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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狸流浪记怎么写?下面我们范文网七年级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30篇关于阿狸流浪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古人对读书的好处颇有研究,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近代的人也十分重视读书,比如毛泽东曾说:“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外国人对书有自己的看法,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闲来无事,目光扫视着书柜,《苦儿流浪记》映入我的眼帘。它是十九世纪著名的小说,是埃克多?马洛为他的女儿露西而写,是他最为家喻户晓的一部小说。趁着闲暇时间,我又翻阅起这本书。
小雷米是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雷米天性善良,与妈妈相依为命。一天,养父巴伯兰把他卖给了一位神秘的流浪艺人,一路靠卖艺杂耍谋生。他的流浪生涯十分坎坷,却苦乐交织。流浪艺人遭冤入狱,可雷米邂逅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过上了一段愉快的游艇生活;在风雪之夜,动物和流浪艺人相继离世,他却被一位花农所救,结识了一些伙伴;他与马西亚一同流浪,寻亲情急而误入假生父之手,却得到有关真实身世的线索。他与马西亚苦苦寻找,终于找到雷米的生母——那位贵妇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这篇小说情节曲折离奇,跌宕起伏,蕴含了许多为人处世之道。它一直伴我成长,激励着我。在平常的学习、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有人被困难吓倒,想逃避,甚至会哭鼻子;而有人则勇敢地面对,想方设法克服困难,战胜困难。而我在面对困难时,想到雷米就信心大增:雷米不怕困难,始终积极面对,毫不逃避地克服困难,战胜了那么多困难。与他相比,我眼前的这些算什么?难道我连这一点小麻烦都摆不平吗?想到这,我便鼓起勇气,与困难作斗争,最终战胜困难。《苦儿流浪记》使我面对困难时的必胜法宝,是我的杀手锏。因为它,我拥有了勇气,变得坚强,无所畏惧。这是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
“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这是《苦儿流浪记》告诉我的,也是雷米告诉我的。雷米有健康的体魄和坚毅的人生品格,他的爱心、孝心、坚强、勇敢、有毅力、懂得感恩、对朋友真诚等优秀品质影响着我,也教育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因此,《苦儿流浪记》是我最为喜爱的一本书。
去年四川汶川大地震的时候,网上的一段视频报道深深感动了我。
街上的一个红十字会的捐款处,来了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乞丐他穿着破旧的衣服、背着个破包、脚有点残疾、一瘸一拐地走到捐款箱前投入了五元钱工作人员感动了、向他深深地鞠了个躬。到了傍晚,这位老大爷又一瘸一拐地来到了捐款箱前、掏出一张崭新的100元。工作人员说:“老大爷,您已捐过了、可以不用再捐了。”老大爷说:“这是我用所有的硬币到银行换来的、我要捐给地震灾区比我更需要帮助的人。”说完他双手拿着这崭新的100元郑重地投入捐款箱。工作人员再一次被感动了,要他留下名字,他笑笑地摆了摆手,一瘸一拐地走开了。
望着他远去的高大的背影、我的眼睛湿润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流浪的人有着一颗火热的心。
盖人生在世,有先贫又富,先富后贫,此乃天理循环,终而复始者也。
—题记
我是德云社的相声演员,我叫孟鹤堂,旁边这是我的塔档,叫周九良…
我的名字是雅俗共赏中的“雅”,正在读初二,今年是成为德云女孩的第二年。
在小升初的暑假,我无意间点开了《相声有新人》这档节目,从此便在德云长路上一发不可拾。
每天,听着龄龙的快板开启新的一天,伴着堂良的相声辞别旧的过去。那个暑假,每天16张的四科试卷和八篇阅读,看似人间炼狱,深不可测。但,有了德云社,这一切,似乎都变得云淡风轻。
在英语补习班,和八十六人竞争,进入了前三,进了精英班,科学也通过自己的努力进了奥科班……
似乎一切都如此平凡顺利。
开学后,进入了新的学校,新的环境,也因为开朗,很快和同学打成了一片,因为暑假的努力和耕云,换回了收获:“第一次考试班级第四,段二十七。”后来几次也保持在段前三十。
我逐渐有些飘飘然,回家也不再一如既往的刷题。
可成绩不会骗人,我的成绩逐渐下降。老师家长也劝了好几次,可我并没有听进去。直到我的成绩阵掉到段六十,我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我开始追赶,可好像怎么也赶不上。
老师也不像以前那般照顾,同学也不像以住般友好。每天放学那时回家,都颓废至极,生活恍呼灰白。直到,我在一次偶然中又听到了堂良这么一句话:“人生,难免有高有低,楚王虽雄难逃乌江自刎,汉王虽弱却有万里江山。白发不第,才疏学浅,少年登科,有先贫后富,有先富后贫,蛟龙未遇,潜身鱼虾之间;君子失明拱手小人之下,天不得时,日月无光,地不得时草木不长,人不得时利运不通,盖人生在世,富贵不移,贪贱不欺,此乃天理循环,终而复始者也。“
我听这句太多次,已经背了下来,但哪一次都不像如此般触动我内心那柔软的地方。我沉思了太久,久到我也不知道多久。
一个寒假,我涅槃回归,拿回了属子自己的一切,甚至,更多!
终于我也看到了花团锦簇,我也知道了彩灯佳话,曾经梦见的百万人马,终是回归。
一个大年三十的夜晚,雪花漫漫的落下,整个世界的大街小巷都非常的冷清,所有的人都回到老家,与家人团圆,他们都围在火炉旁边,和家人一起吃着年夜饭,一起看着春晚。
这时,有个身影在街上无数次的徘徊。它是谁呢?它就是阿狸。它身无分文:穿着一件很破的衣服,面呈菜色,疲惫不堪,而且,它没有鞋子,却光着脚在街上走着,现在的它,像一块海绵,没有力气,好像风一吹,它就会摔倒似的。
阿狸来到一个垃圾堆,有气无力地推开垃圾,突然,它看到了一个圆鼓鼓的袋子,打开一看,居然是一堆钞票,顿时,它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哈!哈!我发财啦!我可以买无数的鸡肉卷啦!”
阿里抽出一张100元的钞票,把其余的钞票藏在了公园的一个花坛里。阿狸拿着100元的钞票,毫不犹豫地跑到了一家肯德基,对老板说:“老板,给我来五个鸡肉卷,我有钱!”老板先拿起这张100元的钞票,仔细的看了看。突然,老板皱起了眉毛,十分严肃,对阿狸说:“你这个臭小子,居然敢拿假钱忽悠我,告诉我,这钱是谁给你的!”阿狸说:“这钱是我妈妈给我的!”老板说:“你哪里有妈妈呀,全镇的人都知道你是个有名的流浪汉,你哪里有钱呀!”阿狸生气地说:“这钱就是我妈妈给我的!”老板说:“算了吧,你这张假钱也没有什么价值,快滚!别影响我做生意!”说完,就把阿狸扔了出去,还把那张假钞票给撕了。阿狸又生气又伤心。
这时,肯德基里的顾客们议论纷纷:
“这个臭小子真是坏,应该让它去坐牢!”
“这个阿狸现在学不好,长大了还得了!”
“这孩子没有钱,还拿假钱忽悠人!”
听到顾客对阿狸说的话,阿狸便更加生气了:它的眉毛竖了起来,眼睛瞪得很大,鼻子直冒烟。它不禁说了一句:“你们说谁是乞丐,你们才是乞丐呢!”说完,阿狸流着泪跑走了!
阿狸回到了公园,把那叠钞票找了出来,仔细地看了又看。终于,它发现这叠钞票上面写着“游戏币”三个字,顿时,它更伤心了,脸色苍白,眉毛耷拉着,像一条垂死的黄瓜,眼里闪动着泪光。最后,它昏倒在了地上。
蓝的发黑的夜晚,又下起了大雪。这时,桃子来到了公园散步,看到了阿狸昏倒在了公园的地上。于是,桃子还把它带回了自己的家,给阿狸吃了鸡肉卷,慢慢的,他醒了过来。
阿狸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桃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秋风飒飒,一片片落叶被无情吹落。河边,一棵枫树孤单地在秋风中颤抖,树上只剩下最后一片叶子在风中叹息着。一天,巨大的台风把这片树叶吹落,她满脸泪水,离开了妈妈的怀抱。
枫叶被台风吹到河里,河水汹涌澎湃,枫叶被冲得晕头转向。不知过了多少天,一群鱼儿游过来,嘲笑枫叶:“这么难看的丑八怪从那里儿来的呢?不黑不红,难看极了!”枫叶听到鱼儿的话,脸都红了。枫叶飘呀飘,游来了一只乌龟,说:“这么难看的树叶,敢闯入我的地盘,看我怎么教训你!”说完乌龟不停地撕咬枫叶,枫叶被乌龟咬得遍体鳞伤。过了一会儿,枫叶被一阵大浪冲到岸边,一群孩子看到了,把枫叶捡起来说:“这树叶老态龙钟,伤痕累累,多丑呀!”把那枫叶给扔了。
冬天快来了,树叶孤零零地躺在地上,一只蚂蚁爬了过来,蚂蚁看见了枫叶,如获至宝,高兴得一蹦三尺高。蚂蚁叫来兄弟姐妹们,齐心协心把枫叶抬到洞中,做成了一个温暖的家。
我,是一个很怕狗的小女孩,只要一提到狗,我就会吓得魂飞魄散,六神无主。但是,由于一件事情,让我懂得了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因此不再怕狗。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的院子里出现了一只白色的小狗,它的皮毛是纯白的,眼睛黑亮亮的,长相很迷人,它每天都在院子里不停地溜达。听大人们说,这是一只流浪狗。这下,我可遭了秧,由于平时怕狗养成了习惯,只要一见它,我就会大声叫喊,迅速逃走。每天上学,我都会让妈妈趴在窗口看一看,确定它不在楼底下,我才敢出门。还有一次,我上课外班回来,看到这只狗正好在我们这栋单元楼前走动。我顿时脸色苍白,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倒退了几步。这时,它也发现了我,“汪汪”地叫了两声,朝我扑来。“啊!”我惊叫起来。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想也没想的就抡起手中的书包朝它砸去,它也好像很怕我的样子,又冲我叫了两声便逃走了。
经历了这件事后,我便越来越怕狗了。但是,由于一件事的到来,使我不再怕狗,不再把狗视为敌人。
那次,我拿着鱼片干在院中和小伙伴一起玩耍,那条狗正好在我们附近,它看见了我们,冲我们奔来。我本能的往伙伴们的身后躲,而他们却说:“拿点鱼片干喂它吧!”“我……不敢,你们喂吧!”说着,我便把鱼片干交到了他们手中。“给!”同伴们争先恐后地喂着他。而它呢,一见到食物便很兴奋,一口一口的吃着地上的鱼片干,看着它那样子,我对狗的害怕程度顿时消失了一半。于是,我也壮着胆拿了一片鱼片干,扔给它,它见了敏捷地接住了,放在地上,一卷舌头便吃进了肚子,看着它那吃样,我觉得很滑稽。等它吃完后,伸出舌头舔舔爪子,并友好的冲我摇摇头,我也对它笑一笑,我们又一起与它玩耍。天快黑了,我们各它告了别,各自回家了。第二天,我出门往院里走时,看见了那只小白狗,我学着别人的样子叫了一声:“小白。”它听后,立刻转身回过头来看我。见到我,它兴奋极了,在我身边不停地乱蹦,虽然当时我心里还是忍不住有些害怕,但看它对我那股亲热样,就觉得它还是可以接近的。
以后在院中每次遇到它,它都会一直跟着我,我呢?也会把身上的零食搜刮干净,全部喂给它。一次我和妈妈从菜市场买菜回来碰到它,我随手扔给它一根豆角,只见它把豆角卡在了一个门槛上,用脚压住一头,这样那根豆角就竖了起来。它便侧过头去咬,一边咬一边警惕地望望四周,生怕有人跟它抢似的。不一会儿,大半截豆角就被它吃了个精光。最后剩下一小段后,它就干脆把豆角从门槛里踢出来,扔到地上,然后,一卷舌头就把它吃掉了。
冬天来了,天气逐渐冷了起来,我看见小白卧在楼门前那冰冷的地面上,半闭着双眼,蜷缩在角落之中,一副可怜的样子。我想它一定很怕冷吧!我立刻从家中找出一条破垫子,放到楼门旁。心想:这也算是给小白一个安身之处吧。第二天出门时我突然发现小白正懒洋洋地趴在那个垫子上睡觉,它显得那么舒服、那么享受、那么可爱。
狗是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好好地跟它们相处。如果你现在还是个害怕狗的人,那不妨试试我的方法。如果你喂的是条可爱的好狗狗,我相信,你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的!
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你想不想找个人来陪?”这首歌的歌名是《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这首歌是由张栋梁所唱的。那么它的意思何在呢?其实意思很简单,那就是每当一个人孤单的时,他会不会想找一个人来陪他呢?
老实说,要找一个人来陪也非常地难。为何?因为现在的人变了,怎么说呢?让我举个例子,当你孤单时,你恰巧遇到了一位好友,你这位好友并没有安慰你,他反而还会落井下石。因此,很多人都会异口同声地说:“我宁愿找只动物来诉苦,好过找人。”没错,我今天要分享的题目就是《与流浪猫的一天》。问题来了,怎么会跟流浪猫一起呢?猫既不会说话,也不会笑,怎么可以跟它在一起?故事的精彩,请留意下一段吧!
若要说这个故事,就必须回到三年前。在某一天,班主任突然心血来潮地说:“今天下课后,我将会派发成绩册给你们。”我心想:这次糟糕了,因为我的成绩并非理想。于是,无可奈何之下,唯有闷闷不乐地等时间过。一分一秒地过去了,终于等到了下课时间。于是,我便和我的好朋友一同到食堂去吃东西。
然而,当天又是我好友的生日。他请了我一顿丰富的一餐,不过虽然是丰富的一餐,我的心还是忐忑不安。上课时间到了,我的心情更是犹如热锅上的蚂蚁。等到老师进了班后,老师便开始分派成绩册。其实,我怀疑老师是不是有心要戏弄我。如何戏弄法?他首先会叫那些考取好成绩的学生出来为先,然后才到差的学生。
等了十分钟,老师终于叫到我的名字了。等到我去到前面时,老师对我的眼神是非常地特别的。他只说了一句话:“我对你非常地失望。”听了老师这么一说,我心里觉得悲痛不已。除了这件事外,我班的同学都嘲笑我,他们异口同声地说:“这家伙这次考试拿最后一名,回到去肯定会给父母教训一顿。”
放学时间到了,我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踏上归途,走着走着,突然感觉有点累了,于是便坐下来休息一会儿。可是,有一只猫从我方向走来,当它到了我的脚边,它便停下了。我以一个不开心的眼神望着它,当它望到我时,它的眼神也变了,从一只开心的猫变成了一只悲伤的猫。
于是,我便开始把我所经历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这只猫。这只猫听了后,流下了一行眼泪。然后,它用它的身体绕我的脚,以表示安慰我。一些路过的人看了,他们以为我们是一对恋人在耍花枪。
就这样,我与这只猫花了两个小时在一起。后来,感觉有点肚子饿了。我想去吃东西,可是又想到这只猫的义气。于是,我便问它说:“请问你要不要吃一些东西?”那只猫听了只是以它的叫声来回答我,于是我就带它一起去吃。我买了一尾鱼给它吃,当作是感谢它的陪伴。就这样,我们吃饱了。
临回家前,我告诉它说,我要回了,不能带它回去,所以我们就这样分手了。那只猫听了点点头,和我说了一声再见后,它一下子就不见了。这就是我和这只流浪猫的一天。我希望我还可以见回这只有情有义的猫。
文学界中有许许多多小朋友喜爱的作家,如:杨红樱,伍美珍,晓玲叮当,曹文轩……而我最喜欢的,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作家。今年暑假,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沈石溪写的《雄狮去流浪》这本书。书中有悲,有喜,也有哀。
这本书主要写了五只半大的雄狮被双色鬣狮群“驱雄”,从此,这五只半大的雄狮便开始了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流浪汉日子。在途中,它们历经千辛万苦。老大黑鬣毛,老二大头狮,老三刀疤脸,老四桃花眼都相继死去,只剩下了老五红飘带一个人。
红飘带从四个兄长的死亡学到了很多,知道要想成功,必须学会等待,等待机会,等一切都成熟后,才有希望。最终,它就要打败那曾经威震一世,带领着帕蒂鲁狮群的老杂毛了,但事与愿违,另外两头雄狮的出现打乱了红飘带的计划,并威胁到了红飘带。红飘带六七年的等待,六七年的计划,就这么泡汤了。
我颇受教育。
从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了自然,也感受到了自然,熟悉了狮群的生活。现在,我从这五只雄狮的遭遇中领悟到了生命的重要,我们要珍惜生命。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这样一个道理:大自然就是如此的残忍,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一样,只有你懂得更多,才能成为有用的人。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所以,让我们努力学习,将来为国家做出贡献。
我是一只孤独的流浪的小狗。我没有家,也没有一个亲人,我只知道,从我记事儿起就开始在这儿流浪。
在这座繁华的大都市里,我是那么的不起眼。没有人在意我的存在与否,我也不想乞求怜悯。我只有一个信念:用自己的双手去建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天堂。我要慢慢地,慢慢地寻找,寻找属于自己的快乐。
每天,独自穿梭于这喧嚣的城市之中,我不必为寻不到食物而发愁。那些狂妄的人类肆意丢弃的东西,我只要找到垃圾筒就可以衣食无忧了。
有时,我也曾幻想和一些同类一样,穿着名牌的宠物服,躺在柔软安适的小窝里,吃主人特意为我购买的食物。但我不想那样,我不喜欢过于安适的生活。我有我的追求,我有我的希望。
于是我离开了这座我所熟识的城市。城市太繁华了,也太危险了,它并不属于我。我要去寻找,慢慢地寻找属于我的天堂。
初次来到这个陌生的小镇,它没有城市的繁华,却也如此热闹。攘攘的人群,大声的叫卖声,木制的阁楼,真有点古色古香的味道。我喜欢这儿,也喜欢这儿的人们,可惜我却无法在这儿立足。它也不属于我。他们都无法让我平静下来。我仍只是一只孤独的流浪的狗,惟有四处流浪。
虽然我并不想流浪,我想一个栖息的场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可却怎也找不到。我希望快乐,希望永远。然而,我只是一只孤独的流浪的狗,注定要一生漂泊。
我喜欢蓝色的天空,自由漂浮的白云,奔驰的骏马,无拘无束的奔跑,所以,我注定要一生游荡。
我喜欢天空的蓝色,白云的漂浮,骏马的奔驰,奔跑,没有目标和方向,所以,或许,我注定一生感伤。
我喜欢说不出颜色的黄昏,平静,安宁,又似燃烧着希望,又似埋葬着光芒,颜色无时不可再变化,或绚烂,或惨淡,爱上黄昏,或许注定我要一生变迁。我喜欢那独钓寒江的孤舟,夜宿池边树的小鸟,生于南山的秋菊,长于空谷的幽兰,所以,或许我要注定一生孤独。
我喜欢天空飞翔的小鸟,喜欢受海浪拍打的岸礁,喜欢那未知的远方,也喜欢一只狗的流浪,或许我注定一生流落。
我想要流浪,想到远方,海子说“远方,究竟是多远的地方。”远方,无论多远,我都向往。
我的内心的海浪,如一条蓝色的丝带,牵着我的心,飘向远方,湛蓝色的海水在歌唱,生生不息地歌唱。告别远方的故乡,心中又唱起那首歌,那首《橄榄树》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
流浪……
流浪,流浪
我是一匹孤狼,走过腥风血雨,看尽世态炎凉。
流浪,流浪
我是一匹孤狼,空洞暗淡的眼眸,隐藏不住我的哀伤;
我是一匹孤狼,肮脏破碎的皮毛,忘不了过去的受伤。
流浪,流浪
醉心于天涯海角,深陷在大地之中;
安身在四海之间,沦陷在风雨之中;
流浪,流浪
我想起家乡的歌,那温柔的低呢,那惆怅的嗥声,令我幻想
流浪,流浪
在本单元中,我们学了一篇文章叫《鲁滨逊漂流记》。我读完原著之后,非常敬佩他。他竟然自己在孤岛中存活了二十八年!而且敢于冒险。
我最敬佩的就是那些冒险家,因此,我也打算在学校冒险一番,走遍学校的每一个角落,并且,我还要组成一个冒险团,同我“闯荡江湖”。(现有黄、智豆加入)
上周三,我害怕“催神”浩豆又来催我干值日,也害怕他看不见我干值日就告老师,或把我写到日记里。所以我打算直接不见他,撒腿就跑,可是……
“王彦睿!干什么呢?快去给我干值日!”浩豆逮住我,审问道。
“我……我上厕所。”我害怕地说道,心都快蹦出来了。
“快点上,上完赶紧去干值日。”
说完,便一扭头走了回去。我看着浩豆走远了,不知是开心还是害怕。我愣了一下,转身就跑。唉!为了自由而战,豁出去了。
于是,我便一口气冲了下去,都快累成哈巴狗了。心想:哈哈,浩豆还是这么傻。四年级,日记我偷的,你也找不到;玩“三个字”游戏的时候,还被我骗。到了现在,还不盯紧我,还放松警惕,那,对不起了,你不抓我,我还不跑吗?告辞!
我踏上了流浪之旅。首先欣赏了一年级的《望庐山瀑布》大合唱。呵!比我们班还整齐,是不是有点对不住范老师?算了,不看了,再看太对不起范老师了。
于是,我加快了步伐,来到了体育馆里的篮球场。嚯!他们每个投球都是百发百中。哇!看着他们如此轻松地投球,我仿佛看到了他们身后的一滴滴汗水,一步步金色脚印。
呵呵,打架也是一样。足球场上,有两个小孩在打架,不知是什么引起的。你一拳,我一拳,手舞足蹈,张牙舞爪,打得不亦乐乎,似乎两个人都要把对方给吃了一样,一会儿来个降龙十八掌,一会儿又来扫堂腿。他俩打得不相上下,好像不拼个你死我活不罢休,惨不忍睹。过了一会,有人过来拉架了,他俩终于停止了战斗。
放学歌响了,我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学校。这才是我想要的世界,自由对于我很重要很重要。在学校,我走过的每一个脚印,都灌满了我美好的童年回忆……
有人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是啊,每个人都有千千万万个明日,可是,一眨眼,它就变成了昨天,变成了回忆。就像一句古话:“时光如流水,一去不回头。”每人每天拥有的都是86400秒,有的人有所收获;有的人到老仍一事无成。珍惜时间的人,时间会对你微笑,愧对时间的人,时间会带给你烦恼。
近几天,我拜读了《时光老人与流浪汉》。时光老人遇到了一位在路边痛哭流涕的流浪汉,原来他十分后悔小时候虚度了光阴,落得现在这个下场。于是时光老人把他变回了小孩。可流浪汉重蹈覆辙,最后,依然一事无成。这个故事流传千年,它像一面警钟,时时刻刻提醒我们把握生命的每一分每一秒。
古往今来,多少名人视时间为珍宝。苏秦读书悬梁,锥刺股。觉得白天时间短,不够好好学习,而家中又买不起灯油。于是,他就在寒冬的夜晚,借晶莹透亮的雪花反射的微弱的光,目不转睛的盯着书中的内容,刻苦学习。从此,每一个下雪天,门口都会出现苏秦读书的身影……
古人珍惜时间的例子举不胜举。他们是这么珍惜每一秒的时间,我们岂有浪费之道理呢?而我们的同学中有些人却整天无所事事,把大好时光在不知不觉中被浪费掉了。这是要不得的,因为人生短暂,一个人活到70岁也只不过25550天而已,时间弹指一挥间。只有抓紧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才不会让逝去的时光也逝去灵魄,才不会像文中的流浪汉那样追悔莫及。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就珍惜时间,奋发向上!
长脖说:“不是地牢,是女生的家里,是她的卧室。”
我吓了一跳,说:“打住,这更不行,这事我干不了,那比地牢还危险,要是让这女生的老爸发现了,他得用菜刀劈了我!”
长脖说:“没有人劈你,那女生会选她家里没有人的时候。”
我狐疑地盯着长脖看,看他是不是在耍我,我不相信这世界上会有这样的好事,一个男生(而且是陌生的)会被一个女生要求与她在一起关在她的卧室,还没有第三者在场,关整整一天,然后他还将得到一笔数额不小的报酬,我这人虽然一向以大胆妄为和喜欢想入非非着称,但我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我盯着长脖,长脖在我的目光下有些发毛,小时候长脖就怕我,那时候我们虽然是好朋友,但他要是惹我不高兴了我也会修理他长脖畏缩起来,说:“你别这样盯着我,我说的是真的,我没有跟你闹着玩。”
我从长脖的脸上看出来他确实不是在耍我,但这反而让我更加疑惑,我说:“长脖,你说实话,这女生不是个精神病吧?”
长脖赶紧说:“不,不是,她怎么会是精神病?她精神正常得很,比你我都正常。”
我说:“那就是她脑残。”
长脖说:“不脑残。”
我说:“智障。”
长脖说:“更不智障。相反她非常聪明,是优等生,学习很好,在年级都是挂号前五呢!”
我说:“这就怪了,她不神经病不脑残不智障,那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哇?”
长脖说:“她是突发奇想。这是个绝顶聪明的女孩,绝顶聪明得没法说,就是因为她太聪明了,脑子聪明得没处用,所以她经常突发奇想。唉,这是个让人受不了的女孩。”
我说:“看来你跟这个女孩很熟悉啊。”
长脖说:“他就是我们班的,就坐在我的前一桌。”
我说:“我还是有疑问,她是你的同学,又跟你是前后桌,那这么好的事你为什么不去干,却来找我?看来这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长脖说:“她一开始还真是找的我,是我觉得自己不能胜任才想起来推荐你的。其实我也很想去可这事我做不了呀,我哪里有胆子跟女生在一个屋子里关上一整天呀!”
然后长脖就对我讲了事情的原委,这是个原本跟长脖很要好的女生,有一天她突发奇想要做一个游戏,什么游戏呢?就是她想与长脖在她自己的卧室里关上一天,在这一天里他们与外界隔绝,她要体验一下这其中的感觉。长脖当即被这想法吓了一跳,马上拒绝了。“我我我我我不行,”长脖说,“我可干不了这事,我我我做不了这样的游戏,这太刺激了,我我我我受不了,你这想法太惊世骇俗了,要我说你还是赶紧打消了这念头吧,这可不是多么好玩的游游游游游戏。”第一篇未完待续……
《流浪汉与时光老人》是一本具有教育意义的书籍。读完了《流浪汉与时光老人》,让我们明白了时光的珍贵,懂得了珍惜这短暂的时光。
人们常说世界上最公平的东西是时间。每个人每天都会拥有86400秒,不会多,也不会少。然而在同样的时间里,有人过的非常充实,也有人什么收获都没有。原因就是人们对待时间的态度不同:有人珍惜、有人浪费。
不久前,我读到了一篇文章,叫做《流浪汉与时光老人》。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流浪汉非常后悔儿时虚度光阴,便请求时光老人让时光倒流,使他回到童年。可是当流浪汉的愿望实现了,他重蹈覆辙,结果依然一事无成。这让时光老人明白了自己的错误所在:一个人如果不懂生活的意义,没有理想、没有担当,那么就算有机会从头再来,最后还是一切如旧、一事无成。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在生活中,一些同学的做法与文中流浪汉儿时的做法没有什么两样。他们或者每天沉迷于电子游戏和漫画书里,或者无聊的闲逛,或者爱慕虚荣、互相攀比。就这样,大好时光被他们无情的浪费掉了。少年时光非常短暂,我们应该用这短暂的、宝贵的时间去努力学习更多的知识来充实自己,而不是浪费它。不然结果就会像这个流浪汉一样,一事无成。
读完了这篇文章,对我感触深刻,回想自己,有些时候何尝不像这个流浪汉呢?
《流浪汉与时光老人》让我明白了时间是宝贵的,现实中时光也绝不会从头再来。时光一去不复返,我暗自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珍惜每一刻时光,绝不会让流浪汉的故事在自己身上重演。
同学们,请珍惜这宝贵而短暂的时光吧,我们要争做有理想、有担当、有做为的人!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是一个身世不明的弃儿雷米,被一位农夫收养,他慢慢的长大,心里也变得善良。有一天,他在外面逛的时候看见了一只被欺负的小狗,他起了怜悯之心便向前一手把那只小狗抱走了。后来他跟着慈爱的养母生活,但他爷爷不知道犯了什么罪被抓走了,她的养母养不起他和他的狗,后来她的养母对他说“让你的狗走吧,我养不起它。”但雷米说“不”,他的养母就伤心的说“那你就和它一起走吧!”雷米一气之下就和他的狗跑出去了。由于雷米很喜欢动物,后来他常年与一些动物为伍,他们靠买一杂耍谋生,幸福的度过了他的前半生。后来遇到了一个心仪的女孩,女孩说话有障碍,但他不介意并与她的爱人度过了快乐的后半生时光。
通过这个故事,我要学习他的善良。我要简单快乐的生活。
——致甜甜同学的一封信
甜甜同学:
你好!看见你的这封信,第一感觉就是“我找到一个伙伴,一个敢让我说出心里话的伙伴”!这些话不能说给爸爸妈妈,因为他们听不懂,而你一定能读懂……
我想要去流浪,不是逃避.而是期待;我想要去流浪,不是幻想,而是追求。
着一身破旧的牛仔服,骑一匹瘦弱的马,怀抱一把旧吉它。没有方向,没有目标,有的
只是一种浪子情怀,一种别样的个性,一种淡淡的叛逆。
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发达的社会中生活着孤僻的新人类,竞争、挑战、精英无休止的响在你的耳边,只要分数,不要友情,只要名次,不要真诚……我想要去流浪,让不愉快的往事随风而去.在与自然的对话中,做回真实的自己。
谁说“少年不识愁滋味”。君不见,考前几日,无论往日如何谈笑风生,看淡一切,此时都在埋头苦读,磨那杆不快也光的“老枪”。考后的排名把人分成三六九等。这份酸楚是无法言表的。我想要去流浪,不必担心成功与失败,寻找一份难得的欢乐。
我想去撒哈拉。让漫漫黄沙隔绝城市的喧嚣,看看那远离现代都市的古老文明,登上神秘的金字塔,守护这片无垠的空旷。倾听一段古老的传说,让心潮再次澎湃。
我想去亚马逊。让片片雨林遮住烦恼与忧愁,去体味那份原始的宁静,看看美丽而又可怕的食人鱼。曾经梦中追寻的一切如今都可以一一实现。
我想登上珠峰。呼吸8848米高空的空气,触摸千年不化的积雪。
在流浪人的词典里,没有寂寞,没有孤独。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可以躺在沙摊上看旭日东升、夕阳西下,可以在漆黑的旷野里狂奔。不必压抑自己的感情。对着苍穹发泄自己的一切,那种快意是无法表达的。自然——永远是你最忠实的朋友。
在流浪人眼里,天永远是蓝的,海永远是绿的,草永远是青的。
我想要去流浪,没有太多的理由,只是一种心情。
甜甜同学,你能和我一道去吗?盼望你的回音。
一个关心你的同学
月光下,一个悲伤的影子从地狱里伸了出来,一张满目疮痍的脸极力的展示出他的心力憔悴,一双向死亡迈进而绝望的双眼流露出了他毕生的痛。他的憎,他的伤。没有人能理解,只有伸锁在心里,但它们却像一把锋利的刀深深地插入着颗脆弱的心上,让他不能喘息。心灵的创伤已不能抚平,一滴一滴的鲜血从刀刃上无序的顺着他的肌肤淌下。让凋零的痛苦飘洒一地,展现着生命独特的色彩,在黯淡的月光下,他在逐渐萎缩,或许在另一个世界有一个他的梦,召唤着他,让他不再与孤独为伍。不再面对漂泊。泪水无力的滴落在这片土地上,伴着惨淡的哀鸣,一阵香魂将随风而去,消失在月光下。
他离开了,永远地离开了,不再回来。去寻找他那个不再流浪的梦。
小麻雀觉得爸爸妈妈太凶了,下了决心要离家出走。它看过书上有一些人离家出走时,在外面都有很大的收获,所以它也想过过流浪的生活."等我回家时会变得更成熟,妈妈也不会再骂我了吧?"小麻雀自言自语地说。
一个花好月圆的夜里,小麻雀背起大包小包,悄悄地爬出了家门。一只正在散步的小虫子看到了这一幕,笑了起来,对它说:“你这是离家出走还是搬家啊?”它想了想,也对,于是又回去放下一些。粗心的它碰掉了一只碗,发出“哐啷”一声巨响,吓得它赶紧趴在地上,大气也不敢出。一个迷迷糊糊的声音说:“小麻雀,快睡觉啦。”小麻雀扯了扯喉咙说:“知道了”。
当它再次拿好了东西时就豪不犹豫的出发了。不久,它来到一个小河边,看见有搭好的帐篷,就钻到里面睡觉。第二天早上它从帐篷爬出来,开始了流浪的生活。它飞呀飞,来到了一个从没有到过的地方,在这儿,一条绸缎似的瀑布从千米之外飞泻直下,打在石头上,贱起十多米高的水珠,在阳光照耀下,放出闪闪光彩,岸边是幽幽的森林,这儿有几百年的大榕树,有很多美丽的野花,小麻雀看得眼花撩乱的,心里惬意及了。
正在这时,一只老鹰闪电般的冲向小麻雀,吓得它转身拼命逃跑,眼看它就要送了命,就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刻,一只信天翁飞来赶跑了老鹰,把小麻雀救了。
过了好久,它才回过神来,然后继续向前飞,飞呀飞呀,突然被什么打中了头,晕了过去,当它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个大笼子里,黑呼呼的没有一点光。它害怕的大喊:“这是哪 啊?我在哪呢?有人没有?”喊了半天,它终于明白自己是被人类抓住了,只听到外面有人说,“这些是送到花鸟市场的,那些就送到菜市,还有些送酒楼去”于是小麻雀被送到花鸟市场去了。晚上,它偷偷打开了笼门,兴奋的说:“哼,我有万能钥匙,还怕这小小的笼子不成?”它把其他的笼子都打开,让它的同拌们都得到自由。一只老麻雀感激地说:“谢谢你,但是我们还有很多朋友在菜市里,等待它们的命运是很悲惨的啊,你可不可以去救救它们?”小麻雀爽快的答应到:“当然可以,我们都是朋友啊,可是我不知道怎么走呢”“我们一起去吧!”
它们找啊找啊,快天亮的时候才看见菜市场,小麻雀已经经疲力劲了,竟然从空中落了下来,掉到一只猫的地盘上,猫看见了直流口水,它朝小麻雀张开血盆大口,露出锋力的牙齿,突然飞来了一群麻雀,小猫吓得屁滚尿流的跑了,哈哈。
天已经大亮,小麻雀和同伴们飞到店门前,它们已经想好了计策,开始行动了,一大群麻雀停在窗口上,店主看见了,高兴得马上去抓,麻雀们在店里到处飞,小麻雀趁机打开了笼子,呼啦啦的一片,麻雀们都飞了出来,有些麻雀觉得不解气,飞去啄店主的头,吓得那人抱着头狼狈的逃了。
小麻雀和它的同伴们又回到了森林,过起自由只在的生活来。
这些年来,鸟儿,很少闯入我的世界。
还好,清晨醒来时,还能听到它的美妙歌声。只是,鸟儿来唤醒我的次数不多。虽是如此,我还是很享受那种温暖的欢快的鸣叫声。你知道吗?在清晨醒来时,耳边能响起如此美妙的歌声,是多么幸福啊!要知道,这些优秀的歌唱家四处流浪,有家难寻。说不定哪一天,你再也见不到他们了。想到此处,心凉凉的。孤独的树木,倒下了;众多的高楼,立起来。那他们的家呢?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在被我们遗忘的地方,那儿才是他们的天堂,因为有家,有伙伴,有爱。校园里的一棵大树上,黑压压一片,枝头上的鸟儿,在腾跃,在吵闹。他们就这样成群的挤在了一起。他们都是流浪者,挤在一起的流浪者。不过他们与我看到的流浪者不同。
他们很团结,很友爱。他们是共患难的朋友,他们相信,只要他们在一起,就一定有家。我常想,要是下大雨了,他们怎么办?刮台风,他们怎么办?也许,我的担心是无力的。但,我坚信总有一天,他们会有自己的家的。因为,他们的家园是我们破坏的;因为,他们的伙伴,是我们杀死的。
那天,我在班里的图书角借了一本世界苦难童年题材小说的代表《苦儿流浪记》。故事虽短,但读后意味深长,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这本书的主人公雷米是一个可怜的弃儿,很小就被抛弃,幸亏好心的巴伯兰妈妈收留了他,并细心地照料他,用自己的爱呵护他成长,就像绵绵的春雨一般,滋润着他的心田。可是好景并不长久,狠心的巴伯兰将雷米卖给了一个杂耍班的艺人。从此,雷米便与师傅一起浪迹天涯,以卖艺为生。在此期间,雷米结识了好友心里美(一只猴子),以及杂耍班的其他演员。后来,雷米遇难,花农的女儿丽丝拯救了他。接着,他与原来杂耍班的一条狗,还有一个曾经被他所救的会弹多种乐器的马西亚一起在大街上表演,挣了很多钱。雷米想到以前多么疼爱他的巴伯兰妈妈,便请兽医帮他挑了一头奶牛去送给巴伯兰妈妈(因为巴伯兰妈妈的奶牛因家庭贫困而卖掉了)。
看到这里,我觉得雷米很不容易,这么小的孩子就要独自面对流离失所的卖艺生活。但又因为他的聪明才智而佩服他,他面对生活中突如其来的灾难毫不畏惧,理性对待。而当他最后挣到钱时,又不忘巴伯兰妈妈对他的好,知恩图报,买了一头漂亮的奶牛送给她。他是生活中的强者,敢于面对困难,正视生活,不逃避灾难,勇于承担责任。
《苦儿流浪记》,一本多么优秀的故事书,它虽简短却含义丰富,很有教育意义。它让我想到了自己,自己现在的生活相对于雷米美好多了,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同时,又应该锻炼自己刻苦耐劳的精神,不要轻言放弃,扬起自信的风帆!
从前,有两只猫,一只叫小贝,是儿子;另一只叫阿秀,是妈妈。
小贝出生不久,爸爸就因病去世了。从此,小贝和妈妈便没有了生活来源,妈妈不得不带着年幼的小贝四处漂泊、到处流浪。
它们母子一直不停的往前走,小贝感到又累又饿,它就对妈妈说了,可是它们一点吃的东西都没了,妈妈非常着急,忽然看到远方有个橘子树。妈妈飞快的爬到树上把橘子摘了下来,它对小贝说:“我们什麽都吃的都没了,只有几件衣裳,你要是饿了就吃几个果子,等到了城里,妈妈打工挣钱,咱们就有吃的了。
小贝很懂事,就吃了几个果子,母子俩儿就继续前行。这一天,它们俩来到一座木桥边,桥下水流湍急。小贝往下一看,就心发慌、头发晕,虽然桥很宽,它仍然不敢过桥。妈妈就让小贝拿着包袱,骑在自己的背上,把小贝一步步驮过了河。
灿烂的阳光继续照耀这对母子的流浪之行,它们就来到了平原上,高兴地在这里跳起了舞。直到天黑,二人就地点燃起一堆篝火,在篝火边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天一亮,它们又出发了。它们走过草地,穿过树林,终于到了城里,但它们不敢进城,因为它们怕城里人取笑它,只好在一个树底下过夜。夜深了,万籁俱寂。小贝的眼前突然出现了很多虫子的身影,它吓的钻进了妈妈的怀里。
天亮了,妈妈把小贝放在一个山洞里,自己到城里去打工,是把一座大楼的地板擦一遍。
妈妈擦的腿都麻了,腰也酸了,但还是坚持把地擦完了。到了下午,妈妈高兴地接过三个香喷喷的大寿桃,飞快地跑回家。小贝见妈妈回来了,赶紧跑过去迎接妈妈。晚上,它俩一个吃了一个大寿桃,睡了……
第二天,小贝自己在家,感觉很无聊,就打开包袱拿出自己玩的球,在门口玩。一不小心,它把球踢飞了,正好飞到了四只坏猫的脚下。四只坏猫恼羞成怒,对着小贝打了起来。这时,妈妈正好来了,看见小猫正在被大猫欺负,气得火冒三丈,抄起一根木棍把四只大猫打跑了。阿秀整了整头发,拣回球,把小贝紧紧搂在了怀里……
眨眼间一年过去了,母子俩过着贫穷但又温馨快乐的生活。一个春光明媚的日子,小贝依偎在妈妈的怀里,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暗处,欺负小贝的四只大猫却举箭窥视着妈妈。突然他们放箭了,十米、八米、六米、三米……,“噢”,只听一声惨叫,妈妈应声倒下。小贝顿时惊呆了,恍惚中,他看到妈妈的魂魄正离他而去,他不顾一切拼命追赶。不知追了多远,来到了一个独木桥边,一向胆小懦弱的小贝,为了救回妈妈,表现出了出人预料的勇气,毅然冲上了摇摇晃晃的独木桥,紧追妈妈的魂魄不放……
来到了大海边,它没有办法追了,它顿时心灰意冷,大哭了起来。就在这时,远方出现了一个彩虹,落到大海里,小贝毫不犹豫的跳了进去,上帝的眼睛一直看着小贝。
小贝一直追到了地狱。马面突然过来把小贝锁上,要去烧妈妈,小贝顿时绝望了,它冲出铁索,去打马面。马面把小贝打了回来,它又打马面,又被打了回来,就这样,不一会,小贝已经遍体鳞伤了,可小贝又站起来打马面……上帝感动了,一颗悲伤的泪珠流了下来,他决定放母子俩回去。小贝高兴的和母亲的魂魄飞到了尸体旁,魂魄落在了妈妈的身上,妈妈活了,为小贝擦了擦眼泪,母子俩抱在了一起。
又一个春天到了,母子俩又开始了这年的流浪之行,但此时的小贝已经不是那个胆小的猫了,它成为了一个勇敢、勇于战胜困难的“猫”。
独自行走于无人的街道。
透过树隙看阳光。
沉醉于这份静谧,久久不能自己。
似乎,这只是我一个人的世界。
平凡,简单。
习惯于自己难分没有纷扰的世界。
远离嘈杂,喧闹。
渐渐的,学会了享受这份孤独。
无所畏惧飘荡与流浪。
曾经也是过走出。
试过去加入那浩荡的人群。
可受伤的却总是自己,也许这就是我的宿命,快乐注定是一种奢求。
毕竟,我只是荡漾在湖面一朵孤单的涟漪。
我们是到处流浪塑料袋。刮大风的时候,我们漫天飞舞。若是遇到树枝,我们犹如小白旗一样在风中摇曳。
刚从工厂里被生产出来的时候,我们非常得意。我们能盛装各种东西,不怕湿,体积小,携带方便,所以人类最喜欢使用我们。
后来我们被各地的大超市、大商场大批地订购,我们随着许多物美廉价的商品一起来到外面精彩的世界。大街小巷人来人往,真热闹啊!我们被带到了千家万户。
但好景不长,我们与垃圾一起抛弃。从此我们随风飘荡,到处流浪,污染着人类的环境。人类因此称我们为白色污染,我们难过极了。我们希望有个家,天天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到了晚上座在路边望着皎洁明月想着那人生中最痛苦的时刻,真是回味无穷。希望人类可以让我们的梦想成真,合理使用我们,让我们用环保之手“拥抱”地球美丽的地球。
一直觉得,流浪是一种大境界,比如哥伦布、比如玄奘,动魄千古,然而我并不怎么向往他们的那种流浪。
总觉“流浪”是一个很干净的词语,而不像人们意念中常常想到的行乞,也不需要哥伦布他们那般宏伟的任务或目的,流浪很简单:诗人带着他心爱的笔,歌手背着他宝贝的木吉他,不带一丝昂然、不带一丝颓废,平静得,就像回家……
回家,寻找真正的自己。
天山的雪、长白山的池,碧水蓝天间总能找到脱去世俗的自己,和着木吉他忧伤的旋律、吟着最纯的诗,一个人的流浪,不孤独,总有真正的自己为伴。
十六岁,很向往雅典,不仅是因为那片传奇浪漫的海洋,更多的是迷恋那海边窄窄的街道洁白的墙,火红的香石竹开在木窗下,白色的遮阳伞、蓝晶晶的.波澜,信步走在小街上,却每一眼都可与千年前的文明呼应;伫足帕特农神庙,咸咸的风带着爱琴海淡淡的腥穿过发丝,每一次思考都连接着古老的神话,我愿意一个人走在那样的小城,不带一点烦恼,除了这小街,眼里容不下其它。没有中年人混浊的眼光和繁复的虚名,我想,只有青春的单纯才真正与这千年的古老相处融洽。
不要鼓鼓的腰包,不要琳琅的行装,走到哪儿都可以停下,听时间的声音、看空间的魔术,什么都可以累,而一颗心,却会不知疲惫。
就像巴塞罗那的流浪者大街,走到那儿,会知道流浪也是艺术。
不管是普罗旺斯的温柔,还是尼罗河畔的荒潦,流浪,永不停步,我想流浪者是不需太多感情色彩的,多一些淡然,多一些平静,留下一切,走过所有,最后的终点,就是寻到真正的自己,对话千年……
如果有人抬头望着天空,她不是在寻找什么,是因为她寂寞。有时候有点喜欢自己一个人走在街头,漫无目的地,看着天空,一直走下去,心有点想放飞的感觉,虽然有点空洞,但觉的很自由。
也许这就是属于流浪者的幸福吧。
流浪的心无法停息下来,才发现我自己已站在世界的边缘,等待徘徊。
毫无知觉地,我已走过了2006这个年头,所有的所有,在这一刻仿佛都已不在重要,曾经的追求、曾经的梦想,在这个既定的事实面前都已变得苍白无力,所谓的挣扎只会在讽刺我的不自量力,所以我只能选择放手,让那些过去放飞在空气里,最后消失不见,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幸福。
我以一种平淡的方式告别2006,2006我不平坦的一年,所有的思念与不舍,都随着丁亥年钟声的响起而消散,在丁亥年的空气中风干。
别了2006。
也许,我该重新站起来,我要告诉自己:凭什么说我不行,只要自己不放弃自己,别人就不会放弃你。即使全世界都放弃了我,我也不会放弃自己的,我会活得越来越好,给自己的梦想装上飞翔的翅膀,等待起飞,祝福我吧!
站在这个城市的十字路口,不知道自己可以往哪走?看着这都市的霓虹灯,总觉得这个城市空洞得没有灵魂,思绪随风飘散在空气中,闻不到腐朽的味道,空洞的走着,以一个流浪者的姿势与每个人擦肩而过,然后再以一个流浪者的姿势没入这个城市中。
萧瑟的风在吹着,吹落了一地秋叶,却吹不走心中的失落,一路上都是自己一个人在走着,好想时间就在此刻停止,我已不想在往前走,我一直在缅怀过去,我怕我一直走下去,我就会被遗忘,被过去的一切遗忘掉,包括我的朋友,原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但是现在我只能靠回忆去寻找我们一起的日子,真的以前我们真的很快乐,我真的好想回到从前,可是好难。
真不敢相信自己,自己真的变的一无所有了,从结果出来的那一刻,陪伴我的就是夜晚时流的泪,从这刻起,我真的要从头开始了,陌生的人、陌生的环境,连自己都陌生了,不再有感觉。
我只想逃逃回到从前但是我发现我找不到逃回从前的路口。
心真的痛了。
星期四早上,我在楼道发现了一只流浪的幼猫。
它的耳朵、头、身子是纯白色的,没有一点杂色,滚动起来像个小绒球。尾巴上点缀着一些黑色,像“黑白双侠”似的。
晚上,我再次去楼道里给它喂食的时候,我把切成了小片的香肠亲手喂给它。它吃得狼吞虎咽,看着它可怜的样子,我真想收养它!但是爸爸妈妈嫌它吵,还怕流浪猫不干净,我只能放弃。但我还是不忍心,我找个纸壳子,上面铺上个软垫子,让它呆在上面,真希望有好心人能收养它。
第二天一早,刚出门就发现小猫还在那里。它饿得直叫,我就一口气切了三根肠,给它放在那里,还把纸杯剪了一半,给它盛水。
晚上放学的时候,我发现小流浪猫不见了。我想它一定是被人收养了,我高兴极了。我希望收养它的主人好好地待它,给它一个安稳的家,它就再也不会流浪了。
你们好!我是一张纸片,其实我本是纸妈妈的一部分。上课时,一个调皮的小孩把我从妈妈身上撕下来,写上字,扔给了同桌。结果被他们的老师发现了,她一气之下把我扔出了窗外。风姑娘托着我的身子,舒服极了!
我就这样飘呀飘呀,突然,风儿走了。我迅速的往下落,害怕极了,我晕了过去,醒来时只看见一张血盆大口,好大的口臭味呀!那东西“汪汪”地叫着,只听见它的主人说:“小狗狗,那是个垃圾,别理它!我们吃香肠去!”那条狗用恶狠狠地眼光盯着我,踩了我一脚,扬长而去。我又变得脏兮兮的了。风儿又托起了我,再次飘向远方。这一次我落到一个小女孩身上,她似乎有洁癖。厌恶地说:“讨厌!”说罢便用小手将我扔在地上。我就这样躺着,不知被多少人踩了。我已是伤痕累累,我累了,闭上了双眼。朦胧之中睁开眼睛,只见一个微笑的女孩正把我捡起来,扔进垃圾桶里。恍惚间看见她胸前的红领巾。这时,垃圾车开来了,我被叔叔装上了垃圾车,我感觉晃悠悠的,到了垃圾加工厂里面,我遇到了许多许多跟我一样的小纸片。我们被经过加工,又变成了新纸,又回到纸妈妈身边啦!又是一个小孩,把我买了去。她用那神奇的笔,为我穿上了漂亮的衣服。我开心极了,这才是我真正的归宿。
或许以后我还会继续流浪,继续漂泊。但我一定要成为对人类有益的事物。
窗外的天色,太过阴沉,寒风在呼啸。教室内灯火通明,读书声,有些枯燥。雨,在窗外横行霸道,却止于玻璃窗,难进一步。它是流浪者,在冰冷的世界走走停停,随波逐流,可惜,温暖始终无法触及,生生的被阻拦。
我看着阴云遍布的天空,陡然间,心中悸动。寒风凛冽,那些人无家可归?
耳边断断续续的读书声,时而微弱,转间有高亢。依稀间,还听得见,噼里啪啦的雨声,冰冷的打入人心。
我想起远在异乡的父母,他们此时在做什么?是一直忙碌的工作,或偶尔偷闲的一个懒觉,还是如我一样,思念着对方?这些我都不得而知,只是隐隐约约的希望他们思念着我,却更期望他们能好好地,补个觉。
我摇摇头,甩掉了繁琐的思绪,双眸紧紧的盯着课本上的文字,有丝恍神,那星罗棋布的文字消失在清冷的灯光下,又从时间的缝隙中留了回来,可眨眼,已是人事全非: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
三毛的话大多显的苍凉,却总能给人惊醒的一棒,脱离俗世的尘埃,再细想,我们原本追求的在那儿?
那么一瞬,我忘记了干涩的公式,冗长的文字,天空下只余我一人,那可名为梦想的心,被藏在了散着淡淡幽香的红木盒中,打开一看,又走进另一个世界。风吹散了杨柳,乱了发絮,夕阳躺在屋檐,斜斜地望向木格子窗,我一人在秋千上,捧着古旧的书,轻轻摇荡,荡开了凡尘俗世,荡去了世事喧嚣,荡走了灯红酒路,纸醉金迷,荡进了落满阳光的安宁之处……
我寻得了自己的梦,让父母在自己的努力下度过古稀之年,之后,在一个又一个城市里流浪,直到走到了自己最爱的地方。
擦去脑中的思绪,不就一笑,有些事对我来说还是太早,如今该面对的是忙碌的学业,其余,先放在一旁。
无论你的生活怎样,请别让自己的心一直流浪。梦想需要珍藏,伴随我们成长,那时的我们,即便漂泊于学业,生计之间,也不至于迷茫,看不到前方,就如东坡一句词,有了它“此心安处是吾乡。”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流浪汉与时光老人》的文章,看完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一直在思考,流浪汉比别人多了一次返老还童的机会,为什么还不好好珍惜呢?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流浪汉在哭,后悔当时不好好读书,败光家产。时光老人给多了他一次返老还童的机会,可他仍然按照老样子生活。到了老年,他又哀求时光老人给多他一次机会……
如果你不懂得珍惜时光,即使给你再多的时光,你也不会获得成功。事实上,时光老人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他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一样的,谁也别想多一分一秒。但在有限的生命中,有的人事业有成,成了大学问家,有的人却一事无成,只能当流浪汉,为什么呢?答案是你并没好好的珍惜光阴。如果你想成为一个有用的人,珍惜时间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为何不好好珍惜时间,好好读书呢?现在的同学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还不懂得好好读书,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或是无聊瞎逛。乡村里的同学想读书都没得读。同学们难道你们还要一天天的虚度光阴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道理我想我们应该都懂。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要珍惜每一分,每一秒,每一刻。
时间是很宝贵的,正如人们所说:浪费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我们必须得和时间赛跑,珍惜我们的童年,珍惜我们的青春。我们要留住今天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