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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文怎么写?下面是我们范文网七年级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30篇关于小说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顾飞,他并不是一个真实人物,他是《撒野》里的主角。而就是他,让我对他的目光净是敬佩。
顾飞,你让我嗤之以鼻。你生活在钢厂这个破落小镇,可能是用为环境原因吧,你不是那么平易近人。成绩不好,交的都是些混黑社会的人,还会打架,是个典型的差生。于是一开始读到你时,我对你满是厌恶。
顾飞,你让我对你刮目相看。读到后面时,我忽然对你的印象改变了。你非常重情重义。当别人的你打架时,你并没有喊好兄弟蒋永,而是进挥孤目奋战。因为你知道他是名学霸,成绩优异,所以不想耽误他,你宁可独自一人,也不愿拖别人下水。你像一抹阳光,赶走了我心里原本对你的各种讨厌。
顾飞,你让我对你顶礼膜拜。快完结了,我读到350章时,对你的只剩敬佩。顾淼有自闭症,你为了给她治病,留在钢厂这个小镇里,算得上是自毁前程。但你并不后悔,你有自己内心的那一片世界,无论是蒋丞还是顾淼,他们都不知道。当你看见蒋丞为了给顾淼治病而累得疲急不堪时,你心痛了,于是在图书馆里对他提出“分手”。我知道你是在为蒋丞好,并不是对蒋丞产出了厌恶。你对于蒋丞来说,就是救赎,毁掉几年感情只为让他悬崖勒马的救赎。你就如那温暖的太阳。
你会作曲,会摄影,会管事,会做饭。我觉得你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你的事迹在我心里扎了根。
顾飞,你用自己的青春谱写出了一本完美无瑕的《撒野》,也是第一个让我如此敬佩的人。宁可一脚踏空,也要飞向希望。
阅读《生逢1966》(上海文艺出版社20xx年6月版),我的感觉是复杂的。这样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无可避免地留下了时代的烙印。它写的是畸形年代里的那段扭曲、压抑、晦涩的青春。小说引起了众多作者同时代人的共鸣,他们在这里读到了共同的集体记忆,读到了自己狂热的、荒唐的、痛楚的、热血沸腾的、不堪回首的过去。整部作品具有真实到残酷的力量。
不过,在阅读中,我仍旧有某种惶惑。我生晚矣,那个时代对我而言,何其陌生与隔膜。正因为我面对的是一部小说,而不是报告文学或其他,我便自然而然地以对待文学的挑剔眼光去看它。如果说,“老三届”们从中读出了某种亲切的话,我则在短暂的惶惑之后,逐渐从文字的背后读到了撼人心魄的东西。这种东西与时代符号无关,与小说本身的形式无关,与读者的年龄阅历无关,甚至,它也与流行的阅读时尚无关;但它确如河底金沙般散发出沉着的光芒。在我看来,这才是小说的最为成功之处。
我要说的,是这一类的东西,比如,小说主人公陈瑞平和他生命里最初两个女孩的情感胶着与彷徨,或陈瑞平面对母亲生死存亡时的矛盾与痛楚。
自从陈瑞平的父亲死去后,他的母亲一直在生死之间徘徊,儿子与地主成分的她划清了界限,四十三天没喊过她一声“妈妈”。母亲生了胰头癌,她已经在和死神面对面,但她心有不甘。虽然顺从了世道,顺从了命运,但毕竟不甘啊!那边厢,儿子也在反复问着自己:“我能喊一声妈妈吗?一个红卫兵能喊地主分子一声妈妈吗?”
“谁说过不能喊呢?她确实是你的妈妈。谁又批准你能喊呢?”作者冷静地写道。就在喊与不喊之间,母亲生命的游丝渐弱,“瑞平赶到床头的时候,是早上六点。妈妈已经去世了。一旁是呆呆站着的蔡小妹。瑞平一下子将手捂在了心口,他的心先是重重地落下,妈妈死了,他没有机会叫一声妈妈了。然后又突然荡了上来,妈妈死了,我不用叫妈妈了。他的身体突然不受灵魂的控制,他喊了一声‘妈妈’之后就嚎啕大哭……”
有人说,现代化进程牺牲的是充沛的情感,是悲悯的情怀。冷漠似乎成了一种人际态度。但是,面对这样的叙述,是否会感到身处一种压抑的悲剧性境况中,正有温热的暖流淌过心灵,让你产生欲哭无泪的冲动呢?
是的,文学没有理由否认情感与生命在社会发展中的价值,也没有理由否认它们在审美上的价值。小说里关于陈瑞平与蓓蓓的初次灵肉“相遇”,也写得节制、含蓄,充满无奈、怅惘,而又满含着复杂的美感。
这是两个孤独的少年人在复杂情境下的相遇。陈瑞平心里喜欢的是蔡小妹,却把自己的初次给了娇美无比的蓓蓓,两个孤寂漂泊的灵魂在颤栗的肉体拥抱中寻求着精神安慰。他们一边默念着生理课上老师教的“草履虫”,一边进行着生命中最初的“大事”。这种充满荒诞色彩的尝试,暗含苦涩与挣扎。而在有了“第一次”之后,邻居们所表现出的形形色色,正可谓非常年代的众生相。在蓓蓓要远走香港的前夜,他们只能站在两家的窗户之前,彻夜相望。窗和窗之间,已是咫尺天涯。他想伸出双手,可是他的手再长,怎么够得着呢?他没有什么能够相赠,只有19岁男孩的真挚的泪。
作者保持了相当的镇定和克制,这样奇特的细节超出了个人经验所具有的意义,它已经悄悄地产生了属于文学本身的阅读魅力,成为属于人类共同的精神性的东西。
而在那特殊年代里,儿童们的表现也是作者的一个颇有意思的发现。在遭遇了那夜众人的窥视后,陈瑞平成了弄堂里指指戳戳的对象。事后对他紧追不放的不是大人,却正是半懂不懂的孩子,他们追在他身后唱暧昧的童谣。“在任何时候,孩子都是弄堂的真实体现”,“不少在大同坊被批判过的人全部被孩子跟过”,在这里,弄堂孩子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纯洁化身,而成了畸形年代里饶有意蕴的象征,懵懂孩童参与了集体的狂欢游戏,童言无忌,传递的却是复杂的成人世界的险恶。
正因为有了上述这些东西,才使《生逢1966》在褪去小说时代背景等附加符号后,仍能散发璀璨的光华。这些东西,就是历史中的生命体验。我正是被它所感动的。也因为有了它,这小说也才真正属于文学。
人生——漫漫长路远,繁华诱惑多。人做为微小而孤独的个体,在人生的选择前,无可避免地徘徊起来。在一个又一个渡口上,在一次又一次险情中,人究竟能选择什么,该选择什么?
选择自我。人有两笔组成,看起来很好写,但做起来却很难,因为在这万千世界有形形色色的人,你。我都是其中一人。在和这些人的交往中,难免会“夹着尾巴” 做人,失去了自我,久而久之你就丧失了自己原本有的独特东西你会带着虚假的面具度过自己的人生,和行尸走肉没什么两样,该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啊!即使这么痛苦,还有人愿意这样做,我只能说“朋友,你活的太累了!”
选择感思,我们的生命是父母赋予我们的,是他们把我们从学语的孩子抚养成现在的我们,他们不知道在背后付出多少千万辛苦。现在的你已经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内心世界,不愿与自己的父母多交流,可你知道父母内心的酸楚。现在的你已在外工作,总是说自己很忙,没有时间往家里打电话,那些都是借口,你可知道父母对你的思念。那么。朋友请你停下忙碌的脚步,哪怕占用你一分钟的时间,向家里打个电话,问候一下父母。他们也许听到这次通话后高兴的落泪,这些你可曾想过。
朋友、停下你忙碌的脚步,算一算自己多久没有和父母谈心了,想一想多久没回家看望父母了,那么请你多花几分钟的时间想,哪怕只有短暂的几分钟,父母就会满足。他们的内心便不会孤单。朋友、请你想想,父母在你童年时那高大的身躯和现在瘦弱的身躯及沧桑的脸庞、以及年轻时母亲纤细的手和现在布满老茧的双手、布满皱纹的眼角。这些你可曾想过。朋友、想想吧!不要在继续错下去了,想想你还能在父母身边陪伴他们多久,是三十年、还是二十年、还是一辈子,就算你拥有这段时间,你能够报答完父母给予我们的所有吗?朋友、希望我的话能打动你的心,好好的对待父母,因为这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在人生与风浪的洗礼中,你会发现在人生面纱下最美的人就是具有孝心和独特的内心的人。
在读完《骆驼祥子》这部老舍笔下具有悲剧色彩的名著之后,我的第一感觉是理想与现实的不相符。祥子一生梦寐以求的洋车终在无数次巅簸坎坷中碎了,散了的确,理想与现实的不相符造就了无数的遗憾。多少莘莘学子由于家境原因不能升入理想的大学;多少各方面的人才由于内外在的原因不能进入各自专长的领域。光靠幻想,梦是不可能成真的,即使像祥子那样不知疲倦地追求,梦想最终还是破灭了。可以说,这是一个悲剧。同时,祥子最终的堕落与社会之堕落是分割不开的。有些人因出身贫寒,所以为自己的将来而努力奋斗,却无果。这是什么造成的,是残酷的社会。现实社会中,钱似乎能代表一切,什么知识大于金钱,根本是个“假命题”。因此,若想在现实社会中立足,充分的知识、良好的生活背景必不可少。相比之下,后者因素比例更大,所以制造了那么多的遗憾,甚至于悲剧。现实社会中的机遇也决定着理想的实现与否。法拉第小时候家境贫寒,偶然的机遇使皇家学院院长哈维认识了这个聪明好学的孩童,最终使法拉第成为了著名的电磁学家。日本著名商业家松下幸之助刚刚创业曾一度破产,但也是偶然的机遇使他认识了世界名牌公司,使他走向了富裕之路。但是这样的人毕竟只占少数。理想和现实并存才能实现突破,创造历史。
与此同时,作者通过祥子所反映出来的有关人格改变的问题,也给我很深的印象。祥子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环境不是这样恶劣,那么祥子一定不会是这样的。可是事实是这种事情即使是在现在的社会也在不断发生,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一开始的品格,成为和祥子一样的行尸走肉。很多时候我在想,如果祥子生活在现在的社会里,那么情况一定就不一样了吧?可是事实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即使是在现在的社会里,依然有很多问题值得大家去思考,很多事情就象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而这种问题似乎也越来越多,大多数人和祥子一样,为了生活抛弃品格。当人们惊醒时会发现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只有硬着头皮走下去。所以说,祥子变成后来的样子不是一个偶然,而是一个必然。
其实祥子一开始也在努力地与生活斗争,只是他失败了。而他的失败就败在没有坚持,如果他坚持了,那么事情就不会是这样。可是,事情是没有如果的,当生活开始的那天起就没有了如果,所以我们没有退路,所以我们不能退缩,所以我们只能向前,所以我们要让自己永不后悔。
我们刚走到长安城门口,只见有两个少年在屋顶上打斗,我定睛一看,原来是轩辕无敌。他已经到了剑客的境界,马上就要突破成为剑狂了,而他的对手才是剑客中期的境界。
他又使出了自己最拿手的绝招——十万无敌。
他的乌金宝剑,击出一道道剑气,功力明显比我和他第一次战斗时高得多,一道接着一道剑气打向那个剑客,那个剑客快要支撑不住了。最后一道剑气就要朝那剑客砍下时,剑气却消失了,轩辕无敌吐出了一口鲜血。
我明白,是白镜轩出手了。
那剑客见时机到了,便挥起宝剑砍向轩辕无敌。
我见了,连忙运起轻功,飞上了城墙,施出天剑诀,将那剑客的剑一挑,那剑客的宝剑便飞上了天。
我趁机抱起轩辕无敌,飞下了城墙。
轩辕无敌见到了我,说:“云飞兄,我等你等得好苦啊!”
我将他放在了地上。白镜轩对我说:“小子,这家伙是你朋友么?他武功好差呀!我只轻轻弹了一下,他怎么就成这样啦!”
我又好气又好笑,说:“拜托,你可是剑圣啊!他才是剑客呀!哪经得起你打啊!”
“可……可我才这么轻轻地弹了一下啊,他不会那么不经打吧!”白镜轩一脸无辜地望着我。
这时,轩辕无敌说:“这位前辈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剑圣吗?久仰久仰!”
这时,城墙上传来了一个声音:“轩辕小贼,你有种就上来呀!老子要砍了你!”
轩辕无敌勉强爬了起来,说:“云飞兄,我去对付他们!”
我往墙上一看,只见那剑客旁边多了一个尖嘴猴腮的老头。
轩辕无敌说:“云飞兄!那老头叫骨焚龙,已经到了剑王的境界。是罗刹教黑木堂的堂主。”
我看了一眼白镜轩,白镜轩说:“别看我,我才不会帮人打架嘞!”
我听了,便说:“好啊!我要让你看看没你,我照样把他们干了。”
说完,我便施展了轻功,飞上城墙,对骨焚龙说:“前辈,我来代无敌和你切磋一场。”
骨焚龙说:“多杀一个人也是杀,少杀一个也是杀。那我就成全你,杀了你吧!”
说完,他抽出两把短刃,冲了上来。
我也毫不客气抽出了神霖剑,舞起了狂龙剑谱中的斩龙式。
骨焚龙见了,竟然将双手一合,两把短刃合为了一把长剑。他将剑刺入我的剑阵中,我立刻使出了斩龙式中的精华—斩龙决。
神霖剑化成了一条光龙,飞在了骨焚龙的面前。
骨焚龙将剑一摔,剑化成了一座巨山,向我压来。我见了,立刻变招,打出了天剑决中的立劈华山。神龙又化成了神霖刃,回到了我手中,瞬即变大,还没等我斩出,巨山就化成了两座山。
我连忙选了一座大山,向他斩去。
大山立刻被斩得灰飞烟灭。我的背后忽然一阵剧痛,原来我的背后已被另座大山砸中。我吐出了一口鲜血,说:“别逼我!我要大开杀戒了!”
我运起了元噬神功,说道:“元噬生,万物灭,屠万仙,杀千妖,若祸厥,十方灭!”
短短十八个字就抽取了我全身的内力。
这一刻,天变成了乌黑。黑云中,藏着几十个庞大的旋涡,几道闪雷劈了下来,我全身的力量往外倾泻着。
“轰”!元噬神功爆发了!
我使出的元噬神功竟然成功地唤起了天劫。天劫的力量完美地配合着元噬神功的威力,炸开了。
(未完)
第四集
“好消息!CF自从创办以来,已经有3周年了!”夜玫瑰兴冲冲地说,“而且,CF玩家已经有270万同时在线啦!”
灵狐者从天而降:“确实是个好消息,我们要开个party好好庆祝一下啊。”“开party?好主意!”“我去通知大家,顺便听听他们的意见,开party的事情就交给你们几个操办了。”“没问题”夜玫瑰几人满口答应。
“唔?3周年啦,觉得时间过得好快啊,几年前发生的事情就像昨天发生的一样,现在才知道什么叫‘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啊。”赛斯很感慨地说。
“3周年,270万?这确实是个让人惊讶的数字啊,也就是说我在这战场上拼杀了3年啦,这三年斯沃特、赛斯、刀锋等人一直在陪伴我,真是我的好兄弟。”奥磨耐人寻味地说。
“270万?这么多人,就算每天杀100个人,也要27000天才能杀完啊,那我得长命百岁才行啊。”正在打的团队的飞虎队说。
“270万,那会有135万我的粉丝吗?看来我的魅力就是大。”刀锋极度自恋地说。
“270万?270万的茫茫人海中,能有斯沃特,赛斯、飞虎队、刀锋几人做我的兄弟,我第一次觉得上战场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奥磨满怀激情地说。
“大家都很高兴,3周年了,又有270万的玩家,不,应该说是战友在陪伴着我们,这真是让人感到幸福,这就是一个大家庭,我们真应该好好珍惜啊。”灵狐者采访过后作出的感想。“呵呵,不应该说是270万,应该是3亿玩家同时在线!”夜玫瑰开玩笑。
“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我说夜玫瑰,你们的party也该准备的差不多了吧?”飞虎队几人拔地而起。
“那当然,看我准备了什么。”说拉开红布,一个270层的巨型蛋糕展露在大家的面前,蛋糕的顶端标着三个用巧克力做的巨型字:CF3周年。“我的妈呀,这么大的蛋糕,得吃到什么时候?”刀锋极度惊讶。“没事,今天吃不完,可以留到下次慢慢吃嘛,不过,我可不等你们啦,我先吃啦。”说完飞虎队非常装B地学着跳水动作跳进巨型蛋糕,大家也纷纷跳进去。“哼,一群愚昧的人,没有点品味。”刀锋鄙视地说,边说边取出刀叉,切下一小块蛋糕,吃牛排似的吃起来。
此时此刻,生化实验室,生化幽灵的基地里……
“绿老大,听说CF已经3周年了,而且有270万人同时在线哎,这真是让人兴奋哎。”生化幽灵兴奋地说。“看你那小样,人类的事情关我们什么事,大惊小怪,270万算什么,全国的十三分之一都不到。”绿巨人不屑地说。“就是嘛,再说了,你也不想想,3年了,整整3年了,我们和人类战斗了3年还没感染他们,你说气不气人,还有,270万人,只要有他们中的一半向我们开火,我们就完了。”迷雾幽灵愤愤不平地说。“人类狂欢的时候,往往是警惕性最弱的时候,我们可以偷偷潜入到人类那里去,大闹一番,顺便抓一个人做人质!”灵魂忍者献策。“有道理,绿巨人,生化幽灵你们乔装打扮进去,然后突袭,我趁他们不备抓一个人当人质,迷雾幽灵,灵魂忍者,你们在外面接应我们撤退。”“Yes sir!”
事情正如疯狂宝贝说的那样,当众人发现幽灵时,灵魂忍者一个击退手雷,把大家都震飞了,加上跟烟雾弹效果一样的黑雾,大家都很难分辨出幽灵们往哪跑了。
当众人清醒时,飞虎队说:“我总有种不好的预感。”“你有没有发现我们中少了一人?”刀锋说。“是啊,可是想不起来是哪个人……”斯沃特说。
思索片刻后,众人不约而同地说:“赛斯!”
首先,读《小小说》可以净化一个人的心灵。毕竟书中的内容都是老一辈德高望重的文化人从优秀作品中精吸出来的精品之精品。即使是任意翻阅一篇,读上一读,也会给我们灵魂深处烙以一个深晰可见的印斑。因为那一篇篇精品都是“沉默”中“爆发”的一颗颗“巨石”,那一篇篇精品都是冲刷心灵尘埃的一颗颗“砾石”。即使它们不能直中读者的心窝,也会因其震慑力的强大而使人为之动容,为之震撼,进而潜移默化的感化于人。
其次,读《小小说》还可以开阔一个人的视野。因为书中的内容大多都夹杂着生活元素。换句话说,小说就是写生活,小说就是写生活中发生的那些“出乎意料,情理之中”的“常事”,从而借此来反映社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所以呢,有了《小小说》,身为学生的我们,作为没见过世面的我们,从小说中的生活里我们便可了解到现实,以至起到“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的妙效。
再而,读《小小说》还可以使一个人在书中的经典框架下深深的体会到文中的构思——“起承转合”。在《小小说》中,每篇文章的构思都是极其巧妙的。所以说,在我们读任何一篇小小说时,注意其构思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时读像《小小说》这样的精品。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读《小小说》更可以使我们在以后的写作中巧妙的学会表达,吊人胃口。因为每一篇小小说它都有自己独特和特有的标题与开场白,使人一眼望去便想知其后,颇具望眼欲穿之感。尤其是到末尾,作者那笔锋突转的表达效果更是吸人眼球,使人“望尘莫及”。
总之,读《小小说》好处多多。读她不但能提高你的阅读品味,增进你的大脑智慧,使你明白人间的事理,更能使你……
哎?我跟你费这么多口舌干什么?该去看小小说喽!
我是一名外国小偷,石窟艺术在现在大为发展,最著名的是甘肃西部的敦煌莫高窟.听说莫高窟里有大量精美的壁画和无数形象生动的彩色塑像,窟内保存大量的佛经,文书等也极为珍贵,让我听了不禁垂涎三尺,这么好的艺术,偷来能卖多少钱呀!
于是我便去琢磨着怎样偷.最终我终于想好了一个完美的计划.首先连夜找到我的好哥们,世人称他为<神偷>.经过他的一翻思考,决定在晚上动手.终于熬到了晚上,看看表,现在正好12点一刻,想必现在人们一定都在呼呼大睡,我和哥们便走进了莫高窟,只不过我是忐忑不安,而他则是沉着冷静,真不愧是高手呀!进去后,我惊呆了!没想到莫高窟是那么的雄伟,真不愧是世界八大石窟之一,也名不虚传呀!莫高窟有如一座大型绘画馆,洞窟的四壁和顶上,满绘绚丽多彩,形象生动的壁画,那些身披飘拂长带,凌空起舞,反弹琵琶,载歌载舞的仙女,是敦煌画的代表.正在我想入非非的时候,<神偷>对我说:"嗨,哥们!咋地了?被谁煮了?快点,还愣着干吗?"原来是因为我太沉迷于画中了.我赶忙帮助<神偷>用长刀把壁画刮下来,用拉车把那些画运到上海,然后再运往国外,这壁画太值钱了,让我和<神偷>"挣"了好多好多money呢!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著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著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著看著,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著: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著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第一章:邂逅的相遇
“吕驴,吕驴!”他站在这里被人围着,多少的小丫头们在用一口乡村话呼喊着他的名字,他虽已习惯了这种生活,但在这种山路颠簸环境里,他还是有些喘不过气来。经纪人用手不断地捂住他的脸,防止被“无情”的摄像机拍摄到,这时,一个不顾形象的女孩子带着一群人要冲过来抱住他,保镖与经纪人在不伤害到那些痴情粉丝的情况下一阵乱架,才那些粉丝弄走,而这时,他们才发现,大少爷吕驴已经不见了。
“哎,你要干什么!”吕驴还没反应过来就已被一个姑娘拉到了这里,只见那姑娘傲气的拍了拍身上不存在的土,接着用手指着西边说:“恩,那边没人,都是一些老奶奶,你可以安全出去了。”吕驴听了有些哭笑不得,“wai,你知道我是谁吗,你到底知不知道状况就把我往外拉,我现在如果原路返回又会被那些狗血记者逮住。”“所以,你就按照我给你指的路走就好啦。”姑娘说。吕驴见状,看她是个乡村小丫头什么都不懂就没有搭理她,于是无语的往回走,只听见姑娘在那喊:“哎,你不就是个大明星吗,谁不认识你啊,那么傲气干嘛!”吕驴听到了,不服气的又走了回来,说:“小丫头话还挺多,还没见过你这种人。”说是不服气,但也有点软了下来,毕竟这个大明星从来都是受人追捧,流言蜚语也都是从网上传出,可还没有人当面这样说过他,姑娘接话:“你们大城市里的人真讨厌,见人都抬着脚尖走路,该吃药了吧!”这下可真把吕驴惹火了,刚想要动手,最不想要的事却发生了,经纪人连同记者们一起赶来,拍下了“毁人形象”那一幕。
吕驴没办法,只好先回到自己秘密租住的地方,他现在只希望这里不要被发现就好了,说实话,他来这里只是想散散心,看看农村花草树木,闻闻新鲜空气,可他却没想到,这个及其偏僻的地方竟也有不少人认识并喜欢他,竟也有那些阴魂不散的记者,更想不到的事,这里竟然会遇到个女“疯子”而且还这样嘲讽他,吕驴越想越觉得生气,渐渐地,便在好久没享受过摇椅上睡着了。
其实,那个姑娘并不是有意要嘲讽他的。吕驴要来这的消息全村人早已传开了,却只有丽丽对他不以为然,她也非常喜欢听歌看电视,也喜欢过不少人,但最喜欢的就是宏杰了,她这一生应该就是为了宏杰才奋斗的,他只希望有一天她能进入大城市去听一场他的演唱会,那就是她此生最大的梦想了。吕驴来了后,全村的小丫头都去围观,只有丽丽不想去,他觉得没意思。可将近七十的奶奶却说“去吧,多好的一次机会啊!”于是她便不情愿的去了,于是就发生了那样的一幕。
第二天,吕驴一看手机,娱乐头条就是:当红歌星吕驴因脾气暴躁暴打女粉丝。竟还有些媒体报道他疑患精神病,吕驴其实早已预料到这种结果,但还是很生气,于是把自己“武装”好打算出去透透风,刚出家门,就听见一个清脆的声音说:“武装那么严实,照样会被人认出来,还不如不弄,这一捂再捂出精神病来。”真是冤家路窄,竟然是昨天那个女孩,吕驴忍住假装没听见,接着往前走,“别装听不见啊,城市人怎么那么傲啊!”吕驴回过头,带着点哀求的语气说:“大小姐,您能安静点吗,你把我的形象都毁啦。”“哈哈,大明星也会求人哪,告诉你,以后别老踮着脚尖走路,不然你会被我整得很惨的。”
丽丽就喜欢打抱不平,最看不惯别人那傲气模样,她从小努力学习就是为了不被别人看扁,终于考上了大学,村里面好多小姑娘都争着和她交朋友,她为人也仗义,在哪里都是大姐大。
接连的几天,经纪人快被忙死,急着澄清事实,却又被记者们挖苦的不知该说些什么,然而他没想到,更大的风波还在后面。
朋友们,想不想知道更大的风波是什么?吕驴在农村里又会发生哪些意想不到的事?第一章就这样写完了,第二章下星期日准时更新,希望大家多多支持《乡村美女与城市大少爷》精彩不断哦!
“在以前,只有师兄能杀得了他,现在,我只能和他过两招,把他镇住。云飞,从今天起,我要闭关修养,由你来担任剑仙之位。”
说完他从怀里取出了一块上有“剑仙”二字的金牌。
我走出内堂,见到了一群人围在一起,我走过去一看,有一个人倒在地上。我看了一下,惊呼道:“阴阳二气诀,又是一个失传的武功。”
我想,最近老有失传的武功重现江湖。这人一定不简单。
这时,一阵狂风吹过,风中传出一个苍老的笑声,只见边上的人一个接着一个倒了下来。我大叫不好!这是八大神功中的龙神长啸,其排名最后,但功效却远在佛宗的金刚狮子吼之上。
在八大神功中,我唯一通晓八大神功之首的混沌天经,是我在梦中得来的。而配此神功的兵器那就是和盘古开天的开天神斧器齐名的混沌神剑,这两样东西都在我体内。在这一界中我是无法使用的,必需要我飞升到另一界才可使用。
而混沌神剑和混沌天经只有盘古在开天时用过,之后便失传了。
那笑声逼近了,我连忙运起内力抵抗这声波。
忽然,我胸口一闷,眼睛一黑,一口鲜血吐出,失去了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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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梦中迷迷糊糊地听见一个声音:“这小子内功底子深厚,杀了可惜了。”
我只觉地背上一阵灼热,滔滔不绝的内力向我涌来,我只觉的浑身舒服无比。
转眼见我已经到达了剑客的境界,我睁开了眼,只见一个一脸白胡的胖老头正在给我运功。他一身白衣,我见了便放下了心,此人便是圣仙白镜轩。他的境界十分接近剑圣,就连火云邪神和他也有得一拼,毕竟火云邪神也才是准剑圣。
我刚运功抵抗他那霸道的功力,自身的内力就遭到了反噬,我一口精血吐出。
白镜轩见了,马上收回了内力,说:“小子,我为了救你可差点就给老邪废了,我这老骨头啊!”
忽然,他板着脸对我说:“小子!你小小年纪,怎么会有如此强大的内力,并有绝心的信物?我的圣力竟然遭到了反噬,差点要了我的老命!结果才发现原来小绝在你体内布了禁制,你害死我了你!”
我听着这位剑圣级别的高手在我这儿喋喋不休地报怨,乐死了!
谁知道这时天绝宫遇到了劫难。
剑仙绝心手持龙飞剑,手捏灵诀,嘴角上挂着一丝血迹,他双眼带着血丝,向一个带着死神面具的黑衣人说:“火云邪神!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说完,他释放了灵诀,叫道“剑在人在,剑毁人亡!”
天绝宫内一片金光,宫顶被撕开了一个大裂口,那股恐布的力量向火云邪神击去。
火云邪神邪邪地说道:“小子,你以为你自爆就可以唬地住我吗?”
说罢,一道黑雾向金光袭去,金光一碰到黑雾立刻就散了。
火云邪神看了看天绝宫,原来的宫殿现在却被夷为了平地,他叹了口气,一挥手,黑雾便聚向了他。不久,雾散了,火云邪神也不见了。
这时,正在运功的白镜轩吐出了一口圣血,他满脸凄凉,对我说:“小子!绝心他遇难了!”
我听了,激动地说:“什么?是谁杀了他!我要报仇!”
白镜轩嘴中缓缓吐出四个字:“火—云—邪—神!”
我听了,恶狠狠地说:“我一定要报仇!”
白镜轩听了,说:“小子,就凭你的功力,连他的邪神傀儡都打不过,他可以任意制造出傀儡,而且每个傀儡都是剑王的境界,你认为你报得了仇吗?”
我一咬牙说:“前辈!请您教我元噬神功吧!只有元噬神功才可以打败火云邪神!”
白镜轩哈哈笑着,说:“你小子怎么知道我有元噬神功,元噬神功我可以传于你。不过,这神功极其凶残,毕竟是排在八大神功第四的强化神功,我苦苦修练了四十年也才练到第三个境界。越练到后面,你的风险就越大,搞不好就会走火自爆,你真想学的话,我就将他传授于你。不过,嘿嘿!你要拜我为师!”
我听了,欣喜若狂,我朝白镜轩叫道:“师父!”
(未完)
沈石溪爱写动物小说,我先读了他的《雄狮去流浪》,写了五只狮子被狮群赶出去后流浪的故事。
这些狮子分别叫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这几只半大的雄狮在狮王面前抢食,狮王和它的助手认为时机成熟,所以才“驱雄”。
很不幸,五只狮子最后只有红飘带了。黑鬣毛在捕猎长颈鹿时,不幸被踢成残疾狮,五只狮子的肚子空空如也,俗称“清道夫”的鬣狗见黑鬣毛奄奄一息,所以不停地来打搅,无奈之下,黑鬣毛舍身让其它四只狮子分食自己才将鬣狗赶走。
四只狮子中大头狮看到草原前的沙漠边有云,所以推测那也是一片绿地。在穿过大沙漠时,因饥渴所以它们到处找水。找到了,但有一头黑犀牛,这几只半大的雄狮只好搏一把。很不幸的事发生了,刀疤脸被犀牛撞倒,红飘带因为过渴而昏迷了,不能同其它三只狮子作战,最终,刀疤脸和犀牛同归于尽。三只狮子解决了饥渴问题。
到了绿地,在那里轻松了几天。可是它们不知道是人类的领地,大头狮被人类用枪打死,剩下的桃花眼、红飘带只好重返流浪起点,又过上被别的狮群追杀、睡不了好觉而且饿肚子的生活。
因此,桃花眼要夺取独眼喀喀狮群的王位,和喀喀狮群的墨菊雌狮相好,桃花眼想和她一起夺取王位。在最后关头,墨菊狮好心帮它,只想让它离开这里,不过用过过猛,把它推入沼泽。只剩下红飘带了。
新故事从《红飘带狮王》开始,介绍了红飘带的成王之路,我就不介绍了。另外我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讲述了狼的凶猛残忍和它们后代——狗对人类的忠诚。自从看了这本书,就觉得狼的感情和人类一模一样。
这套书,我还要多读几本。动物小说,它让我到动物世界去体验去发现。
一本书一个世界,第一次阅读《摆渡人》这本书是在上学期末,今天我又重拿起这本书,依然被里面的精彩情节深深的吸引。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克莱尔.麦克福尔所著,书的封面上这样写着:I exist because you need me.
书中讲述了15岁的迪伦,在一团糟的氛围中,满怀期待的去见素未谋面的爸爸,然而,火车出了事故,迪伦死了,灵魂的引路人崔斯坦带着迪伦,确切的说,是迪伦的灵魂,行走在荒原,最终又返回了生界的故事。故事里的人物就只有迪伦和崔斯坦,在这长达十几天的荒原之路上也只有他们两人相伴。书里说,每个人都有自己心像投射出来的荒原,或风景清丽,或障烟重重,有悬崖峭壁的起伏,也有深不可测的黑水。最最不忍放下书本的是,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所投射的荒原下,到底还隐藏着些什么。哪怕是你心底里最深的期翼,你都不一定会明了,那到底是什么。
当每个人不清楚自我状况的时候,都是被引领的,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目的地是在哪里的时候,都只能被动而无奈的接受被引领。所幸,迪伦有了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她要带着崔斯坦一起回到生界,最终她成功了。
荒原是自我投射的,而这个神秘的摆渡人不也是自我投射的吗?每个人都希望有一个明了自我的摆渡人来引领自己,在将要溺水时获救,在身陷泥泞时被扯出来,在不知道方向时被指引。其实,这个摆渡人,和荒原一样,也正是自我投射。所以,与其说两人相伴,还不如直接说,每个人的荒原最终只有自己陪伴着自己,孤独而坚定的走过。摆渡人引领的是人的灵魂,而指引摆渡人来引领自己的,却是自己。其实,摆渡人就是你自己!给了我们希望的是摆渡人,其实,就是自己给了自己希望。
这几天,我看了《莫泊桑短片小说精选》,这本事是由法国最著名的批判小说家莫泊桑撰写的,你面有许许多多的批判了旧社会和以前的人们的陈腐与偏见的短篇故事,有:《项链》,《羊脂球》,《珠宝》,《米勒老爹》,《小酒桶》等等,我看了几篇,令我有很多的感触。
《羊脂球》是写了一位妓女被同行者逼迫下无奈献身,后来那些同行者不但不安慰她,反而还以轻蔑的态度对待她。这篇小说反衬鲜明,悬念迭生,引人入胜,写出了法国各阶层在占领者面前的不同态度,揭露了贵族资产阶级的自私、虚伪和无耻,赞扬了羊脂球的牺牲精神。
《项链》是讲了一位名叫玛蒂尔德的太太,喜爱虚荣,再一次宴会上被人邀请,向丈夫要钱,定做了一条长裙,又向好友借到了一条钻石项链,在宴会上出了风头。后来,她发现项链丢了,去借钱,最终花了十年的功夫还清债款,她为赔偿丢失的项链而多年悲苦。最后,她遇见了她的好友,将事情讲清楚了,最后得知那项链竟然是赝品……这篇小说告诉人们:不要贪慕虚荣,更不要有太强的自尊心。
这两篇是我最喜欢的小说,揭露了旧社会和人的腐败,希望现在的人都拥有高尚正直、谦虚好学、不贪慕虚荣,不自私不虚伪的人。
我认为至今为止有三位伟大的短篇小说大师,他们分别是来自法国的莫泊桑的巴尔扎克,还有来自美国的欧亨利。
其中我最喜欢得便是欧亨利短篇小说集,从初一到此刻为止,我一共读了四遍。记得读第一遍时,感觉真的是味同嚼蜡,苦涩难懂,只读一点就止步了,之后又仔细的读了几遍,读的遍数越多,就感觉这本书变的搞笑了。
我也从文中体味到了作者对世界的感情与对周围世人的不解,我读了之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作为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你就对他人对社会有一份职责,这份职责不是他人强加给你的,而是自我就应承担的。
我想在真实生活里他也是同他的作品集里的大多数正面人物一样,具有相同的品德,且我认为他的人生目标并不象世人所说的那样肤浅,我相信他不是那种人,再他的作品里,我看出他还是对世界和生活充满期望的。但是他却好象并不期望将这种感情表现出来,至于这其中的原因,我就不得而知了。
他的小说虽然短小,但是如若细读起来却意味深长,并且一些常常被人遗忘的词语中其实暗藏着作品对其的深刻的评价,虽然我水平有限但是仍然能丛中窥其一二,作品能够说是一个作家的思想结晶,这一点在他的身上得到了集中的体现,他一生所著的作品虽然称不上很多。但却都能够称的上是精华之物。
对于他的作品资料我只能说说我读了之后的感受,那就是“粗(初)读苦涩,细读甘甜。”此刻的我因为水平的关系,还不敢于其作品枉下自我的评论,这样是对大师的不敬。
最后,我期望大家都去读一读这部小说,如果你细细研读的话,你就会同我一样品味到其中的乐趣。
没想到自己会在一种比较沉重抑郁的情绪中读完这部小说。
与其他众多描写海外游子们历尽艰辛而终获成功的同类题材不同,这部作品中的一群怀着绿卡之梦的大陆女性,虽屡经磨难、饱受屈辱(当然,这也是她们自己的自由选择),却没能、也没有指望实现自己的梦想,除了身心俱疲、伤痕累累之外,她们仍然是一群漂泊女人。作品也许具有一定的写实性,但肯定会被许多人视作反英雄主义、反理想主义的怪胎。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部小说堪称留学题材中的另类。
我很佩服作家敏锐、犀利、冷酷的洞察力,我也很欣赏她的才情与娴熟的文学技巧,特别是那种新鲜、冷艳的语言,带有几分诡谲之气的叙事风格。但我很难说喜欢她所讲述的这些故事。
因为它们实在难以让我轻松起来。
不轻松的原因也不仅仅在于其沉重的故事外壳,更主要在于,小说中这群人的生存行为,有如一面镜子,烛照出人性中(包括我们许多人)真实而丑恶的存在状态,让我们颇不自在。
单纯从故事层面看,小说并没有摆脱描写男女关系的窠臼。作品还较多地涉及到性。但作家平静、随意而冷漠的性描写,却使我们有如面对一尊苍白的写生模特,不会对之产生任何淫秽、罪恶抑或纯洁、崇高之感。在作家笔下,性就是性,如同吃饭穿衣,是生活的一部分,更是这群女子谋生的一种手段。而在以金钱为上帝的现代男权社会中,女性要想过上稳定、舒适、体面的生活,就必须依附于某个有能力的男人。这时性还是女人战胜对手、赢得男人的必要武器。特别是在那个男人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的狭窄岛国上,对这群梦想如当地的一种外徙来的乌鸦一样(虽不讨人喜欢,却能顽强扎根)的女人来说,一个有实力的男人便是一张绿卡、一种稳定的象征。女人们将不免为此爆发一场以性为中心的没有硝烟的战争。
正是通过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层面——男女关系的故事外衣,作家向我们展示了,在生存成为第一法则的特殊环境下,人性的扭曲、异化及其真实状态。为了生存并长期居留,她们撒谎(我直到小说的结尾才向将死的柳透露自己的真姓名,但谁又敢保证这次就是真的呢?),相互欺骗(芬因为嫉妒,暗示我她将与实际上深爱着我的柳结婚,促使我下意识地做出杀死柳的疯狂举动),向每一个可能帮助自己实现绿卡之梦的男人献媚,甚至毫无羞耻地卖淫……在如动物般的厮杀中,她们相互提防,互设陷阱,尔虞我诈,明争暗斗。当然,她们也偶尔向沦为弱者的对手施以援手,这也是她们生存与相互依赖的需要,而一旦发现对手变得比自己强大,她们的那点恻隐之心与良善之举便很快演变为新的不动声色的打击行动。
在作家以近乎自然主义的手法向我们展示这幅他人即地狱的残酷图景时,我们发现竟然很难用善恶是非之类的道德标准来衡量她们这些看似合理的行为。
在长达两个月的暑假里,我选择了欧·亨利写的《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来作为假期阅读书籍。通过阅读这本小说选,我受到了很大了启发,也使我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有了更好的启迪。
欧·亨利,原名为威廉·西德尼·波特。是美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之一。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代表作有小说集《白菜与国王》、《命运之路》等。其中一些名篇如《爱的牺牲》、《警察与赞美诗》、《最后一片藤叶》等。这些小说使他获得了世界声誉。
记得我刚开始阅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这本书像中药那样难喝一样很难读懂,刚开始我根本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究竟是在讲怎样的一件事。是要给予我们什么启示,我完成弄不清楚,刚开始读了一点点就没读了,过了几天,我重新仔仔细细的品读这本书,逐渐读懂了内容,也慢慢理解了每篇文章里所包含的的真正含义。
当我阅读完整本书的时候,我受到了很多很多的启发,例如我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职责,都有自己的责任在身。但是,有多少人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有多少人是在逃避责任?有多少人明知道自己有责任做好某事却找借口而推脱?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外面喝了饮料明明垃圾桶就离自己不远,却因为和自己走的路没在同一个方向而懒得走过去丢进垃圾桶,而是远远的往垃圾桶扔,扔不进也不去管他,明明是想尽自己责任的,却因自己的懒散而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
总之,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体会到了很多,也理解了很多。希望大家也能去看一下这本书,真的很有趣。
这个暑假,我一直梦寐以求的《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全集》送到了,我欣喜狂,如痴如醉的读起来。
这本书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是多么凶残,《巴斯克维尔的猎狗》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体现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这样评价这本书: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这句话让我非常震撼,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可是被英王授予“荣誉侍从”的称号的人。是个名人。连他都这么评价这部小说集,看来这部小说集真是名不虚传。
在每一次看这套书时都感到很神秘,看起来像是不可能似的,看着每一个故事,都感觉很神奇,让我目不暇接。有一个人这样评价福尔摩斯:他简直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暇机器。的却,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让人感叹,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
这部小说集让我知道:我们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欧亨利短篇小说》之后,我在中间发现了很多,也学到了很多。虽然一些故事选材上很普通,但是却能带给我们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因为在其中有着许多感人的细节,让人产生出无限感慨。
《麦琪的礼物》这篇文章体现了爱是多么的伟大啊。爱可以让一个绝望的人重新燃起希望之火;让一个失败的人重新振作再次去尝试做这件事直到成功;让一个人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所有。有时候那个人只是买了一件很普通的东西送给自己所爱的人,但那个人所爱的人经常会因为那个人的这一小小举动开心上很长时间。因为礼物虽然很小,但代表了那个人小小的心意,所以礼物的大小并不会影响两个人的感情,反而会让两个人的感情更上一层楼。即使贫穷也不会影响感情,因为每个人都尽最大可能为了对方付出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但却不会后悔。因为有爱在支撑着,所以他们才会毫不后悔自己所作的事情。
《贼骨人心》这篇文章中告诉我们并不是所有的贼都是坏的,也有人为了维持生计而走上了这条路。不过我认为贼总归是贼是改变不了的,虽然那个人可能是个好贼。但我认为在对待好贼的时候要宽容一些,不能把他们和那种很坏的贼相提并论,要听他们的解释不能照着自己的想象办事情,因为这样会坏了大事。不过也不能手软,该办的就因该去办,而且要办得漂亮。
总之,我认为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很多很多我们原来可能不知道的东西。从中我也感悟出了许多道理,我觉得这些道理虽然简单但也让我们十分受用阿。我们要把从书中学到的道理用到生活中去,这样生活才会美丽、幸福。
《呐喊》,众所周知,这是鲁迅的文学巨著。前些天,突然心血来潮,在网上购买了一本《呐喊》。
当时是心血来潮,可真正捧起这本书时,才发现这本书的魔力。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也就是他渐渐的把古代文学转成现代文,所以他的文笔有种特殊的美。
《呐喊》中是许多短篇小说组成的,其中也包括语文书中的《社戏》,小说多数反应了当时社会的阴暗面,比如第一篇:《狂人日记》这是鲁迅第一次写的文章,主要内容写的是“我”得了一种病,总认为别人要吃“我”。医生说让“我”好好养病,我觉得他要把“我”养肥了吃;也认为小时候妹妹的死是哥哥造成的——哥哥吃了妹妹!侧面烘托了当时社会的不公平,鲁迅在文章中注入了他的思想感情:当时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
这本身真的给我启发很大,虽然第一遍并不能完全读懂,可第二遍,第三遍时,你会收获很多,真的很多,你可以进入到鲁迅的世界,体会他的思想感情。
《呐喊》是本值得品味的书,走进这本书,你肯定不会空手归!
心血来潮买《呐喊》,
游入书海不无感。
如你今读此本书,
绝对不会空手归!
第五集 拯救赛斯
“我就知道是这猥琐的小子。”“看来我的预感挺准的。”大家议论纷纷。“现在不是说风凉话的时候,我们要想办法救出赛斯。”夜玫瑰说。
“恩,那些生化幽灵可不是好惹的,跟他们硬碰硬,会两败俱伤,说不准我们就回不来了,得用计谋。”刀锋学着诸葛亮说。“恩,我们现在要制定一个作战计划,首先,飞虎队当狙击手,埋伏好,先干掉一个幽灵,然后其他幽灵必定去攻击飞虎队,这时候,斯沃特、奥磨、我和猎狐者作为火力掩护小组,那生化幽灵剩下看守赛斯的兵力就不多了,刀锋,飞虎队你们解决不是问题吧?”“Yes sir!”“好,就按照计划行动,现在检查装备,30分钟后行动,Let’s go!”
“3年了,整整3年了,我都还没吃过人肉,今天终于可以迟到啦,我要把它做成人肉罐头。”迷雾幽灵边流口水边说。“人肉罐头,真没品味,应该清蒸。”生化幽灵说。“纳尼?清蒸,太淡了,一点都不好吃,应该直接烤着吃。”绿巨人说。“吃吃吃,就知道吃,抓了个人就得瑟啦,也不想想,我们抓了一个人类,其他人会放过我们吗?我们要做好防御准备,以防其余人类偷袭救走人质。”“说的对,你们这些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做事从来不用脑子。”灵魂忍者在一旁附和道。“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我看你小子是皮痒了!”“就是啊,绿大哥,我们一起揍他!”生化幽灵说。“行了行了,都什么时候了,别人类还没来,自己先窝里斗了,没点团队精神,整天就知道打打杀杀,我看灵魂忍者说的对,都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疯狂宝贝不满地说。“你……你!”绿巨人火了。“行了,好男不和女斗。迷雾幽灵劝阻道。“现在制定一个计划,等会人类来偷袭,绿巨人和生化幽灵比较强壮,做主攻,我隐身在后面偷袭,迷雾幽灵和灵魂忍者看守那个人类,如果失守了立即放迷雾掩护逃跑,灵魂忍者别舍不得弹药,多扔点手榴弹,增加点维生素C,胆固醇。”“Yes sir!”
“时间到了,行动!”灵狐者一声令下,众人全副武装出发。
生化幽灵基地……
“不好,情况有变,我侦察了一下,发现敌方可能有准备,计划推到1小时后行动!”“Yes sir!”
10分钟后……“那些愚蠢的人类怎么还不来,不会是睡着了吧?”绿巨人不耐烦地说。“你以为人类都像你这样啊,再等等把。”
半小时后……“怎么还不来,没点时间观念。”
1小时后……“呼&……呼&……”
“好,就是现在,行动!”灵狐者命令道。
“碰啊!”一声狙击枪响,生化幽灵倒下了。“靠,人类来偷袭了。”“迷雾幽灵,放黑雾,绿巨人,暴走冲过去,灵魂忍者,扔手雷掩护绿巨人。”“是!”绿巨人冲向斯沃特,灵狐者等人拿起机枪就扫,绿巨人被打得连连后退。“靠,还有伏兵!”迷雾幽灵冲上前,放出黑雾,干扰众人的进攻。“看招!”疯狂宝贝突然现形,一把抓了灵狐者。“怎么没被感染?”“哼,我早有准备,防化服!”“绿巨人,撤退,回到基地里死守人质!”“是!”“哒哒哒哒哒。”一声枪响,刀锋和飞虎队从后面偷袭,灵魂忍者跑过来:“不好了,他们突袭了我们,人质被救走了!”“什么?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撤!”“是,全军撤退!”众幽灵快速撤退。“轰!”一声爆炸,原来是击退手榴弹“哈哈,今天让你们见识一下我的厉害,哎?怎么没有了?”“不好意思,昨天烤东西没火了,就借了你手榴弹的火药……”“……”“你这个笨蛋,快撤!”灵魂忍者和迷雾幽灵慌忙逃跑……
“打扫战场,清点人数。”“报告,人质已被我军救出,我军没有伤亡。”
赛斯:“你们真是我好兄弟,我就知道你们不会抛弃我的。”“当然啦,我们是好兄弟嘛。”
《西顿动物小说全集(第2辑)》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灰熊卡普》。读完故事,我掩卷叹息,卡普注定是位悲情英雄。
小时候,我非常喜欢阅读绘本《给爸爸的吻》、《小熊和最好的爸爸》及《小熊毛毛的幸福生活》,这些才是圆滚滚的小熊应该过的幸福生活吧:妈妈用深情的目光包围它,爸爸用宽厚的胸膛为它遮风挡雨;它在哗哗的溪水中观看爸爸娴熟地抓鱼,在茂密的森林中和小伙伴嬉戏玩耍……对比卡普,它承受的是无尽的伤害,拥有的是漫长的孤独。
卡普也有过和母亲、兄弟姐妹一起渡过的幸福时光,只是幸福太过短暂,上校残忍地夺走了卡普的母亲和兄弟姐妹的生命,卡普成了孤儿。
失去母亲的教导和亲身示范,在成长的过程中,卡普只能用忍饥挨饿和鲜血为代价,孤身体会森林生存法则。成年后的卡普因为头脑灵活、身形强壮,成为森林霸主,终于不用忍受其它动物的欺凌。可是我依然感到揪心的痛,卡普不会爱,不懂得爱。没有它人的关爱,不关爱它人的生活,和行尸走肉有什么差别?
更为痛心的是人类无休无止的.对卡普的伤害,一次又一次把卡普逼入绝境。
真心希望人类能停止对动物的杀戮,尊重生命,保护动物,让它们不再失去母亲,学会爱自己,爱它人,爱森林,爱生活。
巫哲,晋江签约作家。代表作《轻狂》《撒野》。而今天,我便来推荐她写的长约三百多章的小说——《撒野》。
“我一脚踏空,我就要飞起来了。”这是一段歌词,描述的正是主人公顾飞。《撒野》是一部校园励志小说,讲述的事情恰是我们生活中遇到过,经历过的事情。巫哲曾经说过,她想写一部关于高中生的真实生活写照,于是,她创作了《撒野》。
故事发生在鞍山钢厂的一个经济落后的小城市里,高中生蒋丞遭领养家庭退养,被养母送回自己亲生父亲身边。蒋丞的父亲爱喝洒,赌博,那些不正当的事情蒋丞的父亲都干,每次蒋丞回家时,都能看见自己父亲被一群人群殴。他还有一次冲上去帮助父亲,可懦弱的父亲却再次让他心灰意冷。这便是蒋丞的亲生家庭,压抑,每日活在追债的生活里。
可他却遇到了同班同学顾飞。顾飞是个刺头,打架抽烟他都会。可蒋丞却与他成了好朋友,用顾飞的话来说,是落丞这片曙光让他回头是岸。他们这对好见兄弟都为对方而活着,尽管家庭有多不美好但他们却因为对方都微笑迎着希望。
记得最深的是蒋丞桥头遇顾飞的一章事,我不防来讲讲。那天黄昏蒋丞吃完晚饭后准备到处走走。走到桥那边时,他看到了顾飞。顾飞背对着他,手里拿着照像机,对着夕阳景色,“咔嚓”几声,照下了迎面走来的蒋丛。我曾见过那张照片,镜头里的蒋丞迎着光,嘴角微微扬起,眼里充斥着希望。真如伪渣里的那封信:“一起去啊,去更远的地方!”
这篇推荐已经结束,《撒野》也已翻篇。巫哲这个狗蛋儿,告诉了我什么叫来自满怀希望的高中生的《撒野》。
3
他用锤子锤了下来,我一闪,他地锤子敲在了地上,地上出现了一个大坑。我用剑一划,一道剑气朝大汉劈去,大汉手上的锤子掉在了地上。
我用剑指着他说:“小子,你现在服了吧!”
那大汉跪在地上说:“服了,服了。”
我把剑放下,那大汉却向我丢了一件东西,是铁莲花!我用最后的力气杀了那大汉,自己却倒下了。
我在睡梦中好像见到了师父,他对我说:“云飞哪,你一定要起来,练好武功去为你的生父报仇啊!”
我听了说:“弟子遵命。”
我的意志力告诉我,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我缓缓睁开双眼,看见的剑圣前辈坐在我身边。他见我醒了,十分地兴奋。
我见了说:“剑圣前辈,我已经没事了。”
剑圣说:“你没事了就好,方才那暗器上的毒,是最强的阴阳夺命散,刚才要不是我用内力给你逼毒,你已经没命了。可是……”
我急忙问:“可是什么。”
“可是你的武功被废了。”
“什么,我的武功被废了!”说完,我一运气,吐出了一口鲜血,我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我成废人了,我不活了。
说着,我转身往墙上撞去,剑圣点住了我的穴道。
我说:“前辈,我是废人了,让我死。”
“不,你不能死,武功废了还可以再练,可是,人死了就不能复生了啊,如果你死了的话,还有谁来为你爹报仇啊!”
“对!我死了,就没有人来为爹娘报仇了,我要是死了,爹娘不就死的不明不白了,我要报仇。”说完,我拿出了天剑决的心法,练了起来。
这儿有本绝灭狂龙剑谱,只有师兄看过,我现在把他传授给你,想必你以后会大有成就的。我想,一本天剑绝决,一本天绝狂龙剑谱,有了他们,我还不愁天下第一么。哈哈!说罢我潜心练起了武林密籍。
过了一个月,我的功力已有曾经的三倍之多了,可我身上的毒性还未排清,毒性发作之时我就会浑身抽搐。一天深夜,我正坐在地上排毒,突然一个黑影闪过。
我连忙起身追了上去,凌波微步?这人怎么会使武林中失传了六十年的凌波微步?我暗想。
突然,那人转过身子一掌击来,啊!大佛慈悲掌,我被一掌击中,飞出了十三丈,等我站稳后,那人已经不见了。
我吐出了一口鲜血,好一个大佛慈悲掌,居然能把我伤成这样。
不好!他来这儿会对剑圣不利。
我站起来走了两步,却倒了下来。后来是一个仆人把我叫醒的,我一醒来就问他,剑圣师傅怎么样了?
仆人说,昨晚他被一个刺客所伤,现在正在疗伤。
我进到内堂,看见天绝殿的一百零八位弟子摆成了一个“剑”字,剑圣正坐在中间疗伤。
我走过去问:“师父,昨晚那刺客的武功远在我之上那人是谁?”
剑圣回答说:“是夜刹教的教主,火云邪神。昨晚我要不是用绝招七剑归位镇住了他,我恐怕已经要死于他手了。”
我问:“天魔堂是属于夜刹教的吗?”
剑圣说:“没错。”
我说:“那他是冲我来的了,因为是我的师父杀了天魔堂的堂主,可是他自己却死了,所以他们要报仇的话,自然是来找我咯!”
哦!是这样啊!这个夜刹教竟然惹到我们头上来了!剑圣说。
(未完)
我想在你眼中撒野奔跑,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题记
《撒野》一本校园小说,讲的是顾飞和蒋丞在一个小破城市的高中上学的故事,一起努力,互相救赎,成为彼此最珍贵的回忆。
很喜欢狗蛋儿的一句话:”没有谁的生活一直会所向披靡。”事实便就是这样,蒋丞,南方大城来的学霸。“除了学习,没有一样可以省心的”他会打架,会旷课,也会熬夜看书学习。他在四中,在钢厂,无比压抑,不仅仅没人说话,还无比憋屈,你也许会问,他为什么到这呢?他其实是被领养的,他本来的生活很好。但他必须回到亲父母家。他的亲爸打麻将,赌钱,抽烟,不守信,身上没有一丝闪光点。在这个黑暗到压抑的世界里,再亮的星星也会灭了吧,好在,他遇到了顾飞。被救赎同时也救赎了顾飞,顾飞会为他扛下一切矛盾,蒋丞是带刺的,顾飞会跟江滨,猴子打架,为蒋丞出头……
也许你会认为《撒野》很压抑,但我认为,《撒野》很现实顾飞和蒋愿的感情弥足珍贵!看似混混的王旭会为自家的烧饼店忙这忙那,会为喜欢的人复读一年;易静高考失利会不弃希望,继续在这个压抑的学校读高“四”,也证明了那句:“我一脚踏空,就要飞起来了”……
关于撒野,我想用几句话说明:
黑暗里
两个少年徒手摘光
星星映进他们眼中
光却撒在了我身上
如果你也喜欢《撒野》,抓紧去读它吧!
蒋丞告诉我什么是开始
顾飞告诉我什么是勇气
二淼告诉我什么是加油
王旭告诉我什么是漂泊
徐总告诉我什么是博爱
易静告诉我什么是梦想
钢厂告诉我什么是回家
……
欧亨利以他的短篇小说著称,他的短篇小说选材很生活,都是生活中平凡的小人物,做着平凡的事,平淡,却充满着温馨与爱。在一帆风顺的过程后,往往会有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尾,很值得一看。
作者欧亨利,原名威廉·西德尼·波特,是美国最著名的短篇小说家之一,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他出身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格林斯波罗镇一个医师家庭。他的作品构思新颖,语言诙谐,富于生活情趣,堪称“美国生活的幽默百科全书”。
他笔下的一个个小人物,小的不起眼,却又这每个人不同的细腻,欧亨利把他们每个人的性情描写的淋漓尽致,如此的生动,如此的惹人喜爱。当然他们也有缺点,或粗鲁,或自私,或蛮横·但在他的笔下也让我们了解到,在缺点下,他们依然有着一个善良的心。又或人性是复杂的,但又因他们的缺点,使人物更见真实,使人更加喜爱。
欧亨利小说的结局是最具特色的部分。故事总是平淡细腻的发生着,但在结尾处,情节却突发其变,给人以“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惊喜。也正是这样的独具一格,形成了“欧亨利结尾”
这样的“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是那样别致的幽默,带点讽刺的意味,这或许就是欧亨利那意味深长的幽默吧!
《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是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作品的选集。书中,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被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饥饿的穷人抵挡不住事物的诱惑,畅开肚子,吃了起来。当他心满意足地走出住宅时,才想起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他还是如约与老绅士碰了面。老绅士将他带到了一处餐厅,穷人为了不扫老绅士的兴,只能装作饥饿难奈地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确力气了。穷人吃完后,老绅士付了帐,两人便道了别。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西顿动物小说全集——小战马》。
这本书的作者是欧·汤·西顿,人们还称他为动物小说之父,他的作品也风靡世界100多年了。我想到这里就拿起这本书看起了劲了!
你们喜欢看里面的哪个故事呢?我喜欢看第一章《破耳兔一家》。里面说了小兔子——破耳兔和兔妈妈——莫利。你会问:小兔子为什么叫?那就让我来解答吧!因为小兔子刚出生没几天,就被大黑蛇在耳朵上咬了一口,从此它就成了“破耳兔”,文中还说了“破耳兔”和莫利妈妈都很爱冒险而且它们有种坚持不懈、永往直前、遇到难事不退缩的精神。我们要学习这种精神,比如说,学习的时候不要遇到难题就不去思考而是更加重视它。
最后,我想让大家都去读这本风靡全球一百多年的书,用书中的一句话:打开它,你会被生命的力量感动;阅读它,你将与动物的尊严同行。
欧·亨利——美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世界短篇小说大师之一。他的一生富于传奇性,当过药房学徒、牧牛人、会计员、土地局办事员、新闻记者、银行出纳员。当银行出纳员时,因银行短缺了一笔现金,为避免审讯,离家流亡中美的洪都拉斯。后因回家探视病危的妻子被捕入狱,并在监狱医务室任药剂师。担任监狱医务室的药剂师后开始认真写作。1901年提前获释后,迁居纽约,专门从事写作。欧·亨利创作的短篇小说共有300多篇,欧·亨利善于描写美国社会尤其是纽约百姓的生活。他的作品构思新颖,善于捕捉生活中令人啼笑皆非而富于哲理的戏剧性场景,作品情节的发展较快,在结尾时突然出现一个意料不到的结局,使读者惊愕之余,不能不承认故事合情合理,进而赞叹作者构思的巧妙。其中一些名篇如《爱的牺牲》、《警察与赞美诗》、《带家具出租的房间》、《麦琪的礼物》、《最后一片藤叶》等使他获得了世界声。
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麦琪的礼物》:一对穷困夫妻在圣诞节来临之际,为互送礼物而煞费苦心,最后礼物拿出来却没用:一个卖掉金表为妻子买了梳子,一个剪掉长发为丈夫买了根表链。作者运用了巧合和悬念,使不复杂的情节充满变化,引人入胜。从而赞美了主人公纯洁的爱情。这个故事记得在我还是学生时就在当时还叫《读者文摘》的那本杂志上读过,虽然我那时还是花样季节但也被那浓浓的爱深深的打动,憧憬着能拥有世间最真挚的爱情。
有人曾说过,爱的真谛是给予而不是索取。杰姆和德拉真正做到了这一点,这套梳子是德拉心仪已久但又要不可机的东西,这条表链是杰姆相中多时但却不敢奢望的东西,他们为了使对方的愿望实现,舍弃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这是多么高的境界啊!他们之间这种纯洁真挚的爱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世界需要爱,也需要我们奉献爱,每个心中都应有爱,不仅对自己,对他人,对是生活也应如此。瓦西夫在《情爱论》中表明过这样的观点:爱的最高境界是以对方的幸福为自己的幸福。
今天再次读到这个故事时我以为人妻为人母真是别样的心境。坐在书店捧着书,品着一杯清茶,看着丈夫抱着可爱的女儿一起读书,想到《麦琪的礼物》,在寒冷的冬日心中不由涌上股股暖流。我爱我的家人!幸福是如此简单!
某小说读后感1000字
有天我借了本小说,看完那故事后让我有种闭门索居的感觉。
在这个日渐浮躁的社会里,什么是人们最为关注的事情?
爱情、婚姻、家庭,事业……!这没有固定或者唯一的答案,每个对生活屈服的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回答。
我相信这样一句话:你的心变了,事情就会变,你整个人变了,整个世界也就变了。面对故事里的问题,最为关键的是自己,自己把位置摆在什么位置。
最陌生的陌生人是自己,故事事里的该如何保持心灵的安宁呢?该如何去面对人生的坎坷而笑对艰难呢?又该如何面对以后新的人生境况的挑战呢?其实心态心境最为重要。
只要以后懂得开开心心,人生在世,事在人为。保持喜悦的心情,远离沮丧的心情。拥有一个好的心态,就会拥有再次辉煌的开端。
我在书中看到成功与失败的那样的一句话:吉米·道南说过:我们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人生的成败。
我们怎样对待生活,生活就怎样对待我们。
我们怎样对待别人,别人就怎样对待我们。
我们在一项任务刚开始的时候的态度决定了最后有多大的成功,这比任何因素都重要。
故事里的主人公,于世不公,经常把原本不关ta的压力都自己扛在身上。如果把什么事都与ta无关又不好说,这都是主人公心态的问题。
就像你迎着阳光时,阴影就在身后。你若调转头,背对阳光,看到的只是阴影。每一件事情常常就是一对矛盾。只要在失意的时候能够百折不挠,奋发图强,始终保持美好的心态我相信能不为任何事受影响。
我想对故事的主人公说一句话:我们的一生就如同在长长的路上寻找什么,一些经历就如同一个个小旅店,所有的欢乐、悲痛……都只不过是在旅店里投宿,然后还得走路。
把是非转为空,这一切都会过去的,有什么放不下呢?为什么放不下呢?什么都会过去的,爱过痛过哭过笑过悔过恨过,这就是生活。
人就这么一辈子!世间的劳苦愁烦、恩恩怨怨,如有不能化解的,不能消化的,不能忍受的,不也就过这短短的几十年就会烟消云散了吗?若是如此,又有什么解不开的!
主人公有没有联想到作为父母,当自己的孩子正在学走路时,会给他多少次机会呢?
你会在他跌倒十次之后,让他改坐轮椅吗?
还是只给二十次学走路的机会,若学不会走路就要他放弃呢?
我想你的答案肯定是:不会。
你会给无数次机会,直到他站起来,学会走路为止。
为何不同样给机会呢?
西方有句话:上帝关了你一扇门,同时为你重开另一扇窗。
这世间,美好的东西实在数不胜数,我们总是希望得到,让尽可能多的东西为己所有。
人生如白驹路过一样短暂,生命之河就在拥有和失去之间,不经意地流干了。
失去了太阳,你还有星光的点缀,月亮的作伴。
大千世界,芸运众生,不是每个人都能心想事成。从心想到事成,有一段艰苦的路。既然活着,就要活下去,一定能走下去。一个人的一生可以没有辉煌,但不可以没有创造辉煌的欲望和信心。
如果能放弃一些固执,可能会得到更多。
往往只留意别人的问题,却忽视自己的危机,而这是最致命的,生命中有些东西的价值并不相等,而要做的是找出自己生命中最不能失去的那种价值。面临一种后无退路的境地,集中精力奋勇向前,从生活中争得属于自己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