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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30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怎么写?下面我们范文网七年级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30篇关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呢?《史记》?NO.《西游记》?NO.《三国》?恭喜你答对了!没错,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大名鼎鼎的罗贯中先生写的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欲知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且听我慢慢道来。

首先他告诉我们一些道理。比如乐观:赤壁大败后,曹操的三笑以及他说的一句话,至少北方还在我手里。可以看出他的乐观主义。还比如说忠义:关羽被捉后,宁死不降,还骂了孙权一通。由此可见关羽对刘备的忠心。

它不仅告诉我们一些道理,还告诉我们如何为人处事。

比如做人不能太残暴。董卓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入京后,大肆抢夺,大臣们稍有不慎,就掉了脑袋。这激起了各路诸侯的讨伐。他被迫迁都,可是在迁都前他火烧洛阳,终被吕布所杀。

《三国演义》不仅告诉我们历史,还告诉我们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2

走进我的房间,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书架了。上面的书五花八门,有《安徒生童话》、有《笑猫日记》、有《故事作文》、有《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这本书教会了我们,在人的一生中,会有许多的困难,我们只有克服了这重重困难,才会成功!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本书的作者——海伦。凯勒。讲了海伦凯勒在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视力,听力,继而又丧失了语言能力。虽然她重病缠身,但是,在导师安妮莎莉文的帮助下,海伦凯勒用顽强的毅力学会了读书和说话,她付出了比别人多几百倍的汗水,终于能够与常人交流,沟通了。之后,她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掌握了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和希腊语五种文字,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完成高等教育的盲聋人。

在这本书中,海伦凯勒设想,如果有三天光明,她第一天要看她那些只能用双手辨识长相的朋友与家人,看看大自然;第二天要去了解历史,了解艺术,感受人类的精神世界如何构成;第三天她要了解社会,了解平凡的充满喜怒哀乐的生活,这同样也是一个生活在黑暗与寂寞中的人无法想象的世界。

三天,就是对于我们来说,普普通通的三天,但是,这三天对于海伦凯勒来说是十分珍贵的。啊!回头看看,或许我们太幸运了,那我们难道不应该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天呢?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生活中的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分,每一秒!不要等到失去了之后才后悔。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示,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珍惜生命,珍惜时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3

在我的书橱里,整整齐齐地排列着许多书。每逢空闲的时候,我就会从中抽出一本来,细细地读上几个小时。然而,最令我着迷的还是加拿大的蒙哥马利所写的《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我不厌其烦的读了一遍又一遍。

书中的主人公安妮是一个红发孤儿,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据安妮自己所说,她非常讨厌这一头红发,不过这头红发并没有给她的快乐抹上阴影。一次,绿山墙的马瑞拉、马修一家觉得自己快上了年纪了,于是这对独身兄妹就托好友帮他们收养一个男孩儿,却阴差阳错地收养了安妮。马瑞拉和哥哥马修在相处中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安妮,于是,安妮就幸运地留在了绿山墙。

可是,安妮是个酷爱幻想、并不断闯些小祸的马虎女孩儿。请好友戴安娜来参加两人茶会,却把葡萄酒当成了紫莓甜酒,稀里糊涂的把戴安娜灌醉;给牧师太太做蛋糕,却把装在香草精瓶子里的止痛药倒了进去;提议与戴安娜比赛谁先跳上床,却不幸的踩到了戴安娜的约瑟芬姑奶奶身上……

虽然安妮不断闯些小祸,但她同时又是个善良的女孩儿。见戴安娜的妹妹生了重病,就连忙跑去营救,挽回了她的生命;以高居榜首的成绩考上了女王学院,毕业后本可以去英国的雷德蒙大学就读,并领到一份丰厚的奖学金,却因马修的病逝、马瑞拉的衰老而留在了绿山墙……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主人公安妮。我本人非常喜爱安妮。因为她的善良、她的可爱性情,最重要的是她的纯净。安妮喜欢幻想,使生活时刻充满了惊喜;安妮对世间的万物都怀有喜爱和感激之情。她喜爱窗台上的那一棵苹果香老鹳草,喜爱卧室外的樱桃树,喜爱林荫大道,喜爱“巴里的池塘”……她还为这些花草山水都起了新的名字,例如“珍妮”“洁白之树”“闪光之湖”……真正的把它们当做朋友来看待。她甚至还在祷告时感激上帝赐予她这些花草植物……我想,正是因为安妮拥有一颗与旁人不同的心,才造就了独一无二的她!虽然她不是最漂亮,虽然她不是最聪明,但是她的善良品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以及对一切事物的感激足以让她成为一个优秀的女孩儿!我敬佩她!

是安妮,让我明白了自己做得有多不够,也是安妮,让我明白了感恩,明白了善良,也明白了万物之间的平等……我们是否应该学习她乐观对待生活的态度,以及对生命的感激呢?

就如周国平老先生所说的:在今日这个崇拜财富的时代,我们该自问:我们是否丢失了那些最重要的财富,例如对生活的惊奇感。使生活焕发诗意的想象力,源自感激生命的善良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4

从小我就是一个书迷,我看过很多书,也喜欢读书,家里书柜也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其中有一本书在我成长中给我很大的启发,也是一直以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名叫做《感悟童心的300个美德故事》。

《感悟童心的300个美德故事》这本书,通过许多生动形象、感人至深和通俗易懂的美德故事全面展现了人类本性中永恒不变的变德。比如其中一个小故事说的是:贾逵是东汉时期著名的学者。他小时候生活非常艰辛,因此他上不起学堂。贾逵只能隔着学堂外面的篱笆听老师讲课,几年来风雨无阻,从来都没有中断过,后来贾逵终于成为当时的大学者。通过这样许许多多的小故事,让我懂得:一个人无论你是贫穷或富有,无论你是才华横溢还是才智平平,只有具备高尚的美德,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也明白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现今来自不易的美好生活,继承传统文化,发扬传统美德,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5

一本书能让你从作者展现出的品质、意志、耐力,得到强烈的震撼,该蒙尘的灵魂得以洗涤。你想知道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吗?

它就是盲聋女作家、教育学家海伦.凯勒写的自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这一切全靠的是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一本书何以有如此的感染力?此书的作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假如你有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到什么?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年华,应该珍惜美好的时光,珍惜幸福的生活。

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条件所束缚,就会去创造条件,主宰自己。本书的作者不就是这样吗!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500字作文》。

这本书写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还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还有许多好词佳句,令人爱不释手。

《奇怪邻居》里的那个人,虽然平时表面上看起来对人很冷淡,可在镇里举行的献爱心活动中却捐了最多的钱。《自我介绍》的小作者,小时候喜欢看书,脾气不好,总爱和妈妈顶嘴。最后还是改正了乱发脾气的坏毛病。《机器狗》的想象力特别丰富,那只机器狗既会唱歌跳舞,还会思考问题。这些文章真的让人受益匪浅。

所以,爸爸妈妈每天叫我读上面的一篇文章。先前我是很不愿意的,读了几篇以后,觉得这本书里的文章还很吸引人,我就自觉读下去了。《试吃蚱蜢》太搞笑。小作者为了当英雄,说要生烤蚱蜢来吃,一吃,啊!真苦!逗得我哈哈大笑。

读这本书很值得,它既可以提高我的写作水平,又能够丰富我的想象力,还教我怎样去做一个具有良好品质的人。它是我永远的好伙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7

我最爱读的一本书是周锐的《哼哈二将》。

三年级暑假,学校的书单上高年级的推荐书目是《周锐校园绿色幽默》系列,我当时几乎看都没看就拉着妈妈去书店一股脑儿全都买回来了。书买回家,随手拿起了一本《方果子当手语达人》翻了起来,没想到刚看了第一篇《密探来了》,就被周锐的风趣幽默所吸引了,在这之后,我又读了好多周锐的书,这本短篇小说《哼哈二将》就是其中之一。

这本书中,搞笑的故事不计其数。鸡毛鸭正直、善良,他在河的上游洗澡,结果把河水染上了鸡毛味和鸭臊气。正巧,河边有家冷饮店,这家店正是用河水做酸梅汤的。顾客们竟喜欢上了这种“怪味酸梅汤”,可鸡毛鸭知道事情真相后,却死活不肯再洗澡了,于是老板就在河里养了50只鸡和50只鸭,结果顾客喝了酸梅汤后上吐下泻,市长知道了以后,立即查封了这家冷饮店。

周锐的作品都很幽默,这让他的小说从我读过的千百本书中脱颖而出,让他的《哼哈二将》成为我最爱读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8

谈起书,大家首先想起一部部有许多张白纸黑字组成在一起的书。但在我看来,书是无处不在的。大自然的书,动物的书,但我最爱的还是生活这本书。大家可能疑问,生活怎么能成书呢?那你就错了,生活才是最棒的书。

生活告诉我,人生是一瓶五味调味瓶,酸甜苦辣咸,一应俱全。

生活告诉我,人生是一壶好茶,慢慢品它,慢慢尝它,会更有滋味。

生活告诉我,人生是一面明亮的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对它,哭他就对你哭。

生活告诉我,人生是一条藤,在不停的摸索中,总会结束几个苦果,不要摘掉它,它会成就最终的你。

生活是一本的书人们,它告诉人们很多。只要你会读,那就肯定没问题。

着名诗人歌德说过:“灰色的理念到处皆有。我的朋友,只有生活的绿树四季长青,郁郁葱葱。

想想也是,书上的理念极为枯燥,然而生活用着它生动的故事,参入我们的世界,让我们感悟,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9

每个喜爱看书的人都一定有他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当然也不例外啦!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名为《魔女孙悟空》的长篇小说,我常把这本书带在身边,一有时间我就会拿出来阅读。

《魔女孙悟空》讲述主人翁孙好好,穿越时空成了古代古灵精怪的美猴王——孙悟空。孙好好让唐三藏、猪八戒以及沙和尚称她为“空空”,并展开了一段不可思议的旅程。《魔女孙悟空》的故事充满神奇、神秘又有趣的经历,让我爱不释手。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它的内容很搞笑,且非常精彩,而且引人深思,尤其是书中一段描述好好如何以道理解决问题而不以暴力来解决问题的情节,更给了我很大的启示——遇到问题时不应该以暴力来解决问题,而应该以道理来全服对方。

我庆幸有这本书与我作伴,它教导我如何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同时间也丰富了我的知识。我以后要以孙好好为榜样,对任何困难都不感到惧怕。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10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脑子里就油然而生的想到了《简·爱》。为什么呢?因为《简·爱》这本书让我感悟良多。

  主人公简爱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待地想要一口气读完它。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可怜的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受尽了人们的欺负。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但那个院长也很坏,让简爱干这个干那个的,还总是打简爱,但是海伦和简爱做了朋友,他们两个很开心。可是不幸的是,可是海伦患了绝症离开了简爱,这下简爱又没朋友了。

  就这样,可怜的简爱在不幸中成长,可她凭着一颗坚强的心灵当上了一位家庭教师,幸运的是,这家人对简爱很好,家中的男人很快和简爱相爱了。可正在时候,简爱发现那个男人还有妻子,于是她离开了男人。男人得知消息后,在庄园里放了一场大火,把他的妻子烧死了,但是,那个男人也因此失明了。就在男人需要帮助时,简爱回到了他的身边,两人从此幸福的在一起了。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句话用来描述简爱的经历再合适不过了。她用自己的劳动向上帝换来的一切,上帝为她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为她打开了一扇窗。不幸的简爱挺过了生活的种.种磨难,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了这个故事,使我认识到: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的美好呀!与简爱所遭受的苦难相比,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一帆风顺。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热爱生活呢?即使遇到挫折,我们每个人都应和简爱一样拥有一颗坚强的心,勇敢面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11

  我,喜欢阅读,喜欢遨游在书的海洋里,我也读了很多书,比如说《十万个为什么》、《长袜子皮皮》、《柳林风声》、《昆虫记》、《枫林渡》、《草房子》等等。当然,它们都是我的最爱。不过,我最喜欢的书是林海音所写的《城南旧事》。

  我之所以喜欢《城南旧事》,是因为喜欢作者那细腻、率真的文笔。《城南旧事》里的主人公是:英子、英子的爸爸、英子的妈妈、秀贞、秀贞的妈妈,秀贞的爸爸和英子的好朋友妞儿……

  《城南旧事》这本书十分的感人,内容也特别的多,所以,我只能简单的介绍一下这本书的内容:惠安馆里有一个女孩,名叫秀贞,但不知道为什么,别人都叫她“疯子”,而且每当看见她,就像看到了妖怪一样,马上逃走。但有一个人不同,那个人名叫英子。她不仅和别人不同,还和其他人对秀贞的态度相反。秀贞自称自己和一个叫思康的人定了终身,还生下了一个叫小桂子的小宝宝,可是,小桂子现在失踪了。秀贞初次与英子说这件事时,英子还以为秀贞再跟她玩过家家,所以没在乎这件事,只是把自己用来玩的手表送给了小桂子,却没有料到这是真的。认识秀贞以后,英子还认识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还跟着个女孩成为了朋友,而这个女孩就叫妞儿。在某个下雨天里,妞儿到英子家里玩。突然间,英子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妞儿居然是小桂子!这项发现让她很激动,她马上把妞儿带到惠安馆,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秀贞。秀贞看了看妞儿,变呆住了,因为她也发现:妞儿真的是小桂子!忽然,英子猛地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正在一个房间里,还躺在一张小床上。这时,她看到自己正躺着的小床旁边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个木匣子。她拿起那个木匣子,打开来,从里面拿出了一只表。她看着那只表,很惊讶,心里想:“这只表不是已经送给小桂子了吗?怎么又回来了?”之后,她终于知道为什么了:她因为发烧已经休克了好几天,差不多有十天。而她的那只表,并没有送给小桂子,因为那只是梦……

  这本《城南旧事》真的是十分感人,也十分精彩。我希望我长大以后也能当像林海音这样的作家,为之后的一代又一代写出一本比《城南旧事》还要杰出的书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12

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大家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说的话发人深省。书好比一剂良方,人读了书再愚笨的人读了书也会豁然开朗。一个人若不读书,那便是天底下最悲哀的事。你们爱读书吗?有爱读的书吗?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我当然爱读书,也有爱读的书。我最爱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这该是本冒险小说了,不像《冒险小虎队》那么悬疑、不切实际。这是一本以水手历险故事为基础改编的书,作者肯定花了不少心思。整整28年!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孤单、寂寞,与野兽生活。当终于来了一个活人时,鲁滨逊该多么高兴。为了无障碍交谈,不辞辛苦地教他学英语;为了信仰统一,不发生宗教战争,教他信基督,拜上帝,读《圣经》;教他吃面包,吃动物肉,穿衣服。为了让一个食人生番成为后来的忠实伴侣、仆人,鲁滨逊花了巨大精力!而在鲁滨逊初上小岛时的无助、窘迫,父母的劝告一起涌上心头,作者又用极其细腻的笔触写了鲁滨逊的心理活动。再后来与野人的战争,救下西班牙俘虏和星期五的父亲时,当见到一个活生生的欧洲人时,作者并没有用华丽的语言去形容,看他的动作便一目了然了。此外,星期五的赤子之心也让我惊讶,一个曾经的食人族也会有孝心?但他接下来的行为证实了这一点:星期五在替西班牙俘虏用甘蔗酒搓脚时,不时回头看看父亲是否还在那儿。突然,他发现父亲不见了,立马跳起来往大石头方向奔去。直到看见父亲躺在大石头上才放下心来,原来他父亲为了舒展一下筋骨躺了下去。连我这种不易感动之人也不禁热泪盈眶了,一个食人族如此,更何况我们?鲁滨逊的智慧救了他,如果说上帝塑造牛顿是为了告诉我们地球上有万有引力;塑造霍金是为了告诉我们黑洞的性质的话,那么塑造鲁滨逊就是为了告诉人类还有一种叫智慧与动手能力的力量!

这不是一本简简单单的书,而是一个活的生命体,它表现的那种历险、勇敢以及其他所有语言所无法表达的精神,激励一代一代的奋斗指南。相信这部巨着会流传千古,有更多更多的人拿起它并为之疯狂,激励自己奋斗,奋斗,再奋斗!

再多的话我也不说了,这也竭尽我所能。只希望你和千千万万个你也能捧起这本书,捧起更多书如饥似渴地在书之海洋中遨游。谢谢你们,我的演讲完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1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使人开阔视野,增长见识;读书,能使人陶冶情操,使我们心情愉悦,感受生活的点点滴滴。我爱读书,我总能被优美的语句所感染,总能被书中曲折的情节所吸引。总能被书中生动的人物所感动。“喜”“怒”“哀”“乐”伴随着我,有时,我会情不自禁地掉下几滴泪,有时,我又能开怀大笑。就这样,我与读书相伴。就这样,我在成长着,在经历着,在感悟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儿童文学作家吴州星的著作——《红舞鞋》。

这本书讲述了《红舞鞋》以十二岁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主人公李莎莎。虽然李莎莎不聪明,也不漂亮。但我喜欢的是她的坚强和她的善良。在这个故事中,李莎莎有一个非常亲密的朋友叫张茜。她也在舞蹈队训练。张茜自幼聪颖,舞也跳得非常好。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跟李莎莎结为好友。后来因为李莎莎被舞蹈队的夏老师选去参加舞蹈比赛而跟李莎莎绝交。并当着大家的面伤害了她。坚强的李莎莎没有和张茜闹翻,而是用行动证明了自己能够胜任这份任务。她每天总是最早一个进校门,最晚一个出校门。她不仅要学习,还要跳舞。但她坚持下来了。最终李莎莎和张茜重拾了友谊。

李莎莎还很善良。她在私底下帮助自己的老师涂老师生重病的儿子小宝,给报社写了一封信,呼吁大家帮助小宝治病。并帮自己的叔叔找回了了爱情。

本书的题目来源于舞蹈队的老师夏老师送给李莎莎的一双美丽的红舞鞋。李莎莎将这双鞋子视为珍宝。穿上红裙子和红舞鞋准备去参加舞蹈比赛的李莎莎,仿佛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属于她的花期已经轰轰烈烈的来了。

舞台上,序幕已经拉开。站在舞台上的,将是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善良而坚强的李莎莎,经历了误解、背叛和伤害以后,依旧坚持着自己的梦想。最终由一只自卑的丑小鸭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只要我们坚守自己的梦想,不要因为别人的风言风语而放弃。属于你的花期就会到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14

我喜欢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叫《料理鼠王》,那本书是从一只小老鼠和它的家族开始讲的,那只小老鼠有着发达的嗅觉,爸爸为他派了一份工作,你猜到了,是“毒药检测员"一天拾到了各种天然佐料和香菇,乌云来了,小老鼠爬到了一家老奶奶的屋顶上,用天线来烤

香菇,突然,闪电来了,将小老鼠和它的哥哥劈了下来,小老鼠闻了闻香菇,好香,咬了一口,好吃。后来,小老鼠觉得加上另一种佐料就更美味了,于是它跑到老奶奶家里找,接着,它在老奶奶家的电视上看到了大厨师,之后,老奶奶醒了,拿起枪向它打起来,结果打把自己的家打了

下来,大家吓的逃跑了,小老鼠为了把大厨师写的书那走,和家人走散了,走到了巴黎。这里有一个小男孩,找工作,刚好这里缺清洁工,所以他找到了工作,后来,这个男孩不小心把汤洒了,他又不懂做菜,把汤搞的很难吃,小老鼠正好在窗户上看见了,为了要阻止,不小心掉了下来,

它碰到了各种工具跑来跑去,吓死了,接着它就要逃跑了的时候,想起了那锅汤,于是它加了许多佐料,让汤好喝了,但是它被发现了,主厨看见他在做菜,还看见了小老鼠,男孩用瓶子关了起来,主厨命令男孩把小老鼠宰了并扔掉。男孩来到湖边,差点把小老鼠扔掉,又把它拿了回来,

后来谈事时不小心把小老鼠碰到了湖里,结果自己跳下湖去救小老鼠,上岸时衣服湿了,小老鼠和男孩回家了,早上,男孩发现小老鼠不见了,他在厨房里发现了老鼠,在煮早餐。它把早餐放在桌上,一人一份,正当男孩吃的时候,看上班时间到了,就急忙吃掉早餐,而小老鼠还没来得

及吃。就被男孩拉走了,他们刚到厨房时,男孩将小老鼠藏在衣服里,可是这样他们配合得不默契,后来回到家,他们买了材料开始练习,练习中遇到很多困难,他们都一一克服了。第二天,他们再到厨房时,他们能熟练得做出菜。菜做好后,被大家认可了,可是大厨师一直在找他的麻烦

在后来餐厅的名气越来越大了,就这样他们一直配合得很好,可纸包不住火,小老鼠做菜的事还是被发现了,餐厅被迫关门,后来一个美食家投资开了一家餐厅,小老鼠为他做事,他在阁楼为小老鼠的族人装扮房间,一直幸福生活。这本书的主人公,小老鼠,它有着一颗对未来和梦想执着的

心,它不放弃的精神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俗话说得好有志者事竟成,男孩也在一步一步迈向成功。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15

我读过许多书,我也爱读书,因为书能带给我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也能带我来到作者笔下的世界,所以书就是我的好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个“朋友”,它的出生地地可不近。他来自美国。出于畅销书作家雷克·莱尔顿之手。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是,是在网上所看到的。封面上有一个男孩两个女孩拿着魔杖,前方出现象形文字,塔开始倒塌的一番景象。一见这封面,我就知道这本书不简单,并且肯定很好看。我又看了看他的背面,上面有一句话着写着:想象一下,如果你的体内居住着一个法力强大的埃及守护神……而挽救你爸爸,拯救世界的只有你……就深深的把我吸引了,所以我买了下来。

这本书讲了卡特·凯恩和萨蒂·凯恩兄妹两个,自从妈妈离奇过世后,萨蒂和卡特两兄妹分别被外祖父母和研究古埃及的古怪老爸抚养,一年只有两天见面的机会。可就在这重要的日子里,看似平庸的老爸竟然将博物馆炸飞了天,不小心放出了埃及最最邪恶的天神塞特。疯狂的塞特将老爸封入埃及石棺,扬言要将世界毁于一旦。在这危急时刻,一路逃亡的卡特和萨蒂,发现自己体内竟然居住着法力强大的埃及天神,而身边的小猫“松糕”竟摇然转身一变,化为埃及太阳神身边最威猛的武士。奇怪的巨兽、蝎子女神、鳄鱼之神、狮子女神……纷纷而来。对于孤苦伶仃的凯恩兄妹,的依靠,阿莫斯叔叔却又偏偏在这危急时刻玩起了失踪……经过了一重又一重的艰难路程,终于在凤凰城见到了能量巨大的邪恶的赛特。他们齐心协力与赛特展开了斗争,最后最后终于取得了胜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1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刚拿到这本书时,就被上面美丽的图画深深吸引了,在看过书中几个小故事后,就被书中的故事打动了,这本书告诉我许多做人的道理,要与人和睦相处,要乐于助人,要关爱别人。

有天早上,当我拿起《安徒生童话》来看时,《卖火柴的小女孩》便走进我的眼前,小女孩又冷又饿,我想到四字成语饥寒交迫,不禁落泪了。我深深同情小女孩那不幸的遭遇,也在诅咒着那些冷漠的人,我和小女孩比起来,我幸福多了,我现在有吃有穿,我更庆幸我是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幸福快乐的大家庭里。我有可口的食物,有温暖的衣服,还有很多好玩的玩具,最重要的是我有父母的关心和爱护。生活在这样美好的环境中,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为我们的祖国做出贡献呢?

这本书里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数《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了,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知道七个小矮人每次都帮助白雪公主度过难关,这是因为小矮人富有同情心,而白雪公主很善良,她不忍心去伤害每一个人,所以七个小矮人就很爱帮助她,这个故事让我明白,我们每个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有一个温暖他人的心,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要做一个好人,不能做一个坏人。外表漂亮不是真正的美丽,只有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丽,我们要做一个心灵美的人,那世界就会变成一个幸福的大家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17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如《格林童话》、《西游记》……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伊索寓言》。

《伊索寓言》是由许多个小故事组成的。每一个小故事都蕴含一个很深刻的道理。其中我最喜欢的小故事是《龟兔赛跑》。因为其中的乌龟坚持不懈,虽然很累,但还是勇往直前,获得了比赛的胜利。因为乌龟这样的品质,让很多学习不好的同学懂得了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像小乌龟一样,获得胜利。

我喜欢《伊索寓言》的理由还因为它的这些故事帮助了很多人。比如说《狐狸和葡萄》告诉了我们自己办不到的事也不能去欺骗自己;《断了尾巴的狐狸》告诉了我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对自己不好的事,也不要强加于别人;《爱吹牛的运动员》告诉了我们,自己做不到的事不能吹牛,如果别人让你实施,你不会,那别人就不会再相信你了。

说了那么多篇故事,我懂得了我们不能像那只狐狸那样半途而废,我们要学习小乌龟坚持不懈的精神。比如,有一次我们班级里正在上体育课,体育老师让我们练习仰卧起坐。我才做了十几个就不想做了。可是,当我脑海里浮现出小乌龟满头大汗的和兔子比赛的情景时,我就想:我竟然连只小乌龟都不如,对!我不能半途而废。于是我继续做着,终于,我得到了女生组仰卧起坐的第一名。

虽然《伊索寓言》这本书没有什么华丽的语句,但是,它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18

我们班有个读书吧,柯老师告诉我们:一日不读书,面目可憎!意思就是说一天不读书的孩子,即使你外表再美丽,但实际上你的行为都是很可怕的。

我们不想做个可怕的人,我们都想做可爱的孩子,所以我们班许多小朋友都喜欢捧着书读。我最喜欢的就是《十万个为什么》了。书里的内容丰富,图画也很精美。从书中,我知道为什么大象有个长鼻子,为什么有的恐龙身上披着盔甲,为什么剑龙的尾巴上长着又长又尖的刺?

多有意思的书啊,多有趣的图画啊,希望你也来看看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19

书,是闪耀知识的一道光,是握着幸福的一双手。就像高尔基说的那样: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且,中国人历来就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传统。但是,我们不要把读书当做一种任务来完成,要真正喜欢上才行,这样才能把自己投入到里面去,读得入境,就更能吸收书里的知识,体会作者的情感。我读过的书数不胜数。可是,你若问我最喜欢的是哪一本,那还要非《三国演义》莫属。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治中生乱,乱归于治”,这似乎是历史发展的一个规律。汉末皇室衰微,诸侯争战,生灵涂炭,这是一个悲剧的时代,但也就是这样的乱世,才造就了许多英雄:刘备、曹操、孙权、诸葛亮、关羽、周瑜等。他们登上了历史的舞台,在战争的背景里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使《三国演义》成为一部令人称赞的英雄史诗。

三国时期是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三国时期的政治,风云变幻,跌宕起伏;三国时期的军事,金戈铁马,气势壮阔;三国时期的经济,变革重大,承前启后;三国时期的外交,纵横捭阖,奇峰迭出;三国时期的人物,英雄辈出,业绩显著。

《三国演义》把刘备作为中心人物加以描写,把他作为崇拜对象加以褒扬,把他作为一位封建时代仁君的理想人物形象来描述。书中写刘备不肯抛弃随军转移的数十万樊城百姓,是“吾宁死,不为不义不仁之事”。无论在他的政治品质还是道德品质方面都是如此。而曹操则被描写为刘备的对立人物,曹操残杀相救与他的吕伯奢一家八口,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成功刻画出了他诡异多变、心狠手辣的性格。孙权虽然是刘备的敌手,但更多的是作为刘备对抗曹操的联合力量。

除了曹操、刘备的形象外,《三国演义》还选取了诸葛亮和关羽、张飞三个人物,加以重点刻画。诸葛亮是智慧和贤臣的化身,他料事如神、足智多谋,初出茅庐,博望坡一战,就指挥几千人马杀退曹操十万大军。赤壁之战前后作者有意安排年轻有为的周瑜与诸葛亮展开智斗。周瑜才华横溢、精明干练,但嫉贤妒能、气量狭小。诸葛亮则高瞻远瞩、机警睿智,他几次巧妙地利用各种关系避开了周瑜三番五次的陷害,又顾全了协力抗曹的大局,最终取得了赤壁之战的胜利。诸葛亮后期的主要对手是曹魏方面的司马懿。司马懿虽老奸巨猾,但还是略逊诸葛亮一筹。“空城计”和《出师表》便是明证。关羽则是义勇的化身,在刘备兵败投奔袁绍之时,关羽孤身一人为保护两位嫂嫂,不得已投降曹操,但和曹操约法三章:一为保节操,降汉不降曹;二为保两位嫂嫂;三为保忠义、誓言,一旦知道刘皇叔下落,立即投奔。后关羽过五关斩六将脱离曹操。在他眼里,投降是可以变通的,但他对汉朝之忠、对刘备之义,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刘、关、张三人“桃园结义”反映了民众赞赏锄强扶弱、与人排忧解难的江湖义气。而张飞是《三国演义》中十分生动可爱的人物形象。他豹头环眼,脾气直爽,性情粗鲁莽撞,嫉恶如仇。他痛打索取贿赂的督邮,见到倨傲无礼的董卓,一时性情大作便欲杀之。曹操想借刘备之手杀吕布,他就去吕布处大叫:“曹操道你是无义之人,叫我哥哥杀你。”他心直口快,内心真诚、火热,他的品性也为世人所称道。

誉为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让我百读不厌,常让我对它爱不释手,回味无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20

海伦·凯勒是20世纪一个与众不同的作家,她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她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她生活在黑暗里却给人类带来光明,她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

她一生度过了88个春秋,在她有限的生命里,她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共写了14部著作,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值得庆幸的是,在寒假里我有幸拜读了她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由五个章节组成,它主要写海伦变成盲聋哑人后的生活。刚开始的海伦对于生活是失望的,用消极的思想去面对生活,情绪非常暴躁,常常发脾气,她感觉现实生活中没有了希望,她是多么期待能重新得到光明。在她父母的寻求下,帮海伦找到了一位老师——安妮·莎莉文,这位老师成为了海伦新生活的引导者,使海伦对生活有了希望,有了向往。在莎莉文老师耐心的指导下,海伦学会了阅读,认识了许多字,也让她感受到了身边无处不在的爱的故事。书中有一句话:我的身体虽然不自由,但我的心是自由的。读到这里我感慨万千。想想我平时遇到困难总是怨天尤人垂头丧气,结果于事无补。现在我明白了我要像海伦那样极力控制自己,使自己不要去钻这种牛角尖。应该学会要正确地对待困难,尽力完成每一件事,要有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让我和作者心灵撞出激烈火花的是这一章——水……水……水。文中“海伦的生命似从梦中惊醒。她坐在地上笑着、叫着,用拳头捶地”读到这里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从心里听到海伦在黑暗中寻找光明的呐喊声,和她勇敢克服困难后的激动心情。我在想:假如我只有三天光明,我会怎么安排呢?我想我将于海伦同行。第一天,我会用灵魂之窗——眼睛,去看亲人的善良、温厚。朋友的友谊与坚强,孩子的天真和无邪。我还要远足森林使美丽的大自然尽收眼底。第二天,我会去博物馆,去了解人类的万古千年,去看看人类进步的奇观。第三天,我将走进大城市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去体会生活的奔忙和看尽万花筒般五光十色的景象。我想这珍贵的三天将永远储存在我的记忆中。使我在以后黑暗的世界里可以“看”到一个美丽的世界。读到这里我不禁要给未曾失明的人们一个忠告:请保护好你所有的感官。特别是一对最令人赏心悦目的眼睛为世界向你显示所有愉快而美好的细节而自豪!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觉得很对。我感受到了海伦用她的行动向全世界证明了战胜生命的勇气,诠释了用汗水浇灌,用乐观和毅力施肥必开出美丽的花和结出丰盛的果实。同时还让我明白珍惜现在拥有的,不要等失去后才后悔,珍惜生命与时间。一阵微风吹过,让我们闻着淡淡的书香,用心灵与它们交汇,绽放出炫丽的光芒。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21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号的盒子,盒子上有动物、植物、昆虫、机器人、机械、星体等九种物体;反面,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日常生活科学、动物科学、植物科学。昆虫科学、地球科学、人体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各个领域。

  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个问题答完后就有一幅漫画,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记住了。

  这本书的形式有点像一台“联欢会”。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的问题,就像是“台词”;每幅漫画就像是一个小“节目”;读书时,就仿佛在看一台“联欢会”。

  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蚊子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地光”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寻找答案,在第26页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22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人们的生活处处离不开书。

就说我吧,我特别爱看书,每天睡觉前一定要看一会儿书,不然我就睡不着。说到我最爱、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当然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魔法石》了,它也是哈利波特的第一部。为什么我会喜欢看哈利波特这种书呢?也是出自我的兴趣。我喜欢神奇、科幻,能让人有异想天开的感觉的东西,而哈利波特却完全包含了这些特点,而且内容丰富、情节动人,让我一下子爱上了这本书。

主角哈利是一个孤儿,自幼失去了父母,由姨夫姨妈带着。虽然他活了下来,但受尽苦难和家人的排挤,是一个倒霉、令人嫌弃的孩子。但幸运之神也眷顾着他,让他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一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让人的心情起起落落,这也是这本书的迷人的特点之一。哈利进入学校就交了许多朋友,一起学魔法,面对生生死死的选择,对抗强大的敌人,让他不感到孤单。书中有许多现实中没有的,令人想也想不到的事物和魔法,都能让人深深入迷,无法自拔。

我慢慢看着这本书,心情一下子高涨,一下子低落,看到许多奇特的东西,脑子里就会浮现出许许多多的画面。我仿佛也跟着哈利波特一起骑着魔法扫把,跟着朋友们一起举行魁地奇比赛;我也有一根魔法棒,用神奇的魔法变化着任何事物;我甚至想到我和朋友们一起互相帮助,对抗强大的敌人,和哈利成了知心朋友。这本书,不!这本神奇的书让我想象力大增,还让我体会了哈利的那种生活。

看完这本书,深吸一口气平缓一下,还在回味那些紧张激动的情节,让我难以忘记。我爱这本书,爱它给我那种行走在魔法世界,和朋友经历各种生死的感觉;爱它那个让我身入其境的感觉;爱它给我的世界观又打开了一道门。那闪电刀疤和闪闪发光的红宝石仿佛又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又看见了我、哈利一起和朋友们又开始冒险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23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24

我看了《我要好好长大》这本书,看后他使我印象非常深刻。

书中的谷子是一个住在山村里的小男孩,他的家里非常贫穷,他的妈妈又得了风湿病,天天要吃中药。谷子一家全靠老实的爸爸养家糊口。可是,一次无情的大火又烧掉了这个原本就很贫穷的家,谷子的脸也因此毁了容,给这个家雪上加霜。尽管亲戚朋友和邻居都送来了很多家具和食物,可是还是没能使这个家变回原来的样子。谷子和他妈妈欠下的药费和破旧的家压得让一家人喘不过气来。谷子曾经为自己的脸哭过,为同学们无情的嘲笑难过过,甚至还为一贫如洗的家感到没有生活下去的勇气。可是,谷子很坚强,他必须要鼓足勇气继续走这条坑坑洼洼的人生之路,他要扛起这个家,要努力学习,不让爸爸妈妈失望,不让他们为自己担忧。后来,谷子的老师和朋友们总是帮助谷子,为他们一家排忧解难,让谷子一家非常感动,谷子又恢复到了从前,不再愁眉苦脸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谷子遇到了“花大叔”,他是一个花店的老板,他非常喜欢谷子,就收他为徒,教他了许多种花的方法,又给谷子许多花种子,让他自己种。花大叔不仅给了谷子许多种子,也总是帮他们一家。不久,谷子就爱上养花,他养了许多花,堆满了整个院子。于是,谷子就和朋友们一起去花卉市场买花,很快就赚了许多钱。谷子用买花的钱给爸爸妈妈买了围巾和手套,又用剩下的钱一点一点的还清谷子欠下的医药费。后来,谷子在花卉市场认识了一位叫做乔乔的女孩,和她成为了好朋友。虽然乔乔腿残疾,谷子脸上又有疤,可是她们的心态都很乐观,一直好好地生活下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他们这种乐观的心态,我们也要勇敢。书中的谷子虽然家中贫寒,脸上有疤,可是他却没有放弃生的希望,而是坚持下去,努力生活下去。谷子的生活虽苦,但他的心中却充满了甜蜜和幸福,我们也应该学习他这种乐观的心态。现在,我们都过着一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过得非常幸福美满。可杨谷子的家境贫寒,他就必须担负起许多责任,要学会我们都不会做的东西,年龄虽然一样,可是谷子的生活却比我们要辛苦许多。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很幸福的,每一餐都非常丰盛,可是我们却还要挑肥拣瘦。这个不要吃,那个也不要吃。谷子家几乎天天喝粥,只有过年过节时才可以吃上肉,连一个鸡蛋每次都要推来让去……所以,我们要节约粮食,不浪费。

读完了这本书,我就知道了:我们应该向谷子学习,学习他的坚持和乐观。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25

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的作品——《巴黎圣母院》。

故事发生在15世纪的巴黎。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作为一个教堂的祭司,认为爱情是罪恶的。但当他见到美丽的吉卜赛姑娘爱斯梅拉达之后,却不择手段地想占有她。但是在罪恶感的压迫下,他的追逐变成了疯狂的迫害。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相貌丑陋、身体残疾,自幼被弗罗洛收养,他也同样爱慕爱斯梅拉达。但是,这种爱是无私的,高尚的,与弗罗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罪恶的目的不能实现时,弗罗洛采用嫁祸于爱斯梅拉达的方法,残忍地将她送上了绞刑架。与此同时,原本忠实于弗罗洛的卡西莫多,被主人的残暴无耻所激怒,把弗罗洛从教堂的高楼上推了下去。

这篇小说以下层市民攻打巴黎圣母院为背景,赞美了受压迫者的正直、善良的品性,揭露了当时神职人员虚伪的本来面目,证明了爱、善良、仁慈将胜过僵化的宗教和说教。

从这篇小说中,我看到了世界上的美与丑,也知道了鉴定美与丑的方法不是在于外表,而是在于灵魂。就像卡西莫多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拥有高尚、纯洁、无私的爱,敢于为自己爱的人献身。然而,与卡西莫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巴黎圣母院的副教主克洛德·弗罗洛。他在受千万人尊敬的外表下,却长着一颗奇丑无比的心,使他走上了不归之路,由他抚养了二十多年的养子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又怪得了谁呢?而卡西莫多,他依旧在自己心爱的钟旁。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26

我最喜欢的书可多了,有《淘气包马小跳》、有《谁偷了我的奶酪》、有《笑猫日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有趣。里面的主要人物有:马小跳,唐飞,温迪,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其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寻找大熊猫》。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写的很有趣,生动,含义也非常深刻。

这本书我读起来感到非常亲切,就像故事就发生在我身边一样。我晚上要看4、5页才肯睡觉,如果不看我就睡不着觉。可是有一次,我们班同学来我家找我玩,看见了我的书,要借我的书拿回去看看,我真有点舍不得,但毕竟是好朋友,最后,还是借给了他。一个星期后,这位同学不好意思的把书送过来,我一看,他竟然把我的书皮弄烂了。我心疼的不得了,晚上睡觉都睡不好。

这本书对我作用可大了,他能叫我开心,我要是心烦了,看到这本书就会忘掉一切烦恼,完全和马小跳同喜同忧。

我最喜欢这本书了。朋友,如果你也感兴趣,记住,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27

《第七条猎狗》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除此之外,还有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如:《狼王梦》、《斑羚飞渡》、《最后一头战象》等。

《第七条猎狗》讲述了老猎人召盘巴养过七条猎狗。第一条猎狗腿太短,被卖了;第二条刚满五岁就胖得像头猪;第三条长得笨头笨脑,被豹子咬死了;第四条猎狗是母的,长大后被公狗拐走了;第五条猎狗满身疥疮;第六条糊里糊涂的踩上了铁夹子。

3年前,别人送给他一条军犬生出来的小狗。在他的精心照料下,小狗长大了。召盘巴给他起名叫赤利。

有一天,召盘巴带着赤利去捕猎。这时,他们发现了一头野猪,召盘巴瞄准野猪的耳根就是一枪,可是打偏了,子弹打在它的头颈里,召盘巴赶紧躲在树下,呼唤赤利前来,可是赤利此时正在对付一条毒蛇,无法理会主人。结果,召盘巴误以为赤利帮他是因为它贪生怕死,很是失望。

回到家,召盘巴打算杀了这只忘恩负义的狗,幸好他的小孙子念及旧情放了赤利……

猎狗赤利为了保护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即使主人曾经想杀了它。它对主人的忠诚使我感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28

我读过很多书,可要说最喜欢的,当然是那能让我废寝忘食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装帧精美,文笔流畅。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告诉我,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时间的重要性;我喜欢这本书,因为作者以智慧的文采,写出了独特的故事情节,把我带到了不一样的生活。每一个情节都是如此振奋人心,每一秒对他们来说,都是成功与失败的顺差,我仿佛感受到了秒针的呼吸。这本书使我经历了一次奇遇的旅程。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位绅士福格,因为在改良俱乐部同牌友打赌而从伦敦出发,用80天的时间环游一周的故事。途中他不幸被误当做偷窃英格兰银行的大盗,被苏格兰警察通缉、追捕。随后他和仆人路路通克服途中的艰难险阻,途经中海、红海、印度洋、太平洋、大西洋,游历印度、新加坡、中国、日本、美国等地。最后还救了殉葬的土王的妻子。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使我陶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29

我喜欢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叫《料理鼠王》,那本书是从一只小老鼠和它的家族开始讲的,那只小老鼠有着发达的嗅觉,爸爸为他派了一份工作,你猜到了,是“毒药检测员"一天拾到了各种天然佐料和香菇,乌云来了,小老鼠爬到了一家老奶奶的屋顶上,用天线来烤

香菇,突然,闪电来了,将小老鼠和它的哥哥劈了下来,小老鼠闻了闻香菇,好香,咬了一口,好吃。后来,小老鼠觉得加上另一种佐料就更美味了,于是它跑到老奶奶家里找,接着,它在老奶奶家的电视上看到了大厨师,之后,老奶奶醒了,拿起枪向它打起来,结果打把自己的家打了

下来,大家吓的逃跑了,小老鼠为了把大厨师写的书那走,和家人走散了,走到了巴黎。这里有一个小男孩,找工作,刚好这里缺清洁工,所以他找到了工作,后来,这个男孩不小心把汤洒了,他又不懂做菜,把汤搞的很难吃,小老鼠正好在窗户上看见了,为了要阻止,不小心掉了下来,

它碰到了各种工具跑来跑去,吓死了,接着它就要逃跑了的时候,想起了那锅汤,于是它加了许多佐料,让汤好喝了,但是它被发现了,主厨看见他在做菜,还看见了小老鼠,男孩用瓶子关了起来,主厨命令男孩把小老鼠宰了并扔掉。男孩来到湖边,差点把小老鼠扔掉,又把它拿了回来,

后来谈事时不小心把小老鼠碰到了湖里,结果自己跳下湖去救小老鼠,上岸时衣服湿了,小老鼠和男孩回家了,早上,男孩发现小老鼠不见了,他在厨房里发现了老鼠,在煮早餐。它把早餐放在桌上,一人一份,正当男孩吃的时候,看上班时间到了,就急忙吃掉早餐,而小老鼠还没来得

及吃。就被男孩拉走了,他们刚到厨房时,男孩将小老鼠藏在衣服里,可是这样他们配合得不默契,后来回到家,他们买了材料开始练习,练习中遇到很多困难,他们都一一克服了。第二天,他们再到厨房时,他们能熟练得做出菜。菜做好后,被大家认可了,可是大厨师一直在找他的麻烦

在后来餐厅的名气越来越大了,就这样他们一直配合得很好,可纸包不住火,小老鼠做菜的事还是被发现了,餐厅被迫关门,后来一个美食家投资开了一家餐厅,小老鼠为他做事,他在阁楼为小老鼠的族人装扮房间,一直幸福生活。这本书的主人公,小老鼠,它有着一颗对未来和梦想执着的

心,它不放弃的精神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俗话说得好有志者事竟成,男孩也在一步一步迈向成功。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3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昆虫记》。

这本书里主要向我们展示了许多有关昆虫的知识。每篇文章介绍的昆虫都十分详细,描写得栩栩如生。每次读完一个个片段,合上书本,脑海里那些精彩的情节都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内心也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这部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一生的辉煌巨作。法布尔自幼喜爱昆虫研究,从小就在花丛中捡各式各样的昆虫,都把它们装进自己的口袋。因此,那两个口袋总是高高的鼓起。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他曾多次遭到父母的反对,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甚至为了观察一种昆虫,连续九个小时在洞口前仔细观察。法布尔似乎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漏掉一个关键的瞬间,少发现一个重要的线索。

法布尔靠着他那里顽强的意志力,成功地走进了昆虫的殿堂,而他那部作品也成功地留在了世人们的心中。

《昆虫记》这部巨作也一直留在我的心中。它的每个篇章都语言生动具体;知识丰富多彩;道理通俗易懂;描写幽默多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篇章为——松毛虫。文章主要简要叙述了松毛虫的生活习性,制作“产房”和外貌特征以及其它内容。形象地再现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和多彩。

我们应要多接触大自然,多了解大自然,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昆虫记》也正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昆虫记》这本书载体正是我们“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的良好。

我喜欢《昆虫记》这样的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