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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高一1100字(9篇)

读后感高一1100字作文篇1

创迪尼斯记录的包容

马瑞芳老师在她的着作《趣话<红楼梦>》中有着这么一句话“贾宝玉赔不是的方法都可以去申请迪尼斯记录了”,我在第一次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是以一种有趣好玩的态度去看的,但是在我拿起《红楼梦》的正文开始细细阅读时,马老师的各种观点便开始无意识的在我脑海中掠过,尤其是在宝黛爱情的发展上。

可能有人会说我是个没有自己观点的人,这个问题我也想过。但是我真的是个无自我意识的人吗?我想不是的。并非我没有自己的想法,而是我喜欢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往前看。这些都是废话,我们还是接着来看看什么是“创迪尼斯的包容”吧。

众所周知,林黛玉是绛珠仙子的转世,她的形象是高洁脱俗;但与此同时,她也是封建家庭背景下的大家闺秀。在她的身上有着自由和道德束缚的两种矛盾,这也更使得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的形象格外的深入人心,使得人们都记住了这个即使矛盾着也还是美丽动人的女孩。

在林黛玉与贾宝玉的交往中,有许多话是不允许说出来的,这便是封建社会。即便是住在宛如伊甸园般的大观园中,还是避免不了来自隔壁的黑暗腐蚀的侵扰。这个时候的林黛玉即使心中有着千言万语也不能对宝玉明说,亦如宝玉对黛玉一般。

现在的情侣们都强调着彼此之间要坦诚以对,可有私人空间,但是却不能对对方隐瞒心声。在这点上,作为封建叛逆者的宝黛是所不能及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能看到中国最最美妙的爱情——宝黛爱情,才能有可以申请迪尼斯记录的“赔不是”方式,也才能有我所感受到的“创迪尼斯记录的包容”。

宝黛之间的爱之所以能历经曲折却依然不断,正是因为有不同于林黛玉性格的贾宝玉的存在。我这里所说的“不同”并不是指他们的心不同,他们的性格爱好追求的一致是大家都普遍认同的;我这儿的“不同”是指他们两个之间待人处事方式的不同。

在我浅薄的记忆中,贾宝玉给林黛玉赔的不是都能成为他们爱情进展的见证了,而林黛玉却只跟贾宝玉说了这么一句“原是我错了”,算是赔不是了。但是,随着林黛玉的每一次“还泪”,贾宝玉的每一次赔不是,宝黛的爱情就更进一步。所以,在我们看到贾宝玉天才般的“赔不是”的方式时,除了惊奇,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想到其底下的包容——一个男孩对心爱女孩的包容。

作为一个封建贵族的贵公子,贾宝玉能如此“下作”的赔不是,除了跟他从小的生活习性有关,但是更多的是他对黛玉的爱——那是三世情缘啊,可以说这份爱是已经刻进了骨髓,难以自拔了。但也正是因为这份爱,使得宝玉对黛玉的“赔不是”和包容显得尤为珍贵。试问,如果有个人能无条件的包容你的所有缺点,你能不感动吗?

若要问我对宝黛爱情有何看法?那必定是感动,感动于宝玉那份创迪尼斯记录的包容。

读后感高一1100字篇2

曾经,我的内心悲观晦暗,那是温暖的阳光无法触及,一个被欢乐所遗忘的地方。我被囚禁在潮湿黑暗的心灵桎梏中,身边荆棘围绕,与世隔绝。我以为自己是天底下ZUI不幸的人,对别人灿烂辉煌的成就总是又嫉又羡,他们绽放出来的光彩刺痛我的双眼,我不解,为什么他们能够拥有幸福,我却没有?老天爷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我在怨天尤人的情绪中浑浑噩噩地走了近十年的人生,直到遇见一个人,她在我心中种下了名为“希望”的种子,教我用“梦想”的肥料浇灌,光明逐渐在我心中萌芽,它斩断荆棘、驱逐绝望、带来光和热,它让我不再着眼于自己的不幸,使我看见了整个世界,我才发觉,跟许多人比起来,我的痛苦竟如此渺小,不由得惭愧了起来。

她就是德蕾莎修女,一位将一生奉献给上帝与穷人的圣人。

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是,当我从李家同的《让高墙倒下吧》认识德蕾莎修女时,她勇敢坚强的生命精神深深撼动了我。

德蕾莎修女原本居住于加尔各答的修道院中,在高墙的保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舒适生活,真实世界的贫穷、不幸因为高墙的阻隔,形成了两个世界,在高墙中,痛苦彷彿不存在世上。然而德蕾莎修女走出了高墙,她执意为ZUI穷的人服务,不顾他人的指指点点,坚定的信仰成为支持她的力量,她知道自己无法对受苦难的人们视而不见。

德蕾莎修女的故事带给我极大的震撼,我无法想像一个人牺牲拥有的一切,只为了奉献,在她无私的大爱面前,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们享受丰衣足食的生活,却遗忘这世上,贫穷依然存在,疾病依旧肆虐,我们只是挥挥手,将这些“扫兴”的念头抛诸九霄云外,却改变不了事实,我们用手里的面包催眠自己,在经济如此繁荣的今天,哪有人挨饿受冻?然而我们正与从来没吃过面包的人们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上!

我终于体认到,自己是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以及自己过去是多么愚昧,我到底缺少什么?平日伶牙俐齿的自己竟一时语塞,我什么也不缺!我决定告别不知足的自己,以为人们奉献为目标迎向未来。

奇妙的是,当我决定付出的当下,我久违的快乐竟然回来了。

读后感高一1100字篇3

《母亲的羽衣》

周末的闲暇之余,读到了张晓风的《母亲的羽衣》疑问,本文写得非常优美,但却使我感到有些惭愧!

小时候的女儿曾经逼问着作者她是不是仙女变的,可作者几经犹豫后,还是否认了自己曾经是仙女。其实,如果我没有读到这篇文章,也许我永远都无法体味到母亲曾经的辉煌!原来,每一个母亲都是由仙女变来的。是的,天下的母亲都是平凡不起眼的一块砧板,是那样柔顺地接纳了无数尖锐的割伤却默无一语的砧板!每一位母亲在从前都是披着羽衣的公主,在父母的宠爱下,爷爷奶奶的摇篮中成长!而直到有一天,她们成为一名母亲时,便藏起了那件羽衣,换上了人间的粗布,的确,她好像不能飞翔了,她把那件羽衣藏在了内心深处……而我,却怎么也无法想象,每天都在为我而忙碌的母亲,曾经披有一件多么华丽的羽衣,好像在我的记忆里,母亲无时无刻不在为我和父亲忙碌,而在丰富的佳肴面前,她却永远不为之心动,总是把的,最有营养价值的东西留给我吃,她说吃了脑袋瓜会聪明,她会留给父亲吃,因为母亲说他在外面奔波太累了,要支撑起这个家……而她却从未想过自己为这个家付出了多大的努力!而母亲的饭碗里,永远只留着上顿的剩饭,有时候烧成粥,曾经不懂事的我经常天真地问母亲,剩饭好吃吗,可她却总是笑脸以对。呵,她在家里永远是个吃剩饭的角色,嘿,这点与作者倒有点共鸣呢!我想,或许全天下的母亲都是这样吧,可以为自己的孩子牺牲自己!

而我更无法想象,曾经那个披着让人羡慕的羽衣的公主,现在却可以为了孩子每天起早摸黑:一大早起来我还没睡醒就听到厨房传来炒蛋的声音,习惯告诉我,一定是母亲在为我准备早饭了,我躲在墙角仔细观察着母亲的一举一动,厨房的油烟很大,呛着母亲了,她时不时地咳嗽着,心里总有丝说不出的难过与深深的内疚……·无意间,看到了母亲的手背都裂开了皮,好像血随时都要流出来一样,哎,在这大冬天的清楚,又每天坚持着,手怎么不裂呢?想想真的是愧对于母亲,为我做了那么多,有时候却觉得她为我付出的是应该的,也许是习惯了吧。在冬天下雨时给我送伞,就这样一直风里来,雨里去,最后由于感冒病倒了;有时放学回家晚了,即便在寒风凛冽的冬天,都能在家门口看到一战为我点亮的灯和一个憔悴又步履蹒跚的身影熟悉地徘徊着,那便是母亲……

看完这篇文章,对天下每一位母亲肃然起敬的感觉油然而生,而我们,却为母亲做的少之甚少,真是无地自容!

所以,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多为母亲做一些事,多为母亲减去一些负担,帮助母亲重新找回那件羽衣吧!

读后感高一1100字篇4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ZUI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ZUI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ZUI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ZUI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

读后感高一1100字作文篇5

我想再见他

因为喜爱,我曾看了好几本不同译者所翻译的《小王子》,其中最钟爱的还是首都师范外语教授刘华所翻译的版本,其译文如原作者圣埃克絮佩里的文字般细腻干净、清新明快,宛如儿童的口吻,处处透着纯洁无暇的天真。

小说所讲述的故事很简单,六年前主人公“我”在撒哈拉沙漠遭遇飞机事故,当“我”一个人躺在荒无人烟的沙漠上时,遇见了来自一颗小星球的小王子,并与小王子度过了一段奇异的时光,小王子与“我”分享他在各个星球上的经历,最后小王子离开了“我”回到了他生活的星球。

作者以孩子的视角观察世界,通过小王子的离奇经历,阐述了对社会不同现象的看法,赞美了深厚的友谊和纯真的爱情。把深刻富有哲理的思想与最简单的语言结合起来,带给读者一种全新的体验,让读者在童话故事里,慢慢悟出了人生的真理。它神秘简单却富含哲理,这正是大人和小孩都喜爱这本小说的原因,因而这本小说才能如繁星一般,在法国文坛乃至世界文学的浩瀚星空中,发出平淡却直达人心的光芒。

在这个故事里,始终带着一种神秘的色彩,如同小王子的身世。小王子生活在一颗只有房子般大小的星球上,有一朵美丽却虚荣的玫瑰花,养了一只狐狸,每天可以看到四十四次日落,小王子时常露出一种让人无法理解的伤感,他说为什么大人总是如此地奇怪。尽管小王子是如此的奇怪,“我”却因为小王子的出现而感到高兴,“我”也是一位大人,当初“我”也有那么多天真的想法,却慢慢地被这个社会侵蚀,直到遇见小王子。每每读到主人公与小王子分别的片段,心里都有一种难以舒缓的情感,它并不强烈,只有淡淡的哀伤,眼睛干涩。在“我”终于明白“每一位大人当初都是孩子”的时候,小王子却离开了,独独留下“我”对这混沌的世界说一声:“我累了……”

它有的是一种深沉而又无法言喻的疼痛,作者生活的年代,战火纷飞、人性泯灭,道德的背影不知蜷缩在哪个角落。作者虽然是一位飞行员,但是他始终相信唯有文字才可拯救人类的灵魂,因此他在艰苦的环境下仍坚持创作,希望可以用他的文字感动他的读者。有人说《小王子》是一部充满了感伤的故事,它表达了对现实的讽刺,它是对大人世界无声的谴责。指尖抚摸书页,我常常在想,小王子因每天看到那么多次日落而感伤,这一种沉痛,是否也是作者在表达对他生活的时代、永不消减的战火的一种沉重的情感呢?

“我的秘密在此,它很简单:只要用心去看才能看得明白,本质是肉眼看不见的。”

“正因为你为你的玫瑰花费了时间,这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

如果你曾看见一个孩子向你走来,如果他浅笑盈盈,时常仰望那美丽的日落,那么请帮我告诉他,我想再见到你,我想再见见你……因为世界如此的繁华,像个万花筒一样让人迷失,如果没有他,我该怎么去抵挡外面的诱惑,我又该怎么样才能一直保有最初那颗纯洁的心灵呢,怎么让自己幼稚的快乐不随时光的流逝而离开。

当我每一次翻阅《小王子》的时候,那如水的文字总能平复我波涛汹涌的情绪,心间都会溢满如同童稚般单纯的快乐,心灵又复水晶一样晶莹剔透,或许还会有一丝难以察觉的、关于成长的伤感。

读后感高一1100字作文篇6

读《拉贝日记》有感

《拉贝日记》是当年在南京的一名德国友人亲身目击南京大屠杀所作的真实记录。

1882年,约翰·拉贝在欧洲十字路口的明灯——德国汉堡诞生。拉贝先生始终坚持“把世界还给人,把人归还自己”这一人道主义的精髓,像一弯持久不落的新月,沐浴,净化着无数的魂魄。1937年日军向南京进攻前夕,约翰·拉贝从北戴河赶回南京被推为南京安全区主席。12月13日,日军攻战南京,进行了令人发指的血腥屠杀。金陵古城陷入黑色的恐怖大海。拉贝利用自己的纳粹身份,在自己的住宅收容了600多名中国以民,在他负责的不足4平方公里的安全区内,他和他领导的十多位外国人,不仅拯救了25万中国人的生命,而且扞卫了人类的真理和尊严。他在他租住的小粉桥1号院子内,写下了着名的《拉贝日记》。

这部日记所记述的,都是拉贝的亲历亲见亲闻,非常具体、细致和真实,无人能否认其可信度。

“在清理安全区时,我们发现有许多平民被射杀于水塘中,其中一个池塘里就有30具尸体,大多数双手被绑,有些人的颈上还绑着石块”,揭发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对他国民众生命的无视。

“1937年12月24日:我到放尸首的地下室……一个老百姓眼珠都烧出来了……整个头给烧焦了……日本兵把汽油倒在他头上。”一个细节写出了日本军国主义对人性的践踏,表现了拉贝先生对中国民众的同情。

“1月3日:这些城陷后放下武器的中国兵当中,恐怕有2000人被日本人刺杀,这是非常残忍的,而且绝对违反国际法;在攻城的时候,大约2000平民被打死。

1月6日:克罗格看见汉中门边的干渠里大约有3000具尸首,都是被机枪扫射或是别的方法弄死的百姓。”这些明显的数据揭示出日本所犯下的罪行是不可磨灭的,是存在的。

拉贝先生所写的日记在告诉我们:历史是不可磨灭的,而作为一个人要真实,真诚的去解释还原事实。而对于我们来说,就是做一个诚实,甘于奉献的人。

为了纪念拉贝先生,1997年,德国柏林的墓碑运抵南京,现保存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内。他的墓碑上也仅只书写下“一个好人,一个不屈的人,约翰·拉贝”。他所做的,所写的,所成就的,几乎可以说是人类历最伟大的部分,但他从来没有认为自己是个英雄。

今天,面对拉贝故居,我们仿佛仍能听到拉贝先生朗朗的笑声,沉重的叹息;看到他挥舞手臂的愤怒表情,伏案奋笔疾书的侧影。

读后感高一1100字作文篇7

《简爱》读后感

你以为我贫穷、卑微、不美、瘦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了吗?你想错了。

在文学、有许多的经典名着永垂不朽、但能像《简爱》这样深入人心的却不多、它以一种让人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众多的读者、给读者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使他们的灵魂得到了升华、同时影响着他们的精神世界。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同的待遇、里德夫人的嫌弃、约翰的辱骂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自尊的践踏、但简爱并没有因此而变得怨恨、内心充满阴霾、相反的、她的内心因此而变得更加强大、这早就了她面对困难坚强不屈的品格。

文章中的伊丽莎自私任性、却受到尊敬、乔治亚娜好使性子、心肠狠毒、却能得到所有人的纵容、约翰什么坏事都做、纵然与他的母亲做对、也不会使她迁怒、而简爱无论做什么都全力以赴、不敢有一点闪失、却还是被人骂、得不到他们的喜爱、这体现出了当时社会的无情与冷漠。

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身份卑微而感到自卑、并认为自己与罗切斯特是平等的、她纯洁、高尚的心灵使罗切斯特深深地爱上了她、并开始了对她的追求、然而、在他们结婚的当天、简爱得知他已有妻子时、她毅然的离开了他、他放弃了金钱和地位、我想、现在的社会上、很少会有人做出与简爱相同的抉择、利益的诱惑蒙蔽了人们的双眼、只是大多数人选择了利益而不是离开。

简爱是大多数读者所敬佩的应该是她的品格、她独立、坚强的品格、让很多人赞叹不已。

小说设计了一个完美的结局、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被毁了、他自己也变成了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在与个人尊严与爱之间产生矛盾、他毫不犹豫的拒绝了里弗斯的求婚、而选择了罗切斯特、这说明了她对罗切斯特的真心。

而如今、在穷与富之间、在爱与不爱之间、很少会有人像简爱一样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这篇小说不仅使读者的灵魂得到了净化、同时也使读者产生了共鸣、使读者受益匪浅。

读后感高一1100字篇8

主导我的生活

每个人,小时候都有自己的梦,有人可能忘记了,有的人还在苦苦追求,冷静的想想,其实梦与现实也不是怎么大嘛,我看啊,只在于心。

小的时候,我看过一部电影,很自然的我忽悠忽悠的笑了,我就是这样的人,从此我也要主导我的生活。每一天,我都喜欢别人听我讲无厘头人的笑话,我坚信我就是90后的周星驰。但是,渐渐的我发现了自然规律,我真是个天才,原来有我个性的同时也要遵守自然规律,不然的话。我逃课了,害老师伤心,妈担心,爸爸放心:“没事,调皮的孩子比书生好。”

后来有缘看了《亮剑》之后,真是惊醒梦中人啊,我完全明白了,亮剑里面的主人公李云龙所率领的独立团,所向披靡。他的章法,领导是这样评论的:“如果说男人,你小子有骨气,有血性,如果说军人,特别是指挥官,你小子狗屁都不如。”其实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管理方式,当遇到强大的对手的时候敢于亮剑,多次打出中国军人的威风。18集,命令是撤退的,因为敌我兵力上基本是2比1,这如果是老师的乖孩子可能就走了,李云龙判断如果撤退将会更被动。下死命令在这里与日寇决一死战,这已经不是他第1次抗命了,没有李云龙这样的人,中国的成语故事里就没有“以少胜多,以一敌百的例子了。

李云龙就是生活的主导,但也得听领导的命令,最主要的是他站在全局的利益上想问题,简单的说就是对大家都有益的抗命,那一仗,李云龙随意出击的打法使敌人炮弹威力大减,独立团就像狼一般凶猛的坏孩子,吹起冲锋号,依靠着有利地形,鬼子拼刺刀不是有一手吗,遇到独立团的大刀队,也只能落个全军覆没了。

经典,就是要靠这种人打出来的,做生活的主导,做良心的主导,做有原则的人,只要是正义的都应该站出来,亮出90后的威风,梦实现可以代表成功,但成功绝不代表梦,热爱生活,热爱老婆,这样已经很成功了。

读后感高一1100字作文篇9

《红岩》读后感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着。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