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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作文怎么写?下面我们范文网五年级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14篇关于普法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法律,这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了。但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那么你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轻到重,法律必须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就像鲁迅先生说过:“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在后而凡是举”。“立人”的意思完善人的思想和法制修养,人的法制修养并不是与生俱有,而是靠后天不断完善。当知识达到一定水平,就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有了分辨善恶的能力,就要端正自己,不违背自己的良知。
人不仅要只法,还要做到尊纪守法。虽然我们从小就接触法制礼仪教育,可是仍有很多同学随处丢弃纸屑,饮料瓶、等。当我们听着某些同学嘴里吐出的脏话,怎能不叫人痛心疾首呢?难到我们真的就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法律是社会的保障,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准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要遵纪守法,不做违法的事情,一旦做了违法的事情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在这个社会上,我们和法律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被法律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会和平,否则我们的生活还会继续有秩序吗?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做任何违背法律的事情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遵守法律从你、我做起。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等等关于严禁酒后驾车的警示语,在街边马路两旁,小区门口,比比皆是的悬挂着,它在提醒每一个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道路交通法》规定,饮酒未到醉酒程度,驾驶机动车辆,处驾驶员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200~500元的罚款。往往有一些人抱着侥幸的心理,贪恋一杯酒给自己和他人造成巨大的伤害就在我身边就有一位,他就是我的爸爸。虽然,他没有闯出大祸,但是有一次把他吓得够呛。也足以警示我们。我爸爸算是个“小酒鬼”吧,每顿饭前他总是习惯的拿出酒杯,酒量不多,一瓶啤酒而已,拿“酒”经沙场的他不算多,毛毛雨,弹指吹灰之力,刚好:那天晚上,他在家里喝完酒,有人打电话让他出去办点事,老爸就驾驶着摩托车一溜烟的出去了,不一会儿,爸爸突然回来了,看着他气喘吁吁,脸色煞白的推门进来,我和妈妈满脸疑惑。爸爸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把我吓死了,我骑车快到新华路的时候,看见路口停满了警车,我差点撞枪口上了。”看着爸爸那副快要瘫倒的神态,我和妈妈哧笑了出来。“叫你平时不要酒后开车,你就不信,这次把你吓破胆了吧,幸好没出事,万一有点事怎么办,为了你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我劝你从今以后少喝酒,要开车绝对不要喝酒。”,妈妈一本正经的对爸爸说。我在旁边也听得直点头,爸爸坐在那里手还断断续续的拍着自己的胸口,一声不吭,我估计这次真的把他给吓怕了。
自从这件事以后,爸爸很少喝酒,及时喝了点他也不开车了。酒后驾车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多大的伤害啊,让我们携起手来,劝解那些走在违法边缘的"驾驶员们,一失足成千古恨,关爱明天,关爱社会!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国家的栋梁,我们应该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我们要懂法、学法、知法,并且还要提高我们的法制素养,遏制青少年的犯罪。自从我读了《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我知道了我们自身的权益受侵害时,该如何保护自己,应该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生活中,《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这本书中的内容对我也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一次,我看见了我的同学买了一辆遥控车,我就问他:“你的零花钱是哪来的?”被我一问,看见同学吞吞吐吐的样子,我就知道一定有问题。在我的再三追问下,同学说出了实话,原来是从家里偷来的。我就用我了解到得法律常识教育了他,告诉他我们应该踏踏实实地做人,踏踏实实地做事。他听了我的劝解后,回去主动向爸爸承认了错误。还有一次,我的同学要去网吧,我知道后,及时制止了他,让他知道了,网吧未成年人应该禁止入内,我们自控能力差,喜欢玩游戏,而且容易上瘾,会影响我们的学习。还有我们自控能力差,上网时容易受一些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网站的影响,毒害我们的身心健康。我还通过实例说服他,20xx年4月,深圳一名男孩在网吧三天三夜之后猝死。长期上网,如果成瘾,没有经济来源,就会从家偷钱,长期以往,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甚至会抢劫杀人。我就是通过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用从中学到的知识,来帮助我身边的人的。
我们生活在法律日益健全的社会,生活中处处需要遵守法律。作为青少年更应该学法、知法、懂法,让我们能有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就要我们时刻遵纪守法。就让我从现在开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10月18日星期六,河南商丘“4.5普法”文工团到我校来做法律宣传,给我们表演了精彩的节目。同学们都全神贯注地看,用心地倾听。其中有一个节目,使我深受感动。
普法宣传队为了让我们更好地懂法,特意带来一个罪犯,名叫“张东方”。你听,这个名字多好听啊!“东方”——当母亲给他起这个名字时,一定是想让他像旭日那样冉冉升起,能为社会做贡献。可是,他却辜负了母亲的一片心意。起初,张东方对学习有着浓厚的兴趣,成绩在班上也是名列前茅,可当他在上高中时,虚荣心促使他格外注重物质上的享乐,学习对他来说,变得不再有意义。于是,他就常常骗母亲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然后去游戏厅,上网吧,甚至迷恋于色情……六年的铁窗,多么漫长的岁月,多么难熬的岁月,他失去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在铜墙铁壁的监狱中忏悔着自己的罪恶,呼唤着自己的良知。而他的母亲一夜间头发全白了,终日以泪洗面。听到这儿,我的鼻子一酸,眼圈一红,泪水顺着脸颊滚落下来,再看同学们也和我一般模样。
由张东方的故事,我又想到在我们周围,不是也有像他这样的大哥哥吗?他们拦截小同学,让他们掏钱,如果不给的话,就殴打小同学;到处骗钱,偷东西,而后去网吧、游戏厅“潇洒”……大哥哥们,要知道,一失足成千古恨呀,你们不要一错再错了;大哥哥们,快醒来吧,不要再执迷不悟了,不要再让自己成为第二个“张东方”了。
此时,我不禁仰望蓝天,万里无云,太阳的光辉正普照着大地,一群快乐的鸟儿鸣叫着在我们的上空飞过,它们分明在唱着:“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人人都来,遵纪守法!”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我读了以后让我有了很大的启发,因为,在这本书中写的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它里面包含了我们如何保护自己和保护他人健康的方法,这让我感到了记得的兴趣,因为,我从小就很喜欢法律。
在这本书中,我发现了许多事情都是有一些小事引起的,比如为了一个苹果就能出一条人命的真实事件,其实,这些事情都是可以避免发生的,比如他没经过你的同意就吃你的东西,你可以先告诉老师啊,让老师帮你评道理,不要自己和他评道理,因为那样容易使矛盾变得更大或是会大大出手,弄一个两败俱伤的样子,你可能会问我为什么知道的那么多呢?是因为这些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上就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所以我才知道的那么多啊,所以我才推荐这本书让大家读啊,我要告诉大家的是以后遇事要冷静对待,不要鲁莽行事,要想清楚了会发生的后果再去做。
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中,有一个故事让我深受启发,那就是一名十四岁的小女孩为了给她弟弟报仇的一个故事,故事里因为小女孩的弟弟在外面让别人欺负了,而且那个人还恶人先告状,到小女孩的家里又打又闹的,小女孩看不下去了,所以她找的欺负他弟弟的那个人,拿着刀子要求那个人喝农药,那个人拼命抵抗把农药撒到小女孩的衣服上了,原本一件很小的事情现在就成了故意侵害他人健康了,如果双方家长能够理性处理好这件事情的话,那事情也不会到这种地步了,所以说以后做事情要冷静处理,不要一遇到事情就忍不住动手,要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思考一下,看看事情到底对不对,再下结论也不迟啊!
我还记得在我还在上小学的时候,就是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过的,比如有一次我班的一名男生和一名比他小的男生打了起来,我班的那个男生没打过人家,居然都拿出刀子来了,幸亏我们发现得早不然就后果不堪设想了,后来老师问他们俩为什么打起来,你一定想不到他们为什么打起来,他们居然是为了一个苹果就打了起来,看!原本是件多小的事情啊!原本都可以化解的啊,那为什么事情没有被化解而是让事情越来越大了呢?那是因为他们没有站在别人的角度上去思考,所以才导致后果闹大的,所以以后我们做事一定要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思考一下,再处理!那不就好多了吗?
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中,我学会了许多以前我不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以前我总是觉得法律离我们还很远,可是现在我知道了法律其实离我们并不远,只要你善于观察你总会发现它的。
在这个科技飞速发展,社会急速进步的今天,我们最应该做的事情应当是学习法律和学习知识,曾有一名说话说明了在这个发展迅速的社会中,了解法律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在这个社会上,法盲比文盲更可怕!因为在这个早已不算是完全“真诚”的社会上,法律才是能够保护我们自身合法权益最能效的合法武器,而作为祖国未来的栋梁的我们,学习必要的法律也是保证我们健康成长的重要前提,所以对于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成长,普及法律知识才是重要的因素之一,而一些青少年的犯罪的案例,更加有效的说明法。少年中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某市中学的李某,因母亲去世,父亲长期在外地打工而疏于教育,加上自己不懂法律知识,在校外结识一群“哥们儿”,整日与其厮混在一起,从最初的抽烟、逃学发展到了敲诈勒索财物,最后竟在超市中偷东西,被保安当场抓获扭送入警察局,李某悔恨不己。
16岁的魏某曾是一名三好学生,但结识了社会上一帮社会上游手好闲的“朋友”后,他开始为自己的高消费的需要进行小偷小摸,甚至发展到了撬门破锁盗窃财物。最后被一同学家长法场抓获并扭送到派出所。最后,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
而更悲剧的事例如:震惊全国的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造成25人死亡,12人烧伤的惨剧,而纵火者竟是两名少年。
以上的种种案例都说明了青少年不懂法律、社会公民不懂法律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和惨案。最终使得自己得到本不该有的人生;所以,在这个发展迅速的社会中,学习法律知识是我们在社会上最有利于保护自己与他人权益的“武器”;而只有在青少年中普及法律知识,才更能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才可能使祖国发展得更快!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我读了以后让我有了很大的启发,因为,在这本书中写的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它里面包含了我们如何保护自己和保护他人健康的方法,这让我感到了记得的兴趣,因为,我从小就很喜欢法律。
在这本书中,我发现了许多事情都是有一些小事引起的,比如为了一个苹果就能出一条人命的真实事件,其实,这些事情都是可以避免发生的,比如他没经过你的同意就吃你的东西,你可以先告诉老师啊,让老师帮你评道理,不要自己和他评道理,因为那样容易使矛盾变得更大或是会大大出手,弄一个两败俱伤的样子,你可能会问我为什么知道的那么多呢?是因为这些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上就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所以我才知道的那么多啊,所以我才推荐这本书让大家读啊,我要告诉大家的是以后遇事要冷静对待,不要鲁莽行事,要想清楚了会发生的后果再去做。
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中,有一个故事让我深受启发,那就是一名十四岁的小女孩为了给她弟弟报仇的一个故事,故事里因为小女孩的弟弟在外面让别人欺负了,而且那个人还恶人先告状,到小女孩的家里又打又闹的,小女孩看不下去了,所以她找的欺负他弟弟的那个人,拿着刀子要求那个人喝农药,那个人拼命抵抗把农药撒到小女孩的衣服上了,原本一件很小的事情现在就成了故意侵害他人健康了,如果双方家长能够理性处理好这件事情的话,那事情也不会到这种地步了,所以说以后做事情要冷静处理,不要一遇到事情就忍不住动手,要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思考一下,看看事情到底对不对,再下结论也不迟啊!
我还记得在我还在上小学的时候,就是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过的,比如有一次我班的一名男生和一名比他小的男生打了起来,我班的那个男生没打过人家,居然都拿出刀子来了,幸亏我们发现得早不然就后果不堪设想了,后来老师问他们俩为什么打起来,你一定想不到他们为什么打起来,他们居然是为了一个苹果就打了起来,看!原本是件多小的事情啊!原本都可以化解的啊,那为什么事情没有被化解而是让事情越来越大了呢?那是因为他们没有站在别人的角度上去思考,所以才导致后果闹大的,所以以后我们做事一定要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思考一下,再处理!那不就好多了吗?
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中,我学会了许多以前我不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以前我总是觉得法律离我们还很远,可是现在我知道了法律其实离我们并不远,只要你善于观察你总会发现它的。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人,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其实已经被法律盯上了。比如说,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在上了普法教育课以后,我更是清楚的明白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更清楚的明白了怎样去分清真与假,看着书里的这些故事,真叫人寒心,那么小的孩子,竟然……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知道的严重性,在社会上,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应为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中华人民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是能使我们每个人都能明辨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中华人民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是正义之火,是光明的战士,是慈祥的老人,还是严厉的智者。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到一个即知法,又懂法,还能守法,会用法的好少年。
法律,像水一样滋养着我们;像世界上的摩擦力,牢牢地束缚住我们;像孩子们离不开的好伙伴一样,要是找不到它了,准会不惜一切代价将它觅回。
法律,象征着公平,象征着威严,它不仅仅保障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且保护我们这些时代雏鹰的合法权益。
我们的学校每年都举行“普法少年在行动”活动。我们学法,懂法,守法,我们明白在法治社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我知道,在不获得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偷看,私自拆看当事人的信件、日记。我还知道,父母或者其他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不得隐匿、拆阅或者废弃未成年人的信件,不得擅自查阅未成年人的日记。
丁亥年的1月,在商报和心理专家举办的“问题少年”的见面会上,15岁的未成年女孩小雪,很长时间不与爸爸交谈,经过心理医生的引导、安慰下,小雪才支支吾吾地告诉的我们的心理咨询师——原来,是小雪的父亲偷看了自己的日记,所以,她很委屈,也很生气,并从此发誓再也不理爸爸。父母偷看孩子的日记,不仅伤害孩子与亲人之间的感情,更多的是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
生活中对成年还有一个更司空见惯的侵权行为--家庭暴力。
儿童,本是祖国的花朵。可是年仅4岁的男孩张建却被自己的生父打死。
这场惨剧发生在壬辰年10月10号,张建是这家人的小儿子。10号晚,张建又挨了父亲的一顿毒打,他的母亲江燕回家后发现张建在呕吐,她以为儿子是消化不良,她给儿子煮了两个鸡蛋,可小建没有吃到一半,便上吐下泻,夫妻两个把他送到医院后,小张建的呼吸、心跳这两项生命特征已经丧失。40分钟后,小张建不治身亡。原来,小张建的父亲因为生活的压力,促使他整天酗酒,借酒消愁,经常拿儿子们出气,大儿子才10岁,而小张建才4岁啊!
这种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家长因为各种精神压力、生活压力、经济压力无处撒气,把自己的孩子当成了出气筒。孰不知,父母打孩子是违反法律的,在民法上或刑法上是属于侵犯他人生命权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受法律保护的相关规定,如打成轻伤或重伤、死亡,是要承担相关刑事责任的。
普法少年在行动。请大家一起加入到弘扬普法、宣传普法的道路上来吧!如果有人侵犯了我们的权益,我们就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正确的、理智的去保护自己!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从不曾离开过我们每一个人。法律就像一颗最亮最亮的夜明珠,永远地为我们指明前方模糊、黑暗的路。
普法少年在行动,请跟上来吧!让我们共同祝愿祖国的法律事业更加健全。让那颗夜明珠再亮些,让雏鹰们自由自在地展翅翱翔!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如今是21世纪,网络成为人们口中常聊的话题,但有一些人在网上散播不良信息和谣言,使不少人上当受骗。
一个自称家境贫寒的网友,说自己父亲去世,母亲患重病,自己被检查出了癌症,但坚持求学。与其聊天的小张动了恻隐之心,一次次将自己不多的生活费打到这个网友提供的账户上。后来,这位网友不见了,小张这才知道自己上了当。网络世界时虚拟世界,是不同于现实世界的。一些青少年混淆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导致受到了伤害。小张被网友欺骗然后敲诈就是一个例子。
现在在网络上很流行一种语言:火星文。就是用数字或符号来代替要说的话。但是,人们编这种“火星文”的意义是什么呢?还不是为了让大家一笑。可网上偏偏就有那种人,他们利用“火星文”,随意在网上对别人进行辱骂的诬陷,给别人加上可怕的、不可磨灭的罪名。我们可不能学习他们这种可恶、可耻的手段。
还有,现在网上的游戏可是五花八门、精彩纷呈。它随便地一变,就能把我们整的眼花缭乱、头晕目眩。
现在像我们这种年龄的小孩,往往都没有自我控制能力,一但沉溺于网络游戏,便难以自拔。所以我们应该安全上网、文明上网,也应当具备网络自护知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中这样说道:“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别人。”
网络这东西,虽然可以让我们足不出户就了解许多事情,但是它那上面的游戏会害了我们。
网络文明,文明网络,让我们携起手来,劝解那些走在违法边缘的人们,一失足成千古恨,关爱明天,关爱社会。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更好的将法制观念和法制精神融入人心,普法小分队出动啦!
我们是普法宣传志愿者,一大早七点半在篮球场集中,有专门的负责人在召集我们。我们到达篮球场以后,进行签到,待所有志愿者集中后,负责人带领我们出发,前往宣传地点。
我们坐上公交车,大约十几分钟后下车,继续步行,穿过地下通道,来到了普法宣传广场。广场上已经摆放好必备的桌椅了,呈三角形状分布。桌上已经铺好了红色的绒布,许多工作人员正在忙着将普法小册子摆放在桌上的指定位置,音响师正在调试音响……现场一片忙碌景象,却乱中有序。
在现场布置的时候,负责人则把我们叫到一边,吩咐我们一会儿该做的事以及相应细节,我们一一点头说好,一边暗自将它们仔细的记好,以便等会儿活动的顺利展开。
十点左右,现场一切准备就绪,普法工作人员们陆续到场。音响里播放着近年来我国的普法工作进程,还有宪法对我们基本权利的保障……同时,我们也拿起普法宣传单,开始在普法现场周围分发宣传。
现场有着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场,群众们能够现场咨询相关问题。当然了,还有律师、法院和检察院机关人员,群众们参与热情很高。因为除此之外还有额外的活动,例如法律小剧场,法律条文有奖问答等等。
活动整整持续了一整天,所有的志愿者在活动结束后拍了一张集体照,大家都露出了开心的笑容,直说下次有机会还来!
是的啊,明年再来!
生命是一个伟大的历程,在这个历程当中,当然少不了法律的涉及。而我第一个接触法律,是在刚刚记事的时候。
那是一个平凡的夏天,炽热的阳光烘烤着大地,空气李凝聚这燥热的味道,让人窒息。爸爸推开门,那满脸愁容让我刻骨铭心。然后我无知地问妈妈:“怎么了?”“没什么事?”妈妈答道。可是在大人们的谈话中,我隐约地意识到,爸爸触到了法律。
他们谈话的内容大约是:因为爸爸出车,好像是一个人违反了交通规则,可是根据摄像头的记录,却是爸爸要承担责任。说是要罚十八万,十八万这个数字我记得清清楚楚,因为对于当时爸爸要赚钱的时期,这无疑是一种天大的打击。然后再转过脸来看看爸爸,那往日的欢笑瞬间乌云密布,留给我也是一份抹不掉的记忆。
从这件事当中,我长大了,彻彻底底地长大了。可是这件事却使我恨透了法律,我厌恶它的无情,厌恶它的冷酷,厌恶它带给爸爸绝望的神情。
现在,我从那无知的阴影中抽拔出来了,虽然现在我的梦想还是做一个律师,但是从生活中我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
比如来布满斑马线的大街上,人来人往的人群,如果没有了法律的“庇护”,那么不知道会变得多么狼狈不堪,因为人世上毕竟会有几个像那个坏蛋那样没有品德 出于对爸爸过分关爱的一个平凡女儿的心。
再比如一些人因纠缠不清到了必须打官司的地步,这时候,法律就会发挥它的威力了。它为善良的人惩罚邪恶,让邪恶的人得到惩罚,同样也还是善良人一个公道。这可能也就是法律带给我唯一的欣慰吧!
生活中就是太多“法”了。这些“法”维护的一个民族的秩序,维护这一个国家的尊严。所以,做好生活的点滴,遵守每条规则,尽好自己所应尽的每份责任。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我们共同的责任!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人,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其实已经被法律盯上了。比如说,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在上了普法教育课以后,我更是清楚的明白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更清楚的明白了怎样去分清真与假,看着书里的这些故事,真叫人寒心,那么小的孩子,竟然……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知道触犯法律的严重性,在社会上,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应为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是能使我们每个人都能明辨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是正义之火,是光明的战士,是慈祥的老人,还是严厉的智者。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到一个即知法,又懂法,还能守法,会用法的好少年。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横,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题记
学法,知法,用法
风和日丽的一天,妈妈带着我来到必胜客吃饭。因为是中午,所以前来用餐的人很多。我们排了很长的时间才等到了座位。
入座以后,不知是因为服务员太忙了忽视了我们还是什么原因,迟迟没有人送来菜单。妈妈好脾气的唤了一个服务员过来点单,随后,又过了将近两个小时,所有的菜才上齐了。
买单的时候,是经理过来服务的。他告诉妈妈一共是487元,又问要不要开发票。妈妈正准备回答的时候,经理又说,如果不需要开发票的话,可以把零头去掉。妈妈点点头允许了。我在一旁连说,妈妈,我们开发票吧,一张发票可不仅仅值7块,而且吃饭要发票天经地义,怎么能不要呢。妈妈听后,笑呵呵的对我说,懂事了啊,还懂法了。又回头对经理说,还是开发票吧。经理低低的应了一声,我觉得他脸都青了。
学了法律就要运用法律,而且要正确的运用。
生命,生活,美好
紧张的期末考到了,但广州市第25中学初一某班的同学们却陷入了悲伤之中。因为前一天晚上,开朗又漂亮的女生小飞因早恋遭到父母的反对,加上期末考的压力,从家中8楼纵身一跃……
“小飞是音乐课代表,人缘好,成绩也好,真没想到昨天还有说有笑,今天就永别了……”事情发生后,不少同学整天沉默,晚上失眠。
据负责老师和同学介绍,1月5日当天,小飞与另一个班的同学在街上卿卿我我被妈妈发现,妈妈于多位熟人的注视下,强行拉小飞回家。晚上母女俩又激烈争吵,小飞愤而跳楼。
据同班好友透露,小飞曾说“活着没意思”,QQ签名上写着“死亡的坟墓”。
知法,懂法,才能守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