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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组长职位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服从领导,工作认真、扎实。
2、熟悉和掌握本组生产全过程,熟悉工艺标准和技术标准,掌握本组各种产品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了解本组使用的各种设备的性能、使用要求和操作规程,并能及时发现和排除一般性故障,能对设备进行简单的保养。
3、具有一定的生产组织和管理能力,具有较好的整体控制和协调能力,能及时果断的处理、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在本组具有较高的威信和亲和力,能搞好内部团结。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生产组长岗位职责
1.使用所属人员全面理解公司精英理念和公司各体系方针,并认真贯彻执行;
2.编制所有人员的岗位职责和相应的工作关系,指导,协调监督下属是否按时上下岗,是否积极主动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工作;
3.编制所属部门的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和生产计划等文件,参与相关程序资料的制度
4.签发所属部门的文件和单据,合适递交相关报告文件;
5.物料计划的编排,组织和实施;
6.生产计划的编排,组织和实施;
7.随时掌握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状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和沟通,即使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8.对所属部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沟通协调和管理;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i.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ii.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iii.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iv.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v.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vi.发生因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职责描述:
要求经历:1、高中以上文凭(含高中),年龄20-35岁;
2、态度良好,具有良好团队合作精神,反应灵敏,做事动作麻利,学习主动积极性好,具有良好团队管理领导能力;
3、熟悉电子、五金、塑胶等物料,能熟练使用电批、烙铁的生产常用工具;
4、具有相关产线管理工作经验1年以上;
岗位概述:1、产线工作的统筹安排;
2、配合上司完成其它的相关工作;
工作内容:1、每天生产任务的统筹安排,按时高效完成生产任务;
2、对员工的工作与培训,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对生产出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并积极改善;
3、与其它部门协调处理相关工作;
4、产线物料、工具的管理;
备注:现工作地点在光明新区,五月份搬去坂田汽车站附近办公,如不接受工作地点者,请勿打扰,谢谢!
岗位要求:
学历要求:中专/中技
语言要求:不限
年龄要求:不限
工作年限:1年经验
一、中队长(班组长)是本队(班组)安全生产的直接执行者,对本队(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所管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二、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根据本队(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要做到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
三、负责制定和实施本队(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事故的安全目标,按施工情况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及时发现问题或异常,进行安全控制;
四、带领本队(班组)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纠正员工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
五、组织和参加本队(班组)的安全检查,认真开展“六项活动”和预知预险活动,开好班前会,并做好记录;
六、每天检查本队(班组)施工场所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七、监督检查本队(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八、经常性对本队(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工人和临时工进行班组一级现场安全教育;
九、有权拒绝违章的安全指令,听从专职安监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指导;
十、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和记录,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实现文明施工;
十一、认真执行作业程序书制度;
十二、支持班组兼职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对班组发生异常障碍、未遂事故要及时上报,组织事故原因分析,落实改进措施;
十三、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介绍事故发生的真实原因;
十四、履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生产主管/组长(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负责生产车间班组的生产与管理;
2、对班组成员进行生产操作工艺、质量控制方面的技能培训;
3、检查操作人员的工作,确保操作人员按工艺进行操作;
4、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生产,按时完成每班的产量指标。
任职资格:
1、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2年以上制造企业基层管理工作经验,有同行业从业经验者优先;
3、具备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质量控制能力和工作经验,了解生产进度、生产安排、人员调配,能够对生产现场人员、机器、材料各环节进行管理;
4、熟悉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熟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并按体系要求完成相关文件、记录,有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生产班组长 圣晖莱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圣晖莱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圣晖莱 1、根据生产任务和作业计划,合理调配和组织班组人员完成生产任务。
2、巡查生产进度、现场工艺执行、安全操作、劳动纪律情况等,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2、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以及人员的考勤、6s管理工作
3、做好生产统计工作,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任职资格:
1、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生产管理工作经验;
2、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有较好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执行能力等,能独立带领团队工作
生产车间班组长及岗位职责
1、目的:
明确生产班组长岗位职责、权限,确保管理职能并能有效贯彻执行。
2、范围:
生产班组长
3、职责:
生产班组长
4、内容:
4.1 生产班组长质量责任制
4.1.1 组织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
4.1.2 组织生产工人学习sop,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保质保量的完成当班任务。
4.1.3 经常开展小组质量分析会,努力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得率。
4.2 车间工艺员(兼质量监督员)质量责任制。
4.2.1 指导员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积极参与质量管理、技术革新活动。
4.2.2 发现生产人员违反工艺规程、sop、岗位操作法及其它有关标准文件的行为可令其改正,甚至可暂停有关人员的工作,并发出书面警告上报制造部经理,同时向质保部负责人报告。
生产主管/组长 中山百得厨卫 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中山百得厨卫,百得厨卫,百得厨卫 1、负责对装配员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及培训、考核
2、负责装配线的生产计划达成;
3、负责装配线的生产异常、品质异常的处理跟进。
i.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ii.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iii.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iv.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v.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vi.发生因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采煤班组长是采煤工作面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施工。采煤班组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熟悉避灾路线。采煤班组长必须严格按照采煤作业规程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安全。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保证在生产过程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始工作以前,必须与安全员(验收员)一起对采煤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第3条 采煤班组长要根据当班出勤人员的特点,合理安排人员组织好采煤队的工作,保证其能够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采煤方式、循环进度等规定进行生产。
第4条 应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空顶作业,加强工作面和危险地段的顶板支护,经常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5条 保证采煤工作面的工程质量。
第6条 组织落实班组劳动安全竞赛、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活动。
第7条 保证采煤工作面的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仪器正常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汇报。
第8条 带领全班人员参加班前会。
第9条 根据“三大规程”的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时解决在生产中的问题。
第10条 负责本班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第11条 负责放炮前的安全检查和警戒,监督“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等制度的落实。
第12条 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按规定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发现不按章操作,要及时纠正、汇报。
第13条 采煤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及时命令工人撤离,保证安全。
第14条 本班组生产过程中安全设施、防尘措施等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安排工人操作。
第15条 按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16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17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采煤班组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8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法给予采煤班组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9条 采煤班组长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0条 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采煤工作面的检查不认真,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1条 未组织好采煤队各工种的工作,或之间互有影响,不能够保证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采煤方式、循环进度进行生产的,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2条 不能督促工人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的要求,不能够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3条 本班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4条 不认真进行放炮安全检查、警戒、监督安全放炮制度的落实等,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5条 未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教育,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6条 未认真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采煤班组长应负主要责任。
第27条 采煤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操作时,采煤班组长未及时命令工人撤离的,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8条 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缺乏安全设施、防火、防尘设施等,采煤班组长仍安排工人操作,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9条 采煤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30条 本班组的支护质量、安全出口、两巷超前支护等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采煤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1条 未及时发现整改采煤工作面的安全隐患,采煤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2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采煤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3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中,采煤班组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采煤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4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掘进班组长是采煤工作面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施工。掘进班组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熟悉避灾路线。掘进班组长必须严格按照掘进作业规程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安全。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保证掘进班组在掘进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始工作以前,必须与安全员(验收员)一起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负责检查迎头瓦斯、临时支护、永久支护的使用状况和迎头10米内的支护质量等),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第3条 安全检查以后,对迎头机电设备进行试运转,保证设备运转正常,信号畅通。
第4条 在安排施工以前,按规定准备充足的支护材料。
第5条 协调好掘进队各工种的工作,保证其能够按照掘进作业规程规定的掘进方式、循环进度等进行施工。
第6条 根据当班出勤人员数和特长,合理安排人员,完成生产任务。
第7条 带领全班人员参加班前会。
第8条 根据“三大规程”的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第9条 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检查,按规定进行超前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10条 保证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
第11条 组织落实劳动竞赛、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活动。
第12条 保证掘进工作面的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仪器正常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是,及时汇报。
第13条 监督本班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第14条 进行放炮前的检查和警戒工作,监督“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等制度的落实。
第15条 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按规定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发现不按章操作,要及时纠正、汇报。
第16条 掘进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及时命令工人撤离,保证安全。
第17条 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缺乏安全设施、防尘措施等,不得安排工人操作。
第18条 保证局部通风机运转正常、可靠。
第19条 保证掘进班组按规定进行探放水。
第20条 及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21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22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掘进班组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23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采煤班组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24条 掘进班组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5条 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掘进工作面的检查不认真,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6条 未协调好掘进队各工种的工作,或之间互有影响,不能够保证按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掘进方式、循环进度等进行施工的,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7条 不能督促工人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的要求,或不能够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8条 本班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9条 不认真进行放炮安全检查、警戒、落实安全放炮制度的,掘进班组长应负主要责任。
第30条 未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教育,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31条 未认真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掘进班组长应负主要责任。
第32条 掘进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掘进班组长未及时命令工人撤离的,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33条 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缺乏安全设施、防火、防尘设施等,掘进班组长仍安排工人操作,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34条 掘进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35条 本班组的支护质量、巷道成形等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掘进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6条 未及时发现、整改掘进工作面的安全隐患,掘进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7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掘进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8条 局部通风机不正常,致使掘进工作面无风、风量不足作业的,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39条 掘进班组不按规定进行探放水,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40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中,掘进班组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掘进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41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公司生产部车间班组长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领导、听从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3、熟悉本班组各个岗位的工作及技术要求,带领本班职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确保生产出合格产品。
4、敢于进行班组管理,认真负责并以身作则,给班组职工起表率作用。
5、能带领职工想方设法减少浪费,不断降低产品消耗,提高成品出成率。
6、监督所辖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事故的发生。
7、做好班组内物品管理及卫生管理工作,做到整洁有序、干净卫生。
8、认真做好本班生产记录及交接班记录,并及时报到车间。
9、及时、准确完成各类报表的填写和报送。
10、做好面包房当天剩料统计工作,并请原料库管和车间主任签字认可后报送办公室。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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