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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持矿行政全面工作。根据公司规定,负责全矿的组织机构设置、生产经营组织和实施工作,保证全矿的生产经营工作和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计划和市场需求,组织编制全矿远景规划和年度、季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定期检查和部署生产和经营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生产和效益指标。
三、正确执行干部政策。与党委书记共同抓好干部的使用、考核、奖励、任免工作。
四、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及本矿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全矿生产安全。对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章违纪事件组织追查,制订防范措施,签署重大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对全矿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五、建立和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全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六、管理全矿所有有形及无形资产,使其不断保值增值。
七、掌握全矿的开拓布局,协调各生产环节和采掘比例关系,抓好生产准备,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关键问题。
八、严格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加强内部财务审计,依法维护企业的利益,审查、批准全矿各项费用的支付计划,严格控制非生产开支,定期召开经营分析会,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九、组织开展质量达标活动,确保矿井达标。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搞好挖潜、改造更新工作,不断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和劳动效率,逐步建成高产高效矿井。
十、抓好职工生活福利、不断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和劳动条件。支持职代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开展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
十一、协调和处理好本矿与公司、本矿与地方的关系。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矿井的防突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审定年度防突措施计划,负责领导组织落实矿井的防突措施和计划。
3、应当定期检查、平衡防突工作,解决防突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确保抽、掘、采平�,保证防突工作的实施。
4、负责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综合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5、负责审定推行新的防突工艺、措施、技术,提高矿井综合防突水平。
6、负责组织领导突出的事故的抢救、分析、处理工作。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开掘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负责采煤工作面的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
三、调查隐患事故源头,负责组织开掘单位所发生的事故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生产。
四、每月组织三次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五、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各种问题,协调解决单位之间的问题。
六、负责开掘单位的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组织落实各工种的岗位责任制。
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要了如指掌,合理开采,杜绝无效进尺、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八、发生事故后,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报告矿长及有关部门。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九、负责开掘专业、信息调度两个专业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一、岗位标准
1、具有煤炭院校相关机电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具备煤矿安全生产、机电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指令、指示、决定、传达安全会议精神,协助矿长具体负责全矿机电、运输和各生产系统中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按照规范组织有关机电方面的技术改造、设计、安装、维修和检查,及时编制、贯彻和落实各项机电安全技术措施;
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制定的《技术管理责任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定期对各种机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查、试验、维护和更新;
4、组织、参与重大机电事故的处理、故障排除和事故分析,参与各类灾害事故的抢救与处理;
5、不断完善低压供电系统中的三大保护(漏电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设备设施,确保井下各采区低压设备设施的防爆率达到100%;
6、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业务保安和岗位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机电)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类技术性检测、检查制度;
7、抓好机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机电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8、认真监督、检查机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9、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统一指挥调动,合理安排设备的检查、检修、小修、中修、大修计划。
一、岗位标准
1、具有煤炭院校安全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工作标准
1、在矿长领导下,协助矿长抓好安全工作,安排和处理好分管全矿安全工作;
2、监督检查上级部门下发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条例在本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3、根据集团公司安全工作布署,结合本矿实际情况负责做出安全工作安排和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4、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存在的隐患、事故趋势和重大安全问题,及时采取预防和处理措施;
5、负责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6、负责组织对全矿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和自保互保能力;
7、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理意见;
8、协助矿长对安全技措工程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雨季“三防”安全工作;
9、审核并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的在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参与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编制,参加生产建设计划的审定;
10、掌握矿井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通风等各类事故的规律和预防情况,负责对全矿井隐患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矿井隐患治理工程进度和治理资金使用的情况;
11、组织安全监察人员,了解、掌握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和各类安全工程、安全设施的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
12、负责抓好全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监督落实防治水工作岗位职责的落实。
3、按上级规定认真组织好地质灾害及防治水的排查,有权检查各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水工作落实情况。
4、督促地质防治水工作所需资金的落实情况,发现资金、设备、人力不到位有权提出,直至问题解决。
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地质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确保地质防治水工作的正常开展。
6、监督落实探放水现场工作,参与验收探放水工作。
一、岗位基本信息:
岗位名称
安全副矿长
岗位编号
暂不填写,为数据库做准备
公司/ 部门
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部门
呼和乌素煤矿安监科
制作人
制作日期
审批人
审批日期
二、岗位关系:
岗位职务关系
岗位名称及在岗人数
直接上级
矿长
其他上级(如存在多重汇报,请写明)
副总经理(分管煤矿)
直属下级
安监科科长
其他下级(指非直接汇报关系的下级岗位)
安监科副科长、技术员、安检员、检身工、火工管理员、火工保管员
总辖人数
人
岗位功能关系
填入名称
接受或提供的服务内容、资源、信息/文档名称等
内部客户
矿长
提供煤矿工程施工、设备使用安全建议
提供矿井安全检查情况报告
提供安全检查问题处理意见及建议
生产副矿长
提供煤矿生产工作安全要求、建议及处理意见
提供生产岗位安全培训通知及培训安排及培训结果
提供分管区队及科室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结果
提供火工品领用、使用和管理要求
总工程师
提供通风安全隐患检查报告、整改建议及处理意见
提供通防工程安全管理方面需协助事项
安检科长、安检员
提供安全管理要求
提供火工品使用管理要求
财务部
提供经矿长审批的安全处罚单,落实罚款。
人力资源部
提供人员增补、调整申请
提供煤矿培训工作计划及安排
提供下属人员绩效考核表计考核结果
调度室
提供井下、井上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及需调度会解决问题
火工品管理员
提供火工品请购单的审批手续
外部客户
安监局
提供煤矿隐患排查基本情况表
提供现场安全检查接待服务及相关资料
煤炭局
提供隐患整改情况报告及数据
提供现场检查接待服务及相关资料
培训中心(包头、鄂尔多斯)
提供员工安全资格培训/特种作业证办理申请及名单
职业疾病控制中心
提供安全相关资料、数据
公安局、民爆大队
提供火工的批报申请
提供火工品使用管理检查所需资料
提供火工品相关人员证件办理资料
卫生局
提供职业安全检查资料
水利局
提供防洪检查接待服务
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供锅炉、仪器、仪表的检验情况
环保局
提供环保检查所需资料及接待服务
施工队
提供井下工程质量验收及处罚决定
内部供应商
财务部
接受安全资金及处罚扣款执行情况
办公室
接受政府机关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及接待工作安排
安技部
接受矿井安全生产所需的技术资料/图纸、安全检查报告及处理意见
人力资源部
接受岗位所需的人员信息
接受管理及业务方面的培训
接受工资及奖金兑现结果
机电科
接受作业规程/安全规程
调度室
接受生产计划进展情况报告及安排
接受各区队安全生产情况及突发事件信息、事故进展情况
机运队
接受井下施工作业安排及操作规程/安全规程
接受停电、人员伤亡等突发事故报告
火工品管理员
接受火工品请购单
接受火工品领、用、退数量、库存数量
接受火工品库的安全防卫情况及异常情况
外部供应商
安监局
接受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及要求
接受安全检查通知及信息资料提供要求
煤炭局
接受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及要求
接受安全检查通知及信息资料提供要求
培训中心
接受岗位持证上岗培训通知及证书
职业疾病控制中心
接受职业病防治检查
公安局、民爆大队
接受火工品使用和管理检查
质量技术监督局
接受管理要求和检查通知
环保局
接受管理要求和检查通知
水利局
接受管理要求和检查通知
卫生局
接受管理要求和检查通知
三、岗位绩效与职责:
岗位设立目的概述
协助矿长完成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制度、法规和上级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确保煤矿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关键绩效领域
关键绩效指标(参考)
l业务管理
煤矿安全工作计划完成率/安全事故发生起数/安全隐患整改率/安全事故处理及时率/安全培训计划完成率/覆盖率/培训达标率/职业病发病起数
l费用管理
安全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偏差率
l档案管理
安全档案完整率/档案建立及时率
l人员管理
人员流失率/后备人员培养计划
岗位重要职能与任务描述(总体不超过15项,依重要性排列)
业务职责
1、负责根据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制定呼和乌素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应急预案等,协助矿长搞好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煤矿安全工作计划,及时组织安全大检查,召开安全工作会。
3、组织并实施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联系特种岗位培训,完成特种职业的证件办理。
4、负责组织开展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
5、负责煤矿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
6、负责煤矿火工品的报批以及火工库日常管理。
7、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对煤矿专项检查的相关工作。
8、协助安技部完成煤矿工程检查验收,工程进度、质量监督管理。
9、负责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组织及人员管理
1、负责安检科组织架构设计及岗位职责调整。
2、负责专、兼职安检人员录用,培训和培养。
3、负责对下属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及考核。
费用管理
1、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
2、合理使用办公用品(纸笔、电脑、打印复印机)及公共资源(水电)。
四、岗位权限:
建议权
审核权
决策权
业务方面
公司及煤矿发展规划
煤矿安全管理考核工作
井下施工安全保护措施
煤矿安全类制度流程;煤矿生产采掘技术方案等文件安全条款的审核权。
1.外部分管机关科长及以下人员的慰问;
2.煤矿各项生产计划,设备购买、使用的安全否决权
人事方面
煤矿员工使用的建议权
安检人员聘用的决策权
费用方面
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权
五、岗位任职要求(上岗基本要求):
学历
大专
总工作经验年限
7年
管理年限
( 3 )年,基层中层高层
专业知识技能要求
专业知识技能
煤炭相关专业
资格考试
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
行业或专业
经验要求
行业或专业
年限(年)
煤矿井下采掘机运通相关工作
7年
煤矿安监站站长(科长)工作
3年
其它要求
六、岗位成功关键素质能力要求:
1
责任感
4
沟通协调能力
2
执行力
5
团队协作能力
3
原则性
6
决断能力
七、工作条件及强度
工作制
工作环境和条件
□正常班
工作地点
□室外□室内□室内外兼有
□长白班
工作环境影响程度(1-5)
气味
温度
湿度
噪音
粉尘
辐射
□倒班(○两班倒 ○三班倒)
3
3
3
3
3
2
工作姿势(出现概率)
站立
走动
80%
坐
20%
精力
紧张程度
不紧张1 234 5非常紧张
发生频率
低1 23 4 5高
体力消耗
小1 23 4 5大
八、晋升与职务轮换
晋升岗位
可直接升迁的职位
安全副矿长
轮换岗位
可相互转换的职位
调度室主任
可升迁至此的职位
安监站副站长、综采队正副队长、综掘正副队长、通风正副队长
九、其他说明: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机电范围内地测防治水工作的落实。
3、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督促机电科对排水设备、探放水设备(钻、物探设备)的购置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对探放水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4、积极组织分管范围内,水灾的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分管范围内资金、设备、人力的到位。
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地测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在矿长领导下,对后勤工作负主要责任。对矿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深入市场,调查研究,提供有关资料,积极协助矿长组织制定企业的长、中、短期土木建筑、房屋大修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切实抓好“两堂(塘)一舍”的管理工作,搞好文明生产和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改变环境面貌,改善和提高职工生活条件。
四、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加强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职工的自身素养,教育职工爱岗敬业,服务一线,积极开展“文明窗口”活动。
五、坚持原则,正确处理和协调好工农关系,加强土地管理,办理好迁赔事宜和伤残职工的药费协调工作,解决好职工的后顾之忧,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
六、领导和协调好所属单位与职工群众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办好企业的积极性,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并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1、在矿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后勤服务口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河南省煤矿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办法,对分管的地面单位质量标准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2、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定期组织进行质量标准化工作自检,严格按标准现场打分定级,对影响矿整体形象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安排施工力量加以解决,确保矿井和分管的各项工作达到一级质量标准化标准。
3、抓好所属工作的工程质量,消灭重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质量完好率争取达到100%。
4、组织完成基建、迁赔、棚户改造和两堂一舍等的工程工作和服务质量标准化,使各项工作规范标准。
5、负责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好质量标准化工作,按时参加矿质量达标会,对本专业存在的质量标准化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并根据矿达标决议,组织有关单位积极整改。
6、参加审查年度质量标准化工程计划,制定本专业口的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并按规划督促实施。
7、对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出现问题时,必须亲临现场,根据矿长命令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改,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方面机电、排水等安全工作负责。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防治地质灾害方面机电、运输业务保安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机电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矿井防治地质灾害方面机电设备检修计划,并抓好落实。
4、负责每月召开一次机电、运输专题会,研究解决防治地质灾害方面机电设备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抓好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分析防治地质灾害方面事故,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6、负责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
7、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地质灾害方面机电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定期组织防治地质灾害方面机电设备的安全检查。
8、负责防治地质灾害设备更新和改造方面的技术工作。
9、对矿井的排水、安全供电、电气失爆、设备完好率、井下通讯等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0、 对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的机电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在矿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地面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山西省煤矿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办法对分管的地面质量标准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2、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定期组织进行质量标准化工作自检,严格按标准现场打分定级。对影响矿整体形象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安排施工力量加以解决,确保分管的各项工作达到一级质量标准化标准。
3、抓好分管专业的工程质量。消灭重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质量达标率争取达到100%。
4、组织完成基建剩余工程质量标准化使各项工作符合规范标准。
5、负责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好质量标准化工作,按时参加矿质量标准化达标会,对本专业存在的质量标准化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并根据矿方达标决议组织有关单位积极整改。
6、参加审查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制定本专业的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并按规划督促实施。
7、对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出现问题时必须亲临现场,根据矿长命令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改,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