产。
在牢狱里他见到了阿q,他已是颓唐不已,与那次他看到的阿q简直判若两人。孔乙己后悔不已,谁说是“一语惊醒梦中人”,简直是间接将他送入地狱。孔乙己忽而记起他再三年没说过的之乎者也,嘴里念叨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结束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的教学后,颇有感受,课余得些体会,笔录如下,敬请各位老师斧正。
孔乙己者,不知何许人也。旁人常议,乃知其幼时天资聪慧,遂拜师于私塾,潜心苦读四书五经,以求功名。然功名未得,却迂腐之至。常以圣贤居之,不思营生,当婚未娶,孤寂一生,至死孑然。悲哉!
与之谋面,乃半百之人,天命定也。其生活窘迫,濒临绝境。常食不裹腹,衣不敝体,为求温饱,时有偷窃之举而遭殴打,乃至遍体鳞伤,加之秉性不改,所谓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为解忧闷,常独饮于咸亨酒店,饮罢,仰天长叹,留下之乎者也之语,飘然而返。长此以往,人已不人,鬼未为鬼,终不知所终。其命之苦、其终之悲,令人痛之。故父斥玩儿、妻妇相夫,皆以此为戒。嗟乎!典制止毒莫如此也,世人之愚焉有情乎?
然,余观孔乙己之境遇,岂不事出有缘哉?语曰:凡事因内外之因而变,外因者有相辅之效,而内因则具锤音之功。此理世人皆知也。而孔乙己怨天尤人、自甘颓废,真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愿世人明其理、衡其力、定其位、肩其责、平其心,不履孔乙己之覆辙矣。
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
孔乙己这个人物本身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就是个悲剧。不知是哪位前人说过:“人没有错,错的是时间。”清朝末年,科举制的荼毒已经深入人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阶级与阶级的对立,还有贪官污吏的横行等等,当时的社会动乱不堪。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纸醉金迷中舍弃了一些情感。而那时,一个小小的孔乙己,活着重要吗?死了,也重要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便想起了这样一段对话,“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谁晓得?许是死了。”一个小小的举人在那时可以草菅人命,而没有一个人去阻止,都只是看戏,戏中谁死谁活,与我何干?漠视,似习惯一般存在。然后呢,嘲笑,讥讽,最后,再散开装着没事人样,然后再看戏。真是一些高明的观众!府衙里的人也纸醉金迷,对着散发着血汗抑或是别人希望的同时夹杂着铜臭的纸醉生梦死。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纸醉金迷后,又剩下了些什么?
读完鲁迅先生的《孔乙己》,心情不禁有些沉重。
孔乙己是一个封建社会的读书人,生活拮据又死要面子,迂腐却又不失善良本性,但最终还是被冷漠的社会和麻木不仁的人们所吞噬。
在酒馆里,长衫主顾鄙视的笑孔乙己穷酸;短衣帮麻木不仁地拿孔乙己的痛苦作为笑料;掌柜见孔乙己惨不成样的样子,没有人性的拿他取笑作乐……孔乙己当然是不幸的,分明是偷了别人家的东西,在被人嘲笑时,却又死要面子,据理力争,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便是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人罢了,然而又读到后面,却又发现孔乙己是个善良、热心的人,还总使得旁人发笑、快活,但他自己却又一次又一次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严重的打击。
孔乙己是在笑声中出场,却也是在笑声中走向死亡,这样的秋天甚是悲凉。旁人鄙视、嘲笑孔乙己也就罢了,连“我”这样的一个小伙计也甚鄙视他,说话都不愿与他多讲几句话,足见这个社会对于孔乙己这样的不幸者是多么冷漠,人们是多么的麻木不仁。最后,“我”都没有亲眼所见或亲耳听到孔乙己的死讯,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孔乙己看来是必死无疑。
人们的自私麻木逐渐把自己本性中的善良和宽容泯灭了,人们同时也忘记了:一个人越是能宽容别人,就越是有爱心和同情心,越能得到他人的尊重与敬重。
读完《孔乙己》,心中也感慨万千:人活在世上,必然会有坎坷,历经不幸,若是有能力,得多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他人;若没有能力,也不能对那些更加不幸的人投去冷笑与取笑。这个世界,这个社会,需要我们尊重、友爱、给予帮助……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的短篇小说,主人公孔乙己更是一个深受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的读书人,让我们看到了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而生在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何其不幸,其悲惨的下场正是对封建王朝的抨击和嘲讽,而这篇小说就是为了惊醒中国人,改变自己的思想,是从精神上给国人医治病症,让我深受启发。
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去镇子口咸亨酒店喝酒的情节,孔乙己本来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但仍然穿着长衫,把自己装扮的很有学问和身份。当他在付账的时候,还将钱一个个摆出来,显得自己很阔气一般,实际情况是,他不会营生,不懂得赚钱养家,当他要面临讨饭的境地时,就去帮人抄书写字,赚取几个大子儿糊口,而这时他参加科举得到的唯一个长处了,写得一笔好字。
而讽刺的是,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还站着喝酒的人,因为只有短衣帮因为穷困才只喝酒,不点菜,孔乙己也是如此,因此遭到了很多人的嘲笑,而这也是封建时代的读书人共有的无奈和凄凉。而他也有一个读书人的气节,那就是从不耍赖,欠酒店的钱是肯定会还上的。
故事的结局并不好,孔乙己因为拿了丁举人几本书就被其私设公堂打断了腿,从此成为了一个残疾人,只能用双手爬行走路,而作为一个普通人,根本不敢和丁举人讨公道,而这样的事,在那个“吃人”的社会里也是不会被腐败的官府过问的。
孔乙己因为残疾无法谋生最后死去了,而他仅仅是封建社会里众多被刻度制度毒害的人之一,是一个典型的代表和形象,深刻的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丑恶。
我们要珍惜今天的民主社会,建立自己的科学价值观,勤奋努力做一个上进的人,不能像孔乙己一样不求学问,空有一副读书人的外表,却名不副实!
读庄子,我悟到的是空灵与淡泊;读易安,我感到的是凄楚与悲愤;而读到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其感觉却无语来表达。
初读孔乙己
破旧的长衫、花白的胡子以及瘦骨嶙峋的面孔使我感到深深的同情,那位穷愁潦倒的老者凄惨的一生,使人沉思,使人悲愤。那位总在咸亨酒店要一碟茴香豆作下酒物的科举牺牲品使人黯然神伤。在我的心中,充斥着对孔乙己无限的同情与无能为力。
二读孔乙己
孔乙己那自命清高的架子更使我为他感到难过。他的眼中早已被团团迷雾所混淆,看不清当时的时局,看不清自己的才华,更看不清自己的悲哀。这次,我早早地合上书页,不再为那个悲哀的老者神伤。
再读孔乙己
又一次的偶然使我翻开《呐喊》,使我再一次读到了孔乙己。我默默地看着,看着,脑海中又浮现了孔乙己那穷酸的影像。我看着他的一生,直至在咸亨酒店听到伙计的猜测——他约莫的确是死了。我慢慢地回顾着他的一生,像是老旧到早已泛黄的电影胶片一般,一幕一幕在我眼前回放。我细细地观察,缓缓地品味。冷不防,掌柜那无所谓的脸像是狞笑一般逼向我!
天哪!
……原来,害死孔乙己的不是他那好喝懒做、无所事事的坏性格,而是隐藏在深深夜幕中的科举制以及在阳光中披着人皮的魔鬼!
后记:孔乙己,不是一个人,而是所有深受科举制度残害的下层知识分子。这不禁使我想到了范进,只是他的结局要比孔乙己好得多。
一阵春风过境,却没有吹散那笼罩黑暗的夜幕。
孔乙己的长衫,映出了那个社会下层读书人的悲惨命运。而这样的长衫,却依然存在在今天社会上的两种人里。
第一种人,就是那些每天用名牌服装,金银首饰装扮自己,“孔乙己的长衫”就穿在了他们身上。孔乙己穿一件长衫来显示自己是读书人,这样只是给别人添了些乐趣,没有人真正的佩服他。而这些人每天显示自己有多么的有权有势,连乐趣也不给别人添。这种人,迎来的只有无数人的白眼和蔑视。孔乙己虽然虚荣,但他还是心地善良,给孩子们分发茴香豆,而这些人光有钱却不用来做善事,固然得不到别人的尊敬了。
第二种人,是如今一些号称是读书人,但只是书呆子的人。他们都有着高学历,却都是名副其实的高分低能,他们忽略了其他各方面的培养。他们是“文明的野蛮人”。他们没有控制力,没有忍耐力,甚至不能自理,依赖家长,不自立自强。这就好比孔乙己,身材高大,却不能够养活自己,鄙视体力活,最后毁的还是自己,穷困的还是自己。
在当今社会,“土豪”和“书呆子”都是受尽人鄙视的,他们就是当今的孔乙己,没有当代人应该有的素质。都是小气,无能,自命清高,好吃懒做的“破落户”。
生活在新世纪,作为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我们应该摒弃不良的道德品质,将好的发扬光大,绝不让“孔乙己”继续存在下去。
屋外狂风怒吼,向破碎的们发起一次接一次的“攻击”,破门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叫声,被无情的风狠狠地冲破,刹那间,刺骨的寒风灌满了整间小屋,孔乙己躺在小屋一角的茅草上,身体不受控制地瑟瑟发抖,衣不蔽体,可以看到那瘦得如枯柴般的身体。他脸色发白,额上笼罩着些许黑气。
“我还不……不能……不能……死,我还……未考取……咳咳……考取功名,当状元……”孔乙己发出微弱的声音,干枯的手臂不停地向上抓,像是想抓住个什么东西,可怎么也抓不到。屋里的气息越来越微弱,手缓缓地垂了下来,眼睛也渐渐闭上了。
“孔乙己,孔乙己……”隐约之中,一个飘渺的声音在呼喊。孔乙己勉强睁开眼睛,看到四周竟是黑漆漆的一片、“孔乙己,到这边来!”那声音又传来了。孔乙己感到十分诧异,并试图用手撑起来,不知从哪来的劲,使他站了起来。“你在哪里?我看不见!”孔乙己喊道。“我在这儿,你快过来。”眼前出现一片白光,孔乙己慢慢地走了过去……
一位身着道袍,脚踏七色彩云,手持拂尘,一副仙风道骨,乃周公是也。周公莞尔一笑:“孔乙己,你是否想考取功名?”“周公?神仙!”孔乙己慌忙跪下,“我想,我想,我当然想,求您快帮帮我!”“帮你可以,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个小小的条件。”“别说一个小小的条件,就是赴汤蹈火,我也在所不惜。”“赴汤蹈火到不必,只要你考取功名后,多多行善,做一个公正廉明的好官。”“这个自然。”孔乙己拍拍胸脯,连忙表示答应。“你闭上眼睛,我送你去做状元。”
“恭喜孔大人成为新科状元!”孔乙己听到这般声音,赶紧睁开眼,发现自己竟在皇帝的金銮宝殿之上,文武百官分列两旁,皇帝高高地坐在龙椅上。自己猛地醒悟过来,连忙跪下,双手作揖“谢主隆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连扣三个响头。皇上大手一挥,旁边一名宫女端来状元服,孔乙己穿上,倒有几分文曲星下凡的架势。
退朝后,孔乙己回到自己的状元府,众官员纷纷来道喜,一时间整个大厅都挤满了人,收到的金银珠宝数不胜数,孔乙己简直就是在做梦。
此后,孔乙己凭着自己的状元身份,贪污、受贿,与一些官员狼狈为奸、贪赃枉法,所得的钱财比国库都多,身体渐渐地胖了起来,周公的条件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一晚,孔乙己正睡在自己的白玉床上,抱着和田玉枕,盖着金丝棉被,做着自己的皇帝梦。这时门突然开了,一阵怪异的风吹了进来。孔乙己睡眼朦胧地看着进来的那人,原来是周公。
“孔乙己,你为什么不履行诺言?”孔乙己故作淡定道:“你这疯老头是谁?怎么进来的?快来人,把这疯老头给我轰出去!来人……”却没有一个人回应。“唉!”周公叹了口气,扭过头,缓缓地走了出去,孔乙己才舒了口气。
“砰”的一声,门被一阵风吹得关上了。突然,孔乙己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天渐渐地亮了,孔乙己睁开双眼,看到的还是那间破屋,而自己依旧躺在茅草上,身体不住地颤抖,衣不蔽体,脸色发白,额上笼罩着些许黑气。他伸出干枯的手臂不停地向上抓,开裂的嘴唇一开一合,像是在呼喊“周公,我知道错了,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渐渐地,声音越来越微弱,残破的小屋内失去了生命的气息。
梦中游绍兴,来到慕名已久的鲁镇咸亨酒店。酒店掌柜早已唤作“经理”,并且也已经不再“凶脸孔”,而是笑脸相迎我等天下慕名而来的游客。忽见一位穿长衫的人,一条腿好像不太利索,进来后与其他主顾抱拳打着招呼:“各位别来无恙乎?”主顾们面面相觑,不知何许人也;但我下意识地脱口而出:“孔乙己先生!”那穿长衫者打量了我一番:“您是……”“您老人家忘了,我们在中学语文课本中见过面的。”“然也,然也,想起来了,想起来了……”我说:“我那些弟子敬佩您的学问,也很喜欢您;我还向他们许诺,只要来咸亨酒店,就跟您讨些茴香豆回去,与他们分享呢!”先生显然高兴起来:“那好。伙计,来两包茴香豆!”我说:“谢谢孔先生。这样吧,如肯赏光,我请您喝酒。”便向伙计要来一坛绍兴黄酒,与孔乙己先生对饮。什么站着、坐着的规矩早改了,凡来酒店的主顾,一律坐着喝酒。
酒逢知己千杯少。几碗黄酒下肚,孔乙己诉说起当年旧事:早年,他与丁晋京一同在绍兴城里一家私塾求学。丁晋京者,绍兴鲁镇人也。祖父是绍兴城里的丁员外,他父亲却无意仕途,在外地做起了生意。祖父便将所有希望寄托在孙子丁晋京身上。他呢,也很用功,但不曾付出悬梁刺骨之苦,亦无凿壁映雪之艰,成绩不如我。然而他爷爷丁员外毕竟有门子,花些银子给他捐了个“优等生”,你知道,“优等生”是要享受“加分”待遇的;我家乃寒门,花不起银子,我也不屑于如此勾当,而认为凭自己真本事,怎么也能考入官学。然而后来世事难料,晋京他父亲脑子活络,一举将他的户口买到了京城,真的晋了京。
民国初立,咸与维新,废除科举,那年我比他高出一百多分,竟没有考上我所报的北洋大学,却被一所什么水师学堂录取;人家晋京比我少一百多分,又有个“优等生”的名号,就上了北洋大学。我一气之下,水师学堂也没去上,就整天流落街头,借酒浇愁,跟孩子们讲“回”字的四种写法……换来这些孩子家长给的几文酒钱……这是后话,想必您也是知道的了。后来我打听到,人家京城的录取分数,要比咱这吴越之地低得多,你猜人家京城官员如何说:这是为了缓解京城子弟的就业压力,与其让他们花高额学费去留洋,银子让外国人赚了,还不如让他们上咱们自己的大学……如此说来,尚何言哉!
孔乙己又干了一碗黄酒,继续诉说流浪街头的不平:知道了这些内幕,逢人便不免有所微词。谁知被丁举人听到了,您知道吗,丁举人那“举人”头衔,也是花钱捐的,为的就是街面上混个体面。丁晋京就是他的一个本家兄弟。揭了人家兄弟的短,人家族人当然不爱听。那天,丁举人带着一帮市井无赖围住了我,言语不和,他们就动了手……我这腿,就是那回被打折的。后来,林家铺子的林老板是个好心人,懂些医术,听说我被丁举人打成这样,愤愤不平,便免费来给我推拿疗伤。慢慢的,这腿也就好了些。外界有人传言,说我被打死了,就连来我们镇上走亲戚——对了,就是当年这咸亨酒店里管热酒的小伙计,后来成了著名作家的鲁迅先生也不知底细。不过鲁先生也是个好人,是个大好人,那篇小说出来之后,好多人来咸亨酒店喝酒时,纷纷打听我的下落,据说还很同情我……这不,当年丁晋京的孙子丁望祖做生意发了大财,回来要开发“第三产业”,要与咸亨酒店合资,酒店要扩建,要成立集团公司,还要聘请我做“形象大使”,说这是他爷爷的嘱托,让他来拜访我这早年同窗……可我得考虑考虑,您说,当年我连大学都没上,还差一点丢了性命,这腿至今也还不太利索,走起路来形象不佳,这“形象大使”,我是做乎哉,不做也?
不知道孔乙己后来怎样了,“形象大使”做也没做。没等我“且听下回分解”,翻了一个身,我就醒来了。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孔乙己》小说中的主人公孔乙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事主要讲了鲁镇酒店一位特殊的客人——孔乙己,他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长夹些伤痕;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虽然他写得一笔好字,但是没有工作,全凭他那双留着长指甲的手去抄书、偷窃,来换酒钱。后来,因为偷窃被人打断双腿,整日以手代脚爬行,最后不知了去向。
孔乙己是受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思想的毒害,使他养成了轻视劳动、好喝懒做的恶习,于是愈过愈穷,成为不能谋生的可怜虫;他那双本应具有谋生本领的手,最终成为他爬向死亡的工具。没想到在如今这么和谐、便捷的社会里也有像孔乙己那样的人!
去年寒假,我和妈妈带姥爷去医院检查身体。在候诊区我看到这样一幕:一位头发花白、穿戴还算整洁的老妇人,她的脖子上挂着一条夹有二维码类似工作证的吊牌,肩上还背着一个挎包,在等候的人群中一一点头作揖。原来她是在向人们讨钱,讨来的却是人们的指指点点和议论纷纷。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双手,我们就应该用双手付出辛勤,去收获美好。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悲剧。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唯一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起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后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己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后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己的脸面,依然保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面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掌控自己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能力,但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悲剧。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后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但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可以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努力了才能看到希望,而不是看到希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只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后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己,当自己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己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希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己。
鲁迅先生通过诸多正、侧面细节描写突出了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悲惨遭遇,在这之中少不了对他语言上的精细勾勒。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孔乙己夹在长衫帮、短衣帮中间,既贫困潦倒又要与短衣帮划清界限,卖弄学识,因此满口文言词句,充分体现了一个自卑又虚荣的小人物的心理,悄然为他的悲惨命运埋下伏笔。
孔乙己进入咸亨酒店,是因为他嗜酒。“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温一碗酒”前后两处看似平淡无奇的“要酒”话语,可以推测出他由一开始境遇尚可到后来命运悲凉的变化,也与前后虚荣地“排”和颓唐的面容照应。
教小伙计认字一节,恳切的语言和热心的态度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善心但十分迂腐的读书人。鲁迅设置的“回”字四样写法令人回味悠长。中国古代科技发达,而近代则远远落后于西方,正是因为知识分子一味“咬文嚼字”,不重实用。
与小孩分豆吃,一样可见孔乙己的童真与迂。来之不易的茴香豆与小孩分吃,之后“直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便是卖弄学问的体现。
尤为精彩的是孔乙己与看客辩解时。先时是:“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对自己的自欺欺人偷窃行为辩解;然后是:“这回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用这种方式自诩清高又逃避他不能进学这一事实;最后一次他出场,颓败不堪并且放弃了读书人的最后一点固执和尊严:“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跌断,跌,跌……‘”。孔乙己到最后褪下长衫,改换神情时,语言也不再着意“读书人”这一身份……
寒风凛冽,落叶纷纷。枯黄的落叶铺了一条典雅的毯子,灰色调中夹有点点伤感。他从咸亨酒店出来以后,一路坐着用手走到这儿。树梢缝中流露出一丝阳光,照在他那苍白而黑瘦的脸颊上,白内渐透微微的红光。点点温暖让他感到很满足。这儿没有别人,只有树叶摇摆起舞,风不断地撕扯着他那件破夹袄,他只能蜷缩着身子以便取暖。背上那些零零星星的小洞显露出条条伤痕。孔乙己喃喃自语着:
“悠哉悠哉,此地乃吾理想之境”,他舒坦地说道。一丝风声飘过,传来声声愁哀的叹息,“可天下之大,哪有吾容身之处,又该何去何从”,他的眉紧锁着,随即便是声声叹息。“哪怕四海不予吾置处,吾亦存之”“但身无分文,破衣烂袄,无以存之,又能何存”“天不佑我,地不保我,今我落举,无以存也,即吾已知,何以执着,死以解脱耳”。苍茫大地,皆无容所,死亦无畏。
心既已死,人存何意;人虽活,心却死,存而必死,天命难拒。
树冠下,孔乙己坐在树旁。听风沙的小令,随叶的旋律,伴奏着一首离别仪式之曲,没有高山流水般的雄浑,却感人肺腑,不禁发出离去时的心里话。
他的神情有些紧张,眉宇之间流露出些许忧伤,心里矛盾着,“数几十载,人生共度多少春秋,多少日日夜夜寒窗苦读,离莳所很,别有所思,常有所念。人心冷漠至此,五湖皆不容吾,存——有何意?科举不成,无功名利禄,又有何颜而存。生亦我所欲也……可天地不允吾存,但吾……终究不胜……”
寒风又一阵吹过,在讥讽,在嘲笑,随即下起了纷纷细雨,更加削弱了他就生意志。他觉得,他的存在,对这个是无任何意义的;就算死去,又有何妨——他的存在是多余的。
一绢白绫从树梢缝中穿过,如流水般洒落银河,欲断人念。那结若心灵般纯洁,欲化去人心中杂念,死亦无谓。
银河般的白绫流过他的颈下,如一条优美的弧线,伴着节奏,轻轻地踮起脚尖,在空中起舞。就在那一刻,舞蹈结束,一切也随之结束。
一介书生的学习生涯,伴同生命,一同逝去。
……
山重水复疑无路,我心行于困境之中,挫折之时,一个人的痛苦,该用怎样的天平来掂量?谁愿给我一份体谅?
——题记
秋叶仍在树的挽留中离开了,孔乙己也在人们的讥笑中,用手在地平线上努力地挪动着身体,离开了大家的视线。
无论孔乙己怎么努力,始终走不到那个叫做“家”的地方。夕阳渐渐西下,夜幕降临了,此刻户户茅屋都亮着温馨的灯光,孔乙己望着那闪烁的光芒,又何常不想有一份相伴的肩膀?可他不愿,也不甘心放弃自己的读书生涯,他望着星空感慨:“读书枉清高,吾将何去何从?”秋风吹来渗骨寒意,孔乙己便也只能在这寒风落叶中度过一宿。落叶洒满他的身体,似乎要将他吞噬。
孔乙己醒来时天亮得刺疼他的双眼。突然,一个小女孩重重地跌在他面前,孔乙己回过神来,艰难地挪动着身子,伸出满是血迹的手想去扶小女孩,女孩却摇摇头说:“老爷爷,娘亲让我自己爬起来,谢谢爷爷,我不疼。”
孔乙己的手僵在半空,眼眶中的液体却不断涌出。
“爷爷摔倒了吧?不疼,不疼,娘亲说要自己爬起来,不哭,要做勇敢的人。”
孔乙己又何尝不想藐视一切挫折,让痛苦烟消云散,让快乐撒满旅途呢?回首间,自己的一生都在软弱中走过,人生毫无意义!他问自己,为何宁愿沉沦于沿泽而不做一丝反抗、没有丝毫醒悟?
错了吗?为什么早已经历了地狱般的磨练,却创造不出天堂的力量?手指早已血迹斑斑,却始终弹不出世间绝唱?
回头遥望走过的路,才知仕途的路已布满荆棘,另外的道路本可安逸,可无知的自己偏要逆风航行,换来的是伤痕累累。望着小女孩天真的面孔,孔乙己多希望一切可以回到原点,放弃那个他所追寻的可望而不可即的位置。可一切都晚了!回不去了——孔乙己伤得好重,好重。他的一生是如此劳累,在这个秋天里他得到了休息,安静的解脱了。虽然有些凄惨,但他并不孤单,至少还有个小女孩叫他爷爷,为他的离去哭泣。
“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这声音并没有随孔乙己的离去而消逝,也没有人知道,正是这声音的主人崛起了孔乙己安息的那块土地,摸走了孔乙己的陪葬品——十九个钱。
风依旧吹着,叶仍在落着,孔乙己这个名字早已随风吹散,只是“还欠十九个钱”的声音至今仍在回荡……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终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杯具”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此刻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终又做了什么?谁也不明白。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此刻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而此刻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我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能够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我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
孔乙己这个人物本身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就是个悲剧。不知是哪位前人说过:“人没有错,错的是时间。”清朝末年,科举制的荼毒已经深入人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阶级与阶级的对立,还有贪官污吏的横行等等,当时的社会动乱不堪。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纸醉金迷中舍弃了一些情感。而那时,一个小小的孔乙己,活着重要吗?死了,也重要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便想起了这样一段对话,“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谁晓得?许是死了。”一个小小的举人在那时可以草菅人命,而没有一个人去阻止,都只是看戏,戏中谁死谁活,与我何干?漠视,似习惯一般存在。然后呢,嘲笑,讥讽,最后,再散开装着没事人样,然后再看戏。真是一些高明的观众!府衙里的人也纸醉金迷,对着散发着血汗抑或是别人希望的同时夹杂着铜臭的纸醉生梦死。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纸醉金迷后,又剩下了些什么?
仿佛又是鲁镇的酒楼,那个穿着破烂长衫的身材高大的孔乙己倚在台边,品着温酒,嚼着茴香豆。
虽没有进学,但孔乙己也是天天“之乎者也”着,炫耀着他似有非有的文化。几个小孩向他要茴香豆,他看了看豆,慢吞吞拿起几颗,一颗一颗给,所剩无几时,孩子还想要,他便慌忙用手遮住豆,打发走孩子,暗自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矣。”后来,他在丁举人家偷了东西,被打断了腿,拖着残疾的身躯,一顿一顿地用手爬来,青得发黑的脸,破破烂烂的长衫,他向掌柜买了酒,用沾满泥土的双手轻轻接下,一饮而尽。就是这样的一个酸腐文人,最后也只是落得了“大约的确是死了”的名。
仿佛又是孔乙己,带着充满着旧社会迂腐气息的他,活活被剧毒封建的科举制度吞噬。可是,孔乙己“大约的确是死了”,封建社会的毒害没有死,一个孔乙己被吃掉,还有千千万万“孔乙己”会被吃掉。
但是,孔乙己也有善良的一面,他教小孩认字,他分了茴香豆给小孩吃。相比那些坐在店中的人,谁不比孔乙己阔绰?谁有分给了小孩茴香豆?
还是那个孔乙己,难以读懂的孔乙己,也只能用“仿佛”的语言态度来看他了。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
通过肖像描写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通过一件破长衫的描写,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
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课文多次描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阅读完《孔乙已》之后,我从冷酷无情的封建社会制度的背后,看到了社会的残酷——社会本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环境,如果你不够优秀,就会被淘汰。
孔乙已本是一个读书人,因比较懒惰,才堕落到成为“站着喝酒而不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虽是个书生,自恃比“短衣帮”多些文化,可因好吃懒做,总是窃书,以至被他瞧不起的人嘲笑。后来他被打断腿,更是无人关心,无人过问,只是年关掌柜算帐时才提起他还欠数十文钱,最后只是“大约的确死了”
现在我们生活不是一样吗?如果足够优秀,他就会走到社会的上层,拥有金钱、名誉等等,可是,一旦在上进的过程中放弃了努力,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被社会遗忘,甚至连他的生死都是别人的一句“大约”,难道我们不应该努力吗?如果我们再不努力,不能使自己优秀的话,那么,我们就会掉队,就会被无情地淘汰,孔乙已,努力过,奋斗过,但他不是优秀的,既没有短衣帮的勤劳,也没有其它穿长衫的人那般阔,自己又无法改变现状,只好去偷,最后自然是落了一个悲惨的结果。
所以,我们必须现在开始努力奋斗,不是为了他人,只是不在严酷的毫无竞争环境中保持在队伍中,就必须使自己优秀,孔乙已用他的经历告诉我们——不优秀,就会被淘汰。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孔乙己》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00后,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大家都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吧。鲁迅以这位受封建教育毒害很深的人物反应了他对封建社会主义的厌恶与深深的控诉。
孔乙己虽然读过书,写了一手好字,但是好吃懒做,也就做不了什么工作,最后只好去人家家里偷书,有时还会被抓住,被人打得遍体鳞伤,皮开肉绽。由此反映出封建教育对他产生的负面影响。
孔乙己去鲁迅工作的酒馆里吃饭时,他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又站着吃饭的人,人家问他关于他偷书看的事时,他满口都是类似“君子固穷”的半懂不懂的话,他想让人通过这些特殊的语言,知道自己读书之多。这种满口的之乎者也正显示了他死读书、要面子、迂腐的性格,这种自以为清高的人,可怜、可鄙、可笑、可悲。
但是孔乙已也并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他也有慈祥的一面——分给孩子吃茴香豆。从这点可以看出虽然孔乙己的思想迂腐,可是他还是有一颗善良的心。他觉得成人社会冷酷无情,转而向儿童世界寻求安慰。
说了孔乙已,再说说嘲笑他的人们。这些人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也受到封建社会的剥削和毒害,反而去嘲笑孔乙己身上散发出的腐朽气息,可以看出他们是如何地麻木、愚昧无知。
鲁迅用这生动的文笔以一个性格、思想迂腐的孔乙己来隐喻可恶的封建思想。他希望这削去人们正确思想的封建教育能够消失,不再毒害人类。
孔乙己——一个熟悉的名字,从小到大不知听了多少遍。
怀着一颗好奇的心去看这篇文章,这篇老师将要讲的课文。无疑,这应该是我最认真的一次预习了。
他那悲惨的一生,他所谓的无助与可怜,在我的心中画下一个个符号。他又穷又懒,但却还自命清高;他自欺欺人,但却还死要面子;他迂腐不堪,但却等级明确。我觉得他很可笑吧,明明没有什么真才实学但却非要装出一番书生风范,应该是在安慰自己吧。
他原先拥有一份替人抄书的差事但却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籍纸张笔砚一起失踪。后儿就去做了偷盗的事。心中总有一个疑问,他不是自认为自己是一个读书人么,那他为什么还要连人带书籍纸张笔砚一起失踪?为什么要去做偷盗的事情?他这种行为配得上“读书人”的称号吗?显然,在我心中的答案是“不能”。一个举止如此低俗的人还自命清高,真是注定的可悲。
孔乙己那高不成低不就的心态,也算是他一生悲惨的重要原因吧。他成天渴望着一天能考取功名,得到高官俸禄,但却不为现实好好思量。他不去反思,更看不清自己是哪般模样。倘若他肯低一些头,加入短衣帮的行列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吧。一个认不清自己的人,一生,注定可悲。
孔乙己所处的那个年代已经日行渐远,但他那种自找的“注定可悲”仍在我们身边萦绕,一定要认清自己。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孔乙己离开了咸亨酒店,用那满是泥污的双手走了。
在他的面前,什么东西也没有。他只是一味地走啊走啊,渴了,讨口水喝。饿了,要口饭吃。只不过,他也不知道他要去的地方是哪里。
只是有一天,天下起了雪,冬天来了。孔乙己还是那单薄的衣服,双手早已溃烂不成样子。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他很是努力地向前挪动着身子。在他的后面,只留下一道歪歪扭扭的雪痕……
在不远处,有一间茅草屋。孔乙己很是欢喜。他现在最希望的是茅草屋的主人允许他逗留一些时日。然而不幸的是,那只是一间茅草屋,什么也没有。
走了那么多天,孔乙己是第一次这么安稳地睡了一觉。在梦里,他看见了小时候供他读书的爹娘,后来他就突然间长大,有梦见了咸亨酒店的老板问他要钱。吓得他急忙跑出酒店,可是,就在这时候,那胖胖的丁举人朝他走来,挨打的场面有浮现在他的脑海,满脑子痛苦的叫声……
“啊!”他大喊一声,坐了起来,想起了刚才的梦。窗外的冷风刮着,时不时地从破旧的门缝里吹进几片雪花,落在地上,悄无声息地蒸发掉了。他活动了一下僵硬的双手,只有胳膊晃动的感觉。那双手仿佛已经不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了,只是机械地掏出了在白天讨得的半块馒头,只有那半块馒头。他用双手捧着那半块馒头,久久地,他忍不住叹息一声,然后捧到嘴边,使劲地咬了一口。
雪,下得更大了。那扇破落的门也被阵阵寒风撞击开来,无情地掠夺着室内的温度。在房间的外面,那一道歪曲的雪痕早已被蒙上一层细细的雪花,没有一丁点痕迹了。
或许以后,谁也不会想到,一个叫孔乙己的人,在一个不知名的茅草屋了,又不知名地死去了……
快到年关,风是一天凉比一天。我也须穿上棉袄,整天无聊地抱着热壶,寂寞地靠在柜台上,望着一条空荡荡的街道。
柜台上也或多或少地蒙上了灰尘,惟有掌柜的算盘倒还干净。店里的境况也似这冷风,一天不及一天,粉板上就惟有“孔乙己欠十九文钱”还未抹去。
掌柜每每拨完算盘,总瞅着粉板发愣,不时重重的叹气,嘴里喃喃着:万不该赊给他!
店外的梧桐树上,那几片残叶也不知何时在冷风中消逝了。冬季日短,又是阴天,故而天色很早就阴暗下来,竟又下起雪来,雪花大的有梅花那么大,满天飞舞,夹着烟霭和忙碌的气色,将鲁镇笼成一团糟。
腊月二十以后,鲁镇上可就忙碌了起来。掌柜也在店门上贴了大红纸,店内设了香案,摆满祭品,点起红烛,掌柜不住地向香案上的菩萨磕头,嘴里也不知念些什么。
一天的下午,生意不好,掌柜刚叫我关门,我也想趁此进屋取暖,然而一抬头便瞅见了对面的孔乙己。我这回在鲁镇所有的人们中,改变之大,可以说无过于他了:花白的胡子全变灰了,夹着片片雪花,死尸似的脸上瘦削不堪,毫无血色的开裂的嘴唇,使得他活像一个木雕;只有他的眼睛转动,还可以表示他是个活物;长衫不见了,蒲包也四分五裂,唯一保暖的,也只有身上缠的几圈草绳;盘着的腿上放着一个破碗——空的,又乱又脏的已搓成绳状的头发散在头上,很像个疯乞丐:他分明已经完全是一个乞丐了。
他用了很长时间从柜台对面爬来,嘴里直呼噜着热气,稍一休息,便从胸口好不容易搜出五文钱,用开裂的手捧给我。他的嘴唇微微颤动,许久才翻出一丝细微的声音:“温……酒,……茴……豆……”
掌柜听了动静,探出头来,惊奇地问:“孔……孔乙己么?你没有……”但终究是大年天,掌柜没有说出那个晦气的字。他回头看到粉板,嚷道:“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嘴唇蠕了蠕,但始终没有出声。掌柜见我在温酒,又嚷开:“酒不必给了,就算还上了四文……豆么?收半价,一文一碟,谁让我是善人,要积点德呢!”
孔乙己张着嘴怔怔的坐在地上,直着双眼看掌柜。直到隔壁又响起和谐的拨珠的“啪啪”声。我暗地里多加了豆,弯下腰递给了他。他的长指甲断了,手也冻得几乎捏不住豆,有时夹起刚到嘴边,手一颤,又滚落到远处。他见我在瞧他,便不去理会那掉了的豆;待我一转身,他便飞快地将它抢到碟里,伸开拇指和食指夹住,送进嘴里。我又看见他时,他便又不去理会它了,似乎不屑一视。我见状,想笑又不能够笑。
吃完豆,他便又爬了出去。也许他就是这样天天爬着过活的。他在人们的记忆中,似乎已经销声匿迹了。他的境况,便是最慈悲的念佛的老太太们眼里也不再见一点点泪迹了。他也许未必知道,他的境况经过人们的咀嚼鉴赏了许久,早也成为了过去,只值得烦厌和无聊。在掌柜的催促下,我关上了店门。掌柜也自然忘不了在粉板上写下“孔乙己,欠十五文钱。”
过年了,远近的爆竹响了起来,看到了豆一般大的黄色的灯火光,接着又听到了毕毕剥剥的鞭炮声,掌柜也笑眯眯的过年了。合成一天音响的浓云,夹者团团飞舞的雪花,笼罩了全镇。就在这举家欢乐的时刻,店外被人们淡忘的残树,在冷风中“啪”地折断了,埋在雪地中……
次日,人们发现了孔乙己的尸体。他的破夹袄不见了,手里捏着几文大钱,倒在了离当铺不远的路边。掌柜和众人在不住的咒骂:“早不去晚不去,偏偏在这时去了,真是晦气……”“灾星呀!大年天儿就不吉利!阿弥陀佛!”掌柜骂也骂了,又叹起气来:“可惜了我那十五文钱。”他见了孔乙己手里的几文钱,便又嚷开:“这手里的几文,想必是来还我的,我也暂且收下了,安了这个去天国享极乐的心吧!”说罢,便捋起了袖子,用指甲将钱夹起,放在掌上,掂了掂,露出了一丝笑意,又摸出了佛珠,念着走了。众人也一哄而散。雪地中只剩下他那又瘦又黑又冰冷的僵尸。
爆竹又响了起来,天空又闪起了黄色的火光,毕毕剥剥的声音响得震天。
孔乙己已经一年没来过了,怕是已经死了,而我还是一个专门温酒的小伙计。
在一个下午,冷的浑身哆嗦的人们挤在酒店里喝酒,只见一个穿着崭新的长衫,满面红光的长衫客人缓缓走进来。“咦!这不是孔乙己吗?”他这副打扮,一定是偷很多钱我心想。孔乙己的到来吸引了所有喝酒的人的目光。“孔乙己他不是死了吗?”一个人惊讶道,又一个人说:“你们有没有看见他真死了,不过依我看,他一定是偷很多钱吧。”孔乙己不理会他们,他抖了抖崭新的长衫,缓缓的走着,鞋子和地板接触发出哒哒的声音,他走到我面前,高声说道:“给我温两碗酒,上几道好菜。”说完从口袋里拿出二十文大钱,一个个排开。这时候有人说道:“孔乙己,这次偷得钱可真够多的啊!一次就二十多文的往外掏,也不怕以后没钱偷东西时,再被何家人吊着打。”“哈哈哈哈”整个酒店被就酒客们的讥笑声所充斥着。孔乙己看着他们露出不写置辩的神气。
这时掌柜来了,看了看桌上的二十文大钱说:“孔老爷,您中了举,我还没有上门道贺,您今日来喝酒又怎好意思要您的钱呢?这样吧,这顿就算我请了。”说完又指着我说:“你快去上两瓶好酒,再上几道好菜,我要和孔老爷慢慢喝……”话音刚落便想起了酒客们的惊呼声。孔乙己理了理崭新的长衫说道:“说得什么话啊,以前我每次来喝酒不都是要付钱吗?现在我对这点小钱还看不上,而且读书人怎么能喝酒而不付钱呢?”我看着掌柜一脸尴尬的样子,又看了看孔乙己得意的神情心里觉得:这讨饭的刚翻了身就这样子,以后那还了得。这是酒温好了。我把酒端上酒桌。后来又来了一些长衫客人,他们其中一人说:“孔老爷,您这次中了举,我们也没什么好表示的,钱那些东西都太俗气,所以我们这次便敬您一杯,以后望孔老爷多照应这点。”孔乙己闻言,没有说什么只是淡淡的抿了一口酒就没有动作了。随后有陆陆续续的来了几批长衫客人来敬酒但孔乙己依旧每次只喝一口,绕是如此一杯酒也见底了,我正要去满上酒,这时一个管家模样的人闯了进来喊道:“丁举人驾到!”之间一个头戴纱帽,身着葵花色圆领、金代、皂靴的人走了进来。想必这就是丁举人吧。丁举人以来就对孔乙己说道:“你我身在同乡,又同时举人出身,你我二人如此有缘,今日我带了十两银子作为贺礼。”说完就从家人手中拿过一封银子递给孔乙己,孔乙己再三推辞,但禁不住丁举人的热情相送,只能拱了拱手道谢。这是丁举人又道:“弟在酒店对面有一所空房,有三间,虽不太轩敞,可以还算干净,就赠与孔先生吧。”孔乙己这次没有过多推辞就收下了。
孔乙己和丁举人相谈甚欢,言语之间没有一丝不当之处。两人聊到很晚才回去。
孔乙己从此成了酒店的常客,每次都要酒要菜,一天下来不知花多少文钱。听掌柜说:“他又结识了不少有钱的大户人家。”不过以后孔乙己根本就不屑与我多谈,每次都只时要酒要菜时才会喊我。孔乙己可能以及不是那个会给孩子们豆吃的孔乙己了。中举之后他变了。
鲁迅笔下的人物多是畸形的,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在体格上。尤其是在思想上。孔乙己则当仁不让了——自然不例外!
世态炎凉,回到现实社会中放眼观看,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远见卓识了。——某些人似乎生来就是被众人取笑的,直至死亡都不会得到哪怕没有任何毫无作用的怜悯了!
现实生活中,被人取笑的人非常的愤恨,漫骂取笑自己的人后却又转而取笑其他所谓“更值得取笑的人”,以此来填平心中的沟壑。转而复始,始而复燃,便也都是孔乙己了!于是乎,我们将鲁迅先生所万分鄙夷的精神发扬光大了!
由此便也想起了自己。我是不是孔乙己一类的人呢?
也许吧!我不否认自己会被别人嘲笑取乐,亦或是自我解嘲。可那又能怎样呢?我的心态是平衡的,我的内心是明净的!因为我坚信自己不是孔乙己。
因为我没有象他那样读书却做苟且之事,象他那样去卖弄自己的看似辉煌实则无稽的“高深学问”。我的所作所为无愧于世人,便也就无愧于自己了。
相反,我却为那些嘲笑我的人感到无奈!因为他们在忠贞不二的吞噬着自己的灵魂!他们在昧着良心嘲笑着本不应该被嘲笑的人或事。其实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经不起打击的!我鄙视他们!
我期待着众人都能够释然的活着,不挣太多名和利,为了自己而活着!我更期望那些被嘲笑到抬不起头来的人们能够坚持下去,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
对孔乙己语言的描写,一方面突出了孔乙己的性格,揭示了孔乙己的命运;一方面与其它的“暗线”(如长衫、脸色、挨打)互相照应,互相推进,成功地反映出一个社会的问题、弊病。我们不是孔乙己,我们无愧于世人。
喝了半碗酒,离开了咸亨酒店。慢慢地用两手在地上挪着,两眼不敢向旁边斜视。几个顽童跟着他,一边跑一边叫着,孔乙己只是低着头毫不理睬。过了一阵,顽童们便觉得无聊,便各自散开了。
一阵寒风吹来,树上的黄叶纷纷往下落,整个鲁镇显得格外寂静,只听见孔乙己身下的蒲包在地下摩擦的刷刷声。偶尔有一两个行人从孔乙己的身旁走过,瞧也没瞧他一眼。
孔乙己漫无目的地挪着,不知不觉出了鲁镇,路上铺着一层厚厚的灰土。只见他的脚刚落到地上,“扑”的一声便尘土飞扬。他的眼睛被迷住了,满脸灰突突的,但他不回头,就这样一直走下去……
傍晚的时候,孔乙己一蹭到了一座小山冈上,蒙蒙胧胧的望见了不远处有座村庄。此时的他早已筋皮力尽了,挪不动半步了。凛冽的寒风迎面吹来,枯黄的树叶在风中摇曳,不时传来一阵阵乌鸦的“呱,呱”的叫声,孔乙己浑身一颤,抬头呆呆地望着灰冷的天空,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涌上心头。
他向四周看看,发现前面有间小草房,两边的土墙歪歪斜斜,屋顶上的茅草经风一吹,横七竖八的飘落着,孔乙己拼命挣扎过去,推开虚掩着的门,挤了进去,他想暂时在里头避避风,可以稍稍休息一下。借着门缝透出的一丝微弱的亮光,屋里阴暗潮湿,墙角堆着一些稻草,除了这些什么也没有了。孔乙己把散落的稻草收拾了一下,铺在地上躺在上面,两眼紧闭,此时的他肚子早已饿得“咕咕”直叫,连睁开眼的力气也没有了,全身像散了架似的,大概由于太累了的缘故吧,不一会,他就迷迷湖糊糊地睡着了。
只见他的眼前忽然金光一闪,身子也慢慢地浮了起来,飘出了小草房,落在一座小花园中,一身华贵的状元服,头戴官帽,脚穿官靴,好不气派。他满面春光,一只手捋着梳得很整齐的胡须,踱着小八步,在府中踱来踱去,时不时露出一丝微笑。
恍惚中孔乙己坐着官轿回到了鲁镇,又来到了咸亨酒店。他背着两手,踱着小步,用两眼扫视了一下掌柜的。掌柜的一眼就认出了孔乙己,连忙跑出来,惶恐地弯下腰说道:“给大爷请安,大爷赏光,进屋坐坐。”孔乙己没搭话,昂着头,双手倒背,漫漫地踱了进去,后面的随从紧跟着。掌柜的快步过来,掀开里间的门帘,让孔大人进去。
孔乙己一座定,掌柜的连忙亲自用抹布把桌子擦了又擦,然后双手捧着菜单递到孔乙己的面前,孔乙己捋着胡须,看了半晌,慢慢地点了几道菜,又慢条斯理的说“就这些,再给我那些随从们弄些酒菜,一块算帐,连同上次欠的十九个钱一块结了。”掌柜的笑着说;“孔大人,您说哪里去了,您能到小店坐坐,是您看得起,以后还得多多关照。”只见掌柜的边说,一边拿着酒给孔乙己斟满,而孔乙己只是笑笑,伸出两指,端起酒杯放在嘴边抿了抿,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一阵狂风吹过,那扇破门被吹开了,屋顶上的草慢慢飞了起来。孔乙己全身哆嗦了一下,醒来一看,原来是一场梦。他连忙用双手爬了过去,使尽全身力气想要把门关上,突然哗的一声巨响,小屋连顶带墙塌了下来。孔乙己连哼也没哼一声,就被埋在底下。
一阵寒风吹来,只见光秃秃的树上几只乌鸦呆呆地站在上面,鲁镇显得寂静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