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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怎么写?下面我们范文网状物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10篇关于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是关于音乐天才——莫扎特,书上说莫扎特小时候对什么都感兴趣,而且是过目不忘,四岁时就能弹出一首完整的练习曲,刚满五岁的时候,就已经逐渐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
其实,我也在学钢琴,我是从四岁半开始学起的,已经学了整整三年了,今年还通过了五级考试,并考了两个良好。说实话,其实我不喜欢弹钢琴,因为弹钢琴太苦,太累,还占用了我很多玩的时间。一有空妈妈就说:“楚楚,快去弹琴。”真是烦死了。我也想过放弃,可妈妈不同意,她对我说:“宝贝钢琴你不要放弃,只要你学会了弹钢琴,以后你学其它乐器就都难不倒你了,再说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始有终,不能半途而废,否则什么事情都做不好。”听了妈妈的话,我心里想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钢琴,认真学钢琴,不辜负妈妈对我的期望。
以前我觉得狼凶残,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以后,却改变了对狼的认识。
书中的主人公紫岚在暴雨中产下了五个狼崽。一只母狼崽,四只公狼崽。不幸的是,一只小公狼在紫岚的粗心下死去了,让紫岚很伤心。她一直有个宏伟的愿望,就是把自己的幼崽培养成狼王,而这也正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可在现实中,她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年迈了。到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紫岚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与一只先前想吃掉自己儿子,现在又想伤害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了。看到这里,我心中不由升腾起对紫岚的敬佩之情。
紫岚身上的母爱,让我心生敬意!她为了保护孩子,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是生命。这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共性。在父母的眼中孩子就是希望,都希望我们能成龙成凤。我的父母也是这样,在学习上严厉地对待我,希望我能好好学习,长大成为有用的人。有的时候,我会觉得父母不近人情,会想父母是不是不爱我们了,可实际上他们只是把爱藏得更深了。父母对我们的严厉,是因为他们对我们给予厚望。我们要是受人欺负,妈妈总是第一个站出来的。
紫岚是那么勇敢,那么坚强。明明知道与金雕战斗很危险,还是勇敢地去面对。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像紫岚这样,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要学会去面对,这样才能化险为夷;遇到挫折的时候,不能灰心,要学会坚强;不要对生活绝望,只有你去冲破它,才能成为生活的强者。
动物的世界真是奇妙,它拥有人的情感,人的灵魂。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书架上的书数不胜数,有《舒克贝塔航空公司》、《男孩的冒险书》、《小狗钱钱》、《夏洛的网》……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本《木偶奇遇记》了。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老人杰佩托做了一个木偶,他叫匹诺曹,他曾经是一个坏孩子,说过慌、打过架,还听坏人的话去种金币。后来,他汲取教训,越来越懂事了,最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这个木偶没心没肺,尽然离家出走,又抛弃他的仙女姐姐走了,文章中与许多类似的句子:“匹诺曹不耐烦地说:‘世界上只有一件事让我心里发痒。’‘是什么?’‘吃、喝、玩、睡,还有从早到晚四处流浪。’读完这些句子,我感到很心疼,因为皮诺曹如果懂事的话,那么他几年前就变成了小男孩了。后来,匹诺曹先照顾爸爸,在服侍姐姐,为他的家庭翻开了新的一页。
如果天下的小男孩都奋发向上,勤奋学习,那么他们长大了,就会为自己国家翻开前所为有的一页。
《第七条猎狗》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除此之外,还有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如:《狼王梦》、《斑羚飞渡》、《最后一头战象》等。
《第七条猎狗》讲述了老猎人召盘巴养过七条猎狗。第一条猎狗腿太短,被卖了;第二条刚满五岁就胖得像头猪;第三条长得笨头笨脑,被豹子咬死了;第四条猎狗是母的,长大后被公狗拐走了;第五条猎狗满身疥疮;第六条糊里糊涂的踩上了铁夹子。
3年前,别人送给他一条军犬生出来的小狗。在他的精心照料下,小狗长大了。召盘巴给他起名叫赤利。
有一天,召盘巴带着赤利去捕猎。这时,他们发现了一头野猪,召盘巴瞄准野猪的耳根就是一枪,可是打偏了,子弹打在它的头颈里,召盘巴赶紧躲在树下,呼唤赤利前来,可是赤利此时正在对付一条毒蛇,无法理会主人。结果,召盘巴误以为赤利帮他是因为它贪生怕死,很是失望。
回到家,召盘巴打算杀了这只忘恩负义的狗,幸好他的小孙子念及旧情放了赤利……
猎狗赤利为了保护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即使主人曾经想杀了它。它对主人的忠诚使我感动。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子叫《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是一个日本人写的叫黑柳彻子。《窗边的小豆豆》在1981年出版后,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球都引起大的反响。
我来告诉你,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叫小豆豆的女孩在一所学校学习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这所学校的名字叫巴学园,这所学校的教室跟我们不一样,我们教室是楼房,而他们的教室是一辆旧电车做成的,如果你坐在那里,简直就像一边学习,一边旅行一样!
上课的时候跟我们也不一样,我们在教室谁坐在哪个位子上,座位固定不变,他们却每天都可以自由的选择自已喜欢的座位
我们的学校都是按照每个小时间,有顺序地上课,而他们可以从自已喜欢的那门课开始学习等等
这本书里还有许多小豆豆在学校里有趣的事情,我很羡慕小豆豆的童年生活,我相信巴学园是每个小朋友向往的学校。
我很喜欢这本书,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吗?
因为这本书能找到自己阳光灿烂的童年,如果你们看了这本书你们一定会喜欢。
书是个神奇的东西,往往就如一瓶神奇的药水。有人喝下它,就会变得坚强勇敢;有人喝下它,会开怀大笑;有人喝下它,会发愤图强。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科学斗智的书——《大侦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政法大学文学学士历河。我非常佩服书中的人物福尔摩斯,因为他文武双全,而且我还认识了为人善良、乐于助人的华生,头脑愚钝的猪格林。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就是——“空中悬头”。这个故事讲的是:老人屡次看见儿子的灵魂分身,更目睹了“空中悬头”的可怕景象,传说中的分身降临到底是不祥之兆,还是另有隐情?于是,老人去找福尔求助,福尔摩斯觉得这很离奇,它查阅了很多资料。华生觉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如果一个人看到了自己的分身,就应该是魂魄离体。这时,一个颤巍巍地老人,弓着背,拄着拐棍出现了。老人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给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让老人回家时把门栓打开,第二天晚上10点左右,华生和福尔摩斯进了花园,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很难看清一个人。这时,突然有动静了,一个头颅缓缓地漂浮出来,华生大吃一惊。只见福尔摩斯迅速捡起一块石头,朝头颅投掷过去,“乒乒乓乓”一些镜子的碎片落到了地上。同时,一个男人奇迹般地显现出来了。当然,无巧不成书,他竟朝着福尔摩斯和华生两人的藏身之处跑来,福尔摩斯用脚轻轻一绊,那个人摔了个四脚朝天。
在福尔摩斯的质问下,他们俩人都坦白招认了。原来,他们不务正业,要抢父亲的财产。他们俩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本书不仅故事内容丰富多彩,而且还有漂亮的彩图,所以我推荐给大家。
我虽然算不上是学富五车,但我算得上是阅书无数了,有感人肺腑的《爱的教育》,有风趣幽默的《格列佛游记》,还有清新淡雅而又活泼明丽的《繁星·春水》。但是最让人难忘的莫过于是希腊作家伊索的著作——《伊索寓言》。
《伊索寓言》中是以动物,神或人为主人公的故事,这些故事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既带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又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它们篇幅短小而寓意深刻,语言不多却值得回味,给予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在所有故事当中,《两只口袋》是最富有哲理的一个故事,故事说的是:普罗米修斯造人,给每个人挂上两只口袋,一只装别人的恶行,另一只装自己的,他把那只装有别人的恶行的口袋挂在前面,把另一只装着自己的挂在后面,因此人们总看见别人的恶行,自己的却瞧不见,这个故事告诉人们:不应该只看到别人的缺点,也要看到自己的缺点,还应该看到别人的优点,并向别人学习,要学会扬长补短,养成“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的良好行为习惯。
其实在我们身边这样的道理依然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不骄不躁,学会低头,这样做任何事情的时候就会事半功倍。
《伊索寓言》无论是从蕴含的人生智慧,幽默诙谐的语言,还是书中的思想精髓,都令人叹为观止。是一本众所皆知的好书。
《狼王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去年暑假的时候,妈妈带着我到慈溪书城去买书,我翻看了《三国演义》没几页,就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妈妈看到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的样子,就把它买回家让我看个够。
《三国演义》是由明朝文学家罗贯中根据当时所流行的故事改编而成的,主要是介绍东汉末年,群雄四起,争霸天下,后来形成魏、蜀、吴这三分天下的局面,三个国家相互征战,最后晋朝统一了全国。里面的人物主要有刘备、关羽、张飞、曹操、孙权等等。我最喜欢《三国演义》中各种各样的精彩战役的故事了,有惊心动魄的赵云单骑救主,也有精彩的张飞大闹长坂桥,还有脍炙人口的三英战吕布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关云长温酒斩华雄的故事,讲的是当袁绍带领各路诸侯去讨伐董卓,在汜水关前袁绍的两员大将都被华雄斩了,大家手足无措时,关羽挺身而出,提刀上马,去迎战华雄,而当他提着华雄的头回到军中时,曹操敬他的酒还是温的呢。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精彩的故事,你们如果有兴趣,也去看看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呢?《史记》?NO.《西游记》?NO.《三国》?恭喜你答对了!没错,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大名鼎鼎的罗贯中先生写的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欲知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且听我慢慢道来。
首先他告诉我们一些道理。比如乐观:赤壁大败后,曹操的三笑以及他说的一句话,至少北方还在我手里。可以看出他的乐观主义。还比如说忠义:关羽被捉后,宁死不降,还骂了孙权一通。由此可见关羽对刘备的忠心。
它不仅告诉我们一些道理,还告诉我们如何为人处事。
比如做人不能太残暴。董卓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入京后,大肆抢夺,大臣们稍有不慎,就掉了脑袋。这激起了各路诸侯的讨伐。他被迫迁都,可是在迁都前他火烧洛阳,终被吕布所杀。
《三国演义》不仅告诉我们历史,还告诉我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