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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作文怎么写?下面是我们范文网情感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30篇关于恋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我走过许多地方,有奇特的美丽的,有山清水秀的。不过我还是最喜欢令我无法释怀的地方——东方岛马峦湾。
那个地方给了我很美好的记忆,记得前几个月,我们一家去那边旅行,我租了个泳圈坐在上面,随着海水漂漾,哥哥总是爱搞怪,盘腿坐在泳圈,当个佛祖念经我总会用手划过去,推罗诚浩的泳圈,他一不小心就摔下来。因为海水是咸的,所以他一直吐口水,擦嘴巴。我趁这个时间尽快溜之大吉,否则……我们在海山进行水上大战,而爸爸妈妈呢?哦,原来他们坐在岸边享受日光浴。这时我和哥哥想到了一个“馊主意”。我们与妈妈晨爸爸打盹时,把一捧捧沙子放在爸爸身上。聚沙成塔,滴水石穿,几十分钟我们终于把爸爸埋在沙里了,只有头露出来,就感觉像是盖上一层沙被子。爸爸惊醒了,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哈哈大笑道:“沙子浴很暖哦!”我们三个人看着爸爸开心,我们也开心。
这个地方不仅风光无限,重要的是留给我美妙的回忆,在马峦湾的脚印,也深深印在我的心里。
我反对早恋,但是我希望每个人都早恋一次,你们对此可能会很不理解,呵呵,听我慢慢说。
正在早恋中的人根本就不能理解以下问题:为什么早恋不好?早恋为什么总是失败?早恋怎么了,我们有缘分!对此,我的看法是:早恋中的人,思想不够成熟,眼光放不远,只知道现在两人在一起很开心,而且没什么矛盾,所以坚信他们是天生一对。时间久了,他们就会慢慢发现,彼此之见的感情有许多主观的以及客观的漏洞。例如:一方脾气暴躁,另一方又刚好很没忍耐性。这在热恋中是极少可能被发现的,即使被发现,也未必会重视它,因为热恋中的人极少会因为意识到不行,便狠心割舍。所以在热恋中的人都自信自己的爱很完美……
说到这里,回过头来,为什么我竟然又希望所有人都早恋一次呢?
正如我说,有些事,人不经历,是永远不懂的。就像家长很重视孩子的学习一样,特别是落魄的家长,他们现在吃亏了,落魄了,才明白当初真该好好读书。同样的道理,现在对广大少年说早恋多么多么不好,谁信?所以,不妨让他们每人经历一次,仅仅需要一次,就可能让他/她变得成熟。我就是在一次所谓的“失恋”中清醒过来后,一夜间变得成熟的。有些事情,人不去经历一下,确实是无法明白透的。
但是谁又能知道……失败一次,成熟了,懂事了,固然好。但是有的人是否能经受失败的教训呢?有的人……失败一次,就再也爬不起来了。就像那些冲动得寻短见的人……
花样的年华,花样的我们,不要再因为你那个他/她做一些傻事了,我们现在要做的事那就是努力学习知识,丰富自己的内涵,不要让自己以后后悔!
时光荏苒,消逝了的昨天,不必再迷恋。
告别昨天,过去的一切,不再迷恋,化作点滴的泪,如流星任它划破天际,只留下了那耀眼的瞬间,印下了永恒的灿烂。
告别昨天,莫贪恋,世界的步调不会因你而停滞不前。再美好的昨天终究还是昨天,不会因为你的迷恋而成为永恒。莫迷恋,不要将自己陷入过去的沼泽,如果你固执的活在过去中,那么只会越陷越深,直至你无法面对现实而破灭了自身。
告别了昨天,那过去的一切都会成为亲切的怀念,莫迷恋。
南唐后主李煜身为一国之君,却没有身为君主的觉悟,以致被宋灭天下,被俘宋营之中,无虑的他多了些许伤感,多了些许悔不当初,他过分怀念旧国,结果招致了杀身之祸,这兴许对他是好的,因为一个活在过去,活在悲伤之中的人,死可能是他最好的归宿。
同为后主,刘禅无皇帝之才,被魏灭国,被魏主针对,而他则“乐不思蜀”,险而又险地避免了杀身之祸,被封为安乐公。看淡了过去,告别了昨天,向着新的方向出发,不必迷恋。
告别了昨天,这个世界的步伐依然前进,不会改变。
正如黄永玉所说的,“世上常有人放着前进的好景不看,转过身朝向过去,只认为过去的都好。”被时间所淘汰的终究无法挽回,被历史湮没的长河无法恢复,要告别那过去,不要迷恋。
清朝自是物产颇丰,地大物博,无须与蛮夷之地往来,便下了“闭关锁国”之令,与世界的发展潮流失之交臂,可笑的是,在面对强敌落败之时,还不忘自己天朝上国的地位,割地赔款,一切要做的好像赏赐一样。一群活在过去的思想中的迷恋者,国家在他们手中怎能兴盛,亡国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革命党人立志推旧就君主专制,建立新性质的国家。他们做到了告别昨天,清晰地认识到了所谓“天朝上国”是多么大的一个笑话,没有迷恋,成就了一番伟大事业。若他们依旧迷恋,又怎能开创如此巨大的功绩呢?告别昨天,莫迷恋,或许只有这样,焕然一新的未来就在眼前。
告别了昨天,不要迷恋,这世界的步调不会改变,只要存在心中,那美好的一切才会有最好的归宿,你的未来才能焕发生机,更进一步。
告别吧,昨天!切记,莫迷恋!
雾水开始泛滥,溢满了这个不大的城市,要下雨了。
小时候,妈妈总是牵着我的手带我去外面踩雨水。她给我套上明黄色的雨衣,给我举着一把橙色花蕊的黄花小雨伞,告诉我它叫黄花伞。我们就快乐地在雨中玩耍,即使都带了雨伞,也会湿漉漉的回家。
每看到我们像个落汤鸡一样,爸爸总是乐着着刮刮我的小鼻子:“又和妈妈疯了吧。”我就一直“咯咯咯”笑个不停,真的好好玩啊!
因为在小时候的雨天里妈妈问我:“雨天其实很美,它是很多人和庄稼的希望,你喜欢雨天吗?”我点点头,从那时开始,我爱上了雨天,爱上了清晰的明黄色,也就是黄花伞的颜色。
“妈妈,你以后也一直陪我来踩雨啊,我喜欢妈妈,也喜欢雨天哦。”
“哈哈,傻孩子,妈妈陪不了你一辈子的,以后会有人来代替妈妈照顾你一辈子。”
“谁啊谁啊!”
“像爸爸一样的好人哦”妈妈温柔地笑着。我却惊呼了一声,原来我们的头发都湿透了啊。
我们狼狈着跑回家,一路笑声不断。
我很爱我的妈妈。可是有一天我发现妈妈头上的白头发越来越多。我总是悄悄地叹气,岁月,你为什么要伤害我的妈妈呢,她是个好妈妈啊。
雨天又来了,我望着雨一阵痴想。妈妈冲我笑着:“去吧,小心点儿,我就不陪你了,还有一堆衣服要洗。”说完指了指洗衣机。爸爸坏坏地笑:“又去疯!”
我是个幸福的女生,我有一个好妈妈好爸爸。
妈妈温柔的笑容后面拖着一串鱼尾纹,爸爸奕奕有神的眼睛里却布满血丝。我鼻子一阵酸楚,拿起了黄花雨伞,它还是很美丽。岁月却没能改变它,依旧散发轻快鲜明的颜色,那柔和的光彩,像妈妈的笑容一样……我静静地出了家门。
大雾连天,对面的房子,树,不管是什么,通通都披上了若隐若现的雾的外套。我一头扎进去置身其中,并不迷茫害怕,因为我知道,我背后总有一双温和的眼睛注视着我,鼓励着我。我爱雨,也爱雾。
每一样东西都都被雾渲染出神秘的色彩,幽幽地散发出梦醒的忧伤,久久不能消隐在我心头。
滴答滴答,一滴雨点落到地面,就是一朵水花绽开。我迷恋地把手伸出黄花伞外,让雨点在手心绽放,一朵一朵,像是发出清脆的响声。
全部都是雾蒙蒙的雨,我举着黄花伞,仿佛置身于水雾于雨点的城堡里,体会着来自雨世界的美妙与感动。妈妈说过,明黄色是最美的颜色,代表希望。远远望去,举着黄花伞的你,就像公主一样哦!我是那么相信妈妈,相信雨天的黄花伞。
黄花伞在雨天里一直庇护着我,像我的守护神。
我在雨中旋转起来,黄花伞在雾雨中翩翩起舞,婉转清爽,远远看去,像是眼睛被擦亮了一般。现在,我就是这个城堡和这个世界的主人,黄花伞就是雨天最美丽的花朵儿,我的温暖,时刻保护着我。在雾雨中怒放,黄色的花瓣,橙色的花蕊让人感觉眼前打开了一扇窗户。
空中漂浮着不明花香和泥土的味道。天地间弥漫着脆晰的气息,伴着雨,飘啊飘,飘到了每个人的心头,融进了灵魂。也许产生了某些“化学反应”,让一些人从此死心塌地地爱上雨天。就像我一样,对雨有着无限的眷恋。
记忆又回到了从前……
“妈妈,看啊,这是什么天气啊!有水和雾,恩,还很香诶。”
“呵呵,它是雨,喜欢在水与雾里城堡里唱歌,它希望每一个人都快乐呢……走吧,我们下去看看,带上这把雨伞,它是最美的花朵哦。”
“哦,太好啦,走咯!”
曾经一度疯狂的迷恋陶喆,喜欢他身上淡淡的忧郁和具有致命吸引力的沧桑感。在他的歌声中才能找到迷失的自己。孤单、寂寞一直陪伴着我,我是个没有思想的灵魂,为了呼吸而呼吸,为了生活而生活。
也许有人会问我:“难道你没有爱人吗?”不,我有,曾经的轰轰烈烈在时间的婆娑下,已经找不到半点涟漪,但我还是爱着他,深深的爱着。曾经的沧海桑田,我以为我会为他放弃一切,我以为我不会对任何人投入感情,这一切只为他,我生命中唯一的他。
但,我错了,生活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简单,思想也不是我所能左右,3个月的时间,让我原本坚固的心动摇了,就如同一片木舟,在向左转向右转的问题上挣扎许久,割舍哪一边心都痛,无比的痛。一向磊落的我,这次也茫然了。
3个月,使一个孤单的灵魂变的真实,灵魂也有血肉和思想,这是我第一次知道。而你,带给我太多的惊喜,第一次知道,在这世界上居然还有如此默契的朋友;第一次知道,男孩子的体贴和温柔是如此的细腻和温暖;第一次知道,浪漫情怀和务实思想可以兼备;第一次知道,心有灵犀是怎样的感觉……第一次知道,想忘记你,真的很难!
3个月,86天的时间里,我为自己的改变而赞叹着。我问自己,为什么会轻易相信一个人,为什么会对他敞开心扉说自己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为什么会对一个未见过面的朋友如此依赖和留恋,为什么说放弃的时候,还会有眼泪滑过脸庞?没有答案,永远都不会有答案。
3个月,做自己的感觉真好,和你谈心的感觉真好,不必为他人考虑的感觉真好。
知道吗,我想,那颗可怜的白菜已经依赖上了坏萝卜的包容和耐心,想戒也戒不掉。白菜在萝卜的世界里过着童话般的生活,幻想着自己的无忧无虑,而萝卜真是个可怜娃娃,被白菜折磨的瘦了很多。
原谅白菜的没心没肺,原谅白菜的任性和刁钻,原谅白菜的冷淡与绝情。
烟花在划破夜空的瞬间最美丽,而黑夜也不会因为烟花的绚烂明亮起来,夜终究是黑的。我们就要做回从前的自己,给彼此一个准备的时间,去适应残缺不全的生活。
而今夜,世间又多了一个孤单的灵魂。
又供迷空不暂闲,乱蜂又煞道斯穷。
披拂烟闭仰雄伯。
千里乍晴出九重,已吹云散酹空缸,野桥不住最高峰。
一切的一切都有轨迹,生命本是一条射线,每个生命前行着,前行着,直至找到了另一个端点。生命便成了一条线段,在无可奈何中走到了尽头。
四月的春风,轻盈地好似一场梦,轻抚这万物。风儿在空中游荡,与蝴蝶做伴,与花儿做伴。
在微风中,蝶舞翩跹,风中传递着花的芬芳,蝶儿被吸引了,循着花香找到了花儿。
蝶儿知道自己恋上了花儿;花儿也知道自己恋上了蝶儿。蝶儿绕着花儿,无休止地舞着;花儿看着蝶儿,空气中数不尽的花香。
从此,蝶儿的轨迹成了一个圆,围绕着花儿。花儿不能动,它知道,自己的轨迹永远只是一个点,至死也只是一个点,没有什么轨迹会与他重合,至多只是经过这个点,做无休无止的射线。
蝶儿不会说话,花儿也不会说话,它们只是默默恋着对方。蝶恋花,花恋蝶,在她们的轨迹上,世界只是一个圆,花儿是圆心。
再美的蝶舞也抵不过岁月的磨练。蝶儿在这个冬天,落在了花儿身边,在风雪中寂寞的死灭。不能再相见了,蝶儿告别了这个美丽的世界,而花儿,也在冰雨中凋谢。
第二年的春天,花儿又一次的绽放了。而蝶儿没有熬过这个冬天,他化作了千层万层土,在花儿的身边长眠。
于是,蝶儿的轨迹,就此终止,他找到了自己生命的端点,与花儿重合着,结束在花儿的原点,也是花儿永恒的终点。
花儿再没有了蝶儿的陪伴,他熬过了一个春天,等待着下一个春天,他没有痛苦,因为有蝶儿陪伴在他身边。
“花儿花儿为谁开,一年春去春又来,花儿说:他在为蝴蝶等待。”
花儿的宿命没有改变,他的轨迹依然是那个点,在逝去的那一刹那,他仿佛看见了蝶儿,在自己的终点……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蝶归来。
在大人眼中,我们永远是孩子,谈恋爱就是不应该的,不应该早恋,那时我瞒着家里和他恋爱了。那年我高二,他高三。
我和他是在网上认识的,后来见了面,第一次见面我们一起去吃了饭,他坐在我对面,他一直在看我,我还去了他的学校,他的班级,坐在他的座位上,认真的写着他的名字。他说很喜欢我,我也喜欢他,自然就在一起了,那时我刚升入高二,家里不允许我谈恋爱,我当时比较叛逆,还是恋爱了。
我和他不是一个学校的,平常都在自己学校上课,因为午休时间也很短,所以几乎不会见面,只有在周日下午的时候见一面,一起溜达散步。放假的时候,我就会聊天聊到很晚,他高三,学习任务很重,放假比我晚,但是我每天都会等他聊天。
我们分了一次,具体原因现在我已经不记得了。后来,我生病了,发烧而且咳嗽,在打针的时候,他来了,他说我困了就靠着他睡,送我回学校的时候,他对我说,他还喜欢我,希望我还是他的女朋友,我答应了。
不久,他也生病了,正是换季的时候,感冒很盛行,换我去看他,机缘巧合,他说他的妈妈要来看他,我要走,他不让我走,就这样,我见到了他的妈妈,母子谈话,我坐在一边默默的不出声,相信他的妈妈知道我是谁。后来他对我说,他妈妈说我很漂亮。
在一起有段时间了,正像所有的情侣一样,我们都是青春期,他说要周日去旅店,而他找的借口也很完美,他说下午很冷,溜达的时候也冷,屋里面不冷。我拒绝了,对他说了再见。没错,我甩了他,但我觉得我做的是对的,现在想起来更觉得自己做的没错。再见,我的初恋。
处于青春期的我们,总是会被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惊扰。而初恋,往往是最让我们害怕又期待的青春童话。
初恋是美好的,也是青涩的。长辈们都不希望我们去过早的去触碰这颗伊甸园的青苹果。但他们不懂,我们的青春——其实很寂寞。
初恋是一种教育。我总觉得,有初恋经历的人,是幸运的。这些人做了一件“大坏事”。但他们在其中学会了怎样去忍让,怎样去付出,怎样去释放他们原本的天性。“童话大王”郑渊洁没有让他的儿子去学校学习的唯一遗憾就是——没有让儿子享受初恋。
青春期这么美好的时光,没有初恋这么一个好搭档,怎么反射出青春的活力与激情?初恋让青春期孤独彷徨的人找到了依偎的肩膀,让失去方向的人看到了生活的曙光。当你回首往事,定会为自己没有初恋而感叹:如果我有过初恋,至少知道奋进是什么意思啊!
初恋是一种收获。初恋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也是金钱买不到的。金钱在初恋面前,显得多么幼稚、可笑。她只是一颗纯净的心寻找另一颗纯净的心。初恋让我们难以忘怀,不是因为他的帅气,也不是因为她的美丽,更不是因为她或他最后分手了,得不到的就变成美好的了。不,这一切都已随风飘逝,不再重要,也不再那么美妙。我们内心真正怀念的是初涉爱河时心里异常纯真的感情,那自然而然发生的恋情绝无一点私心杂念,只知道倾其所有,用心去爱对方。那一份纯情恰似深山两朵沾满露珠的玫瑰在灿烂的春光下娇羞地绽放,是多么的纯洁、优美。在那美好的日子里,多少痴情的人儿曾在碧水边、翠柳下,或者月光中、花丛前,以心相许的是纯纯的情,浓浓的意,直叫人一朝拥有,别无他求,甚至以一生相许。
诗人们也都是向往初恋的,不然他们为什么写下这些诗句呢: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诗经·邶风·击鼓》
红豆生南国,生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红豆》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元稹《离思五首其四》
初恋是一种艺术。纯真是人世间最美丽最动人的风景,是最美好最宝贵的精神境界,我们赞美和渴求一生的或许就是这种风景和境界。历史长河中人们不断传颂的名著和歌谣之所以感人并流传久远,就因为恰到好处的表现、暗示并鼓励人们去寻找这最美丽最动人的风景,去追求这最美好最宝贵的精神境界。尽管岁月如白驹过隙,时光逝去久远,一旦打开记忆的窗口,你将会发现:初恋的纯真依然是我们内心深处最美丽的风景。于是许多人把这种感情写在纸中,刻在木上,寄托着自己的情怀——于是妖童媛女,荡舟心许,鷁首徐回,兼传羽杯……
在文人的笔下,初恋被描绘得如此浪漫。为什么大人还是不允许小孩做这些事呢?
也许是大人们太过自私,才让男孩女孩们的浪漫被禁锢在一张薄薄的纸中,这么美好清丽的艺术就这样三言两语被概括。而我也只能利用自己手中的一支笔去诠释初恋的美好。
其实,初恋,只不过就是父母不在时,孩子偷偷翻开的一篇童话!
2007,你是我擦肩而过的365个恋人。
在你美丽丰满的身影即将远去的时候,我无限留恋和怅惘地送你在相逢的地方,用文字向你祈祷,对你倾诉。
我们相遇在春天,牵手在夏天,相拥在秋天,分手在冬天,虽然没有漫天的雪花铺满你渐去渐远的归路,但泪花却不失时机地模糊了我的视线,你的身影。
2007,我的365个恋人,你们一个比一个纯洁,一个比一个靓丽,一个比一个聪慧,一个比一个多情,和你们相遇是我前世500年的修缘,与你们长相厮守的每一个24小时,每一个阳光和星光交相辉映的白昼与黑夜,都将凝结成我生命中永恒的雕塑。
曾经,憩在你温馨四溢的怀抱中,我做着鲜花的梦,梨白、桃红、杏粉、栗紫,次第开放,柔柔暖起来的风中,鸽子在畅游,每一个舒展的泳姿,都让我记住恋人你纤细的腰身。
曾经,醉在你浓浓如酒的绿荫里,我尽情品味你的醇香,甜的、涩的、辣的、咸的,爬上舌尖,静谧的星空下,五谷在拔节,每一寸骨骼生长的脆响,都让我记住恋人你低语的呢哝。
曾经,奔在你层林尽染的原野间,我大声呼唤你的名字,梅儿、兰儿、竹儿,菊儿,声声回荡,幽深的峡谷下,溪流在轻唱,每一条小鱼映在青苔上的影子,都让我记住恋人你传情的眼神。
曾经,拥在你漫天飘舞的音符上,我聆听你心跳的节拍,快三、慢四、探戈、伦巴,凌波微步,丰满的山塬间,红梅在绽放,每一片含冰而蕴的花瓣,都让我记住恋人你粘住我一生的红唇。
2007,走近你的时候,我已不再年轻,不再年轻的我,已深深懂得把爱珍藏,因而,我的恋人,无论是阳光灿烂的你,还是阴云密布的你,是风霜凛冽的你,还是雨雪霏霏的你,那都是上天对我的无私赠予,我没有理由不把你当成生命年轮中不可或缺的同心圆。
2007,告别你的时候,我无限伤感,无限伤感的我,只能将心儿拢得更紧,渴求能迸发出火花,照亮你前行的路途。我知道,穿越这个无雪的冬天,你会换上春天的盛装,我将在时光隧道的另端把你守候。
2007,我的恋人,我知道这是痴人说梦。青春已逝,岁月无痕,我们永远不会再重逢,即使人生有轮回,那也是另外一颗彗星映亮的夜空。
2007,我的365个恋人,今生的拥有我已满足,擦肩而过的遗憾,那也是上天装帧在回忆录中的插图。月缺月圆,白昼才能交替;花开花落,四季才能恒久。我们的灵魂,已打造成劈开岁月荆棘的合金利剑,未来的路,天堑尽可以变为坦途。
这世界上有很多不同的语言,唯有对妈妈这个词的发音是相似的;这世界上有很多不同的爱,唯有母爱是最无私最伟大的;这世界上有很多不同的人,他们来到你的生命里,留下爱或伤害,然后离开,唯有妈妈一直站在你身边,只要她还活着,就会一直守护着你。
在层层叠叠的白云之上,住着一个可爱的小天使,小天使经营着一家特别的花店,花店的名字叫做“天使在人间”。花店里有仙人掌,有野蔷薇,有姜花,有牡丹花······不管是美丽的还是普通的,不管是鲜艳的还是单薄的,小天使都会细心照料,悉心经营。
直到有一天,这些花朵来到人间,成为妈妈。
是的,这世上的每一个妈妈,都是小天使花店的一朵花,为了她亲爱的孩子,她才来到人间,成为守护天使。
——摘自《花火》
她又在炫耀她的大嗓门了,恨不得全世界都听见:“瞧瞧你,疯疯癫癫的,没出息!”我置若罔闻。
“你!给我滚出去!”她怒气冲冲,狠狠扇了我一个耳光,“清醒点!”
我呆呆地站着,任由她大喊大叫。
“嘭!”
初入初中的第一次考试?分班考,意味着我的命运。意味着我和他继小学的再一次相遇……
今天是我进入初中的第一天,来到学校感觉好奇怪,好像已经知道要和他一个班一样。当时看到东方锐的朋友在班门口乱转就知道没什么好事了。但是不知道会莫名其妙地卷进东方锐,梦月,钟离宇的这场‘早恋’的风暴……
在老师走后,我到隔班把许亦月叫出来,我和她说了东方锐的事但她并不惊讶,因为小学他就在我们的隔壁班。
第二天,东方锐来到了班里我才知道自己这么衰,竟和他一个班。他第一次来就因为没有写语文作业被老师骂了一顿,不过因此大家也非常注意他。今天也换了座位,我和他坐在同一排,他在第三行我在第五排,我们在靠窗户的一排。我在同时还发现了一个和东方锐走在一起的男生他叫钟离宇。
我的同桌是一个叫梦月的女孩,我和她很快就成了朋友。她有一个习惯,就是喜欢挽着我的手走路。我和梦月常跟东方锐和钟离壁班里把许亦月拉走了,并把今天东方锐的事告诉了她。她和我一样感到奇怪,但当时对‘东方锐’这个名字并不宇擦肩而过。东方锐常在那一刻用看我一眼,我想应该是江琳夹在我和他之间使他这样看我吧!放学后我照常到隔壁班去叫许亦月,把东方锐在我们班的事告诉了她,她显得非常惊讶,她说道:
“东方锐?他可以考进的班一定是超烂的班。”
“不一定,他的数学可是很好哦。”
“是吗?就东方锐?”
“当然”
“……”
我晚上到了江琳家,告诉她“你哥东方锐到了我们班了,第一天就被老师骂了。”自那以后我就每天向江琳‘汇报’东方锐的情况。(哎,谁让她也是我的妹妹来着。)
一天我照常去许亦月家找她上学。在路上看到东方锐,不只怎么了我的心跳地好快,我和他擦肩而过之时,他好像要对我说什么,但欲言又止。因为他的这个‘欲言又止",这么一天心里就只有一个问题-他要和我说什么?
下午钟离宇跑到教室里说:
“今天下午第三节课不上了,要全校大扫除。”大家欢呼雀跃,但东方锐还是一副有谁招他了的样子,梦月和我说:
“东方锐怎么那么爱耍酷?一句话也不说。”但事实只有他自己知道。后来打扫的时候他问我:
“你和我爸说什么了?”
“没有啊,这两天我就没见你爸呀。”
“以后我的事你少管。”
“……”
梦月问我和他什么关系,我什么也没有说,她也再没有问我。我非常郁闷地去找许亦月,她和平常一样和我开开玩笑各回各家。
我却没有回家我到了江琳家,询问她和东方锐的爸爸说什么了,她说:
“没怎么骂东方锐,也就说他上课睡觉,常被老师骂……”
我回家后脑海里有一句话在徘徊“以后我的事你少管。”眼中晶莹的泪珠不自觉的流了下来了。
NO
0 关于我
我——尹星眠!一头银白色的齐腰长发,淡蓝色的眸子,白皙的皮肤,现任在NLD高中担任学花一职,曾经是跆拳道黑带,所以……目前还是单身。没办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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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时的夸张相遇
“妈~我那个最漂亮的裙子在哪里?今天我要去NLD中学报道了!你快点啊~!”看着那么磨蹭的老妈,哎,算了还是得靠自己:“妈~!我自己走了~你慢慢的磨蹭吧~”要是靠老妈的话,我不得磨得个千百年那是算好的!“小眠!给你面包~!还有,那所新房子的钥匙!”还是老爸好~不过,新房子?什么新房子?哦,对了,我们尹家有个规定,如果到了高中,必须得自立了~父母们会提前买栋房子(不过,是所别墅,还是很好的啦)然后,让孩子们自己去住。“老爸!在什么地方啊?”“新颖花园10栋,是个两层的哦!家具都破例给你买好了!记得每个晚上上线Q老爸哦~!”“嗯!知道了啦~”我吃老爸丢的面包,美滋滋的吃到了公共汽车站,“车来了!”终于不会迟到了呢!结果,一摸兜!完了,钱没带,什么跟什么嘛!报道第一天就忘记带我最爱的钱!人倒霉了,喝口水都塞牙~没办法了,狂奔去学校!“啊呀~前面的人让一下啊!撞到不给钱的啊~!”说归说,老天爷,不会这么倒霉的吧!只听“Peng!”的一声,“你有没有长眼睛啊!没看见我正在赶路吗?!”那个男的先说话了。 不管啦,先占着理先!“到底是谁先撞谁啊?!”我怒气冲冲的抬头盯着他,哇啊~花美男诶!“咳…咳…先把你那张色脸收起来!”什么,我色么?“你这个不知好歹的兔崽子!要不是你先撞的我,我早该到学校了!现在没工夫跟你耗时间~!”一甩包,从他身上跨过去了~“喂!你要去哪啊!”他一把抓过我的背包,“我去哪里,关你什么事啊!”“你说是不说!”他几乎快把我从空中提起来了!“我去NLD中学报道,关你什么事情啊!”真是莫名奇妙。“啊!”他突然把我拉近,哇啊!四目相对啊~他完美的脸瞬间放大个几倍,深褐色的短发,黑色的眸子,真是旷世美男啊!不过,我只是偶尔犯犯花痴而已,并且,我对暴力男没兴趣!咦?怎么了?他为什么盯着我的头发看啊?哦,或许是因为我有一头特殊的银发的原因吧~那个可不是所有人都有的,除了老太太!“走吧!我带你去!我也是那个中学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叫——莫雨寒”哈?怎么转变的这么快啊~男人就是善变,除了我老爸以外。“我、我叫尹星眠!你们男的就这么的善变吗?真是搞不懂诶~”莫雨寒不知道从哪里拿出来了一个滑板,“上来~!”“我为什么我要听你的啊~!”结果,一巴掌被莫雨寒提到滑板上,开始飞奔。“哇啊~!”我尖叫着,死死的搂住莫雨寒的腰,这可是正常的反应!要不,以这个速度会摔个半残的!因为高度紧张,所以没有看到莫雨寒微微泛红的脸,真是可惜啊,可惜!
“铃铃铃……”一阵闹钟声响起,一个美丽长发的女孩摁下了闹钟的开关。什么?这是谁?呵呵呵,那长发女孩就是我呗!我穿上了校服,在穿衣镜前照了又照。嗯,不错的!但校服比以前短了许多。膝下“喵喵喵”咪咪打了一个小小的瞌睡,似乎在说:“真是的,这么早还不让我睡觉,婧婧‘坏’……”咪咪挥了挥小爪子表示不悦后,它不满的扯着我的被子,委屈的“喵喵喵”的叫着,好像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一样。它“留”下了这一片狼藉后,才闭上惺忪的猫眼,好像睡意发狂了一样。据以往的经验,它很快就会醒来的,这不,它很快就从床上一跃而下,看着在镜子前臭美的我,懒洋洋地“瞄”了几声,还慢慢的摇了摇尾巴,然后就回到了那摊“乐土”中继续呼呼大睡起来。我笑着看了看它,无奈的耸了耸肩。暗想:唉,至于这摊“乐土”嘛,只好等我回来了以后再收拾一遍了。呜呜呜,我刚收拾的房间啊!欲哭无泪啊!
“我起床了。”我对正在与“锅”奋斗的“英雄”妈妈说。她正在以“5比0领先”,应该不能打扰她吧?妈妈头也不抬,对我说:“嗯嗯,我知道了,去吃早饭吧,放在餐桌上了。”“是吗?是什么呀?”“煎鸡蛋和一杯牛奶,你呀,天天想吃好的……”又来了,我简直要抓狂了,但我是淑女耶,只好说一声“无语。”一阵乌鸦和六个点点(就是无语的意思啦)。不过,能给一个整天都在学习的好童鞋(同学)做一份好吃、美味的早餐,这已经成为我们班望而声叹的“高级待遇”了,这可不是谁都能拥有的哦!说起来,我的运气好像不错哦,这种百年不遇的、无人能比的超级好事被我这个美少女遇上了,这还真是不错的,不错哟!
吃过简易的早餐后,我身背书包,手拿风琴包,身穿夏季,额,确切说是校服,浩浩荡荡,不,不对!应该是有点心虚,哆哆嗦嗦的来到了19号校车的发车点等校车。知道为什么吗?最近由于他多次自讨没趣,我臭骂了他(孔大傻,哼,真讨厌)一顿,不知道他记不记仇……可是,说曹操,曹操就到,这不我的死对头孔大傻(孔维均)傻乎乎的跑过来,笑嘻嘻地说;“呦,小李子,没有留级啊!”我不悦地“赠“给了他一个“卫生眼《白眼》”;留级这种“高级待遇”也只有“孔大爷”才能享受的到吧?”说完,我就如同一位高贵的公主,骄傲地走掉了。好“女”不吃眼前亏,孔大傻,咱们走着瞧,哼!
过了一会儿,校车来了,我这才发现,这个学期又comeon(来了)了许多新生。这不,坐在我旁边的是一年级新生李昕桐,她长得非常不错,大大的眼睛和乌黑发亮的头发构成了一个可爱的她。并且,我们很快就成了好朋友,在与她聊天的过程中,我得知,他们的班主任正是已经离我们而去的邓老师,呜呜呜,邓老师我好想你……不过,但愿李欣桐能代替我问候邓老师呀!
而且呀,我还发现,基本上每一个开学第一天都是一样的,聊聊暑假趣闻,聊聊倒霉事、新鲜事(我的psp呀!王子涵欲哭无泪),然后呢,再卖点儿恶搞小道具,比如磁力口香糖呀,无敌打你盒呀,还有搞怪哈哈迷你镜等等,真是叫人眼花缭乱。等老师来了,啊,我差点忘了,我应该好好介绍我们的三科老师的(惨遭一顿暴打,少儿不宜,请回避……),首先是史老师,她乃语文先师,现任我们的语文老师和四班班主任;然后是王老师,她现任我班数学老师和一班班主任;最后是吕老师,现任我班班主任和四班及我们班英语教师。咳咳,介绍完毕。等老师来了呢,我们就开始发新书,最后,我们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学校……
也就在这一天,我来到了海边,看海!望着那无边无际的大海,心中不知为什么,突然扬起一阵不舍,看着无边无际的大海,我想起了三年级时的时光,那时的我,就像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小孩,看见小虫子吓得哇哇大哭,得到一颗美味的糖果,不舍得吃,自己悄悄地珍藏起来……而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个四年级的学生了,不能在别人的面前哭泣,更不能在别人面前随便撒娇,不能……不,我使劲的摇摇头,不,我不能流泪,我已经长大,逐渐变得坚强,在这种情况下流泪,这绝对是浪费我的眼泪,再见,眼泪,再见,三年级时光,我的路还很长,这只不过是一个开始,我要努力的走下去,等待,那一刻的到来,我努力的抬起头,我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但透露着坚强。
再见,往日的时光!
晴朗湛蓝的天空中漂浮着几朵白云,它们随风缓缓地飘动着,天空是那么的蔚蓝深邃,白云是那么的洁白柔软。阳光暖暖的,照在大地上,透过几棵大树的树枝的缝隙细细碎碎地洒在地上,落下斑驳的碎影。一切显得是那么的宁静。
在温暖的阳光下,有一个可爱的女孩站在一棵茂盛的大树下,她十分文静,身穿浅蓝色衣服,头发乌黑油亮,被和煦的风吹着,她的脸蛋粉粉的像一只粉桃。她是一个明媚的女孩,也是一个兰质蕙心、通情达理的女孩。
她是我的一个特别在乎的人,她在我心里占据的特殊位置,或许她还不知道,她在我心里有多么的重要。
刚刚认识她的时候,她好像看出来我有很多心事,可是无论如何我就是不肯说,但是她告诉我以后有什么事情就找她说,或许她可以帮得上忙。我在她心中或许一直都是一个活跃又快乐的女孩,其实我不想劳烦她。刚认识她的时候,她跟我说了很多话,当时心情很糟糕,当我看到她给我打那么多温馨的语言的时候,她的抚慰洗去了我心中的痛苦,让我获得心灵的慰藉。
她留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温暖。后来她问我她在我心中的印象是什么,我毫不犹豫地回答了她是温暖。我不知道她这时候去给我留言了,后来我去看了看才知道,她在留言中说:“宝贝噢。开学快乐。不要管别人怎么想你,在我心中雨晴是快乐的,也是温暖的。记得你说我是温暖的,我记住了。我也希望能温暖到你。桃子在这边想念你,现在开始要好好的,不然我会担心你。除了说这些还是这些,你能懂得就好。以后如果我不在的话,你就给我留言吧。希望我能做一个倾诉者。”当我看到这个留言的时候,心中的感动无法用语言来表达。那一霎,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忘了想要说的话。
因为她给我带来的温暖,所以我叫她暖桃儿,以前我都是叫她桃子。
今天是她14岁的生日,2月4日,我一时兴起写了这篇属于她的贺文,贺文有些日子没写了,文笔渐渐有点生疏了。
我激动之下在她留言板用涂鸦写下了“生日快乐”四字,还有一颗淡粉的心,由于情绪过于激动,字写得有点歪了,但是她说过只要能收到我的心意就好。而且她和我曾经答应过会在对方生日的时候写下“生日快乐”四个淡粉色的字,不是吗?
记得以前,她在我群里和鲜花聊关于学业的事情,她告诉我初一了一定要好好努力,我一直在努力着,我很抱歉,居然让她失望了。我小学没学好,所以成绩一直很差。
2月4日,我会铭记这一天。这一天,虽然很寒冷,虽然天空多云,但在这一天,我的心中洋溢着一种欣慰的温暖,它轻轻地掠过我心底间……
2月4日,这一天会有许许多多的朋友来祝福她,给她带来无尽的温柔,或许她们的笑容会给她带来快乐与幸福。
2月4日,祝福那个明媚的她,那个宛若幽兰般静美的她,那个斯文娴静的她每天能过得很愉悦。
当世界变为白雪皑皑,当世界拥有傲梅独绽,当世界仍有阳光在寒冷中温暖,这便是冬了,不是春的温暖,不是夏的生机,不是秋的收获,是冬,带着一丝冷艳与清幽,就这样出现在视线里,出现在我的心里。
恋·白雪皑皑
在冬日里,似乎会常看到雪的影子,在寂寞,寒冷的冬,撒下一颗可爱动人的种子。灯光下,上演了一场华丽的白色盛宴。一颗颗晶莹的雪花,在那一束光下翩翩起舞,斜落在大地上,给地面铺上了一层雪白的纱。当雪花与街边的枯树邂逅,似乎给那死气沉沉的冬天带来一丝生机。而我喜欢,站在那棵枯树下,静静观望,任凭雪花与发丝亲吻,感受那茫茫白雪的爱意,在冬日里,邂逅白雪皑皑。
恋·傲梅独绽
在冰封雪裹的冬日,总会看见,那茫茫中的一丝暗红。嗅着梅花特有的暗香,会很容易找见,梅花独绽的枝头。我寻这那暗香,踏入白雪深处,在那茫茫中寻到了那一束暗红。雪仍那样飘着,当世界的主色还是雪白之时,梅就出现了,悄然在枝头绽放,迎着风雪,不畏严寒,默默地给世界一份纯真。梅花从古至今就被贴上了“不畏严寒,自强不息”的标签,总是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态去观赏梅花。而撇下梅花精神不看,梅的美与灵动在雪白中缀上几朵小花,让冬日重现生机。我在冬日里赞叹,那傲梅独绽。
恋·冬阳温暖
阳光撒在雪白的大地上,渐渐地融化着雪。我们还未来得及感受雪的纯洁与清幽,阳光就来了,缓缓撒向大地,射在纯白的雪上,折射出点点波光。冬日里,只有太阳当头时,大街上的人才会多一些,行走在雪白的世界里,更加珍惜这一份美好。冬阳撒在行人身上,渐渐将温暖辐射在人们的心上,在冬日的温暖下,人们似乎早已告别了冬的寒冷,融化在了冬阳之下。我在冬日里感受,那一缕冬阳。
最后一抹冬阳射向大地,冰雪消融,枝头绽放新芽,春便来了。
(20)神秘的女人
七月二日来了,订婚如期举行。礼堂布置的很漂亮;挂在大堂里的灯发出的电光十分耀眼;白色的琉璃珠子布置着大堂……
这一天全班同学都去了,雨虹觉得这大堂好像就是她的家可又不感说出来。当雨虹去添酒时碰见了韩贞俊,只见韩贞俊穿着燕尾服,手拿红酒……向雨虹走来。雨虹不顾一切的冲了出去,韩贞俊跟在后头。雨虹走到花园里看着水晶树回想到以前的岁月,她丝毫没有发现江楚玲向她走来。江楚玲说:“你不是很喜欢贞俊吗,我看你也不过只是假的罢了。”雨虹大声喊道:“我没有。”等雨虹刚说完便一把把雨虹推在了地下。有一个女人一下子就出来了喊道:“女儿你没事吧……
(我想给这个故事再加个结尾,我想好一些。)
前言:我提起笔,绞尽脑汁开始在纸上爬格子。但刚想出来的东西却在格子里定型,意象也在萎缩。我开始怀疑,自己尚未成熟的手笔是否已失去了前进的动力。于是我试着学七生,将字写在香烟壳上,过时的信纸上,甚至是厕所的♂♂♀(是不是好好笑)因此,我成就了这种凌乱的记忆。
一、草园
教室门口的白玉兰开始凋零,散落一地的眷恋。我悲哀地收起已聚焦的眼神,悲哀地忆起白色、阳光、斑斓的美景。就在这时,教室后的一片荒地闯进了我的视野。那一刻,忽然发现,不加修饰的事物原来可以这样美丽白色的小花成片成片地开在蜿蜒的小路旁。淡淡的清香浪漾在空中,弥漫到我的鼻尖。暗香浮动,引来了成群飞舞的白蝴蝶引来了成队翱翔的鸟儿引来了一个个敏感的女生。大家争先恐后地将花儿采撷到自己的水杯中。渐渐地,越来越多的奇花异草被发现,教室也快成了花的海洋。我饶有兴味地把这片荒地定义为“附中的百草园”。现在想来,这“草园”的确伴我们走过了初三那段难挨的日子。
二、童学
一直傻傻地以为告别小学,我们就不再是孩子了。却忘记成长也应该有一个蜕变的过程,而初中三年仅是这个过程的开始。所以,大家仍是孩子。我是,静是,萝卜也是,还有牛,叶子,秀……每个人都在单纯地活着,单纯地学习:想笑的时候,张大嘴巴,不介意牙齿参差不齐想哭的时候,放开声音,不介意泪腺并不发达。这样的生活虽会被定义为幼稚。但天真,童心未泯的人终究会快乐。人活多年,就当快乐多年。我感到三年所封存的记忆中有“童学”就有欢乐。
三、中考
我相信寒窗十载决非只为今昔中考。但不得不承认中考是一副完美的枷锁,钳制了本该自由的日子,带来了一种近乎死亡的恐惧。三年前我们就在担心,三年后的今天,即使在考场上背水一战的日子已过去,但我们还在经历不眠之夜。等待成绩,等待录取,等待揭晓最后的胜利者。此时此刻,我正很阿Q地安慰自己:不管怎样,经历了便是胜利。
对,解开了“中考”,我们都胜利了,我们都是胜利者。
但仔细一想,无论胜利或失败,他们都代表着一种结局,只要我们把一切都装进心灵的储罐,封存起来,那便是最珍贵的记忆。
谁说的?童年,人间,大学?童年,我穿开裆裤到树下找天牛,到田里和几个伙伴玩烧秸秆,帮着父母堵水灌苗,累了就往稻草堆上一躺,天好蓝好蓝的,傍晚再嘻嘻哈哈的回家写上篇日记,其曰:今日我焚田,日照香炉生紫烟,飞流瀑布三千尺,我在堵水下农田……之类自以为是的杂句。往往语文老师会夸我,额,接下来也往往因为尾巴翘太高了而……结果很惨的。不过童年的颜色还是那样,怎么说可能有不恰当了,像琥珀一样甜的透明。
人间,该是初中高中吧,再加上其他那零零碎碎的假期与时光,就大约是个人间了。至少我是这样理解的。开始感受到压力与责任了,一句话,和胡子和身高一样长的飞快。那时的我就好像是生物必修三上那什么扦插嫁接中学的无菌植物,慢慢适应真正的环境,氧气量逐渐减少,毅力,责任,梦想则跌跌撞撞的长大。
如今,要上大学了,我就把大学当成恋人,想了又想,凿了又凿。像极了那个英文课文中述说的传说:石匠为自己凿了个绝伦的恋人,求雅典娜赐予他生命。传说毕竟是传说,而如今我要面临的实现版的恋人,大学恋人。我喜欢幻想,我喜欢浪漫,可不能永远呆在精神的世界里啊,套用我哥们的一句话:怀着一颗战斗的心,那段岁月不激情?大学恋人需要真心,真意。希望自己做到,一定要努力做到啊,不然梦想又有什么用,不然梦想又算什么?
我曾在梦中去过一个美丽的地方。
这是在冬天,那儿下着大雪,雪花像雨点儿一样落了下来。它们像在天空中跑步,又像白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那儿有一条小溪,小溪没有被冻起来,一片片雪花落在溪里,慢慢地融化了,像在与雪花做游戏。小溪旁栽着两棵腊梅树像勇敢的士兵,树上开出许许多多美丽的腊梅花,每朵腊梅花像小朋友可爱的脸。离小溪不远处,有座金碧辉煌的宫殿。
宫殿外形像是皇帝住的地方,周围是一些漂亮的小花,一走进房间,看见的是一张漂亮的双人床。双人床是爱心形的,上面雕刻着许多小象。一个高大坚固的书架像士兵一样挺立在双人床边上,上面放着许多我爱看的书,还写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地上铺着绿色的地毯,软绵绵的像绿油油的草地。房间中间摆着一张小桌子,桌面上摆着一盆薰衣草,微风从小溪上吹来,伴随着薰衣草诱人的香味,使人神清气爽。桌子旁围着几把椅子,每把椅子上都印着绿油油的小草和桌上的薰衣草。桌子对面是超大荧屏的电视。电视是猫脸形的,两只可爱的耳朵是天线。
客厅里有一个暖和的大沙发,沙发是蓝色的,上面画着洁白的云朵。沙发对面是一个小池塘,池塘里养着各式各样的鱼,有娃娃鱼和一些说也说不出来名字的,见也没见过的鱼。沙发上隐藏着一朵小白云按钮,一按,电视就会从小池塘中浮起,电视超大,有两扇门那么大,而且你只要想看电视,一说,那电视马上就会出现。
啊!如果我可以一辈子待在这里该多好呀!因为这儿太美了,让我流连忘返。
这是一场凄美的,壮美的悲剧,只因为太阳恋上雪花……
一
我来自一片寒冷的世界,不久,将要洒落到人间,云儿说,我不能与太阳相见,他与我相生相克;天空嘱咐我要躲开太阳的光,否则,我的生命就会就此消亡。我牢记他们的话,开始起航。
我不经意地从他身边飘过,在偶然的一瞬,我们目光相对……
我看到了他的光,虽然乌云遮住了他的脸庞。他那火热的胸膛,那稳定的肩膀,那炽热的光芒,以下便征服了我的心房。
但为何,心中隐隐地有些通……
二
该死的乌云遮住了我,我要给人间洒下光明,要照亮这沮丧的天空。终于,我挣出云头,一眼边看到了她,那是什麽?一片晶莹的雪花,她是如此的洁白,如此的美丽,正如我心中的女郎。
她在翩翩起舞,她的舞姿吸引了我的眼目,多想把我的爱意与她倾吐,共享尘世的幸福。
可是,可是……
三
我袭一身洁白的嫁衣,将我透明的灵魂包裹,为了是能与他进行一场婚礼,但他眼中却流露出了悲伤,我突然想起云儿与天空对我说的话……
但我还是幻想我能与他步入爱的殿堂,一起去感受那爱的馨香,所有的一切都来把幸福歌唱,我幻想……
这个世界为何不给我幸福的权利?让我抛弃这虚无的美丽,去追求太阳的光明,去追求那最美的爱情,自然不能阻挡我的固执,哪怕结局是不幸。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太阳,让我无限接近你,生命早晚会逝去,我不想孤独,不想被玷污,让我在你的狂吻下融化,蒸发,享受这最后的幸福。
四
我爱她纯洁的眸,我爱她那不胜凉风的娇羞,但为何她的眉头总有一抹难拭去的忧愁,是因为什麽?呕,她在我的心头,只会化做一缕如波的温柔。
我说不起海誓山盟,“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誓言太壮美,我怕我输不起,怕我这一身的荣光却是你的伤,那叫我怎麽能够忍心看着你绝望,而我又是多麽的彷徨!
我高高的挂在天穹,却不能治疗雪的痛。苍天,我的心事你可懂?既然相知又相逢,为何不能把幸福同共,落花谁成冢。
雪花,你在说些什麽?眼中为何含着泪,是最后的告别?是最后的纷飞?
太阳恋上雪花,两个人的神话……
一杯纯净水的爱恋,因简单而单纯,想念但不思念,怀念但不怆悲,舍不诠释,更不会因此纠结。
单纯的喜欢一个人,他的一举一动、一眸一笑,与大自然融洽得天衣无缝,自从喜欢上你,就变得无比幸运,和煦的阳光、温柔的清风……一切美好的事物像是你给予我的惊喜。
简简单单的恋,皑如初雪的恋,单纯的瞳孔流淌着春天融化的溪水。所谓的高山流水,并非名侦探或心理学家,而是一份真诚和一份真实,不揣摩彼此的心思,不隐忍自己的泪水,自以为是的了解终会被失望的泪水腐蚀得灰飞烟灭。
对于一杯纯净水的爱,无需花太多的心思,不必思念,也不会舍得添加酸涩的泪。并非我的世界,却占据我身体的70%,我不屈服于这种决定生与死的爱恋,不滞徘徊在掺和各种添加剂的饮料中,酸甜苦辣、喜怒哀乐,然而最是不舍的竟是一杯水,一杯干净得没有颜色的水,最于平淡、没有任何味道,却已蕴含着任何味道,我甚至无法记住它的味道就已深深爱上。这时候,我对一杯水的爱,不再是身体的需求,更是我心灵深处的源泉。
爱恋,即喜欢、爱一个人,像喜欢一杯饮料,每个人的口味不同,所品尝到的味道也不同,有人觉得茶香,也有人觉得茶苦。“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但唯有“迷者”才知其中的酸甜苦辣,真正喜欢、爱一个人,对与错、值或不值,也唯有自己明了。
一杯饮料,原材料都源于水,无论它添加的是酸苦或甜蜜,哪怕是杯毒药,一饮而尽,“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开在忘川彼岸、三途河畔的血色之花,又何尝不美?转瞬即逝的爱是绽放的烟火,纵然它五颜六色、光炫夺目,最终在漆黑的夜空中烟消光散,仿佛从未存在,但它镌刻在了人们的心中,渲染了心的谧语。生命最终也逃不过死亡,但死亡并不代表一无所获。
一杯滚烫的开水,舍不得放手,强忍着痛饮于喉下,以为能够重温自己的心。杯子碎了,泪撒了一地,又何尝会是个悲剧?水凉了,心也静了,爱一个人并非生命的全部,但生命的源泉是爱,却不单单是爱情,是对大自然的爱,最简单的爱,是亲情、友情,也是爱情,是真情,是一杯纯净水的爱。
恋爱像写小说,但不是为了出版。我欣赏那些唯美的情书,但亦讨厌自己喜欢的人将“我们”的故事用“你”的方式讲给“他”听。我以任性的观念以为这不是喜欢,更不是爱、不是分享,而是利用。当我真正喜欢你、爱你时,又怎会舍得将我对你的爱恋诠释给他人听?
鬼斧神泣的爱恋是一杯饮料,沸腾的可乐或暖心的可可……但我仍钟爱一杯纯净水,它无法过分地影响我的情感,在我想要时触手可及,它给予我的是长久的陪伴,我甚至可以无视它的存在,我不会因它改变,它也不会因我改变,但它确乎滋润了我的心田。
如果遇到一个你深爱的女孩,而你感觉她也喜欢你,大部分的人都是直接就开始交往了。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最后失去一个深爱的人。你应该以朋友的名义关心她,在毕业后仍保持联系,然后为了她努力工作。当你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后再去找她如果此时她仍在等你,说明你没看错人。女孩,如果一个男生他很快就喜欢上你,那么他以后也会很快就喜欢上别人的。爱情晚点来,就不会走得太早。我们并不要靠失恋来成熟,我们应该利用别人失恋的经验成长起来。
在学校里的爱情是无知的,在社会中的爱情可能是有目的的,只有遇到逆境仍走下去的爱情才是永恒的。爱情不是和一个最适合自己的人在一起,而是遇到一个更适合自己的人时,能够坚守自己对所爱的人作出的承诺。爱情不是两个眼睛对视,而是两个人的眼光看着同一方向。
网上的“爱你,为你做这些事”看起来很感人,因为大部分人都不是种爱情。爱情不是一种潮流,你要有自己的看法,在你的理想恋人未出现时,你要有毅力选择一直单身,而不是找个替代品。当你做到后,网上传的那些事,在你的爱情中是再基本不过的了。
男生,在谈恋爱是不要抱着不适合就分手的想法,一定要慎重地考虑清楚,女朋友就是你未来的老婆,结婚只不过是多一张无用的纸而已,结婚并不是为爱情加了锁,真正的爱情从来就不需要任何束缚。一旦你选择了恋爱,就要有一种责任感,你要为你父母的儿子、你老婆的丈夫、你未来孩子的爸爸负责!单身并没有什么不好,你一样可以关心你喜欢的人,这样可以让大众觉得你是一个很好的朋友;而恋爱中的人,关心别人则会引发醋意,从爱情观说也是对爱情不够忠诚但不关心别人则又失去很多友谊,一旦你分手了,就赔了夫人又折兵。所以现在单身,不是说你不向往爱情,而是证明你对未来的她的一份痴情。
一个优秀的人单身说明这人足够优秀,一个在优秀的人早恋说明这人的优秀只是表面而已,真正希望对方好的,就是默默在背后关心对方。最后的承诺,不是爱你一万年,而是根本不需要承诺。
幼时生活在城市中,对乡村的感知完全是通过阅读、来自于对唐诗宋词的理解。白居易的“夜来南风起,小麦覆垄黄”孟浩然的“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王维的“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这些诗句总是使我浮想联翩。
一进村头,浓厚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一座座鳞次栉比的茅屋隐藏在茂盛的树冠之下,村子中星星点点的在嬉戏、打闹,在土坡上跑来跑去。老槐树下坐着几个老太太正在乘凉。他们围坐一团,一边话家常,一边操纵着手中的毛衣针来回穿梭,一会儿将毛衣领起来欣赏这件工艺品,一会儿又放下毛衣,站起身来活动筋骨。树冠之中不时传来各种鸟类一起鸣叫的歌声;抬起头来根本无法发现他们的踪迹,只能听到他们互相攀比着的歌喉。那些壮年男子哪里去了?一定在田间。
果不其然,农田中一片繁忙景象。男人们光着膀子,身上的骨骼轮廓明晰可变;他们顶着烈日,任其灼伤黝黑的皮肤;他们挥舞着镰刀,将一片片金黄的小麦割倒。汗珠犹如泉水般涌出,滑过肌肤,映着阳光钻入土里。妇女与孩童提着饭桶来到了田头。一阵风吹过,带来了一丝的凉爽;小麦随风而倒,在风中摇曳,形成层层麦浪,错落有致,享受着阳光的沐浴。
亲临乡间,亲身体验那种乡土人情,但只找到了遗落的乡间风光。
走进村子,满眼是浓厚的商业气息,中的古朴气息一去不复返。农人们在街边摆着三三两两的地摊,带有浓重口音的吆喝声回荡在小村上空,很是杂乱。孩子们不在外面疯跑玩耍,而是在家低头打着游戏。繁华地段车水龙,嘈杂的鸣笛声接连不断,惹人心烦,年轻人大多去城市打拼,大片的农田荒废着,很是惨淡,很到没有了成片的麦浪。
天黑下来,商店门口的招牌亮了起来,路灯也将街市照得灯火通明,宛若白昼。出门闲逛的人们成群结伴,一片繁华景象。
曾经的乡间风光,遗落了。
只能静静的守望,守望那遗落的乡间风光。
迷离的夜空,灰黑色的天际悬着一轮金色的孤舟,载着满仓的梦想,驶向云层深处;凉风微微的吹袭着黑夜的素纱,掸掉岁月的风尘;融融的月光静静的流淌,冲断记忆的决堤;零星点点,柔柔的洒在树叶上,泛出浅浅的绿;如华的银色裹住一丝清凉,铺设一地的奢华。
河畔的柳枝轻轻的摇曳,拨弄着记忆的琴弦。尘封的岁月是一湾被搁浅的死水,静静的沉淀,再慢慢的发酵,冒出珍珠一样的泡沫,被虚无缥缈的未来击破。岁月的文字,总在日记本里静静的躺着,是为了记录过去的失意,还是为了宣泄往昔的情感?沧海变桑田的时候,又会有多少的落寞、惆怅在这里定格?
记忆是挂在窗前的风铃,总会伴随岁月的风轻轻的摇曳,发出银铃般的声响。当你在羡慕她的清脆悦耳时,却忘了她也在接受着岁月的考验。“雕栏玉砌应尤在,只是朱颜改”,记忆也会随着岁月的风慢慢的褪色,她也会在“灿烂中死去”,却无法在“灰烬里重生”。遇见了,忽视了,流走了,又懊悔了!每天都是在这种相互交错,却又永远平行的矛盾的情感漂移不定。任岁月留下一串串泪痕,想要擦掉,却烙在了心里。“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只能是感叹,感叹,感叹!“空悲切,白了少年头”啊!默默的伫立在荒芜人迹的草地,望着深邃的苍穹,静静的思索。无数昨天的昨天悄然无息的在我的指尖流走,带着迷惘,带着哀伤,我走过了昨天,走过了四季,无数个春夏秋冬向我展现了她们永久不衰的生命气息。可我的心却像是滴落到冰箱的水滴,过度的寒冷让她冻成了冰,凝固了所有的回忆。
岁月是一池春水,泛起过层层记忆的涟漪。也曾有过“大鹏一日同风起,博摇直上九万里”的激昂,“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撒尽还复来”的豪迈;也曾有过“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的感伤,“花自飘零水自流,一滴相思几时愁”的惆怅;也曾有过“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的困挫,“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挤沧海”的信念;更喜“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韵致,“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悠”的空灵……但无论怎样去感怀身世,去悲春伤秋,都只能像枯枝残花,终将凋落,化为尘土,掩埋与世……
留恋过就好!
“放学咯。”同学们开心的说。
“终于放学了,雪,我们去吃饭吧。”芷悦道。
“走,我们去饭堂!”雪汐拉着芷悦向饭堂走去。
紫光大食堂……
淡紫色的天花板上悬挂着吊灯,周围的墙壁也是淡紫色的,就连餐桌椅都是淡紫色的,在华丽的灯光映衬下,整个食堂泛着紫光,真不愧是紫光食堂。
雪汐和芷悦向饭堂的中心径直走去,后面草痴无数,“雪公主,我们爱你。”“悦公主,做我女朋友吧。”
雪汐和芷悦仍安然无恙的向前走去,忽然,一群女生走出来挡住了她们的去路。
“走开,没听说过好狗不挡路吗?”雪汐开口。“死狐狸精,怎么这么嚣张,看到我们饯银姐还敢大吼大叫,不想在紫枫混下去了是吧?”后面一个女生瞪着雪汐。“什么?饯银?贱人?哈哈……”芷悦不顾形象的大笑起来。
“难道你就是紫枫学院的校花思饯银?好有创意的名字哦。谁给你取的啊?”雪汐笑道。
这下思饯银气的连脸都绿了,后面的小跟班见状。开口道:“笑什么?通通给我闭嘴!”
饯银给那个跟班打了个眼色,示意她别说话。
“冷雪汐,我告诉你,识趣的就别离我表哥那么近,最好现在给我滚出高一a班,翊辰哥是属于我的,你们谁都别想抢走。”思饯银狠狠地瞪着冷雪汐。
“对,翊王子是饯银姐的!”思饯银后面的女生们异口同声。
“我想他不是物品,不是属于谁的,况且,他好像还是单身吧。”雪汐故意说。
“我说他是我的就是我的,有本事你就碰他试试看。”饯银生气的说。“那对不起咯,早上我刚好不小心吻了他一下,你不会介意吧?”雪汐邪邪的笑道,哈哈,就气死她。
“什么?啊呜呜,我的翊辰哥,冷雪汐,你给我听着,以后你在紫枫给我小心点。”饯银道。
“我说,你白日梦是不是做多了,翊王子会吻你?”后面一个女生讽刺到。“对啊,饯银姐,你别听她胡说八道。”另一个女生说。
“你才胡说呢,不信去问下你的翊辰哥啊,哈哈。”雪汐继续说。
“你……”思饯银举起手准备给雪汐一个耳光,还好芷悦及时伸出手拦住她,顺便送了她一个大大的过肩摔。“唉,你姐姐我让你练刀你偏练剑,你还上剑不练练下剑,金剑不练练银剑,仙剑不练练醉剑,通过努力你终于练成了醉银剑,最后你练到了剑界的最高境界——贱人。死贱人,好好回家躺一个星期吧。”芷悦这招还真很。“哎哟,好痛,我的pp啊,痛死了。”饯银说道。
“饯银姐,你没事吧。”思饯银的跟班扶起她。
“呜呜……翊辰哥,他们两个欺负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翊辰来到了雪汐身后,我靠,这思饯银演技也太烂了吧。
“靠,不要在我面前哭哭啼啼的,装什么,装。逼啊。”翊辰冷冷地甩了一句,这场戏,他可是从一开始看到最后的。
这时候天煜跟泽熙也走了过来,“谁又欺负我们家宝贝了?”这么温柔的声音当然是我们的天煜啦。
“煜王子,她们两个欺负我.”饯银赶紧捉住救星。“走开啦,我又没问你,长得丑不是你的错,以后没事别出来吓人就行了。”天煜道。
一旁的帅哥美女们正在笑个不停。
“你们……气死我了。哼,我们走着瞧。”饯银的脸由绿变成黑,“姐妹们,我们走!”思饯银赶紧离开。三个帅哥和两位美女各自吃饭去了。而在食堂的某个角落,正有一双充满仇恨的眼睛盯着他们,这仇,我思饯银必报。
第三集
白灵儿说“我不想参与长辈之间的事情,我认为那很无聊。如果可以,我们可以做朋友;如果不可以,那我也没办法了。”安子龙说:“我也并不想参与,可你父亲太过分了,竟然垄断所有的市场。只要求你父亲别太过分,给我父亲一条出路。”说完甩手走了,白灵儿无语,回了宿舍。
这天散学,白灵儿回距学校一条街的宿舍,因为心情不好,便从林荫小道的边上走。正走时,几个男生拥着个十六岁的女孩挡住了白灵儿,说:“我哥哥请你。”“你哥哥是谁啊?”“专爱打抱不平的韩振轩。”白灵儿念在韩振轩爱打抱不平,是个好人的份上,只好去了。两辆黑鹰车停下,他们让那女孩和百灵儿上了第一辆车,其他人上了第二辆车。车速超快,左转、右转,忽然停下。见是一个废旧的码头仓库,他们下了车,打开车门,请那女孩下车,那女孩下了车,白灵儿也下了车,尾随他们走进仓库,见只有一把椅子,对面背站着一个人,正是韩振轩。
韩振轩说:“让她坐下。”说着转过身来,用脚使劲踏了一下。
神秘高贵的高脚杯,在柔和的灯光下,泛出点点晶莹、透明,宛如水晶般摧璨迷人。缓缓倒入那黄色液体,顷刻,来历不明的气泡争先上升似乎充满着用之不尽的活力;白色泡沫飘然浮于液体表面,形成清与浊的对比。良久,白色泡沫渐渐消失,溶入那神秘的黄。这如此唯美的液体出现在世界的各个角落,普遍的让人淡忘它的美,可是它却深刻地占据着亿万人心中的位置,永恒地迷恋。
为何而恋?它那润滑的口感,清新自然,带着苦涩的味道,犹如陈年老事,回忆、品味······口中残留的香气,犹如回荡在山谷的回音、倾听、铭记······
为何而恋?它那如痴如醉的感觉,当酒精的作用彻底显现——面颊通红,飘飘欲仙,语无伦次,始终处于无比兴奋的状态,把所有的忧愁抛掷脑后,这便有了“借酒消愁”。
为何而恋?它那汹涌澎湃之感,试想,当你拿起一瓶往嘴里猛灌时,液体涌入口中,有些则顺着嘴角滑落,青涩的感觉遍布全身,似有豁然开朗之意境,这种感觉又有什么可以比拟?
儿时,曾天真地问父亲,为何大人们都爱着黄色液体,他沉思片刻却给不出任何答案;也曾尝试着喝上几口,它的苦涩与我想象中的甘甜相差甚远。如今,我渐渐懂得人们为之迷恋的感觉;也开始体会到那些酗酒成性的人们离不开它的依赖!
知道吗?
为何恋你?
你的美,你的涩,你的醉······
我为之沉醉!
生活就像是一道菜,每个人品尝的结果各不相同,有酸、有甜、有苦、有辣。在不同的年代,人们对生活的感悟也不尽相同,正是因为这些不同,才让生活更加的充实和美好。
我的爸爸出生在七十年代,生活在农村,经常听爸爸讲他小时候的故事,而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一个“苦”字。爸爸说,那个年代,农村大多数住的是草房,偶尔能看见几家盖的是瓦房;吃的是自家种的菜,每天基本上是蔬菜,因为家里比较穷,只有在过年过节的时候,才能吃上一顿荤菜,平时只要有人家烧肉,远远地就能闻到香味,口水都能流下来;穿的就不用讲了,那时候流传一句老话“老大穿了老二穿,老二穿了老三穿,后面缝缝补补又三年”,盼到过年,换上一件新衣服,那真是开心地睡不着觉;玩具基本上没有,都是自己做的,如滚铁环、跳皮筋、踢毽子等。在父亲的故事里,让我感觉到了那个年代生活的艰辛。
今天,我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论是人们的衣食住行,还是文化娱乐,都有了很大提高,可以说是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富裕了,科学技术发展了,国家实力增强了,生活真正尝到了“甜头”。尤其是“00”后的我们,不愁吃、不愁穿,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住的是楼房、开的是汽车、玩的是电脑、用的是手机,生活的“苦”味少了一些,多了一些“甜”的味道。虽然现在的生活富裕了,日子幸福了,我们应该在学会感恩的同时,更要学会忆苦思甜,更加地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生活需要用心去“品尝”,更需要我们用心去创造!让我们携手共同创造出属于新时代的.生活“味道”!
正感无聊,瑶兰与林轩影两个人"钩肩搭背"地走来了.依蕾欲说话,谁料,林轩影却抢先一步说话了:"依蕾,你知道吗?学校要举行文化节.刚才,老班说,要我们积极参加这一次的歌唱比赛,每个班上都要有人参加.我觉得你的歌喉不错,良机难得,事不宜迟,所以,我就替你报名了.你不会怪我吧?"
"怎么会呢?你不帮我报名,我也会去报的,又怎么会怪你呢?"依蕾笑了笑说.
"呼,吓了我一跳,我还以为你会怪我呢!"
"你认为我是那种人吗?"依蕾假装生气.
"不是啦,我……我……"轩影一着急,就结巴了起来.
"哈哈哈……"依蕾和瑶兰笑成了一团.
"喂,有什么好笑的.人家有那么好笑吗?"林轩影嘟着嘴,不悦地说.
这时,叶枫出现了.他一把拉起躺在草地上的依蕾,压低声音在依蕾耳边说:"你跟我来一下,我有事跟你说."说完,便拉着依蕾离开了草坪.只留下目瞪口呆的瑶兰和轩影两人在那里大眼瞪小眼.
碰巧,姚天琦从那里经过,觉得这件事有点奇怪.于是,他便悄悄地跟在依蕾和叶枫后面.
可叶枫和依蕾左拐右拐,很快地就消失在姚天琦眼前.由于姚天琦刚刚转学来,对学校的地形不大熟悉,所以,他只有在原地干跺脚的份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