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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怎么写?下面我们范文网小学生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16篇关于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看一本好书就好像在聆听一个高尚的人讲话。下面,我就向你介绍一下我喜欢的一本书吧!
我喜欢的书是《青少年百科》。一本世界知识大百科,它就像是一座没有围墙的学校。
这本书里有着丰富的知识。它让我了解了中国的五千年文明历史;知道了“提灯女神”南丁格尔;明白了诸葛亮娶丑女的故事……《青少年百科》不仅知识丰富,还让我感受到了世界各个国家不同的历史、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神奇壮丽的名胜古迹及绚丽多彩的风光……
渐渐地,我有了“我报路长嗟日暮,学诗谩有惊人句”的才气,有了“坐看云起,傲视群雄”的豪气,也有了“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复来”的傲气。这些世界的奥秘和博大的知识让我越来越喜欢这本《青少年百科》了。
啊!这本《青少年百科》既是我学习上的朋友,也是我生活中的一位好老师!积淀许久的人类文明已由初始的一棵小树繁衍成一片森林,我喜欢这本书。
读书的女孩,什么书都喜欢看,并且是百看不厌。因为读书太多我已经成了四只眼,可我觉得也值了。在各类书籍中我尤其喜欢读一些名人名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就是其中一本。 这本书是聋盲人海伦〃凯勒写的非常有名的散文集,她让我非常震撼和感慨。书中她不但告诉了我们什么是坚强和勇敢,还让我们知道了自己有多么幸福、多么幸运。这本书首先简单介绍了海伦的成长历程,她虽然失去了听觉和视觉,可她并没有向狠心的命运低头,反而在她的导师莎莉文小姐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料理自己的琐事、甚至学会了阅读。最后,
当我如饥似渴地读完她的人生,就来到了本书的核心部分,黑暗会使他意识到光明的可贵,失语会使他懂得享受声音的美妙,对海伦来说她把黑暗和失语看作是上帝奖励她的礼物,并假想自己获得了三天光明,在三天中如何看、如何听。这些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她的身体遭遇只有十万分之一的比例,可是她的思想真是绝无仅有的呀,海伦的形象在我脑海中渐渐清晰,她像女神一样占据着我的大脑。不,不对,她应该是我身边的朋友,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的榜样。 人生就像一条路,路也可能平坦宽阔,也可能坑坑洼洼。对于海伦来说,她的路不只是坑坑洼洼,简直就是一路荆棘,可是她仍坚强的走着,并且走出一条辉煌的道路。看到了她,我回想自己所经历过的一些事情,突然感觉自己好羞愧。曾经因为弹琴和妈妈赌气,因为考试没有拿满分不高兴,因为〃〃〃〃〃〃这些在海伦眼里算什么,这能算挫折吗?我有明亮的眼睛、灵敏的耳朵,我是多么幸运呀,我要刻苦练琴,给人们带去优美的音乐;我要努力学习,为社会奉献我的智慧;我要把海伦的故事讲给我的伙伴们,让她成为大家的榜样。
除了这些,这本书告诉我们的道理还有许许多多,书就像大海一
样宽阔深邃,书就像漫漫人生路上的一位永久的导师。这位导师并不直接告诉我们人生道理,而是让我们在苦苦思考中悟出真谛!有书读的世界真的很美好,读书还有好多好处呢,比如:可以提高阅读水平、增强写作能力等。
我真高兴能拥有很多书,并以她们为伴,让她们不断指引我前进,
象海伦一样不畏艰难、努力进取,并懂得珍惜,愿我们每个人都读万卷书!
我们每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书籍,我最喜欢的书籍类别是历史类、想象类的书。
其中一本是张天翼写的《宝葫芦的秘密》。
奶奶经常给孙子王保讲有关宝葫芦的故事,一日,王保睡觉后,他梦见了他在跟小朋友们玩钓鱼,谁知他钓到了宝葫芦,宝葫芦告诉王保,它能实现愿望,考试时,王保什么也不会,让宝葫芦找一张能得高分的卷子,宝葫芦找了一张九十五分的卷子,王保看都不看就交上去了,班主任老师见了,问:“这是你的卷子么?怎么不是你的名字?”王宝一看,这张卷子是别人的,别人的卷子是自己的。而自己的卷子上却一个字也没有,零分。
王宝气愤的走在路上,看见卖玩具的,可是没有钱,走了。宝葫芦一看,把所有的玩具都“偷”了过来。王宝回到家,看见自己满屋子的玩具,怕妈妈发现,就赶紧把妈妈赶走了,怕露馅。妈妈问他:“你怎么考了零分?你太让我失望了。”王宝伤心的走了出去,宝葫芦安慰他,王保二话不说,把宝葫芦踢了出去,踢到了水里,可是宝葫芦又浮了上来。我不能让别人帮助我实现愿望,我必须要靠自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毛从军记》,作者是张乐平爷爷,这本书是从姐姐那里得来的,开始只觉得书中的小插画很好看,看着看着就入迷了,有时候看着画面会偷偷傻笑,有时候看不懂图中的三毛到底在干什么?我就很好奇的追着姐姐问东问西,姐姐没时间就问妈妈,虽然有些费劲,但我还是乐在其中的想了解三毛,后来我自己拼拼音读三毛,三毛的身世很可怜,但他很乐观,三毛很淘气,但满身正义,三毛鬼点子很多,但都是针对坏人的,他勇敢、机智、多谋、聪慧,你喜不喜欢这样的三毛呢?
我书柜里有许许多多的书。
可是我最喜爱的书还是《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这一套书一共有四本分别是《自然环境》、《文化艺术》、《科学技术》、《人类社会》。这四本书里我最爱读的就是《科学技术》这本书主要讲了从古至今有哪些人发明了哪些东西、数学工具的发明、几何学的概况、物理学的常识和密度、机械与运动、机器人的发明、流体还有声和波、热现象、光和电、电和磁有什么关系。
还有一些关于现在的电子、武器、航天等技术。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们中国还不够强大,要变强就要有更多的科学家发明更厉害的武器。
在这个暑假期间,我读了不少的书,要说我最喜欢的一本,非《班长下台》莫属了。这本书里的女主人公虽然学习不太好,但惹人喜爱。尽管她每次都会被老师请到讲台,可她并没有灰心,而是对照纠正自己的错误。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生动有趣,读的我是心旷神怡。其中有一集叫做《直到永远》,讲的是主人公她喜欢的男生叫周君,在五年级才出现。以前她喜欢的几个男生,都有令人不喜欢的地方,但是周君身上却没有什么令她不喜欢的地方。他们在同一个村,这就让他们俩培育出了非常深厚的感情。但是人生的路上,总有许多的挫折,小学毕业后周君给她写了一封信,说他要去台北市了,但是可以写信给保持联系,直到永远。但是还没有等到他的新地址,却因为爸爸的工作问题搬到了南方。就这样,他们便失去了联系,直到永远了。我们人生中有很多挫折,你或许并不能和你喜欢的人永远保持联系,只有接受这个现实,才能换来更加精彩的明天。
还有一集我觉得非常好玩,那就是本书的主题《班长下台》。其实我们的主人公就是这一班的班长,她下台的原因,是成绩考得太差,语文30多分,数学30多分,英语30多分。我知道你们肯定想问,学习这么差为什么能当上班长呢?是这样的:老师之前调查问谁当过班长,我们的女主人公便举手了,于是她便莫名其妙的当上了班长,如今虽然她成绩如此之差,可在竞选班长的时候,竟然又被老师给选中了,但是她鼓起勇气举手给老师说成绩太差,我觉得我不配当班长,请老师换其他人吧。老师觉得很有道理,也觉得很有骨气,于是便推选了班里学习最好的学生当班长,这便是班长下台。我想这是想教会我们要鼓起勇气,充满自信,一切都有可能。
除了情节以外,这本书里的成语各种各样,几乎可以当成语字典了,想学习成语的还不来看一看?书里的比喻句和拟人句也是数不胜数,还都做了标注,根据标注一下子就能理解暗含的意思,这对我们写作和阅读有很大的帮助。
总之,《班长下台》这本书里面的剧情丰富多彩,令人流连忘返,教会我们要有勇敢和自信的态度,有接受现实的心理。我从中学到很多道理,我特别喜欢,推荐大家看看。
我从小到大,读过《格林童话》、《淘气包马小跳》还有《笑猫日记》等,但是我最喜欢《淘气包的马小跳》,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淘气包的马小跳吗》?
因为马小跳他虽然有一点顽皮,有一点淘气,但是他知错就改,有一次,我在读书这本书的时候,看到了马小跳过生日这个故事,这是马小跳过生日可是他要送给夏林果生日礼物,于是,我就在想他过生日为什么要送给别人生日礼物呢?我很疑惑,然后,我就继续读了下去,读到了最后,才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是因为马小跳上次把夏林果给撞摔倒了,马小跳就是因为把夏林果给撞摔倒了,所以在马小跳过生日的时候,马小跳为了给夏林果一个歉意,所以就送给夏林果的生日礼物这就是马小跳知错就改的一个画面。
我从这本书中,我得到了要学会马小跳的知错就改的好品质。
最近,我迷上了《恐龙历险记》这本书。
一个凉爽的夜晚,风儿轻轻吹着,我坐在窗前端详着我心爱的《恐龙历险记》。
只见蓝蓝的天空上,翼龙在那儿飞翔;在茂密的树林里,慈母龙在那儿产蛋;在广阔的草坪上,小暴龙躺在大暴龙的怀里;在清澈的湖水里,鱼龙在那儿嬉戏。
我惊呆了,难道我来到恐龙时代了吗?
突然,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我感觉大地都在震动。我愣住了,只见一只霸王龙正一步步向我逼近,两条后腿像粗壮的柱子,前爪像锋利的钩子,又粗又长的尾巴就像一条钢鞭,“呜,呜……”它甩动着脖子,张开大嘴吼叫,露出两排尖锐的牙齿。我吓得闭上眼睛,大气不敢出,等着成为这只霸王龙的美餐。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我慢慢睁开眼睛,只见霸王龙把头伸到我跟前,小小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好像在问我从哪里来,一点也不像我想的那么恐怖,我伸出手摸了摸它皱巴巴的皮肤,凉凉的。霸王龙用长长的舌头舔着我的脸蛋,鼻子哼哼地吹着气,好像在给我挠痒痒。
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呵,真爽!我一会儿坐在肆意飞奔的霸王龙背上,一会儿骑在腾空飞翔的翼龙身上,一会儿和可爱的小腕龙捉迷藏……
不好,我走进一片茂密的丛林,出不去了,我急得团团转,我累坏了,也害怕极了,就当我要崩溃的时候,一只翼龙飞来了,我爬上它轻轻扇动的翅膀,一眨眼,我们就冲出了丛林。哇,好高啊!我好像可以碰到漂浮的白云,底下碧绿的草地,清澈的湖水,茂密的树林,数不清的恐龙在奔跑、嬉戏……
我越飞越高,越飞越起劲。
“你又在和恐龙历险吗!”妈妈的话把我惊醒,我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手中的《恐龙历险记》,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十分喜欢看书,特别是喜欢看”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书。在看了她写的书后,我发现自己对《你是我的哥》,这本书情有独钟,百看不厌。
《你是我的哥》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家庭中的亲情纠纷。
从小丧父的少女可小如,在和妈妈、小哥一起相依为命度过了四年时光后,又不得不接纳两位新成员;继父和继父带来的儿子。对于表面大大咧咧而内心十分敏感的小如来说,家里突然多出了两位男性,内心是非常不舒服的。尤其是大哥鲁奇,他虽然外表又酷又帅,但是性格十分桀骜不驯。每天和大哥相处一室,忍受他的种种毛病和坏脾气,令小如心生烦恼。多少有些自私和偏心的妈妈,不善于调节儿女间的矛盾,因此,对鲁奇的讨厌,憎恶,构成了少女可小如日复一日的生活内容,直到鲁奇被迫离家去闯荡社会……
鲁奇的离去,终于使这个家有了一家人间的温馨。但是,小如的心情却没能平静下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她逐渐理解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离别,什么是怀念,还有什么叫做珍惜。
看这本书,总能让我想起舅舅一家。20xx年11月时,我舅妈的娘去世了,或许是因为妈妈的离世,让我舅妈知道了珍惜,珍惜身边在世的人,不要等他们走了,再来后悔,世上可没有后悔药。以前舅妈和我外婆——她婆婆间的关系不是很好,现在,他们间有了融洽的婆媳关系。舅妈还会为了让外婆和她们一起出去吃饭,不在家吃那些热了一遍又一遍的冷菜而用激将法,说:”如果你不去,那我也不去,陪你们一起吃冷菜。”
我们也是一样,多去关心身边的人,不要等他们去世了再来是我不对,我该对你们好一些,这种话。在此,我呼吁大家:”多多关心身边的人,关注长辈们的身体健康,把你的爱无私的献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做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高尚行为。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把书比作是营养品和阳光;海伦则把书看为是船只……而作为“书迷”的我,要把书当成我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位良师益友,把我带入了知识的殿堂,让我领略到知识海洋
书像一个无声的老师;书是一个人走向成功的铺路石;书是一个人成才的必要条件。书像露珠哺育着我们
我是一个爱读书之人,也收集了不少好书,什么古今名著,中外文学、报刊杂志、科普教材、儿童读物数不胜数,但是我唯独喜欢《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书主要描写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王朝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概括了三国时期的政治军事斗争和这一时期的历史巨变。塑造了一个个风云的英雄人物。如:蜀国的刘备,诸葛亮,
魏国的曹操,司马懿……
我最喜欢的还是诸葛亮,他是一个政治家,军事家。字孔明,琅邪阳都人,家世二千石。东汉末,牧守混战,随叔父诸葛玄往依荆州刘表。隐居南阳隆中。刘备知道后,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帮忙,诸葛亮的才智是无人能比的,他草船借箭,空城计,奇造木牛流马等
虽然他没有张飞,关羽的好武艺,但是他的足智多谋则是神机妙算。我感受到孔明的那种迎难而进、善于思考的精神。这些恰好是我的不足之处,在我在做作业时,一旦遇到难一些难题目,就只会逃避,不去思考,只会把它们抛到脑后,之后就把它忘到九宵云外去了老师一讲我全懂。我应该向诸葛亮这位伟大的军事家、思想家和政治家学习,学习迎难而进、善于思考的精神,让自己尽量做到十全十美。
读了这本让我回味无穷,使我感受到读书的乐趣。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对我们影响非常大。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名字叫:《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为梦想而奋斗的名人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有两个故事感悟非常深。第一个讲述的是在美国的一位商人因为自己家里的事情而担心,但是这位商人不想让员工知道,于是,就把这件事瞒着。终于有一天,员工知道了这件事,就不用心干活了。这一个月销售业绩一直往下滑,经理看不下去了,才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上经理请了一位鞋匠给经理擦鞋,员工们个个目瞪口呆,经理边擦边说:“你们干好了自己的工作,就会得到相等的报酬,那如果你什么都不做,你们只会是没有用的人。”说完就拿出2美元给了鞋匠。员工听了这番话,又恢复到原来的态度,认真工作了。通过了这件事我感悟出:我们应当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在乎别人的话语。
这第二篇事情呢,是说一个妇女在晾衣服,她的宝宝在阳台玩着玩着就掉下去了,妈妈看见了疯一般地从楼梯上跑了下来,只用了零点几秒就接住了宝宝。当一位记者采访她的时候,她就说:“我也不知为什么有这么快的速度,我只想用我最大的努力来接住我的宝宝。”我想,只有母爱才会创造这样伟大的奇迹吧!。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常常给我带来鼓励和勇气。
这本书让我知道,我们应该用最大的努力来完成我们认为的不可能。现在干什么活人们都抱怨不容易,其实只是没有努力而已,只有吃了苦,我们才懂什么是甜。
这些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人生,你们想看这本书吗?
每当我打开书柜,总会看见那本我珍藏许久的一本书——《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让他们当上狼王,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每次读起这本书,我总是会泪流满面,我被母狼紫岚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感动了。它为了梦想一次又一次接受打击,最后变得丑陋,还为了狼孙的安危与“金雕”同归于尽,母狼紫岚对孩子们的爱远远超过爱自己。我反复阅读这本书,上面的每个故事情节我都非常清楚。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写完作业已经很晚了,我看爸妈都睡着了,便偷偷地关上门,打开灯继续阅读这本书,结果被妈妈发现了,她把我训斥了一顿,还说再也不给我买书了,我吓得赶紧钻进被窝睡觉了。但是我却做了一个梦:我来到“紫岚”生活的草原,亲眼目睹了“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场面,然后我就被吓醒了。我回忆做的那个梦,想到“紫岚”非常可怜,一生就为了丈夫的遗愿、孩子的安危,只为了别人而活,从未想过自己。
这本书被我翻阅过很多次,里面的故事情节我都非常清楚,现在我的学业重了,也没有时间再看了。但这本书是我最珍贵的东西,我会永远保存着它!
书,在我小时候不经意间迈着轻盈的脚步款款而来,走进了我的心中。每一次读书,读到高兴时,我会随着它手舞足蹈;而读到伤心处,我也会潸然泪下。这些瑰丽的艺术珍品——书,使我如醉如痴,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曹文轩的《草房子》。
金色的草房子,苦香味的艾地,无边的芦苇丛……这便是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这便是《草房子》中的油麻地。顽皮又善良、坚强的桑桑,倔强而又有着自尊的陆鹤,文静秀气的纸月,自立顽强、不言放弃的杜小康这便是油麻地中的孩子们。这是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也是一本让我刻骨铭心、不断被感动的一本书。
文中让我最为难忘那是杜小康。他本是一个衣食无忧的孩子,可是却经历了重大的变故,家境一落千丈,还欠了许多债,他只能放下心爱的书本,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年少的他承载了太多太多。这,便是生活中对他的一大考验,正是因为这考验,他才学会了成长,才有了桑乔校长的那一句“:日后,油麻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许就是杜小康!”的确,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到一个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考验,但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坚强,因为生活的考验是残酷的,是不能回避的。只有坚强,去坚持,去超越今天的自己,去攀爬明天的巅峰!人只要战胜了自己,即使乘风破浪之后也没有成功,但是却可以一心向着目标,那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你才能成为一名人生旅途上合格的“应试者”。
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草房子》,这本书让我时时刻地问自己:“今天,你坚强了吗?今天,你努力了吗?今天,你战胜昨日的你了吗?”
一只蚂蚁被一个小女孩夹在书里,他被夹扁了,第一天他从第100页跑到了72页,第二天他从72页跑到了200页,从此以后这一本书里的内容有所不同。这个小女孩每次翻开书的时候都会看到一段新故事,这个小女孩再也没有买过新的书本。
我感觉这本书很有趣,我也很想有一本这样的书,要是我有这本书的话我就会一口气看完这本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认为,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而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
我曾在万卷书城淘到了一些好书,其中我最喜欢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乡村男孩青铜和城市女孩葵花的感人故事。
一次命运的安排,一次特别的机缘,城市女孩葵花来到了不会说话的乡下男孩青铜身边,并且成为以兄妹相称的好朋友。他们在大麦地里一起生活,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不管是遭遇洪水还是蝗虫来袭,他们在苦难中彼此鼓励支持、乐观、坚强地成长着。然而,12岁那年,命运将葵花召回到她原来所在的城市,青铜和葵花不得不分开。那一次,不会说话的青铜竟然开口高喊一声“葵花”,这一声呼叫震撼了所有的人,葵花还是走了。从此以后,男孩青铜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着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期盼着她能够归来……
读完这本书,我早已潸然下。我们每天都呼唤着要世界充满爱,这不就是爱最好的表达吗?青铜因为爱葵花才呼唤她的名字,要知道一个哑巴说出话是多么困难啊!爱的力量是无穷的,但只有我们心里有了爱,世界才会就成美好的人间。在这个人情趋于冷淡的社会中,困难是不可避免的,其中总会有一些困难和挫折造成的痛苦。而我们在遇到痛苦的时候,一定要坚持,甚至感谢这些挫折和困难,尊重痛苦,正视痛苦。因为只有历经风雨才能见彩虹,只有少年时的波折,长大时才会成功。忘记从前经历的种种磨难吧,痛苦绝对不是只在我们身上发生的,每个人都经历过痛苦。珍惜痛苦,就让他使我们的人生更加灿烂!
雄鹰明白自己是蓝天的征服者,所以,它坚强地选择深渊,用纵身一跃实现展翅的梦想;小溪明白自己是大海的波浪,所以它坚强地选择坎坷的道路,克服一切困难,流向大海;蝴蝶明白自己是大地的色彩,所以,它坚强地破茧而出,成为了大地的一员。
正是因为读了《青铜葵花》我明白了人要坚强面对一切困难,战胜困难,所以,“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
我看过许多书,有《小故事大道理》、《窗边的小豆豆》、《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
我最喜欢的是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叫金铃的六年级学生,因为从小学开始,金铃的数学成绩就一直不太好,所以妈妈赵卉紫就像刺猬一样,把尖尖的刺扎向金铃那些不太可爱的分数上。在小学毕业前,还有许多千奇百怪的事情发生在主人公金铃身上,给金铃的学习时期增添了许多乐趣。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获奖专业户》。这篇文章写的是:每一次开学前,卉紫都要为金铃买一个书包,在一次买书包时,一位售货员推荐金铃去参观作文比赛,没想到金铃写的.作文寄出了半个月后,竟然收到了长江公司的回信,说金铃得奖了。卉紫高兴地对金铃说:“上次你写的《我的爸爸》在区里和市里得了奖,这次又在长江公司举办的作文比赛得了奖,你怎么一不小心就成了获奖专业户了呢?”金铃回答道:“这叫做‘牛刀小试’。”
那里的奖品有很多:386电脑一台、“卡西欧”电子琴二台、“小霸王”电脑游戏机三台其余的就是一些鼓励奖。金铃得了三等奖:“卡西欧”电子琴一台。在领奖时,还有电视台的记者采访。金铃第二天来到学校,一下子就成了明星,一大群人围着金铃问这问那。金铃心里甜滋滋的,就连一向严肃的邢老师也大夸了金铃一番。
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被作者描绘得有血有肉,活泼可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时而热泪盈眶,时而开怀大笑。不管看过多少遍,我依然觉得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