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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班组长-岗位职责(十二篇)

第1篇 生产班组长-岗位职责

一个生产企业的班组长,根据车间的生产情况,都有怎样的岗位职责呢以下是某企业的生产班组长岗位职责的资料,仅供参考。

1所有员工提前5分钟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另作安排。在未完成当天任务时,未经同意不得下班)上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

2、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3、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并作好记录。

5、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有条不紊的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车间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保证产品不受到任何污染。

6、操作人员每日上班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7、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车间生产所剩的边角余料及公共垃圾将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

8、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9、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0、所有车间人员不得旷工,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串岗,离岗等行为,违者按公司规定处罚;

11、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服从车间班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12、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

13、本车间人员在当月违反制度三次以上者,车间各级主管也应接受相应处罚。

第2篇 生产车间班组长及岗位职责

1、目的:

明确生产班组长岗位职责、权限,确保管理职能并能有效贯彻执行。

2、范围:

生产班组长

3、职责:

生产班组长

4、内容:

4.1 生产班组长质量责任制

4.1.1组织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

4.1.2组织生产工人学习sop,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保质保量的完成当班任务。

4.1.3 经常开展小组质量分析会,努力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得率。

4.2 车间工艺员(兼质量监督员)质量责任制。

4.2.1指导员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积极参与质量管理、技术革新活动。

4.2.2发现生产人员违反工艺规程、sop、岗位操作法及其它有关标准文件的行为可令其改正,甚至可暂停有关人员的工作,并发出书面警告上报制造部经理,同时向质保部负责人报告。

第3篇 生产车间班组长岗位职责

生产车间班组长及岗位职责

1、目的:

明确生产班组长岗位职责、权限,确保管理职能并能有效贯彻执行。

2、范围:

生产班组长

3、职责:

生产班组长

4、内容:

4.1 生产班组长质量责任制

4.1.1 组织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

4.1.2 组织生产工人学习sop,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保质保量的完成当班任务。

4.1.3 经常开展小组质量分析会,努力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得率。

4.2 车间工艺员(兼质量监督员)质量责任制。

4.2.1 指导员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积极参与质量管理、技术革新活动。

4.2.2 发现生产人员违反工艺规程、sop、岗位操作法及其它有关标准文件的行为可令其改正,甚至可暂停有关人员的工作,并发出书面警告上报制造部经理,同时向质保部负责人报告。

第4篇 运输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运输班组长是运输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运输班组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熟悉避灾线路,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严格按照煤矿三大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确保安全生产。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始工作前,必须对运输地段的隐患问题,进行处理后方可组织工作。

第3条 运输班组长要根据当班出勤人员的特点,合理安排人员,组织协调各运输环节,更好的服务于安全生产第一线。

第4条 对本班次出勤人员的特殊工种,要监督其按章操作,并及时解决运输环节中的问题。

第5条 要经常检查运输安全设施的安全运行状态,对各类安全设施要定期实验,确保设施灵敏可靠。

第6条 对公司查出的重点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员落实整改。

第7条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对安全质量标准化提出可行性计划建议。

第8条 要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对施工地点提出部技改造,起到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目的。

(二)、责任追究

第9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运输班组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绝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0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运输班组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1条 本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运输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运输班组长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运输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运输工作地点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操作时,运输班组长未及时命令工人撤离的,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运输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15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刑事责任。

第5篇 运营站班组长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对安全运营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学习燃气专业知识,全面负责本站(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本站(班组)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组织对新入职工、转岗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组织安全检查, 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运营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

(7)搞好“安全月”等安全活动和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8)发动职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第6篇 生产班组长应具备什么样的能力,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职业发展介绍

生产班组长也称为生产组长,是指在生产企业中全面负责生产班组的生产和管理工作,保证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生产成本,完成生产任务的人员。生产班组长直接上级是车间主任,直接下级是生产操作员。

生产班组长岗位职责

1.根据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班组生产进度,确保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2.合理调配物料,开展经济核算,力争节约能源、降低生产成本;

3.对班组成员进行成产操作工作、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培训;

4.负责班组内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5.对班组内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狠抓生产质量,合理控制生产进度;

6.实施生产现场5s(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每天上报班组完成情况,做好工作记录,如出现异常,及时分析原因并向相关领导反应;

8.负责班组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生产班组长应具备的能力

1.熟悉产品生产知识,了解生产动态和生产管理知识;

2.具备较强的生产现场管控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具备较强的计划执行能力;

4.具备认真的工作态度以及敬业精神。

生产班组长任职条件

1.机械制造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2年以上生产工作经验,1年以上班组长工作经验;

3.具备专业的产品生产知识,了解生产动态和生产管理知识;

4.具备较强的生产管理能力以及沟通协调能力;

5.具备较强的计划能力;

6.具备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

生产班组长职业发展

生产班组长的职业发展方向是车间主任,不断的积累生产经验、掌握生产动态,掌握产品生产的工艺、技术标准,设备的使用知识以及操作技能,熟悉产品的生产工艺以及流程,熟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还要不断的锻炼和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

生产班组长收入

生产班组长的收入一般在2000-5000元左右,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技术能力以及积累工作经验,掌握生产管理知识,生产班组长的收入会不断的提高。

第7篇 中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中队长(班组长)是本队(班组)安全生产的直接执行者,对本队(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所管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二、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根据本队(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要做到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

三、负责制定和实施本队(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事故的安全目标,按施工情况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及时发现问题或异常,进行安全控制;

四、带领本队(班组)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纠正员工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

五、组织和参加本队(班组)的安全检查,认真开展“六项活动”和预知预险活动,开好班前会,并做好记录;

六、每天检查本队(班组)施工场所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七、监督检查本队(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八、经常性对本队(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工人和临时工进行班组一级现场安全教育;

九、有权拒绝违章的安全指令,听从专职安监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指导;

十、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和记录,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实现文明施工;

十一、认真执行作业程序书制度;

十二、支持班组兼职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对班组发生异常障碍、未遂事故要及时上报,组织事故原因分析,落实改进措施;

十三、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介绍事故发生的真实原因;

十四、履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第8篇 掘进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掘进班组长是采煤工作面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施工。掘进班组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熟悉避灾路线。掘进班组长必须严格按照掘进作业规程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安全。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保证掘进班组在掘进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始工作以前,必须与安全员(验收员)一起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负责检查迎头瓦斯、临时支护、永久支护的使用状况和迎头10米内的支护质量等),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第3条 安全检查以后,对迎头机电设备进行试运转,保证设备运转正常,信号畅通。

第4条 在安排施工以前,按规定准备充足的支护材料。

第5条 协调好掘进队各工种的工作,保证其能够按照掘进作业规程规定的掘进方式、循环进度等进行施工。

第6条 根据当班出勤人员数和特长,合理安排人员,完成生产任务。

第7条 带领全班人员参加班前会。

第8条 根据“三大规程”的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第9条 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检查,按规定进行超前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10条 保证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

第11条 组织落实劳动竞赛、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活动。

第12条 保证掘进工作面的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仪器正常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是,及时汇报。

第13条 监督本班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第14条 进行放炮前的检查和警戒工作,监督“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等制度的落实。

第15条 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按规定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发现不按章操作,要及时纠正、汇报。

第16条 掘进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及时命令工人撤离,保证安全。

第17条 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缺乏安全设施、防尘措施等,不得安排工人操作。

第18条 保证局部通风机运转正常、可靠。

第19条 保证掘进班组按规定进行探放水。

第20条 及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21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22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掘进班组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23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采煤班组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24条 掘进班组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5条 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掘进工作面的检查不认真,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6条 未协调好掘进队各工种的工作,或之间互有影响,不能够保证按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掘进方式、循环进度等进行施工的,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7条 不能督促工人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的要求,或不能够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8条 本班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9条 不认真进行放炮安全检查、警戒、落实安全放炮制度的,掘进班组长应负主要责任。

第30条 未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教育,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31条 未认真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掘进班组长应负主要责任。

第32条 掘进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掘进班组长未及时命令工人撤离的,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33条 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缺乏安全设施、防火、防尘设施等,掘进班组长仍安排工人操作,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34条 掘进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35条 本班组的支护质量、巷道成形等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掘进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6条 未及时发现、整改掘进工作面的安全隐患,掘进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7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掘进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8条 局部通风机不正常,致使掘进工作面无风、风量不足作业的,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39条 掘进班组不按规定进行探放水,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40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中,掘进班组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掘进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41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9篇 采煤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采煤班组长是采煤工作面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施工。采煤班组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熟悉避灾路线。采煤班组长必须严格按照采煤作业规程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安全。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保证在生产过程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始工作以前,必须与安全员(验收员)一起对采煤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第3条 采煤班组长要根据当班出勤人员的特点,合理安排人员组织好采煤队的工作,保证其能够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采煤方式、循环进度等规定进行生产。

第4条 应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空顶作业,加强工作面和危险地段的顶板支护,经常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5条 保证采煤工作面的工程质量。

第6条 组织落实班组劳动安全竞赛、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活动。

第7条 保证采煤工作面的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仪器正常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汇报。

第8条 带领全班人员参加班前会。

第9条 根据“三大规程”的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时解决在生产中的问题。

第10条 负责本班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第11条 负责放炮前的安全检查和警戒,监督“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等制度的落实。

第12条 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按规定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发现不按章操作,要及时纠正、汇报。

第13条 采煤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及时命令工人撤离,保证安全。

第14条 本班组生产过程中安全设施、防尘措施等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安排工人操作。

第15条 按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16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17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采煤班组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8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法给予采煤班组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9条 采煤班组长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0条 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采煤工作面的检查不认真,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1条 未组织好采煤队各工种的工作,或之间互有影响,不能够保证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采煤方式、循环进度进行生产的,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2条 不能督促工人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的要求,不能够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3条 本班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4条 不认真进行放炮安全检查、警戒、监督安全放炮制度的落实等,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5条 未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教育,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6条 未认真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采煤班组长应负主要责任。

第27条 采煤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操作时,采煤班组长未及时命令工人撤离的,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8条 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缺乏安全设施、防火、防尘设施等,采煤班组长仍安排工人操作,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9条 采煤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30条 本班组的支护质量、安全出口、两巷超前支护等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采煤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1条 未及时发现整改采煤工作面的安全隐患,采煤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2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采煤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3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中,采煤班组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采煤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4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10篇 食品公司生产部车间班组长岗位职责

食品公司生产部车间班组长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领导、听从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3、熟悉本班组各个岗位的工作及技术要求,带领本班职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确保生产出合格产品。

4、敢于进行班组管理,认真负责并以身作则,给班组职工起表率作用。

5、能带领职工想方设法减少浪费,不断降低产品消耗,提高成品出成率。

6、监督所辖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事故的发生。

7、做好班组内物品管理及卫生管理工作,做到整洁有序、干净卫生。

8、认真做好本班生产记录及交接班记录,并及时报到车间。

9、及时、准确完成各类报表的填写和报送。

10、做好面包房当天剩料统计工作,并请原料库管和车间主任签字认可后报送办公室。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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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项目安全生产班组长岗位职责

i.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ii.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iii.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iv.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v.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vi.发生因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12篇 生产车间班组长-岗位职责

一个生产车间的班组长工作人员,是管理者,同时也是制度的执行者,是工作的安排及核心的带领人。具体的生产车间班组长岗位职责,可参考以下资料:

1.认真贯彻公司的各项方针政策,带头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作好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

3.合理安排,保质保量的完成公司或部门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

4.搞好现场管理,推进“5s”进程。

5.作好本车间劳动纪律的考核与管理。

6.负责本车间的生产统计工作心。

7.根据生产计划提出材料需用计划报供应部。

8.协助企管部作好盘点工作。

9.对各生产班组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10.认真完成公司或部门安排的其它临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