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实用范文分享
同学们,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就是你们的好帮手——钢笔。
我从外表看古朴优美、雅致大方,我只有小主人的中指那么粗,身穿一件红白相间的外衣,颜色鲜艳无比,我的好“伙伴”就是外衣上印着的图案小熊。小熊穿着一件薄薄的红裙子,小熊眯着胖乎乎的眼睛正在熟睡呢!
我的外表不仅光彩夺目,而且用起来也很方便。当小主人需要我时,我就会主动地跳出来,帮我的小主人排忧解难。当“我口渴”想喝水时,小主人就让我喝足水。这是,我感到浑身有使不完的劲,非常想为小主人服务。有时小主人心情好就会不我轻拿轻放,这时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写出的字也漂亮。有时小主人心情不好,她就会很用劲的撞我的头,搞得我头昏眼花,想得了脑震荡一样。不过,我还是挺喜欢小主人的。
你们想和我交朋友吗?只有保护好我才能写出自然流畅字。
大家好,我就是你们不可缺少的小伙伴,钢笔。
我有一件黑色的外衣,上面还有一些花花草草的图案,可漂亮了。我头顶上有一顶金色的礼帽,看起来风度翩翩。我的作用可大了,每当小主人考试时,写作业时,都离不开我。
小主人可喜欢我了。就说上一次吧,小主人在收拾书包时,不小心把我丢在了学校。小主人回家后发现我不在了,可着急了,他把铅笔盒翻了好几遍,又把书包翻了一遍怎么也找不着了。他急得快哭了,最后还是小主人的妈妈对小主人说:“你先别着急了,明天在到学校找找吧。"小主人这才不情愿的拿起别的钢笔写起作业来。第二天小主人在学校发现了我。
怎么样,小主人喜欢我吧,我也会好好努力帮助小主人写作业。
我叫钢笔,是工人叔叔把人生产出来的,我被工人叔叔送到一家漂亮的商店里,我的形状象一根小木棍,全身上下全都是银白色的,头上戴了一顶小帽子,穿了一身铁盔甲,显得精神抖擞,神采奕奕。我是写钢笔字的能手,每天我给小主人做出一张张满意的试卷,写出一篇篇漂亮的文章,有时候我渴了,小主人就给我输送许多能量——墨水,让我的肚子喝得饱饱的。小主人十分喜爱我。每当我的笔尖坏了,小主人便带我去换一个新的笔尖。每当我累了,发生了肠道阻塞,小主人就会小心翼翼地为我清洗肠胃,重新给我吃饱喝足。小主人这么爱惜我,我一定要和小主人配合,写出更精美、更工整的字。现在随着科学的发展,电脑已经取代了我的许多功能,可小主人还是舍不得我,依然把我当好朋友待。
我,一支精美的钢笔,身材修长而轻便,着一身黑色的外衣,尽显我的神秘和高贵,而我身上隽刻的“英雄”两字,更突显了我不凡的身份和张扬了主人的个性和品位。重要的是,我能在主人的手中挥洒自如,能帮助主人写出一手娟秀漂亮的钢笔字,为此主人没少厚待我,自从主人在文化用品超市对我“一见钟情”后,主人就对我怜爱有加,一向视我如若真宝,每天把我放在她最贴身的包里,和我形影不离,那时候我好幸福啊,每天都很开心的为主人服务着,随时等候主人对我的差遣,主人那一本本收藏起来的日记和书本,就是我这一生最美丽芬芳的见证。
总以为日子会永远的这么过下去,可是,时世难料,自从主人买了手机和电脑,人类走进了资讯时代,我就像主人后宫佳丽中最不得宠的那一位,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被主人打入了冷宫,已经被冷落了不知数日,每天都苟且偷生的藏在主人包底的一个偏僻的角落,任凭包里装的手机,钱包和一些乱七八糟的物品把我挤压的苦不堪言,主人已经完全忽视了我的感受,更让我伤心的是,主人已好久没有触碰过我曾经一度引以为豪的娇人身体了,长时间没有吸墨的身体变的干瘪而又苍老,真的就像张爱玲说的那样:“爱一个人就会把自己压的很低,低到尘埃里”,我就这样默默的在角落里等候着主人对我的眷顾。
昨天晚上,主人收拾完家务把包拿出来整理了一下,终于发现了我,那一刻我真的欣喜若狂,以为我终于可以熬出头了,恰巧主人的手机没电了,想记一个朋友的手机号码,于是拿起我轻便的身体,找一张废纸胡乱的划了两下,已经完全没有了当初的虔诚和认真,任凭我怎么努力的配合,写出来的字却是歪歪扭扭,丑陋不堪,主人甚至因为一个简单的字写不出来而懊恼不已,狠狠的把我扔到一边,最里还骂着“什么破笔”,天啊,我身体里仅剩的一点笔墨,就像我的眼泪,无声的溅落在桌子上,主人已全然不顾我身体的疼痛,丝毫感受不到对我从前的宠爱和怜惜。
主人啊,你写的字越来越差,甚至连最简单的字都写不出来,难道是我的错吗?是主人你越来越懒惰啊,你像许多现代人一样,用所谓高科技的东西取代了我的存在,手机和电脑已成了你生活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不错,它们是比我快和方便,键盘码字不可阻挡的替换了传统手写汉字的一种重要方式,人们已经习惯在电脑里使用网络通信工具或处理各种文件文本了,你看你每天匆匆忙忙的收拾完家务就坐在电脑前,一坐就几个小时,每天看了你睡眼惺忪的眼睛,我心里都很心疼,听说电脑对人体还有辐射,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长期缺乏手写的锻炼,你已经患上了一种时髦的疾病“电脑失写症”,你和很多人一样,已经为了赶时间不得不将书法这门艺术冷落了。难怪有人说过,时代的进步是以人的某些退化为代价的。
笔挺柳骨,墨凝韩筋。你看大诗人余光中怎样赞叹汉字的魅力的“杏花,春雨,江南”,当然了,不是人人都能成为书法家的,但是,我仍然希望主人你能会了电脑不弃笔,摆弄鼠标也能舞墨啊,腾出点时间,把字当成是一种修身养性的调剂紧张生活内容的一部分,别让电脑失写症荒废了这一传统文化的精粹。
主人,再爱我一次吧!
嗨!大家好!我的名字叫钢笔。我穿着黑色的西装,戴着一顶黑色的小钢帽,躺在文具店的床上,等待有人将我买走,为主人勤勤恳恳地工作。
有一天,终于有一个文文静静的小男孩看中了我并买下了我,把我带回了家。
原先,我以为我会过上幸福的生活,但不久,我的愿望就泡汤了。
小主人开始用指甲刮我西装上的染料,使我身上变得一块黑,一块白的,有的地方甚至连皮肤也露出来了,害得我上学时都不敢和别的钢笔们见面聊天,怕它们嘲笑我。从此,我忧伤,我孤独。
一次,小主人用好我后就跑出去玩了,连帽子都没给我戴上。忽然,不知从哪儿来的一股力量,迫使我使出了“粘衣十八滚”,在小主人的课桌上滚来滚去,眼看就要滚到桌角边,马上就要掉下去了,我以为我会就此命丧黄泉,幸亏小主人眼疾手快,救了我一命。当我再次来到小主人的桌子上时,我休克了。
自从这次事件发生后,我以为我的小主人会改掉他的坏习惯,能好好地保护我、爱护我。但我万万没想到,我的小主人还是和以前一样,折磨我、摧残我。有时候,他会把我当成金箍棒一样在空中甩来甩去,甩得我晕头转向;有时候,他会把我当成武器,和圆珠笔大战,打得我两眼直冒金星,鼻青脸肿的;还有时候,他会把我摔在地上,把我摔得鼻梁轻微骨折。
一天,我小主人的妈妈终于发火了,抓起未戴帽子的我,狠狠地往地上一扔,当时我害怕的又休克了,担心自己这次真地会死,幸运的我还没有死,只是我的头永远也抬不起来了。这时,小主人还没有捡起我,小主人的妈妈捡起我,又将我重重地扔了出去,甩在了墙壁上,我的“血”将洁白的墙壁染蓝了。
最后,我还是死了。我是一枝只活了四十五天的钢笔。
hello!我是一支钢笔,我十分漂亮,头上戴作一顶金黄色的帽子,我穿着一件华丽衣服,身上有各种各样的图案,上面有几排金黄色的花纹,还有雍容华贵的彭州市花—牡丹图案。我的家族人多得不计其数:毛笔爷爷、粉笔妹妹、铅笔弟弟、彩笔阿姨等.你可别小看我哦,我在家里排行老二,因为我的服装华丽、高贵,像一位礼貌的绅士,自然而然大家都叫我“开心果。”
在一个皎洁的月光下,城市安静极了,好像全世界都进入了甜蜜的梦想,寂静的草丛传来了蛐蛐先生凑出的小提琴优美的琴声。而在一个角落里,那里更热闹,那就是我们家族别开生面的大聚会。瞧,毛笔爷爷掠了掠胡子,笑眯眯地对大家说:“我们今天不止是吃喝玩乐的,还要来谈一谈我们大家族的悠久历史,看看谁的知识广泛!”他的话音未落,铅笔就耐不住性子,抢过了麦克风,就说:“我知道,我的祖先是石墨笔,我是由它演变而来的!在罗马时代人们用刀在龟甲上刻字,用石墨笔在墙上书画,现在我们铅笔的种类越来越多,不仅有软硬、粗细之分,还有自动铅笔和软橡皮头铅笔。”场下的观众听的津津有味,大家不时点头称赞,传来了热烈的掌声和雷鸣般的喝彩声,只有脸红脖子粗圆珠笔气呼呼的坐在位子上,他跑到讲台前抢过麦克风,轻蔑地问:“既然知识渊博,那你知道我们的祖先是谁?”“这个……这个……”铅笔摸着头使劲地想。场下的观众三个一群、五个一伙,议论纷纷。这时,毛笔爷爷来解围,和蔼地说:“孩子们,早在人们过着原始生活时,我们最早的祖先就出现了,那就是原始人用来做记号的树枝与尖石子,随着人类社会的进化,我们也在不断的变化。奴隶社会时,有了刀笔、石墨笔,到了秦汉时期,我诞生了,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你们运运而生,闪亮登台了。由于你们经济适用,在哪儿都见得到你们的身影。”毛笔爷爷拍拍我的肩膀,“特别是我们笔中的骄子钢笔,它实用美观,书写流畅,携带方便,品种繁多,被人们喜爱!”
爷爷的话特别让我自豪今天的聚会,我了解了我们笔家族更多的历史,我还要用实际行动为人类做更多的贡献。时间不早了,我要睡了,“bay――bay!”
hoello!我叫钢笔。我的个子比整支粉笔长一些,全身是用金属做的,穿着浅蓝色的盔甲,戴着一顶蓝灰相交的钢盔帽,看上去像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
我的头与众不同,是尖尖的,而且我不用吃饭,只喝墨水,如果饿了的话,我就召换不出文字大兵了。我那硬硬的盔甲里,就是软软的肚子了,我的肚子是透明的,把我的头闷在墨水瓶里,把肚子向上一拉,我就可以吃饭啦!
对了,忘了告诉你们。我那浅蓝色的盔甲上,有着可爱的卡通人物,是哆啦a梦和它的神密工具,可漂亮了!
小主人对我特别的好,只要我有一点点脏,他都会把我擦得干干净净,银光闪闪。每次都能为小主人写出工工整整的字,他可开心啦!小主人每次都反我放在一个单独的房间里,不让我受其它同伴的欺负,所以我每天都过得很快乐,很幸福!
大家好!我是一支钢笔。我是小主人写字的小助手。可是,我却一点儿也不觉得快乐。这是为什么呢?让我一一向你们倾诉。
我的小主人叫皮皮,是个顽皮的孩子。他上三年级了。当他买到我的时候欣喜若狂,谁也不让碰,把我保护的好好的。我的心里美滋滋的。他开始用我写字了!他的成绩很差,我每天都要上马作战好几次!可是,慢慢地,他再也不爱护我了。写好字后,不把我的“帽子”盖上,而是让我的“血”白白流光,幸亏我还能加血,不然我都“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他还用玩过的脏手来用我写字,把我的衣裳——“油漆”上弄的很脏。渐渐地,我开始了掉油漆。小主人见我这样了,还开始了挖油漆比赛,我漂亮的衣服变成了“丧服”。我好想哭,却欲哭无泪,还有,小主人的脾气不好,老是白我往地上一扔,害得我和“鼻血”交上了关系,老是流鼻血。我的笔头歪了,在镜子里看着现在的我,我开始哭泣,哭得很伤心。不久后,我的主人又买了一支新钢笔,把我丢弃了。我把我的遭遇告诉了新钢笔,新钢笔也害怕起来。最后,我们制定了计划,决定在几天后离家出走,我们约定的日期到了,我们离开了人类的手掌。我们终于远离了人类。人类啊!请你们爱护我们啊!不然总有一天,我们都会离家出走。
我是一支可怜的钢笔,但我相信,未来人们会好好爱护我们的。
大家好,我是一只穿着银色礼服的钢笔,闪闪发光的外表使我非常受人喜爱。我的颜色亮丽、功能齐全,是小主人的好帮手。
我的外貌非常美丽。这可不是吹牛,你看,我身上镶着银色的图案:两只小牛正在草地上玩耍。我戴着白金的钻戒、白金的项链、白金的手环,我还有一件银色大氅。这下你相信我很漂亮了吧。什么!你们说我不仅外表要漂亮心胸还要宽阔才算真正的美。对!我无私的为别人服务,不正是心灵美的一种体现吗。
我的功能多种多样。“不就是可以写字吗!这有什么了不起!”我告诉你们,我可不仅仅会写字,我可是储香型钢笔哦!我前面有四个小洞专门用来储存各式各样的花香,每当小主人吸气的时候,就会闻到花香。我们钢笔家族肚子里存的墨水有很多,但难免会用完。在考试的时候,大家都必须另外带上一支钢笔备用。可我这支钢笔里的肚子可以换:只要把它轻轻拔掉,再换上一支充满墨水的肚子就ok了。所以在考试时小主人只用带一个喝饱墨水的肚囊和我就行了。
小主人对我爱不释手而且对我照顾得非常周到。每天都让我喝的饱饱的才带我上路。我也尽心尽力地为小主人服务,每次都让小主人写的作业干干净净。你们喜欢我吗?喜欢就快点开找我一起玩吧!
嗨,大家好!我名叫钢笔,是主人的爸爸在众多的兄弟姐妹千选万选,终于把我选上了。
哈哈!我终于得到了首领的位置,现在文具盒里的铅笔和中性笔和红笔,现在它们都听我的话,我叫它们干什么它们就干什么。
可我非常爱打扮,我的身子长12厘米,我的身上全是黑色,在黑色的里面还点缀着斑斑点点,还画着几只活灵活现绿色的小白兔,非常可爱!值得一提的是工人叔叔还特意写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意思是说:送别人一枝玫瑰,手上还留有余香。告诉我们每时每刻都要乐于助人。
在笔套上面,还有常常面对微笑的小脸蛋,因为这是工人叔叔特意刻上去的,在这里也祝大家天天快乐。我是从来不会哭的,我的腰身也与众不同哟,三面都是平的,不是圆的,这样以来,我的主人每次拿笔的时候,如果拿久了,手指也不会感受觉到疼痛,会感到很轻松,可好用啦!
我的价钱可贵了,但是质量非常好,比起普通的钢笔,它们就差多了,我要好好为学生服务。
好了,主人来人,准备上课了,哈哈!在这里会祝福我家的漂亮主人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一支平凡而又不普通的钢笔。说我平凡,是因为我只是钢笔家族中的小小一员;说我不普通,那是因为我是小主人的爸爸在小主人生日那天送给他的礼物,意义非凡哦!
我可是一表人才呢!身着蓝色的“燕尾服”,笔帽上还镶嵌着一颗晶莹剔透的“宝石”,闪闪发光。打开笔帽,一件白色的衬衣让人看了清新而舒适。拧开笔套,一种扭动式吸墨管——我的肚子就呈现在大家眼前。每当我的肚子唱起“空城计”的时候,小主人便左右扭动一下吸墨管,不一会儿,就让我“大饱口福”了。
当我酒足饭饱之后,就可以为小主人服务了。而小主人用我写出来的字总是那么大大方方、端端正正,漂亮极了!他还经常叫我“神笔”呢,我想,那他一定是“马良”啦!
我和小主人朝夕相处,关系十分密切。虽然他的文具盒里有好几支钢笔,可偏偏对我情有独钟,这当然是因为我写起字来特别顺畅自然的缘故喽。小主人总是无微不至地呵护着我,当我不小心摔在地上时,他会立刻把我捡起,仔细地从头至尾检查一遍,生怕我被摔出什么毛病。直到确定我毫发无损,才会露出灿烂的笑容。
这就是我,一支帅气、精致,又被主人百般疼爱的钢笔,我一定要竭尽全力为主人服务,帮助他学习更上一层楼。
大家好,我是一支钢笔,我的小主人十分喜欢我!
我有一个透明的笔盖,小巧的笔尖,写字十分方便。穿着带着小白兔的花衣服,那小白兔手里拿着胡萝卜,好像在吃呢!
我的小主人十分喜欢我。每次写完作业,他都要把我的肚子填的饱饱的,把我放回“家”,才上床休息。
小主人不但喜欢我,还十分爱惜我呢!一次,我掉到了地上,小主人看到老师就在前面,他纠结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把我拾起来。他飞快的弯下腰把我拾了起来,他发现老师没看见,才松了口气。
我是一支漂亮的钢笔,身穿粉色礼服,礼服上有一圈花边,花边的上面有一个小猫,小猫是蓝色的,耳朵上有一个红色的蝴蝶结,小猫还穿着红色的礼服,好看极了,我的礼服上还有一些五颜六色的蝴蝶结,蝴蝶结上有很多白色的小点点。
有一次,小主人把我放到了书包里,第二天早上,小主人要写作业的时候,怎么也找不找我,小主人急坏了,就像小主人的同桌借了一支钢笔,小主人回家后对小主人的妈妈说:“妈妈我的钢笔找不到了,能再给我买一只吗?”小主人的妈妈就说:“好的,一会儿我就给你买,好吗?”小主人开心极了,就和小主人的妈妈一起去了一趟超市,买了一只漂亮的新钢笔。它比我漂亮多了,身穿红礼服,戴着红帽子大眼睛,小鼻子,小嘴巴。我想小主人大概已经忘记我了吧,我还是自生自灭吧,可是我这一生难道就这么过去了吗?小主人啊你就不能好好找我吗,我就在这里啊。
后来,小主人的妈妈帮小主人收拾书包,在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里找到了我,小主人的妈妈就找来小主人,小主人看到我,身上脏兮兮的就对小主人的妈妈说:“妈妈这支钢笔都脏了,我不想要了,你把它扔了吧。”小主人的妈妈看到自己的儿子这样不环保,就对小主人说:“孩子,这支钢笔只是脏了而已,用玻璃水擦一下就好了,而且还跟新的钢笔一样。”小主人听了就说:“好啦,我把这支钢笔拿去就是了,用得着这样吗?”小主人把我拿去之后,用玻璃水把我擦得干干净净的,但是小主人对我的感情却大不如从前了,他把我拿去以后就把我放在一个铅笔盒了,对我不管不问。
有一次,小主人要考试了就把我拿出来,给我吸蓝水,然后又把我放到那个从前的铅笔盒里,我又光荣上岗了,但我心里依然有一种自卑的感觉,因为我不再是从前的那个让小主人开心快乐的有用的钢笔,我也不再是小主人最喜欢的钢笔,我从现在起在小主人的心里就排在第二了,到了学校,小主人把我和小主人最喜欢的那支钢笔一起放在桌洞里,然后小主人就跑出去玩了。
铃铃铃,上课铃打响了,这堂课居然要测验,粗心的小主人昨天晚上居然忘记给他新钢笔打蓝水。于是小主人就想起了我,拿起我朝我做个鬼脸,然后开始考试了。此时我的心理既高兴又难过……
是一支曾经集万千宠爱的钢笔,可如今,唉……
去年,我被当做生日礼物送给了小主人。记得那时我穿着一身光滑的、银色的漂亮外套,小主人时常还把我当成小镜子臭美呢!我还有一张尖尖的小嘴,抹着金色的唇彩,让我看起来格外精神;我还拥有洁白、透明的身体。那时小主人可喜欢我了。每次给我灌输“营养液”后都会用纸小心翼翼把我的嘴巴和脖子擦干净,每天坚持给我泡澡。在我工作一段时间后,她又怕我累着,就安排我在一个像皇宫一样的“房子”里休息。心里可得意了,像吃了蜜似的,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可谁又想到这种“幸福”却是如此的短暂。
有一次,小主人的同学不小心把我掉在了地上,使我得了严重的“颈椎病”,小主人气得把我扔到了墙角处,把我的外套涂上乱七八糟的颜色,不久我的外套粘满了灰尘。即使我的身体黑不溜湫的她也不给我洗澡。我躺在角落里伤心地哭了,可她对仍旧置之不理。
终于有一天小主人注意到我了,我兴奋地差点叫起来,却听见一句冷冷的话:“好脏的一支破笔,真碍眼!”于是她又把送到了又脏又冷的地狱—垃圾桶。
同学们,你们知道我是谁吗?告诉你吧,我就是你们的学习小帮手钢笔。
我从外表看古朴优美、大方,只有小主人的中指那么长,身穿着一件黑色的外衣,显得很沉静,也很好看。
我的外表不仅好看,而且用起来也方便。当小主人需要我时,我就会主动地跳出来,帮我的小主人解决困难。当我“口渴”的时候,小主人就会让我喝足水。这时候,我就会感到浑身有使不玩的劲,非常想为小主人服务。
有时小主人心情好的时候就会对我轻拿轻放,这时候,我的心里就会像吃了蜜一样甜,写出的字也非常漂亮。有时小主人心情不好,她就会使劲地撞我的头,搞得我头晕眼花,像喝了好多酒一样,但是我的小主人是一个温柔的人,很少生气,所以我特别喜欢她。
想和我交朋友吗,但是只有像我的小主人这样保护好我才能写出自然流畅的字哦!
钢笔的自述
我是一支快乐的钢笔,我叫英雄。我家住在文具盒二层小楼里,我有许多好朋友,我每天都非常快乐。
我又高又瘦,穿着一身紫色的衣服,衣服上画了一个帅气的男孩,小主人有时会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你可以想象他有多帅了吧,听中性笔妹妹说,他好像叫韩庚。对了,我还有一顶漂亮的帽子,我带上它可威风了,就好像是威武的大将军。
别看我瘦瘦的,好像弱不禁风的样子,我的本领可大了。我有一个尖尖的嘴,那是用来写字学习的,小主人通过我可以学到充实的知识,记录下学过的内容。“沙沙沙”,那就是我在开心地唱着学习之歌。我和其它的笔可不一样,我是要吃东西才能工作的。你们一定很好奇吧,一支笔怎么会吃东西呢?其实小主人给我吃的是墨水,我从不挑食,什么黑的蓝的蓝黑的,都是我最爱的食物。每次小主人给我喂饱了,我就会写出一手漂亮的字来,但如果我吃不饱,那就没力气写字了,甚至还会有生命之危呢!
你别看我每天都很快乐,其实我也有苦恼的时候。文具盒哥哥家里的笔可多了,运气好的时候,我还可以出去透透气,要不然就在里面挤来挤去,我都快变成沙丁鱼了!粗心大意的小主人总是不帮我戴好那漂亮的帽子,所以我总是“感冒”“流鼻涕”,脏兮兮的我都没有人愿意和我交朋友了!记得有一次,我被重重地摔在地上,我感到头晕目眩,手脚都麻了,等我清醒时,我看到小主人疼惜的目光,我委屈地说:“小主人,你以后可一定要对我好呀!”
这就是我,一支快乐又有点小苦恼的钢笔,我希望我可以永远为小主人服务,我想做她永远的“笔友”。
点评:马卓,你真是老师的骄傲!文章的语言活泼生动,细致的描写了钢笔的快乐生活,虽然它也有自己的小苦恼,但是老师更清晰的看到了你和钢笔朋友般的情谊!
大家好!我叫钢笔。每当人们夸我管用的时候,我心里就总是美滋滋的。
我天生就是圆柱形的,身穿一件花衣裳。我的脑袋上有一个圆滑的帽,帽沿是一个圆滑的圈,它是起保护我的作用,我的身子又粗又长。我们钢笔家族非常庞大,已有数不清的家族历史了。
我最拿手的就是写字。有一次,主人拿着我让我为他写一篇钢楷,我不费吹灰之力就写好了。最后,主人还夸我了呢!主人对我可好了,当我累了的时候,主动让我休息,还给我吃东西呢,知道我的食物是什么吗?哈哈……想不到吧!我的食物是“纯兰墨水”虽然没什么味道,营养也单调了些,但对我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但你们不要以为我没有不高兴的事,其实我也有不高兴的事,那就是……哎呀!不好,出现险情了。原来是小主人一不小心把我弄到地上去了。这样的事时有发生,我生气极了,嘴巴都气歪了,于是决定,罢工!
这就是我——不起眼的钢笔。
我是一枝新钢笔,生活在一个宽敞舒适的超市里。有一天,一位小男生买走了我,我就生活在小男生的文具盒里,一进入文具盒里就碰到橡皮、尺子、铅笔、圆珠笔等一些学习用品,听他们说:“这个小男生很顽皮,把我们搞得遍体粼伤的,你可要小心哟。”我听了半信半疑:“真的吗?”我害怕极了。
今天主人上学了,上课就在那儿摆动我,忽然被语文老师发现了二话不说,立即把主人手中的我重重的往地上一摔,我头昏脑涨,迷迷糊糊的听老师说,如果小主人再在上课时间摆动我,就把我折断,还要带家长来。我害怕我被折断,希望小主人在上课时间不要玩了。
可是这一天还是来了,主人不停的把我摔来摔去,把我摔的头重脚轻,这堂课虽然不是语文老师的,但她在窗外盯了小主人许久,忍不住了,她冲进教室站在小主人身后,把我抓住,还没等主人反应过来,我已成两块,扔进垃圾箱。
“唉!我的一生就在那刹那间牺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