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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管理制度(10篇)

敬老院管理制度怎么写?下面我们范文网规章制度频道给大家精编的10篇关于敬老院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敬老院管理制度篇1

为保证养老院安全有序地进行,对养老院情况特殊性而采取的办法,特制定安全值班制度:

1、每月分三旬,领导带班值班,每班两人,值班时间早七时到晚二十时,除正常工作外,由值班领导具体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值班期间发生大的失误或无故不到场者扣发当月工资,造成损失者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2、养老院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老人饮食起居状况,发现安全隐患时第一时间通知院长及时整改,确保我养老院住院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发生大的失误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处罚。

3、节假日按照值班表值班,不得擅自离岗,值班人员随时掌握养老院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值班要求:

(一)、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睡觉、喝酒,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拖延。值班人员严禁脱岗或在岗时间内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值班员不得将与本院无关的人员带入或留在养老院内。

(三)、值班人员应定时巡视检查养老院内的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对象要详细查看。养老院的重点防范设施为:居室、食堂、配电间、消防器材等。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防范意外情况的准备。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火灾,及时果断处理。

(五)、值班人员应恪守职责,遵守养老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定时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院长或相关责任人,立即处理。

(六)、夜间值班员必须等白班值班人接班,将值班情况交代清楚并填好记录后,方能离岗。

敬老院管理制度篇2

1、敬老院财务活动和有关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单位或个人向财务办理借领、报销各种款项时,应当做到凭证合法、内容完整、填写规范、手续齐备。

3、全院财产物资的申购、验收、调配、报废等均应由会计室统一办理。

4、敬老院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敬老院要成立账务小组,管理全院账目,做到民主理财。

5、自觉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文件的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号。

7、会计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会计凭证时,经财务处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会计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蒲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章。

敬老院管理制度篇3

1、成立敬老院财务管理监督小组。

2、五保老人的存折本由镇财政统一保管使用,不允许由敬老院院长、会计等人代管代取。

3、敬老院院长或会计不得向财政所提前支取超过一周的五保老人生活供养资金。敬老院确需较大开支,须向镇民政所长和分管领导请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大额度支取。

4、敬老院每日采购要有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2人以上共同采购。做到每日有清单,由采购人员签字。每月月底报账,报账需要附上每天买菜清单和院长签字方可进行报销。

5、节假日期间,企业或个人捐助给敬老院的物资,必须用于改善五保老人的生活。捐赠的物品由敬老院统一管理。凡是企业或个人捐助的现金放在镇财政专户上,不得由敬老院自收自支,私设小金库。

6、敬老院工作人员不得在敬老院内招待亲朋好友就餐。

7、各镇民政事务所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敬老院进行招待或报销各类餐饮票据。

8、敬老院有重大开支,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开支。

9、敬老院收支每月公布一次,做到公开透明。

敬老院管理制度篇4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进出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食堂的库存,如大米、食油、调料等存放在保管室内养老院,指定专人保管,进出库要登记并做到帐物相符。

3、保持食堂卫生整洁,生熟物品和餐具分开。

4、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5、每天三餐按时供应,开饭时间保持半小时,每天保障院民的热水供应。

6、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根据五保对象的饮食特点或医嘱安排好伙食。

7、敬老院应做好卫生和消毒工作,保持食堂内清洁卫生,做好防蝇、防鼠、防霉变,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8、保护食堂财产,加强成本核算,减少损失和浪费。

9、坚持公开办事制度,伙食费用每月结算公布。

10、工作人员、来客到食堂用膳应交伙食费。

11、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由老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敬老院管理制度篇5

1,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最好配有兼职会计。县财政负担的供养经费和自费人员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账,做到日清月清、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2,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3,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接受院内供养老人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到收支账目每季公布一次,食堂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4,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5,严肃遵守财经纪律,敬老院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账。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填表造册存档,并上报县民政局,确保敬老院的财产完整。

7,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8,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入院入住老人生活。

敬老院管理制度篇6

一、环境整齐清洁、美观明亮、种有花草;

二、门头有门牌,如办公室、宿舍、医务室、光荣室等;

三、门旁有卫生评比结果牌,如清洁;

四、老人室内有老人守则、五好老人条件、室内卫生规定;

五、老人床头挂有标识牌,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原住址、入院时间、身体状况等;

六、室内用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杂物(含床下);

七、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

八、敬老院应分设医务室、娱乐室、图书室、健身室、物品保管仓库等;

九、各项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敬老院管理制度篇7

第一条为加强敬老院的文明管理,保障住院老人的物质文化生活,增进老人的身心健康,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街道兴办的敬老院(敬老楼,下同)是基层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实行养老与康乐相结合和勤俭办院的原则。

乡(镇)、街道的敬老院,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领导,并接受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敬老院收养的对象是:

(一)农村五保户(含孤儿),城镇无生活依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老人;

(二)城乡孤老烈属、孤老退伍红军、孤老复员军人。

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者,不得吸收入院。

第四条老人入院坚持本人自愿的原则,由本人向敬老院提出申请,经当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审核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入院。

第五条老人入院后,其原有财产仍属本人所有,可由本人保管或委托亲友、敬老院代管。老人去世后,其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敬老院应办好伙食,保证饮用开水和洗澡热水的供应。

第七条敬老院应健全老人生活护理制度和卫生工作制度,搞好老人的个人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对患病老人应及时治疗。

有条件的敬老院应设医疗室,尚未具备条件的,应与附近医院建立联系,做好老人的疾病防治和定期保健体检工作,建立老人健康档案。

第八条敬老院应组织老人参加一些有益的学习活动,使老人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团结友爱,自觉遵纪守法,执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敬老院应经常开展文娱活动,活跃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逢年过节和老人生日,可举行节俭和有益的慰问、祝寿活动。

第十条敬老院可根据当地实际条件,组织种养、加工、服务和小商业等生产经营项目,增加经济收入,改善敬老院设施和住院老人的生活。

院办经济实体可吸收老人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或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敬老院设院长(或正副院长)、医生(卫生员)和工作人员若干名(以下统称管理人员),按入院老人总数的百分之十五至二十配备。

管理人员要挑选遵纪守法,热心为老人服务的人员担任。院领导要由思想觉悟高、作风正派、事业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笔文化水平的人员担任。

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合同制,对表现不好或不适应工作要求的,可以解聘。

第十二条敬老院实行民主管理,建立民主管理委员会或民主管理小组,由院长和管理人员代表、老人代表组成,其中老人代表应占三分之一以上。

民主管理组织在院长的领导下,协助管理本院伙食、卫生、文娱、学习、生产、财务收支等,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老人较多的敬老院,可按住宿区建立老人自治小组,组长由老人担任。

第十三条敬老院的管理人员应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分工、任务和职责。建立健全考查、评比、奖惩制度。

敬老院应建立健全财务和物资管理制度。会计、出纳、保管、总务由管理人员兼任或老人代表担任。财务收支帐目要日清月结,每月张榜公布,物资进出仓库要登记、验收。

第十四条敬老院老人的生活标准,应相当于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并随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步调整。

入院老人为乡(镇)五保户的,其粮油与供养费用(包括菜金、被服、医疗、文娱、零用等费用,下同),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供给,属城市街道孤老的,其生活供养费用,按政府定期定量救济与街道集体补贴相结合的办法供给。

敬老院管理制度篇8

1、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对各类材料按期整理,并及时归档,敬老院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2、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完整、核对准确,按照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及其内在联系,进行分类、立卷,使案卷能正确反映出本局工作活动的真实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3、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或利用频繁的,可酌情增加归档份数。

4、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其制作材料必须利于长期保存,同时要保证书面清洁,字迹工整,签署完备。禁止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制作文件。

5、案卷封面各个项目应填写清楚、准确;卷内文件材料按规定次序排列、编号。

6、归档案卷要按一定次序系统排列,按照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进行编号,并编制案卷目录,填写案卷目录号。

7、归档手续,各部门将文件材料和案卷向档案室移交时,应编制“移交清单”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核对签字后,各留一份,以备考查。

8、档案库房必须采取防盗、防火、防高温、防虫、防潮、防光、防尘、防鼠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敬老院管理制度篇9

一、学习和会议制度

1、每月15日和30日为院民集中学习日,学习内容为党的政策和法规、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评比好人好事。

2、每周星期三为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日,要求每季写出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3、每季季末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通报院办经济收支情况,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工作自查,交流思想。

4、会议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信任,相互理解。

二、财务管理制度

1、敬老院种、养、加工及所有经营收入,有关部门捐款捐物,上级民政部门、乡政府的拨款、财产转让、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均应入帐。

2、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

3、支出凭证(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签字,财会人员方可报帐。

4、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

5、院里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入帐,其它财产要有财产清查表并列入移交。

6、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敬老院的款、物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单位库存现金原则不能超过200元。出现公款被盗应由出纳赔偿。

7、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正确履行《会计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院理好财,当好家。

8、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五保金只能用于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9、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业务来往中绝不允许行贿、收礼送礼、收取回扣和馈赠。

10、院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改进工作和生活作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卫生保健制度

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2、院民房间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3、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4、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周一小评、一月一初评、一季一大评的卫生评比制度。

5、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6、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7、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

8、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四、食堂管理制度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进出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食堂的库存,如大米、食油、调料等存放在保管室内,指定专人保管,进出库要登记并做到帐物相符。

3、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4、坚持公开办事制度,伙食费用每月结算公布。

5、工作人员、来客到食堂用膳应交伙食费。

6、成立膳食委员会,由老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敬老院管理制度篇10

一、预防火灾事故

1、建立消防组织,配齐消防器材,经常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

2、加强易燃、易爆物资的管理。

3、使用取暖设备和燃气灶具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4、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应经常检修。不得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二、预防淹亡事故

严禁工作人员和供养老人到江、河、水库、水塘、水渠等处游泳、洗澡、捕鱼。

三、防触电和雷击事故

1、按规定安装避雷设施,有专人管理,经常检修。

2、严禁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炉。

3、雷雨时,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四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1、严禁采购和食用发霉变质、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植物,严禁食用病死的家禽、家畜。

2、制做油荤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制做凉拌食品应当严格消毒,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剩菜剩饭应当妥善保管,食用前仔细检查,充分加热。

3、食品储藏处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霉烂变质,严禁将有毒物品与食品存放在一起。

4、水井、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防止污染和不法分子投毒。

五、预防煤气中毒事故

1、使用燃气灶前应当认真检查和试烧;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检查,发现漏气,及时修理。

2、查铺时应当认真检查室内通风情况。

六、预防中暑事故

1、炎热季节,敬老院应当制定合理的外出活动安排,适当控制供养老人的活动量,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

2、暑期每天供应饮用水和适量淡盐水。

3、室内注意通风。

七、预防冻伤事故

1、在严寒季节来临之前,应当准备御寒的被装和防冻药品。

2、注意保持衣、帽、鞋、袜、手套的干燥和清洁,注意手、脚、耳、鼻的保护。

八、严防智残和患有老年痴呆的供养老人走失。

1、为全体供养老人佩戴写有照片、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卡片,以便供养老人走失后的查找工作。

2、对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的老人有约束保护措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

3、敬老院要根据本院实际,针对可能发生的其它事故采取相应措施。

九、预防偷盗事件发生

1、门卫、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防止失窃。

2、院领导要做好院内全体人民的思想工作和采取一定措施,避免内部失窃现象的发生。

3、若发生失窃,要即时报警,根据损失情况,追究责任。