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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作文怎么写?下面是我们范文网高二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12篇关于唐朝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长安,一个古老的名字,一段历史,一段辉煌,一段不能遗忘的过去。面对它,却往往在凝思之中,不知不觉地将自己幻化成王维,李白,或渭城,或阳关,或是在清晨的烟雨中,饮酒或与人对饮。
坐在车上,看着两边倒退的风景,不知怎的,却无心欣赏,看着路边热闹的人群,听着他们的欢声笑语,在我而言,却凭空产生了微微的凄凉。还没回过神,泪水顺着脸滑落下来,如此滚烫,却又如此冰冷。我干警别过脸去,擦干了泪珠。
渭城近了,我的思绪却越飞越远,飞回了千年前的某个早晨,某个和我一样流着泪的人。
雨早已停了,路上的尘埃也被洗刷的一干二净,也许,同时被洗刷掉的,还有昨日的忧伤。这时,该是唱着歌出门务农的时候了。可远离集市的客舍旁,一座亭子里,却坐着两个人,应该说,是两个即将别离的人。
王摩诘举起了酒杯,面向着对面的人。他的眼里有着像珍珠一样晶莹的泪花,元二流着泪一饮而尽,放下酒杯,轻道一声:“珍重”,然后就那样毅然的走出了小亭,走出了城门,走出了阳关。
他却没有回头。
摩诘无法忍受那种痛,那种来自内心的刺痛,他的泪水霎时夺眶而出,杯中无酒,泪珠却将它填满了。他望着那愈见缩小的身影,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用眼光目送着。他明白,这已经足够了,愿我的朋友能够一路平安的到达吧。
那孤单的身影越来越远,渐渐消失了,摩诘知道,出了阳关,就是一望无际的沙漠了,什么时候能再见呢?也许是一年,也许,会使很多年,他自己也不知道,只是这一路上,有谁能为你相伴呢?摩诘倒上最后一杯酒,却没有喝,而是向着朋友离去的方向撒了出去,算是敬朋友最后一杯吧,出了阳关就没有人能陪伴你同行了。
对着远方空旷的沙漠,摩诘泪如雨下,他抬头仰天,那首《渭城曲》就这样念了出来: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一杯杯的苦酒,竟化成了和李杜迥然相异的狂放,那带了些微哭腔的低吟,竟仿佛穿越了时空,穿越了茫茫的沙漠,穿越了迷蒙的烟雨,化成浓浓的思念,飞到远方人的身边,飞到那遥远的安西。就这样飞越了时间,飞跃了千年,一直连传到了今天。
这是怎样的一种情谊,又是怎样的一个摩诘呢?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孤单,还是那不亚于李白的狂醉,不逊色于杜工部的忧思?也许,我无从可知,也许,我本就该不知,也许,我只能去问那被岁月磨砺过的沧桑和无奈了。
透过窗,我所看见的,只是被都市文明所遗弃的角落罢了,我很难想象,很难想象千年前那个遥远而强大的国度,又怎能去想象,那些诗意的泼墨山水呢?
逝者如斯,而烟雨中的渭城却留着了遥远的别离,和在时间的流逝中变得古老的年代。
蒙蒙烟雨又下了起来,下的那样无声无息,风有泪的气味,泪有酒的气味,我望着窗外,竟仿佛能看见那个落泪的身影倏的滑进那片烟雨,滑进迷蒙的别离,从古至今,由远而近,招招手,惜别古人,惜别那诗意的陈年旧事。是谁在饮樽独酌,迎风轻狂?
我似乎回到了唐朝,见到了那个狂乱的身影,见到了那场平凡的别离,听见了渭城早晨的烟雨,是那样平平仄仄,真真切切。
我在幽静的街道上走着,虽没有一个人,但我却感觉到好象有无数眼睛在盯着我.刷刷!有什么从我眼前飞过?!我站住脚,警觉起来.向四周看看,空无一人,那刚才的到底是什么?恐惧从我心里升浮.我继续往前走,手下意识的握紧腰间的剑,这地方太诡异了,我要想办法离开.哒哒..脚步声?我的?我停下来,可脚步声依旧响着,仔细辨认脚步声发出的地方……我身后?!哒哒……脚步声越来越近,好像是朝着我走来的.1……2……3……我猛的转身,没人?!怎么会……这时,我感到有什么东西正扯着我的衣角,低下头,看到一个小孩子正吃着棒棒糖,无邪的大眼睛看着我.小孩指了指众多房子中的一座,示意我过去,我看着小孩,反正现在我没什么做,又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不如跟这小孩去看看?
走进房子,热气扑面而来,几个蒙面人坐在房子正中的坐垫上,个个目光凌厉.我站在门口不进去,看着那小孩走到一名蒙面人的身边坐下.我们对望了几分钟,其中一个蒙面人开口:"这位小姐想必是第一次到这地方来吧?"我惊愕,他怎么知道?我冷冷地盯着他,说:"是的,请你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那蒙面人冷笑了一下,摘下面巾,说:"连这个地方都不知道,你还敢在江湖上混啊?"天啊!他他……他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啊?如此俊美,要不是他的声音浑厚有磁性,我早把他当女人了!见那蒙面人摘下面巾,其他蒙面人也都把面巾摘了下来,这这……这是在排电视剧吗?那么多帅哥……我感到自己快流鼻血了.努力克制住自己,说:"请问这是什么地方?"那人嘲弄地看了我一眼,吐出三个字:"无名城."无名城?不知道.我疑问地问:"那……这个地方是干什么的?"那人一副快晕死的表情,给了我几个白眼,他挥挥手,示意旁边的人回答我的问题.坐他身旁的一个红头发的人告诉我说:"无名城是一个充满血腥的地方,换个说法就是武林高手的比武场,能到这个地方的人,武功都是非同一般的.无名城的城规规定谁走在无名城的街道上,都是向所有的武林高手挑战,所以进入无名城的人都是用轻功飞跳着的.无名城里的人都是穿着战甲,以防一不小心被人刺杀.我们少主看你一身绸缎,根本不能防御外来伤害,才让小少主去把你救回来."我听得一愣一愣的,怪不得在大街上我会有被人盯着的感觉,怪不得我会看到有东西从我眼前飞过,原来如此!等等!那他的意思说我比一个小孩都不如了?!我愤恨地瞪着那个被称为少主的男子,咬牙切齿的问:"那怎么才能从这出去?"男子瞟了我一眼,说:"除非你能赢了这里的所有人."不是吧?!所有人?我连一个人都打不过啊,虽然我学过跆拳道,但也太……我讨好地看着"少主",说:"这个条件也太高了点啦,看你被称为少主,武功也一定很好,要不你帮我把我弄出去,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好不好?"事到关头,我也只能低下我尊贵的头了."少主"侥有玩味地看着我,说:"什么都可以?"我狂点头.只要能出去,我不惜一切代价了!"少主"指了指我腰间的剑,说:"把你的剑给我看看."剑?我急忙摘下剑鞘,双手奉上."少主"接过剑,看了又看,惊叹说:"我果然没猜错,能够发出紫光的剑,只有紫玲珑了!我问你,你是怎么得到这把剑的?!"怎么得到?我怎么知道!我到这个地方它就在我身上了.我笑嘻嘻地对"少主"说:"你要是喜欢就拿去吧,它放我身上我还觉得碍事呢!""少主"不可思议地看着我,说:"你知道它是什么剑吗?它削铁如泥,斩水如纸,多少人想得到它?可就是没人见过它的样子,只知道它能发出紫光,剑面可映出人影,剑柄刻有"紫玲珑"三个字!多少人想得到的宝贝,你就那么轻易要把它给我?!"不会吧?我身上竟然有这种宝贝?我郁闷地说:"这把剑是我在到这个地方的时候就在我身上的,我不知道它有那么奇!""少主"不相信地说:"你不是从"无名门"进来的?"我点头."少主"激动地跳起来,说:"难道那人就是你?!"我一头雾水,问:"什么是我不是我的?""少主"说:"我师傅让我到这里来等一个人,说他持有"紫玲珑",但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我还以为是男的,没想到……"等我?我更加迷糊了.没等我反应过来,我就被什么不知名的东西套住了,随后,一阵吵闹……
当星星还在夜幕中跳舞,黎明已悄然而至;当乌云还在飘飘然,阳光已洒下金黄;当我们还在无止境地嬉笑玩闹,年龄已悄然增长,就这样,还没来得及与梦中乐园说再见,我们已踏上青春的列车,而与此同时,我成了升学大军中的一员,我,一个“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词“的懵懵懂懂的少年,开始了我的青春,也开始了继人生一次小转折点的学习生活,用属于自己的密码在时空中写下故事,在天空中留音符,旋律。
欢乐与泪水,期盼与失望,充实与空洞,交织成了十四岁小女孩的天空,汇织成了学习的辛酸——
十四岁的女孩的天空,充满了春的柔情,夏的豪迈,秋的风韵,冬的壮观。
学习的生活,充满了一年四季的韵味,却有不知被谁添加了酸、甜、苦、辣、味。
漫步在海边,“玉树临风”地让风儿轻拂我的脸,风里带来些渔船归来的腥味,却使人觉得很舒适。我想起了我儿时的伙伴,我们共玩“过家家”,我们共织的彩色记忆,我们共洒的银铃歌声,此时,它们又从遥远的东边走来,是那么轻盈。
过去的已过去了,它就像退了潮的海,虽已不再汹涌澎湃,但它已把贝壳留给了大海;它就像是落了山的太阳,虽已不再光辉,但它还是把星星留给了苍穹。虽然初中的生活是给自己造成了许多的压抑,但我们又何不去把大海的馈赠悄悄捡起,将天空的孩子痴痴欣赏呢?
于是,我选择了笑声,我笑着面对铺天盖地而来的书山题海,因为心告诉我,欢乐就在彼岸;我选择与同学们继续挥洒笑声,我变得好谈笑风生了,我做回了真正的我!
十四岁的天空又变了,它飞舞着稚嫩的诗句,散发着清纯的气息,描绘着成熟的果实,舒张奔放的情意。当那闪光的诗行从我们纯洁的心灵向外源源不断地流淌,我真的想推倒心墙,让青春的胸怀散发永恒的气息!
十四岁的女孩,虽然迎来更多的只是学习的任务,但我们却开始欣赏那飘逸的长发,追求曲线的完美,开始向往韵味的短裙,攀比潇洒的牛仔;十四岁的我们学会了“叛逆”自己的父母,做个坏小孩,学会了学会了不对老师“奉若神明”,开始与老师“对歌”。
十四岁的女孩变得多情,当考试不顺意时就仰天长啸:“为什么考题总是和我过不去呢?”当看到新栽的小树在寒冬里默默死去,不禁感叹世事黑暗,哎!
李大钊曾在《晨钟》之使命里说过:青年之文明,奋斗者也;与境遇奋斗,与时代奋斗,与经验奋斗,故青年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使华也。不错,青春是少年的纯真,青年的舞台,老年的不息。青春是短暂的,犹如流星划破长空,在这青春年华,何不抓紧时间干一翻大事业呢?
邻座曾说过:“如果人生是一本书,那么拥有青春的日子便是书中最美丽的彩页;如果人生是一台戏,那么拥有青春便是戏中最精彩的一幕;如果人生是一次从降生到死亡的特别旅行,拥有青春便可看到沿途最美的风景。是的,我一定要让我的青春无悔,让我的初中生活也五彩缤纷!
我想穿越到唐朝,因为那有杜甫,有醉仙李白,又掌握大权,亭亭玉立的女皇帝武则天……我想穿越到唐朝,因为那有侠客,有江湖艺人,我们可以在亭台楼阁上谈酒作画,比试武艺,到晚上时,我们可以观看众星拱月,霸星降世……
我想穿越到唐朝,因为唐朝以肥为美,而我在那,也会成为像杨贵妃那样的美人。我想穿越到唐朝,因为它是最宏伟最美丽的朝代,有着悠久浓厚的文化……
我想穿越到唐朝,因为可以和白居易一起感受江南的美丽风景,从而编绘出一首首赞颂江南的优美古诗……
记得,在我十岁生日那天。我收到了一个青瓷花盒子,它封着胶条,显得神神秘秘的。于是,我好奇的打开一看,一股黄色的光突然冒了出来,后来我就不知知觉了……
不知过了多少个小时,我发现我竟躺在古床上,身下的暗紫罗兰花床单格外显眼,还有那粉黄色的帐幔,随风舞动,好看极了。就在我沉迷在这美好之中时,突然一阵紫檀香飘入我的耳鼻中,再看看这梳妆台,大台桌,“一切不都是古代小姐才有得吗?”我心里不禁感叹道。突然一声爽朗的女声,对我说道:“公主,您该梳妆打扮了!”接着,她扶我起来。给我梳妆打扮了起来……
过了一个时辰,我张开眼睛,惊讶的望着镜子里的我:端庄大气但也不失一点优雅,头发挽上去,又插了几根发薝,还有了许多花,上身身穿粉红色宫服,优雅处又多了几分大气,裙端披向地面,又有了几幅公主的面貌,外穿白色仙衣,一股沁香就扑面而来……
我跟太后请安完之后,就和母后来到了御花园。一进御花园,就看到不少蝴蝶,飘满花园。漂亮的花布满了整个花园,有坚强不屈的梅花,有临危不惧的菊花,还有优雅大方的兰花……在转过头去,便看见那昔日的十七孔桥,出现在我们的眼前。颐和园的城墙,还是那红漆白瓦,非常美丽……
渐渐的天色黑了,我和母后还有父王一起坐在桥边观看众星拱月,以及流星的魅力。过了半个时辰,我们回到了永琴宫,然后,我送走了他们,回到我那紫檀木的床上,看着流星滑留着,渐渐地睡着了……
“喂,醒醒!太阳都照屁股了!”这是我老妈的声音。“咦,我不是应该在唐朝的吗?”于是,我就带着疑问勉强睁开眼,但,看着和以前同样这家具,同样的房间。我不得不承认,我的穿越唐朝是个梦!
我想穿越到唐朝,因为我可以见到皇帝,大臣,以及将军,可以与他们谈笑风生,正如“微微一下很倾城”……我想穿越到唐朝,因为这样可以见到美丽,优雅的我,和我的爸爸妈妈。同样也可以感受到唐朝的威武雄大,美丽富饶,坚强不屈!
当星星还在夜幕中跳舞,黎明已悄然而至;当乌云还在飘飘然,阳光已洒下金黄;当我们还在无止境地嬉笑玩闹,年龄已悄然增长,就这样,还没来得及与梦中乐园说再见,我们已踏上青春的列车,而与此同时,我成了升学大军中的一员,我,一个“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词“的懵懵懂懂的少年,开始了我的青春,也开始了继人生一次小转折点的学习生活,用属于自己的密码在时空中写下故事,在天空中留音符,旋律。
欢乐与泪水,期盼与失望,充实与空洞,交织成了十四岁小女孩的天空,汇织成了学习的辛酸——
十四岁的女孩的天空,充满了春的柔情,夏的豪迈,秋的风韵,冬的壮观。
学习的生活,充满了一年四季的韵味,却有不知被谁添加了酸、甜、苦、辣、味。
漫步在海边,“玉树临风”地让风儿轻拂我的脸,风里带来些渔船归来的腥味,却使人觉得很舒适。我想起了我儿时的伙伴,我们共玩“过家家”,我们共织的彩色记忆,我们共洒的银铃歌声,此时,它们又从遥远的东边走来,是那么轻盈。
过去的已过去了,它就像退了潮的海,虽已不再汹涌澎湃,但它已把贝壳留给了大海;它就像是落了山的太阳,虽已不再光辉,但它还是把星星留给了苍穹。虽然初中的生活是给自己造成了许多的压抑,但我们又何不去把大海的馈赠悄悄捡起,将天空的孩子痴痴欣赏呢?
于是,我选择了笑声,我笑着面对铺天盖地而来的书山题海,因为心告诉我,欢乐就在彼岸;我选择与同学们继续挥洒笑声,我变得好谈笑风生了,我做回了真正的我!
十四岁的天空又变了,它飞舞着稚嫩的诗句,散发着清纯的气息,描绘着成熟的果实,舒张奔放的情意。当那闪光的诗行从我们纯洁的心灵向外源源不断地流淌,我真的想推倒心墙,让青春的胸怀散发永恒的气息!
十四岁的女孩,虽然迎来更多的只是学习的任务,但我们却开始欣赏那飘逸的长发,追求曲线的完美,开始向往韵味的短裙,攀比潇洒的牛仔;十四岁的我们学会了“叛逆”自己的父母,做个坏小孩,学会了学会了不对老师“奉若神明”,开始与老师“对歌”。
十四岁的女孩变得多情,当考试不顺意时就仰天长啸:“为什么考题总是和我过不去呢?”当看到新栽的小树在寒冬里默默死去,不禁感叹世事黑暗,哎!
李大钊曾在《晨钟》之使命里说过:青年之文明,奋斗者也;与境遇奋斗,与时代奋斗,与经验奋斗,故青年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使华也。不错,青春是少年的纯真,青年的舞台,老年的不息。青春是短暂的,犹如流星划破长空,在这青春年华,何不抓紧时间干一翻大事业呢?
邻座曾说过:“如果人生是一本书,那么拥有青春的日子便是书中最美丽的彩页;如果人生是一台戏,那么拥有青春便是戏中最精彩的一幕;如果人生是一次从降生到死亡的特别旅行,拥有青春便可看到沿途最美的风景。是的,我一定要让我的青春无悔,让我的初中生活也五彩缤纷!
遥看千年古国,游走在历史的长河,聆听着盛唐夜唱;我,随岁月长流,梦回唐朝。
这里,有数不清的人间沧桑;这里,有说不完的雄才大略;这里,有赞不够的风流才俊;这里,有道不尽的悲欢离合。
梦回唐朝,我看到唐太宗李世民,贞观之治大治天下;我看到传奇女皇帝武则天,贞观遗风尽显巾帼之威;我看到唐玄宗李隆基,开元盛世造福天下苍生;我看到千古名妃扬玉环,“回眸一笑百媚生”的迷人风采;我看到文成公主,远嫁吐蕃,使两族人民和同为一家。
梦回唐朝,我在看天子的雄才大略。
梦回唐朝,我体验房谋杜断,不禁甘拜下风;我感受魏征的直言进谏,不由感慨万千;我走在长安城大街小巷,百姓和乐;茶楼酒肆,像璀璨明珠镶嵌在长安城内,夺目耀眼……漫步长安城,映入眼帘的是一派和谐、富庶、欢乐的景象。
梦回唐朝,我在感大唐臣子的一片丹心。
梦回唐朝,我与诗仙李白,怀才不遇,叹“举杯消愁愁更愁”;我与诗圣杜甫,遇“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感世态炎凉。我与诗人王之涣,登鹳雀楼,吟“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我与才子王维,吟“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不浸涌起思乡之情;我与大师李商隐共吟“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品爱情之忠贞。
梦回唐朝,我与千古风流才俊,交流体验世间百态。
梦回唐朝,我遨游于历史的长河;梦回唐朝,我感悟历史的魅力所在;梦回唐朝,我陶醉于历史的梦境。
淡淡茶香,沁人心脾,幽然清香……
梦回唐朝,仿佛发生在昨日。
“这是什么地方呀?大街小巷怎么这么多人?”我站在街上,望着穿梭不息的人群车马……
哦,我原来到了中国诗歌最繁荣的唐朝。嘿,不愧是中国杰出的诗人生活的朝代,你瞧,那茶馆里的人,一边喝茶、喝酒,一边谈笑风声,边吟咏边作诗,有趣极了。望着他们开心的样子,我不由自主的进了茶馆。
我坐在茶馆东南一角,望着对面的一位文人,一碗一碗地喝着,嘿,怎么这么面熟?我沉思地想了一会儿,哦,他就是我国的大诗仙——李白。人面相逢,我兴奋地来到他的身边。
“你好,我们能结交朋友吗?”喝酒的李白感到很惊讶,又很高兴。连忙到酒到茶,千言万语尽在酒中。一杯又一杯,随着酒瓶的增加,我们的友情越来越深。我情不自禁的说:“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李白很惊讶的说:“你怎么会背诵这首诗?知道题目是什么吗?”我迅速地回答:《赠汪伦》。李白又问:知道我为什么写这守诗吗?”我想了半天,吱吱唔唔地说:“增加你和汪伦……的友谊,感谢汪伦呗。”
李白摇摇头说:“太简单了,我和汪伦之间的友情,谁也不会体会到的。”我有些不明白了。李白说:“汪伦他是一位农民,他想和我结交朋友,向旁人打听,得知我喜欢桃花,便在那优美典雅的地方种了一潭桃花。我去哪个地方时,他约我去喝酒,生性爱喝酒的我一杯又一杯,像你我一样,通过喝酒,增加我们的友谊。喝完酒后,他又领我去他的桃花池,到了那儿,我被汪伦对我的情意和桃花哝哝的清香深深的陶醉了,当即作下这首《赠汪伦》。我和汪伦之间的感情、友情更随之加深。这种感情,你们是无法体会的。
我渐渐地听懂了李白的话,开始羡慕他们之间的友情,也让我受益匪浅。
李白又意味深长的说:“亲情也许会破裂,友情也许会褪色,但桃花潭中的水和桃花将不会改变,他牵动着我和汪伦之间的友情……
讨厌的闹钟把我从梦中惊醒,环顾四周,没有茶馆,更没有李白,但梦中却又都是那么真实,我细细的品味,品味……
(2)
阳光格外刺眼,我用手遮住阳光,伸了个懒腰,眼角的泪痕还在,环顾四周.顿时,我傻了眼,看见我正在一个古桐色的房里,房子里家具摆放整齐,而且美观.床是檀木做的,我简直不敢相信,我再次闭了闭眼,看到的与先前的一样,心想;这个梦也太真实了吧!我捏了捏脸,不禁引来一阵剧痛.啊!是真的,不是在做梦啊!那是怎么了,我望着周围,不禁想起以前看过的一些穿越时空的小说,不会吧!难到是真的,我穿越了.(身体也缩短了一大截)
回想起昨晚的一幕:我在床上不停地抱怨亮,然后就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看来老天对我真是不薄啊!让我失恋了,却让我穿越了.我感叹道.
我下了床,走了出去,一个丫鬟模样的人看见我了说:“夫人大喜,小姐醒了.”我问她叫什么名字,她哭着说:“我叫小紫,是小姐的贴身侍女呀!小姐你怎么不记得我了,是不是在怪小紫在小姐醒来之前没有在身边.”我安慰她道:“没事,我只是醒来后什么都不记得了.”“醒来了就好.”寻声望去,一位打扮华丽的妇人说道.“怎么回事?”我急切地问道.那位妇人说:“皇上见你长相俊美,要招你同秀女一起进宫.”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呢?我虽然历史学得不好,但至少知道宫里的每个女人都是勾心斗角的.‘伴君如伴虎’,在宫中不能有一个相信的人,不,我不要过那样的生活.
漫游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体会盛唐那前所未有的辉煌与繁荣,领略它的兴盛与强大。
我想生活在唐朝,看着黎民百姓在贞观之治下的富足生活,那市井之上,人来人往,欣赏“唐三彩“的精致与美丽。
我想生活在唐朝,与诗仙李白”五岳寻仙不辞远“,浪迹天涯,一睹”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壮丽场面,同他一道愿接卢敖游太清,一会与他”为君笑谈尽胡沙。”我愿与他在花枝间舞剑,高谈阔论,共吟“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值万钱。”看着他让吴姬压酒,杜康下肚,高阉脱靴,太真磨墨,挥笔写下《清平乐》,秀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
我想生活在唐朝,与白居易共同见证唐玄宗与杨贵妃“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缠绵悱恻的爱情,叹息那“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的悲剧,一睹杨玉环的惊世美貌。
我想生活在唐朝,穿上唐装,见识一下安史之乱的纷争,看着盛唐由盛转衰,体会它的烂漫、清幽、苍古、凄凉与雄壮。我愿翻身上马,手执大刀,披挂战甲,感受“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钩”的壮烈与豪迈。我想隐居山林,每天游山玩水,吟诗作画,累了便一醉方休,整天逍遥自在。我想与满朝文武,商议大事,为皇帝出谋划策,体恤民情。看着大唐衰败,朋党相争,朱温纂位,感叹盛唐气象不可复。
秋末,又或者冬初。手里捧着苍的竹骨简在池边铺开一地。提起裙裾踏入莲塘,拾起最后未枯的清水莲。
没有香味,颤落到了竹简上……
这没有香味的东西,何以让人眷恋?皱了皱眉,和着莲将竹简书留在了碎草间。
白衣长衫的男子带着略微酒气推开了木门。看着我,轻轻牵起一丝笑,便坐了下来。我在他身旁坐下,为他倒上一盏茶。他一言不发,只一杯接一杯地饮茶。
我是不懂的,既然要解醉,之前喝这么多做甚么?他只用他指骨清秀的手覆上我的脑袋,低声浅笑:“举杯消愁,愁,更愁。不得已,还是要饮茶解酒!”我晃了晃脑袋,不懂。我猜他还想说,解酒亦解愁,不过是没听他亲口说过。他笑道:“来,你与我同饮三百杯,不醉不归!”我吐了吐舌,我才不是酒鬼转世!
我猜,他只是个百无一用的书生。
妆容艳丽的女子推门而入,并未多看我,只自顾自地径直往里走,不忘呵责道:“还喝劳什子茶,家里都一穷二白了,哪有养闲人的力气!”我不知道是说我还是这男子,看着他阴了的脸色我便笑了,估计不是说我了。他整了整衣衫便出门而去,我只笑着随后。他斥了我一声,淳厚的嗓音高声道:“懂什么?仰天长啸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我又是笑,说白话的书生!
我问:“你是谁啊?”
他疑了疑,道:“在下李氏太白,姓李名白。”
李白?我摇了摇头,不认得,只是好听罢了。
我又猜,他还是个只懂愁苦的书生。
那日,秋风肃杀,他一袭白衣,风中宛若要离去的谪仙。
刘氏走了,什么也没留下,就连同对他的最后一点情也是带走了。
我拉着他翻飞的袖角,陪着他看这美景。青丝翻飞,乱了他清俊的容颜,只听他浅声碎念,云青青兮,欲雨……水澹澹兮……生…烟……我想,他想说烟起,模糊了这浮生。
只是,他亦没有说出口罢了。
夜半,他在月下饮酒,我蹲在树影里嬉笑着看着他。他说对影成三人,我疑道,难倒发现我了,是说我与他还有他的影么?想来,又不是,前面他还在邀月呢!
现在,独有他一个人了。#我又笑,跟他久了,我也愁苦起来了。
那之后多久?陪了他几多春秋了。他三千青丝褪为白雪银线,看起来多了几分哀凉。他倒是不觉察,眉宇依旧风姿肆意。我没有改变,甚至是身子也是最初的样子。他不惊讶什么,依旧当我是那个来路不明的孩子,笑看那一池清水莲。
天宝十四年,那突来的变乱烽烟四起,一池莲也枯败不堪。#说是长安兵变,安大人与史大人共谋逆反,直入长安城。
一袭白衫鎏金鞍,那年他仗剑去了长安。
我说有人道安大人是胡妖女人生的子,他不屑,说胡人不可畏。
最后又如何?他已然倒卧病床。我骂他是个多找闲事的人。他挥掌在我脸上印下分明的掌痕。他悔着抚了抚我的脸,叹息:“中原干戈古亦闻,岂有逆胡传子孙?遗民忍死望恢复,几处今宵泪痕。”
我只得撇了撇嘴,转身不再看他,胡人怎样,与你何干,自己活着不就好了?
那时,烽火连天燃至长安城,君王派兵之事举棋不定。他愤然起怒,挥毫在宣纸上疾书,最后喷出一口浓血,倒落案旁。
敌可摧,旄头灭,屐胡之肠涉胡血,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旁,胡无人,汉道昌……
我费力地支起他,轻轻环抱这他。这次,我猜错了,错得离谱。
这才是你么?我看着他,顿了顿。一腔孤勇傲天下。本是个轻狂孤傲的莲,不该落在这世道。不知道后来,没有看到结局。我在泪泊中醒来。
还是莲池边,依旧秋风寒。
我拾起竹骨清莲抱在怀中,慌若隔世,浅嗅到竹莲酒香。果然,这不是没有香味的东西。
最终,只剩三人。
公元762年,李白饮醉,为捉水中月,失足落入莲塘。
“唐玄宗是个有作为的皇帝,要是陪伴在他的身边有多好……”小姐杨玉环痴情地看着一幅她亲手制作的皇帝图说。“小姐,您的衣服破了,我们还是去集市选步料,准备做衣服吧!”我轻轻地对小姐说。小姐一惊,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微微地点了点头。
集市上人山人海,摩肩接踵。我拉着小姐的手慢慢的在人群中挪步。突然,小姐的眼睛直愣愣地盯着前方,手绢顺着她的腿无声地滑落。我顺着小姐的目光望去,一位衣着华丽,眉清目秀的公子正在与仆人交谈。那不正是唐玄宗吗?真巧,唐玄宗也无意间朝我们望了一眼。刹那间,只见他身子怔了一下,显然他是被我们小姐的美貌所打动……这样,我随着小姐顺利的入了宫。
小姐成了被皇帝宠爱的贵妃。从此有穿不完的绫罗绸缎,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贵妃生日的那一天,皇帝竟没有上朝,陪着贵妃去欣赏美妙绝伦的宫廷画作,游览美丽宁静的小花园。来到大殿内,殿内金碧辉煌,歌舞升平。能看到着样繁华的情景,我这个下人真是死而无憾!没过多久,一位兵卒快马传书报告:日本遣唐使后天将要来我国访问。皇帝还是以国事为重,依依不舍地道别了。晚上,贵妃彻夜未眠,感动得“泣涕零如雨”。
日本人到达了长安。贵妃以第一夫人的身份陪同玄宗前去迎接。唐玄宗与使者会晤了一下午。贵妃也适时侃侃而谈。会晤结束,他们用日语互致礼仪,随后会心地大笑起来。哇塞!唐玄宗会说日语,我惊鄂极了。后来,贵妃告诉我,日本人说的那句日语意思是愿意与我国加强联盟,进行贸易文化往来。这将大大的促进了我国经济文化的发展。贵妃骄傲地说:“这多亏了皇帝呀,没有他的勤勉治国,就不会出现这样的大唐盛世。日本人也不会对我们刮目相看,与我们合作。弱国无外交呀!”
日本遣唐使带来了许多日本当地的特产,其中一种水果颇受贵妃喜爱。吃完后,贵妃又不好说让皇帝去买。因想吃水果,整天愁眉苦脸,日渐变得憔悴难看。后来,我偷偷地告诉了皇帝。不到三日,一盘新鲜可口的果肉映入了我和贵妃的眼帘。以后每天,唐玄宗以牺牲许多俗人的生命和无数剽悍的野马为代价,满足贵妃的愿望,博得红颜知己的欢心。
时光匆匆,宫廷依旧,旭日依旧,我们主仆二人也依旧……
我是特别喜欢唐朝,我觉得唐朝是一个很有吸引人的朝代,我会经常会问长辈们唐朝的点点滴滴,或者看历史书知道唐朝的历史。接下来我就给你们看看唐朝的历史。
唐朝:公元618年,关陇贵族李渊建立唐朝。唐朝享国二百九十年,历二十一帝中(包括女皇武则天)。在唐朝有一件事,可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建立唐朝的过程中,李渊次子李世民立下了汗马功劳,功勋最高。李渊称帝后,将长子李建成立为太子,将李世民册封为秦王。然而,李世民在朝堂上下具有极高的声望,引起太子李建成的忌惮。太子遂联合四弟齐王李元吉,共同排挤李世民,双方明争暗斗不断。武德九年,唐朝边疆遭到突厥的侵犯,李建成借机向李元推荐李元吉担任统帅抵御突厥,以谋夺秦王的兵权,并打算在昆明池设下伏兵除掉李世民。太子府有人向李世民密告了此事,李世民将计就计。同年六月四日,李世民命尉迟敬德等人在玄武门设下伏兵。当天李建成和李元吉准备上朝,就遭到伏兵袭击。随后,太子东宫和齐王府的卫队也相继被打败。”这次事变就是着名——“玄武门之变”。
历史上有一位女皇诞生在唐朝那就是——武则天。武则天,可是历史上的女皇,无人不知。那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武则天:唐太宗李世民于贞观二十三年去世,太子李治即位,是为唐高宗。唐高宗的皇后武则天原是太宗的才人,太宗驾崩之后就入感业寺剃发出家。唐高宗永徽二年,高宗下旨召他入宫。身手高宗宠爱的武则天,在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由于高宗个性软弱,身体虚弱,而武则天却机敏聪明,通文史、识大局、有谋略,所以从显庆五年高宗患上风疾之后,武则天就开始帮助高宗处理政事。麒麟元年,朝廷的大权已经全部掌握在了武则天手中,“自是上每视是,则后垂帘于后”,“天下大权,悉归中宫,黜陟杀生,决于其口,天子拱手而已”,从此高宗和武则天被大臣称为“二圣”。当武则天称帝后武则天开始整肃李唐宗室。公元690年,武则天正式登上皇位,将过好定为“周”,年号天授,自称为大周“圣神皇帝”。
在一次兵变上,使得武则天退位:神龙元年(705)正月,武则天因患病而卧床不起。时任宰相的张柬之和朝廷大臣等人联合禁军统领李多祚,以张易之,张昌宗兄弟意图谋反为由,发动兵变,率领五百禁军杀入宫中,将张氏兄弟斩杀,之后又将武则天的寝宫包围起来,逼迫武则天退位,不得已之下,武则天将皇位禅让给了太子李显,李显即为唐中宗。历史上将这次兵变成为“神龙革命”或者“神龙政变”。至此武周一朝正式结束,唐朝复辟,朝廷官员、旗帜和服饰、文字等全部恢复唐时之制,以神都(及洛阳)为东都。神龙元年(705)冬,武则天病逝于洛阳上阳宫,终年八十二岁。武则天遗诏称:去帝号,称“则天大圣皇后”。第二年,武则天与高宗合葬与乾隆。这就武则天,传说中的武则天。
唐朝的历史,许许多多。我喜欢唐朝,他让我认识到更多,认识到历史上唯一一个女皇,武则天,认识到为唐朝带来了“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还认识到为唐朝立下汗马功劳的唐高宗(李治)。唐朝在中国乃至世界文明史上都谱写了绚烂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