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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繁华作文怎么写?下面是我们范文网三年级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30篇关于恋繁华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昨天傍晚放学,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只见路上车水马龙。在一个十字路口,我被眼前的场面吸引住了。
只见十字路口上人非常多,警察叔叔正在忙碌着疏散交通,只听“咚”的一声,有两辆车撞上了,引起了许多人围观,正在两辆车主争吵时,警察阻止了他们,人群纷纷散去。夏天天气很热,人们想早点回去,车主们加快车速,以至于撞车,火辣辣的太阳照耀着大地,人们步伐加快,有些时不时昏倒,人们很希望下雨,但是老天爷却不给面子,人们纷纷去买冰糕,卖冰糕的小贩得意的看着自己挣的钱走了。
夏天,还是交通安全最重要。
(一)
爱有时不能两全,因为心没有办法分成两半。
走的时候,你说就此永别吧,宝贝,珍重。我说好,亲爱,余生将成陌路,一去千里,你也珍重。
然后静静地过我自己,无情无爱,无欲无求。佛说雪,你终于违背了心意,这样的结果不是你想要的,何必苦苦地逼自己?
无语。如果天知道爱是什么颜色,就一定会还给我蔚蓝的相遇。
(二)
一夜无眠。
兀自看两三行字,想着一些小的心事,
想滚滚红尘里,谁是谁的过去,谁又是谁的开始?莲开莲落,空留缘分在轮回里穿梭。
如果错过是最好的结果,为什么我的坚强在这一夏没落。如果相望是来生的守候,为什么我的脆弱在这一夏执着。当所有繁华散场,却抓不住一个回眸陪我流浪。当所有沉静张扬,却找不到人来人往里你低眉浅笑的那双眼。
(三)
你的眼里有深深的忧郁。那个冬季过后雪留下的痕迹。
你说宝贝,只有你才能陪我繁华后的孤寂,来自心底深处的落寞。你说宝贝,如果爱上你是情非得已,是否可以让我就这样错下去。一错到底。
不能。因为真的爱你。因为真的爱,我只要你好好地在你的世界里活下去。就让点点为爱而伤的痕,种种为爱而生的记忆,在今生的擦肩里永恒。
可为什么在这个夏末,我是这样深切地渴望你的拥抱,用你最喜欢的姿势。
(四)
喜欢自己奔跑的样子。
当第一道曙光明亮我的视线,我喜欢看自己在圆形跑道上孤单奔跑的身影,像一片纯白的羽毛轻落湖面。离别,让我知道奔跑可以收藏寂寞。然后再在寂寞里封存记忆的城堡。一切就这样慢慢继续,只是记不清多少无眠的夜晚,自己是如何在荷香花影里,挥舞着利剑,斩断缠绵,而后揪心地疼。
(五)
我想我始终是那位令你心疼的女子。或许不是最爱,但一定最心疼。要不然你如何愿意在繁华似锦的夏季放我一个人的空城。一切不是最始,一切没有最终。我在熟悉的旋律里哼唱陌生的歌谣。由着寂寞,繁华了这一夏。
我的亲爱。黄金有价玉无价。或许你真的不知道,即使病中,因为爱着你,因为被你爱着,我是这世间最无价的女子,天下无双。
我就是在十堰出生的,到现在一直生活在这个城市,是十堰的新生代,也是东风的第三代。如今,随着科技突飞猛进地发展,国家的不断富强,我也目睹了这个城市的繁华。
当年的路早已变成了一条条宽阔的大道,还有高大的立交桥横跨路面,公路上的车辆川流不息。中巴车已经退出历史的舞台,公交车时而驶过路面,而越来越多的是各式各样的小轿车,甚至似乎北京上海那些大都市才有的交通拥堵,你在十堰的某些时段也能体会一把。不过,人们的出行还是更加方便了,想去哪里都不是难事,走进家庭的小汽车扩展了人们的活动范围。现在固然没人再像爷爷那时候步行十几里地去看露天电影,但你却可以听到谁谁家开车跑到郧县只为了吃一顿正宗的三合汤。
十堰的路也渐渐地变成一张网,天津路、浙江路、湖南路这样的路名也开始出现在十堰人的生活里,虽然像爸爸这样在十堰生活了几十年的人有时也弄不清这些路在哪里,但它们的的确确多了起来。随着一条条道路的延伸,路的两旁也日新月异地矗立起高大的楼宇、精致的小区、繁华的商城、气派的公司,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一到晚上,十堰更是不夜城,处处灯火通明,欢声笑语。在霓虹灯色彩斑斓的灯光照耀下,绿植散发出梦幻的颜色。车在公路上穿梭,若从高处往下看,那开着照明灯的车辆宛若萤火虫般群结队地飞舞。
数码、网络、无线宽带等新科技铺成的那些看不见的路,也已经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别说我这个九零后新人类了,就连我那已经七十岁的奶奶都会熟练地发E-mail,用QQ与千里之外的亲人聊天,最近她还开通了微博呢。
我生活在十堰,在这里学习,美丽的十堰养育了我,培养了我。也许今后我会走出这个山城,去见识大千世界,但我会永远热爱这里——美丽的十堰。
一条路,走过了三代人。三代人见证了十堰的衍变,昌盛。美丽的十堰,还会有更多的后辈为它增添光辉,我想她也会越来越美丽的。
上海印象。五彩缤纷的繁华。满街的车水马龙,红纸绿灯,高楼林立,热闹非凡。都说一座城市的繁华程度在夜晚征显得尤为突出,于是你看上海,上海的夜景特别绚烂,灯火通明,赤橙黄绿青蓝紫,高调地显示着他的经济发达与繁荣昌盛。从小就听说上海的“阿拉”们自命不凡,甚是瞧不起人。如此看来,他们的骄傲也并不无理由。
曾经驻足于88层的金贸大厦之下感叹自己的渺小;曾经在486米高的东方明珠塔上纵观上海的这一片繁华。被这样的繁华所震慑之后,只是,会觉得,它似乎过于繁华。
江南印象。江南水乡的宁静与安详曾令多少人魂牵梦萦。小河淌水,泉水叮咚,轻颂自然的赞歌;时不时来场绵绵江南雨,面容姣好的女子撑着油纸伞从湿漉漉的青石街道上姗姗走过,清丽脱俗。迷得人们不禁思索,我究竟是归人,还是过客?
曾经在苏州园林里流连忘返;曾经趴在江南小石桥上看河水潺潺,体验“小桥流水人家”的曼妙;曾经在水乡的绵绵细雨中踱步,接受的自然洗礼。只是在想,它是否,又过于宁静?
太繁华。
太宁静。
于是,甚是喜欢这其间的北京。
它有北京胡同的古色古香,也有王府井大街的热闹与喧哗;有历史遗留下的累累伤疤,更有一片欣欣向荣之态走向更加繁荣美好的未来。
多少人为追逐繁华而折腰,又有多少人凛凛然视金钱名利如草芥。
其实。
归隐山林、与世无争是人生的一种人生境界,而圆滑老道、游刃有余在繁华之间亦是一种人生境界。并且,两种境界均不易达到。对不对?
所以,喜欢宁静,却也不排斥繁华。
重要的是,向善而行,向爱而生,万万不可迷失了自己的心。
一个人的寂寞是一群人的狂欢,一群人的狂欢是一个人的寂寞
郭敬明说,青春是道明媚的伤,而我最喜欢的就是坐在窗边,任阳光斜穿过透明的屏障,打在脸上,戴着耳机,听着陈奕迅的《孤独患者》苍凉,寂寞的音色随着夜袭来,无孔不入的沁进每一处记忆的裂缝,与之共鸣。
我听着街道的车水马龙,人群游荡在新修的马路上,越来越浮躁的社会,每个人都带着虚假的面孔,说着言不由衷的话,而在我们这个似懂非懂的年记,我们什么都想,又什么都不想,我们没有那么多利益结成的欺骗,却也学会了伪装,学会隐藏起懦弱,与悲伤,挂起微笑的脸庞,装作什么都没有来过,没心没肺的样子。殊不知,这样会很累,也就是这样才会选择在繁华一天的尽头,卸下全部的盔甲,缩进被窝,甘愿寂寞。
喜欢昙花,也是如此,因为它也选择了放弃,放弃白天的喧嚣,独自一人静静的在黑夜中,绽放自己的光彩,享受一人的寂寞。不像明媚娇艳的牡丹,亦不像清新淡雅的樱花。即使没有观众,它也愿旋转曼妙的身姿,翩翩起舞,尽情的徜徉在无尽的夜色中,不造出一点声响,而在将近第二天的初始,他又选择放弃,孤独凋零只因不愿混入嘈杂的世界。
有人说,我们左眼繁华,右眼寂寞,左眼能看见寂寞逝去带来的繁华,右眼能看见繁华背后深存的寂寞。两种极端,又该死的相融。当我在歌声,笑声交织成一片的时刻,我会选择抽身离开,独自望着那群打打闹闹的人们。安静的思考。
热闹久了,还是喜欢寂寞。
梦断蓝桥,风依然优雅吹拂对面碧波桥上,笑颜如花的你。一缕缕的长发,在微风中轻轻飘扬,白色的百褶裙,裙摆随风摇曳。你撑着油纸伞,少了往日的惆怅,少了往日的忧伤。你的少年,在桥的那头,捧着淡淡馨香的丁香,他捧的是丁香,是他心头最爱的姑娘。
三月,多情而柔弱的季节。多少尘埃在这里随风轻摇,摇曳出往事点点,回忆滴滴。风里自由翻飞的纸鸢,长长的线,扯着永远无法抹去的记忆,等时光流逝,岁月蹉跎,随风而去的纸鸢接受春的沐浴,少了年少的悸动,少了年少的疯狂。
品一曲笙箫,饮一壶浊酒,在一间茅草屋里,你白衣若素,箫声悠扬,我百媚千愁,蝶舞飘摇。在红尘陌路与你相逢,相逢在烟雨江南,满地氤氲,你的淡然,我的幽怨。我把幽怨凝结成千古绝唱,唱曲调婉转,唱沧海桑田,唱红楼梦断。你把淡然旖旎成芬芳丁香,在风里随风飘散,在人间蛊惑心田。
季节的风,迷离了彼此的眼。我看不到前世来生,只愿见今生我依偎你的胸前,不悲不怨,那一间茅草屋,便是我永久的期盼。风儿,你带着对我的抱怨,从春吹到了冬,从冬吹到了春,不知疲倦,我的冷漠淡然,使你无力回天,我的倔强,我的傲慢。请原谅我对爱的深深眷恋。
一纸泛黄的信笺,从指尖轻轻滑落,我记得,那是我对你深深的爱恋。无法把三月柔情的风紧握在手,只能把它用一席娇羞的文字轻轻记录。看白色纸张在风雨里飘飘然,看雨水氤氲它的蓝色墨迹,一路铺开,开出一朵蓝色明艳的花朵,娇艳欲滴。似火,在三月里激情的燃烧,似水,在春风里柔情洒落。
我亲爱的少年,你最爱的姑娘,在三月里柔情蜜意,似水飘零。我的少年请带着你珍藏的丁香,在梦的蓝桥里等我,等时光静老,安之若素之时,我们在红尘路口,随风摆渡,随处飘零。
静默,我愿为花,我愿你为柔情的水,我把最美的花瓣抛洒在你的胸怀里,随你四处流浪。你的流经之地,便是我爱的遗迹,随着你的步伐,遍布整个山川,仿若一条悠长的思念,你到哪,哪便有我的思念。
等流年安静,时光荏苒,红尘路口,阡陌纵横,我愿与你摆渡梦的路口,红尘终游。
“我们都在失去的时候,转身了,然后就是天涯咫尺。”
我不知道说这话的作者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但我能从中看出一丝淡淡的忧伤。一种朦胧的,淡雅的美感。她是我认的小妹,小名沫沫,我总叫她沫小妹。我们在一个BBS上认识的,共同话题很多,相处的很好。
她是一个非凡的女孩子,长得白白净净,很是可爱。虽然只比我小一岁,但她对于友谊,爱情,人生的见解总是与众不同,常常让我大吃一惊。有时候我忍不住问她:“你到底几岁啦?”她回答我说:“我只是早熟而已呀。”我以为她说的早熟是早恋的意思,她反驳我说:“难道早熟就一定要经历那条道路吗?难道一定要被伤害过才会变得成熟吗?”我无语,沉默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只是觉得这话出自她口中,一时之间很惊讶。这样的问题我从来没有认真的去想过。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她,给我的感觉总是既脆弱又坚强。比如有一次跟她聊天的时候,我说:“小妹,你越看越可爱了。”她似乎很不服气地说:“不对不对,你应该说我越来越强悍了才对。”虽然她这么说,但是无论再怎么看,她都不是强悍的那一类型。这是她一向所追求的吧,内心向往着变得更强。曾几何时,我似乎也有过同样的追求吧。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否定现实,不肯承认既定的实际呢?我没有去问她为什么,不过我觉得在她身上一定发生过什么事情吧。
前几天看了她的一篇新发表的的文章《一季繁华》,不容置疑的,文采很好。内容主要叙述了一个如水般清纯的女孩子,却欺骗了所有的姐妹。淡淡的词藻,谱出了无尽的忧伤。文章中总有一些忧美的字眼,有意无意的向读者流露自己的内心。我认为在她的花季雨季里,这些都不应该出现才对呀。我给她留言:“沫小妹,你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呢?我真的很想了解你,看了这篇文章,我更喜欢你了。毕竟能给我这种温柔且忧伤的美感的人不多。希望大哥也不会让你失望吧。”她回复我:“你没让我失望,你的文字我很欣赏,忧郁而美好。还有你的个性签名‘八月,我离开了那座孤单的繁城’中的‘繁城’一词我很喜欢,感觉喧闹而落寞。”城市的孩子对这一类的词语都会产生强烈的共鸣。在我和她看来,城市的人真的很孤单,乡村的孩子才是幸福的。也许,我们拥有很多乡村孩子没有的,但在成长的道路上,却丢失了许多,丢失了那一份纯真,多了一心的寂寞,一昧的忧伤。我们都一样,明明喜欢热闹,却拥有一颗孤独的心;只因为拥有一颗孤独的心,才喜欢用热闹来掩饰。
那一夜,在她那座南方小城里,下起了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雨。我知道,那会很冷;很冷——就像我们的心情一样,虽然没有纷飞的大雪。
冬日。如果两千米的长跑训练能让我温暖一点,能令我不去想太多,我想我愿意的。现在,这个海边小镇还不算很冷吧。微凉的风吹过,那棵貌似凤凰树的大树又开始漫无止境的落叶了。没有归宿的落叶,四处飘零,飘向不知名处的远方。曾经一度,那开着橘红色凤凰花的大树。
我们都在失去的时候,转身了,然后就是天涯咫尺。我们都在最后明白,原来,青春是带疼痛的。
老师评语:读你的文章,感触很深,不参加竞赛可惜了,但是我想你会不屑于吧!不知道这样说对不对,只希望你不要带着疼痛的成熟。
后记:这篇作文是我离开深圳,只身一人去揭阳上高中,那个高中在揭阳的一个海滨小镇里,在这个陌生小镇里度过了难熬的半年。有一次去沫小妹的空间里看到一篇文章,没有名字的文章,本文中《一季繁华》是我起的名字,看完她的文章后,有很深的感触,因此写了这篇拙劣之作。
深夜了,仍是未睡。
华灯渐灭,整个世界都静谧下来。黑暗中听见了舍右悠长的鼻息声,很有节奏般。无忧无虑的孩子啊。
而我就不是个孩子了吗?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变得感性起来。
我留恋黑夜。徘徊在黑夜里,我难忘那些盛开的小黄花。多少个夜里,一个人,我偷偷地摘下枝头的花儿,轻轻地撕碎一片片花瓣。看着零落在地的花碎,莫名地有许多伤感。也学这样总比它们色衰陨落好些吧!也没有人知道,这些黑夜里孤独绽放的美丽寂寞吗?我想应该感谢那座灯塔吧。即使风吹雨打,灯塔的光一如既往的温柔,像秋日里的夕阳般,暖暖地披洒在花瓣上。柔黄的灯光映着淡黄的花瓣,那些花儿有了这么一个知己吧,从未曾亲近却如此贴心。
还有一种花,生长在虚无幻境,叫做梦。我疲惫于繁花盛开的日子,一次次从虚幻的梦中醒来,害怕与安心两种极端的情绪反复随着梦境变换不断占据我心房。原来,寂寞繁华时,梦也不甘寂寞地盛开。曾有那么一次,梦中来到一个美丽的过度,那里拥有一切,蓝天白云,高山流水,独独那里的人没有睡眠。没有睡眠,便没有忧愁吧!可记忆中,有个人说过,有一种梦叫白日梦。当寂寞繁华,我恍然,梦竟是如此如影随形。每每一个人在安静的地方,我总想起许许多多前尘往事将来,由着自己渐渐陷进追忆和憧憬里。白日梦,原来是痴心妄想的雅名。都是因为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吧。待到习惯了,我便开始享受寂寞的滋味。
就这样吧,不知不觉中,习惯了孤独。我流连在白天的阴影里,望着阴影外面的人行色匆匆,独自感叹彷徨着。不敢走出这一片黑暗的保护,出去,刺目的阳光会弄伤眼眸,痛得再流泪。我独自欣赏华灯初上的点点寂寞,也许每一盏花灯下都盛开着不一样的温情吧。或温柔,或残酷。笑问自己,温情也有残酷?回答不出来了,想什么是什么,可是不会回答自己的胡思乱想。也开始相信了,雨丝是忧伤的。那些有意无意飘进眼帘的雨丝,无心的轻风一吹,湿了睫毛。恍恍惚惚,寂寞如此。
把寂寞书写吧,寂寞说。我便渐渐发觉自己的笔调染上了忧伤的痕迹,在方格纸上无声地蔓延,渲染到空气一。呼吸间,我闻到那些熟悉的味道。笔尖黯然说,很心疼,因为文字寂寞了。
无数次,我问月亮,长大了,就寂寞了吗?无人回应,只有夜里一些黄花在孤寂地支离破碎。梦里有一个人,挑着花锄,挎着粉饰着明珠的花篮,小心翼翼地把一朵朵绽放的花儿埋葬,一滴花泪碎在泥土上,碎出寂寞。
曾经以为,寂寞不过偶尔吧。不曾想过,寂寞成了一种戒不掉瘾,日夜繁华。
也许,面对寂寞,我就是寂寞。
冬去春来,依旧平凡。
——题记
暮寒犹浅时分,早春似一只猫,悄然掠过窗棂,遗落下一片斑驳的暖意,空中一只飞燕,划过天际,似一柄利刀割开了冬日的沉寂。
春,终于来了。
当枝条上怦然炸开点点绿芽时,那淡淡的鹅黄好似一个个小柠檬,漾满了春天的衣橱。我站在一棵树下,想象着,假若我是一片小小的树叶
当我从枝丫上悄悄探出头来,见迎春花已败,满目碧意。点点柳絮飘飞,杨柳摧烟,不由地想着快点长大如它们一样才好。宇横风狂三月暮,红糁铺地,玉兰花成群结队地在风中起舞,虹雨苔滋,一架花红,终是风舞花落。我见那凋零的花,慢慢成了花泥,触目惊心,又暗自庆幸我不是树叶,总不会一败涂地。
要说美丽,道路两旁就很漂亮,高处的香樟绿叶婆娑,荫庇着宫灯式的路灯,道路两旁被修剪得整整齐齐的灌木郁郁葱葱,灌木后面的绿叶烘托着花朵洁白柔润。花朵在春风中摇曳,颤颤巍巍,惹人爱怜。
再到公园的广场看看:柔和湿暖的阳光下,儿童三五成群,骑车、打篮球、奔跑孩子们的欢声笑语像小溪潺潺流淌在我心前。
春天的美食ー葱油饼。只见卖葱油饼的阿姨那娴熟的动作,将葱油饼翻了一个身儿,轻轻拍打。那油饼便在锅中“滋滋”地打着旋,松了,散了,却不失筋道,一只只个头不大,白里透着金黄,一层层紧挨着,沾了些许葱花。与此同时,阿姨又不得不一个箭步跨向另一边水开了。她将切得细碎的荠菜倒入其中,汤里立时显出一片鲜嫩。葱油饼且金且银,荠菜绿又翠玉,再轻轻点一滴香油,闻之即醉。一口咬下来,葱油饼的香脆伴着荠菜的清新滋润着味蕾,唇齿留香。也许是美食对味蕾的挑逗,抑或阿姨明媚的笑容对我晦涩心情的感染,如春光携雨落沐浴心中的种子。
行尽十里春光,阅尽人间色彩。
独自徘徊在那条你离开的路,总想往前追溯,却又停止了脚步,回头看
以前走过的路,真的很艰苦,现在的我很孤独,不知道你是否幸福
和煦的春风从脸庞微微拂过,混着泥土的清香,触动鼻翼,也叩击心房。午睡后的我们带着惺忪的睡眼,开启了灞河湿地公园的旅程。没走几步就到达目的地,看着眼前的美景,好像还在梦中。
湖心鸢尾岛,一个诗意的名字。登上小岛,向四周望去,柳树错落在灞河两岸,并向东延伸下去,绿意盎然、杨柳堆烟下的灞河显得更加具有诗的意境,画的风情。柳叶将舒未舒,点点嫩芽倚在枝条上,俏皮、灵动;柳条随风舞动,划过河面,好似在戏水,漾起层层涟漪。当柔和的目光掠过水面时,竟然发现几只杂毛小鸭在水中悠游。时而成人字形排开,好似在水中漫步;时而聚在一起乱作一团,好似在争抢食物;时而又四散游开,好似去探寻更广阔的水域。
对岸河边有一片芦苇荡,芦苇约有三四米高,花絮宛若扫帚形,因为芦苇茎纤细,微风过处,摇曳着身姿,与婀娜的柳条相应和。淡黄色的芦苇掩映在绿柳中,竟也是一种别样的风景。
累了,坐在草地上,倚靠在树下。细闻,空气里弥漫着花的芳香,沁人心脾。寻香望去,抬头,不远处樱花迎风盛开,朵朵花瓣簇拥枝头,花呈淡粉色,和绿叶相衬,甚是可爱!就是这似有若无的粉色,点亮了我的眼睛,洇染了我的心绪,引动了我的诗情!三月芳华,最美季节,恰似我们绽放的青春。花儿争春,我们也要珍惜时光,奋斗在青春的路上。低首,碧蓝的野花星星点点地装饰着嫩绿的草地,给无边的绿毯增添了几分新意。在这个草木萌动的时节,我们亦能感受它们度过经冬严寒之后,迫不及待地想展示自己勃勃生机的神韵。
末了,我们开始返程。站在堤边蓦然回首,人去园空,灞河湿地公园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只空留无际的河水泛着粼粼的波光,沉寂幽深。这闹市中的一方静土,这鱼游鸭戏的遇见,亦是我生命剪影中最美的光阴……
当时间的列车轰轰隆隆地临近XX年的门槛,一直还沉浸在十六岁的繁华中的我才猛然发现,我的十六岁已悄然溜走了半,只留下两个月的时光让我回顾伤感。
XX年似乎只能用繁华两个字来形容:繁华的城市与街道,繁华的风景排在列车的两边,让人眼花了乱。而我也在这繁华的风景中晃花了心神,一转眼,夏天已提着满是木棉馨香的裙角,笑着跑向时光的彼岸,离我越来越远。
十六岁将过,脱尽繁华的我们都带上了青春的无奈与感伤。时光飞逝,曾经的稚童已脱去了青涩,年青的脸庞也写上了无奈与叹息。这是时间给予我们的伤怀,可谁又能从这些伤怀中找出一个答案,来抚平心中的伤痕。于是,怅然间回首往事,我们不尽潸然泪下,晶莹的泪水拂过脸颊,落在地上,瞬间开成八瓣的夏花,然后刹那间死亡,洗尽掩目的年华。
曾喜欢80后孤单的笔在素白的纸上划过,绽放出黑色的曼驼罗花,也曾喜欢四维以45度角在一个人时,安静的仰望天空。因为我曾以为那是寂寞。而当十六岁即将远去,我才明白最寂寞的不是一个人安静仰望天空,而是在人群中寂寞地一个人看浮云流过,却没有发现。
十六岁将过,寂寞却大把大把的袭来,透如骨髓,深入心肺。以一种妖异的黑色,诡异的纹路,华丽的伸展着。就如同凄清的秋雨后,那彻骨的凉肆意地包裹着你。
十六岁的秋天,告别。与好友的告别似乎成了主色。一起走过的街,一起读过的书,一同生活过的校园,依旧在那个地方,不曾改变。可却早已物是人非,只能依稀的从那稚嫩无忧的脸上,找到曾经的影子。原来穿过十六岁的街道只有那个叫做分离的风景在等待我们。才明白,繁花落尽,只剩流年。
可此刻,我只能怀念,怀念十六岁那些繁华的雨季在最后一场秋雨中依旧华丽的落幕。站在十六岁的路口,让飞雪将自己带进十七岁的忧伤与成熟。
就让我在此时,雨季将要落幕的秋天,最后一次缅怀我繁华尽现的十六岁。在这个夕阳染尽的年暮,静数成长的忧伤。然后,抬起头,继续大步向前。
“ 恨相见得迟,怨归去得急”
数十年前,奉家师之命,来辅佐君王,平息天下、治理国家。你被选入宫中,当时的你,沉默少语,珠如檀木,柳眉凤眼,肤如潭中月下清水,淡雅的忧愁更添了你的抚媚。从此,皇上便无心朝政,日日与你饮酒,夜夜拥你入睡。
进宫数日,因你一句话皇上边诛杀皇后,且封你为后。为你劳民伤财建“凤楼阁”东起密布西至北林。全长数百里,玉石金块如沙石堆积,奇珍异兽嬉戏在阁楼其间。
我进谏皇上却屡遭阻拦,被软禁在府中,三年来未出其间,每每夜观天象,显示将有犯上作乱之事,这是我早已知道的“果”。
今日,你召我进宫,见龙椅上的你不怒自威,你的容貌却未曾改变,只是你眉心的那股忧愁比三年前又重了许些,珠中檀黑暗淡的许多,大殿之上尽是新生将相之才。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御书房内
“你累了吗?”
“累了”。
“既然累了,为何还如此这般”?
为你,数10年来,我在江湖之中颠沛流离,闻你在宫中辅佐君王,为了能进宫早已经不是清白之躯。
“六年前你为何离我而去”。
“为学”
“学成之后,为什么不回来找我”。
“天下,重于一切。”
“我现在乃一国之君,可以左右你的身旁。”
“殿下呢?”
“已斩”。
“早已料得今日,你为何弄得天下大乱”。
“为你,自知你不会放下天下百姓与我同走,唯有夺得天下你才可以与我在一起,即使是生灵涂炭,又如何。难道让我日日与你见面,夜夜却在他人怀抱里想你……念你吗?”
良久
“臣告退”。
“恩”。
归家后,暴雨而至,雨水与大地想久违了的恋人,相拥在一起喜极而泣。
“我要走了。”
“带我走好吗?”
“你要等我。”我背对着他。
“郎,留步。待君儿为你舞上一曲。”
我转过身。
气随舞动,指劲如风,舞得寒气一分为二,犀利无比。红袖更添尽无限忧愁。
未舞完,我转身离去。户外小雨是伊人的眼泪吗?
雨止。
次日,她抚我带有余温的躯体。悲恸不已道:“想不到千里追寻至此,夺得天下只为与你左右,而你却先我而去。”
天下虽重,比之于你却远之不及。
“山河破,只为情。建山河,亦为情。”悲凉的歌声回荡在冷殿之上,震及苍穹。玉石金块已无光彩。
“舞尽一生繁华,只为一瞬爱情”
不只不觉,旅程已经开始,后知后觉已经在去往上海的飞机上了……
浮云
这是我第二次坐飞机,窗外的一切依旧那么那么吸引我。透过玻璃,我感受到折射进来的阳光浅浅的热度,很……温暖。飞机刚起飞不久,所以离地面还蛮近,周围的云似雾,纯白、轻盈,给一切增添一种梦幻般的感觉。渐渐得,云朵开始厚起来,这是比较平整的一层云,好象是漂浮在一大块透明无比的玻璃上似的。看久了会觉得它成了划分天上与地下的“界线”。飞机越飞越高,然后就钻入厚厚的云层中。给人感觉相是迷了路,却十分勇敢地继续穿行。云朵的形状越发得多起来,像圣诞树,像大象,像房子,像剪刀,像手机,甚至有像赵本山的头像的……其实只要你用心去想象,云可以是更多样子的,云可以更美。
夜上海
上海的白天就像是一台黑白电视,屏幕里重复播放的是那林立的高楼大厦,是那古朴的带阁楼的矮房,是那整齐划一的厂房,是那穿行于其间的行色匆匆的人们……让人觉得沉闷而乏味。而正像一首老歌里唱的“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华灯起,车声响,歌舞升平……”夜晚的上海就是一台彩色电视,屏幕里色彩斑斓东方明珠电视塔上三分钟变化一次的彩灯;震旦大厦墙体的电视大屏幕;各种各样的商标灯;每一座大楼上闪烁的霓虹,无不为上海的夜增光添彩。这样的夜上海,透着一点妩媚,洋溢着些许动感,深深吸引着各方游客。
人家尽枕河
在江南水乡,有不少像乌镇这样的古镇,美丽宁静得像一颗颗珍珠。乌镇除了拥有大家都具备的小桥、流水、人家的水乡风情和精巧雅致的民居建筑之外,更多地飘逸着一股浓郁的历史和文化气息。碧水蜿蜒,小桥流影,橹声G乃中看水阁画卷般在眼前徐徐展开,看水乡人在水阁中起居住行,听古镇人乡音叫唤此起彼伏,让游人心中多了分惬意。乌镇的水阁正已它独特的韵味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喜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水阁是乌镇的灵气所在,虽然它没有奢华,难比高楼,但一千年来,就是它默默地陪伴着乌镇勤劳善良的人们度过了他们每一个平凡而实在的日子。有了水阁,乌镇的人与水更为亲密;有了水阁,乌镇的风貌更有韵味;有了水阁,乌镇的气质更为悠雅;有了水阁,乌镇的历史添了一份委婉;有了水阁,乌镇的游程多了一份回味……是的,水阁是乌镇的独创,是乌镇的魅力所在,是每一个乌镇人心中永远挥之不去的那抹最亮丽的回忆。
这是一次奇妙的旅程,从大都市上海一直到景色宜人的江南水乡,仿佛穿越了繁华与宁静,而在这之间,又寻找到了一种无与伦比的感受。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时,你会发现语言是多么的脆弱和无力。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因为它实在不能确切地表达我心中所感。
小孩子喜欢去肯德基、麦当劳;青年人喜欢逛街、看电影;老人喜欢去棋社下棋、聊天。新民众乐园作为一处可以同时满足不同年龄的人的不同需要的娱乐场所。其繁华与热闹是众所周知的。
元月27日,我们现代少年报书虫俱乐部的一群小书虫如约来到了这条繁华的街道去参观这条街道上的几处旧址。街道上人来车往,许多少男少女挽着胳膊在那悠闲地逛着街。因为快过年了,佳丽广场里人山人海,人们在尽情地选购年货。新民众乐园的沿街小店,肯德基、烧烤及众多食物都诱惑着人们的嗅觉。走进去,小商品和前卫时髦的衣物、卡通包、卡通娃娃琳琅满目,吸引着人们的视线,整个大街热闹极了。
可又有谁知道,这繁华的街道上会有这么一个冷清的角落。那就是新民众乐园旁边的南洋大楼三楼的国民政府纪念馆。这是一栋六层楼的欧式建筑。曾经是武汉国民政府的办公处,曾是国民党重要领导人汪精卫、徐谦等人的活动场所。也曾是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的会场。我们一群小书虫兴致勃勃地来到三楼的纪念馆。纪念馆格外的冷清。孙中山像和遗嘱挂在会场的中央。一张破旧的小桌子上摆放着一台黑色的老式的电话。这便是当时的办公厅了。可此时却已经没有了昔日的繁忙——一种人去楼空的感觉。展览厅内有很多的图片。这些图片再现了历史的场景。不再清晰的面孔,依然存在的文字。跟那外面的大街比起来,似乎有很大的差别。
我不由得感叹:繁华的街道上有这样一处被人冷落的地方说明了什么?我们这些以自己是武汉人为骄傲的武汉人究竟对武汉了解多少?为什么人们宁可花几十乃至几百元去购买那些花花绿绿的小饰物,却不肯花上几元前前来回顾一下这段值得人追忆的历史?
同学们,行动起来吧!加入到我们的红色之旅中来,因为只有真正地了解武汉,才能在将来更好地建设武汉。
简评:有如此多的感慨和收获,真是没白去!
我们走到了路的尽头,我却无法挽留,你头也不回的就走,我却还在那里停留,回想起你以前的温柔,让现在的我痛心疾首,是我爱你爱的不够,还是你喜欢寻花问柳。
我最后一次站在这里,道旁的樱花已落,只剩下叶子在阳光下闪亮。微风习习,一切安详又美好。我在这里,繁华不曾落幕,念你如初。
此时暮春三月,杨柳依依,枇杷树上已有青涩的果实,等它成熟的时候,或许,我已不在。我想留下这些美丽的纪念,也许以后再也没机会看它成长的过程。牡丹花有的含苞待放,有的却已开始争艳。虽没有洛阳牡丹的千娇百媚,却也是国色天香。可爱的月季仰着粉红的小脸,羞涩地微笑着。花蕾绽开蛇紫嫣红,在碧绿发亮的嫩叶衬托下显得生机勃勃。我却在想,还有多久,我要离开。
时间开始倒计时,从现在到零没有多远。我不想离开这里的一草一木,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却对这里深深依赖。如果可以选择不离开,花开花落的每一个奇迹我都会珍惜。
还记得在那一片三叶草中找到一颗四叶草的惊喜,还记得在那黄土地上洒下的汗水,还记得在那静谧时光里的玩笑,还记得在那花园旁藏匿的快乐,还有你陪过我走的那么长的路,现在,这一切,就要结束了。我害怕以后会再次想起,害怕眼泪会再次错洒心底。匆匆的时光啊,对不起,我没好好珍惜你。
终于有一天,会再也看不到你的微笑,甚至连你的哭泣也听不见了。也许时光荏苒,你会忘记那个喜欢穿白衣的我,但我依然会在记忆里留下你的影子。我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现在一起欢声笑语的我们,会装作不认识擦肩而过。也与会,也许不会。假如十年之后我们相见,若你过得好,我便祝你以后也幸福;若你过得不好,我便给你一个拥抱,让你释放十年的委屈。或者我们应该再回到这里看一看,也许一切早已物是人非,但至少还能留点这些年的画面。
有些感情很平淡,却能够永远。就算时间走的很慢,就算未来还很远,只要有你在身边,我不会感觉孤单。
杨絮纷飞,像雪花一样撒满天空。这样唯美的画面,没有你,一切都失去了意义。天气变暖了,心却变冷了。忍着眼泪不想再看你,因为害怕这是最后一眼。会不会以后再也看不见你的欢颜。阳台上的棉被,是时候收了,我想它一定充满了阳光的味道,晚上睡觉时祝你做个好梦。现在,最后一次站在这里,以后的我不知要走到哪里。这一站,是我人生中最有意义的一站;这一站,繁花千树;这一站,刻骨铭心,这一站,愿我们相亲相爱到永远。
阳光洒满我窗台,一天的时光似水流走。可我还没有和你好好经历过彼此的呼吸,所以,不忍离去。我在楼上记着难背的物理公式,听你在楼下背着历史事件的意义,我们是朋友,却是最遥远的朋友。因为我们的关系仅仅是相见,却不曾相知。我曾经站在你曾站过的地方,看空气中是否还残留着你的气息。你静静站在报栏下,孤单的背影让人不敢打扰,却又让我心疼。我总是想和你说话,却又不知从何说起,我没有勇气打扰你。怕惊吓了你,以后见面会尴尬。我知道你不认识我,但我却在心里一次又一次念着你的名字。
你在我写的故事里,我想和你有个好的结局。成为我的朋友,不知道这会不会太难,但我却只想和你做朋友。就连我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校园里有很多人都不认识,却对你情有独钟。也许是因为你柔软的声音,也许是因为你清丽脱俗的气质,也许是因为你报了我犹豫很久却放弃了的文科班,我的梦想,被不认识的你完成。所以,我想,在这有限的时间里,说出心里的话,至少我不想以后见面了连一个微笑也没有。
倒计时开始了,59,58,57……快结束了,结束时,我们好好道个别,轻声说句“再见”吧。至少,以后见面还能有一句问候;至少,以后你不要忘了我;至少,繁华不要落幕。
人生的一切变化,一切魅力,一切美,都是由光明和阴影构成的。
——题记
盛世浮沉,你的落寞路遇我的繁华凄凉,霓虹灯下的凄世迷离,模糊了我仅有的双眸。愿为你舍尽天下,追随你——海兰珠。
光明,我没有。
帝位,我早已觊觎很久了,手足之情,对我而言都只是利用的替代品。为了登上帝位,我——皇太极甘愿伪造遗书:“立皇太极为帝,阿巴亥殉葬。”
阿巴亥的儿子多尔衮不服,我暗中派人让阿巴亥上吊。兄弟我没有,我的戎马一生,沾满了万千人的鲜血,而我的心中早已晦暗。
阴影。总以为会伴我一生的人不会出现,陪伴我的只有帝位和权势。
君临天下,倾倒众生。
独看江水向东流。你,明亮的双眸刺痛了我内心的柔软。你,眉宇间的忧愁,让我心痛。我想要走进你,却怕把你吓跑,只能在上面偷偷的看,偷偷的想。
君临天下,愿为你破除世俗的观念。
我向庄妃偷偷的打听,才知道你是她的妹妹。听说你以前嫁了一个男人,可是不久,他便死了。从此你成了别人眼中的不幸之人,但是,为了能和你在一起,我甘愿祛除内心的阴暗,用光明将你纳入怀中。
自古女子不能侍二夫,可是我就要祛除这些观念。用我的心扉纳你入怀。世俗的观念是用来束缚死人的,而我是帝王,为你,又有何不可。
君临天下,为你倾尽生命。
海兰珠,我的兰儿。你为什么要那么早的离开我。江南朦胧的烟雨,打湿了我的双眸,好冷。想要你回来,却只能暗自神伤,终不及郁郁而终。
的前世今生,都只是为了守护你。我的上半生活在阴影之下,以为内没有你;我的下半生也只是因为有你,才是阳光普照。
君临天下,海枯石烂,谁为谁等待。
海兰珠,你就是我光明的天使。沧海桑田,永生不死,不死不灭。想要执你之手,奔向光明的天堂。
君临天下,山盟海誓,谁为谁守候。
海兰珠我的戎马一生。阴影伴我终生。那唯一的光明,都是你给予的。你走了,我已毫不留恋。帝位和你相比,在我的面前,早已微不足道。
阴影和光明,阴谋和爱情;我愿为你放弃天下,屠尽天下人,只因你是我的全部。
君临天下,舍我一生戎马,还你半世流离。
而今各自成殇,抚平的只有内心阴影的一角。而那痛彻心扉的半世凄迷,就只能随你葬身于一座孤坟。
望穿秋水,一眼万年。
光明,阴影就是我一生的写照。
人生中,到底有没有一种等待,能够让回眸不再苍凉,让世界只有光明,没有影涩。
——林徽因
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地来;我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题记
他们,是三个才华横溢的才子;她,是风华绝代的佳人…几座城
市,几段不同的爱情。无论是为她抛弃妻子的徐志摩,梁思成还是默默守护她终生娶的金岳霖,我们无法在争执什么,她有自己选择的权利。
我们或许都认为徐志摩和林徽因才是门当户对,但为什么她毅然决然的选择了梁思成呢?康桥上的那一段爱情并不是没有打动了她的心。是的,林徽因爱不起,她想要的是一段如她般净如白莲的爱情!除了徐志摩的爱,当然还有金岳霖对她如红酒般醇厚,踏实的爱,最后虽没有在一起,但他用自己浓浓的情谊默默的守护了她一生……
他终生未娶!
梁思成,这个在林徽因16岁时就对她一见钟情的才子,因在文学方面的欠缺,他不会像徐志摩那样写诗来表达他对林徽因的爱,但他给了林徽因足够的空间,给了她选择的余地。换句话来说他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好丈夫。
或许林徽因也没有想到,她这个说好相伴一生的,爱她的梁思成,在她死后也会另娶佳人!道只有不曾表露的金岳霖真正的爱了她一生。
净如白莲的林徽因一生像多姿的春季,无论在什么年代都会给人一种沐浴春风的感觉,或许她就是人间的四月天吧!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春天就这样在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中,老人们的家常聊天中,天空上风筝的飞舞中来了。
看,樱花开了。那白色的花瓣边透着一点点淡粉,空气中都是樱花的清香,惹得不少踏青的人驻足观赏。
看,小草绿了。那嫩嫩的淡绿色,让人仿佛置身于山水画中,倍感舒畅。
看,柳树发芽了。那翠绿色的嫩芽,随风舞动,让人更能意识到春天的到来。
春风来了,风里带来些花香,草香,果香。春风是乐于助人的。你瞧,又一个风筝飞上了天。
春雨来了,很小很短,只下了两三小时的雨。雨停了,空气却是那样清新,地面是那样湿润。
春天驱走了寒冷,让冬眠的小动物感受到了大自然的魅力。春天是希望,让小孩子们一个个都朝气蓬勃。“一年之计在于春。”春是万物生长的季节。
我喜欢春这个季节。它不像夏那样艳丽,不像秋那样灿烂,不像冬那样冷漠。
我也喜欢春天的阴晴不定,它让人对前方的未知充满希望。
我爱春天,爱它的温暖,爱它的奉献,爱它的执着,更爱它的人气。邂逅春天,就要珍惜春天。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睡梦中,悄无声息地下了一场雨,仿佛春雨在“拔苗助长”,催促着桃树、杏树、梨树……睁开惺忪的睡眼,换上属于自己的新衣,点缀这个素色的世界,变得五彩斑斓。
当我走进校园,便深深地被它们吸引。美的使人陶醉,醉的让人畅怀。身临其境,那种春天生机勃勃的活力,顿时将我灌醉,沁人心脾。我何曾不想变成一束花,像桃花那样“浓妆淡抹总相宜”。娇羞的样子真叫人喜爱,轻盈的身姿真叫人羡慕。有的桃花含苞欲放,却依旧让人赏心悦目。美丽的桃花,你虽然没有牡丹的高贵,没有玫瑰的高傲,没有百合的优雅。但是,在我心中,你是一朵最初绽放的花。
那一片红火,是什么?原来是山花茶。一阵风经过,山花茶颤悠悠的,急忙害羞地跑到草坪上。我走近一看,一幅背着新竹背篓的采茶女的画面,浮现在我的眼前。不禁想问,我可妨采一朵,戴在头上?看到树上不少的“新生命”,顿时打消我的念头。花骨朵儿藏在盛开的山花茶背后,难不成“年长”的花是它们的母亲?呈现如此“溺爱”的景儿。拾起地上的一片山花茶,心里居然开始燃烧着熊熊烈火。正如一位侍僧言“树头万朵齐吞火,残雪烧红半个天。”满树红花,那么夺目,那么可爱,春天里的第一抹红——山花茶。不艳丽,不惹人爱,但却默默地守护校园,尽自己最大的优点,展现最美的风景。
此刻,我已经在路上,赶赴一场春天的约会!
(一)行走
十二月。夜。
十二月夜的大街上寒风肆无忌惮的穿行,我站在街角望着跟我一样孤单的街灯,昏黄昏黄。然后用手拉了拉外套继续一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在街上行走着,从街的这一边一直到街的那一边。
行走,我也只是习惯在失眠的时候跑到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借着深冬的寒风涤洗大脑的每一根神经。以前总是认为一个人若无其事的在凌晨两三点的大街上行走,底着头看石子从脚边飞越是件无聊的人做的无聊事,而如今我也是在做着这件无聊的事情。
他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当我们都学不会遗忘的时候只要闭上眼静静的行走就可以了。或许吧。每一次闭上眼,大脑都随意的穿插在某一个空间某一个时间里,夜过滤不属于大脑里的那一片片记忆然后淡漠的在每一个走过的地方留下一个永恒的记忆。
行走,或许也只是为了习惯遗忘。
(二)阳光
阳光总是喜欢这样肆无忌惮的泄进眼睛里荡漾,而我也总是喜欢背对着阳光一遍又一遍享受日光浴,然后背后一遍又一遍灼痛。
灼痛。阳光。
对于阳光这个名词没有太多的研究,只是纯粹的喜欢它单纯时的灼痛。感觉。阳光永远是阳光,我想大概在几千年以后阳光还是阳光吧。那种有着灼痛而又单纯的束光。
(三)习惯
习惯每天早上7:55踏进教室,习惯了在宿舍的顶了望天与地的相交线,习惯了对着电脑的时候脑袋一片空白……习惯,习惯多好,至少习惯了一个人就不怕孤单了。
习惯了在心情不好时大把大把的在草稿纸上涂鸦,听笔尖摩擦草稿纸的沙沙声响然后草稿纸上就会有一大段一大段被我写下的心情。偶尔也会在累的时候趴在桌面斜眼望玻璃窗外暖暖的阳光,心里也暖暖的。
同桌说我的这些习惯是自虐。自虐?呵呵,我笑笑。或许吧。曾经在《写下的心情》里写下“当太多的习惯已成了习惯就不再是一种习惯了”这句话,也有很多人说习惯了就成自然了,真的,习惯以后就真的不再是一种习惯了。
升高二了,暑假里从电脑上下载了很多小说,大多是穿越古代言情的,真真是看疯了。其中最令我震撼的莫过于《繁花落尽执何手》。(又名《我的夫君大小乔》)
我为每一本书中震人心弦的爱情所感动,是不是因为是在古代,所以生命容易逝去,抑或在古代,人们的心还没有受到污染,所以才会有如此至美纯洁的爱情存在?
小乔如此爱着忆甜,可是忆甜至始至终心中只放得下一个人,满满的,她至始至终只把小乔当弟弟,宠着,惯着,因为内疚?她是那么信任他,10年,她以为他欺骗了她,可到底,小乔还是那个纯洁倾城的小乔。为了心爱之人的天下与幸福,牺牲了自己的一切。
每每念此,我在想,小乔活着,是不是只是为了爱她?到了最后,甚至连自己的死也不愿让她知道,只为她换她夜夜安稳睡眠,不愿在她心中留下任何痛楚!小乔何其悲哀!如若人生在世,能得此爱,了无遗憾!
忆甜何其幸福!虽然不能与相爱之人相守,可与她喜结连理之人,却能有如此胸襟,甚至在相拥而卧之时,也能容忍她说,下辈子要做大乔的娘子!不允许他下辈子再找她,缠着她!甚至于在她终于奔赴黄泉之时,还将他俩葬在一起。大乔与忆甜。大乔与忆甜。纵然她也爱自己,可最爱,依旧是大乔!他,不奢求她的给予,只要,能在她身边,便是最大的幸福。
可我也恨,恨你当初为什么要阻止她去找大乔!只为了那小小的借口?只这样,让原本相爱之人阴阳两隔,我心痛,我疾呼,但这样,才是真谛对么?相爱却不一定相守,何其苦!
大乔为了忆甜,终也是付出了生命。倘若他能早点醒悟,早点说爱,是不是又是另一番景象呢?
假设只是人们美好的祝愿罢了,良人不一定是主角,主角不一定是良人,相爱相知却不能相守,上穷碧落下黄泉,死了终于并肩而眠。
《忆甜女帝传》终卷:
崩于七十二岁。育一子,名,明景洛。(大乔名曰乔文洛)。安葬于明景皇陵,与前皇夫乔文洛同穴。两棺并放,拆隔板。比肩而躺,均着大红喜装。
其现皇夫李继亲自合棺木,手下断龙石。并于陵墓外石碑,亲自撰碑文曰: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此生无缘手相系,来世之约君莫迟。
我在繁华落尽的微笑中,写着关于尘世间一切美好而无法言喻的浮光。我追溯着苍白的过往,寻找着虔诚的泪光。
一叶坠地,跌落满地心碎,慌张拾起。将萌芽是思念收藏,沉淀,沉积。
整个冬天的夜晚都听着电台dj那愉悦的声音,我却莫名奇妙的感到寒冷的忧伤在骨子里蔓延,任由那彻骨的冰冷湮灭了我。
不知为什么,这个春天来的特别的晚。阳春三月的雨整夜整夜的下着,像是要把冬天积欠的雨水全部还上似的。
有一段时间,特别的恋着下雨天,常常在雨天撑一把雨伞在雨中漫步。冰凉的雨滴跌落在地面,它们似乎很不甘心就这样被湮没,努力的用尽毕生力量汇成一滩雨水。滴滴嗒嗒,思绪开出了一朵一朵妖娆的花。
曾经记得我是个特别爱哭的孩子,总是莫名的流着泪水。晶莹透亮的泪珠顺着被沾湿的睫毛跌落在纸上,向四处洇散。一种惆怅的心绪便在伤感之中漫延。
一直都很向往春华秋实的繁荣,只不过曲终人散的时候,我又会在何方?
在繁华落尽的微笑中拾起一片飘落的枯叶,缓缓地将它藏入心底最深的角落,沉封苍白的过往和虔诚的泪光。
繁华迷离双眼,而只要心怀感恩,就能穿越表象,进入繁华深处,灵魂的家园。
楼前那片荒地上准备建起房子。
那嘈杂之声令我除烦燥之外别无选择——各种钢筋碰撞声、跌落声与整日无故呜咽的电钻声更似鬼哭狼嚎。
我正去关窗,而那声称有良好隔音效果的玻璃却仍抵不住声音的穿透而不住地颤动着。倏然间怀念起往日的寂静,如今却只能如此安慰自己:曾经拥有过,便是可以感恩。
我已不能用俯视的眼光去看那座未完工的楼房了,它已比我所居住的那层楼高出许多。我略带怨恨地望着那头灰蒙蒙的庞然大物,它确实掳掠去了这城市本就稀少的阳光。
幸而那午后的阳光挣脱楼房的阻拦,倔强地张开臂儿,楼抱住两个建筑工。钢筋架后是两团漆黑的影子。
此时的阳光正毫无保留地侵入他们黝黑的肌肤,窃取他们的汗水,嘈杂的钢筋碰撞声、跌落声与那鬼哭狼嚎的电钻声正毫无修饰地在第一时间鼓动着他们的耳膜。我仿佛见得他们不断地撩起衣角揩着险些流进他们眼中的汗珠,却仍十分成就地笑着——那是属于他们的成就,激起喧哗的同时,带去荒凉,留得繁荣。
那黧黑的脸上,那洁白的牙齿与那朴实的笑瞬间击中了我,我终于明白,为何他们能乐此不疲地穿梭于钢筋水泥之中——
因为,他们站在繁华的深处,用自己朴实的身躯,书写起城市最繁美的篇章。
此刻,抚着房间光滑的墙壁,可曾知晓,里头凝聚着几多朴实的建筑工人的力与汗水呵!
倏然间领悟,与其烦躁抱怨,不如以一颗感恩之心坦然而淡定地笑看云卷云舒。就像身处繁华的喧嚣之中,无法逃避,只是莫忘记,繁华的最深处,有一些人值得我们感恩。
天意渐凉了,骑着单车走在街上。此刻的我也明白了古人所云,“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街旁的树,虽不是梧桐,但也将秋意体现的淋漓尽致。一种古城特有的浓厚神韵,荡漾在这片秋意盎然的土地。
其实树是最能代表一个地域的沧桑变化。盛极一时,衰败一刻。碧花终有凋零日,华树难逃枯老时。一眼望去,又有谁能极目苍穹?树的年轮每多一圈,又过了一时三刻的繁华。
可惜,物极必反,这个道理历史已经印证过多次了。
前些日子,有一个多年未见的朋友打来电话,我竟一时语塞,猜不到是谁,后来那位朋友才向我说明。我倒很尴尬,连忙抱歉。在闲聊之余,也不禁感慨,昔日要好的朋友,如今却已是天涯一方了。命运弄人,以前总听人说,一个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呵呵,现在看来,多半是安抚之言罢了。若是命运能被自己掌握,那世人有何必执着于烦恼呢。世间总有多情人,也正是因为这些人,才为我们营造了一个有血有肉的繁华。若无多情人,繁华终不过是一副骨架罢了,空洞无望。我本不该以这样的态度去看待,但奈何现实总让我失望,在一次次希望中失望,恐怕,再有耐心的人,也会如此吧。繁华带给我们的,是一种享受,有谁能说,他不眷恋于此,如若你是多情人,那便多谢你了。因为你的婉然一笑,让原本空洞的繁华,多了一分娇艳。
这个世界过于多情,冗杂并不适宜我们,相反,简单的生活,正是我所求之不得的。徐志摩说,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求我灵魂的唯一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究是幸,还是命?似乎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但无论我们怎么努力,我们的得与失,对于这个多情的世界来讲,根本就是无关紧要。因为,世界从来不缺少我们这样的人。我们只能用苍白的火焰,来想象着颠覆整个世界。
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外面已经是暗潮涌动了,果然啊,还是平安夜比春节更吸引人。看着成群结队的人,心中莫名的升起一丝伤感,此刻,更不知有多少人像我一样,只能在家中坐在电脑旁,敲击着已经迟钝的键盘。暮色降临了,街上的灯光也已经开始工作了,人潮涌入皇城,显得多么刺眼。这个世界,真的不缺少繁华,只是在此刻就能完全体现,或许你置身于其中,体会不到,但当你置身事外的时候,才发觉一切有多么可怕。我觉得自己真的是沧海一粟了,以前的自己总是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当自己回头看的时候,其实,你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蓦然想起国学大师王国维所说的,人生有三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人生在世,纵使你君临天下,看到的,也终不过是茫茫无尽的天涯路,物质上你得到了你想要的,但在精神上,你却还要走很长的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为了自己所追求的有价值的东西,即使苦累,也无怨无悔。
“众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最终苦苦追寻的东西,在经历千难万险后,蓦然才发现,它就在自己不经意间遗失的角落,却无法挽回了。
凡人都可以轻易做到第二层,但想逾越它却不是那么简单,或许真的成功了,回头再看,却只道:“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只到这时,你才会明白,人生三境界,可以用另外三句话诠释: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我一个朋友曾说,要想当爷,必须先当孙子。这句看似玩世不恭的话,却让我沉思许久,他说的一点都不错,历史就是最好的见证者。说到这里,如今起起落落的时代,颠覆了多少人的幻想,唯一亘古不变的,怕只有这些曾经是孙子,后来当过爷的人一手缔造的繁华。
在午夜朦胧的星空,闪耀着的星是活的。害怕日子里的失落,害怕责骂的回声,躲在阴影的角落,看不见你的影子。徘徊在时间里,似乎没有我要找的,人生是为谁而生?时间被人遗失了,在逃避中逃避,在人生的尽头里大声呼喊。
你也许不会明白,因为人生没有答案。在坎坷的道路上,有无数块绊脚石割伤你的脚。但没有绊脚石,你会觉得更空虚更失落。
好象认为失去了就是没有了,道理人人都懂,但在做起来却又像遥不可及。假的要幻想成真的,真的要幻想成假的,因为世界太会欺骗人。想要的,牢牢抓住,但不属于你的抓也抓不住。人太自私,也太敏感,总是期盼这个来,期盼那个去,但老天不会让你如愿以偿。人还不如动物,为自己有的高兴,不为自己没有的伤心。
奔跑本身是一种姿态,动态而勃发奋进的一种姿态,就如同锵锵而进的鼓点,急促,声响十足,振奋人心。它像是有生命的一种东西,或者有决定权的一种无心性的神,拥有掌控人命运的能力。
我们必须奔跑。
是,必须奔跑,而并非我们需要奔跑,我给这个词以如此肯定的修饰,决不是是为了表现它的重要性——即使现实中我们一直在奔跑,虽然跑的速度,跑的姿态,跑的心态天性迥异,但无法质疑的是我们的的确确在奔跑。
那么我们的奔跑是为了什么,换言之,我们有怎样的意图来通过奔跑达成。
一切弱小的强大的动物,都在竭其所能的奔跑。奔跑意味着生,意味着远离死亡,就是那短暂的蛰伏也是为了奔跑而养精蓄锐。一切低矮的高大的,廉价的名贵的植物,也在尽其所能的奔跑,那是根基的深扎,那是枝叶的延展,那是和阳光的拥抱,那是时间里隐秘的呼吸。
而人类也在奔跑,为着心中美丽的希望与梦想。
前进的这么一条长途中,满是磕磕绊绊的石子,它们尖利的棱角撕磨着脚心,妨碍着迈步的动力,有时还会有许多的荆棘长在石缝中,撕扯着裤脚,撕裂皮肤,划出一道道血痕,前方是难以攀爬的无尽的巨石,在如此恶劣的情境下,人一直在奔跑着,竭尽全力的奔跑着,然而,跑得越快,就越容易被磕绊倒,越容易摔在一片荆棘石子中,磕碰出一身血痕。
这血痕,是懦弱者失败的旗帜,他们倒下了,就没有再起身,而是伏在那里,沉沉寂寂的将面庞迈入一片沙硕中,沉沉寂寂的自卑自怜。这血痕,却是勇敢者无畏的号角,一次次跌倒,一次次爬起,向前奔跑的信念久挫而弥坚。奔向理想,奔向成功,奔向绚美的胜利之国,即使一身血痕,也是血染的风采。
倘若到达了一处心中的乐土,这里芳草丰茂,水流涓涓,阳光温暖而明媚,有着一切他之前所希冀的东西,拥有着许多难料的美好,他或许会止步不前,也许会安于现状。然后他身后的人从他身侧跑过,从未回头看一眼身后的风景,从未迟疑不决,因为心中有更美好的风景,所以从未觉得面前的东西足以构成美好这个词语。
而止步不前的人,就被困在了那一方牢笼内,时日久了,水流苦干,芳草萎靡,阳光暗淡,他这才想要站起身来继续奔跑,然而早没了起始时的勇气与毅力。
我们要向前奔跑,不停滞,新世界总在前方。
我们必须奔跑,不满足,奔跑出一路繁华锦绣。
我坐在车窗前,看着都市的繁华,空虚的城市像一个没有了灵魂的娃娃,同时看着转瞬即逝的风景,又感到无力,它不会为了哪个人的啜泣而沉静下来。一切,依旧……
秋,在不同的人心中有不同的感受,有诗云:“却道天凉好个秋。”又曰:“萧瑟秋风今又是。”秋,往往充满了诗人的惆怅,但凡事都有例外,如刘禹锡的“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于人于情,或悲或颂,秋在人们心里,终究还是可爱的。
夏天悄然溜走,秋在不知不觉中降临,秋意渐浓,只觉得天气转凉,秋风萧瑟。这南国的秋天,总是那么的短暂,似乎刚来,又好似已经过去,总之,我是留不住,也抓不住的。
乡间小道,两旁的树叶,渐有泛黄的迹象,却也不多。一阵清风过,叶落旋舞,轻坠地面。风儿轻抚中,叶儿沙沙作响,仿佛在对风柔声细语道:“轻点,轻点,我要为这秋天再舞一曲!“没有霓裳羽衣,没有伴奏乐器,这是一场属于叶的安静的盛世独舞,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舞完的叶,悄悄谢幕了,静静地等待来年的再次花开,再次邀风共舞,谱写秋的篇章。
秋,总难免让人有所思念。可是,这浓浓的秋思,会落于何人家中呢?轻轻地,悄悄地,推开那扇朱红色的大门,抚过斑驳的墙,抚过败落的花,却唯独不能抚过你的脸庞。时光翩跹,转眼百年,你是何时走的呢?我渐渐忘记,只知道,我再怎么等,也等不到你归来的那一日了。你来时,我的世界春暖花开,你走后,我的世界繁华难再。是的,你走了,好像是在一个我不愿提及的夏天,那一刻我的世界演变成了秋天,所有的话都败落了,泪水决堤,这一世的繁华呀,难续。
秋总是这样的,让人或悲或喜,秋也让人觉得闲适。这也正是秋的可爱之处。
落叶于空中飞舞,此时,倒不妨停下脚步好好观赏这南国的秋。最好温一盏茶,捧一本书,若还可以弹奏一曲,那最好不过了。天上有淡淡的云,地上是泛黄的叶,还有门前树上成熟的果,你若馋,抬手便可得。秋,其实是有一种闲适感的。若此时来一场细雨,淅淅沥沥地拍打出美妙的音律,洗尽尘世的烦扰。在微风轻拂中,携来淡淡的专属南国的泥土幽香。在这深秋时刻,抿一口茶,观秋景,持一把伞,赏秋雨。融情于景,在秋风秋雨中,找回最初的自己。
这南国的秋,虽是短暂,却也难忘。若你喜迎秋,秋也就不寂寥了,反而更显可爱。
放下心中的杂念,忘却尘事的繁琐,携三两好友,漫步秋风秋雨间,述说近况,寒暄几顾。然后,静享南国这短暂却可爱的秋。
南国的秋,点点滴滴,浸入我的心。浮生繁华,我独恋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