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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源记》: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正如这名垂千古的优美古文一样,梦想与现实总是具有极大差别。在战乱纷争的年代,百姓会梦想着安乐和平,哪怕与世隔绝,也至少能安心过活。梦想有时就是一个无法实现的愿望,但它足够美好。
相比梦想,现实就要残酷得多了,它毫不留情地将一切梦想击碎,以此来警告每一个沉溺在梦想中无法自拔的人与年轻百变的梦想相比,现实就像是一个守旧的老人,时刻约束着我们的心。
梦想,有何重要呢?它在我们小时似乎显得十分幼稚,我相信每个人小时都曾有过不着边际的梦想。在我们逐渐成长的过程中,渐渐地学会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于是就有了一些难以实现的追求,这就是已经“成熟”的梦想,它是我们内心深处最渴望得到的东西,但我们深知它也许永远也无法实现。
既然梦想看起来一无是处,我们又何必浪费时间去设计、想象甚至追求它呢?不是的,梦想可是现实中我们的动力,一旦想到我们要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困难时就不会显得那么无助,现实就显得不那么残酷无情了。
现实有何重要呢?活在当下的我们,逐渐学会了接受现实,但现实它如此冷酷无情,我们的信心被现实一次次击碎,是梦想将它又修复完好;我们的尊严被现实一次次践踏,似乎还是梦想的国度里,才能找回它吧?既然梦想这么重要,我们又何必去弄清现实呢?活在快乐里多好啊!
范仲淹曾在《岳阳楼记》中豪爽写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名句,这是他在庆历新政失败后被贬至邓州时所作。纵观范仲淹的一生,可谓是多灾多难,年幼丧父,他苦读及第,却因秉公直言而屡遭贬斥。
假设他自从遇到痛心疾首的苦难,就缩在自己梦想中的襁褓中去,试问那还会有如此一针见血,抨击现实的词句由内而外地倾泻而出?那还会有一个伟大诗人的传奇故事呢?哪怕现实怎样折磨我们,人也只活在现实中,现实给人精神和生命上的养料,梦想只能是精神的慰藉罢了。
于是我们要有强大的梦想,一个任何人都无法强迫我们放弃的梦想,给我们提供动力,同时,还要拥有一颗敢于正视现实的坚不可摧的心。没有梦想的我们,只是一句行尸走肉,每天做着固定的动作;没有胆量面对现实的我们,只是一个“做梦者”,永远也不能使梦想变为现实。梦想只会是梦想,没有现实的努力,再出色的梦想也不会摇身一变成为现实。
前几天,我看到一张图片,图片中是一位年轻但穿着脏兮兮的衣服,蹲在街边乞讨;在他旁边,是一位年已古稀的老太太,双目失明,却摆着一些杂货,在杂货旁有一个盒子。我看着这幅图,明白了什么是尊严。
现在路边在乞讨的人非常之多,但我并不是歧视他们,而是为他们中一些有手有脚,可以像老太太一样挣钱的人感到失望。老太太如此艰辛摆摊只为生计,辛辛苦苦挣扎一天,也不过几毛几毛的挣钱,而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如此容易的伸手向别人要钱。
我不给乞丐给钱财,不管他们是否需要,因为我想他们可以更加有尊严地去挣钱,去生活。而不是站在路边,拿着一个碗去乞讨。我清楚记得有一次,我出来玩,路边正好有一个乞丐在乞讨。我想绕过去。谁知!他直接抓住我的脚,不让我走。没办法,我给了他五元,谁知,他并不放手,还叫道让我再给十元,不是就说我打他。我当时很想揍他一顿,但又碍于在街上,还是给了十元。我走后,我心中升起一阵阵厌恶,同时又为他感到难过,一个大男人,抛弃尊严,毫不廉耻地“抢讨”,不知他的廉耻之心在何处?
尊严在于自力更生,在于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而不是把自己整成残疾,再去乞讨,装可怜,甚至于出手“抢”。
我真想叩问他们一句:什么是尊严?
和大多数人一样,身处繁杂喧嚣的尘世间。每每闲暇时,总会与书籍为伴。诗词为友。可是,说到这读书,我可憋了一肚子的话。
记得有位哲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如此,知识不仅可以丰富我们的情感,曾长我们的见世面。例如,在日常生活中,与人相处,沟通也大有裨益。在三国时期,诸葛亮就与高雅之士,徐庶元直,结交挚友。也不乏言诗作赋,讨论天下大事。人生之幸事,乃有一知己,便足以。
读书可以使人克服一些艰难险阻,实现人生的理想。我最敬佩的花朵,就要数冬天的梅花。自古就有赞美他的诗句。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又怎会不使人心生敬佩,怜悯她,垂爱她。宋代大文学家,宋濂正是如此。他从小刻苦读书,借书记录。无论环境多么恶劣,都没有阻挡他嗜学的真心,可谓志坚不移,好男儿就要胸怀大志,报效国家。
说到这,使我不禁想起方仲永来。想当初仲永天资聪慧,几岁便能作诗。赢得乡人称赞。可那又怎样,天意弄人,他不注重后天教育。最后,一切一切都付诸东流。使人惋惜伤感。历史是一册厚厚的电影剪辑带。不断启发我们,严律于己,自强不息。
培根也曾写出这样的文章,其言我就不一一道明了。总而言之,一些获得成功的人,都建立在文学之上。书籍,似辽阔的大海,凭我们跳跃;似蔚蓝的天空,任我们飞翔。因而你会绽放不一样的精彩,不信,你就试一试。
黄狗躺在主人家门前的青石板上,上午的太阳暖和地照在它身上,纯净的黄狗毛反射出金黄色的光泽。此刻,它的心却有一团火在燃烧,这火被它强压下去,却又窜了上来,它几乎无法控制要吼叫的欲望。它恨恨地瞪着远处的那间祠堂,祠堂前那一群婆娘正在为婚宴食物而忙碌。祠堂附近是一间屠宰场,从那里很清晰地传来它同胞一声声凄厉的哀叫声,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它闻到了一股股血腥味道,那味道扩散在空气中,形成罗网把它包围起来,它的孩子惨死在屠夫锋利的刀下的情景仿佛又在它脑海中闪现。
那一天,它的主人回来,这本来是令人,不,是令狗们兴奋的事。主人回来,就意味着它和孩子的伙食能暂时得到改善,当它和孩子摇着尾巴,用狗们最真诚的礼节对归来的主人表示欢迎时,主人惊讶发现,它的孩子,它英俊的儿子,已经长得和它一样高大威猛,一样拥有健壮的体魄。它知道,主人已经离家数月,在这段时间里,儿子换了毛,现在窜得与父亲一样高大威猛,一样拥有纯净的黄色皮毛,一样能忠诚于主人的家。这是多么让父子俩引以为荣啊!
然而,它们并没有欢喜多久,厄运就降临到它们头上,它们主人的母亲,那位让它们敬佩的慈祥老人,每天都为它们带来食物,每次都要边嘻笑着,边抚摸着它们油滑的黄色皮毛,它们享受着慈祥老人带来的食物,享受着慈祥老人的爱抚。同样,它们也向主人的家报以最宝贵的忠诚,它们安分看家,从不无故咬人,面对主人冰冷坚硬的铁链,它们也温顺地让主人套在它们的脖颈上。
可是那天,慈祥老人好像有鬼上了身,她无情地唆使主人将它们卖给进村收狗的人。理由是:如果它们咬伤人,会使主人付出巨大的代价。天啊!天地可鉴,山河作证,它们谨记主人的教导,从未动口咬过人,它们总是以谦卑的姿态对待它们的朋友—人类。它们总是这么认为,人类是最聪明的动物,它们忠诚遵循主人的命令,没有丝毫怠慢,它们是最明辨是非的动物,它们知道谁是敌谁是友,怎么说不分是非呢?它们一直以来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誓言,如今又向主人如此这般地哀求着,但那冰冷的铁钳已悄然夹住了它们的脖颈。它们奋力地挣扎,最终还是被塞进那拥挤的铁笼里。
它们的哀吼声惊动了善良的人们,善良的人们躲在远处颤抖,不敢靠近半步。它们不想死,把求救的目光射向善良的人们,而善良的人们没任何反应,胆怯得不敢正视它们,就连大气都不敢喘。它们终于心冷了,彻底地绝望了,它们不再做无用的挣扎,任由收狗人将它们运到屠宰场。在屠宰场里,已经陆续运来很多狗了,所有的狗的表情都漠然而绝望,大家都在等待死亡,却又毫不畏惧死亡。它们把忠诚都无私地献给了主人们,然而人类不需要,他们把忠诚换成了钱,钱才是他们最忠诚的东西。它们明白了这一点,便坦然地面对死亡。
黄狗的儿子,比父亲先被屠夫捉出。黄狗看到屠夫用贼亮的尖刀在自己儿子的胸口上使劲刺进,哧溜一声,鲜血便从儿子的胸口上喷涌而出,它看到那血仿佛是从自己身上喷涌出的,屠夫那把尖刀仿佛也是刺在自己的身上。它看到自己可爱的儿子就这样忽然倒在血泊中,儿子那纯净的黄毛被染成了红色,儿子的身上好像开满了鲜花,那鲜艳欲滴的色彩,又像一根根针一样深深地刺痛着它双眼。它在等待死亡,急切地想要死亡。它希望自己也像儿子那样,身上开满艳丽的红花。
然而,它没能如愿,就在屠夫要给它一刀痛快时,它的主人汗流浃背追赶上来了,他认为黄狗是本地被屠宰剩的唯一的一条公狗了,现在所剩的都是母狗,如果公狗缺乏,狗崽出生率必为零,养狗赚钱的计划会落空。他用高价把黄狗从屠夫的尖刀下赎了回来。
回来后,黄狗整天沉默寡言,不吃不喝,主人为此感到悲伤,对黄狗百般讨好。可是黄狗的心早已死在屠夫的尖刀下了,剩下的是一具行尸走肉。
人类不需要忠诚,活着有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