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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经理岗位职责(十二篇)

第1篇 安全生产管理经理岗位职责

集团工程管理与安全生产部总经理 1、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类知名高校优先,技术职称背景优秀者可放宽,工程类相关专业;

2、一级建造师(房建专业优先),同时执有其他资格证书者优先;

3、10年以上大型施工单位相关工作经验,其中8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3年以上管理岗位经验,大型标杆企业同等职位优先;

4、有丰富的一线项目现场管理经验,至少2-3个大型群体施工项目完整管理经验,技术权威或施工组织管理能力突出;

5、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适应一定频次的出差(项目检查)。 1、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类知名高校优先,技术职称背景优秀者可放宽,工程类相关专业;

2、一级建造师(房建专业优先),同时执有其他资格证书者优先;

3、10年以上大型施工单位相关工作经验,其中8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3年以上管理岗位经验,大型标杆企业同等职位优先;

4、有丰富的一线项目现场管理经验,至少2-3个大型群体施工项目完整管理经验,技术权威或施工组织管理能力突出;

5、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适应一定频次的出差(项目检查)。

第2篇 安全生产管理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 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 负责督促、检查、汇总安全生产情况,按时向公司报送安全月报,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各种台账,搞好安全记录。

三、协助安全主管领导,对批准的计划项目、技术措施,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完成。

四、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新工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

五、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问题,有权限期整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经常性的深入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安全主管领导,采取预防措施。

六、组织做好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对发生的事故或常见违章和隐患要及时组织分析,弄清原因、找出规律、采取防范措施。

一、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报告、登记、统计、分析、预防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提出预防事故措施。

二、 参加各种安全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第3篇 安全生产管理专员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职责描述:

1、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制定修订、落实监督事业群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3、贯彻实施国家、属地、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配合完成各项检查、整改工作;

4、组织策划安全生产相关各项培训、应急预案演练,实施个性化安全管理活动;

5、组织、参加集团、事业群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准备各项会议汇报材料;

6、监督检查事业群所属各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等);

7、监督检查第三方项目安全运行情况;

8、对事业群所属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绩效实施周期考核。

任职要求:

1、诚实守信、坚持原则、身体健康、性格外向;

2、具备组织策划各类安全生产活动的能力;

3、文案编制(会议记录、年度总结、汇报材料)能力。

安全生产管理专员岗位

第4篇 安全生产管理部岗位职责

一、 协助安全主管领导组织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二、 定期起草和协助制定安全工作的方针目标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计划的实施。

三、 协助主管领导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危险时有权停止作业,指挥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并报告现场负责人。

四、 组织协助各部门制定或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对这些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 参加对新从业人员进场、复工换岗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机械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报告、登记、统计、分析、预防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提出预防事故措施。

第5篇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

7.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8.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9.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使用;

10.负责本单位《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落实工作;

11.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2.参与本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和验收;

13.协助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伤亡事故、职业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防范措施。

第6篇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岗位职责

第一条 安全委员会职责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维护安全生产秩序,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组织制订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总经理审定后)颁发和实施。

2、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配合人力资源部对新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中的一级教育与考核,并监督检查二、三级教育考核执行情况。

4、按规定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特种作业证的发放和复审工作。

5、负责组织每年一次全体员工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6、在上级领导指挥下,组织做好综合安全大检查以及季节性和节假日的安全大检查。

7、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合同、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8、定期召开下属事业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负责本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项目和个人。

10、组织特种人员的健康查体、预防职业病发生,参与处理工伤鉴定。

11、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检修、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12、组织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工作。

13、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14、参加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15、 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发现违章操作,有权制止或令其停止工作。

16、总结安全检查结果,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1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8、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第二条 安全委员会主任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的指示和决定,检查各级各部门执行情况,对不认真执行者进行 帮助、教育和批评:对违反者,予以纠正和执行必要的纪律。

2、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总责任,并直接领导本公司安委会、总工程师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职工培训计划。对执行好的,进行表扬、奖励;对执行不好的,进行批评惩罚。 5、组织干部学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督促基层单位和有关工程技未人员定期向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树立并表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典型,教育职工向他们学习。

6、处理好安全生产与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对存在问题及时作出裁决。

7、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干部,并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考核。

8、向上级汇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和措施,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9、有权拒绝执行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10、对重大伤亡事故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并拟定改进措施。

第三条 安全委员会副主任职责

1、协助安全委员会主任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阅处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分管的工作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经审批后组织贯彻实施。

4、领导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5、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的作用。

6、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审查非标准运行方式、重大试验措施和重大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7、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各项目部存在的隐患问题,要严格治理。

8、负责组织岗位技术培训,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

9、负责组织编制突发性事件预案,并负责实施。

第四条 安全委员会组长(副组长)职责

1、负责公司全面性的安全管理、监督及组织协调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落实地方政府之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

3、审议通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督导小组成员制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工作计划;

5、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并部署下一季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对整改措施及安全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督导小组成员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组织、调查及处理;

8、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给予奖励;

9、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组织和机构,依据实际情况组织配置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综合技能素质,稳定安全队伍;

10、负责督导公司的厂级安全教育的培训及考核工作的开展与执行;

第五条 安全委员会各委员职责

1、密切配合并协助副组长做好公司全面性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的监督及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违规操作者,必须及时制止,并依据“环安卫管理办法”中的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管理稽查记录并进行处理;

3、负责抓好生产安全生产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的控制、实施、严格执行安全法规、生产操作规程,即时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火灾、设备、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4、每天利用早会时间对生产车间作业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宣导;

5、参与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对公司内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制订整改措施,并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委员审议通过的整改方案,监督责任部门进行限期整改;

6、参与公司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的拟、修订,并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7、负责制订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8、负责对新员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的培训

9、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培训,让员工确实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及自我防护的技巧,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10、负责对突发事件及各类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便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事故发生的后续调查、处理及整改;

11、处理组长及副组长临时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事项;

第7篇 安全管理人员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及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具体实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副经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3、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报告分管经理,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4、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召开 ( 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生产学习培训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编印安全生产信息。

5、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企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派员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救援, 防止事故扩大。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做有关资料存档工作。

6、负责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年终安全生产考核,做好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对运输车辆进行全面监控。

第8篇 副局长岗位职责范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带头抓好局内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1协助局长抓好局内自身建设。

3.深人基层调查研究,为局长正确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4.组织制订分管业务工作计划,审核有关文件,对局长负责。

5.按照局内分工安排,认真抓好分管工作。

6.协助局长抓好本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7.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9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岗位职责

1.承担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实施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3.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职权,制订全市安全生产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上报、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不良现象,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配合、协调重大以上事故的调査处理工作;依法组织一般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査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综合监督管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6.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

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8.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情况;对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等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9.依法监督检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10.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归口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

11.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负责考前培训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12.承担协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13.承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许可职能。

14.承担作业场所职业生监督检査职能。

15.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承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前培训的组织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职能。

1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类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17.组织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鉴定和科技规划;归口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

18.依法监督管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职工工伤保险、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工作。

19.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旅游、乡镇、教育、卫生、农机、机械、轻工、烟草、医药、电力、贸易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0.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监督、监测管理工作。

2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10篇 办公室岗位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局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档案、信访、机要保密、人事、接待、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3.负责拟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检査落实。

4.依法统一管理和发放安全生产有关证照。

5.组织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制订全县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并承办检查和考核工作,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综合管理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

7.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8.具体承办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11篇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岗位职责

第一条安全委员会职责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维护安全生产秩序,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组织制订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总经理审定后)颁发和实施。

2、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配合人力资源部对新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中的一级教育与考核,并监督检查二、三级教育考核执行情况。

4、按规定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特种作业证的发放和复审工作。

5、负责组织每年一次全体员工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6、在上级领导指挥下,组织做好综合安全大检查以及季节性和节假日的安全大检查。

7、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合同、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8、定期召开下属事业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负责本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项目和个人。

10、组织特种人员的健康查体、预防职业病发生,参与处理工伤鉴定。

11、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检修、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12、组织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工作。

13、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14、参加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15、 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发现违章操作,有权制止或令其停止工作。

16、总结安全检查结果,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1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8、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第二条 安全委员会主任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的指示和决定,检查各级各部门执行情况,对不认真执行者进行 帮助、教育和批评:对违反者,予以纠正和执行必要的纪律。

2、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总责任,并直接领导本公司安委会、总工程师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职工培训计划。对执行好的,进行表扬、奖励;对执行不好的,进行批评惩罚。 5、组织干部学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督促基层单位和有关工程技未人员定期向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树立并表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典型,教育职工向他们学习。

6、处理好安全生产与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对存在问题及时作出裁决。

7、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干部,并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考核。

8、向上级汇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和措施,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9、有权拒绝执行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10、对重大伤亡事故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并拟定改进措施。

第三条 安全委员会副主任职责

1、协助安全委员会主任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阅处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分管的工作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经审批后组织贯彻实施。

4、领导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5、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的作用。

6、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审查非标准运行方式、重大试验措施和重大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7、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各项目部存在的隐患问题,要严格治理。

8、负责组织岗位技术培训,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

9、负责组织编制突发性事件预案,并负责实施。

第四条 安全委员会组长(副组长)职责

1、负责公司全面性的安全管理、监督及组织协调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落实地方政府之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

3、审议通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督导小组成员制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工作计划;

5、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并部署下一季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对整改措施及安全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督导小组成员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组织、调查及处理;

8、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给予奖励;

9、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组织和机构,依据实际情况组织配置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综合技能素质,稳定安全队伍;

10、负责督导公司的厂级安全教育的培训及考核工作的开展与执行;

第五条 安全委员会各委员职责

1、密切配合并协助副组长做好公司全面性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的监督及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违规操作者,必须及时制止,并依据“环安卫管理办法”中的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管理稽查记录并进行处理;

3、负责抓好生产安全生产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的控制、实施、严格执行安全法规、生产操作规程,即时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火灾、设备、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4、每天利用早会时间对生产车间作业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宣导;

5、参与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对公司内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制订整改措施,并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委员审议通过的整改方案,监督责任部门进行限期整改;

6、参与公司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的拟、修订,并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7、负责制订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8、负责对新员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的培训

9、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培训,让员工确实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及自我防护的技巧,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10、负责对突发事件及各类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便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事故发生的后续调查、处理及整改;

11、处理组长及副组长临时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事项;

第12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 危险品的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知识、产品基本性能和安全管理能力。应当由国防科工委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颁发《安全培训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做到执证上岗。

三、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第一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实施本单位全面安全监督工作。

四、 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五、 组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六、 负责在本岗位危险因素较大的危险品仓库、消防设施、经营场所和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的安全警示标志。

七、 监督有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监督特种设备、危险品的运输工具等,必须从专业生产单位购置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的方可投入使用。

八、 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九、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

十、 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十一、 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十二、 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及时、如实向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有关事故报告等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