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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作文怎么写?下面我们范文网写人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30篇关于我的一个朋友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从小学开始,我们就同在一个屋檐下一起读书、一起学习、一起玩……
我和她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我比她大,可她却像一个大姐姐一样处处让着我,事事迁就着我。虽然我们关系很好,可有时也免不了争吵,但每次争吵她都让着我,最终以我的胜利而告终。
学校又要举行黑板报比赛了,我们班又要出新的黑板报。黑板报一直都是由四位女生出的,再这四位女生之中就包括了我和她。名义上她当任总主编,而我负责版面设计和绘画,但每次我说什么就是什么,她也决不反对。下课后我们开始动工,这时我不知怎地,突然对旁边正在认真画边框的她吼了一句:“不要你画!”这一吼把旁边的人和她都惊了,她用惊讶的眼光看着我,颇踌躇了一会儿,然后带着满肚子的歉意轻声地对我说:“好吧,我不画了。”于是她慢慢走会了座位。不一会儿,到了吃中饭的时间,我走到她身旁对她说:“我走了”没等她回答我就朝门外走去。
等我吃完午饭来到教室时,她已经坐在她的位子上。正埋头看书。我走到我的座位上,打开桌子,一个漂亮的水晶小葫芦立在里面,旁边还有一张纸,我打开纸一看:“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为什么那么生气,而且还……”最后没有署名,但我一眼就看出是她的字。又到了出黑板报的时间,我们又要“工作”了。我站在她的身旁偷偷拿出放在手心的葫芦给她看,虽然我知道这是她送的但我还是问了一句:“是你送的吗?”“嗯”她回答。“谢谢”我开心地笑了。这时沉默了一中午的她也开心地笑了起来。她指了指她戴在脖子上的那个一模一样的葫芦说:“你一个,我一个。”于是我也将它戴了起来。回家的路上我拉着她来到了一个卖小玩艺的.地方,我选了两个一模一样的“鞋子”,把一个递给她说:“你一个,我一个。”她看着我,我看着她,两个人开心地笑了……从此我俩的关系就更密切了。
好朋友是伴随你一生的人。时间在变,人也在变,但一个好朋友是永远不会变的。
我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它;是我进步的阶梯,它;是我最营养的精神食粮,它;是滋润我的阳光雨露。
它就像一位博古通今的老人,将我带进硝烟纷飞的战场,带进戒备森严的宫闺,带进茅檐低小的农舍,带进茂盛葱茏的原始森林。我听到了巴斯达的怒吼,听到了玄武门刀剑的碰击,听到了农家小院锅碗瓢盆互相的敲打,听到了四季常青的原始森林那悦耳的鸟鸣……
它使我的生活充满无限的乐趣。
它又像走南闯北的旅行家,将我带进世外桃源三清山,带进蜿蜒盘旋的万里长城,带进气势磅礴的秦兵马俑,带进古色古香的青城山。我看到了烟雾弥漫的人间仙境,看到了长城城墙上胜利的旗帜,看到了秦军扫六和面向东方那无可比拟的威严,看到了宛如小家碧玉般端秀的景色……
它使我的眼界不断开阔。
它还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史学家,将我带进学术繁荣的百家争鸣,带进血腥飞溅的赤壁之战,带进了昭君出塞的漫漫旅途,带进了春秋时期的商鞅变法。我学到了无为而治,兼爱非攻,学到了骄兵必败这警醒后人的深刻道理,学到了真、善、美,要时刻有牺牲小我为了大家的奉献精神,学到了不能一味拥护陈规旧条,要勇于改革、敢于创新,并敢于同各势力作斗争的坚韧思想……
它使我懂得了美与丑、好与坏、正义与邪恶。
相信我不说你也知道它是谁了--
书。它的肚子里装满了天涯海角美丽动人的故事,各地稀奇古怪的风土人情,还有许多许多……
我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它;是我人生的指航灯,它;是我打开生活宝库的金钥匙,它;是那颗经过日转星移却永恒不变的灵魂之星。
我有一个活泼可爱,而且乐于助人的好朋友。她的名字叫燕燕。
燕燕她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个又高又尖的鼻子,一张又圆又红的大嘴巴,一口洁白的牙齿。一笑起来,就会露出那洁白整齐的牙齿。她会模仿那些超级明星,所以我觉得她很酷!
燕燕有时好像一个“三岁半”的小孩子,老是惹人发笑;有时却很严肃,像老师那样让人敬畏。她经常帮助我解决一些难题。
有一次,她做好了作业就走过来对我说:“红红,现在我们一起去玩,好吗?”话中带着请求的语气。我当时正好还在做作业,因此,我就向她摇了摇头说:“不行,我还没有把作业做完呢!”她沉思了一会说:“嗯,对了,你一定是碰到了难题,让我来帮助你解决吧!”我说:“现在还没有,等我碰到了再请你帮助吧!”她回答说:“好吧,你快点做吧!我等你!”她就回自己的座位上了。
做到最后一道题目的时候,我做不出了。我想啊算啊,算啊想啊,一直都没有算出来。我便走过去向她请教。她笑眯眯地说:“没问题,这道题包在我的身上。让我看一看,想一想,再给你讲。现在,你先去休息一下吧!”“其他的题目我已经全部做好了,休息,现在我也做不到,因为还有题目没有做好呀!我还是和你一起做吧!比一比谁先做出来。”我高兴地说。
我们俩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埋头计算。坐在一起,既可以在不懂的时候一起讨论,又比较方便,省事。做了不到二十分钟,燕燕激动地说:“好,我算出来了!你呢,红红?”我说:“太好了,我还没有算出来。你快告诉我怎么做!”“这道题目计算起来比较复杂,要……”“噢,我知道了,你不用再讲下去了。”我立刻动手做了起来。不一会儿,我就把那道难题做好了。然后,我就跟着燕燕一起去玩了。
在玩的时候,我还在想:啊,燕燕,你真是我的好朋友!
我们一零五班小后宫,可谓“无人不知,更是无人不晓”,我们班正可谓是人才济济,个个都是身怀绝技的“大侠”!现在,介绍wuli小胖胖——小杨,看看她的绝技吧!Showtime!
她是我们班的“羽绒服”
每当同学遇到什么事情,有什么挫折时,小杨绝对的“温暖人心”!这不,她萌萌的脸蛋,明媚的笑容,绝对是安慰人的“利器”!看,她又在给失利的小学霸熬“心灵鸡汤”。“其实,考试失利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你看我,都挂了,谁没有一些风吹雨打的,大不了我们重头再来,走,跟我杨小胖吃香喝辣去吧!”最后,再来个爱的“摸头杀”,瞧,小学霸,又斗志昂扬了。这哪是小棉袄能比得上,妥妥的加棉“羽绒服”!
她是蠢萌的开心果
杨小胖可是我们班的“搞笑担当”,从踏进教室开始,就开启了充满戏剧化的一天。急匆匆的走进教室,就笑容满面地亮了亮嗓子,“哎呦喂,大家好呀!”更是在每日一言上写了一句与众不同的金句:沉迷于学习中的我们,日渐消瘦。当我们不禁捧腹大笑时,她更是一脸懵逼,“不是吗?”再配上那无辜的小眼神,别提多可爱!上任数学老师看错字,赐予她“美兰”的称号,大家又是一阵大笑时,她撩了撩刘海,朝我们抛了个媚眼,“嗯哼!”……有这样一枚活宝,真是使我们身心愉悦啊!
她更是微胖界的“代
她,是那个萌萌哒的小胖,也是蠢萌的开心果,更是微胖界的佼佼者,体育课上,跑起步来,像一支离弦的箭,简直秒杀了一大批跑步健将,真是微胖界的“小骄傲”啊!
小活宝,一直走下去
就问你,有一枚又萌又暖人又帅的小活宝,不亦乐乎?小活宝,愿你在“逗逼界”修成正果,加油!
圆嘟嘟的脸庞,俊秀的眉毛,炯炯有神的目光,嘴巴上总是挂着笑容,他就是我的好朋友——__。
__是福州鼓一小的学生,我和他是在九色鹿英语培训班的同学,我和他见面的第一天就相见如故,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友。__是个彬彬有礼的朋友,他有独一无二的招牌动作:每次见到长辈时,他总是走到大人面前站直,满面春风地鞠躬说声“你好!”为此,他经常受到大人们亲切的夸奖。原来,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他奶奶的教育,他经常和奶奶去上国学课,耳濡目染,自然养成了讲文明尊敬长辈的好习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和他比起来真是自叹不如,还要向他多学习。
他是个活泼的朋友,我和他同桌,有一次,老师要求每个小组派出一桌的同学来比赛,我们小组选了我俩参加比赛,比赛项目是“抢答单词”。我和汉杰配合默契。连连胜出,给小组加了五颗星,使小组赢得了胜利。从此以后,我们的友谊又进一步加深。
我们的见面时间并不多,每周只有两次。他去美国看望爸爸,回来都会给我带来小糖果,让我很高兴。有一次,我送了他一副显微镜,让他观察五花八门的生物世界,爸爸还推荐他买了精装本《史记》,到了美国可以学好中国文化。他的礼品虽然小,但我可以感觉到这是他对我的情义,礼轻情义重,他真是我的好朋友。
听说他即将去美国生活了,我们最近也没有联系,不知道他现在还好吗?
吕雅婷,我这道题不会,吕雅婷,陪我到老师办公室好吗?吕雅婷,吕雅婷……我和她友谊的小船从此开始乘风破浪,也就是从这时候开始,我发现我离不开她了。
我这个好朋友,她呆萌呆萌的,小小的鼻梁上架着粉红粉红的眼镜,别看她长得瘦瘦小小的,但她打起人来可叫一个猛。你们也可别看她外表特别地淑女,但她的内心可就像有一个狂野的野兽。
但是我很庆幸,你和我做了这么多年的好友,因为你很乐于助人,而且还懂得怎样去关心别人。我还记得刚认识你的那会儿,你平时不善交流,每次你和我聊天好像只能听到我的声音,你只是安心做一个忠实的聆听者。
岁月流转,与从前的那个少女相比,现在的吕雅婷简直判若两人,她变得越来越外向,也越来越招人喜欢了。
从一年级到现在我们朝夕相处了六年,在这六年里我变得越来越离不开你,从相识到相知再到形影不离,我们只用了六年的时间。
在这六年的时间里你帮助了我很多,你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做耐心,你给我教数学题,和我换闺蜜头像,经常没心没肺地陪我哭,陪我笑,陪我伤心,陪我难过,陪我分享惊喜,陪我干我喜欢的事儿,跟我一起看花开花落,赏云卷云舒;陪我进步,陪我长大……
噢,对了!咱们马上就要毕业了,就只剩下仅仅几个月的时间,燕子飞走了,有再来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六年就这样结束了吗?难道我们真的将要各奔东西,再也见不到彼此了吗?
我不希望这六年的感情在泪水中流过,我希望如果我们能真的再不相见,也一定要记得彼此这么一个好朋友。
我庆幸自己拥有这么一个好朋友。
愿友谊地久天长!
在班上,我一向是大名鼎鼎。可是,最近班里转来了一个女生,我的名气便没有从前那么旺了!
她叫金玉芳,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有一张樱桃小嘴,能说会道。当我第一眼看见她时,便不太喜欢和她相处。老师让她选位置时,我在心里默默祈祷:千万不要坐在我后面呀!可结果跟我想的截然相反,老师亲切和蔼地说:“沈嘉欣后面有一张空位子,你坐到那儿去吧!”我的脸色就晴转阴,哎呀!老师为什么要阴差阳错地让这个我不喜欢的金玉芳坐在我后面呢?
上课时,我留意观察金玉芳,而导致上课不听讲。突然,老师让我到黑板上去做题目,可我却一问三不知!老师又让金玉芳去做,她竟一下子全做对了!这让我不由自主地牙恨得痒痒的!
下课时,许许多多同学都围在金玉芳的桌前!就连我的好朋友姚子怡都凑在一起赶热闹,这时,我就觉得脸面过不去,此时特别想找全地缝钻进去!以后,我便更讨厌她了!
放学了,金玉芳在后面拍了拍我的肩。我心想:风头都让你出尽了!还来找我干什么?真是冤家路窄了!可她却笑容可掬地说:“恨我吧!怎么样,交个朋友?”这时,我深有感触,原来金玉芳这么大方,一点都不小气!听,我终于明白错怪她了!,从此,我就和她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陶伟龙,中等个子,憨厚的面容,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让大家“刻骨铭心”的是,他学习时是一个人,玩的时候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每当我们一起做完家庭作业后,我就耐心地教他读英语,而他像没有吃饭一样,有气无力地跟读。一次,我教他读了大约半个多小时,当我检查他掌握单词的情况时,他张冠李戴,乱说一气。我气得火冒万丈,正当我要发火时,滚滚热泪从他的眼里夺眶而出,并把自己的脑袋狠狠地往墙上撞,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呆了,我想安慰他,却吞吞吐吐地说:“记不住,没关系。”他听了我的话,又是哭又是闹,紧紧地握紧双拳使劲地打自己的头说:“该死的脑袋。”看到此,我赶紧出去喊妈妈,刚走到门前,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巨响,我想完了,他跳楼了。我吓得慢慢地回过头一看,谢天谢地!他只是将他的书包从二楼扔下去了,只见他边哭边向外冲去。
一提到玩,他可来神了,就像沉睡中的大公鸡早上醒来,一鸣惊人。瞧!他站在两米多高双杆旁,举起双手,轻盈的身子往上一跳,就紧紧地抓住了双杠,他悬在高空,尽情地飞舞着,一会儿像精明的猴子在玩耍,一会儿像时针来回地摆动,在空中画出一幅幅优美的曲线,接着,他双腿蹬上双杠,再把脑袋往上一钻,就立马坐在双杠上,他笑容可掬地张开双臂,摆出一个个优美的造型,好像在说我要飞跃。啊!真酷。正当我们赞不绝口时,他机灵的站在双杠上,一步一步朝前走,神态自如,如履平川。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陶伟龙,有趣吧!
记得在洛阳时,我写过一篇随感性的东西,刊在校《红杏》报上,其中有一句话,我至今记得:如果,我把自己比作是一只快乐的小鸟,那么,我想,文字和朋友就是我快乐飞翔的两只翅膀。只所以那么清晰地记得这句话,我想是因为它准确地表达了我当时的想法和情感。直到现在,这句话一直适用于我,不过,是我这只鸟又增加了一个爱情的翅膀。可是,鸟三个翅膀是不多见的,所以,这次比喻是打不成了,也就显得没有文采了许多。好在,写文字的人还是同一个,而且还自以为较以前又丰富了许多。
以前,班级人少,我也算是活跃分子,所以老师提问和做试验时总是叫我。我印象很深地记得,有一次上普通话课,老师为活跃课堂气氛就决定在正式上课之前搞一游戏式的类似心理测试的活动。老师,让我和同桌到讲台上,要求让把自己认为人生中最重要的人写下,然后必须选择每次擦掉一个表示舍弃该亲戚或朋友。前提是,必须要跟着自己的心做,不能玩假的。我做了,很用心,也很痛苦。记得在选择舍弃爱人和朋友时,我为难了好大一会,我想到了好多事情。最终,我选择了舍弃爱人,而保留了朋友。游戏的结果是黑板上只剩下我自己。老师说,这是最真实的答案。回到自己的坐位上,老师问我,有何感想?我说,觉得活着特没劲,一切都没有了。事后,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在爱人和朋友之间选择时的情景。我的理由是:爱情给我带来了大快乐,但同时也有不快乐的时候;而朋友给我带来的却几乎全是快乐,在爱情面前苦恼时,还可以找朋友诉说。后来,又想,这游戏太残忍了,一切的感情人们是都需要的,只是多寡而已。爱人和朋友我都不愿失去,我都需要,有时他们是彼此的弥补,这样,我才可以活的更好,更幸福。
我有好多朋友,这一直以来都是我自己窃喜的财富,有了他们,我更活出了一个平凡生命的颜色和味道。我无时无刻不在感激着他们。我爱他们中的每一位,深深地。其中,有同学情,有同事情,有哥们情,有兄弟情,虽然,我自己知道这些感情是不能这样分的,可我这样做,只是为了证明是他们给了我,一个平凡的人太多太多的东西。他们是我的同学又是我的朋友,他们是我的同事又是我的兄弟,这些感情是分不太清楚的,我深知这一切。
饭店打工当服务生时认识的厨师帅兵,酒店当客房服务员时认识的同事小弟永刚,高中时的老同学三四年没见过面却仍像整天在身边一样现在杭州工作的郑涛,还有许多许多写不完记不清的有名和无名的人,太多太多,我用一生也写不完。是他们在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了我,是他们把我当亲兄弟一样对待,是他们给了我手足的情义和伙计的概念。我享用不尽,也表述不完。
我读到过许多写朋友的散文,其中还有平凹的,写的很美,可我总觉得再美的文章也比不上,朋友们狠狠捶你一拳的感觉,骂你一声的舒服,哪怕是踢你一脚的带劲。
我不只一次地曾想抽个时间,一个一个地,仔仔细细地,从头到脚地把他们里里外外,上上下下,好好写写。我没有轻易写,不是我不会写,是我不敢写。我怕写不好,打破了我想写的那种-的理想美感。我可以写大量自己心理的垃圾文字,我不愿在写朋友的文字上不够严肃。
今夜,我按耐不住自己的心情,偷偷地写下一点点文字,以求自救,希望不会破坏朋友在我心中的神圣地位的崇高感。匆匆之夜,凌乱之笔,实难尽表我意。
我在一年级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字不高,眼睛大大的同学,她叫王艺桓。我们是非常要好的好朋友,虽然也有过为某些事争执,但过不了一会儿就会马上和好。
记得有一次,我们一起去文具店买文具。阿姨让我们挑自己喜欢的,我和王艺桓同时看上了一个外表精致的笔记本,但只有一个了。我们不约而同地说:“我要这个!”当我见到她也想买这个本子时,脸色阴沉了下来可王艺桓却把手中的笔记本递给了我,说:“我不太喜欢这个颜色,你买吧,那边还有我想要的呢!”
听了这话,我觉得很惭愧,毕竟是几年的死党了,却要为一件小事儿政争执。何况她还比我小呢……
二、三年级时,我在班上胆子很小,上课不敢发言。我也很想举手,可是没有这个胆量。王艺桓决心帮我,她让我大胆点,错对没关系。于是我试着做,可是每次手举到一半时,就会不由自主的放下来。
就在那天语文课上,老师问了一个全班都会的问题,我也终于把手距离起来,可是老师没有看见,王艺桓坐在我身后,她喊了一声:“老师!我会!”然后把手放了下来。老是以为是我喊的,于是叫我来回答。我尴尬地向后瞅瞅,王艺桓说:“没有事的,大胆点。”我心里怦怦乱跳,终于成功的回答了问题。
从那以后,我的胆子变大了许多。
因为有王艺桓,我变成了一个有自信的小女孩,她帮我解决了无数个问题。因为我有这样一个知心朋友,一个亲同姊妹对好朋友,所以以后我遇到再大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的。
原谅我不是一个诗人,无法把对你的感情凝聚在笔尖写成一首诗送给你,我只能用最蹩脚的文字写一篇并不精炼的文章来表达我对你的感谢。
亲爱的朋友,如果不是你,或许我正在电脑面前发呆;或许我一直在犹豫是否把我新写的小说发表。你说我是第一个赞你文章的人,可是你却不知道你是第一个评论我文章的人.你的‘赞一个,欣赏你哦加油!’给了我很大的勇气,让我知道我在麦格还是有朋友,有知己的,让我不安的心得到了一丝慰藉。
与你深交,我发现我们如此相像。我们都有个看似完整、却不堪一击的家庭;我们都渴望朋友、渴望被关注、渴望在孤单的时候有一个人陪伴;这一切造就我们能够成为了一个朋友、一个知己。
你一直不厌其烦的帮我修改文章,给我提意见,还一直把自己比喻成一个‘挑菜工’。我不是一个没有心的人,你对我的好我都记在心中。虽然没有见过你,但每次与你交谈我都知道坐在电脑另一边的女生捧着的是一颗无比真诚心。
真的谢谢你,虽然你说你觉得这样太客气。
青春不老,我们不散场。愿我们做一辈子的知己。
我有一个好朋友,圆圆的脑袋,细长的身子。每天早上,我背着它到学校,体育场里,它一上一下舞得可开心了。大家猜猜它是谁?告诉你吧,它就是我的羽毛球拍。每天,我都要带着它去打羽毛球。
一开始,我还不知道怎么拿它,什么也不会。但是,老师很耐心地教我,我也很刻苦地练习。现在,我用羽毛球拍垫球,可以达到一百多个了,老师夸我有进步,我很高兴。
我很喜欢打羽毛球,因为我最喜欢看到羽毛球在羽毛球拍的舞动下像洁白的小鸟在天空飞来飞去。我也像小鸟一样蹦来跳去。打羽毛球不仅让我快乐,还锻炼了我的身体,我爱我的好朋友——羽毛球拍。
我的爱好很多,除了数学和编程,围棋一直是我的最爱。
记得小时候,爸爸尝试着让我学习围棋,为的是把我培养成他的棋友,因为家里其他人都不下围棋。他让我到外号“毛毛虫”的毛老师班上学围棋。毛老师很会教围棋,为了让我们加强记忆,他把每个围棋定式都起了一个妙趣丛生的代号,有趣极了。他还鼓励我们多吃子。每次上课结束,他都会让我们数一下吃了多少子,然后报给他,累计到一定数量就可以换取围棋书或者其他礼物。为了增加积分,换取更多的礼物,我们每次下棋时都玩命地吃子,以增加自己的筹码。
每次下课前申报吃子数是我们最兴奋的时刻,被点到的同学总会快速地站起来,吃子多的总是骄傲地大声报出数额;吃子少的,声音总是比较细声,但都下定了下次报仇雪恨的决心。毛老师每次记录吃子数时也不审核,直接记到电脑里,并告诉每个人已经累计了多少分了。同学们心里都快速地打着小算盘,计算自己可以换取什么礼物。
有一次,我和我的同学盛鸿儒上完围棋课一起回家。快到家时,他突然叫道:“啊!大事不好!今天我数吃子时多报了三个,我和姚凯铭下的那盘棋没吃那么多。我应该告诉毛老师改回来,可我没他电话。这可怎么办呢?”他一边说着一边在那里来来走走。我帮她出主意说:“那下节课改过来不就行了吗?”“我会忘记的!”他焦急地说,都快哭起来了。“还有我呢。”我朝他挤了挤眼。他也就放心了。等到下个星期上课,他第一时间就告诉毛老师改正了吃子数。我们对视了一眼,会心地笑了。
我真高兴我与这样一个诚实的朋友。
我的朋友有很多,而且我最好的朋友永远是不停地变化的,如果想知道她是谁,就请跟我走吧!
你瞧那片草地,浅浅的,嫩嫩的,青青的;草地中还有花儿陪小草嬉戏打闹。你看这树上,嫩嫩的、绿绿的芽,让人无不对美好的未来充满向往。你再看有些地方的冰融化了,鱼儿欢快地在水里游来游去,树上的鸟儿也在忙着筑巢。巢筑好了,便在树梢欢快地唱歌,请朋友来家里玩耍,我也去了,那家是那么的温暖,房子是那么的精致,怪不得一般人都赞美春天呢!
夏天是响晴的,雨从来都是那么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但是夏天也有美的一面,如:稻子黄了,给农民伯伯带来丰收的喜讯,欢笑声中夹着汗水。梁衡说得很对,历代文人都不喜欢这紧张的旋律,就连我这急性子也不喜欢这夏日,而他却非常喜欢,真叫人弄不懂究竟在想什么。
我最喜欢的季节来了,你看!树上的柚子是那么的黄,是那么的大,无不叫人惊叹;还有那棵棵果树上的果籽,让他们笑得真开好,就连做梦都在哈哈大笑,看着半年的劳动有收获了,谁不高兴呢?我爱秋天的颜色,我爱秋天的收获,我更爱秋天的一切一切!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的名字叫李思琦。
李思琦长得可漂亮了,她有一头乌黑的长头发,红红的嘴唇,高高的鼻梁,像黑宝石似的眼睛里,常常闪着亮亮的光彩。
李思琦是个大方的女孩儿。
每次,她一从新疆回来,都会送给我一堆花花绿绿的东西:有首饰、红枣、葡萄、核桃还有葡萄干。捧着她送的礼物,我高兴极了。
李思琦是个乐于助人的女孩儿。
有一次,一位同学忘记带文具盒,自然就没有铅笔了,李思琦见同学那么着急,就对那位同学说:“我借你一只铅笔吧!”那位同学感激地点了点头说:“谢谢你,你可真好!”李思琦说:“不用谢,小意思。”
李思琦是个善良的女孩儿。
有次,我们正在骑自行车玩,突然,有一位老奶奶被一小块石头子绊倒,李思琦看到了,跑到老奶奶跟前,扶老奶奶起来,还问:“老奶奶,您受伤了吗”“没,孩子你去玩吧!”听到这句话,李思琦又和我开心地骑自行车了。
李思琦虽然学习上很精明,但是小事却糊涂,为什么这么说?这还得从玩游戏说起,有一次,我们玩捉迷藏,我来捉,她去藏,我数完数,大声问,藏好了吗?别人都没有出声音,只有李思琦说:“藏好了!”,我朝着有声音的地方走去,很容易就找到了,你说她糊涂不糊涂。
我喜欢我的朋友李思琦。
下课时,斯老师把我叫到门口说:“上课的时候你特别调皮,但写作文时每次得到表扬。”我真高兴,我就从口袋中拿出巧克力,给斯老师吃,斯老师狼吞虎咽的一口给吃下去了。有一位老师从教室里走了出来,我也忙给老师吃巧克力,这位老师吃完巧克力后说:“谢谢!”我说:“不用客气。”我就走开了,我又看见钱老师,我忙跑过去,钱老师好像在看作文。我说:“要不要吃巧克力?”钱老师说:“谢谢,我不喜欢吃。”我就走到斯老师的办公室里,那里可好玩啦,有好多本作文书,有吃的东西,有一张像床又像一条长长的凳子,还有一幢幢像房子一样的箱子。我知道上课了,就叫别的小朋友回到自己座位上。
今天,我上课特别的专心,作文写的特别的认真。我真开心!
一天,天气闷热,妈妈上班去了。我独自在家,为了祛热,我吹着冷空调,吃着冰淇淋,喝着冰饮料,扇着扇子。我吃了一个又一个,喝了一杯又一杯,扇了一遍又一遍,还是不管用。
中午,妈妈下班回来了。由于天气很闷热,她口干舌燥,就对我说:“女儿,帮我下楼买瓶水吧!”说罢,她从包里拿出一元钱给了我,我说:“好的,我马上就去!”
走到小商店,我买了一瓶矿泉水。走在回家的路上,走着走着,我忽然看到脚边有几个银光闪闪的东西,捡起来一瞧,原来是硬币!我连忙放进了自己的兜里继续走。我又看见了一个小贩在卖青蛙,青蛙在他的刀下痛苦挣扎着。小贩不闻不问,还一边卖一边吆喝道:“卖青蛙呀!快来买呀!”我不忍心看到这一幕,便走上前去对小贩说:“叔叔,把小青蛙卖给我吧!”“哼,你有多少钱?”小贩很不屑地问道。我只好从裤兜里摸出了硬币,递给了他,他说:“不够!”但在我的再三恳求之下,他答应卖给我了。
回到家,妈妈看到了我手中的青蛙和水,妈妈生气地说:“只叫你买水,你还买青蛙干嘛?”我说:“小青蛙很可怜的,如果我不买,它就会被杀了的。上学的时候,我会把它放到学校的池塘里。”妈妈听了我的话,满口答应了。
今天,我救了人类的朋友——青蛙,感觉非常有意义。
胖胖的身材,不怎么高,不大不小的眼睛,一头微黄的短发,肉嘟嘟的脸显得很可爱,他就是我的铁哥们——王方圆。
王方圆肉嘟嘟的特别可爱,于是便成了我和卫莱等人经常“玩弄”的对象,我知道虽然他表面上很痛苦,但内心却高兴得很。
他很讲义气,经常帮我们班的人打架。一次我在小巷子里买东西,遇到一个擂肥的人要钱,不给钱就推推搡搡地,本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原则,我也不客气地还手,于是两人便打了起来,那个人锤我的头,我就踢他的肚子,两个人正打得不相上下。王方圆来了,他毫不犹豫地冲上去替我解围,最终我们俩胜利了。
还记得五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有一次,我们俩去学校旁边的小巷子里买东西,看到两个六年级的正在欺负三年级的小孩。他看到了,便想冲上去,我当时个头小,也很胆小,怕吃亏,急忙拉住他:“别多管闲事。”而他却说:“没事,不能让他们这样欺负人。”然后,他把外套一脱,就像电影里的大侠一样,大喝一声:“你们干嘛欺负小孩子?”他一边喊一边一个飞毛腿把他们踢倒在地,两个擂肥的同学赶紧灰溜溜地逃跑了。
王方圆和我的关系很好,他经常带东西给我吃。有一天晚上他做梦梦到了我,第二天一早上,他来学校就兴致勃勃地跟我讲,我也很开心地跟他说,我也经常做梦梦到他。
他对朋友很大气。一次我跟他疯时,不小心把他的鞋踩破了,我很是担心,他却说:“没事,谁让我们是兄弟呢!”
后来,每当我想起王方圆,想起这些事,就会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
世上朋友有许多种。有莫逆之交的朋友,有酒肉朋友,有仗义的朋友,有背信弃义的朋友,还有真心对你的朋友。那么小芳和王英是怎样的一对朋友呢?
小芳和王英是大家公认的好朋友,但一次“意外”险些拆散她们。九月份的某一天,柳老师拿着试卷走进教室,大家面对着突如其来的一场考试,不由得如临大敌,吓得目瞪口呆。“这可是前几周的内容呀!我都忘记了!”有人小声嘟哝着。王英呢?别提了,她上次得了重感冒,这次考试肯定完蛋了!瞧!她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女孩此时可真是六神无主、魂不附体!不过,她有几题还是会做的!她赶紧把会做的做了,看着一道道陌生的题目,她忽然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我可以找我的死党—小芳要答案,她一定会帮我的。于是她“唰唰”地写了一张纸条揉成一团,先故意干咳了几声,然后丢给了小芳,可小芳却看也没看一眼就把纸条扔进了抽屉。王英不由得一腔怒火腾地蹿上来,好你个小芳,咱们等着瞧!下课交卷后,小芳立刻来到王英的座位,本想和王英解释一下,可王英神情冷漠地别过脸去不理她,小芳无奈地走开了。
尔后的几个星期里,小方想和王英和好,王英都冷冷地拒绝了。有时王英想,我是不是太过分了?就这样,不管小芳怎么努力,王英都不加理睬。
有一天放学了,下起了瓢泼大雨,王英没有带雨伞,这可把她急坏了,正不知所措时,恰好小芳手里拿着雨伞,哼着歌从楼梯上走下来,看见了左顾右盼的王英,便不由分说地把伞塞给了王英,和颜悦色地说:“小心别再淋雨感冒了,我宁愿此时帮你,也不愿在考试时帮你作弊!”说完,不等王英反应过来,就一头冲进雨中,奔跑着回了家。此时王英哑口无言,心里有一股暖流在涌动。
第二天一大早,王英在小芳必经的路口拿着小芳的伞,痴痴地等着等着……最后王英和小芳终于重归于好了。
小芳和王英,它们可称得上是莫逆之交呀!
《漂亮朋友》是法国著名作家依?德?莫泊桑最具影响的小说。莫泊桑的一生只有四十三年,然而他的笔下却诞生出了个性鲜明且具代表性的人物形象。乔治?杜洛瓦便是其中之一。
小说以第三人称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外表迷人,一穷二白的落魄军人,由穷酸的报社职员,凭借迷人外表,利用交往的女人,一步步攀上事业的顶峰,不但名利双收,而且诱拐了他原来情妇的女儿苏珊为妻子的故事。
人性终归人性,在十九世纪末叶的法国,在浮华笼罩的上流社会交际场上,只有如此。人心如此,手段如此,爱情如此,一切都是浮华的虚伪,友好的残酷。莫泊桑评价杜洛瓦:他利用报纸,就像利用梯子一样。正因为杜洛瓦强烈意识到了上流社会的虚伪外表和狂野的内心,才会如此的无耻和冒险。他明智的与交际花马莱勒太太进入上流社会,他用甜言蜜语骗取政治主编妻子的心,借用她的聪慧和敏捷的才思跻身报社的前几名,他借助报社老板娘加固了他在报社中的地位,最后诱拐老板的小女苏珊将整个报社的财产据为己有。我们不得不钦佩于杜洛瓦的谋略和狡诈,惊叹于他用了极短的时间从一个一无所有,为生计发愁的退伍兵成为身家百万,影响了法国金融,政治等多方面的贵族。无疑,乔治?杜洛瓦是有心计的,成功的,但他更是虚伪的,傲慢的。他的成功是通过不择手段,投机取巧甚至冒险后获得的,是他在先后中伤三位痴心爱他并且身世显赫的女人后获得的,是他笑里藏刀地在交际场上盘算,表面友好实际残酷地摆平了政敌和朋友后获得的。
莫泊桑想要给世人的这个真实而虚无,自私却现实,金钱名利至上的上流法国,充满了讽刺和抨击。爵位,功勋,金钱,权利是上流人追求的目标,而女人则只是他们的手中玩物而已。在这样的世界里,只有冒险,只有大胆,只有投机取巧和不择手段才是生存之道。
《漂亮朋友》无愧为流传至今的经典。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乌黑的头发短短的,圆圆的脸蛋粉粉的,大大的眼睛像湖水一样清澈,他的个头比我小,笑起来萌萌的非常可爱,他的名字叫罗淇恒。
我们俩有个共同的目标,就是进羽毛球校队打一场真正的比赛。罗淇恒练球的时候很专注,有次我们约着一起打球,开始时我的比分比他高,我就有点小骄傲,嘚瑟的对他说:“罗淇恒,你接不到我天下第一的高远球吧?”他听见了,并不生气,笑眯眯的对我说:“林航宇,你可别得意的太早哦。”说完,他学着我使劲挥拍的样子,“啪”的一声,打出一个速度飞快的高远球,我向前跑了两步没有接到,他看到我措手不及的样子,得意的哈哈大笑,看到他喜不自禁的样子,我也很高兴,对着他拱手抱拳道:“在下佩服”。说完以后,我们俩都坐在地上哈哈大笑起来。
和罗淇恒在一起我觉得很开心,他会欣赏我喜欢的事物,并用行动支持我,有一次我们小组组织义卖,我去晚了,不好意思张嘴吆喝,摊子前面一个客人也没有,我对罗淇恒说:“罗淇恒,我觉得我的东西没人买。”罗淇恒看了看我摊子上的东西说:“你的东西我都很喜欢,这个卡通图案的文具盒就不错,卖给我吧”,说完拿出10元钱买走了我的文具盒,有了他的支持我突然就信心倍增,开始大胆向行人推销东西。
罗淇恒身上有很多优点,最值得我学习的,就是他认真、专注和不急不躁的学习态度。我很喜欢和他一起玩耍,他调皮的时候喊我:“林宝宝”,我淘气的时候叫他:“罗宝宝”,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很快乐,我希望我们友谊的小船,能一直这样在快乐中前行。
我的朋友叫余展旭,因为我们都喜欢画画所以我们成为了好朋友。
她个子虽然矮,但是有着一张樱桃小嘴,有时候下课就找老师说些什么,总能让老师笑一笑。睫毛长是她的一大特征,把眼睛衬托的格外漂亮。她的头发是自然卷,走起路来头发一翘一翘的。
她展旭活泼可爱,性格开朗。不管怎么样,她说话还是大大咧咧的,想说什么说什么。我曾经对她说过:“余展旭,你说话忌讳一些行不?”
她也喜欢帮助人。有一次我找不到语文作业了,我着急的在书包里翻来覆去,余展旭见了,立马帮我找了起来。
她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特别是在认真方面。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每堂课她都是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地做笔记,从不间断,也从不厌烦,那认真劲实在难能可贵。她的认真处处都能体现。
有一次,我们在玩游戏……
“张洁,我们玩盖眼猜地吧!”余展旭兴高采烈的跟我说。我问余展旭:“啊,我不会耶,怎么玩的?”余展旭认真的回答:“是这样的啦,你先盖住我的眼睛,再扶着我走到某一个地方,然后让我猜出这是谁的位子或者在哪里就好啦。”“那可以摸一下东西,再猜吗?”我又发问了。“当然可以啦,我们玩的时候小心一点啊,”余展旭说,“扶好了,而且要指示猜的人哪里有台阶什么的。”“那我们玩吧!”余展旭为了示范一遍,让我当猜的人,结果教室太吵没有听见她说的“小心,有台阶”一下子就坐在了讲台上。我跟余展旭埋怨说:“疼死啦,你怎么不大点声啊?”“明明是你没有听见好不好啊。干嘛什么事情都怪我!”余展旭有些不愿意。“哼,我们绝交!”只听余展旭一声哄。结果,我还没有出班门,余展旭就拍了一下我说:“喂,朋友,我们和好吧!”唉,谁让我们拉钩说就算吵架也要和好呢?
我们友好相处,和睦相邻,我为有这样一个朋友而感到心悦。
我的这位朋友,就是在爸爸妈妈口中邻居家的孩子。
她个子高高的,有1。65米左右。所以每一次我和她站在一起,就像和我的哥哥站在一起一样——我都要仰视他们。而我的好闺蜜每看见一次说一次,可有什么办法呢,谁让他俩都比我高。我只能在心中默默感叹。
她从小到大都比我优秀,也被我父母当成与我对比的对象,我们还是非常要好的一对朋友。因为她从小学开始就是一个学霸,一直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同学眼中的好班长,还有父母眼中的小棉袄,同样她也是一位好姐姐。但是我从来都不觉得这有什么,因为她学习成绩比我好这是一个事实,我无可否认。
她很毒舌,又或者说这毒舌只是针对我一人的,我问她为什么她告诉我说:“我和别人不熟,就你是我从小到大的朋友,我肯定比较了解你呀,你自己说是不是,你说我不损你,我损谁去。”面对这样的回答,我也只能作罢,只能让她继续毒舌,因为我说不过她。我只能默默接受,十分无奈,即使是这样,我们还是很好的朋友。
她人很好,人缘也很好,在班上也非常受欢迎。因为她是一个善良又充满活力的女孩,跟她相处久了,你也会被她感染——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以前的我比较害羞不太喜欢跟陌生人打招呼。有一次我们一起出去玩,可是却迷路了周围都是不认识的地方,她跑上前去问路,可我却什么都不敢。后来她试着让我也去,刚开始我还不是很适应,后来就变得不一样了。现在的我一人也会出去玩,不会害怕迷路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她用她的一举一动感染了我。虽然她有时会损我,但她同时也是一个十分赞的朋友。如果你想和她交朋友,你就会发现她是一个非常好的女孩。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叫__,由于她在唱歌方面有天赋,我们都叫她“未来的歌星”。
她长着一双黑乎乎的大眼睛,一双弯弯的眉毛,一个又圆又可爱的鼻子,还有一双大耳朵,天真可爱。
有一次,金柯成在我们班讲台上唱歌,路过我的座位时,故意拉长嗓门“嗯”的一声,我被吓住了,我拖长声音说:“金柯成,干什么?”她说:“没什么。”她便从讲台走了下来。
那时,放学后,同学们排队回家。我摔了一跤,刹那间,我捏了一把汗,金柯成担心我回家挨揍,心里忐忑不安。金柯成望着我那种尴尬害怕的样子,便自告奋勇地护送我回家。
我回家后,妈妈果然很生气,不由分说随手拿起一根棍子就要打人,金柯成见状不对,立刻抢先一步,跳到我的前面护住我,并笑嘻嘻地对我的妈妈说:“且慢!请伯母大人息怒。俗话说:‘君子动口不动手’,今天您若是要开了个‘打戒’,是不是要为我们今后打人做个示范?”
金柯成的俏皮话,把围观的邻居都逗乐了。妈妈呢,像被人拨掉门嘴一样,“嗤”地一笑,气全消了。
这一席话说得我脸上直发热,我仿佛看到了金柯成的形象越来越高大,她胸前的红领巾像一团烈火一样燃烧,我猛然感到自己和金柯成比,是那么渺小
我为自己有这样一个小伙伴而感到自豪!我的好朋友——金柯成。
我的好朋友是__。
她有一对亮晶晶的眼睛,可爱的嘴巴,短短的小辩,她也是我们班的班长。
每次我们上体育课时我们就一起玩跳绳。
上信息技术课时我们俩用一个电脑,我们俩一起玩游戏一起在电脑上画图。
有烦心事的时候徐不凡每次都能让我开心、高兴。如果老师让我们出去玩,我们如果有没写完的我们就互等。她说话的声音是多么柔和和她那亮晶晶的眼睛是多么动人哪。
徐不凡的嘴多可爱,她的辫子像柳条一样垂下来。
喜欢我们一起在下课时和她一起玩一起说出我们快乐事情和烦恼。我们一起想办法去解决问题,这样我们都会开心的。
我有一位好朋友,她叫__。她今年11岁,身高133厘米,体重26.8千克。她的皮肤黄中透红,很光滑。乌黑的头发常常扎着两只“香蕉”辫,走起路来上蹦下跳的。齐眉的刘海几乎把整个额头都给遮住了。挺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看上去很有学问似的。瞧!鼻子旁边还有一颗小小的美人痣呢!真漂亮啊!
她也非常喜欢玩旱冰。有一次,她妈妈给她买了一双旱冰鞋,她就迫不及待地穿上兴奋地学了起来。没想到,刚走一步就滑了一跤,她小心翼翼地从地上爬起来,心里想:我一定要学会它,绝不放弃。她像一个不倒翁似的,左摇摇右摇摇,慢慢往前滑。旱冰鞋还是不听使唤,“当”的一声撞到了台阶上,她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揉着屁股说:“好疼啊!好疼!”她垂头丧气地爬起来,想起了刚才的话,不服输的劲头被激了起来。
这次,她扶着墙站稳了,慢慢向前滑,先是一只脚向后一蹬,然后再换另一只脚。她越滑越熟练,她左一蹬,右一蹬,终于不摔倒了。
她还很爱画画。只要一有空,她就会认真地画起来。有时上课铃响了,老师都进教室了,她才急急忙忙地把画纸放进课桌里。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兴趣广泛、不服输的女生。
我有一个好朋友!我们在2年级时认识的,她那时才刚刚转到我们学校来,短短的头发、圆圆的脸,笑起来的时候脸上总会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给人一种很可爱的感觉。她被老师安排到我旁边,也许性格相合也许因为我是班级里第一个跟她做朋友的,我们关系一直很好、下课后我们总是在一起说话、一起笑。她学习很好,我有什么不会的,总是会拍拍我的头,笑骂一句:唉笨取5是每次都会细心的教我。巧的是,我们的家离得也近,从此我们便一起上学、放学,形影不离。
有一次,我打电话邀她一起出来玩,她不在家,去她弟弟家了,我只好自己去公园玩那些健身器材。不一会儿,就下起雨来,路上的人都急急忙忙回家了,雨越下越大,我家离得远,来不及赶回去。我只好冒着雨,赶到附近的凉亭,边把衣服上的水拍掉边自我安慰着:“不要紧的,雨一会就停了。”
我坐在亭子里望着周围,希望雨快点停下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老天爷好像也没听到我的祈祷,一点停下的迹象都没有。这下可把我急坏了。突然远处出现了一个朦胧的身影,越来越近,我一看,原来是她啊!顿时我又激动又开心。她好像看出了我的困境,主动说要送我回家,我点点头。她撑着伞,我们慢慢的走着。伞很小,我想:两个人不够撑的啊,她应该是往自己那边打的,因为她自小身体就弱。但她没有,一直往我这边打。我很感动,把伞往她那边推:”可别为了我感冒了。“她笑着说:”没关系!我身体好着呢,不会感冒的。”她把伞偏向我这边,就这样,我被她一路送回了家。
后来,她因为淋雨病了一天没来上学。
有的朋友只会嘴上说些好听的话,可你危难时自己逃得远远地;有的朋友宁自己受伤也不会让你受伤。
我的好朋友名字叫做__,他长得瘦瘦高高的,有一对水汪汪的眼睛,他不但长得帅,人也很聪明,很会讨好女生,许多女生都被他吸引住了呢!
我们在三年级就认识了,我和他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感情深厚,课堂上有不会的地方,我们都会互相帮忙,他是班上的数学小老师,我是语文小老师,他教我数学,我教他语文,到了现在,我和他的月考成绩都名列前茅,因此我们对彼此有更深的了解,变成了一对惺惺相惜的莫逆之交!
我们两个人的兴趣相投,喜欢投篮球,他和我联手,赢过很多场比赛,训练篮球的时候,邱浩胜和我会互相练习,所以我和他的友情愈来愈深。
我很高兴能交到这么好的朋友,以后也许再也找不到,像他一样的好朋友了,我衷心期盼我们之间的友谊能够延续下去,直到永远。
我的好朋友有着一双闪亮的眼睛,一张红润的嘴,乌黑的头发梳在脑后。她最大的特点就是——大方。
下课了,我放下笔,收好书,跑到她的位置上找她玩。她正在收书,一本一本地整理好,整齐地放在了抽屉里。我说:“我们去玩儿吧!”她笑了笑,说:“等一下,我把笔放好。”这时,小林走了过来。小彤从笔袋里拿出一只崭新的笔,向我们展示着,我们的目光一下子被吸引了。
“哇!好漂亮!给我玩一下嘛!”我和小林赞叹道,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支笔。
我拿到了笔,细细地端详,仿佛这支笔是千年古物一般。小彤说:“这是妈妈送给我的,我特别喜欢。”小林嚷着也要摸摸,她小心翼翼地接过笔,又发出一阵赞叹,但是没想到的是,她手一滑,那支笔带着一道光,摔倒在了地上。小彤看着地上七零八散的玻璃碎片,眼睛红了,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淌,她抽泣着说:“那……那可是,我,我妈妈送给我的.!”
小林惊异了,急忙道歉:“小彤,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心想:真可惜啊!这下怎么收场啊……
小彤抹去了泪水,可泪珠还是往下流,她低着头,一直一言不发,小林也默默走开了。窗外的乌云飘了过来,遮住了大片天。我扫走了碎玻璃片,拿着餐巾纸递给小彤,抚摸着她的背,问:“你没事吧?”她接过纸,擦了擦眼泪,说:“小林太不小心了,她也不想想这笔……到底是谁的,唉……”又下课了,小林走到小彤面前,用手指戳了戳小彤,嗫嚅地问:“你还是会原谅我的,对吗?”小彤嘟了一下嘴,回答:“当然。”她们相视而笑,笑得那样的灿烂,使我想起了晴空万里。
小彤的容忍之量真让我佩服,我应该多多向她学习,不要事事都斤斤计较。有这样的朋友真令人开心!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经常梳马尾辫,戴一副蓝框的眼镜,喜欢穿牛仔短裤,一双黑色运动鞋。是老师的小助手,同样是我们的好伙伴。她就是__。
__做事认真负责。她是我们班的准备用具的负责人,同时也是纪律委员。当上课铃响时,她会提醒我们坐好,保持安静。如果有人说话,她会提醒他一次,如果他还说,它就会坚决果断地把他的大名写在黑板的一角或直接报告老师。下课了,她又站在了讲台前,提醒大家把下节课的用具准备好,如果有人没有准备好,她就会警告他。下节课室体育的话,她就会站在体育委员的旁边协助她整顿纪律。
她也爱帮助他人。她的小伴是个学习有些困难的同学,她每次帮助他时,__会耐心地教他,一边讲题,一边问他会了吗?每次一教就是一两个小时,她也从没怨言。当其他同学问她题时,她也会耐心地讲解。
__那做事认真负责,爱帮助别人的好品德值得我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