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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后作文怎么写?下面是我们范文网八年级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30篇关于黄昏后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日落惜别天边的云彩,月起抚息白日的繁华。黄昏时的日落,太阳迫切地跳下了地平线,留下了大约几朵发光的云彩,作别奔波时的劳碌。
十字路口的红绿灯,人们走走停停。有几道霞光穿过危楼斜射在横跨马路两旁的人行天桥上,映射出一道隐隐约约的桥影,暗淡!花团锦簇的绿化带少了蜂围蝶阵的簇拥,黯然,尽沾了一身的灰土。垂头的柳树少了车辆的陪伴,倍显孤寂,蓬乱的千丝万缕飘摇与微风阵阵,迷惑愁乱的心,唯有微光余余,河水咚咚代替了喧喧闹闹的。晚归的鸟儿嘶叫着划破天际的沉思,歇落于粗枝短木间。
大厦千间然人去楼空,河提两旁早人多成群。携妻带儿漫步枯叶铺道,亦有蚊虫当显夜之神秘。望望空空旷旷的天空,早已厚云散去,留下残云朵朵,没有了蔚蓝的天空,只剩下绯红的一片。空气闻上去好像很干燥,嘈杂听起来视乎很烦躁,世界看起来仿佛很虚拟。一切的迷茫也都是很彷徨。
一个人的天空很蓝很蓝,蓝的有些凄凉,不发常有乌云的作饰,凄凉过后便成伤。
向往山里的天空,黄昏落幕时,有群鸟鸣出一天的结束曲,杂而不乱,烦而不燥,有微凉的清风从山顶滑落,带来全新的感觉。少了路灯的陪伴,多了些蚊虫的合唱,悄悄把你送入梦乡,进入夜的怀抱。且只是曾经,回忆里的向往。
只身行走在无人的街道,怀念曾经的美好,也只能是想想。看着渐渐滚落的太阳,双眼模糊了世界。
城市的黄昏很闹很闹,闹得有些迷茫;山里的天空很蓝很蓝,蓝的有些凄凉。在迷迷茫茫中开始,在迷迷茫茫中结束。
冬日的黄昏,以往时车来人往的街头显得死气沉沉。寒冷的北风吹来,人们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在雪上留下了一个个脚印。
放学回家的陆天加快了步伐,径直向家走去。在一个路口,他停下了脚步。路边的树丛里传来一阵呜咽的声音,陆天不由得走近看了看,发现了一只瘦骨嶙峋的流浪狗,它看着陆天,仿佛在乞求食物。陆天突然心头一震,起了怜悯之心。他飞快地跑进商店,买了一块面包给那流浪狗吃。但每当他上前一步,那只狗就后退一步。陆天这才发现,那只狗的左后腿瘸了,似乎是被什么人打的。陆天想:那些人太可恶了,不仅不给吃的,还打那只狗。陆天无奈只好将面包扔在地上。那只狗飞快地叼起面包,往后退了几步,开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陆天走在回家的路上,心想:这只狗好可怜啊!不仅挨饿受冻,还被人打瘸了腿,要是能将它收留就好了。可是妈妈不让我养任何动物,连仓鼠都不让养,何况是一只瘸了腿的流浪狗。陆天越想越着急,到家后,陆天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对妈妈说:“妈妈,我今天看到一只流浪狗,瘸了腿,好可怜啊!”不料妈妈听到后却十分着急:“啊?那么可怜啊!你就把它带回家,让它住在我们家吧,不要让它冻死饿死呀!”妈妈的回答出乎陆天的意料,虽然很惊讶,但他还是按照妈妈说的去做了。
从此以后,每当陆天回家时,那只狗总会出来迎接他,家里也热闹了起来。
校园的黄昏是美丽的,美得让人着迷,让人陶醉。
黄昏时的花园是一天中最美丽的,花儿和草儿全变了颜色。绿色的草儿变成了茶色,粉红的花儿变成了金色,白色的花儿变成了红色,另外还有说也说不出来,见也没见过的颜色。那些变了颜色的花草就像换了一套华丽的礼服,要去参加盛大的舞会。
黄昏时的操场也不差,操场上的人群全都变了脸,白色、黄色、黑色的脸全变成了红色。在这些人群中有些人把作业放在草丛上仔细地写着,有些人在吃着美味的水果,有些人在尽情地玩着游戏,还有做着各种各样事情的人。
学校的草地也是一幅美景。下午的夕阳像喝醉酒的爸爸,没有任何原因就责骂了小草地,那时的小草地伤心极了,忽然东风姐姐拂过,小草地马上向西跑去,因为它知道自己站在东风姐姐旁边会被压坏的,东风姐姐可是跑过来的,早已气喘吁吁,就在这时东风姐姐又突然刮起一阵大风,一下子把迷迷糊糊的夕阳爸爸吹醒了,想起了骂小草地的事,立马给小草地道歉,并且要给它的绿衣服加上许多花儿,小草地开心极了。
校园的黄昏你太有魔力了,把我深深得吸引住了。
最向往的是大海,幻想着它的模样,更多的是幻想大海的黄昏,在这个多情的时刻,会有怎样的景色。
也许,海风带着凉意,轻轻地吹着,走在软绵绵的沙滩上,感受着夕阳的余温,享受着大自然造就的一切美景。海水时不时地拍打着沙滩,奏出黄昏的乐章,使黄昏更加多情。
如此美景,不欣赏一番,恐怕是人生之遗憾,就这样,时时幻想,每天都把自己隐藏在想象的堡垒中,与现实隔绝。闲暇之时,不经意地仰望天地之际,不知是上天的惩罚,还是恩赐,打破了我的幻想,让我感受到了真正的黄昏。
——家乡的黄昏。
朦胧中透出些绿意,乡人的归家,让这绿意显得有些安静,在这和谐的氛围中,家乡却在这多情的时刻,绘出一幅壮美的“黄昏图”。
天空的颜色不再是害羞少女的脸色,不是无望的苍白,不是大海的湛蓝,而是熊熊烈火燃烧时的狂热,是火一样的颜色。此时的黄昏,褪去了那份娇柔,铸就了一份奋进。
不在沉默中沉默,就在沉默中爆发。
当一切都归于平静,一切都呈现安静和谐之时,黄昏却一反常态,爆发出火一样的激情,在天际燃烧,在一切都将被黑暗吞噬时,它却吐放光芒,在今日生命即将结束时,它却笑迎结局,用热情接待死亡。
这就是家乡的黄昏。
终于明白,黄昏不仅蕴藏着“月出胶兮,佼人僚兮”的甜情蜜意,还爆发着“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豪情。
家乡用它精湛的画技向她的子女们展示了一幅黄昏画,更是一幅哲理画。
也许,生命短暂,但仍要笑着走完人生;我们虽然不能闻名于世,但必须让自己的人生在每一个阶段都闪现光彩;我们在和谐中生活,但不应忘记奋斗,更不应忘记为梦想而战。这是家乡用黄昏传达给我们的另一种情意。
家乡是位富有学问的老者,黄昏是块无瑕的画板,老者在画板上为自己的学子涂画着哲理的人生。
这就是家乡的黄昏。
黄昏意味着什么?黄昏意味着日落。当我们看到黄昏时就会想起日落。落日对于有的人或有的作者来说,是悲惨的,是凄凉的,也许会是死亡,但乐观向上的人根本不可能会把落日认为是死亡的开始,他们只会认为是第二天新的开端,好的开始,他们也许会认为明天是美好的。
不久前,当我去乡下时,我在无边的棉花地里,正在玩,我累了,就坐在地耕上坐下来,头仰望着天空,一道不宽不细的橘红色的朝霞出现在了天空。我惊讶的站在那里,我在想:刚刚不久之前,我砍刀的天空是蓝色的呀,为什么这一会儿的功夫却又变成了橘红色的朝霞呢?没想到,天空也可以变得这么美丽,橘红色的朝霞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渐渐地扩展开了,在菊花能够色的朝霞里,似乎还夹杂着一些说不出的颜色,我在那里充满了幻想——如果天上有神仙,他们是否在每天落日的那一瞬间会很热闹呢?是否像有悲惨的人那样的体会呢?我站在那里静静的想着,不一会儿,夕阳又似乎印红了满天,一望无际的天边,把农民的手脸棉花还有我都印红了似的。农民们辛勤地劳动着,在那个被夕阳印红的脸上露出了洋溢的笑容,丰收的喜悦。
这一次,我在无意中看到的落日,竟然让我如此惊讶,如此的震撼。就像高建群作家所写的课文《西部地平线上的落日》上所说的:在所有雄伟的风景中,落日大约是令我震撼的了。我想:也许我也是这样的吧,被这如此美丽的落日所震撼了,我们的感受是相同的。
通过这一次无意中的看落日,我不仅被美丽的落日所触动,也被美好的句子所感动。我喜欢日出,但我更喜欢看美丽的黄昏——落日。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美丽的夕阳,总是带给人无限的想象,让人充满了自信,更加用心地对待生活;让人充满了希望,更加用心用力地追逐梦想;让人充满了动力,更加用心用力用意去创造不可想象的奇迹。
于是,在夕阳的美丽的促使下,我养成了一个良好的习惯,在晚饭过后,准时来到天台,拿着一张小小的凳子,安静的坐在上面,像发呆的小猫似的,静静地观看夕阳。观看夕阳,让我从中大有收获,也从中感受良多,引略了人生的意义,体会到了生活的点点滴滴。从看夕阳的那一刻起,我便学会待人处事的心平气静,做人要像夕阳一样,要有夕阳一般宽阔的心灵,不能总是以一种抱怨的心态去对待你的生活,你的困难,你的问题。当遇到困难之时,你要像夕阳的色彩一样,无时无刻都处在从容淡定的状态中,让自己感受到困难承载的力量,当日你从困难中慢慢学会到了破解困难的方式和所要掌握的要点时,你便会领会到困难的价值所在,当你在经过思考之后,你便会了解到困难原来是那么的不堪一击,只要能静下来,自己理解自己处于一个怎样的状态,让自己一步一步地解决眼前的所面对的阻碍,最后才有信心把它所攻破。从夕阳的壮阔景象领会到的,我感觉夕阳就像有一位人生导师一样,带着我前行,带着我突破,带着我追逐自己心里的梦想,带着我去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成就感。
看看那西边的夕阳,我的心境豁然开朗了许多。不管我的心情是好的坏的,看了这么让人动人的夕阳,我都把我内心的种种心情当作成了一道道写满精彩的风景。用心去体验这一道道写满精彩的风景中另一种风彩,这往往会让我进入另外一个境界,我神游其中,沉溺在这神奇的境界于很久的一段时间。我因此而时常忘记了眼前的一切,总是陶醉自己的内心深处的那一种神情,也因为如此,我忘记了自己是站在高处上所观赏的夕阳,这让我时才更加大胆地往外探出去,一步一步地走向那屋檐边,当我游完了自己的内心深处时,从自己捏造的一个抽象世界回到现实世界中时,慢慢地把双眼打开之后,我才发现,自己是处于这么一个危险的地方,但是我却浑然不知,而且还更加靠近这一个危险,看到我的处境,我才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勇敢。竟然为了自己想要的那一份安逸,找到自己内心的心灵所属,而差点葬送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一幕,让我感到有点心有余悸。每当想起这个时候时,我都觉得自己很佩服自己,竟然有如此的胆量,去追求自己内心深处的所思所想,这是一种多么高的境界啊!
当我从心里世界回到现实世界后,我便从中体会了一番夕阳的好处。看这夕阳,犹如我身体里边的心、肝、脾、肺、胆,无论在什么时间,无论在什么地点,它们都像夕阳一样,存在于我的身上。让我的身体变得更加充满能量,充满有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从而更加相信自己的梦理,就像夕阳一样美好。夕阳的美好,带给了我一切东西,不仅包括了我的精神支柱,而且还为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让我全副武装,把困难移为平地,用自己的一生,写下完美的人生。夕阳的色彩,红火火的,这就像我人生中的高点,它告诉我当站在自己的点时,属于自己的人生巅峰时,一定要有宽阔的胸膛,要多了解别人,待人待事都要诚心诚朴,不能投机取巧,也不能因为一时的利益,而毁了自己的整个人生。再看看这夕阳的黄,这里边是蕴含着一种高尚的品质,这种高尚的品质,那就是要学会放弃。这黄色的夕阳,相对于红红火火的夕阳,那是差了很多个档次,但是,当你经历过了红红火火的时候,你便会慢慢沦落为平平淡淡的黄色,这时候你就要懂得放弃,放弃自己曾经说拥有的那一段辉辉煌煌,放弃自己往日的那种拼搏状态,让自己从高点落到低的,沉稳而安逸地走向自己的心灵境地,忘记辉煌,忘记风光,忘记一切,走向平淡,走向平凡,只要学会放弃,那便是间接到了另外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你的精神层面也会随之提升到另外一种程度,让你收获自己饱满、精彩的人生,创造人生暮年的另一段辉煌。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这一句话,代表着人的一生,当你走到暮年的时候,你便会能够理解这一段话的含义。
冬日的黄昏,一条车来人往的街头,北风狂奔着,怒吼着,刺骨的寒风直往脸上扎,让人不停地打冷颤。一个男孩裹紧衣服快步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是陆小天,那个爱心传遍四方的陆小天,那个救助危难动物的陆小天。他突然停住脚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面蜷缩成一团的东西——一只奄奄奄一息的流浪狗。一只浅黄色的流浪狗头尾相接,两眼紧闭,身子不住地颤抖,一副健康马上要开身体,准备去远处流浪的样子横在路边,那颤抖的声音很有节奏,似乎在向每位路人求救。陆小天见状想都没想,三步并作两步跑上前去,一把抱起小狗,用校服紧紧裹住,像离弦的箭一样直奔家门。
陆小天快马加鞭,3分钟时间冲回了家,小心翼翼地把小狗放在柔软的毯子上,摆放舒服,再装ー个暖水袋,放在小狗的侧边,慢慢地,小狗僵硬麻木的身体变软了,四条腿向前一伸,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微微睁开紧闭的双眼,似乎是在感谢陆小天的救命之恩,感激地用舌头舔了舔他的手,陆小天冲小狗微笑了一下。悬在半空的心终于落地了,霎时整个天空明亮了,后背一股暖流没收了所有的寒冷。可陆小天愣住了,心想:妈妈回来看到这只脏兮兮的小狗,会不会把它赶走呢?挠挠头,在地上踱来踱去自言自语地说“对,我的赶紧给小狗洗个澡。”说风就是雨,陆小天迅速把小狗抱到卫生间,冷热水调试好,轻轻地、慢慢地把小狗放在盆子里,又挤了些沐浴露,均匀地给小狗涂抹开,小狗身上托着一朵朵像云彩一样的泡沫,见状他哈哈大笑,“以后你就叫朵朵吧。”陆小天温柔地抚摸着小狗说。然后给朵朵冲掉身上的泡沫,拿出一块干净的毛巾,一遍又一地抚着它身上的的水,直到完全干了,才放回原来的毯子上。
此后,陆小天每天悉心呵护朵朵,给它制作营养餐(500克生肉用水洗净,切碎煮熟再混入200克青菜,短时间煮沸,加少许食盐,使之成为混合的饭团,分次喂给,一天三顿。)领着晒太阳、散步。日久生情,朵朵每天在家门口站成一种欢迎主人回归的姿势,等着陆小天放学回家,ー人一狗就这样欢快地回家了。
“童子者,人之初也;童心者,心之初也。”童年童心,正是一个人所拥有的开始,无邪、无欲。只是,这开端的美好却终究会消逝。
人总会长大,继而慢慢染上大人的一些陋习,渐渐的改变自己的初衷。我不知道自己将来会如何,但至少,我相信,我能做到现在的坚持!
说实话,这本书里的故事,我并没有完全读透,只是每看完一个故事,心里便愈发的涌现出一股莫名的悲凉,说不出为什么,只是一种很简单的忧心,很沉重,却又不是那种撕心裂肺无法忍受的痛苦,它就那么沉沉的坠着,令人感受到一股窒息。
老人鱼中,在看到穗子最后收到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的来信时,在看到穗子后来开始厌烦自己的那个“祖父”,在看到穗子祖父的言行,我不禁想到:只是一个农村的孤单老人啊!因为知识的贫乏,让他身败名裂;又因为年轻时的经历,导致了他痞痞的性子,但是,这又怪得了他吗?要怪只能怪那个时代吧!最后,老人请人代笔写给穗子的信,真的很简单,当他说“病不严重,只是疼得厉害”时,老人心里想的是什么?终究是不想让穗子担心,可是,他却又实在无法忍受病痛的折磨,因此,他提到让穗子寄钱给他。毫无疑问,老人的谎撒的很差劲,让人一看就能明白事情的真实程度,穗子当然也明白,可是,她没有回去,因为,她听到了老人的“豪言壮语”。为什么不回去呢?感到丢脸?还是有其他原因?
毋庸置疑,老人的行为有狐假虎威的样式,可是,“狐假虎威”又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老人为自己子女的骄傲?举个例子来说,你总不能奢望一个杀人犯的长辈动不动就拿“杀人犯”的名号来壮自己的气势吧!在小说的最后,穗子并没有回去,这又说明了什么?我想,不用太多的解释就可以明白:这是一个年轻人对长辈,对老人的不耐烦。
说说我们自己吧,现在我们许多的年轻人都喜欢追随潮流,对那些老式的东西越来越没兴趣,对长辈的唠叨越来越不耐烦……针对这一点,我们是否该反省一下呢?
亲情真的很重要!有些事,有些人你错过了一定会抱憾终身。也许,当你满不在乎的不愿去探望亲戚朋友时,当你信誓旦旦的说着以后时,真的不会再有以后。
说实话,现在的我很后悔,为自己的任性,为自己的不在意,如果生活可以重来,就像周星驰所说的那样,我一定会好好珍惜!不会只顾自己,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亲情,没有重播!
我从没看见过这样美的天空,这正是黄昏时,太阳在地平线上摇摇欲坠,云好一大块,长长的,灰灰的,但不象下雨前的那样。云,在那边好久好久,我眼中看到的似乎它一直没有动摇,只是在那等着太阳将要下山。
云被光照得红红的,但可不象是给火烧了那样的红,只是微微的罢了,那种颜色,是染料上没的颜色,我觉得它是我见过的最温和的颜色,看着它,虽然现在天气是热,可是我感到的是温暖。云是黄昏时的主角,太阳便是配角。云的美,让我感到了黄昏的美,而云的美,却是太阳的给予的。
过了一会,大片大片的云连在了一起,就像天空被划分开一样,长长的一条。太阳的光芒越来越缥缈,渐渐的变得模糊起来。
望着这种景象,心中有着一种默默的哀叹,如此美丽的黄昏只是这样子短短的一刻,但是我也知道好的东西不会永存,黄昏也是为了明天的黎明做出的最后的一点装饰罢了。
我很珍惜我现在所见的,它占据了我脑中的一部分记忆,它也即将会是我的回忆,因为它很快就会过去,过去的事便是回忆,而我知道我不会再看见到这样的它,即使有,我也应该不再有这样深的感受吧!
这时,云已经与天空容为一体,最后的光芒也消失了,云成了黑色的了。
要走的始终都得走,我没有任何权利,也没有能力去挽留,只希望明日会在如此的黄昏打下的基础下更美好……
“夕阳无限好,只是尽黄昏”多少人为此惊叹,为此惋惜,而我赞叹的是太阳在落山的最后一刻而放出的万丈光芒,使黄昏在它的点缀下如此的绚丽多彩……
散尽了繁华,停滞了喧嚣,渐行渐近是夕阳,愈行愈远是黄昏。 ——题记
人们都说,黎明是一天中最美丽的时刻,那是破晓,是希望。我却觉得,黄昏才是一天中最美丽的时刻,那抹金红色的夕阳诠释着黄昏无与伦比的美丽。
当黄昏来临,人们放下了手中的工作,感受夕阳的余温,闭上眼睛,任那丝丝温润浸入身体,劳累一天的身心顿感轻松无比。小路上欢声嬉戏的小朋友们被金色的光晕笼罩,给这无言的黄昏增添了几许生气与温情。夕阳西下,一对老人相依偎在路边的小木凳上,轻声谈笑着年轻时的种种……
黄昏是人们最惬意的时候,结束了一天的忙碌,匆匆赶回家与家人团聚,放松了一整天紧绷的神经,心情不由地愉悦起来。喜欢黄昏,只为那一份轻松与快乐。
夕阳渐行渐近,时光悄然流逝,黄昏愈行愈远,心渐渐平静。感受着夕阳的温柔,深深思考这一天的劳作:我是否浪费了哪段时光,是否做错了什么,是否关爱帮助了他人……黄昏更是一个反省的时刻,这一天将要结束,趁着这抹夕阳的余晖还未消散,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再而思考一下明天有何打算,给这一天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古人云“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我却认为“夕阳无限好,只因近黄昏”。只因是在黄昏,人们才有这份闲情来欣赏夕阳壮阔而温柔的美,才深感“夕阳无限好”。
黄昏的美,在于那抹夕阳,在于那声欢笑,在于那份轻松自然,亦或是其它。
沉醉于黄昏的世界,用心去感受它独特的美。
天披青黛,漫山似有离人泪。
雁落横秋,河畔金柳画斜阳。
一丝愁绪,几抹悲凉,日落黄昏晓。温一壶酒,在冬日的黄昏里,把心事付诸瑶琴,唱弹一曲渐黄昏,千丝万缕,点滴凄凉意。
不知从何时起,我爱上了冬日里的黄昏。当日渐黄昏的时候,家门前的茶馆人来人往。夕阳落在茶馆的角落暗香浮动,稀薄的空气被染上一层素淡的温煦,多少有些月黄昏的味道。被照到的那块土地,无数飞舞的莹尘羽化成了天边几抹微红的霞光。人们尽兴地攀谈流动在了那些年的日光里,浮在湉湉的云朵上,不时落下一场黄昏时的行雨,伴着一年年昏黄的暮色,灌溉了那些年寂寞的角落。活在黄昏里的日子,人的心里潮润的要生根发芽,又怎能觅得那些凄风苦雨的年头里那绵延了好几个月的孤寂。
雨是冬日黄昏里最多时候的伴侣。没有雨的日子,人干燥得几近一堵年久失修的泥墙,抚一把便有大片大片泥石灰纷纷洒落。雨丝渗进青灰色的天空里,斑驳的丫杈小心地收敛起了最后一丝天光,暮色开始四合。即使闭上眼,布满在周围空气中油润润的雨的喘息又怎不让人想起那些行走在江南里的日子?大不了再撑一把红油纸伞,再游走过几条黄昏下的雨路,凭空唱出一句“数峰清苦,商略黄昏雨”,身子就好像虚空了一般,心神被这片雨水打乱。随手衔起几片散在风中讪笑的落叶,羞涩的犹如弥漫在山间的雨雾。于是,在这片暮雨拼凑的世界里再天荒地老一回,心也甘愿。
而人的一生到底又能有几回地老天荒?那些风花雪月里的誓言又有多少人会去坚守?繁华的都市里,人总是劳形于案牍之上,对于本身的生活却只是匆匆的一瞥。整个社会都开始慢慢走向商业化,甚至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好像机器零件上的转轴,只是为着某种程序有序进行着。只是在某个黄昏的时刻,当那些亘古不变的落日循着某种轨迹照耀下来的时候,心便慢慢开始苏醒,从某个起点开始去寻找那些遗失在案牍边上的情感。
当落日渐渐隐没在地平线,当城垣上的爬山虎只剩下枯藤几梭,当房顶的乌瓦淡褪完最后一抹霞光,一切早已物是人非,只剩下枝叶上的天光憔悴地琐碎着,像是流动在线装古籍上的沙沙声响,把人冻结的心敲成一片一片雪花纷纷扬扬地落下。那位天涯游子道出“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时候,黄昏便被染上一层永远也化不去的愁绪与悲凉打磨着失意人的灵魂。是的,黄昏总是人最清醒、也是最落魄的时刻。人原本不是机器,只是这个社会无法容纳人身上最原始,最自然的品质罢了。于是落日黄昏,江南暮雨便成了人心灵最原始的归宿。
渐渐地,我开始习惯这样的黄昏。当冬日里无端地刮起几阵冷风的时候,那种回荡在周围的呜呜声像是山水画里墨色的紬彩。
远近的山脉在天边挂起浓厚的雾霭,即使是那停泊在江面上的乌篷船也缩演成悲伤的一角静静打酣。只是日渐黄昏的和煦化成一幅不老的风景延续在了几方路人坎坷的心上,依旧在日落的时刻朗照。
交谈的方式有些古老
酒杯里的黄昏
在甜蜜和苦涩中流动
钢琴的旋律。介入更多话题
两代人的思维,不约而同——契机。分明就是一双手
磨合的天平
在夜幕这面镜子上
安放了俩个虚虚实实的人
从李白到杜甫,勃莱到默温
倾斜的视角
形成一个捕捉灵感的对比
争执 平静
突然刮来的风,有点冷
反常的声音走了调。
养一条鱼在诗里
在这个观望的深秋
决定,成为一条容纳你所有过错的河流
时光流逝,我的脑海里浮现的仍然是在黄昏下的背影,正在向地平线慢慢走去……
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我每天放学都是一位阿姨开着车来接我的,可是那天,阿姨打电话给妈妈,说她有急事儿来不了了。后来,妈妈又打电话给老师,放学后,让我在校门口等着,妈妈下班回来接我。我看见几乎周围没有人了,只有一位老奶奶在轻轻地扫地,树上偶尔有几片树叶慢悠悠地落下来,我感觉好孤独,开始小声地哭起来……
家里,奶奶也知道我还在学校等妈妈来接。奶奶也非常担心,她背着只有四五个月的弟弟,撑着一把伞,走到学校来接我,(当时还没有483、484公共汽车)。 4点多了,妈妈还是没有来。我忍不住小声地哭了起来。这时,我看到远处有一个佝偻的身子撑着伞,正慢慢向学校走来,走近了,我看清楚了她的模样。啊,是奶奶!奶奶的背后——还有我那刚出生不久的弟弟。奶奶的脸上早已爬满了皱纹,头发也花白了,吃力地背着弟弟。“奶奶!”“哎!佳佳!”我一个箭步扑到了奶奶怀里,说:“奶奶,您对我太好了!您背着弟弟,到学校里来接我,不累吗?”“不累!”奶奶慈祥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使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那时,我流下了激动、幸福的眼泪。
夕阳下,太阳的余晖照耀着奶奶,奶奶的影子被拉得特别长,我轻轻地跟在奶奶身后,不愿打碎这温馨的时刻。
昨日种种昨日死
今日种种今日生
记得很熟的
这句名言
却竟忘记了
出自谁之口
今日感觉挺受用
送走黄昏迎来黎明
没有什么改变
改变的只是一种心态
昨日的我
会处处想着别伤害别人
今日的我
会想在呵护别人的同时
别人很可能会毫无顾忌的伤害我
昨日的心蒙蔽了双眼
今日双眼又透析了昨日的心
不用刻意埋葬
即使在阳光下
也失去了光芒
咬着牙就不会感觉被伤了
失去的岁月
别让失去的带给自己惆怅
累了歇歇
烦了逛逛
在我生活的五线谱
希望自己还能为自己
谱写精彩的乐章
每天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是美丽的,但黄昏最后的一缕阳光更加令人陶醉。
我对欣赏美景并不是那么热衷,更别说发现美景了。我也很少留意大自然的变化,总是认为这样做毫无意义。可是,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大开眼界。
这天,我疲惫的从学校往家里走着。一路上眼睛盯着脚尖走,根本没注意到天空中那美丽的景色。回到家里,实在太闷了,我拉开窗帘想打开窗户换换气,不经意间看了一眼天空,我顿时惊呆了。夕阳夕下,天边的晚霞长有千里,一眼看不到边。
每当我提起这件事,母亲总会红着脸像个十八岁的姑娘,重温着那伴了她四十年的梦……
母亲现在会被那些很潮的年轻人称为“凤凰女”。不错,她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里。父母当时只有中专的学历。生了她之后本就不富裕的家里压力便增大了几番。母亲九岁时便会独自做饭,随着弟弟妹妹相继出生,她又要照顾他们和家里,小小的身躯担着全家。
母亲父辈祖上都是医生——她的父亲也不例外:普通的乡镇医生拿着微薄的工资养家糊口。但最重要的还是要供三个子女念书。那年母亲上小学时,新学期要交五块的学费。五块在现在看来不值一提,但对那个朴实的农村家庭来说可是能解燃眉之急的!外婆劝母亲:“娃儿,咱不读书了,跟着你爸学医吧!”母亲那时虽小,却瞪起她的那双充满好奇的大眼睛反问:“为什么不读书?读书长知识,我喜欢读书!我要读出个书样来瞧!”母亲说完,却是一副耸着脸的模样,我想她肯定知道家里的情况,明白自己的处境。说完之后,紧接着是一阵沉默……那天她走了五里路去她的外婆家借钱上了学。
“都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没必要在孩子面前提。”外婆跟我念叨母亲的往事时,母亲在一旁嗔怪着,微微扬起嘴角。
母亲以优异的成绩上了初三。可摆在她面前又有两个残酷却现实的问题:读卫校还是高中?那个年代的高中生和大学生屈指可数,农村的更是凤毛麟角。大部分的农村孩子早就辍学在家帮忙种田或外出打工,而高中高昂的学费也让许多家长望而兴叹。
外婆又开始动摇了,眼下还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母亲若是读了卫校参加工作,家里又会增加一笔可观的收入,分担家里的一部分压力。但以母亲的成绩,不去上高中又有些可惜……外婆只好私下找母亲谈话。外婆还未张口,母亲先闷红了脸,说:“妈,我要读书,读书才有出路!”外婆见母亲毅然决然的模样,知道无法改变她的心意,说“若是你能保送高中我砸锅卖特也让你读,若不能,只好……”外婆说着,坚定了自己的信——那双充满希望的眼睛告诉了她答案。
我并不了解母亲是如何争取到那镇上的三个指标之一,问她她也不肯告诉我。她总说她很幸福。不用说,我也知道母亲当时顶着多大的压力,而她却在这样的情况下奋斗仍然说幸福。只怕是为了梦想而奋斗想必是快乐的。
指标下来了,母亲赶去报道。谁知开始的月考就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原来前三的成绩在这里直排倒数。就算让我考这样的分数,我一定会十分难过的,何况是当时花着父母血汗钱的母亲!!
终于,母亲不负众望考上了一所北京的大学,毕业分配后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她常常对我说这种求知的愿望陪伴了她四十年,她要把这种感受传递给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让她们拥有自己的梦想。让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也有自己的希冀!
让每个人都有“中国梦”,让这些“中国梦”腾飞!
夕阳西下,然而,这美丽的夕阳却迟迟不愿沉落,仿佛她的美貌会被埋没似的。
是啊,夕阳又是何等的美,要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古人圣贤来赞叹她美丽的姿色?又哪来的“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这回,可把本来就骄傲的夕阳捧得更高了,她用自己美丽的线条散发出柔和的光芒,使所有的生物都陶醉在她温柔的怀抱,不愿离开,就算她美丽的外表下是蛇蝎般的心也无所谓,人们也依旧追求她、崇拜她。
这不,就连生机勃勃的朝阳也在追求着她,而她却连眼皮也不抬一下,因为她觉得朝阳太过于丑陋,也不够富有,根本就养不起她,而且和她这种千金小姐不能匹配,也就是说,朝阳配不上黄昏。况且黄昏也喜欢上了富家子弟——月亮,黄昏喜欢月亮冷冷的外表,她觉得他酷极了,正和黄昏的要求。
当朝阳终于能够鼓起勇气向黄昏表白的时候,却没想到,呵,黄昏竟然狠心地拒绝了,理由是朝阳长得不帅。朝阳伤心极了,整天郁郁寡欢,夜不能寐,他失恋了,就连暗恋的权利也被剥夺了,以为黄昏说不让他追求自己,他不够格。
现在黄昏觉得轻松多了,因摆托了朝阳这个累赘,可以好好的向月亮坦白自己得心意了。尽管黄昏明明知道月亮是个花心的公子哥,她也愿意。是的,所有人都会猜到结局,黄昏被月亮给耍了,当猴一样的耍了。当她的滴滴眼泪落下时,是谁接住了她的泪水?是朝阳;当她生气发怒时,是谁默默忍受?是朝阳;当她生病时,是谁苦苦守了她整夜?是朝阳。
朝阳把他的心掏给了黄昏,而她却不要。
“小桥流水人家,古道夕阳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马致远的这首《天净沙。秋思》描绘的场景虽美,却有一种无限萧索哀戚的悲凉之意。
但是,夕阳西下,不只是断肠人在天涯。伴随着每一个夕阳的西下,不断变化的是景色,是节奏,还有我们每个人的成长。
望着汹涌澎湃的大海,落日的余晖铺盖满了天空,一道残阳铺在海面上,金光闪闪一直延伸到海天想接的地方,海边有个小孩子在用沙子堆建城堡,时不时传来银铃般的笑声。大地都被笼罩在一片静谧的光晕中。待夕阳完全落入西山,白天繁华喧闹的都市变得寂静,黑暗不时闪过几点车灯。城市早早地休息了。那时,我八岁。
落日的余晖中,数以万计的游人在沙滩上活动,浪花顽皮地拍在岸上,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当初堆城堡的小孩慢慢长大,现在正做什么呢,在妈妈的陪伴下完成作业。当一轮圆月爬上窗棂,落日的余晖却还没撒尽,白天繁华的都市到了夜晚依就车水马龙,变成了五彩缤纷的不夜城。那个小孩现在可以在热闹的晚上去灯火通明的广场滑旱冰。那一年,我十岁。
又来到海边,又一个夕阳西下,小孩子长成一个青葱少年,开始有自己的判断想法,独坐在沙滩边反思今天老师的批评。太阳一点点的向西沉下去,顷刻间,天空想被大火侵蚀过一样,一片绚烂红光,那一朵朵白云也被渡成了红色,转眼地平线上已是一道光线,黑夜来临。而喧嚣的都市一刻也没有停下过他的脚步,丰富多彩的夜生活又开始了。这年,我十二岁。
夕阳西下,周而复始,时间慢慢踱着脚步却又不经意的在指间溜走,时间在变,景色在变,节奏在变,我们每个人也在变,从懵懂的稚童长成开朗的少年变成稳重的大人,不断成长,变得勤奋、理智、稳重。
夕阳西下,不只是天涯断肠的悲戚。也不是只有可怜近黄昏的感慨。夕阳西下是一幅美景,是一天的结束也是开始,是我们不断成长的印迹。
在一个冬日的黄昏下,街道上车来人往着,在凛冽的寒风中,连行人的脚步都加快了几分。
在一盏明晃晃的路灯下,站着志愿者徐明,一旁坐着几个摆摊的老人,随着天空一点一点暗下来,一位老人看街上的行人已经寥寥无几了,便收拾着摆摊的东西和商品。在凛冽的寒风中,老人的脸被寒冷的北风刮得发紫,两只手颤抖地拿着摆摊的东西,如果风再大一点的话,就可以吹倒这个弱不禁风的老人。老人看着天气这么寒冷,更放下手上的东西,把身上的大衣又裹紧了一些。就在老人即将过马路的时候,一个不留神,一脚踩了个空,便“哎哟”一声倒在地上。忽然,老人捂着自己的心脏部位,便口吐白沫,不省人事。徐明向老人那边看见老人晕倒在地上,便像风一样飞奔了过来,一旁充满爱心的少年陆天也急忙跑了过来,说:“叔叔,爷爷怎么了?”徐明答道:“他因为摔倒引发了心机梗塞,快给最近的医院打电话,快!”陆天连忙拿出了自己的电话,给最近的医院打过去。徐明在给老人做最简单的急救措施,眼看着救护车还没来,而老人已经身体撑不住了,徐明连忙背起老人,步履艰难地向医院走去,直到到了急诊室后才放下。
诊断结果出来了,这个老人是心脏病犯了,幸亏及时送到医院,现在老人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陆天和徐明一直等到家属来了之后才回家。
落霞映秋水,惟见雁鸿天。
逐舟挽边日,江烟扶明月。
寂空廖辰星,梦回千世前。
顷壶尽佳酿,相与题枫叶。
随风拭霜苇,此夜话人间。
那太阳放出最后的光芒,落入纷乱的树林里,透过树木之间的缝隙,余辉还是可以看见,它的上面鲜红而淡弱。渐渐的,只能看见它的半边脸。剩下一小部分了,他要消失了。它的脸红红地落到了我们视线之外,可是,虽然他在我的视线之内消失了,但是它那微弱的光却映照着天空的那一方。周围的事物有些模糊而红亮,渐渐的,那束光越来越淡,接着,只留下上方的一点淡红的痕迹。还有些余韵,但它很淡,淡得几乎看不清。还有一条余红的边际,它很虚弱,像是患了重病。他还是有些红,但周围的淡蓝色挟持着它,那淡红色的范围也慢慢的减少,天边还留有它的身影,但很弱。淡蓝色在侵略它,它奋力抵抗,由于它的力量薄弱,它被淡蓝色占领了,他的身上插了淡蓝色的旗帜。它消失了,化作了清早的晨光。我怀念地望着它,我会等它在第二天清晨出现的。再见,可爱的阳光,你温柔,你善良,我会一生都追随你的。
不知怎么的,我有点儿害怕黄昏,也许是因为他带着悲凉的意味吧。说悲凉也好,说凄凉也好,也许这就是黄昏的格调。
春天的黄昏还并不怎么悲凉。春风是温暖的,柔和的,不闷,也不让人烦躁。黄昏也挺好的,依然暖着,天边还扬起一片淡淡的橘红色的彩霞,并无悲凄之意,美到是挺美的,就是不知什么时候,黑夜已静静地等在后面了。
夏天就更好了。晚霞是金色的,慢慢沉下的太阳染红了天空。不仅煞是好看,还带走了一天的酷热之感。
冬天,也并不怎么令人难过,可能是跟他几乎没有黄昏有关吧。如果是采光不好的地方,下午一两点钟就看不见太阳了,黄昏和下午仿佛成了搭着肩并排走的兄弟。
秋天的黄昏才是真正的黄昏。“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无论在哪儿,看到秋天的黄昏,都会多少有些难过。冬天马上就要来临了,似乎是无边无际的。秋天,黄昏的特点也变了,不像其他季节那样,是暖、是热或是冷,它的特点是凉。凉,悲凉。就算不去联系这个“悲”字,它也是凉了。晚霞也不再像春、夏两季那样迷人,渐渐转成了不引人注目的暗红了,让我产生了害怕的感觉。
黄昏毕竟是有格调的,也许用我稚嫩的眼光看来,他就是悲凉、凄凉,让人害怕,又让人伤心的。但又说不出为什么伤心,于是就更伤心了。
枫叶散落了一地宁静,橙光弥漫于整个黄昏,当落日的余辉洒满窗户的时候,几只晚归的鸟儿驮着夕阳懒懒的回家.就在隐含微微草香的暮气里,窗台上的花静静的谢去.一颗晶莹的水珠沁在她白皙的花瓣上滚动着,聚着,溅落在古老的石井栏上,摔开万道灿烂的金光,江水东流,浮云缭绕,水波荡漾,流水依依.
我一个人站在高高的天桥上,看着太阳一分一分的滑落着.那和谐的阳光暖暖的披在身上,像湖波散开一样柔和.天空中,一群白色的鸽子背对着斜阳,翻飞在金色的光芒里.回环来往,音哨齐名.忽然间,不知是谁把地上的夕阳失落在了江上.于是头白的芦苇,也被染成了一抹红颜了。
轻轻的,我转过身去——那画面太美,我不敢看.江畔久违的暮色,对我来说已无太多言语.那份静谧中所包含的凄清,我无法想象.一个人喜欢静静的漫步在黄昏的沉寂中,希望在无限的时间真正体误那份莫名的情愫.待走到路的尽头时,太阳已悄然坠下,黄昏的画面永远的定格在了我的记忆里.
我喜欢做梦,特别是白日梦.因为夜晚的过分安静中,往往会不可预知的袭来太多未知的梦魔.此刻,我情意一个人独坐在黄昏的小桥上,在半昏半醒中,继续我的白日梦.
我目送一滩粉红的夕阳远去,又为自己点亮一轮清明的皓月.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晚风中的一抹云彩.
太阳渐渐西沉,热闹了一天的乡村,又迎来了一个迷人的黄昏。
你看那夕阳,把天空映得半边通红,(.)半边金黄。金光闪闪的小溪,闪着粼粼的波光,把倒映在溪水里的夕阳,搅得闪闪的、碎碎的。黄昏的夕阳,红得如此深沉,犹如那乡里人好客、热情的心一般。纯朴的太阳照射在了纯朴人的身上,也温暖了我们外来人的心。
慢慢地,夕阳半沉了下去,像一位醉了酒的老汉,晃悠悠地跌进了山的那头。辛勤劳作了一天的农民们,扛着锄头,牵着牛,颤颤悠悠地从田野里走来。落日的余晖,染红了土地、庄稼、村舍和花草树木,像穿上了一件火红的大衣。
稻田像金黄色的地毯,微风吹拂,麦浪翻滚,一波又一波的,好像在对农民伯伯说:“今年又是丰收年!”凝神静听,还能听到远处的耕牛发出的哞哞声,以及小羊的咩咩声,是到了牲畜们归圈的时候了。当最后一轮夕阳隐去,乡村也安静下来。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人们也各自回家了。那一排排熟悉的村庄,升腾起了袅袅炊烟,伴着时隐时现的灯光,将乡村的黄昏,涂抹成了一幅美丽的风景画。
我爱乡村,更爱乡村美丽的黄昏。
有一个遥远的黄昏,脸色腊黄的普鲁斯特把两片面包泡进了茶水,这样可以使它吃起来更松软一些。过了一会儿,他把面包取出,送入口中,轻轻的咀嚼着,咀嚼着,随后他毫无预兆地被茶香的清气所浸染了,电光石火般的手足无措后,他幸福着往事的到来。他小心翼翼地停止了任何细小的动作,他呼吸着口中的那股茶香,呼吸着往事,静静地看着雪花飞舞的窗外,壁炉间火苗在他背后无声地燃烧着。他的似水流年就这么一下子淌过无数人的衰老,淌过我手捧红宝书父母的青春,蜿蜒到我的面前。我坐在运河的秋天,看着运河笔直而又飘渺的远方,愿望般浑圆的落日,火一样燃烧后消散的霞光,我知道,那将是普鲁斯特消失的地方,一个又一个的汉字,会在远方的河面散开,而后消失。
我们的清晨就是普鲁斯特的黄昏,我们一次次关上家门,走进初醒的阳光中,我们的目光闪烁在事实的周围,表情宛若睡眠般淡然。然而他从我们中走了出来,往回走了,阳光留不住他瘦弱的背影,他回到床上,轻轻盖上被子,然后像被子一样软软地睡去。在我们的黑夜,其实只是在无边无际的黑色中,他睁大双眼,凝望着过去,那些黑夜里的白云。过去的一年往往只是几天,过去的一天往往只是几个瞬间。此时一个又一个的瞬间轮换闪现又纷拥而至他的身边,它们是如此清晰,就像是我们眼中的光天化日,雨水阴凉,书页清香,连飞虫翅膀的抖动声也震耳欲聋,好像它们这么多年一直在发生着,只是他走开了,值得庆幸的是他回来后它们还在。
我至今没有将这部《追忆似水年华》读完,就像我从来没有完整的做过一件事情。我把它们枕在了我的脑后,代替了以前的文字,过去的许多个夜晚,我在上面翻来覆去,那时的我还没有把失眠看作是一种可以延长时间的方式,我还不会享受失眠。那时的我在父母熟睡之后,经常会出去走一走,毫无目的地随小路水迹般的延伸行走,我的脚成了我的头脑。我经常会碰到那些无家可归的野猫,那些脸色憔悴的人们,我们互相不打招呼,擦肩而过,偶而会回头看一下,看着对方迅速同夜色融为一体,好像从来就没有出现过。我早就知道,我就是变成一匹马也是走不回去的,所以我只能是走走,就像贫穷的少女逛商店一样,只能是逛逛。所以我爱上了普鲁斯特的魂不附体的留住以往的方式,虚幻而闪亮的一切,同我们的现在又有多少区别呢。
去年冬天,我去了广东,一个我想去了十年的地方,我离开那地方十年了,离开时我五岁,鼻子下面还挂着两条清水鼻涕。冬天的红艳艳的太阳下,凛冽的风正穿过苏北大地腹部作废的河闸,破败的厂房大门簌簌作响。这声音与掉漆的门窗旁边那些灰暗的人们的脚步是多么相称,他们有着渴望健康的目光。多少年前的高高在上的黑暗的水塔,水塔上苍白的标语,在它的脚下,枯叶废纸的碎屑四处飞扬,像他们不可捉摸的将来。农妇菜篮里新鲜的猪头,姑娘身上崭新的红红绿绿的棉袄,孩子们让我走神的笑声……我走在苍茫之上,我走过他们,胸口充满了辛酸的幸福;我看到了我居住过的红砖四层小楼。阴暗的楼道散发着一股霉味,我轻车熟路地小跑上去,像重复着无数次的梦境一样敲了敲我曾经的家门,我想进去,但门没开。我喊了两声后又敲了敲,门还是没开,我的喊声在空旷的过道里停留了一阵,听上去陌生而遥远。和我同去的庞培提醒我说,没有人在家,你别再敲了。
普鲁斯特的黄昏与死亡有关,因为只有接近死亡的人才会真正地去怀念过去,过去是多么美好,过去与爱情、与童年、与悔恨、与一切统统无关,它自成一体,完美且无懈可击。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满载过去,在五月的黄昏里神志恍惚地离开这里。事实上,我已经不止一次地有这种时候了……我看到我做城管的时候,脸色腊黄的我站在五月的泡桐树下。我前方不远处是菜场苍老的大门,门上的挂满铜锈的大字放射出死鱼眼珠一般的光泽,那些卖菜的老头,他们凄凉的白发好像从来就没离开过寒冬。那些病鸡惶惑的神情,像是在诉说着什么。还有那前面的横七竖八的奄奄一息的破自行车,一段段被剪下的不停扭动的蛇尾,破袋子中一对死到临头还在做爱的青蛙,它们在一起,如同一个完整的家庭,是那么温暖、无辜!青蛙贩子们蹲在围墙角打牌,他们的骂声使空荡荡的菜场起了一阵喧嚣,随后却又是死一样的沉寂,水池旁一个年青的男人面无表情地抱着孩子解大便,有几次却又忍不住回头干呕,这是他应该承担的生活。
黄昏淡淡的麻白布的气味……淡紫色的泡桐花从电线旁落下,一朵,两朵,三朵……密密麻麻,仿佛我的过去,沉寂如摆饰一样的过去,就让我带着它们一起离去,就让我在普鲁斯特昏昏沉沉的迷恋的目光中离去吧。
抬头看天,天如棉花糖,透着淡雅肃静。一丝丝淡淡的卷云,像仙女的裙子,像有着身轻如燕的丝带,像西施的纱衣……她们深情款款地姗姗而行。微风习习,传来朦胧的柔声,你会不由得遐想:她们去往何处呢?又在窃窃私语些什么?
看,此时的太阳,红红的,没有了正午时傲慢的样子,有的只是柔情,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暖暖的。云彩们向太阳缓缓靠近,如同路上行人搭讪一样,那丝丝的,变成缕缕的,再变成条条的,最后她们终于亲热地相拥在一起,全部被太阳披上了彩色的衣服。红色的,像火焰;紫色的,像玫瑰;橘红的,像家中的柔和光彩……
儿童是最天真烂漫的,那在小道上不停奔跑的孩子把我带回到童年时光。童年时光似乎在不知疲倦、毫无烦恼、无拘无束地奔跑着,撒下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
那是什么?喑哑着,却又不失应有的欢乐。哦,老人也出来了。他们三三两两,有的交谈,有的说笑,有的将烟袋叼在嘴边,时不时抽两口。忽然,不知谁说了一声,看那夕阳和霞光。他们一起向天边望去。有人情不自禁地吟道:“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有人喊道:“哟,这太阳老头也
会吸烟哩!”听到这话,老人们哈哈大笑,这笑声传到四面八方……
慢慢的,夕阳淡下去,只剩半个脸。霞光下的大地,也渐渐换上了玫瑰红的纱衣。夕阳与大地热情相拥,像一对甜蜜的恋人,然后娇羞地深入大地的怀抱,只留下天空中的一片温情。
黄昏,虽然短暂,却给人们无限的温馨与美好!它好似一首迷人的曲子,永远萦绕在我耳边。它又如一幅绚丽的画卷,常常浮现在我的眼前。
蓝天,白云,近黄昏。秋菊,百合,欲断魂。丁香花,苦丁茶,与谁话桑麻?
那幽黄的光,一点一点的参透云霄,朦胧于她的发梢,反射在她大跌的眼镜片上,绘出刺眼的银丝……
她已没有多余的情操来梳理她随风起舞的乱发,鼻尖渗出的点点汗珠和她的内心一起呐喊着同一个名字——“米粒儿——”
那是一只棕黄色的小母狗,它走丢了。
就是那早,不知所措的最后一面。
夏天的夜色,总是挂着迷人的色彩,有点深沉却带着浪漫。在黄昏天空的云彩,像是艺术家的油画,五彩斑斓。等到夜幕降临,天空出现一轮明月,照着大地,却照亮不了她的心。
它陪她经历了五个月,她伴它走过了它生命最开端的五个月。
是多久以前的那天,好像还是刚刚不久前,顾盼一神眸,弹指一瞬间,只为曾经那一个承诺,埋葬了誓言的苍白和等待的翠绿。红尘往事,呢喃起涟漪无数;明月黄昏,遍遍不再少年路。
失落……
我问她:“假如……假如真的找不到了,你还会在养一只小狗吗?”
她嘴角一扬,笑得有点犹豫,有点惆怅,望着天空,说:“即使再养,也不再是它了。就算不会再弄丢了,那只狗仍会经历生老病死,毕竟它的寿命只有十年……”
我本想说,那它仍会陪你走过你青春最美好的十年。但我忍住了。何必把分离和青春这么沉重的话题放在一起刺激她的心灵呢?
花容就是一世青春,然而此花与众不同。她坚强着,强忍着。但在这一刻,她的笑靥已经渐渐难以持续本来雪白如银的花瓣,光芒四溅。打击,让她在那一瞬间定格在苍白如纸,镇定,让她隐约露出一些风骨神韵。她不再做无畏的留恋与挣扎,悄然而去。
渐渐西斜的残阳,一抹霞红穿透摸不到头绪的发,掩映着她心里一张张和它在一起的美丽画面。
一腾热气冲淡了黄昏,凝缩的那份脆干的青绿在热水中翻跃,升腾,一旦浸润了湿,就贪婪地吮吸久违的甘露,伸伸懒腰,缓缓的,蹬蹬腿,她曾经似懂非懂的青春的悲哀和丢失的它一起让她明白了泪流淌的理由。
于是,脉胳渐显了,青绿在热水中延散了,一片片风干的爱在浸润中寻到了“青”的真实,回到了曾在树枝上招摇的青春与真实,清清的,露珠,泥土的味道弥漫在那只小狗上,一份黄昏的凄凉荡漾在心头……
最近,我读了一本《金龟虫在黄昏飞起》的书。看到标题我原以为这是一篇比较温情的小说,但看到下面的两行字后,我的好奇心立刻来了:儿童版的《达芬奇密码》!金龟虫带你揭开一个个秘密!于是,强大的好奇心带我翻开了这本书。
等我已经把书翻到最后一页,看完了最后一个字,我知道了这其实是一部推理小说,一个个谜题,环环相连,刚刚解开了这一个问题,又发现了另一个难题,层层叠叠,循环反复,不一而足。而这一切的起因,则都是发生在一个古老庄园里,让人有很想到那个庄园里一探究竟的冲动。最后,一桩关于埃及雕塑的秘密终于浮出水面。
故事的主人公是三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勇纳斯、大卫、安妮卡,一次偶然,他们闯进了雕塑的秘密中,三个朋友用他们自己的勇敢、智慧和探索精神,并在他们的叔叔、大记者等人的帮助下解开了秘密。当然还有一个重要人物:金龟虫!它总是会在不经意间出现,而每次出现,都会为三位朋友帮一个大忙。
在这篇小说中三个好朋友在困难面前始终互帮互助、团结一致,所以才可以通过努力揭开秘密,也才得到了金龟虫的“不经意间”的帮助,这让我想到,我们在生活中也要有这种互帮互助、团结一致的精神,这种坚持不懈、做事细致谨慎的精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像小说中描述的那样去揭开一个个“秘密”、攻克一个个困难,并在“不经意间”得到贵人的帮助。我感觉,虽然这只是别人写出来的小说,我在读时却感觉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事实在我身边发生,读到主人公在讨论,我也仿佛看见他们席地而坐,围着一些残破的信纸说着什么……读着读着,我也好像走在了和勇纳斯他们一起寻找雕塑的路上,等到看完后才突然回到现实中,也许,这就是读书较高的境界吧。
虽然那座雕塑最后没有找到,但我希望,如果有一天我到英国时,能在黄昏时找到一只飞起的金龟虫,跟着它,找到那座神秘的雕塑。
在侏罗纪的某个河边正有一群食草恐龙在喝水,谁也没有注意草丛里的一双绿色的眼睛。这是草丛中一个黑影闪出将食草恐龙的脖颈咬住很很的撕碎将它残忍的吃掉,却不知这一幕被人所知,不应该说是被神所知,于是在奥林匹斯山上展开了一关于恐龙命运的辩论。
我绝对不许这种生物存在,我一边用手中的雷霆指着下界一边愤愤道。你是否也这么认为,我望向右边阿瑞斯问道,我本以为以阿瑞斯这个好战分子一定会同意我的观点的,但他的下一动作让我着实吃了一惊阿瑞斯他竟然在摇头,我的眉头在不知不觉中皱了起来,因为一向爱好和平的雅典娜一定也会赞同,但让我更加吃惊的事出现了她竟然同意了不仅她还有另一个我没想到的人他就是爱神丘比特,加上我这边一下有了3票我心里一下子得意起来,果然没有我神王做不到的事。接下来的一件事让我很不舒服我的兄弟哈迪斯竟然支持了阿瑞斯我心里一下子凉了一大截,这全都是那群生物的错我一定要杀了它们。我又转向看着一直在一旁边但一直没说话的波塞冬,你不用看在我,我在想罪魁祸首都没到场你们讲这些有意义吗?波塞冬直盯盯看着我道。我拍了拍额头恍然大悟,正在这时享受美食的恐龙一下子被带到了奥林匹斯山,在享受美食的恐龙突然被抓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于是茫然看着这些神,卑微的生物你的残忍触怒了我,现在我众神之王要代表天谴惩罚你。我平静的道。听懂了的恐龙一下子暴怒了,我卑微,你这个只会仗着有点神力就打这谎子到处惩罚人的神要强得多。你可以死了,我还没等它说完就用雷霆对它进行了惩罚,原本以它脆弱的身体是绝对无法挡的住的。但阿瑞斯和哈迪斯替它挡住了我的攻击并叫它逃了,于是我愤怒了用最大的法力打倒了他们,并抢先赶到它的家乡毁灭了它的家乡,在它回到家后看到家园一片废墟仰天大哭,我本想放过它但在它又骂过我后,我有愤怒了于是杀掉了它,但我一直弄不懂它死后的那一丝笑容,直到我法力消失的那一刻。
比起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我更喜欢那朦胧余晖并带着些许凉风,安静又优美。常常有人感叹“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可我想说“夕阳无限好,只是相思苦”。黄昏,让我思念,让我伤感,让我安静,让我感慨。
每次安静的坐在窗边,看着天边心中突然涌起无法抑制的思念。奶奶的话也清晰的出现在我的脑海中。那景色历历在目,忘了是哪一年哪一天了,只记得是冬季我和奶奶聊天时,我抬头望向天空兴奋地告诉她,天空很漂亮,就像涂满了彩色,云彩也各种形状。奶奶告诉我说“那是天气的异象,夕阳那么红,明天早上肯定会很冷,中午太阳就会很暖和”。从此一看见夕阳那么红第二天我都会穿得厚厚的,现在每每到这样的情况我都会想起奶奶。
有人睹物思人,有人触景伤情,可我触景便泛起心中的思念。总有一件事,一些景色,一首歌,让你想起一些人,也总有一些人让你想起一些事。黄昏让我想起一些人,也让我感叹时间过得如此之快,像是有些许伤感但也有些许幸福,因为些许感伤比不上那些给我些许温暖的人。
黄昏让我感叹,感叹相思之苦,感叹光阴荏苒,白驹过隙。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事物瞬息万变,黄昏依然每天准时呈现各种色彩。可我不知曾经儿时候的小伙伴如今都在哪?都变成什么样的?也不知她们是否还记得我,但我已经忘了她们长什么样子了,也不知道她们现在在哪,如今的我们都不再是以前的我们了,只有黄昏依然保持变换那几个颜色。
在黄昏那个点,很多时候我都会变得很安静,安静地找个无人的地方或者是楼顶亦或者是窗边,安静的坐着,看着黄昏的变化,心中回忆一些事情,或者对自我反省。我不知道这样的我会不会很奇怪,但我会觉得很舒服,很放松,身心很愉悦,没有任何压力。
黄昏让我懂相思之苦,懂物是人非之伤,懂安静之美。对于黄昏有种特别的情感,却用言语表达不出这是什么样的感觉。《深海里的星星》说道“最美的黄昏后,是最黑的夜,是最无望的虚空”。但我想说美丽的黄昏前,天空呈现出色彩斑斓的云彩,充满了希望的曙光。
正如朱自清说的“但得夕阳无限好,何须惆怅近黄昏”。黄昏不只需感叹,更要珍惜黄昏带来的美景。不必惆怅易逝事物,珍惜所拥有的事物便足已。黄昏给了我许多言之不尽的感情,或许就是这我喜欢黄昏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