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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的书作文怎么写?下面是我们范文网九年级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22篇关于一本的书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当天上的启明星只留下淡淡的印迹,宁静的操场已经被响亮的哨声和阵阵的跑步声吵醒。不用猜,那准是我们在早练。
一圈、二圈……渐渐地,我们一个个汗流浃背,早先的生龙活虎已转为筋疲力尽。这“魔鬼式”的训练实在够呛。在进行了50米的快速奔跑后,我不由地瘫坐在台阶上。不经意间,一抹新绿跃入眼帘。
那是一株不知名的植物。柔嫩的叶片,娇弱的身躯,居然生长在坚硬的水泥地面窄窄的缝隙里。叶子的末端微微卷曲,上面悬挂着一滴小小的露珠,晶莹剔透闪着亮光,宛如一位害羞的少女眉眼低垂时的眸子。我立马被吸引,久久注视着它。
同学们也发现了这株奇异的植物,围过来,细细地审视,啧啧地赞叹,眼里满是惊奇与感动。是啊,这么柔弱的植物竟然与坚硬的水泥抗争,它不知要鼓起多大的勇气,付出多大的努力。是什么驱使着它,这么认真呢?是信念,是理想,是对阳光的渴望,还是为了不错过春天?一株小苗尚且不畏艰辛追逐梦想,何况我们这群青春年少的男生、女生?
其实大自然赐予我们的智慧何止这些?“水滴石穿”是告诉我们要有永恒的信念;成熟的稻穗深深地弯腰是启示我们要有谦虚的美德;“梅花香自苦寒来”是警示我们艰难困苦才能砥砺巨人……就连一只小小的蜘蛛,都会在风雨过后一次次地修补好自己的家园。
于是我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大自然。不仅仅喜欢品读大自然,更喜欢徜徉于其中。
当心情烦闷时,我就会一口气奔向自家的后山坡。坡上有一片草地,那小草绿得发亮。我总爱躺在草地上,享受着微风拂面的舒畅,感受着阳光抚摸的惬意。在阳光不刺眼的时候,还可以欣赏天上变幻莫测的云朵。洁白的云柔柔的、软软的,仿佛自己也躺在了里面,心中的愉悦溢满了每一个细胞,不快统统被赶走。
人们已习惯了靠大自然怡人的美景来排遣内心的抑郁,驱散眼前的云翳。而大自然每次都是如此慷慨,不因身份贵贱,不因地位高低而区别对待。只要你不痛快,不顺意,都能从大自然的怀抱中找到安慰,得到慰藉。
谢谢你,大自然!是你开启了我的心智,是你给予我智慧,是你给了我莫大的关心和鼓舞。但我知道,我只读到了你的一些皮毛,要真正认识你,还需要更多的努力。
大自然这本如此耐读的书,我会用心去读,用心去品。
一天中午,妈妈做好了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等着爸爸和儿子吃,但妈妈发现儿子没来,就让爸爸去叫儿子来吃饭。爸爸想,儿子在干什么呢,还不出来吃饭。爸爸打开门一看,啊哈,原来儿子在专心致志地看书啊!爸爸对儿子说:“该吃饭啦,别看书了。”儿子去吃饭了,爸爸却在房间里自言自语道:“让我看看儿子在看什么书。哎呀,儿子又看乱七八糟的书,他不能看一些有用的书吗?不过这书也挺有意思,让我看看它到底讲的什么。”儿子刚要动筷子,却发现爸爸没有来,妈妈就让儿子去叫爸爸来吃饭。儿子进屋一看,哦,原来爸爸也在专心致志的看他刚才看的那本书啊!
在我阅读的课外书中,有很多精彩的故事,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本名叫《双目失明的世界冠军》,里面有一篇“奇怪的表哥”,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小朋友假期去姨妈家玩,发现表哥精力充沛,一点也看不出期末考试后学生脸上的那种特有的疲惫,晚上,他半夜醒来,发现表哥房间里还亮着灯,钟上的时间已经指向了三点,而表哥怎么依然没有休息,他带着好奇心走进了表哥的房间,惊讶地问:“表哥,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有睡觉。”表哥回答说“我还不困啊!”他带着疑问离开了表哥的房间,接下来的四天里,他发现表哥一直是这样的,他决定告诉姨夫,姨夫听后笑了起来,带着他去了一个实验室,只见中央有一个大水池,里面有四只海豚在休息,但是它们的眼睛却睁着,没有闭上,姨夫告诉我说:“海豚是睁着眼睛睡觉的,它有二个大脑,一个休息的时候,另一个就会正常工作,经过多年的研究,我们人工合成了(交替睡眠素)。"表哥正是注射了这种药剂,才会有这样好的精神。我听了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了表哥经常晚睡还不疲倦的道理。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的心里感慨万千,现在的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很多动物身上的特常用到了我们人的身上,听说这就是仿生学,使我们人类的生产力和创造力得到了全面的提高,我现在还在小学三年级,长大以后,我也要象这些科学家一样,用自己学到的知识来为大家服务,使大家更加幸福快乐!
这本书里面还有其他很多有趣的科学故事,每一篇都让我爱不释手,对我的触动和启发很大,我相信,其他同学读了以后,也一定会有很多感想。
人们常说,老师是园丁,老师像父母。但我觉得我们班的贾老师却更像一本书,一本让人越读越爱的书,一本内容丰富、色彩斑斓的书。
上课的时候,贾老师是一本“百科大全”,她教我们阅读,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漫游,去寻找正确答案。你瞧,她手里拿着粉笔,平稳地站在讲台上,不停地为同学们讲解着。多认真啊!她用像甘泉一样的知识浇灌着含苞预放的我们。她抛开了老一套不适应现实的教学方法。给了我们一个能做主的平台:让我们在课堂上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让我们用智慧的钥匙去打开科学宝库的大门,让我们迈开矫健的步伐,攀登科学的知识高峰。她决不会让我们天天钻在书堆里,而是让我们投入大自然的怀抱,尽情领略大自然的美景。春天,我们漫步在校园各处,观赏姹紫嫣红的牡丹,纯洁妩媚的月季……夏天,校园里都会撒下我们银铃般的笑声。秋天,我们会到山的那边去观赏红叶似火的枫树林,去山坡上采集标本。冬天,我们在一起堆雪人打雪仗。啊!这一切都充满着诗情画意!是贾老师教会了我感动生活。我知道了“感”是对外事外物的认识,包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而“动”是对外事外物自己的想法,通俗一点,一句话就是“有经历才有想法”。这是我对感动生活的浅陋理解,其实,我希望它越简单约好,起码在花花尘世中操持着它的纯洁吧!我在看<<毛泽东生平>>中曾有过深深的感动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大家都熟知的那些英雄事迹,而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个情节:门开了,通讯员用抖颤的手向毛主席递上了电报,电报的内容不是抗美援朝的战况,而是毛主席之子毛岸英在战场中英勇牺牲的消息!毛主席略略看了一下,就将它轻轻放在桌上,嘴角也没动一下,就又拿起那张几乎被摩挲烂了的伤员报告……这件事小吗?小,因为毛主席似乎没表现出悲伤;这件事大吗?大!因为能做到这样忘我,忘小家而一心为国的人屈指可数。这的确只是一个小的细节,小的无法与那“乌蒙磅礴走泥丸”的气势磅礴的长征相比,但从这件事中,贾老师教会了我感动!又有一次,我穿过北京的胡同,看到了“北京市民生活景”,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穿过胡同路过一个似农家小院的小屋,不经意一瞧,看见一位老爷爷在阳光下给他的老伴儿梳头。如果仅仅这些,提它也没有意义,但令我惊讶的是,那位老爷爷居然双臂残废!而坐在轮椅上正在给老爷爷念报纸的奶奶,那双目也混浊不堪—白内障,而他们,就在这妩媚的阳光下每默默为对方努力着,老爷爷费力地用残臂夹着木梳,老奶奶吃力的瞅着报纸上的字……老奶奶的白发里仿佛跳出了斑斓的精灵,老爷爷的耳朵里好似有了清晰的广播。因为这平凡的感动,而我,也的确突然间长大了,因为我读懂了这平凡中的不平凡的感动!
活动课的时候,贾老师又变成了一本“笑话大全”。她和我们一起玩耍,一起将笑话。有一次下课后她给我们讲了一个笑话,把我们乐的前仰后合。我们甜美的笑声在校园里回荡。活动课上,贾老师好似反朴归真回到了童年。她和我们一起打羽毛球,端乒乓球,做“抢凳子”的游戏。我们在操场上呼喊着,操场上呈现出一片热闹的气氛。老师,同学一起说说笑笑,多有趣啊!这一幅幅欢快的景致永远留在我们的记忆里。
在生活中,贾老师又好似一本“战国策”。帮同学们出点子,想办法,排忧解难。有一次,有两个同学闹矛盾,老师看见了,主动调解,耐心地告诉他们同学之间应该和睦相处,互相帮助,结成深厚的友谊,那样集体才有凝聚感。听了老师一番话,两个同学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都主动向对方说了声:“对不起。”这一句简单又深入人心的话,使这两个冤家变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
其实,在生活中,贾老师更像一本“思想品德”,她经常教育我们要好好学习,要勤奋,要乐于助人。她每天从早忙到晚很少有时间做别的事情,我们有时候做一点事就觉得累,和老师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
贾老师,她多像一个魔术师,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方,不同是事情,她可以变来变去,变成很多书,给我们带来知识与欢乐!她是实质渊博,幽默指挥,通过她这本好书,我们汲取成长的养分,茁壮成长!
一天早上,我发现在我的床头有一本书,书的封面有七个竖着的大字《一本有魔法的书》,我翻开这本书,发现书每一页都是空白的,我觉得这很有趣,就带着它上学去了。
我一走进教室,就发现黑板上有许许多多的作业,其中,有一项作业是我的第一难——作文。我一看见这个作业就发起愁来了,这可怎么办?我也不会写呀!因为这项作业七,连第一节课讲的是什么都没认真听。在下课的时候,我翻开了《一本有魔法的书》,翻开后和早上的情景完全不一样了,第一页上有着密密麻麻的一大堆范文,我又向后翻了几页,发现上面都有密密麻麻的字,我认认真真地读了一遍上面的内容,上面写的正是我最发愁的作文提纲。晚上,我按照提纲把作文写完了。第二天,我把作业交上去了。等作业发下来的时候,我的成绩令我异常的惊喜,竟然是满分30分,这都多亏了《一本有魔法的书》。我那天晚上还抱着它亲了个没完,从此,我知道了《一本有魔法的书》它既不是笔记本,也不是一个只写了标题的图书,而是一本魔法之书。
又有一天,老师布置了一项手抄报作业,手抄报上要写关于罗马人和高卢人的历史。下午一进校园就要上交手抄报。但是我的历史知识超级烂,连什么是罗马和高卢都不知道,再加上妈妈中午不在家,真是愁死我了。我正发愁的时候,又翻开了那本《一本有魔法的书》,我看见了上面写满了关于罗马人和高卢人的历史,我就把它们写在了手抄报上。最后的结果是一个A+和3个小印章。把我乐得恨不得天天抱在怀中。
过了几天,我又发现了这本书的新功能:就是在书上画一幅图,图的下面就会自动出现一个咒语,要是一说这个咒语它就会变成现实。比如:一天我们家的水果没了,我就在《一本有魔法的书》上画了一大堆好吃又好看的水果,水果下面突然出现了一句咒语,我念完之后就跑到冰箱跟前,打开冰箱,发现里面真的出现了好多新鲜的水果,我就对妈妈说:“妈妈,冰箱里还有很多水果呢!”妈妈睡然嘴上不说,但心里高兴极了!
这就是我的《一本有魔法的书》,我心里下定主意,我一定要借助这本魔法书帮助更多有困难的人,嘿嘿!说不定魔法书把我的内心也改变了呢!
“开饭了,大馋猫小馋猫快来吃饭!”还是爸爸耳朵灵,飞快的来到了餐桌,只见一整只鸡正摆放在餐桌上,那香味都飘到了楼上。爸爸深吸了一口气,说道:“亲爱的,可以吃了吧?”说着,爸爸伸出手来,想抓一个鸡腿,可却被妈妈拦住:“慢着,你还不能吃,没看见儿子还没上桌,快把他早来。”“是,老婆大人。”爸爸站起来,朝妈妈敬了一个礼,然后拉开儿子的门。
只见儿子正趴在地上,双手撑着腮帮,双脚还不时晃来晃去,嘴里还发出一阵阵笑声,“儿子,快去吃饭,今天有好吃的烤鸡。”儿子没有回答。爸爸走到儿子旁,大声喊:“儿子,快去吃饭,今天有好吃的烤鸡!”“嘘。”儿子朝爸爸做了个嘘的手势,说:“别烦我,我看书呢!”“快去吃饭,不然让你一个星期不准玩电脑。”“奥,我知道了,烦死了。”儿子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书本,去吃饭了。爸爸看着地上的书,满是疑惑地想:我倒要看看这是什么书,把儿子都迷住了?说着他仔细地翻了几页,立马就被迷住了,也趴在那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儿子和妈妈在餐厅里等爸爸,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眼看菜都凉了,爸爸还没出来。妈妈让儿子到房间里找爸爸,儿子到房间里,发现爸爸正津津有味的看着书,眉毛一下子变成了八字,大声喊道:“爸爸!你让我去吃饭,你倒好!在这里看我的漫画书!”爸爸这才去吃饭。
我从小就十分喜欢看书,是只可爱的小书虫,这个优良传统一直到现在依旧不变。在我家的书架上,排满了一位位“高尚的朋友”,还常有把我家书架挤爆了的现象呢!我有如此多书,可最让我感到珍贵,爱不释手的就是辫子姐姐写的《我们永远不分开》。 这本书是紫色的,封面上印满了许许多多紫色的鲜花,给予人一种浪漫的故事情怀!当时在新华书店一看到它,我便毫不犹豫的将这本书买了下来。便匆匆回家,一进门便捧起书来,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主人公苏婷宝有着一个神奇的外婆,没人当她是长辈,她总被叫做老姜茶,他有一个梦幻的蕾丝梦:她有一座蕾丝宫殿,大大小小的蕾丝蝴蝶在空中飞舞。后来,老姜茶有遇到了老朋友通讯录先生,并且真的搬进了美妙绝伦的蕾丝宫殿,那个地方叫快乐老家。里面有神秘的通讯录先生,音色华丽的家吼爷爷,还有会做臭豆腐的七厘伯伯和小狗小扣子……
我看的如痴如醉,不能自拔。当小姜片(主人公苏婷宝)说出爆笑姜茶语录:人生最难过的是什么,是想拉耙耙的时候,找不到一个干净的马桶,所以刷马桶的人最最了不起!我禁不住哈哈大笑。
可是,到我看到家吼爷爷中风去世时,就像踩了个急刹车,一切都结束了。一想到没有了每天的“闹铃”,快乐老家会十分寂寞。我的眼泪就像是掉了线的珍珠一般,“啪嗒啪嗒”地掉下来……
不知不觉中,也已看到了尾声,小姜片问:“死是什么?”“死就是外婆和婷宝之间隔了一面墙,想知道对面的你在做什么,玩什么……”的确,人生就是一部漫长的电影,可总归有放完的一刻,当某一天我们与自己的亲人隔了一面墙,无法相见……
人生路上充满了许多荆刺;许多磨难;许多悲欢离合;我们又该如何去面对现实残酷的一切?逃避,责怪……让自己激起心中的斗志,不必在乎他人的目光与议论,向着自己的想法去走,才能活出最美好最精彩的人生!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人,我喜欢的书很多,但是最喜欢《学习可以很快乐》这本书。它是一本刊登杂志。
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来的,里面的文章特别丰富,每一篇文章都会告诉我一个道理:学习会改变你的生活……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让我的学习有了大大提高,不仅如此,它还让我的生活变得很精彩,每天早晨和晚上,我都会看五篇,然后总结道理。其中,最能让我感悟深的是一篇《放飞梦想的翅膀》,告诉我:无论有什么梦想都要去勇敢地用自己的知识去实现。
虽然我读完了这本书已经很久了,但是我还能记起一篇文章《要去做最真实的自己》,这虽然是一篇非常简短的文章,但是也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它告诉了我一个道理:每一位人,都要放开胸怀,去做最真实的自己。
我经常把这本书带进学校,下课的时候,我就看一看。每次下课我都会看三四篇或五六篇。它是我的语文老师推荐给我的,因为老师知道我以前学习不够好,就专门让我买这本书读,让我得到感悟和提升学识,变成更好的自己。如今,因为这本书,我有了很大的进步,上课积极发言,老师也特别特别喜欢我,我也当上了小组长,还成为老师的小助手,而且我在班里的人缘也越来越好了。
这本书带给我快乐,培养我成长,也告诉我道理:只要认真去学习,你就会知道学习可以变得很快乐。
这本书是我一生中不可缺少的“老师”,我爱这本书。
从大汉末年到诸侯割据,从三国鼎立到晋统天下。这是一个人才辈出的时代,一段豪气冲天的历史,这,就是一段英雄数不胜数的时期——三国时期。
在这段文争武斗、硝烟四起的战争中,出现了一个个个性鲜明、胸怀大志的人物:有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奸雄曹操、有以礼待人,以德服人的枭雄刘备、有能识虚实的孙权、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有才华横溢,但嫉妒才能的周瑜、有重情重义的关羽、有豪爽大气的张飞、有武艺过人的赵云,……一个个被作者刻画的有血有肉、有情有义。
正是这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有热血沸腾的桃园三结义、有义薄云天的千里走单骑、有礼贤下士的三顾茅庐、、有勇往直前的长坂坡之战、有初出茅庐、小试牛刀的火烧新野、有对答如流的舌战群儒……
在文中,我最敬佩的人是“常胜将军”赵子龙,因为他英勇善战,智勇双全,其武力在三国时代仅次于吕布,有“一吕二赵三典韦”之说。尤其是在长板坡之战中,他不惧危险,只身一人对战曹操的百万大军,血染战袍,斩将无数,终于将少主救回到了主公身边。可见他的勇猛过人。正如刘备对他的评价:“子龙一身都是胆。”不仅如此,据《三国演义》记载,赵云从17岁就开始追随刘备,直到75岁病故。一生忠心耿耿,为蜀汉立下了汗马功劳,被誉为“蜀国五虎大将”之一,
小时候,我就喜欢依偎在爷爷的怀抱里,听他给我讲三英战吕布、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大战长坂坡、草船借箭的故事。于是,一颗三国的种子在我心中萌发,现在已伴我度过了多个春夏秋冬……
在暑假里,我用了两个星期就写完了作业。我闲着没事了,就帮着妈妈干家务活。到了晚上,妈妈和我吃完饭后,我们俩就出去逛街。
到了街上,那时人山人海,无意间,来到了新华书店,我说:“妈妈,我想进去看。”妈妈说:“好吧,走,妈妈和你一起去。”进了新华书店,我看了看这本书的内容很好看,看看那本书也好看,再看看别的都很好看。突然,我发现一本好看的书。这时售货员阿姨来了,她对我说:“小朋友,你可真会挑,挑到一本最好看的书—《卖火柴的小女孩》,你买下这本书吧。”那好吧,妈妈快来帮我付钱,付完钱,我们就回家了。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如饥似渴的看书,而且看得津津有味。还不到一个星期我就看完了。晚上,我们都要睡觉了,可是我怎么睡都睡不着,直吵着爸爸,爸爸说: “真的有那么好看吗?”我说:“是啊。”“它讲了什么内容?”爸爸问。
它讲述的是小女孩在大年三十晚上出来卖火柴,如果没卖给完的话,她就不能回家,她一身穿得破破烂烂的。她蹲在屋檐下,看着她的好朋友—李莉,她家在吃团圆饭,幸福“死”了,看着,看着,小女孩就情不自禁地流下了伤心的眼泪。我说:“爸爸,要是拿我们现地的生活跟她比,那我可是生在福中不知福。”
我觉得我太幸福了,我决定今后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昨天下午,我的爸爸帮我买了一本好看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父与子》,是德国作家埃奥卜劳恩创作的。
这本漫画书虽然很少有文字,但我们可以从题目中看出漫画的主题,漫画中作者只用几笔,就把意境表达出来,即精彩又搞笑。
下面我就来为你们介绍两篇好的漫画。一篇的名字叫《假梦游者》:一天夜里,儿子突然感到饿,儿子就在背后贴了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梦游者,不得惊醒,免生危险!”之后儿子来到柜子旁拿了一盒零食回到卧室里吃了起来。而父亲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还有一篇的名字叫《一本好书》:一天中午吃饭的时候,儿子没有来,于是父亲去叫儿子吃饭,他看见儿子正在看书,便叫他去吃饭。儿子走后,父亲看到那本书很好看,便自己看了起来。之后儿子又去叫爸爸来吃饭。我想你们看了这两篇笑话后也一定笑了。
从这本书中我感觉到了作者的智慧、搞笑,漫画的精炼这些特点。你们是不是也想看看这本书呢?
歌德曾说:“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和高尚的人谈话。”是的,我们要勤读书,读好书,我读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汤姆·索亚历险记》。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四大名著之一。马克·吐温12岁时,父亲去世,他只好停学,到工厂当小工。后来他又换了不少职业,渐渐地着手写了一些有趣的小品,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
这本书描写了小顽童汤姆·索亚及其伙伴在密西西比河沿岸的乡村小镇圣彼得堡附近的一些荒唐冒险活动。
本书主人公是一个天真、活泼,顽皮的小男孩—汤姆。他从小失去了母亲,住在了疼爱他的波莉姨妈家里,他不爱上学,经常惹出一些事来,他喜欢和大人们讨厌的流浪儿哈克贝利一起玩,还拼命地追求一个名叫贝奇的女孩子。
一天夜里,汤姆和哈克贝利去坟地试验用死猫治疣子的方法,意外地发现了一场谋杀案,恶棍英琼。乔用刀刺死了医生,原因是医生鲁宾逊不给他钱,杀了人后,乔又嫁祸给被打晕的波特。过了一段时间,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凶杀案,汤姆克服恐惧,告发了印第安。乔,汤姆害怕遭到乔的报复,总是提心吊胆,他和哈克贝利到一家闹鬼的房子里去寻找假想的财宝时,发现了乔的足迹,后来这个杀人犯困死在山洞里,汤姆和哈克贝利得到了一大堆千年以前海盗埋藏的金币。
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这本书吗?如果喜欢的话,那么事不宜迟,赶紧上我这借吧!
连着三天,雨下个不停。在下雨天里读书是最惬意的。上次老爸送我的一本书还放在抽屉里,书名是《鲁滨逊漂流记》。书很旧很旧,封面已看不出颜色,还用透明胶带粘补过。
翻开书,里面的纸已经泛黄了。扉页上有几行字,头两行是用毛笔写的:
这是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
赠维儿
下面落名吴敬山。吴敬山是老爸的爸爸,我的爷爷,那么这本书是当年我爷爷送给我老爸的。送书的时间是1965年6月1日,现在推算起来,是我老爸12岁那年“六一”儿童节那天,爷爷送给他的。
接下来的两行字是用钢笔写的,龙飞凤舞,一看就知道是老爸写的:
学会生存
赠缅儿
下面落名是吴维。
爷爷送给爸爸,爸爸送给我,真是一本三代相传的书。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才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聪明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在一次航海中,船在南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鲁滨逊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岸。这座小岛荒无人烟,鲁滨逊长达28年的历险生活开始了。
他做了一只木筏,把沉船上的食物、制帆篷的布、枪支、弹药、淡水、酒、衣服、工具等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起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藏在这里,靠船上剩下的食物生活。
后来,鲁滨逊开始在岛上种植大麦和水稻。他学会了制作粗糙的面包。他捕捉并驯养山羊作为肉食的来源,又养了一只鹦鹉作伴。他还做了家具,摆在他所住的山洞里。
若干年后,鲁滨逊救下了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他就给这个俘虏起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成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
又过了好几年,鲁滨逊在孤岛附近发现了一艘英国船。他和“星期五”终于得到了离开孤岛的机会。
我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在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的确如此: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我也非常喜欢鲁滨逊这个人物。我想象中的鲁滨逊是这个样子的:身着羊皮短衣短裤,腰间别一把小锯、一把斧子,肩上挂着弹药袋子,背上背一个筐子,挂一支鸟枪,头顶撑一把又丑又笨的羊皮伞……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像鲁滨逊那样的人,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善于创造性劳动的人。
我要好好地把这本书珍藏起来,等我有了儿子,我就把这本书再传给他。
从小到大,我读过很多书。也许是书读得多了,有一天,我竟然产生了自己写书的想法。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我被自己吓了一跳,因为我那时才上二年级,连作文都不会写的我怎么可能写书呢?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妈妈时,她不但没有嘲笑我,还答应给我稿费。于是,在妈妈的支持下,我把A4纸裁成小块,订成一本小册子,开始创作我的第一本书。
写书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十分困难,因为我还没有积累足够的词汇。但我依然写得很认真,还给每一页上画了插图,努力回忆我看过的每一本书,把上面的词语用在我的书上。终于,第一篇童话《布小兔》诞生了。
虽然这个故事很普通,没有好词,没有佳句,还有错别字,情节也不是很合理,但我还是得到了妈妈的表扬,得到了五元钱的稿费。有了妈妈的表扬,我更加自信了,先后又写了《小蝴蝶学魔法》、《咪咪找宝贝》等故事。竟然一篇比一篇写得好。我心里说不上有多高兴。
也许是因为那几篇故事的原因,上三年级有了作文课之后,我的作文经常被老师拿来在课堂上读。只有我明白,没有那些故事,我的作文也不会这样好。
到现在,我还保留着那几本幼稚的却十分珍贵的书。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暑假我就读了万卷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
也许是因为妈妈和我一起读的吧?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而且每天都读得很多也不会觉得乏味,每天读的时候我都会想一些问题和妈妈一起探讨。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自己进入了书中的家庭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
这本书主要讲了罗伯塔、彼得和菲利斯一家的故事。他们一家人以前生活的无忧无虑,住在一间豪华的大房子里。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房间,把他们的爸爸带走了。
从此,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们搬出了以前的大房子里,搬进了简陋的小房子,他们只有非常寒冷的时候才能烧火炉。妈妈只有投稿成功,获得了稿费以后,他们才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小面包。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仍然乐观、积极的生活。在这里他们用他们的爱心帮助了很多人。他们坚信,他们的爸爸一定会回来,最后他们的梦想成真了……
我深深的被这三个孩子所打动,在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乐观向上的生活,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来临。
暑假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书就像一艘艘小船。我觉得《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是最美丽的那艘小船。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忠实可靠的朋友,书更是开启智慧的钥匙。我读书,我爱书;我爱书,我品书。一行行散发着墨香的文字,一个个精彩的故将我带进缤纷的童话世界,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安徒生童话》。
听!那个下着雪的平安夜,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叫卖声。她的遭遇实在令人同情,真希望她能生活在和我一样的年代里,我一定要和她做朋友,一起读书、一起游戏,尽情享受温暖、亲情和欢乐。
看!蓝蓝的大海里,小美人鱼爱上了人类的王子,她用最美丽的声音换取了人类的一双腿。为了爱,她忍受着像踩在刀尖上一样的痛苦;面对死亡,她始终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她的善良,让她拥有了一个不灭的灵魂,也让我明白了爱的真谛和善良的美好。
瞧!从一出生,它就和兄弟姐妹们不一样,长得又大又丑,别人都叫它“丑小鸭”。它到处挨打、被排挤,碰到了可怕的猎狗,忍受着母鸡和猫的嘲讽。经过了寒冷而漫长的冬天,终于,在可爱的春天,它变成了最美丽的白天鹅。这一刻,我不禁也为丑小鸭的幸福而感到欢喜。
一本好书可以带我们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生百味。读《安徒生童话》让我坚信了善良的美好,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就是《安徒生童话》。
“你知道黑鹤吗?”“你读过他写的动物小说吗”?我读过,并且被里面的动物深深吸引,其中最吸引我的是《鬼狗》和那条叫“鬼”的银白色的长毛巨犬。
《鬼狗》的作者是格日勒其木格。黑鹤,蒙古族人。从小与两条乳白色的蒙古牧羊犬相伴,在草原与乡村的结合部度过童年时代。虽然我也读过很多动物小说,例如:《西顿动物笔记》、《沈石溪动物小说》、《惊鸠十动物小说》……但我最喜爱的还是黑鹤的小说。小说中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是作者对动物的喜爱,从中我知道了作文或小说中要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才能把故事写得生动。
阅读了黑鹤的小说,我发现最关键的是要把动物的外貌和气质描写的十分细致和生动。在《鬼狗》文章里,作者用“它具有帝王的气质和野兽的残暴”来描写“鬼”。“鬼的父亲是一头纯黑色的蒙古牧羊犬,那是一种奇迹般彻底的黑色,全身上下无论是爪尖还是胸口竟然没有一点杂色的毛,它的肩高达八十厘米,是少见的巨型种犬”。“近七十厘米的身高,五十公斤的体重”,这些描写都非常具体,用了列数字等说明方法,让人一看就有种身临其境、栩栩如生的感觉。
阅读《鬼狗》,不但让我对动物有所了解,也从中学到了很多写作的方法,让我对写作文越来越自信,还让我爱上阅读。
明明是个三年级的小学生。
星期天,明明拿起一本书打开,就跳出来一个神仙,他说:“我可以满足你三个愿望。”明明有点不相信地说:“那……请把……我的……作业完成了吧。”只见神仙大手一挥,嘴里念念有词,然后消失了。明明不相信眼前的一切,连忙跑到书包面前门,拉开拉链拿出《阳光同学》、《词林采颉》……打开一看:“呀!真的做好了!”明明惊讶地说道。
第二天,明明一回到家,就扔下书包,找到那本书一翻开,神仙又出来了说:“你还有什么愿望呢?”明明说:“我这次考试要考一百分。”神仙说:“好的。”过了一天,明明果真考了一百分。
明明一回到家,又打开书对神仙说:“我要把家变成又大又美丽的别墅。”神仙说:“没问题。”神仙又大手一挥,嘴里念念有词,然后消失了。明明一出门,大声地喊道:“哇!好美,好大啊!”
一进门,又打开那本书,这时神仙消失了,他在书上看起见几个字,上面写道:明明,你不能坐享其成、不劳而获,一百分也要靠你自己去争取的,你一定要认真学习。这时,书也消失了。
其实,每个人都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书,而这本书只有三页,但它比黄金更珍贵,更有价值。
第一页只有两个字:昨天。他已经成为人生道路上的历史,不可更改。无论是曾经的辉煌,还是过去的失败与挫折,都不要再留恋,也不要试图将它抹去,让它变成自己专属的记忆吧!变成一个个深刻的教训。因为,停留在曾经的辉煌会让自己止步不前甚至退步;而停留在挫折和困难面前就会让自己胆怯而不会再接受失败。
第二页:今天。它是昨天努力的成果,是辛苦与汗水的结晶。所以一定要好好把握今天,不然就会前功尽弃。抓紧现在的学习才是学生的根本。如果真的努力了,成功就会向你一次次地“登门拜访”,而自己的心理是多么喜悦。让成功也变成昨天的期望,今天的满足和明天的辉煌。
第三页:明天。它将会成为一个结局,至于结局是悲惨的还是美丽的,只能按你努力的程度和你站起来的次数算了。将来时无限美好的,让我们用现在来给美丽的结局作铺垫!
人生这本只有三页的书,却有很多人没读懂,因为他们没有真正体会书里的内容和中心思想,只是囫囵吞枣地看了一遍,因为他们只理解了这几个字表面的含义,没有把自己真实的体会换成教训。
不要再留恋昨天,也不要放弃今天,更不要不放眼明天,我们要让昨天、今天和明天一起成就辉煌!
有一天,小明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了一本书。那本书的封面上写着,“一本有魔法的书”这几个字。小明很好奇,他想知道,这是怎样一本有魔法的书?
他翻到了第一页,上面写着一段字:“我是一位有魔法的书,你只需要在我后面的纸上,写下你想要的东西,那些东西就会被你所有,你想要一个世界,想要一个王国都行。”
小明想试一试,正好他刚上完体育课,正好有点渴。他就第二页上写,我想要一瓶酸奶。就在这时,他的面前凭空出现了一瓶酸奶,然后第二页就消失了。小明很高兴,他想:“我有一本有魔法的书,我想要什么都行。”他就把这边有魔法的书带回了家。
正好今天晚上妈妈做的是他不喜欢吃的蔬菜,他就想:“哎,我要是能吃肉多好啊!”于是他找到那本有魔法的书,在第三页写上,我不想吃蔬菜,我想吃肉。于是,蔬菜全部都变成了肉。
第三天,又要上学了,小明想:“哎,要是不用上学多好啊。”于是他又找到那本有魔法的书,在第四页写上了我不想上学这几个字,于是第四页就消失了。小明没有去上学,老师也没有批评他的家长和他,就像他自己去上学了一样。小明开心极了,他想自己有一本有魔法的书,能带来想要的一切,所以他非常的高兴,要的愿望也越来越大。首先是没有零花钱了,他就说我想要很多很多的钱,那本有魔法的书就给他带来了很多很多钱……
最后他在最后一页上写“我想要一个世界”,可是那本有魔法的书并没有给他一个世界,而是回到了他捡书的那一刻。
一天,吃晚饭时,母亲做好了香喷喷的晚饭,有红烧肉、炸排骨、鱼、烤鸭等,都是儿子爱吃的。父亲指着桌子上的饭菜问道:“亲爱的,我的肚子都快饿扁了,可以开动了吗?”母亲看见儿子没来说道:“儿子还没来,你先把儿子叫出来。”爸爸连忙放下筷子,去找儿子。
父亲找了卧室、书房可都没找到儿子,最后在一间小房间找到了儿子,刚走到门口就听见儿子发出一阵阵笑声,父亲蹑手蹑脚推开门,只见儿子正爬在地板上,双手托着腮帮,脚还不时晃来晃去,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漫画书。爸爸站在门口,对儿子说:“儿子,该吃饭了,有好多好吃的呢!快去餐厅吧,妈妈在等着呢!”儿子没反应。“儿子!”爸爸走道到儿子身边大喊,儿子极不情愿地走出了房门。爸爸心想:这是什么书,竟然把平时不爱看书的儿子给迷住了?这书真有这么好看?想到这儿,爸爸情不自禁地瞧了那书一眼。
当儿子来吃饭时,可是这回爸爸没有来,于是,儿子和妈妈就一直等着爸爸。一直到饭菜凉了,爸爸还没有出来,妈妈已经不耐烦了,她让儿子去叫爸爸吃饭。儿子推开房间的门,爸爸跟他一样趴在地板上,双手托着腮帮,脚在空中晃来晃去,聚精会神地看这漫画书。儿子的眉毛一下子变成了八字,大声喊道:“爸爸!你让我去吃饭,你倒好!在这里看我的漫画书!”
我从三岁起就开始识字了,为了让我能够更好的学习,爸爸妈妈特地在邯郸买了一本《新彩图幼儿故事》让我看。这本书内容新颖,画面多彩,很适合儿童阅读。正是这本书使我体会到了汉字的美,懂得了许多新知识。因此,我很喜欢它。
每天,爸爸妈妈一下班回到家就会拿出这本书教我识字。他们用手指着,耐心地教我每个字的发音。我好像与汉字有缘,学得特别快。这样,不出一个月,我就看完了这本书。
从此,我对汉字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每天都要坚持看书,不认识的字就去问爸爸妈妈或查字典。久而久之,我有了自己的小书架,书架上摆满了各类我最喜欢的读物。
许多人都夸我作文写的好,其实,这也离不开我的图书幼儿故事》——一本值得纪念的书。正是这本书给我带来了知识,增添了兴趣。我以后还要多多读书,用我的知识给人们带来快乐与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