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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岗位职责(20篇范文)

第1篇 爆破岗位职责

爆破工程师 1. 协助客户制定爆破方案,切实把公司产品同爆破方案结合起来;

2. 实施爆破验证,检验爆破效果,获取并总结爆破数据;

3. 协助销售人员做好爆破技术支持; 1. 协助客户制定爆破方案,切实把公司产品同爆破方案结合起来;

2. 实施爆破验证,检验爆破效果,获取并总结爆破数据;

3. 协助销售人员做好爆破技术支持;

第2篇 民爆爆破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二、严格执行安全爆破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技术规定,确保爆破作业安全无事故。

三、领取民爆物品时要持爆破证,携带炸药箱、雷管箱,按照批准的数量如数领取,坚持装箱上锁严防丢失被盗,发现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

四、运送爆炸物品要严格遵照安全规定,避开人流高峰、输电线路、明电明火,安全运往工作面。

五、装药前要严格操作规程,在确认警戒线内无人、无牲畜时装炮。

六、放炮前要认真实施安全检查,放好警戒,确认无危险时方准放炮。要记清炮响数字,如:有哑炮,要按照规程,安全排除,严禁违章爆破。

七、要坚持当班清对制度,认真填写《实施爆破记录本》。当班剩余的爆炸物品,要当班清退入库,严禁私自存放、赠送他人、炸鱼炸兽等。

第3篇 爆破工岗位岗位职责

一、岗位标准

1、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放炮作业证方可上岗;

2、领送爆破材料必须用非金属容器贮装,电雷管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严禁途中乘车和停留,应直接送入工作面;

3、工作面应设专门存放火药、雷管的专用非金属箱并加锁,由爆破工管理,未装配引药不准拿出,一次只准许装配一茬炮的引药;

4、严格遵守爆破材料的领退制度,当班剩下的爆破材料,必须送回火药库;

5、装配引药时,应在支护完整、远离轨道和金属导电物体的安全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装配;

6、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的数量段数装配引药。其雷管脚线要扭结,眼内含水时,必须装上防水套;

7、装药前,应先排除炮眼内的粉末,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数量装药,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至眼底,不得冲撞。眼内含水大时,炸药也要装上防水套;

8、电钻未撤出工作面,爆破材料不准运入工作;

9、井下放炮时,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严禁用于电池、矿灯和其它电源放炮;

10、放炮母线应用带绝缘外皮的胶质缆线,放炮打坏有裸露时,应及时用胶布包好并绕在线架上;

11、必须坚持爆破工岗位就近管理制度,管理范围:工作面。

二、工作标准

1.放炮必须按计划、按规定在指定地点进行,做好准备、通知、联系、警戒、善后工作;

2.所有放炮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的性能,掌握《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爆破作业图表的规定进行爆破。爆破工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3.坚持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4.爆破后要求巷道无欠挖,超挖不得大于150mm,两次放炮的衔接台阶不大于150mm;

5.爆破后煤岩要块度均匀、便于耙岩机装煤,煤渣抛掷距离要适当,不能抛至耙岩机处,同时便于工作面出煤、支护平行作业。

三、技术标准

(一)爆破作业技术标准

1.领用火工品

⑴领取:背炮员根据上个班遗留下的作业条件和本单位班前安排,确定实现本班工作目标的雷管和炸药的数量,再加上一定的余量进行领取。背炮前背炮员必须填写领用单,由各负责人员签字盖章后,到火药库进行领取。

⑵运送

①井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②必须建立爆炸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③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④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其它巷道内。

⑤爆炸材料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

⑥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⑦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⑧领用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⑶存放

①送入工作面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开存放在耐压和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专用爆炸材料箱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并加铜锁。

②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和电气设备的地点。

③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⑷交回:放炮结束后,爆破工必需将回收的、剩余的、不能使用的爆破材料缴回火药库。并将放炮后工作面的小线、药袋带到地面。

2.装药

⑴安全检查

①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进行检查,不得使用受潮、硬化的硝铵炸药,不得使用脚线绝缘层损坏的的电雷管。

②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出1%时,严禁装药。

③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工作面顶板、支护情况,超出最大控顶距时,有伞檐、离层或片帮危险时,支护(架)不好或损坏时,不得装药

④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工作面通风情况,风量不足或风筒末端距工作面距离超出规定时,不得装药。

⑤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的1/3以上时,不得装药。

⑥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炮眼情况,若炮眼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时;或发现炮眼缩小、坍塌、有裂隙时;及炮眼内煤(岩)粉未清除干净时,不得装药。

⑦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炮土情况,炮土不足或没有时,不得装药。

⑧炮眼眼深与最小抵抗线小于规定时,不得装药。

⑨工作面正在打眼、装岩时,不得装药。

⑩有冒顶、透水、瓦斯突出预兆时,不得装药。

⑵装配引药

①抽管: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的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拧结成短路状态。

②装引药:装配起爆药卷时,先用比雷管稍粗一点的木、竹小棍在药卷顶部扎一小眼,然后把雷管全部插入小眼内,利用雷管本身脚线在药卷上拴一死扣,把雷管固定在药卷内,再把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

毫秒延期电雷管延期时间与标志

③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b.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c.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非聚能穴端)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d.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拧结成短路。

④按工作面需要的数量将起爆药卷全部装配好,放于药箱中锁住,装药时再送入工作面,不准乱扔乱放。

⑶吹眼验孔:装药前,用木炮棍在炮眼内捅几次以疏通炮眼,用木勺或者压风将炮眼中的岩粉煤粉吹洗干净;同时用炮棍检验炮眼的深度、角度是否符合要求。

⑷装药:按放炮说明书及装药结构图进行装药作业。

①反向装药:先将起爆药卷装入打好的炮眼内,一手抓住雷管脚线,一手用木炮棍将装入眼口的药卷轻轻推至眼底,再用木炮棍将其它药卷首尾相接依次轻轻推眼底,直至将全部药卷装入。采用反向装药时,雷管、药卷的聚能穴应朝向眼口,不得装垫药。

②正向装药:采用正向装药时,雷管、药卷的聚能穴应朝向眼底,不得装盖药;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盘区应当采用正向装药,采用反向装药时,必需采取安全措施。

③药卷要求:炮眼中间不准夹有煤粉,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炸药应装上防水套或使用抗水型炸药。

④雷管段数要求:各炮眼中引药的雷管段数必须与炮眼的爆序一致,不准装错。

⑤脚线扭接: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体相接触。

⑸装填炮土

①装药完毕后,按规定填充长度足够的封泥并用炮棍捣实。装填炮泥时,最初的两段应慢用力、轻捣动,以后各段炮泥应用力一一捣实。

②炮土材料: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第4篇 爆破员的岗位职责

一、 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作业和安全操作细则。

二、 认真钻研学习各种爆破技术。

三、 严格遵守领用、使用、搬运制度。

四、 保管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五、 按照爆破指令书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六、 爆破前要做好安全警戒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爆破现场。

七、 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八、 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九、 爆破员在领取、使用回收过程中造成雷管、炸药丢失或外流,将对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5篇 爆破作业押运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的各项规定,必须经市、县公安局批准,持有购买证、运输证购运,并服从有关人员的检查,严禁非法购买、运输。

(2)购运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装有灭火器材、篷布、绳网。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准同车混运,押运员不准乘坐驾驶室,禁止在车上吸烟、动用明火等,严禁捎带其它人员。

(3)运送爆炸物品严禁使用三轮车、自卸翻斗车、不带防火帽的拖拉机、牵引车、汽车拖斗车,装运、卸车要轻搬轻放,严防冲击和震动。

(4)装车、卸车时认真清点,核对品种数量,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准在市区繁华街道、人员稠密和重要建筑设施附近停留,严防丢失和发生意外事故。

(5)运输爆炸物品要做到遵章守法,安全运输,中途做好安全保卫,严防丢失被盗,到达药库时要与保管人员交接核对清楚,并将到达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6篇 爆破作业大队长岗位职责

1、负责辖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合理调配。

2、负责爆破作业计划的实施。

3、负责安全管理,组织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4、组织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

5、主持对重大或特殊爆破作业制订操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6、努力学习、掌握新的技术措施,提高工程质量、经济效益和安全系数。

7、做好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员工生活,保持员工队伍稳定。

8、征求用户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9、做好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7篇 爆破器材保管员岗位职责

1.爆破器材进库时,要认真清点数量,确认无误后在收货单上签字。发现数量不符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2.爆破器材的存放量不得超过库房的设计容量。

3.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开存放,确保井下仓库炸药、雷管放在单独硐室。

4.负责清点、验收、发放、统计、保管和核对爆破器材品种、数量,对无《爆破作业证》的人员有权拒绝发放。

5.药库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每班不得少于两人,值班人员要对药库的安全负责,凡是进入药库人员必须登记,如有威胁药库安全情况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6.火药库应有收发流水账目,建立领用和退料制度。每天必须核对账目,做到账物相符。

7.库内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经常检查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的完善情况,发现故障及时反映处理。

8.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私拿、私藏、私借、转让、转卖、转送、滥存、乱放爆破器材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8篇 地面爆破工岗位岗位职责

1、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放炮作业证方可上岗。

2、领送爆破材料必须爆破工亲自用专用药箱贮装,运送途中严禁乘车和停留,直接送入爆破作业地点。

3、作业地点存放爆破材料的药箱必须加锁,由爆破工管理,未装配引药不准拿出,一次只准许装配一茬炮的引药。

4、严格遵守爆破材料的领退制度,当班剩下的爆破材料,必须送回火药库;

5、装配引药时,应远离轨道和金属导电物体的安全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装配;

6、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的数量段数装配引药。其雷管脚线要扭结,眼内含水时,必须装上防水套。

7、装药前,应先排除炮眼内的粉末,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数量装药,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至眼底,不得冲撞。眼内含水大时,炸药也要装上防水套。

8、放炮母线应用带绝缘外皮的胶质缆线,放炮打坏有裸露时,应及时用胶布包好并绕在线架上。

第9篇 爆破副区长岗位职责

1、 协助区长传达贯彻和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一通三防”方面的方针政策与规定,努力做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 熟悉掌握《规程》及爆破器材管理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2、 负责组织放炮安全会议,总结上阶段安全情况,提出下阶段的安全措施.

3、 经常深入井下,检查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情况和放炮员的现场作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做好分管范围内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组织放炮员参加劳动竞赛和技术比武,提高技术水平。

5、 负责组织推广、使用爆破先进经验和新技术。

第10篇 爆破员岗位职责范文

1、必须严格遵守爆破物品管理的专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必须按当天现场爆破实际需要药量,领取爆炸物品,剩余部分当天清退并交仓库保管。不许虚报多领,占为己有,更不允许与安全监炮员等人合伙私拿私存和倒卖爆炸物品。在爆破作业时,严禁将民爆物品交给非本单位的爆破员进行装要爆破。

3、领出的爆炸物品需要妥善保管,不得乱堆乱放,不得挪作它用,不得转借和赠与他人。

4、装炮眼药,制造炸药包,点火爆破和处理哑炮时,要催促无关人员离开现场,在操作过程重要接受安全监炮员监督检查。

5、装药和爆破前,必须检查现场警戒情况,待安全监炮员发出爆破信号后,方能点火进行爆破作业。

6、爆炸时,应按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7、爆破结束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8、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第11篇 爆破安全员岗位职责范文

爆破安全员岗位职责范文

1、保管好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移交他人,不 应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 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 材库作好退库登记签字。

第12篇 爆破器材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服从领导和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炸药库安全操作规程管理操作。不得脱岗、连勤、顶岗和无故旷班。

二、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关于爆破器材的各项规定,熟悉各种爆破器材的性能。

三、负责炸药、雷管、导爆管的验收运输入库,保管、发放及统计工作,建立收、发台帐,做完整记录,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不得将炸药、雷管、导爆管发给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破物品。

五、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库区,不得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不得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不得在库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六、负责对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炸药、雷管和退库不能使用的炸药、雷管的及时清理、造册登记,并报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七、每月底必须将领取发放的原始记录和台账完整的上报至分管领导,并对当班负责人因记录不全和发放不实造成清库不属的承担责任。

八、每月定期检查爆破器材库,包括库存爆破器材的质量、数量和消防、避雷、门窗、报警等安全装置以及库(室)温、湿度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

九、积极搞好炸药库内的通风、防潮、防腐、防盗工作。炸药库钥匙要随身带,并保管好,不能丢失。

十、除库工和放炮员,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入火工品库(检查时例外)。

十一、对进入炸药库领取物品的人员要进行提醒、必要时需要进行检查,禁止一切持有明火、充电矿灯、火柴、打火机、熏烟等人员进入,并做好来人登记签字工作。

十二、发现爆破器材有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所在当地公安机关。

十三、对所履行的职责因管理保护不力,制度执行不力,验收、检点不力及违章违纪造成的经济损失影响生产,安全事故和刑事事件负主要责任,承担追究。

第13篇 爆破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职责

第一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 爆破工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第三条 爆破工下井前必须检查爆破工具佩戴是否齐全、完好,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爆破工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及爆破后“四确认”放炮制度。

第五条 爆破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一次装药一次引爆,爆破前需回头看,确认爆破区无人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第六条 认真执行火工用品领退制度和运输制度,不得乱扔、乱放或丢失火工用品。

第七条 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随时观察瓦斯浓度变化情况。

第八条 认真监督执行放炮前后洒水灭尘制度。

第九条 负责检查炮眼的位置、深度、角度、底帮是否完好。

第十条 负责检查有无瞎炮。若有瞎炮,要严格按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严禁放明炮和空心炮。

第十二条 爆破落煤后出现残炮、瞎炮必须依照《规程》要求在班组长或队长的协助下进行处理。

第14篇 爆破工岗位职责

各区队爆破工班前根据生产需要到安全科开具炸药、雷管出库单,由当天值班矿长签字后到炸药库领取,做到分装分运。

一、打眼:

1、进入工作地点后,先安排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敲帮问顶,除掉活煤、活矸、确保打眼安全。

2、打眼前要对煤电钻及综合保护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煤电钻手把是否灵敏,旋转方向是否正确,声音是否正常,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打眼工、掌钎工要扎紧袖口、领口、衣角,严禁戴手套。

4、根据作业规程和爆破图表要求的炮眼间距标出眼位。

5、用手稿清除炮眼位上的活煤,并刨出眼窝,钻头轻轻接触煤壁,启动手柄开关。

6、打眼工提起钻机扶钻工把准备好的带钻头的钻杆安装到钻机上,并抓住钻杆下部距钻头(50000mm)处,把钻头放进炮眼位置的眼窝内。

7、扶钻工用木棍稳住钻杆,打眼工点动钻机。

8、当钻头平稳进入煤体一定深度,且钻头不至跳出眼口时,扶钻工即离开钻杆,站到安全地方监护。

9、打眼工要用力扶住电钻手柄,使钻头平稳钻进煤体,按爆破图表规定的炮眼方向、角度和深度打眼。

10、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出煤粉,减少阻力以防止卡住钻杆。

11、炮眼达到规定的深度后,扶钻人员配合打眼工拔出钻杆。

12、打下部眼时,要避开眼口方向,站在煤电钻一侧,双手握紧钻机手把,两脚前后分开踩在实底上,弯腰侧身打眼。

13、两台或多台电钻打眼时,要按照爆破图表划分好区块,采用定人、定位、定时打眼,不准交叉作业。

14、若在坡度较大的下山巷道打眼,每打完一个炮眼,要及时封好眼口,防止煤粉进入炮眼。

15、打眼工作结束后,断开电源,整理好电缆。把钻机、钻杆等运出工作面,放到安全地点。

二、装药:

1、装药工根据本班爆破作业计划,提前准备好封孔粘土炮泥和水炮泥。

2、检查工作面炮眼布置是否符合爆破图表,并进行敲帮问顶,处理完活矸、活煤、瓦斯检查员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巷道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无煤尘堆积通风降尘系统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装药作业。

3、把装配好的引药、药卷、封孔炮泥、水炮泥、炮棍等拿到工作面。

4、装药时,清除炮眼内的余粉,根据爆破图表规定的装药量将药卷、引药按顺序放进炮眼口,用炮棍轻轻推入眼底。推入过程中,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防止弄破药卷。

5、下列情况不得装药;

①炮眼深度小于0.6米,没有制定专项线孔爆破技术措施;

②有透水、透老空、透火区等征兆时;

③设备电缆未移到安全地点或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时;

④在爆破地点20米以内,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件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⑤迎头出现异常,煤体破碎时;

⑥最小抵抗线小于0.5米时;

⑦打眼工没有结束时,人员没有完全撤退时。

6、装引药,把引药放在炮眼口,一手轻轻拉住脚线紧贴煤壁,另一手用炮棍把引药轻轻推入与药卷紧紧相连、密切接触。

7、按规程规定的封泥长度与次序,一手拉脚线、一手用跑棍堆填炮泥,并逐渐捣实。在药卷外填上300mm的黏土炮泥后,再装入一至数个水炮泥,剩余部分再用黏土炮泥充填。

8、装填水炮泥时,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装填外端跑泥时,先将跑泥紧贴眼壁,然后轻轻捣实。

9、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扭结悬空,严禁与其他设备、导电体接触。

三、爆破:

1、使用符合标准的绝缘双线爆破母线,并由里向外敷设。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在同一侧时,则必须挂在电缆等下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2、爆破母线与雷管脚线,发爆器连接前其两端头必须扭结悬空,严禁与其他电气设备、导电体接触。

3、必须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联接方法进行联接。

4、在联线爆破前,瓦斯检查工必须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连线放炮。否则必须采取措施处理。

5、爆破前工作面人员都要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撤至警戒线以外,并有专人担任警戒,设置警戒牌。

6、爆破母线与脚线连接后,爆破工必须最后撤出工作面,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7、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爆破命令后,将母线与发爆器相连,并将发爆器钥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

8、爆破工检查完毕撤至发爆地点后,发出爆破信号。

9、起爆后拔出钥匙将母线从发爆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成短路。

10、爆破时使用喷雾降尘,爆破后及时洒水降尘。

11、待炮烟吹散,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无异常后,爆破工同班组长,安检员共同检查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顶板、瞎爆、残爆、支护等情况。搜集瞎爆、残暴的炸药雷管,并按规定妥善处理。如发现地质变化透水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12、把剩余的炸药、雷管数量填写在工作面放炮情况反馈表上,班组长、安检工、瓦检工验证无误后签字,退还炸药库,炸药库管理员验收数量后在使用情况反馈表上签字,放炮员将反馈表送安全科。

第15篇 爆破工防突岗位职责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防突的各项规定、指令、方针,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防突设计有关要求进行工作 。

2、认真学习爆破的有关知识,掌握爆破技术,学习爆破安全方面的各种相关知识,确保爆破安全有效。

3、严格执行“一炮四检”制度,以及“三人联锁放炮制”,确保安全生产。

4、了解和掌握作业地点的水、火、瓦斯、煤尘、顶帮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进向班组长汇报。

5、放炮时必须设置挡栏,严格执行远距离爆破相关规定,防止爆破事故。

6、严格火工品的管理,严格执行火工品的领退制度,严防丢失。

7、严格火工品的跟踪检查制度,做好火工品使用记录。

第16篇 爆破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学习各种安全业务知识,杜绝违章指挥。

三、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四、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进行作业。制止并纠正违章作业。

五、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停止爆破作业,采取相应措施或报告安全主管领导。

六、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存放、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七、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八、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若未严格履行职责造成雷管、炸药丢失或外流,将对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协助工区长防范管理井下作业的各种安全隐患。

十、认真填写各种安全报表、检查记录及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任务。

第17篇 爆破班班长岗位职责

1、安排好本班的日常工作,按爆破规程的要求做好设计、布孔、钻孔和爆破工作。

2、团结本班员工,带头干好本职工作,做好员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及文化生活。

3、带领职工做好潜孔钻机及电铲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随时了解职工的工作质量及思想动态。

4、按爆破规程规定,做好爆破器材的领用,使用和退还工作。

5、严格执行爆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带领全体爆破人员做好安全作业工作。

6、组织爆破人员认真学习爆破作业技能,安全作业知识,做到认真负责,安全作业。

7、带头学习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及矿山的管理制度,劳动纪律。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

8、按矿山的制度,管理好职工的劳动纪律,认真打好各位职工的考勤。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第18篇 某矿爆破工岗位职责

各区队爆破工班前根据生产需要到安全科开具炸药、雷管出库单,由当天值班矿长签字后到炸药库领取,做到分装分运。

一、打眼:

1、进入工作地点后,先安排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敲帮问顶,除掉活煤、活矸、确保打眼安全。

2、打眼前要对煤电钻及综合保护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煤电钻手把是否灵敏,旋转方向是否正确,声音是否正常,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打眼工、掌钎工要扎紧袖口、领口、衣角,严禁戴手套。

4、根据作业规程和爆破图表要求的炮眼间距标出眼位。

5、用手稿清除炮眼位上的活煤,并刨出眼窝,钻头轻轻接触煤壁,启动手柄开关。

6、打眼工提起钻机扶钻工把准备好的带钻头的钻杆安装到钻机上,并抓住钻杆下部距钻头(50000mm)处,把钻头放进炮眼位置的眼窝内。

7、扶钻工用木棍稳住钻杆,打眼工点动钻机。

8、当钻头平稳进入煤体一定深度,且钻头不至跳出眼口时,扶钻工即离开钻杆,站到安全地方监护。

9、打眼工要用力扶住电钻手柄,使钻头平稳钻进煤体,按爆破图表规定的炮眼方向、角度和深度打眼。

10、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出煤粉,减少阻力以防止卡住钻杆。

11、炮眼达到规定的深度后,扶钻人员配合打眼工拔出钻杆。

12、打下部眼时,要避开眼口方向,站在煤电钻一侧,双手握紧钻机手把,两脚前后分开踩在实底上,弯腰侧身打眼。

13、两台或多台电钻打眼时,要按照爆破图表划分好区块,采用定人、定位、定时打眼,不准交叉作业。

14、若在坡度较大的下山巷道打眼,每打完一个炮眼,要及时封好眼口,防止煤粉进入炮眼。

15、打眼工作结束后,断开电源,整理好电缆。把钻机、钻杆等运出工作面,放到安全地点。

二、装药:

1、装药工根据本班爆破作业计划,提前准备好封孔粘土炮泥和水炮泥。

2、检查工作面炮眼布置是否符合爆破图表,并进行敲帮问顶,处理完活矸、活煤、瓦斯检查员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巷道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无煤尘堆积通风降尘系统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装药作业。

3、把装配好的引药、药卷、封孔炮泥、水炮泥、炮棍等拿到工作面。

4、装药时,清除炮眼内的余粉,根据爆破图表规定的装药量将药卷、引药按顺序放进炮眼口,用炮棍轻轻推入眼底。推入过程中,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防止弄破药卷。

5、下列情况不得装药;

①炮眼深度小于0.6米,没有制定专项线孔爆破技术措施;

②有透水、透老空、透火区等征兆时;

③设备电缆未移到安全地点或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时;

④在爆破地点20米以内,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件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⑤迎头出现异常,煤体破碎时;

⑥最小抵抗线小于0.5米时;

⑦打眼工没有结束时,人员没有完全撤退时。

6、装引药,把引药放在炮眼口,一手轻轻拉住脚线紧贴煤壁,另一手用炮棍把引药轻轻推入与药卷紧紧相连、密切接触。

7、按规程规定的封泥长度与次序,一手拉脚线、一手用跑棍堆填炮泥,并逐渐捣实。在药卷外填上300mm的黏土炮泥后,再装入一至数个水炮泥,剩余部分再用黏土炮泥充填。

8、装填水炮泥时,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装填外端跑泥时,先将跑泥紧贴眼壁,然后轻轻捣实。

9、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扭结悬空,严禁与其他设备、导电体接触。

三、爆破:

1、使用符合标准的绝缘双线爆破母线,并由里向外敷设。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在同一侧时,则必须挂在电缆等下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2、爆破母线与雷管脚线,发爆器连接前其两端头必须扭结悬空,严禁与其他电气设备、导电体接触。

3、必须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联接方法进行联接。

4、在联线爆破前,瓦斯检查工必须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连线放炮。否则必须采取措施处理。

5、爆破前工作面人员都要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撤至警戒线以外,并有专人担任警戒,设置警戒牌。

6、爆破母线与脚线连接后,爆破工必须最后撤出工作面,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7、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爆破命令后,将母线与发爆器相连,并将发爆器钥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

8、爆破工检查完毕撤至发爆地点后,发出爆破信号。

9、起爆后拔出钥匙将母线从发爆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成短路。

10、爆破时使用喷雾降尘,爆破后及时洒水降尘。

11、待炮烟吹散,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无异常后,爆破工同班组长,安检员共同检查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顶板、瞎爆、残爆、支护等情况。搜集瞎爆、残暴的炸药雷管,并按规定妥善处理。如发现地质变化透水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12、把剩余的炸药、雷管数量填写在工作面放炮情况反馈表上,班组长、安检工、瓦检工验证无误后签字,退还炸药库,炸药库管理员验收数量后在使用情况反馈表上签字,放炮员将反馈表送安全科。

第19篇 井下爆破材料库库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炸药、雷管入库验收及发放工作,并登记到货及发放台账。

2、严格执行爆破材料库房管理制度,炸药、雷管按规格、品种存放,并且有标签明示,库内及前台存放的火工品数量要符合规定要求,并且要做到帐卡物相符。

5、正确使用电雷管分选仪,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安全操作,并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6、遵守财务制度,按时结帐,及时报送单据和报表。

7、掌握库存动态,及时向物资采购科反映库存情况,确保生产需要。

8、报废的雷管和失效的炸药要分别存放,定期运送到地面,交有关部门处理。

9、保持库内卫生,经常检查防火、防霉、防鼠措施,保证正常使用。

10、负责手持机的使用和保管,爆破材料库库管员必须正确使用手持机,做到入库、发放、上报数据正确无误。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各项任务。

第20篇 凿岩爆破工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按技术要求施工,坚决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降低损失贫化,提高掘进工程质量;

3刻苦钻研技术,提高爆破效率,掌握炮孔的位置、角度、深度和顶底板变化情况,掌握巷道的规格、方向,合理布眼装药,随时打好各种桩眼;

4负责打眼机的日常维护、保养,要掌握打眼机的性能和用途,会排除一般故障;

5自觉使用炮泥,最大限度地控制大块;

6严格遵守放炮时间,认真做好警戒工作;

7加强爆破材料的管理,多余材料一律退回;

8旧钎杆要及时回收,以便重新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