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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作文怎么写?下面我们范文网七年级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30篇关于流浪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我想化作一朵流浪的云,在天空中欣赏地下的一切美景。
如今,我已被成堆的数学题压得抬不起头来。在我先前的数学竞赛的机会面前,在妈妈的劝说之下,选择了这条数学之路。
我站在窗前,仿佛听到了几首美妙的英文歌和一篇搞笑的英文故事——我突然嚷着用笔记本电脑读英语。一只鸟飞过天空,于是妈妈的声音又回荡了起来——先做数学再搞英语,头晕脑账时再搞,一题也想不出来!时间你自己把握,反正不能超过十点半!我曾试图反抗,但一张薄而厚的卷子却使我无法反抗。
我想化作一朵流浪的云,再也不会有妈妈的斥责和唠叨,我可以自由地寻找我的快乐。
我开始做梦,梦中没有嗅觉,我曾把鲜花当作废物弃之不理,而匆匆赶路,我穿过重重漆黑的人群来到梦的尽头。
梦的尽头是一本英文书和一本厚厚的词典。它孤寂地躺在书架上自译,那是我喜欢的英语,可是,只有我在鼓掌。
做数学作业时,我曾悄悄拿出一张A4的草搞纸,画上了一个正在快乐地读英语、唱英文歌的小男孩,以示纪念不为竞赛而烦恼的日子,可当我刚上一趟厕所,妈妈已经把它撕了个粉碎,原来,我连悼念的权力也没有!
我想化作一朵流浪的云,在自由的天空里,没有竞赛,没有数学题英语单词更没有成长的烦恼。
“发什么呆呀!看,你才做几题呀?还想不想读英语呀!”“哦,哦……”看!这又是数学的烦恼。唉!我想化作一朵流浪的云,无父无母,却自由自在,虽流浪着,却快乐安逸。
人们常说,世界上最公平的是时间。时间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它既不慷慨地多施舍给哪一个人一秒,也不吝啬地少给予哪一个人一分。每人每天拥有的时间都是86400秒。然而在同样的时间里,有的人能学到许多知识,满载而归,而有的人学到的知识却少得可怜,甚至到老仍一事无成。这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人们对待时间的态度大不相同,有的珍惜,有的却在浪费。
五年级时,我在报上读到一篇文章,名叫《流浪汉与时光老人》。文章主要讲了一位流浪汉,十分后悔小时候虚度了光阴。于是,时光老人就把他变回了小孩。可流浪汉重蹈覆辙,最后依然一事无成。一年来,这篇文章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中,它像一个警钟,提醒我抓紧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
古往今来,一切有所作为的人都十分珍惜时间,宋代诗人陆游能做到“待饭未来还读书”。虽然“待饭未来”的时间是十分短暂的,但是只要积少成多,就能读不少书。陆游正是凭着这种不浪费一分一秒的精神,一生读了不少书,写下了近万首诗。鲁迅先生也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了学习、工作上。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让我们一起珍惜时间吧!努力,请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做起。
《流浪汉与时光老人》是一本具有教育意义的书籍。读完了《流浪汉与时光老人》,让我们明白了时光的珍贵,懂得了珍惜这短暂的时光。
人们常说世界上最公平的东西是时间。每个人每天都会拥有86400秒,不会多,也不会少。然而在同样的时间里,有人过的非常充实,也有人什么收获都没有。原因就是人们对待时间的态度不同:有人珍惜、有人浪费。
不久前,我读到了一篇文章,叫做《流浪汉与时光老人》。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流浪汉非常后悔儿时虚度光阴,便请求时光老人让时光倒流,使他回到童年。可是当流浪汉的愿望实现了,他重蹈覆辙,结果依然一事无成。这让时光老人明白了自己的错误所在:一个人如果不懂生活的意义,没有理想、没有担当,那么就算有机会从头再来,最后还是一切如旧、一事无成。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在生活中,一些同学的做法与文中流浪汉儿时的做法没有什么两样。他们或者每天沉迷于电子游戏和漫画书里,或者无聊的闲逛,或者爱慕虚荣、互相攀比。就这样,大好时光被他们无情的浪费掉了。少年时光非常短暂,我们应该用这短暂的、宝贵的时间去努力学习更多的知识来充实自己,而不是浪费它。不然结果就会像这个流浪汉一样,一事无成。
读完了这篇文章,对我感触深刻,回想自己,有些时候何尝不像这个流浪汉呢?
《流浪汉与时光老人》让我明白了时间是宝贵的,现实中时光也绝不会从头再来。时光一去不复返,我暗自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珍惜每一刻时光,绝不会让流浪汉的故事在自己身上重演。
同学们,请珍惜这宝贵而短暂的时光吧,我们要争做有理想、有担当、有做为的人!
塞林格去了。
无数人在问,未来的日子,麦田里,谁来守望……
如今需要守望的,不只是孩子们悬崖边的麦田。在社会的夹缝间,在被挤压的焦虑的心灵里,在情感无法依托的成人的世界里,人们也日渐在不安和挣扎间选择隐忍还是放荡。请告诉我,谁来守望这些成年的人?
不要《蜗居》不要《阿凡达》,我渴望如《一一》和《麦田》的一本书(不是电影),给我们些启迪,在这越来越变形的社会里,心灵该如何守望……
一只老猫大腹便便的走向一个破旧的纸箱,不久,里面传来了几声小猫叫,从此,我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在我满月之前,妈妈也会给我喂奶,但每天大部分时间我都会和哥哥姐姐偎依在一起,挤在这个破纸箱里,这个冬天就这样过去了……
春天来了,妈妈把我和哥哥姐姐赶出了家门,我的流浪生涯就这样开始了。我从小路绕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钻进了草丛,把这里当作了家。到了晚上,我的肚子已经咕咕叫了,我不得不出来觅食,在不远处,一个老婆婆正在吃馍,我看了口水都流下来了,天生胆大的我两三步跑道老婆婆的面前,盯着她手里的馍,“喵喵”的叫着,老婆婆明白了我的意思,给我掰了几块馍,我扑上去,大口吃起来,以后,老婆婆经常来给我喂吃的,就这样,春天也过去了……
夏天就不好过了,常常不是酷暑难耐就是大雨倾盆,这使我弄的狼狈不堪。可不,今天天又打开了闪,看来今晚又不好过了,这时一个小姑娘走了过来,抱起了我,我想这下有好日子过了!到了她家,她的妈妈帮我洗了澡,放到了阳台,哈!里面还有两只猫呢!这使我胆大了起来,这时,我闻到一股很香的味道,我两三步冲到食碗前面,毫不客气吃了起来,吃饱便找了个地方睡下……
一个新的开始……(原创)
——题记
流浪,一个人,孤独寂寞,像一片云朵居无定所,漂泊不定,但它的无拘无束,放浪形骸深深吸引了我,浪迹天涯的梦幻再也不能从我心中抹去……
穿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套一件深灰色的休闲装,踏一大破旧的大头皮鞋,再背上生活仅剩予我的一点行囊,就开始流浪。流浪,只有开始,没有结束。漫步秦古道,白马啸西风,“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马致远游子思乡情浓;“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晏殊痴恋情深:回雁峰上,“落霞与孤鹜齐飞”,望尽夕阳;洞庭湖畔,“秋水共长天一色”,追逐云和月;天山绝顶,来攫洁白雪莲,珠穆朗玛峰尖,眺望无尽粉妆玉砌折射晶莹阳光的美丽的冰川……
流浪!每到一处,感觉好像自己漂泊在海角天涯,静静地坐在那儿,任何人都找不到我,我也看不到任何人,任思绪放飞,冥冥中的孤独。我不是歌手,也没有情人。便没有了“流浪歌手与他的情人”几多潇洒,但别的一律不用考虑,一个人,只想永远如此,不愿离开,别的哪儿也不去。当然,这对于一个一生流浪的人来说只是一时的幻想。流浪!我必须再背上行囊,踏歌前行,直到下一个地方。
流浪啊,没有目的,没有结果,流浪的人生只为寻找那个萦绕心头十余载的梦幻,只为空灵中无言的决定而挥撒执着热泪,不要以为流浪残酷,不要以为流浪可耻,我会昂起倔强的头,面对人们鄙疑的目光。
流浪,解脱心灵,贴近自然,我不会后悔,因为至少我会在别离一处美景的时候到来之前尽情享受每一天,实际上也就是享受生活。
流浪的人生,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纵使沧海桑田,我愿把孤独永为你守候。
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叹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逊,就在海上漂泊了二十八年。
他的那种敢于同不可能去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将我折服了。他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把自己从绝望中解救出来,从没有食物,从没有衣服,没有房屋到了全部都有,这些都是他一手创造出来的,而且还制作了陶器。
如果是我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一无所有,我可能连一夜也呆不下去,可是鲁宾逊却在那待了二十八年,他勇于克服生活中的困难,他遇到困难,是思考而不是退缩,这一点,也许很多人都做不到,他可以让自己从绝望中看到希望,从荒岛中得到生存。他总是理智的面对现实,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游手好闲;他总是;理智的现实,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乱了头脑;他总是乐观的面对生活,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哭伤着脸。
造船回乡鲁滨逊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录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将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一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升起。
我们这些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也能像鲁滨逊一样生存吗?我们要抛开衣来生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自力更生,自食其力。自己学会保护自己,学会生存。
只有这样,我们的人生历程才会更精彩,我们的生命之花才能永不凋谢!
今天下午,我正在很悠闲地看书,突然我家的狗叫了一声,把我吓得半死,于是我便走过去骂了它两声,它便乖了。
我家有两条狗,因为我爸爸和我都非常喜欢小动物。要知道,我看见街上的猫也会很想去养它,它太可怜了。
我走出房门一看,我奶奶在院子里拿着一根很长很长的竹竿,好像在戳什么东西,怀着好奇心的我便走到院子里问发生了什么事,奶奶说:“有一只野猫在角落里搭了窝,还养出了小猫,把花盆也给打碎了。”我心想:天那,看来那只猫对我们有感情了,因为我们一直喂它。
这时,有几只小猫“瞄瞄”地叫了,这声音是软弱无力的,想必也大概好久没吃饭了吧!
奶奶在那里戳了好久,那只猫始终不肯离开,看着猫这么坚定的样子,我对奶奶说:“不要去戳它类,它会走的。”“哦唷,这么多蚊子,怪不得有这么多的蚊子。”一边说还在一边继续戳,我看着心痛了,此时我想:好可怜啊,谁这么狠心抛弃了它们,那个人还有没有做人的道理,动物也是一个生命,难道就丝毫没有怜悯之心吗?
我看不下去了,便回到房间里来了,写下了这篇文章,我呼吁那些养动物的朋友们,在养动物之前,想想有没有能力去抚养它,会待它好吗?能给它吃吗?不要养到一半,就抛弃它们,他们也会流泪!难道世上真的没有容纳那些被抛弃的动物的位置吗?
用那些因为后肢着地解放了前肢而征服了世界的生物的话来说,我已经是一只过了不惑之年的中年狗了。精致的童年,飘逸的青春过后,却落魄到了流浪的地步。
我那天真浪漫的童年是和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一起度过的。一起在海边沐浴那福泽了整个世界的太阳;一起奔跑在那在我看来只能看不能吃的花丛中;我甚至越俎代庖,充当过猫的职务来捉家里的耗子。
光阴易逝,岁月无情。这样的快乐时光没过几年边因为小主人的学业而结束了。主人的中考纯粹了我最后一尾童年。之后,我便只能仰望着45度的天空,在满眼星辰之际目送他离去,又在满眼月光之际目送他归来。
这就是青春吗?我在懵懂与无知之中思索着我的狗生价值。渐渐地,我开始厌倦家里这个小小的院子,希望去探索外面的花花世界,主人也渐渐地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少,我还时常听到主人和他爸妈一起发出仿佛月圆之夜的狼一样的嗥叫,而我参不透这种语言的意义。
我在这个家里待的最后一天的情景还历历在目。我四处寻找逃出去的机会,只听屋里传出几声嗥叫之后,主人便以极快的步伐跑了出去,我也趁机以迅累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跑了出来。
我怀着“爬自己的路,让别的狗叫去吧”的理想踏上了青春桀骜不逊的征途。
……
有一次,我在一个长发披肩的青年的身上嗅到了主人的味道,我仔细观察了他的衣着后,便以狗眼看人低的心态走开了。
望着东升西落的太阳,我总是感到狗与人的命运中有种轮回的味道。
再看看眼前自己居住的垃圾箱,我用阿q狗的精神安慰着自己:“未来依旧柳暗”。
………
前些天,我看了一本沈石溪的《雄狮去流浪》,里面讲述了五头雄狮的成长历程。
每头雄狮终究注定要去流浪,它们流浪的地方可能离家很近,也可能离家很远,也可能在流浪的途中被同类吃掉、或者因疾病死去,等等。而每头雄狮去流浪时,都只有半大,还没有真正的成年,鬣毛也没有完全的长出,它们就要被狮群里的狮王驱赶出去。
狮王让半大雄狮去流浪,是为了挑选出最出色的雄狮来繁衍后代。在雄狮流浪时期,会选择时机来挑战一个区域的狮王,如果战胜了,它就能获得狮王宝座,成为新的狮王。但如果战败了,它就得离开去下一个区域,一直不停的这样奔波。
看来,雄狮一生必须要当上狮王,否则就会一直流浪。当然,即使当上了狮王,在年老时,也有可能被新一代的雄狮所替代。但如果老狮王运气好,在搏斗时,将来挑战的雄狮战败了的话,还是可以继续享用狮王宝座的。不过,老狮王要是战败了,就只能当新狮王的奴隶,或者选择去死。
当一头雄狮也不容易啊!
前几天,我读了埃克多。马洛写的《苦儿流浪记》,看完后我受到了很大的启示。
卢米是个可怜的孩子,在他8岁时从养母那里得知了自己的身世。后来他被租给维太利斯老公公表演马戏。老公公教会卢米很多东西,可是厄运接连发生:先是老公公被捕,然后失去了小狗,最后在一个寒冷的晚上,老公公为了救他永远的闭上了眼睛。虽然遭受了那么多痛苦,可卢米并没有放弃,最后终于靠自己的努力找到了妈妈。
生活就是这样的,不论是什么人,在生活的道路上不可能事事顺利,总会遇到一点挫折。但要看你去怎么对待。如果你去乐观的看待,就一定会把困难击垮;但如果你报以一种失败的心里去看,挫折就会永远在你身边。在我们遇到困难时,不管有多可怕,都要报以一种乐观的心态去看待。
现在有许多大学生遇到一点小事就自杀,把自己的生命当儿戏,认真的想一想,他们遇到的困难与卢米相比算什么呢?我有时遇到难题连想都不想就说不会做,其实只要动脑想一想,就能想出来。应该像卢米一样去看待问题。无论做什么事,只要不被困难击垮,就一定会成功。
当你遇到困难时,或许你会垂头丧气,甚至会感到世界对你不公平。其实世界之大,或许有人曾经遭遇厄运,尝遍艰难困苦,吃尽千辛万苦,经历了各种难以想象的无数次的坎坷与挫折,但他们不害怕,不悲伤,以一种打不垮的信念努力着,奋斗着,直到成功!你若不信请看《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雷米是一个孤儿,在他六个月大时,他的叔叔为了霸占他们家的财产,偷偷地将雷米扔掉,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抱走,他天真善良,在慈爱的养母呵护下,在山村过着贫穷而
宁静的生活。但风云乍起,养到八岁时,又将他卖给了以卖艺为生的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以卖艺为生的生活,但是他待雷米特别好,教他读书、写字。雷米和师父、小动物们相依为命,在卖艺为生的时间里,经历了很多事,在卖艺过程中也闹出了很多笑话。渐渐地,雷米喜欢上了这个杂技团,他们到各地演出,挣了很多钱。可有一次,师父无意顶撞了民警,因此,师父被关进了监狱。在这期间,雷米有幸认识了米利根夫人,在她的“天鹅号”上,也认识了阿瑟。雷米和阿瑟玩得很开心,但好时光总是短暂的,师父的期限满了,被释放了,这也就意味着小雷米要离开“天鹅号”了,离开阿瑟和米利根夫人了。虽然他想留下来,结束到处以卖艺为生的日子,但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决定还是跟自己的师父走,又开始了颠沛流离的生活。可后来,师父和小动物们相继去世了,只留下他和小狗卡比一起活了下来。但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与生母米利根夫人团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虽然雷米遭遇了种种不幸,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但他也曾感受了人间的温暖:收留他并给予他母爱的巴伯兰妈妈;教他弹唱、识字的维泰利斯老人;不求任何回报而收留他的花农;与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马西亚……
与小雷米相比,我们不知有多么幸福,整天沐浴在家人的关爱之下,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有着花园般的学校……我们的生活多么丰富多彩!而小雷米却从天真无邪的年纪——八岁离开了养母,跟着师父到处以卖艺为生,有时还吃不饱饭,精神的痛苦可想而知!但小雷米却没有因此而颓废,而是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一次次坚强地从失落的泥潭中爬出来而从不怨天尤人。
在这本书的结局,每个人都已功成名就。虽然雷米之前一直艰苦地生活,但他一直从未缺少过爱:从巴伯兰妈妈到维泰利斯老人,到收留他的而不求任何回报的花农,最后终于找到了他的生母——米利根夫人。在那个社会,爱会照亮整个世界,也使雷米一次次从失落的泥潭里爬出来。这本书向我们诠释了一个深刻的道理:无论谁都会在生活中遇到困难与挫折,只要你凭着坚定地信念,就会克服困难,取得胜利!
将车子一旋从他的身后挨上来,在他肩上啪地一拍。长脖一个激灵吓了一跳,一回头见是我,高兴地说:“赵雄我正找你呢。”
我问他找我干什么?是不是找我替他打架,是不是有人欺负他了。
我说这句话说得长脖有点感伤,我们俩这两年已经疏于交往了,这句话让长脖又想起了我们小时候的友谊。长脖说不,不是打架,都这么大了哪里还打架?
我说:“那是你想我了?”
长脖摘下眼镜擦了擦,说:“是,是吧。”
我说:“好呀,没忘老朋友。”但我心里不信,他肯定有事,否则他怎么会有时间来找我?我打量着长脖,见她人长高了,脖子也更长了,因此个子也跟我差不多高了,只是他要比我细许多,像一根芦苇。我说:“长脖你说实话,你找我有什么事?”
长脖神秘兮兮地把我往路边拉,正如我的判断,长脖真是有事来找我而且还是这样一件挺不一般的事。
我是一颗蒲公英种子,一个月前,我和其它的哥哥姐姐们告别。我们随着风爷爷的便车,启程到一个连我们都不知道的地方。
飞呀飞呀……
我降落到了一所乡村小学的篱笆旁边的土壤中,泥土软软的,大概之前下过雨。于是,我便在这儿生根发芽。“让我猜猜,哥哥们会落到哪里?姐姐们又会降到何方?”我在土壤里遐想着。突然,我似乎感觉土壤在松动。当然,我怎么会害怕呢?“哈哈,又有一颗小种子来跟我做伴了,欢迎欢迎!我叫小磊!”好吧,我承认,我还没看到他的人,但他已经热情地跟我打招呼了。这大概就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吧。"喂!快给我出来,别给我装神弄鬼的!”我最讨厌这些老是装神秘的不明物了,不一会儿,这个不明物慢悠悠地爬了出来,原来是一条蚯蚓。“你好,我叫小磊,是这片土壤的大功臣!哦!对了,我猜你应该是一颗蒲公英种子,放心吧,过几个月你就会成为一株蒲公英了。”这小磊倒是十分有兴致地说着。我也跟着他的情绪,频频点头。小磊,我第一个结交的朋友。
两个月后,我钻出了土壤,就与丝丝凉风撞了个满怀,对面小学的铃声叮铃铃地响着,我想应该下课了吧,你看他们都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地走出了教室。在这乡村里,乡里人朴实而又善良,女生们结队着,嘻嘻哈哈地不知道在谈些什么,就在我揣测她们的话题时。一架纸飞机飞过了我的头顶,在我还没搞清楚状况时,一个小男孩来到了我的跟前,惊讶地看着我,看了一会儿,他便伸手拿起了架在篱笆上的飞机,朝我笑了笑。我的心情随着这个小男孩阳光般的微笑,变得愉悦起来。从此,这个小男孩经常来看我,为我浇水,这个小男孩成为了我第二个朋友。
秋天到了,附近树上的落叶飘飘扬扬地飞到了我的附近,而我却盛开了。雪白的绒球在风中摇晃着,“你真好,蒲公英,岁月眷顾着你,上帝却依旧让我去做那位奉献者,虽然这很伟大。但我依然舍不得我那些兄弟姐妹们。”落叶悲伤地说。突然,我想起了我那些兄弟姐妹们,他们一定像我一样在五湖四海安居乐业。
忽然,一阵风吹过,像是妈妈的手轻抚着我,又像是姐姐安抚我时为我吟唱的歌谣。是啊,我的种子们也成熟了,他们也该走了,再一次分别,再一次远行,再一次等待重生……
在读书节中,我和爸爸共读了一本书,名字叫《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是埃克多。马洛写的,他是法国作家,年轻的时候曾在里昂读书,后来到巴黎学习法律。他一生创作了小说共七十多部,其中《苦儿流浪记》最为著名,深受世界小朋友的喜爱。
这本书所讲述的是:男孩雷米出生不久,就被人给抱走并抛在了街头,善良的养母含辛茹苦的把他喂养大。八年来,母子二人相依为命,生活一贫如洗,然而养父的突然到来,再一次改变了小雷米的命运,他变得无依无靠,只好四处流浪。生活的磨难铸就了他刚强的性格,面对人生,他不会轻言放弃,他终于盼到了幸福的那一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认为苦儿很悲惨,但悲惨的生活造就了他坚强的性格。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也要向雷米学习,遇到困难不轻言放弃,要坚强的面对,做一个勇往直前的人!
“小天鹅”现在越来越可爱了,每天都有许多奇奇怪怪的故事,我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总是在脚边打转转,我生怕不小心踩到它,经常会把屎拉到地板是。有时候我躺在地上,它还会爬到我身上,踩来踩去,有一次竟然把屎拉在我身上,把我气坏了,我很想打它,却下不了手,因为它除了不讲卫生,以外还是很可爱的,再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不能伤害我的朋友啊,我一定要把它养大。
第一集
一个名叫丹苏的小男孩自从被父母打骂一顿后,便离家出走了。
在外面,丹苏一会儿捉蜻蜓,一会儿游水,还摘果子吃呢!可高兴啦!就在他玩得越来越美时,一个坏人见他身边没大人,一把把他抓走了。
第二集
在坏人那里,丹苏认识了一个女孩,她也是被坏人抓来的。这个女孩名叫丹妮。夜里,他们一起商量逃了出去。
好不容易逃了出去,却回不了家。因为他们不懂路呀!只好在街上讨饭吃。晚上身盖报纸睡觉,雨天在电话庭里避雨,混着过日子。
第三集
在丹妮家,他们给丹苏的父母打电话,丹苏的父母把丹苏接回了家。
第四集
一天,他们的父母出差,丹妮和丹苏又因父母打骂第二次离家出走。
可不幸被一个神经病抓走,肠子被挖了出来。两个孩子相继死去。他们再也见不到父母,回不到温暖的家了。
我喜欢蓝色的天空,自由漂浮的白云,奔驰的骏马,无拘无束的奔跑,所以,我注定要一生游荡。
我喜欢天空的蓝色,白云的漂浮,骏马的奔驰,奔跑,没有目标和方向,所以,或许,我注定一生感伤。
我喜欢说不出颜色的黄昏,平静,安宁,又似燃烧着希望,又似埋葬着光芒,颜色无时不可再变化,或绚烂,或惨淡,爱上黄昏,或许注定我要一生变迁。我喜欢那独钓寒江的孤舟,夜宿池边树的小鸟,生于南山的秋菊,长于空谷的幽兰,所以,或许我要注定一生孤独。
我喜欢天空飞翔的小鸟,喜欢受海浪拍打的岸礁,喜欢那未知的远方,也喜欢一只狗的流浪,或许我注定一生流落。
我想要流浪,想到远方,海子说“远方,究竟是多远的地方。”远方,无论多远,我都向往。
我的内心的海浪,如一条蓝色的丝带,牵着我的心,飘向远方,湛蓝色的海水在歌唱,生生不息地歌唱。告别远方的故乡,心中又唱起那首歌,那首《橄榄树》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
流浪……
月光下,一个悲伤的影子从地狱里伸了出来,一张满目疮痍的脸极力的展示出他的心力憔悴,一双向死亡迈进而绝望的双眼流露出了他毕生的痛。他的憎,他的伤。没有人能理解,只有伸锁在心里,但它们却像一把锋利的刀深深地插入着颗脆弱的心上,让他不能喘息。心灵的创伤已不能抚平,一滴一滴的鲜血从刀刃上无序的顺着他的肌肤淌下。让凋零的痛苦飘洒一地,展现着生命独特的色彩,在黯淡的月光下,他在逐渐萎缩,或许在另一个世界有一个他的梦,召唤着他,让他不再与孤独为伍。不再面对漂泊。泪水无力的滴落在这片土地上,伴着惨淡的哀鸣,一阵香魂将随风而去,消失在月光下。
他离开了,永远地离开了,不再回来。去寻找他那个不再流浪的梦。
文学界中有许许多多小朋友喜爱的作家,如:杨红樱,伍美珍,晓玲叮当,曹文轩……而我最喜欢的,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作家。今年暑假,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沈石溪写的《雄狮去流浪》这本书。书中有悲,有喜,也有哀。
这本书主要写了五只半大的雄狮被双色鬣狮群“驱雄”,从此,这五只半大的雄狮便开始了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流浪汉日子。在途中,它们历经千辛万苦。老大黑鬣毛,老二大头狮,老三刀疤脸,老四桃花眼都相继死去,只剩下了老五红飘带一个人。
红飘带从四个兄长的死亡学到了很多,知道要想成功,必须学会等待,等待机会,等一切都成熟后,才有希望。最终,它就要打败那曾经威震一世,带领着帕蒂鲁狮群的老杂毛了,但事与愿违,另外两头雄狮的出现打乱了红飘带的计划,并威胁到了红飘带。红飘带六七年的等待,六七年的计划,就这么泡汤了。
我颇受教育。
从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了自然,也感受到了自然,熟悉了狮群的生活。现在,我从这五只雄狮的遭遇中领悟到了生命的重要,我们要珍惜生命。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这样一个道理:大自然就是如此的残忍,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一样,只有你懂得更多,才能成为有用的人。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所以,让我们努力学习,将来为国家做出贡献。
今天,我读了《时光老人与流浪汉》这篇文章。读完之后,想起平时自己的所作所为,不禁羞红了脸。
文章主要讲了一名流浪汉小时候不好好学习,虚度光阴。长大后,他求时光老人再给他一回青春,可他还是执迷不悟,重蹈覆辙,最终又成为一名流浪汉。
我觉得这名流浪汉真是太愚蠢了。他是多么的幸运,能够遇到时光老人,拥有一次改过自新的宝贵机会。可他不好好珍惜,白白浪费这次机会。这可是很多人都求之不得的啊!
读着读着,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不就跟那名流浪汉差不多吗?每天闹钟响起后,我都不想起床,直到妈妈来叫,我才慢吞吞地起床。写作业的时候,我漫不经心,拖拖拉拉,连花园里的狗叫一声也想出去瞅瞅。一有时间,我就看电视、玩电脑。想到这里,我不禁倒抽一口凉气,再这样下去,我不会也变成一名流浪汉吧?猛然间,我真正明白了古人说的“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发方恨读书迟”“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等等诗句的含义,不禁惊出了一身冷汗。不行,我绝不能像那名流浪汉那样虚度光阴,一事无成。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时间,发奋读书,为自己的前途负责!只有这样,才不会留下终生遗憾。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我要珍惜分分秒秒,珍惜它,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
时间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因为它失去了,就不会再回来了。今天,当我读了【时光老人与流浪汉】这篇短文,我更加体会到时间的宝贵。
这篇短文主要讲述了以个‘流浪汉’一天只想着玩,结果把家产都败光了。于是,他恳求时光老人再给他一机会,时光老人可怜他,便又给了他一次机会。可是流浪汉还是不知道珍惜,又玩了一辈子,他还是一事无成。如果流浪汉在小的时候认真学习,珍惜时间,时间就一定会给他回报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何不把握美好的时光努力学习。现在有许多同学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可是大部分同学一天只知道沉湎于玩游戏,或是无聊闲逛。把大哈的时光都浪费掉了。而那些读不上书的同学,他们是多么渴望能够读书。同学们难道你们还要一天天虚度光阴吗、古人王贞白有一句名言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人的生命从无到有又到无。人要珍惜、善用、享受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刻每一分,每一秒。
读了【时光老人与流浪汉】这篇短文,我知道了光阴似箭逝者如斯,就像流水一样一去不回。一个人如果把握生命的每一分钟,就一定不会遗憾。
小麻雀觉得爸爸妈妈太凶了,下了决心要离家出走。它看过书上有一些人离家出走时,在外面都有很大的收获,所以它也想过过流浪的生活."等我回家时会变得更成熟,妈妈也不会再骂我了吧?"小麻雀自言自语地说。
一个花好月圆的夜里,小麻雀背起大包小包,悄悄地爬出了家门。一只正在散步的小虫子看到了这一幕,笑了起来,对它说:“你这是离家出走还是搬家啊?”它想了想,也对,于是又回去放下一些。粗心的它碰掉了一只碗,发出“哐啷”一声巨响,吓得它赶紧趴在地上,大气也不敢出。一个迷迷糊糊的声音说:“小麻雀,快睡觉啦。”小麻雀扯了扯喉咙说:“知道了”。
当它再次拿好了东西时就豪不犹豫的出发了。不久,它来到一个小河边,看见有搭好的帐篷,就钻到里面睡觉。第二天早上它从帐篷爬出来,开始了流浪的生活。它飞呀飞,来到了一个从没有到过的地方,在这儿,一条绸缎似的瀑布从千米之外飞泻直下,打在石头上,贱起十多米高的水珠,在阳光照耀下,放出闪闪光彩,岸边是幽幽的森林,这儿有几百年的大榕树,有很多美丽的野花,小麻雀看得眼花撩乱的,心里惬意及了。
正在这时,一只老鹰闪电般的冲向小麻雀,吓得它转身拼命逃跑,眼看它就要送了命,就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刻,一只信天翁飞来赶跑了老鹰,把小麻雀救了。
过了好久,它才回过神来,然后继续向前飞,飞呀飞呀,突然被什么打中了头,晕了过去,当它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个大笼子里,黑呼呼的没有一点光。它害怕的大喊:“这是哪 啊?我在哪呢?有人没有?”喊了半天,它终于明白自己是被人类抓住了,只听到外面有人说,“这些是送到花鸟市场的,那些就送到菜市,还有些送酒楼去”于是小麻雀被送到花鸟市场去了。晚上,它偷偷打开了笼门,兴奋的说:“哼,我有万能钥匙,还怕这小小的笼子不成?”它把其他的笼子都打开,让它的同拌们都得到自由。一只老麻雀感激地说:“谢谢你,但是我们还有很多朋友在菜市里,等待它们的命运是很悲惨的啊,你可不可以去救救它们?”小麻雀爽快的答应到:“当然可以,我们都是朋友啊,可是我不知道怎么走呢”“我们一起去吧!”
它们找啊找啊,快天亮的时候才看见菜市场,小麻雀已经经疲力劲了,竟然从空中落了下来,掉到一只猫的地盘上,猫看见了直流口水,它朝小麻雀张开血盆大口,露出锋力的牙齿,突然飞来了一群麻雀,小猫吓得屁滚尿流的跑了,哈哈。
天已经大亮,小麻雀和同伴们飞到店门前,它们已经想好了计策,开始行动了,一大群麻雀停在窗口上,店主看见了,高兴得马上去抓,麻雀们在店里到处飞,小麻雀趁机打开了笼子,呼啦啦的一片,麻雀们都飞了出来,有些麻雀觉得不解气,飞去啄店主的头,吓得那人抱着头狼狈的逃了。
小麻雀和它的同伴们又回到了森林,过起自由只在的生活来。
我是一只小鸟,与另一只小鸟关在笼子里。一天,那只小鸟对我说:“咱们逃走吧,我已经厌烦了这种生活。”我点头赞成。
于是,我们开始精心策划逃跑计划,开始密切关注小主人是怎么打开喂食窗的。在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我们用“脚”打开了喂食窗,向那浩瀚的夜空飞去。
晨曦微露,几个小男孩拿着弹弓来到我们的栖息地来打鸟。我们连忙起飞,但很不幸,我的“脚”被子弹打中了。同伴鼓励我往上飞,我忍着痛,拼命往高处飞。飞啊,飞啊,终于飞到了我们真正的家园——森林。同伴找了个洞,让我住下。它找来些草药敷在伤口上。又叼来些泥固定住那只伤腿,让腿不动,这样可以加快伤口愈合的速度。过了几天,我的腿已经愈和了。我们高兴地在森林里嬉戏。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突然有一天,我的同伴全身发热,头痛。我焦急地去帮它寻找草药。那天,我遇到了一位老爷爷,他告诉我要采到百草药,才能治浩我同伴的病。我祥细的询问了草药的形状,颜色,大小。便踏上了寻找草药的路。我飞来飞去,还差一种名叫冰雪花的草药。传说它生长在雪山顶上,由雪神供的冰凉生长而成,每50年长一株。我向雪神居住的地方飞去。雪神被我的故事感动了,帮我采到了冰雪花救了我同伴的性命。
我和同伴跟其他小动物的关系越来越好,我们常常在一起玩耍。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流浪汉与时光老人》的文章,看完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一直在思考,流浪汉比别人多了一次返老还童的机会,为什么还不好好珍惜呢?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流浪汉在哭,后悔当时不好好读书,败光家产。时光老人给多了他一次返老还童的机会,可他仍然按照老样子生活。到了老年,他又哀求时光老人给多他一次机会……
如果你不懂得珍惜时光,即使给你再多的时光,你也不会获得成功。事实上,时光老人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他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一样的,谁也别想多一分一秒。但在有限的生命中,有的人事业有成,成了大学问家,有的人却一事无成,只能当流浪汉,为什么呢?答案是你并没好好的珍惜光阴。如果你想成为一个有用的人,珍惜时间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为何不好好珍惜时间,好好读书呢?现在的同学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还不懂得好好读书,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或是无聊瞎逛。乡村里的同学想读书都没得读。同学们难道你们还要一天天的虚度光阴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道理我想我们应该都懂。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要珍惜每一分,每一秒,每一刻。
时间是很宝贵的,正如人们所说:浪费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我们必须得和时间赛跑,珍惜我们的童年,珍惜我们的青春。我们要留住今天的太阳!
在本单元中,我们学了一篇文章叫《鲁滨逊漂流记》。我读完原著之后,非常敬佩他。他竟然自己在孤岛中存活了二十八年!而且敢于冒险。
我最敬佩的就是那些冒险家,因此,我也打算在学校冒险一番,走遍学校的每一个角落,并且,我还要组成一个冒险团,同我“闯荡江湖”。(现有黄、智豆加入)
上周三,我害怕“催神”浩豆又来催我干值日,也害怕他看不见我干值日就告老师,或把我写到日记里。所以我打算直接不见他,撒腿就跑,可是……
“王彦睿!干什么呢?快去给我干值日!”浩豆逮住我,审问道。
“我……我上厕所。”我害怕地说道,心都快蹦出来了。
“快点上,上完赶紧去干值日。”
说完,便一扭头走了回去。我看着浩豆走远了,不知是开心还是害怕。我愣了一下,转身就跑。唉!为了自由而战,豁出去了。
于是,我便一口气冲了下去,都快累成哈巴狗了。心想:哈哈,浩豆还是这么傻。四年级,日记我偷的,你也找不到;玩“三个字”游戏的时候,还被我骗。到了现在,还不盯紧我,还放松警惕,那,对不起了,你不抓我,我还不跑吗?告辞!
我踏上了流浪之旅。首先欣赏了一年级的《望庐山瀑布》大合唱。呵!比我们班还整齐,是不是有点对不住范老师?算了,不看了,再看太对不起范老师了。
于是,我加快了步伐,来到了体育馆里的篮球场。嚯!他们每个投球都是百发百中。哇!看着他们如此轻松地投球,我仿佛看到了他们身后的一滴滴汗水,一步步金色脚印。
呵呵,打架也是一样。足球场上,有两个小孩在打架,不知是什么引起的。你一拳,我一拳,手舞足蹈,张牙舞爪,打得不亦乐乎,似乎两个人都要把对方给吃了一样,一会儿来个降龙十八掌,一会儿又来扫堂腿。他俩打得不相上下,好像不拼个你死我活不罢休,惨不忍睹。过了一会,有人过来拉架了,他俩终于停止了战斗。
放学歌响了,我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学校。这才是我想要的世界,自由对于我很重要很重要。在学校,我走过的每一个脚印,都灌满了我美好的童年回忆……
周一晚上,妈妈说要带我去游泳,我一听到“游泳”二字就高兴的一崩三尺高。
我和妈妈向婆婆家的方向走去,在走到停车场时,我看到两条流浪狗,一条是棕色的小狗,另一条是白色未成年的狗,她们看上去都好可爱哦,我慢慢的靠近它们,那条小白狗向前走了一步,在不停的对着我摇着尾巴,看上去对我很友好的样子,我刚想用手上前去抚摸它们,但是却被妈妈制止住了,妈妈说:“这些小狗都是流浪狗,身上都有细菌的,不要摸它们。”我只好乖乖的听妈妈的话,不在去用手去摸它们。
瞧,它们的眼神,它们多么想跟我们回家啊,我不得不跟妈妈说:“妈妈,要不我们收留它们吧!”“不行,不行,家里已经有一条狗了,你想让它们俩打架啊!”我有些小失望,我又问妈妈:“妈妈,我可以加两块肉来给它们吗?”妈妈很爽快的答应了。
我“咚咚咚”的跑上楼加了两块较大的肉到楼下,妈妈给它们一人一块肉,它们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吃完了后,它们在不停的舔着嘴边上的毛,不停的对着我和妈妈摇尾巴,好像在说:“谢谢你们的盛情款待。”
妈妈说快走吧,马上游泳的人就越来越多了,还要排队,我们先走吧!
在临走之前,我对小狗说:“明天我还会来看你们的,等我哦!”
独自行走于无人的街道。
透过树隙看阳光。
沉醉于这份静谧,久久不能自己。
似乎,这只是我一个人的世界。
平凡,简单。
习惯于自己难分没有纷扰的世界。
远离嘈杂,喧闹。
渐渐的,学会了享受这份孤独。
无所畏惧飘荡与流浪。
曾经也是过走出。
试过去加入那浩荡的人群。
可受伤的却总是自己,也许这就是我的宿命,快乐注定是一种奢求。
毕竟,我只是荡漾在湖面一朵孤单的涟漪。
时间,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自从时光老人做了一件蠢事后,整天闷闷不乐,非常后悔。有一天它来到了一个游戏厅看着小刚与小虎在津津有味地玩着游戏。
站在门口的时光老人望着痴迷游戏的小刚与小虎,深深地叹了口气:“唉,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时光老人摇了摇头,走出了游戏厅。与此同时,在游戏厅里的小虎与小刚正发出阵阵尖叫:“赢了哦!我们又赢了!小虎,我们明天还来玩!”“好呀,好呀!”小虎的眼睛里布满血丝,让人看着不由会泛起一阵同情和怜悯。
第二天,时光老人又经过游戏厅,看到了两个熟悉的背影——小虎和小刚。他俩正在玩玻璃珠呢!时光老人终于忍不住了,两步并作一步,步履匆匆地跑进了游戏厅,一把拉住了小虎,谁知,小虎和小刚正玩得嗨着呢!那游戏机仿佛是一个大怪兽,吃下了好多好多游戏币。“你是谁?”小刚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像在驱赶一只苍蝇。“别打扰我们玩游戏。”时光老人鼻尖红彤彤的,眉头紧皱起来,一把抢过游戏机惹得小刚和小虎双眼死死地盯着时光老。“快还给我们,臭老头子。”时光老人一挥袖子,手中就出现了一台蓝色的机器——时光投影机,只见“咔擦”一声,时光投影机打开了。屏幕里出现了两个杀人犯,背影有些熟悉呀,这不是小虎和小刚吗?忽然一位鹤发童颜的老人出现了,这就是时光老人,小虎和小刚“扑通”一声跪下,请求老人再给他们一次机会,可时光老人却冷笑着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没法给你们时间,如果给你们的话,我也是在浪费时间。”说完,时光老人消失了。似乎有一股寒意向小刚和小虎袭来,使他们心里感到一丝恐惧,小刚拉拉小虎的衣袖,心有余悸地说:“小虎,我们回去好好学习吧!”“好的!”小虎点点头。
小虎和小刚背着书包,手拉手一起去上学,时光老人的脸上也露出一丝微笑,当小虎和小刚抬起头来看黑板的时候,觉得那一刻非常珍贵。
他俩奋力读书,最终成为了伟大的数学家。
如果上天给我一次机会,我想要流浪,背上梦想,装一麻袋阳光,趁月亮正在梳妆,开始我的流浪。我的脚步不断敲醒,小溪沉睡的面庞,花开时的呢喃,唤醒了春天的翅膀,我兴奋地狂奔,寻找属于我的never is land,稚嫩的脚印在草地上踩出流浪。
别劝我去告别幻想,虽然我一天天成长,岁月可以改变我的摸样,改变不了我心底的狂想,如果上天给我一次机会,我想要流浪。带上一本好书,揣上笔杆子,伴着清脆的鸟鸣,开始我的流浪。我心中溢着的,是活力和希望。我的脚步声打断了花的叹息,微风中,流水声飘荡,稻穗洒下金黄的发丝,垂钓着温柔,蒲公英和我,随风流浪。
当皱纹爬上我沧桑的面庞,当脆弱的身体不在允许我去闯荡,如果上天给我一次机会,我还要去流浪。零落的墙壁,破碎的木门,挡不住我的狂想,带上我的回忆,带上我的生命,残缺的摇椅中,我开始流浪。阳光,如泻地的一摊水银,我杂乱无章的思绪,敲碎了阳光,我将它们拥入怀中,双眼慢慢闭上,心中幻想着来世的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