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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这个字眼,对多数人来说,都是陌生的,但是,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踊跃的音符是高亢的艺术;水彩的线系是柔和的艺术;书法的墨迹是铿锵的艺术;房屋的砖瓦是凝固的艺术…….
我也曾手持毛笔,费力地在宣纸上一笔一画地描着王羲之的书法,感受那”天下第一行书”的苍劲有力;领悟着那”入木三分”的力道,体味着那”书圣”的豪迈气魄.我想,此时的你,一定是行走在墨香中留连忘返.
我也曾坐在夏夜的窗边,轻轻地吮一口茶,静静地旋开音响的按键,伴着窗外清风,享受着阿炳所带给我的音乐世界!抬头望向窗外的月,我仿佛看到阿炳那佝偻的背景正用手下的二胡向我们缓缓地诉说着那二泉冷月的凄苦人生,让人不禁也为这平添了几分伤感.
我也曾端坐在画布前,一手拿着画笔,一手托着调色盘,一下一下地勾勒着蒙娜丽莎的轮廓,望着她的微笑,我仿佛看到了一位优雅的贵妇人那婀娜的身姿,美满的生活.黑色的丝衫无不显露出妇人的高贵,怎么也遮不住那迷人的微笑…..我想,此时的你,一定是沉浸在蒙娜现莎的微笑里忘却了自己.
我还曾一手拿着朱自清的文章<<春>>,漫步在乡村田野,深深地领悟着其中对春的赞颂。春雨飘落了下来,这时的我已经不再是那个慌慌张张顶着书跑的路人甲。我把心态平和下来,仰起头,与灰蒙蒙的天对望着。戴着蓑,顶着笠固能保持身上的干爽,可光头浇雨,却也别有一番滋味。这时,当你把身心都融入到周围的景色时,你的毛孔仿佛都张开了,尽情地享受着春的滋润,就连耳朵也痒酥酥的。我这时已经不能自己,尽情地奔跑着,尽情地享受着朱自清骨子里对春的热爱。这时的我,已经陶醉在春的幻想里不能自拔。
艺术,一点儿也不难理解。它是对人类高尚情趣的体现。杨丽萍能跳出《雀之灵》是对她艺术的喜爱,王羲之能写出《兰亭序》是他对艺术的喜爱,贝多芬能弹出交响曲是他对艺术的喜爱….
我爱艺术,更爱在艺术中寻找快乐!
不知从何时起,书成为我密密相连的一部分。这种关系如花香漫散在手心,淡雅而久久不能散去。
依稀记得,第一次认真去看一本书只是一个偶然。那日,我一人在家实在无聊,便走进从来不入的书房,目光被桌上一本童话书所吸引,上面赫然写着几个大字——《格林童话》。翻开,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浅出,我被牢牢吸引,沉浸其中。正是这次的偶然,让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从此,便有了这样一幕:一个女孩安静地坐在书桌边看书,直到夕阳收起它那最后一抹光彩。
从《格林童话》到《一千零一夜》;从《三字经》到《弟子规》;又从《唐诗三百首》到《红楼梦》,我的阅历不断增长。当我失败时,想起“失败是成功之母”;当我自满时,懂得“骄傲使人落后”;当我停滞一方原地踏步时,又记起“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书中的知识给予我们精神上的满足,让我们无边的人生之路不再孤寂。
那次,学校竞选学生会干部,我不清楚是去还是不去,这种焦虑一直缠绕着我,以至于周末回家也是极度烦躁。来到书架前,也无心看书。我正转身要走,一本书巧合般被我碰了下来。我捡起书,看到一行加粗的黑体字:机会来的时候就像闪电一样,全靠你不假思索地去抓住它。这句话给了我极大的精神震撼,我明白该怎么做了。我去尝试了,并且成功了。
事后,我常常想:如果那天没有“巧合般”掉下那本书,我没有上去竞选,结果又会是怎样的呢?也许会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极端吧!
这样,书带领我在一个个曾迷茫的十字街口做出睿智的选择,让我收获一份又一份意料之外的惊喜。在一份份收获之后,快乐也油然而生。
岁月静好,有书相伴。
童年像天空中一闪而过的流星,却为我一生留下了美丽的痕迹。我的童年像一个红彤彤的苹果,至今让我回味无穷。
小时候的我,一个可爱的女孩儿,却像一个男孩子一样顽皮。也曾因此而受到了很多责罚,但我总是笑嘻嘻的。也许你会不相信我所说的,那我现在给你讲一讲我童年的故事。
我家的后面没有所谓的“百草园”,却有着很多的农田,还有一棵长得很胖的李子树。
当李子树开满银白色的花朵的时候,我和伙伴们就整天在这棵树上爬,爬上又爬下,李子树都被我们爬秃了。我们把摘下来的李子花插满一地,可怜的李子树最后只有顶尖还有几朵可怜的小花,小伙伴们却围着李子树哈哈大笑。后来被大人们发现了,吃了一顿好打。于是我们很后悔,就又跑到李子树下,做了一个小坟,立了一块小碑,折了几根李子树枝当香,把香插在泥做的碗里,求李树和李花原谅我们。大人们又发现了,一个个笑得差点摔倒。我们傻乎乎的看着他们乐,然后就跑开了。
夏天,田里的秧苗渐渐长大了,绿油油的就像一副画。过了不久,蜻蜓就多得数不清,在田地里到处飞。我们于是就做了一个捕网,顺着田埂跑来跑去捕蜻蜓。有一回,也许是因为我太笨,一不小心栽倒在田里。小伙伴们就像拔萝卜一样把我拔起来,满头满脸都是淤泥。爸爸看见了又是骂又是笑的,我却很委屈。回家洗头,洗了好几遍都洗不干净。
秋天,等稻谷收割结束的时候,田地里堆着稻草就像小山包一样。小伙伴们用手指当手枪,我们在稻草堆旁边跑来跑去。玩累了我们就把稻草当床睡觉,也就因此弄坏了草堆。后来被爸妈发现了,叫我们几个去把稻草重新堆好,我们也不会堆,更是把堆好的草堆弄得乱七八糟的,气得爸爸瞪着眼睛就要打我们。
嘻嘻,怎么样,你说我们的童年生活快乐吗?
书是一个美丽的世界,小说是大树故事的绿藤,散文是鲜花,在书中,我得到了成长,得过了快乐。读书,伴随着我的成长。
小时候
牙牙学语时,妈妈给我买来了一本色彩缤纷的唐诗三百首,睡前故事,于是,我带着一颗求知的心步,入了书的大门。从此,家里几乎都响起了我那咯咯咯地笑声,那是我学会郎读一首古诗的自豪,也是我读书的喜悦。
长大
步入小学时,家里的书日益增多,一本作文选也加入了书的行列我在作文选中,学会了怎么把人写得栩栩如生,怎样把景物写得令人陶醉,怎样把状物状得惟妙惟肖……我的作文因此经常被老师表扬,或许是受了当教师的妈妈的熏陶,亦或是书让我感到快乐,从那时起,我爱读书,爱得无法自拔。
现在
现在的我开始阅读一本本中外名著,我从《汤姆索亚历险记》中体会到汤姆的勇敢与机智,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感受到海伦那惊人的毅力,从《格列佛罗游记》中观看格列佛一幕幕有趣的奇遇……我的情绪也随着故事的情节此起彼伏。主人公遇险时,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当主人公获得最后的胜利时,“格格格”的笑声脱口而出。
读书使我成长,读书使我快乐,我爱读书。
每个人都拥有过快乐天使,当快乐天使悄悄降临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便见证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快乐。小时候,快乐是有糖果吃。
每逢幼儿园星期时,妈妈总会去接我。在回家的路上,妈妈问起我想吃什么?我转转小脑袋,含着手指说:“我要吃甜甜的糖果。”妈妈停下三轮车,到街头给我买了三块糖果,我给了妈妈一颗,我把妈妈给我买的糖果放进了嘴里,甜味和快乐一起融入了我的心。
后来,快乐成了和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光。
我直到上小学五年级,才有了知心朋友。我们同班但不同位,每逢星期天时,我都会去找她玩。在她家,玩捉迷藏、摸瞎、定身法------每次和她一起融入游戏中,便忘了所有的烦恼,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六年级时,我的朋友圈多了,快乐也增多了。记得那次暑假,我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公园,玩了一会,在回家的路上,我们被一片树上挂满又大又红的苹果林吸引住了,通过商量,每个人都偷了一个苹果。后来被别人发现,我们都落荒而逃。那时,我多么快乐啊!
而现在,快乐成了成功和自信。
光阴似箭,一去不返。带着对童年生活的留恋,升入了中学,成绩一天比一天好。初一时,我努力得了全班第一。而且,语文老师推荐我去参加演讲比赛。小学时,总希望自己能够参加演讲比赛,如今我的愿望实现了。当老师给我演讲稿后,我每天在院子里读,反复的背。最终我获得了成功。虽然获得的是三等奖,但我很高兴,很快乐。这张奖状让我找到了成功,找到了自信-------
每个人都有过快乐天使,我的快乐我知道,一个糖果,一群朋友,一张奖状都让我快乐。我相信,将来我会得到更多的快乐。
是与好朋友在一起嬉戏﹑互助﹑倾诉。
朋友是另一个自己,我觉得与朋友在一起是件快乐幸福的事。因为缘分大家才能走到一起,相识相知,成为同学,成为知己。
不管受到什么委屈或不高兴的事,朋友就是你倾诉的最好对象。在遇到困难时,朋友会帮助你。与朋友在一起嬉戏时的欢笑是我的快乐。
我的快乐是与老师在一起学习﹑说笑﹑玩耍。
老师是我们的第二任父母,我觉得与老师在一起是件幸福的事。与老师成为师生,也是缘分吧!
老师教我们知识,把我门带领到知识的海洋,教我们做人﹑做事﹑教我们许多道理。老师也可以与我们成为朋友,可以一起说笑﹑一起玩耍﹑一起学习。与老师在一起说笑时是我的快乐。
我的快乐是与父母一起去散步﹑看书﹑一起吃早餐。
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我觉得我们与父母在一起是件幸福的事。
父母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在家里觉得很温暖﹑幸福。和父母一起去散步﹑一起看书﹑一起吃早餐,这些小小的事都是我小小的快乐。
快乐不在于外,而在于心灵,既可以在任何地方获得,也可能在任何地方得不到。
一件微不足道的事都能使人快乐,快乐就是来来去去,如同旋转的灯塔灯光,闪烁地刹那,就灭去。若一直发光,你便无感觉。
我的快乐无处不在!温暖的爱与幸福也无处不在!
每天行尸走肉般的活着,乏味枯燥的生活日复一日,少了我想要的快乐。面对未来的一片茫然,不知该如何是好,迷茫的心情像划不亮的火柴。只有面对文字的时候,我才能放轻松,忘掉那些不愉快,沉醉在文字带给我的快乐时间里。
常常在人们面前沉默寡言,会被人家误以为自己是个小哑巴。不善于表达的我,倒宁愿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哑巴,独特的我喜欢用文字来叙述自己的心情,它同时也是传达感情的另一种好方法。在文字的世界里,我会展现出不一样的我,一个真实的自己。比较孤僻的我在日记本里,随心所欲的写着自己喜欢的东西,即使没人欣赏,那样的我仍然是快乐的。我希望有一天,人们都不再说话,用优美的文字来表达,没有言语上的冲突,世界将会又多出一份和谐来……我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文字是世界上最有魅力的东西,一旦爱上它就会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我喜欢它早已经不是秘密。它吸引着我,让我着迷,它是我今生所爱。有了它,我的世界不再单调;并且它是我奋力前行的动力。一直有个梦想埋藏在心里,让它悄悄地生了根发了芽——我要当一个作家。看到作家把一个个奇特而渺小的文字,神奇的拼凑在一起,成为一篇动人的故事,富有感情的文章。我也要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故事,将那些单调的文字凝聚在一起,变成让人为之惊叹的大作,被人铭记在心里。
是文字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它为我的世界重新彩绘。没了它,我的世界将会变成黑白那样暗淡无光,优美的文字,穿成忧伤的句子,描述着我的快乐。
“当你需要帮助时,书会伸出援助之手;当你感到痛苦时,书会为你抚平伤口;当你在布满荆棘的人生之路上迷失方向时,书犹如一座灯塔,为你指明航程……”这是我写在自己读书笔记上的一段话,因为我深深地爱读书。
可是,并不是每个人生来就喜欢读书的。上小学时的我,就是最头疼读书的一个,每次捧起书,看着那毫无生气的方块字,我总是大喊没意思。后来,我是怎样喜欢上读书的呢?这得从一节语文课前活动说起……
曾经一次语文课前活动要搞成语接龙游戏,每个同学必须依次回答出一个成语来。“气象万千”“千军万马”……同学们一个个都顺利地过了关。轮到我了,这时我的脑子却嗡嗡直响,同学们都用焦急的目光看着我,后面的同学急得直跺脚,“马,马大哈!”不知怎的,我一下子冲口而出,直到同学们都哄堂大笑,我才知道自己闹了个大笑话,又羞又恼,恨不得在地上找条缝钻进去。老师走过来拍拍我的脑袋说“没关系,以后要注意多看书,才能积累知识呀!”于是,我便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多读书,懂好多好多的知识。
渐渐地,我真的喜欢上了读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命运做过祈祷,为狼牙山五壮士的悲壮殉国流过眼泪,为诸葛亮的雄才大略钦佩不已……我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中了。
那是一个深秋的黄昏,我在一次期中考试中成绩很糟。放学了,我带着满腹的痛苦和绝望回到家中,透过模糊的泪水和昏暗的灯光,我看到了书架上的那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体会到主人公保尔那种不向命运屈服的顽强斗争的精神,激起了我的勇气,一股巨大的力量注入我的体内。是呀,难道自己遇到这样一点小小的挫折便要一蹶不振吗?我重新打开了试卷,认真分析了其中的错误,为自己制定了今后的学习计划,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像保尔一样,做一个人生的强者!”终于,我在期末考试中一举夺魁。这,都是读书给我的智慧和力量呀!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更给了我力量。我在读书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